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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孩未落户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06 08:34:26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小孩未落户证明

小孩未落户证明

如果要在山东给小孩开具未落户口证明,可以由父(母)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等相关证据,到山东父亲(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我的户口在石家庄,我媳妇户口在新乐农村,现在小孩要上户口,需要开女方派出所的小孩未落户证明,不知道需要哪些证件派出所才能给开未落户证明,有人知道吗?

有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的话,只要女方所在的市,镇,乡或村出具的证明就可以了。

私自伪造公文是属于违法事件,如果你一定要的话。那么我可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首先派出所开的未落户证明无非就是以下形式:兹证明某某并非我辖区内户籍,然后盖一个派出所的章子就OK了,这个盖户籍专用章最好,派出所的章也没问题的,两个都可以。落户证明也跟未落户证明一样的格式开出即可。

“各类证件都全了,就缺这张薄薄的证明。”最近,肥西严店乡的朱先生比较郁闷,孩子要上户口,需要一份妻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跑了几次,对方却不给开。朱先生手里拿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准生证和他们夫妻俩的户口本满脸困惑地说,没这份证明,女儿上不了户口,就成“黑户”了,以后上幼儿园、上学该怎么办啊?

朱先生的孩子今年3岁,是独生女,他们夫妻俩一直在外打工,把孩子落户的事给耽搁了,眼看着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朱先生这才想起了给女儿上户口。由于其妻子挂户在双岗的一亲戚家,按规定,需要一份当地派出所开的孩子未落户的证明材料,但朱先生跑了两三次,工作人员就是不愿开,“他们说,现在都是联网的,有没有落户,上网一查就知道了,不需要开证明。我把情况跟这边的派出所说了,但没用,说这是硬性规定,没文字证明,就不能上户口。”一个不给开,一个非要开,开份证明咋就这么难?朱先生很是沮丧。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双岗派出所户籍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能开入户证明,不能开“户籍不在”的证明,这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随后,记者又采访了严店乡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称,由于朱先生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孩子要落户朱先生的名下,必须有他妻子户籍所在地出的一份孩子未上户口的证明,主要是怕重复上户口。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合法法定证件,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的身份信息,原则上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未体现的信息内容,且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所掌握信息,可以户籍证明方式出具。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时需写清此证明的使用用途,并标明使用期限。

2、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前科劣迹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为在管辖内实际居住的公民出具其在本辖区居住期间的《无前科劣迹证明》,对于不在本辖区内实际居住的,不予出具。

推荐第2篇:小孩落户申请书

小孩落户申请书

小孩落户申请书一:小孩落户申请书

XXXX公安局(或派出所):

本人是****街道居民,于**年**月**日与丈夫***育有一女,名为***.现特申请贵所办理***(小孩名字)落户手续.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小孩落户申请书二:户口迁移落户申请>>(147字)

xxxx公安局(或派出所):

本人xxx,xx岁,xxxxxx人,于xx年x月x日于贵辖区xx处购买了xxx平方的住房一套。根据xxx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xxx处的本人及妻子x孩子x的户口迁到贵辖区xx路xx号x小区xx楼xx单元xxx室。望领导早日批复!

申请人:xxxx

xxxx年x月x日

>小孩落户申请书三:小孩落户申请书>>(63字)

xx派出所:

本人由于孩子出生,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申请人:xxx、xxx(签字)

申请日期:20xx年x月x日

推荐第3篇:小孩落户证明书

证 明

兹有我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号码为**********,与某某是父子关系,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年**月**日 *****

推荐第4篇:小孩落户申请书

小孩落户申请书

新生儿随父入户申请书

我叫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XX年XX月XX日生于北京(如生于外地写外地省市),户口在东城XX胡同XX号,XX年参加工作现在XX当工人(或因XX原因无业,现在XX做临时工)。(说明:如系由外地户口来京、复员转业、本市农转业、刑满释放等情况,写清楚何年、由何地、根据何原因、经何部门批准来京的情况)。

