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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应急预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26 08:33:18 来源:应急预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五、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区教办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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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园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一、建立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即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统一指挥食品中毒事件处理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宣传普及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食品中毒的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把索证关、验收关、消毒关。加 1

强索证管理,所有采购的食品,必须索取有关商铺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坚决不买来历不明或劣质食品;加强环节管理,注重提高环节管理质量;加强餐具管理,严格按消毒程序清洗、消毒。

3.认真实行食物48小时留样、登记制度。

4.对食堂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重点进行食品卫生法制教育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5.重视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并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食堂。

6.控制细菌的污染,按照食品分类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7.食堂、厨房及储藏室坚决不摆放有毒有害物体。

四、食品中毒的应急处理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园医务室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并转到就近的医院治疗,做好病状纪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 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如有中毒严重事件(或集体中毒事件),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应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领导,副组长、园医务室人员及其他人员及时将中毒人员转到就近的医院救治,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园办公室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将中毒人员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五、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园医务室要主动地协助调查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情况(如: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等)及所出现的症状,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对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取样,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园总务处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调查情况,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采购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园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六、食品中毒事件的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及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O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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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情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个,在园幼儿多人,教职工人,食堂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建立健全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长则

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 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48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六、应急保障工作

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七、如实反映情况

园长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督促库管把好进货渠道,做好索证、检查产地标识、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推荐第4篇:食品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市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遵循原则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实施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群防群控、整合资源、依靠科学、及时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

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的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五、分级分类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市(地),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

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

3、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市(市),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本市(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街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99人,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市)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第二部分

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指挥机构,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即转为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市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修订应急预案;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监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等级评估核定结论;负责制定对外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社会危害。

4、市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事故中食品安全事故技术检验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

5、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

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

6、市畜牧局负责食用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食用畜产品相关检测等技术鉴定工作。

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协助现场处置及有关技术调查,依法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开展相关检查,分析检查数据;提出相关评估结论。

8、市农委负责食用农产品(畜产品除外)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相关的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的评估结论。

9、市商务局负责生猪(畜、禽)屠宰环节及流通领域中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协助流通、餐饮服务及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酒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调配供应。

10、市粮食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封

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粮食;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粮食进行依法查处。

11、市教育局负责协助食药监管局等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集体用餐等造成危害学生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组织应急处理。

12、市工信局负责协助乳品、转基因食品、酒类和食盐等特定食品工业中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协助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备、装备及相关产品的保障供应;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有害网站。

13、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指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开展污染处置;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环境违法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14、市公安局负责对涉案地立案侦办,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察、鉴定等工作;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协调、组织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现场的治安管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5、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指导事故调查处理部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和网上舆论的引导。

16、市监察局负责对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

行调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17、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受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18、市交通运输局协助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道路、水路交通运力保障。

19、市旅游局协助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及旅游业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20、市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及监督、管理。

21、市域铁路部门协调落实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管与隐患排查;负责组织指导铁路运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提供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铁路运输保障。

22、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23、市属其他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同时,有责任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日常管理机构

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会办公室是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机构,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能是: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协助市、乡镇人民政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应急指挥部。

(一)事故调查处理组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

职能部门负责,主管局长为组长,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二)医疗救治组

由市卫生局负责,主管局长任组长。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三)安全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主管局长任组长。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后勤保障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主管局长任组长。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排接待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工作人员事宜。

(五)综合宣传组

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负责,市委宣传部门参与,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

把握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六)善后处理组

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及当地政府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七)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部分

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系统

全市应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业部门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

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

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工作并保证监测质量。各乡(镇)负责建立信息监测网络监控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本系统信息网络体系和监控点,发现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

二、预警系统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要做好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重大)和红色(特别重大)来表示预警级别。一般预警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或解除,较重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告牡丹江市应急指挥部,重大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报请省人民政府确定,特别重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报告省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或报请国务院确定。

三、报告制度

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发生(发现)单位人员和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下级向上级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报告。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报告。

(四)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乡(镇)人民政府;

5、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和政府相关部门。

(五)责任报告人

1、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

2、行使职责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3、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六)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七)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八)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九)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第四部分

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

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

Ⅲ级应急响应由地市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对乡镇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

处理工作。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配合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牡丹江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牡丹江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相关工作。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V级)

1、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2、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会同市政府应急办公室进行研究,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牡丹江市政府分管领导,并及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毗邻乡镇或可能涉及的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3、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评估确认的结果和市政府应急办公室的建议,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2小时内迅速到位;有关工作小组6小时内立即启动,迅速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指导、部署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健全网络系统,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无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6、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开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号码。