我于XX年XX月与XX结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XX是初婚、XX是再婚)。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生于XX年XX月XX日,户口在XX省XX市(县)XX乡(镇)XX村XX号(即投靠人户口本上的准备地址),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并写清在外地的职业状况)。我们于XX年XX月XX日在XX医院生儿子(女儿)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孩子的户口在XX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现未上学(或在XX学校上XX年级、待业等实际状况)。(说明:生几个孩子均按上面叙述要求介绍,1980年以后生育二胎以上的,要讲清楚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即何原因发二胎准生证或被处罚处理的情况)。

因XX(指困难原因,包括何时来京,在京职业状况),我申请将XX户口迁到北京投靠我生活,望公安部门批准。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小孩户口迁移申请书

XX县XX派出所:(迁回地的)

我叫XXX,现住本县XX镇XX社区XX街道XX号。本人有一女儿XXX,现年X岁,出生时户口是入到XX县XX镇她舅舅那里。由于小孩现在已到上学年龄,需要把户口迁回父母这边来,以方便上学。为此,特请求贵所按照有关规定,将本人小孩的户口予以接收(附本人户口簿、所在社区证明和小孩出生时医院证明等材料)。

特此申请,请予办理。

申请人:XXX

推荐第5篇:未落户保证书

保证书

xx派出所:

我叫xx女 xx族 生于x年x月x日,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我于x年x月x日与x市x县x镇x村委会x村x登记结婚,x年x月x日生了一男孩,取名叫xxx,现需随男方落户,我保证xxx的户口没有随其母亲在xx省落户,若发现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已落户,那xx这边的户口就自行消除,特此保证!

保证人:

xx年x月x日

推荐第6篇:出生未落户

关于办理出生未落户口的相关规定

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和《河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出生未落户口制定相关规定,规定如下:

一、对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无论系政策内或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生育等原因造成婴儿(小孩)未上户口的,一律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对于发现《出生医学证明》有疑义的,责任区民警应予以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对于非婚生婴儿的落户,婴儿生母(或生父)需提供未婚身份书面声明或公证书以及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办理出生登记。

二、对于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凭申报人书面申请、生父母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接生人员证明、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办理出生登记。

注:公证书内容要证明真实的亲子(女)关系内容,不得以申请人声明形式予以公证。

三、对国内公民收养婴儿落户的,凭《收养公证》或《收养证》、养父母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申报出生登记;单亲收养的,凭《收养公证》或《收养证》、养父或养母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申报出生登记。

四、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落户的,凭社会福利机构申请、弃婴(孤儿或儿童)进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复印件、市民政局证明信、收养机构申报户口申请表申报户口登记。

五、自2010年 6月 1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在全省户口整顿期间,对所有无法正常出具《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也可凭申请人书面申请、生父母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能够证明母亲生育事实和母子(女)关系的住院病历、村(居)委或单位证明、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推荐第7篇:未落户证明

未落户证明

私自伪造公文是属于违法事件,如果你一定要的话。那么我可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首先派出所开的未落户证明无非就是以下形式:兹证明某某并非我辖区内户籍,然后盖一个派出所的章子就OK了,这个盖户籍专用章最好,派出所的章也没问题的,两个都可以。落户证明也跟未落户证明一样的格式开出即可。

带上你的身份证,去原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就是打算落户的派出所,开这个未落户证明,按正常程序当时就能拿到。

困难就不好说了,这要看出证明的派出所会不会故意刁难了。遇到具体情况自己灵活处理吧。

一般来说,在派出所都有这个模板的,一句话的问题。具体他的格式和证明的内容:

证明

兹有我辖区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村民某某某(女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之子(或女)某某名未在我所上户。

特此证明

某某县公安局某某派出所

年月日

带上你的身份证,去原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就是打算落户的派出所,开这个未落户证明,按正常程序当时就能拿到。