7、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当地乡(镇)政府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8、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市应急指

挥部有关成员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协调指挥。

9、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二、响应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特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请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上级人民政府或市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事故中食品安全事故技术检验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终止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第五部分

后期处置

一、总结报告

Ⅲ级及以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Ⅲ级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及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奖励

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三、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预案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应急措施的;

3、对事故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违抗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5、国家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期间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6、贪污、挪用、盗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经费和物资的;

7、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四、善后处置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市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经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等。

二、物资保障

市、乡(镇)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以保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演习演练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导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市性和区域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第七部分

附则

一、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报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备案。

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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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食品应急预案

石家庄市釜洋斋餐饮有限公司康乐店

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根据饭店经营管理的需要和餐饮业管理的要求,饭店依据《食品 安全法》等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责任落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保障顾客和员工的身体健康,饭店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为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头等大事,专门设立了以店经理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应急小组,其机构组成为:组长:李应姬

副组长:侯文增

成员:李正峰、张丽芳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饭店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竖持\"预防为主\"、\"谁管理、谁负 责\"的方针,大堂经理是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厨师长和各厨 房负责人、员工餐厨师是食品卫生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依据《食品卫 生法》和饭店内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各岗位管理人员应加强食品 卫生管理工作的过程性管理和监督,员工应严格执行相关岗位职责和 工作规范,把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做到位,防范未然。

三、供货商的确定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考察,从当地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过程中,重点考察供货商的资

质、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及目前的供货状态。

2、试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来进行比较尝试。

3、确定供货商:在试用两个月的基础上,由总经理、大堂经理、厨师长、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库管人员组成审查小组,通过以上人员评估后确定。

4、签订供货合同:确定后由店经理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评估,是否更换和续用。

6、调查的方法和程序: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货品的调查不低于三家。在调查中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方法,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货物要严格、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种、生产日期、质保期等。

7、对购进的原材料、油味料做到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不合要求不收、不合质量不收、不合规格不收、不合名称不收。在货物入库后还应注意以下方面:①验收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入库保管。②入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位置分类堆放。③堆放要有条理,轻的物品和不能压的物品应放上层。④凡库存物品须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资出入库都需在卡片上体现,注明数量、进出时间,卡片固定放在物品正前方。⑤在存放物品是须注意食品和食品、食品和低耗、低耗与低耗间的相互串味。

8、库房设置最高量和最低量,以便申购。

四、防范措施

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卫生法规。食品进货渠道正规,有售货方经营许可复印件,有正规发票,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严禁出售、使用无三期(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及腐败变质的食品。食品存储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和定期检查,食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以防止食物变质或超过保质期,库房和厨房禁止带入个人生活物品,防止污染食品,造成安全隐患。

五、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

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管理人员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个人卫生检查,和生产工程中操作规范的督导检查。生产场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并做好防\"囚害\"工作:排污、垃圾和废弃物存放设备设施齐全:餐具、炊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等使用前必须消毒、清洗,用后必须清洗,保持清洁卫生:对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材料更应该特别处理把关(如发芽的土豆等),避免隐患。

1、加强安全保卫措施,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生 产现场。

2、加强教育培训,将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贯穿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等知识,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3、加强督导检查,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每日至少一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与各岗位工资

挂钩,按制度进行奖惩。

六、应急处理

1、一次超过100人的宴席接待,厨房落实专人对食品进行24小时留样管理。

2、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发现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第一发现者(或接到客人投诉)应立即报告大堂经理或厨师长,大堂经理或厨师长应立即报告店经理。

3、若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应在店经理指挥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继续扩大,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造成食物中毒的原料、工具、设备,维持好现场,并在3小时内书面报告本地区疾病防预控制中心;若客人投诉食物中毒,第一受理者应安抚客人,立即报告店经理,由其向客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取证核实,妥善处理。

七、查明原因,追述责任

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后,饭店要本着处理安全工作\"三不放过\"原则,配合卫生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做好安全责任的追述处理。同时要组织全员对事故、案例进行认真分析,从中吸取教训,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请及时向新华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电话: 8586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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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食品应急预案

中坪幼儿园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长:鲁廷秀

副组长:徐璐 李元春

员:崔晓娅 王敏 谢继红 蔡光英 石话梅

二、建立及时逐级报告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事件出现多例呕吐、腹泻、腹痛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长则立即向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事故处理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食品留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安全主任、班主任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四、后期处理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样本,48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五、如实反映情况

园长及与本次中毒事件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陪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大部分食品由食堂加工制作,尽量不购现成的食品:督促保管保护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检查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可从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推荐第7篇: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幼 儿 园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新密市育蕾实验幼儿园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情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7个,食堂1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推荐第8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幼儿园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幼儿园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总负责:XX(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汇报和应急响应的启动) 组 长:XX(具体全面负责食堂安全管理、指挥、处置和联工作,协调岑河食药所、卫生院、疾控中心、教育学区等部门)

副组长:XX(负责食堂安全、卫生、消毒的具体监督和实施工作,协助做好食堂检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做好食堂台账)

XX(协助做好食堂卫生和消毒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善后处理,负责医疗救治工作)

XX(全面负责食堂台账登记整理工作,落实组长安排的各项具体任务)

XX(负责组织全园教师做好消毒卫生工作,做好预防教育工作,统一全园思想,及时做好家长沟通工作)

XX XX XX(负责食堂安全卫生消毒的具体开展工作,协助完成食堂应急处置事务,统一思想,高度负责完成食堂各项细节)

全园教师(及时做好家长沟通解释安抚工作,及时掌握班级动态,迅速开展卫生大消毒,统一思想,听从并执行领导小组的安排)

二、安全监管预防

幼儿园经常对食堂的卫生消毒工作进行检查,每天一小检,每周一大检,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提高食堂炊事员的高度责任感和危机感,树立食堂安全无小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意识,避免任何大小事故发生。加大食堂炊事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安全认识,自我约束。

①、初次报告:报告事故简要经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②、结段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③、总结报告: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分析、鉴定结论、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做出总结报告。

三、应急响应

1、应急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组长首先根据情况,向岑河食药所和卫生院报告,向岑河学区报告,各组员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展开救援工作。

2、紧急处置

迅速封存食堂现场,保存好所有食品和原材料,多发现的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收集采样。对出现症状的学生和老师迅速送医就诊,抢救生命安全为第一位。并汇报报请上级领导。

3、做好协调安抚

事故发生后,上报专业人士来现场检查并处理,其他成员立刻组织好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取得社会的支持和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幼儿园其他各项工作,保持正常教学环境秩序。

四、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幼儿园建立食品安全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工作。

2、医疗保障:

建立校医疗室,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3、资金保障:

幼儿园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专门用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安全教育

幼儿园对全体师生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加大家园共育力度,不断通过教育宣传,让社会都能重视食品卫生安全。

推荐第9篇: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版)

复兴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长 :熊启碧 副组长 :王飞

赵桂兰

员 :李智婵

杨长妮

蒋梅

罗亚琴

李娜

张燕

田慧

二、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四、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五、如实反映情况

园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督促库管把好进货渠道,做好索证、检查产地标识、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复兴乡幼儿园 2012年3月6日

推荐第10篇: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材料)

市直机关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情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27个,在园幼儿1300余人,教职工140余人,食堂3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及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书记、副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后勤管理员及各班主任组成的领导小组:

组长 :靳雨玲

副组长 :卢玲 赵焕春 白红林 周慧

成员 :刘英 刘 臣 张令梅 苏玲 李淑英 赵 莎 高 辉 周素华 朱翠平刘前进 曹正习李爱林 李陆军 牛新军及各班班主任。

2.园长、书记负责统一调度 ;副园长、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保教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4.食品采购员负责联系供货商提供食品原样本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

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六、应急保障工作

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保障抢救中心必需品的供应。

七、如实反映情况

园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

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督促库管把好进货渠道,做好索证、检查产地标识、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601235

市疾控中心电话:2655350

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2314365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电话:2076317

市附属医院电话:2903116 2903636

市人民医院电话:2257120

市中区妇幼保健院电话: 2313136

市妇女儿童医院电话:2358275

急救电话:120

第11篇:幼儿园食品饮食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幼儿园食品饮食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影响甚广,同时为了做好我园食品卫生工作,保证全体师生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幼儿园卫生及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组员:主任、各岗位主要负责人

2、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是:全面领导幼儿园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园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统一指挥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总结,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园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

2、强化督查,以各项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园长为幼儿园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工作考核实行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如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到位。

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幼儿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园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4、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第12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XXXXXXXXXX

(2018-2019学年)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XXXXXXXXXX 2018年9月