困难就不好说了,这要看出证明的派出所会不会故意刁难了。遇到具体情况自己灵活处理吧。

既然老师已自作主张把你们的报到证统一发回生源地,那么,派出所依据报到证而将户口迁移地注明为乐山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而你在回老家乐山办理落户时,又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即同时出具了报到证,那么。老家乐山派出所不为你办理落户手续,同样符合法律规定,也无不当。

基于以上情况,你有两种办法可以操作:

1、要求老师(否则可以向学校投诉)将报到证改派为现工作地;

2、请现工作单位开具接收函(包括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准迁入证明)。

但实事求是说,要求现工作单位出具上述证明的难度较大,单位是否能够接受你的户口也是未知数。相形之下,让老师(学校)改派要容易得多。

不妨一试。

(补充海天一色)依据你目前已经工作的情况,回学校改派遣证相当困难,可以说基本不可能了,你学校所在地的(一般是市的)教育机构里有个就业指导部门,你只需要拿着原派遣证去那里改派就可以了。

注:需要花钱,各地是不是统一标准,我无法告诉你,我知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毕业生改派是100元。

(一)驾驶员凭《驾驶员管理表》及复印件;

(二)本人驾驶证;

(三)所属驾协工作站、组审核登记、建档;

(四)所属区、县交-警支、大队宣教科、组门事办理落户手续并加盖当年审验章。

推荐第8篇:未生育小孩证明

证明

兹有省县镇社区街号附号,,女,身份证号码,属初婚,未捡养、抱养小孩,至今无子女。

特此证明

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月日

推荐第9篇:未落户证明(优秀)

未落户证明

兹有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金渠镇红星村居民(性别:,身份证号码:),于年考学迁出户口至淮北市,年毕业,现应政策要求需在我处落户,因其户口迁移证丢失,至今未在我处落户,特此证明。

(注:毕业的户口迁移证丢失,需补办)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未落户证明范本

未落户证明范本未落户证明范本

准生证即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这是宝宝来到世间的通行证,有了准生证才能给宝宝落户,才能到社区医院建档。

先说我的大致情况:老公北京市集体户口,我是外省城镇户口,户口在当地人才。这里要注意,集体户口在人才的不能给孩子落户,能不能在集体户上落孩子的户口,要看各单位情况。

1、先询问老公街道计生办需要哪些手续,根据计生办的要求,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以下东东:《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全国统一小蓝本)、乡镇(街道)居委会两级行政机关出示的婚育证明(盖公章,注明经办人姓名和电话)或者是女方的生育服务证。

2、先打了一通电话,分别给我的户口所在地街道、街道计生办、人才计生窗口,最后知道办这事的是人才计生窗口,不用跑到街道、居委会了。

3、需要女方的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卡、单位证明(写明系初婚未育,未有抱养子女,盖公章)、怀孕证明(医院的检验单),原件和复印件三份,一寸彩照两张,老公的户口所在地地址(写明街道、居委会,如户口与居住地不在一起,两个都写)。可以不用本人亲自办理,我是让同学代办的,写一份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同学花了一上午时间就办好了。

4、在办的过程中,一些问题,由于办事人员知道宝宝的户口是随父,所以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就只能办婚育证明了,而他们太懒了,就直接在我的单位证明上盖了两个章,写了几个字,这让我担心了好久,怕到北京不行。

5、拿着小蓝本、婚育证明,带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卡、单位证明到老公的街道计生办,换成生育服务证,即红本。

6、带着这个红本就可到老公户口所在地社区医院办理《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了,即俗称的小卡,别小看了这个,这可是宝宝出生后打针的凭证,有的医院建档还要提供小卡。户口与居住地不在一起的,拿着这个小卡转到居住地社区医院就行了。

根据我的经验,办理准生证并不是如有些人说的那么麻烦,首先要问清楚需要什么东西,有些人什么都不知道就跑去办理,肯定会觉得复杂。如果证件齐全,也就两次就解决问题了。对于收费问题,同学办理的,说没花多少钱,硬是不告诉我花了多少钱,估计不过几十块钱,老公这边没听说收费。