XXXXXXXXXX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证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学校根据《食品安全法》《突出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卫生安全,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故的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XXXXX学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 长:XXX (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XXX (副校长) XXX (副校长) XXX (副校长) 成 员:安全办工作人员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XXXXXXXX办公室,由X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各样事宜,领导小组下设8各工作组。

(一)医疗救护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XXX 主要职责:负责迅速组织现场联系医疗救护工作,安排现场救助力量,协调提出医疗救护的办法和措施,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

(二)现场秩序维护组

组 长:XXX 成 员:学校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派遣学校教师及相关力量保障道路畅通,确保师生在第一时间内有序治疗和有序转院治疗维护学校秩序稳定。

(三)事件调查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XXX 主要职责: 深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作出调查结论,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四)源头控制组

组 长:XXX 组 员:XXX 主要职责:负责控制学校食品及食品供应商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彻查政治。

(五)群众工作组

组 长:XXX 组 员:XXX 主要职责:负责动员各班学生及学生家长,并做好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避免学生及学生家长恐慌事件的发生,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维稳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XXX 组 员:XXX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有关工作人员和生活安排。

(七)宣传组

长:XXX

员:XXX

主要职责: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法、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负责对外来记者严格审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治媒体炒作、以声滋事、以讹传讹现象发生。

(八)信息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X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现场信息的把关和上报工作,做好与乡中心校、乡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理

(一)报告制度。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生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电话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事发地的乡中心校、乡党委政府报告,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失误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立即提东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二)救援措施。一旦发生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第一时间启动学校应急预案,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姓名册,防止遗漏。

(三)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主动向医务恶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四)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并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治学生家长有过激行为发生。学校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五)病院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发病原因。

(六)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七)信息公开。保障学校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一)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队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三)对在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调查和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是指、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同时抄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XXXXXXXXXX 2018年9月

第13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确保集团公司在遇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能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本公司员工就餐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或者可能造成病亡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大局为重、协同作战、自救为先、互救为辅,迅速、果断、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 4.组织保障

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实行公司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

4.1.成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非常设部门):

组 长:袁宏明

副组长:朱春雷、郝晓乾、周 伟、同亚莉、杨承志、朱富民、成 员:王占朝、王春松、李 勇、周银朝、吕存孝、周相强、雷培军、王晓娟、王永志、畅晓斌、马富强、武彩俊、李天周、舒周生、陈宝玉、杜 峰、杨立辉、王碧贤、张思俊、李甲善、韩建宏 4.2.公司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工作办公室(非常设部门),办公地点设在安技环保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畅晓斌 (办公电话:029—86955495) 成员:白军刚 (办公电话:029—83388496)

彭隆勇 (办公电话:029—86955496) 李 睿 (办公电话:029—86955497) 李慧霞 (办公电话:0917—8742277)

4.3.应急处理联系电话:

急救中心:120 陕汽北郊职工医院:029—86956705(6699)

陕汽第一职工医院:0917—87422551(2553) 陕汽第二职工医院:029—83388452(8454) 安技环保办公室:029—86955495(5497) 公司办公室:029—86955799(5333)

5.职责

5.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工作中碰到的各类应急事项,负责对可疑食品的溯源工作,负责信息上情下达。

5.2.应急办公室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应急处置,包括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并负责组织中毒人员的救护、输送就医、指导自救和互救以及信息沟通等工作。5.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中毒人员现场抢救、运送 6.预警系统

6.1.加强日常管理,对员工餐厅的资质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6.2.加强公司用餐环境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工作。

6.3.在宣传栏中张贴有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4.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努力实现事先预防与紧急处置的有机结合。7.应急措施

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立即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以上机构人员按照职责和分工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7.1.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办成员立即到现场,向中毒人员了解所进食物、进食时间、临床症状、中毒人数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同时根据现场情况,迅速、果断、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转运和治疗工作,指导受危人员自救和互救。 7.2.根据中毒人员的临床表现,分析判断食物中毒类型,统计中毒人数,向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报告基本情况,同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险情(包括中毒人数,所进食物,临床表现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7.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视情赴现场直接指挥救援工作。

7.4.迅速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逐级报告险情,在公司领导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支持和指导下有效开展救援工作。7.5.一旦确认食品安全事故类型,应急办要立刻采取控制措施,通知员工餐厅对可疑食品进行留样保存,以供卫生监督部门现场取证,做出正确判断和调查结论。

7.6.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可疑食品留样、调查取证工作。7.7.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边报告边处理,对事件进行直接处理,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物资、设备进行现场救援,必要时还可以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

7.8.及时、准确地将现场信息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在2小时内将食品安全事故起因、中毒人数、处理结果以统一对外书面形式报公司领导。

7.9.启动预案后,集团办公室保证专用车辆随时调用,保证通信畅通,保证公司应急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应对各类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8.善后工作

8.1.安抚其他员工,稳定情绪,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工作秩序。8.2.配合政府卫生部门做好供餐单位内部整改监督工作。 9.报告程序及内容

9.1.报告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初步原因分析、责任主体、采取的措施等;

9.2.报告的程序:事发当事人报告———应急办成员立即赴现场了解基本情况(所进食物、进食时间、中毒人数)———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中毒人数、临床症状、所进食物、动态、已采取的措施)。10.处理结果

10.1.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消除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果和影响。10.2.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起因及处理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必要时可将分析报告通报给相关人员以吸取经验教训。 10.3.所有相关处理结果文字材料经领导审批签字后保存。 10.4.应急事件处理结果(事前、事后)形成统一对外文字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11.其他

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公室成员平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工作预案。 12.附则

本预案由安技环保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4篇:食品应急预案讲解

东海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指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国家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3.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政府处置能力的; 1.3.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3.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至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4 适用范围

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时适用本预案。 1.5 工作原则

按照全县统一领导,各乡镇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编制部门应急预案。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取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察工作。

2、组织体系

2.1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2.1.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政府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需要,成立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由县政府领导任总指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1.2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食安办、宣传部、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农委、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教育局、商务局、环保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盐业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2 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上级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内食品安全事件情况;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总结上报事故处理结果。

2.3 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安办 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宣传部 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以及有害信息的应对工作。

县监察局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县公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

县财政局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县农委 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林业局 负责初级禽畜产品生产环节因禽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县海洋与渔业局 负责水产生产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等工作。

县商务局 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负责酒类流通环节的安全事故追踪溯源。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餐饮业、学校食堂等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对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处理调查。

环保局 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县教育局 负责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饮用水等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等工作。

县卫计委 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治、现场卫生处理工作,并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流行病学报告。

盐业局

负责对盐产品导致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和救援。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负责事故处置中的通讯保障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上述职责制定本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4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县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安办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卫计委、县农委、县林业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6.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5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组成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开展工作,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处理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以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2)医疗救治组。由县卫计委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3)专家咨询组。由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委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4)现场检测组。由检测单位组成。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组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5)综合组。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以及对外宣传;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6)警戒保卫组。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2.6 日常管理机构

县食安委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确认上报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发生环节、级别。

3.运行体系 3.1 预警

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 报告

3.2.1 报告程序与时限

(1)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发当地乡(镇)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陆续作出阶段性报告;

(2)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县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报告,初次报告应在1小时内,并陆续作出阶段性报告。

(3)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5)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2.2 报告对象

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食品检验机构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发现)单位;接诊的医疗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2.3 报告范围

构成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安全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 3.2.4 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事件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件监管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5 通报方式

(1)有关乡镇和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委通报;

(2)县食安委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事故相关乡镇和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周边相关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对食品安全事件,县食安委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要及时向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按照食品安全事件等级分级实施应急响应,Ⅳ级食品安全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响应。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成员单位1小时内到达县应急指挥部指挥中心。

(3)县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立即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相关单位、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随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救援。 4.1.2 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1)响应的升级:当食品安全事件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 指挥协调

4.2.1 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决定启动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2.2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4.3 紧急处置 4.3.1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4.3.2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 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置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予以赔偿。

5.2 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食安委负责对整改和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5.3 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结分析应急经验教训,提出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县政府。县政府根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食品安全工作措施。

6、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县食安委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并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对媒体发布的信息,要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进行,必须经应急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发布。

6.2 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 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会同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4 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委托相关机构,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件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 物资保障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标准购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及药品、医疗器械储备,财政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

7、演习演练与宣教培训

7.1 县食安委和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响应能力。

7.2 县食安委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习演练工作,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7.3 各相关部门应当强化对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识别能力。

7.4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名词术语

8.1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8.2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8.3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9、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县食安委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

9.2 预案的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食安委负责解释。 9.3 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5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规范产品的质量管理。 2 适用范围