第11篇:未落户证明格式

未落户证明格式

朋友们在办理落户的过程中,会被告知开具各种各样的证明,

这对不经常办理这些事情的朋友来说有时会一头雾水,

他们不知道这些证明应该去哪里开,持什么资料开,

在这里我给大家讲一下这几种证明:

一、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大家应该不陌生,在办理个人事务中会经常用到,去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说明用途,缴纳少量工本费即可开具。

二、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通知书

报到证是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高等学校毕业的毕业生,在毕业时到单位报到时学校派发的证明。一般为蓝白两联,蓝联为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持有,报到时交给报到单位。白联为通知书,放在学生档案里,随户口迁往落户地。

三、毕业研究生报到证、通知书

同第二条一样,研究生毕业时,学校也会发放就业报到证、通知书,不同的是,研究生的报到证是粉色的,粉联报到证由本人持有,报到时交给报到单位。同样,白联为通知书,放在学生档案里,随户口迁往落户地。

四、准许迁入证明

简称准迁证,一般一位公民获得了某地的准迁证,那么他便成为此地的常住人口,准迁证由迁入地所属的公安分局开具,一式三联,第一联分局留作存根,第二联开给原籍派出所,用来开具户口迁移证。第三联开给迁入地派出所,用来将此人户口迁入该所辖区的某个住址。

多说一句,我国的户籍制度是,“先入后出”即,迁入地准许你迁入,你才能从原籍迁出,否则,你无法迁移你的户口。所以,只要取得了准迁证,即便还没有获得迁入地户口单页和身份证,其实已经是此地的户口了。

五、户口迁移证

第四条里说过,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也就是说,户口原籍的派出所只有见到了另一地的准迁证,才会给你开具户口迁移证,否则,无法将户口迁出,开具了户口迁移证以后,原籍户口即注销。

六、常住人口登记卡

其实这个大家都很熟悉,就是户口本里的单页,只要你是有户籍的中国公民,你的户口本里都会有这一页。

接收单位的落户证明(样板)

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身份证号码:,是我司接收的社会人才,现已报到上班。因我司无集体户,其需将户口迁至:

请给予办理相关入户手续为盼。

广州XXXXXX有限公司。

第12篇:户口未落户证明

户口未落户证明

1、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办理机构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2、到父或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本区派出所办理时间为每日8:30-20:00;

3、视当日窗口办理人数才能确定,一般半小时左右;委托办理需填写《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被代理人,因故无法由本人前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特委托代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自迁移至。被代理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年月日备注:

一、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

二、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随着近年来全国、全疆人口信息数据库的逐步完善查询新生婴儿是否在另一地落户可通过网上完成,为此自即日起取消出具子女未落户证明的规定。

其次,将部分由市公安局审批的项目调整至分局审批。为方便各派出所就近及时报送户口申报材料,将购房落户、投资落户、户口从人才市场返回生源地投靠父母等三项的户口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局。

据警方介绍,以前购房落户、投资落户、户口从人才市场返回生源地投靠父母等三项的户口审批程序由派出所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现将权限下放至分局后,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节约了时间和路程。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合法法定证件,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的身份信息,原则上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未体现的信息内容,且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所掌握信息,可以户籍证明方式出具。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时需写清此证明的使用用途,并标明使用期限。

2、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前科劣迹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为在管辖内实际居住的公民出具其在本辖区居住期间的《无前科劣迹证明》,对于不在本辖区内实际居住的,不予出具。