陵县通达粮油制品有限公司。 3 职责

3.1 生产部: 各厂生产部严格依照生产工艺文件进行生产,确保产品品质;发生制程异常和成品异常时严格依照标准处理等。

3.2 品保部: 进行供应商品质管理,对原物料进行检验和判定,进行制程查核、通路查核、协助处理顾客投诉等

3.3 采购部: 负责选取、通知和协调供应厂商,供应商评鉴等 4 预防预警 4.1 监测系统

4.1.1 品保部检验人员、品保部现场品管人员以及与生产工序检验人员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测和汇报工作。

4.1.2 商务部人员负责成品储存和流通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及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4.2 预警系统

品保部、生产部、商务部、采购部、财务部应该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加强对安全事件的监测和分析,提高质量意识和隐患意识,及时分析产品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5 应急准备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公司生产部经理、行政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品保部、生产部、商务部、行政人事部、法务部、采购部、财务部门组成。 6 6.1 应急响应

恶性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6.1.1 恶性质量事件发生后,商务部、生产部、品保部迅速控制同批次的所有产品,就地隔离,在重新接到对该批产品的处理通知之前,任何人不得处理该批产品;同时由商务部和行政人事部对产品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进行正确的评估,在可行的情况下尽量防止产品危害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继续扩大。

6.1.2 品保部负责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含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研究分析,确定问题产品的生产批次,产品危害的等级,以及产生的原因等问题,并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

6.1.3 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生产总监参加,必要时请总经理主持会议,分析

问题原因,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形成决议,决议的内容应该包括消除影响、减轻危害、降低损失等方面的措施。

6.1.4 会议形成的决议在第一时间内由各部门负责传达到本部门的相关人员,并按照决议的要求执行。

6.1.5 品保部和行政人事部负责决议实施效果的验证。 6.2 重大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6.2.1 行政人事部和品保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内容包括产品的处理,消除影响、降低损失等方面的内容。 6.2.2 各部门负责按照应急措施的要求迅速组织相关工作。 6.2.3 品保部负责对应急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3 较大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6.3.1 较大质量事件发生后,对口部门负责迅速控制所有问题产品或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防止其继续流通或销售;

6.3.2 品保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6.3.3 品保部负责对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验证。 6.4 一般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6.4.1 品保部负责及时将问题的情况通报生产部;

6.4.2 生产部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预防措施,并具体执行; 6.4.3 品保部根据情况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6.5 潜在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6.5.1 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于潜在的质量事件必须高度重视,潜在质量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及时通知品保部,由品保部协助组织相关人员对潜在质量事件的影响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6.5.2 根据危害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避免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损失。 6.5.3 品保部负责对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验证,必要的情况下,产品需要定点进行销售,一旦出现问题,便于及时有效的控制扩散。 7 应急结束

质量事件的危害或相关的安全因素等消除后,品保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论证,经具体分析、调查,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讨论通过后实施。 8 后期处置 8.1 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质量事件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根据情况进行处罚,影响重大的追究法律责任。 8.2 总结报告

重大质量事件处理完结后,由责任部门形成书面的总结材料,经讨论通过后发至各部门进行学习,并根据情况需要,可对本响应程序作出修改。 9 9.1 9.2 10 保障措施 通信保障

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通讯录》 经费保障

财务部预备专项经费并制定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16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紧张而有秩序地正确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发生危害饮用人员的身体健康重大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发生,积极有效地组织处理事故,稳定人心,尽快恢复生产,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产品安全事故应急人员:

组 长:@@@ 总经理

副组长: @@@ 副经理

成 员:@@@ @@@

二、处置职责

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各成员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正副经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产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他物品;将中毒人员或饮用过同样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事发地所在负责人立即通知群众立即停止就餐,尽快脱离接触可疑污染物。保留好可疑产品,以供医疗检验查明原因。

(二)医疗救护。餐馆负责人应尽快送中毒者前往医院,,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协调救治过程中所需特殊和紧缺药品的供应。

(三)维护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介入现场调查取证,开展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必要时,封闭或者限制使用相关的产品生产经营场所,防止事件扩大。

(五)后期处置。@@@负责组织产品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协调造成产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第17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等级

1.4适用范围

1.5处置原则

1.6预案体系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设置

2.2指挥部职责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4成员单位职责

2.5工

作组设置及职责

2.6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2.7镇(街道、开发区)级指挥部设置及职责

3 应急处置

3.1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3.2应急响应

3.3善后处理

3.4总结

4 应急保障

4.1信息保障

4.2医疗保障

4.3应急队伍与技术保障

4.4监测数据保障

4.5物资和经费保障

4.6社会动员保障

5 监督管理

5.1演习演练

5.2宣教培训

5.3考核奖励

6 附则

6.1预案管理

6.2发布实施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博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等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具体分级标准参照《山东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5处置原则

1.5.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1.5.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

优化和整合食品安全监测检验资源,有效运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依法处置和快速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推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1.5.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以及预警,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1.6预案体系

全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管理,由本预案、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镇(街道、开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组成。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设置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食安办)主要负责人担任,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其他副总指挥由区政府领导授权指定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有关成员单位为成员。

由区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食安办。

2.2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事故应急处置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向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镇(街道、开发区)办和部门做好各

第18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建立保障机制

1、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

职责:在突发时间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2、应急工作小组和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

职责: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3、综合信息小组 负责人:

职责:实时记录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4、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及应急物资储备。

(三)实施应急措施

1、及时联系附近医院救治疑似食物中毒者。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和帮助。

2、安排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疑似食物病人,协助做好救治记录工作。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个案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指导师生脱离可疑中毒源,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封存造成疑似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5、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

6、稳定师生情绪,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夸大扩散、渲染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7、值班室保持24小时值班,及时、准确地将现场信息上报应急工作小组。

第19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安区恒升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全镇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广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1.3 工作原则

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群防群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

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工作原则,对可能引发和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和妥善处理。

1.4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4.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 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其他省(自治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1.4.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 事故危害严重,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 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造成伤害人数50—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4.4 —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 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市、县)辖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造成伤害人数在30—49人,无发现死亡病例的;区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

事故。

1.5 适用范围

在恒升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伤害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2.1.1 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领导和指挥。总指挥长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食品安全副镇长担任,镇党政办、群工办、学校、财政所、农业站、畜牧站、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2 职能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收集上报事故的重要新闻信息;

4.审议批准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方案和处理其它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重大事项等。

2.1.3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上报通知事项。

镇纪委:负责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进行监督,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镇中学:负责对学堂食堂、卫生室、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食物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镇群工办:负责协调食品安全涉嫌犯罪安全的侦查工作,维持事故应急响应状态下的治安秩序。

镇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镇农业站: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镇卫生院: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镇畜牧站:负责组织对畜禽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畜禽防疫、检疫工作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2.1.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食

品安全副镇长兼任,副主任由镇卫生院院长兼任,其具体职责是:贯彻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提出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村、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镇政府、镇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 专家咨询组

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专家组。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从专家组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一)对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二)对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系统

全镇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形成统

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镇统一的

举报电话(0826—259200

1、0826—2594216)。

镇属各部门按职能负责职责范围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监测,承担责任范围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和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以及发生在镇外可能对我镇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收集和上报。

镇卫生院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要建立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确定专门人员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畅通。

3.2预警系统 3.2.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农业站、卫生院、畜牧站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

3.2.2预警预防

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检验、监测、监督情况,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同时,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毗邻有关地区的食品安全预警通报后,实施预警。

预警内容包括预警原因、预警依据、预警内容、预警范

围、预警期限及要求。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通过公告、明白纸、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3 应急准备

镇卫生院应当及时对有关部门以及各村各单位报告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通报镇政府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防控措施。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及时上报镇应急指挥部和镇政府。同时做好启动相应预案的准备工作。

3.3 信息报告

各村各单位应当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3.3.1 信息报告责任单位

从事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的企业和单位,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品检验机构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3.2 信息报告责任人

行使职责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以及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

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3 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村委或有关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半小时内向镇政府做初次报告,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在知悉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区委、区府及相关部门做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村委及镇政府或有关部门随时向相应的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出阶段性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

3.3.4 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3.3.5阶段报告

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6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包括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级别的不同,由高到低分为I(特别重大)级、Ⅱ(重大)级、III(较重大)级和IV(一般)级四级应急响应。高层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启动后,低层次及其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自然启动。其中,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广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对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应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积极配合做好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

4.1.1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级和II级)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启动相应预案,全力以赴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报请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启动相应预案。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各地应积极贯彻落实,严禁地方保护主义。

4.1.2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卫生院应当立即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区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

处理建议,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乡镇通报情况;立即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4.1.3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直接组织实施。

4.1.4 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急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 指挥与协调

进入I级、II级、Ⅲ级响应后,镇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配合上级救援机构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

和紧急处理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救援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发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发地村委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4.3 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村委及镇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影响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紧急处置方案,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并报镇应急指挥部决定紧急处置方案或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决定紧急处置方案。