第13篇: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新生儿未落户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户籍政策,2009年12月16日 安徽省公安厅出台《安徽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修订)》(皖公通[2009]54号)中规定: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凡不满1周岁的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户口不在一地的,另一方须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由辖区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直接办理。 这么看来,就应该是到男方/女方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不过我家小孩上户口的时候,好像没有开过这种东西。出生证上有一个副联就是办理户口用的,派出所就把它撕下来了,这样出生证就不能再去办理落户了埃奇怪,不知道这些鬼部门之间哪里又出问题了。折腾大家。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户口在四川广汉市(集体户口),我老婆的户口在湖南临湘,现在我老婆去湖南给我女儿上户口,那边派出所非要我这边派出所出具女儿未在我户口所在地上过户口的证明,其他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都准备齐全了,就是非要我这边的证明才给我女儿上户口,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我也打电话咨询过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他们说四川现在不需要开具这种证明了,所以不给我开具这种证明。他们说出生医学证明上有两页,如果上过户口肯定会撕掉一页的,没撕就证明之前没上过户口,所以不需要开具这种证明。 我也电话咨询过湖南省公安厅户政管理处,工作人员说湖南省没有这项规定啊,意思就是说不需要开具未上户证明。但是为什么当地派出所非要证明呢?是他们相关法规没学好?还是故意刁难老百姓?我老婆去了都半个月了却迟迟不给我女儿上户口,我搞不懂这是为什么?国家的法律法规就是这样执行的吗?尤其是对于我们这种异地结婚人来说,办这些证明很费劲的,因为我现在还不是在户口所在地上班,我在广东上班。这样折腾我们真是不能理解,何况我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 我想相关部门尽快给我答复,非常着急,因为我的是集体户口,开的是户籍证明,再不上户口户籍证明就过期了(4月7日过期),又要重新开具户籍证明,这样真是折腾死老百姓。 我的联系电话是:*********28,希望尽快得到答复。

我没听说过要这种证明,我们也是异地的,上户口时就带了你说的那几样,其实主要就是出生证明,上了就会撕掉一半的.现在的公仆就是这样抓住你不在老家生活以不了解情况为由不放,我们办准生证时是这样的,不过后来找的人,不行你让你老婆在家找找人吧,上了就安心了,老百姓伤不起啊,争论来争论去都是他们的理.新生儿出生后,应持出生记录卡,到妇幼保健站办理《出生证明》,然后持双方户口、结婚证、出生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证》,然后持双方户口、《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和《出生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14篇:户口未落户证明

户口未落户证明

户口未落户证明

1、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办理机构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14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婴儿

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2、到父或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本区派出所办理时间为每日8:30-20:00;

3、视当日窗口办理人数才能确定,一般半小时左右;委托办理需填写《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被代理人,因故无法由本人前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特委托代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自迁移至。被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年月日备注:

一、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

二、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随着近年来全国、全疆人口信息数据库的逐步完善查询新生婴儿是否在另一地落户可通过网上完成,为此自即日起取消出具子女未落户证明的规定。

其次,将部分由市公安局审批的项目调整至分局审批。为方便各派出所就近及时报送户口申报材料,将购房落户、投资落户、户口从人才市场返回生源地投靠父母等三项的户口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局。

据警方介绍,以前购房落户、投资落户、户口从人才市场返回生源地投靠父母等三项的户口审批程序由派出所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现将权限下放至分局后,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节约了时间和路程。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合法法定证件,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的身份信息,原则上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未体现的信息内容,且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所掌握信息,可以户籍证明方式出具。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时需写清此证明的使用用途,并标明使用期限。

2、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前科劣迹证

明》的,公安派出所应为在管辖内实际居住的公民出具其在本辖区居住期间的《无前科劣迹证明》,对于不在本辖区内实际居住的,不予出具。

未落户证明

兹有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金渠镇红星村居民,于年考学迁出户口至淮北市,年毕业,现应政策要求需在我处落户,因其户口迁移证丢失,至今未在我处落户,特此证明。

年月日

证明

姓名:,男,身份证号:,系我辖区居民,经查询,年月日出生的其子取名叫,未在我辖区落户,特此证明。

村委会乡派出所

年月日年月日

证明

姓名:,女,身份证号:,系我辖区居民,经查询,年月日出生的其子取名叫,未在我辖区落户,特此证明。

村委会乡派出所

年月日年月日

未落户证明怎么开

带上你的身份证,去原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就是打算落户的派出所,开这个未落户证明,按正常程序当时就能拿到。