4.4 应急响应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

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5 新闻报道

在区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新闻报道。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2 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实行倒查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其中,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是指日常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群众性聚餐申报(即群众在举办婚、丧、聚、嫁活动有群体聚餐活动的三天前向镇人民政府申报,届时由镇人民政府会同卫生部门对其餐饮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监测,严防事物中毒事件发生),相关职

能部门对群体性聚餐所涉及的食品进行安全检测等。

5.3 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认真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总结报告同时报区人民政府和抄送区级相关部门。

6、保障措施 6.1信息保障

按照国家、省、市和区的统一部署,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承担镇内食品安全事故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和信息传递等工作。

6.2 现场救援及医疗卫生保障

建立由农业、卫生、综治、安办、畜牧和水利等相关部门人员、专家组成的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护)队伍,并配备必要的救援(护)、技术鉴定和现场处置设备,遇有突发安全事故,能够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开展救援(护)、技术鉴定、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

6.3 物资及经费保障 6.3.1 物资储备

事发地村委及镇政府负责应急救援行动时的基本物资保障。

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建立常备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所需的物资供

应。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器具、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及应急实际工作所需的通讯设施和交通工具等。要加强储备物资的管理和维护,防止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物资缺失或报废后必须及时补充和更新。

6.3.2 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日常工作经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镇政府初步预算经费为3。5万元,由财政管理,以保证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4宣传、培训及演练

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公布报警电话,正确印导消费。各村各部门在镇政府领导下,要加强职业和技能的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提高应急处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突发安全事故如就近就医、洗胃消毒等应急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提高应急处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镇卫生院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食品事故应急处理的演练,对演练结果要进行总结和评

7 附则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恒升镇人民恒府 2016年1月14日 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第20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区居民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区经济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处的实际,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4.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臵,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区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区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5.向保税区管委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保税区管委和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处臵指令等。

(二)区应急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预案启动后,区应急指挥部成员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臵工作的需要,还可确定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必要的村、企事业单位作为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指导各村实施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环节的调查,开展对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源头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2.党政办: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协调**人民医院开展食物中毒病人的救治工作;

3.**人民医院: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开展对餐饮业和食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4.财政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5.综治办、**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事故发生区域内

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疏导等工作;配合抓好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6.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事故应急处臵工作的需要,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应工作。

(三)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设在党政办。本专项预案启动后,区党政领导自动兼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臵工作;

2.检查督促各村、企事业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臵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有关部门、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臵工作情况;

5.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臵工作小组

本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

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臵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为提高处臵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臵环节要求,成立以下基本应急行动组:

1.调查处理组。由区主任牵头,有关专家、事件主管部门、规划建设中心、综治办、派出所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起因,分析各方、各类责任,评估处臵结果。属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综合协调组。由分管经济发展的相关领导牵头,事件主管办公室与经发中心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精神,协调专业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办公室、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3.事故查处组。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牵头,综治办、工商、医院、社区建设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区领导牵头,社服中心、计生办、**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5.后勤保障组。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区领导牵头,区财政所、市政园林环卫中心等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处臵情况,协调、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所需各类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6.信息宣传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区领导牵头,区党群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等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及处臵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保税区管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开展新闻报道等工作。

7.警戒保卫组。由主管政法领导牵头,派出所、交警队、武装部、土地房屋管理中心等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村应急响应人员及职责

各村民委员会为村级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的专项领导、处臵、协调机构,各村安全协管员,为本村应急响应联络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及时、有效、准确上报本村事故发生、发展状况,并切实根据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落实相应应急工作。

三、运行机制

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臵、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等方面。

(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村和有关单位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区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由区相关应急主管部门进行处臵,向区领导报告。

1.报告内容范围:

(1)已掌握的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

(2)区内已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2.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及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责任报告人:

(1)村负责人和相关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二)先期处臵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臵,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有关先期处臵情况按规定上报区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在接到信息后,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应在事发后30分钟内启动先期处臵机制。一小时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臵工作;并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断为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在事发后一小时内按规定要求报告至保税区港区相关领导。同时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应急处臵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区领导批示和要求,做好启动区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

对于先期处臵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或者需要区协调处臵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事态发展,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经

区主要领导批准启动预案。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发布预警。

(四)指挥与协调

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开展处臵工作,主要是: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臵工作,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臵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参与现场应急处臵工作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五)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区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臵,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区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各保险企业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七)责任与奖惩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调查评估

区有关主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臵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区领导作出报告。

四、附则

本预案由区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村、企事业单位和区部门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食品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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