1、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办理机构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14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

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2、到父或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本区派出所办理时间为每日8:30-20:00;

3、视当日窗口办理人数才能确定,一般半小时左右;委托办理需填写《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被代理人,因故无法由本人前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特委托代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自迁移至。被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年月日备注:

一、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

二、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随着近年来全国、全疆人口信息数据库的逐步完善查询新生婴儿是否在另一地落户可通过网上完成,为此自即日起取消出具子女未落户证明的规定。

其次,将部分由市公安局审批的项目调整至分局审批。为方便各派出所就近及时报送户口申报材料,将购房落户、

投资落户、户口从人才市场返回生源地投靠父母等三项的户口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局。

据警方介绍,以前购房落户、投资落户、户口从人才市场返回生源地投靠父母等三项的户口审批程序由派出所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现将权限下放至分局后,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节约了时间和路程。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合法法定证件,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的身份信息,原则上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未体现的信息内容,且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所掌握信息,可以户籍证明方式出具。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时需写清此证明的使用用途,并标明使用期限。

2、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前科劣迹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为在管辖内实际居住的公民出具其在本辖区居住期间的《无前科劣迹证明》,对于不在本辖区内

实际居住的,不予出具。

未落户证明

私自伪造公文是属于违法事件,如果你一定要的话。那么我可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首先派出所开的未落户证明无非就是以下形式:兹证明某某并非我辖区内户籍,然后盖一个派出所的章子就ok了,这个盖户籍专用章最好,派出所的章也没问题的,两个都可以。落户证明也跟未落户证明一样的格式开出即可。

带上你的身份证,去原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就是打算落户的派出所,开这个未落户证明,按正常程序当时就能拿到。

困难就不好说了,这要看出证明的派出所会不会故意刁难了。遇到具体情况自己灵活处理吧。

一般来说,在派出所都有这个模板的,一句话的问题。具体他的格式和证明的内容:

证明

兹有我辖区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

村民某某某之子某某名未在我所上户。

特此证明

某某县公安局某某派出所

年月日

带上你的身份证,去原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就是打算落户的派出所,开这个未落户证明,按正常程序当时就能拿到。

困难就不好说了,这要看出证明的派出所会不会故意刁难了。遇到具体情况自己灵活处理吧。

既然老师已自作主张把你们的报到证统一发回生源地,那么,派出所依据报到证而将户口迁移地注明为乐山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而你在回老家乐山办理落户时,又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即同时出具了报到证,那么。老家乐山派出所不为你办理落户手续,同样符合法律规定,也无不当。

基于以上情况,你有两种办法可以操作:

1、要求老师将报到证改派为现工作地;

2、请现工作单位开具接收函。

但实事求是说,要求现工作单位出具上述证明的难度较大,单位是否能够接受你的户口也是未知数。相形之下,让老师改派要容易得多。

不妨一试。

依据你目前已经工作的情况,回学校改派遣证相当困难,可以说基本不可能了,你学校所在地的教育机构里有个就业指导部门,你只需要拿着原派遣证去那里改派就可以了。

注:需要花钱,各地是不是统一标准,我无法告诉你,我知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毕业生改派是100元。

驾驶员凭《驾驶员管理表》及复印件;

本人驾驶证;

所属驾协工作站、组审核登记、建档;

所属区、县交-警支、大队宣教科、

组门事办理落户手续并加盖当年审验章。

第15篇:孩子未落户证明

孩子未落户证明

一般来说,如果您的小孩是第一胎的话,小孩要入户口其实不是太麻烦的,需要你们的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小孩的出生证明书、你们夫妻的结婚证、身份证即可办理。至于未落户证明,这是哪里规定的,扯淡!如果他非要的话,可以到您坐在的居委开一张证明即可。

如果您老婆的户口还没有移过来,那确实得到您老婆当地派出所打未落户证明,这个是符合小孩入户程序的。建议您尽快将您老婆的户口移过来,以后有些事才不麻烦。

先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那里检查,跟他说明开“不在本地落户的证明”,那里的医生会免费检查看有没有上环有上环证当然最好(要不要上环,要看当地的规定),然后拿着计生办开的证明,到公安局盖章就可以了。

信件内容我与妻子不同省份,我是浚县的户口,但是结婚后生子后妻子的户口依然在湖南老家,现在小孩子入户浚县公安局这边要妻子户口所在地提供孩子的未落户证明,但是人家湖南那边根本就不提供这个证明,现在户口都是全国联网的,我不明白,浚县为什么非要这方面麻烦我们老百姓!我为此事从北京跑湖南好几次,浪费了大量的精力,事情也没办好。我真的希望我们父母官能多为我们普通老百姓想想。

回复内容根据鹤公文〔2008〕253号文件“关于印发《鹤壁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和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新生婴儿必须随父母常住户口入户,父母常住户口不在一地的,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出生的婴儿,持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书》、准生证及父或母(监护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村(居)委会出具的新生婴儿入户证明,直接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计划外出生的婴儿入户依据公安部、计生委《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应当给予落户,需持《出生医学证明书》、父母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填写《计划外出生入户审批表》,派出所签署意见,市区内,派出所统一报分局审核签署意见,然后由分局统一报市局审核批准后入户;两县由派出所统一报县局审核批准后入户。

由于出生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难免有重落户现象,目前正在开展的人口普查已经在解决重人重户、登记错误、无户口等问题,如最近在湖南落户,全国数据更新需要一段时间,在全国网上查找不到,又在浚县落户就会造成重复落户,不能给国家提供正确的人口数据。

如果湖南不出证明,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提供持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书》、准生证及父或母(监护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村(居)委会出具的新生婴儿入户证明,直接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第16篇:小孩出生落户所需证件

小孩出生落户所需证件

(1)居民户口簿;

(2)出生统计注册证明

(3)生育服务证及其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结婚证及复印件;

(6)父母双方单位证明(没有单位者提供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随父落户须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未随母落户证明和户籍证明。

第17篇:集体户口小孩落户(青岛)

本人户口是青岛市的公司集体户口(属八大峡派出所电话66575281),对象失业,户口在人才在线(集体户口挂靠单位,属海伦路派出所)挂靠,给宝宝落户所需证件:

1、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结婚证及复印件

3、双方户口单页及复印件(包括各自的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口一般都有一个首页,公司人员共用的);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就是大家常说的准生证)及复印件

5、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宝宝的,一般在出院一个多星期的时候可以去出生医院对应的保健所领,出院的时候可以问一下医生);

6、本人的在职证明(单位开,手写即可,主要是单位的章 电话 联系人);

7、双方的市内三区无房证明(市南 市北 李沧;去青岛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 记得好像是要带双方的身份证 户口本单页什么的去开);

8、对象的失业证及复印件(去对应的人力资源及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需要身份证 户口单页及复印件 档案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好好给他们说说也能开出来)。

备齐以上资料后即可到相应的派出所给宝宝落户了,去之前最好给他们打个电话确定他们的相关工作人员什么时间可以办;如果是办对象的东西,对象又无法到现场,最好写一个委托书(对象委托你办的证明)

第18篇:未落户证明怎么开

未落户证明怎么开

带上你的身份证,去原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就是打算落户的派出所,开这个未落户证明,按正常程序当时就能拿到。

1、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办理机构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2、到父或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本区派出所办理时间为每日8:30-20:00;

3、视当日窗口办理人数才能确定,一般半小时左右;委托办理需填写《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被代理人,因故无法由本人前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特委托代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自迁移至。被代理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年月日备注:

一、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

二、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随着近年来全国、全疆人口信息数据库的逐步完善查询新生婴儿是否在另一地落户可通过网上完成,为此自即日起取消出具子女未落户证明的规定。

其次,将部分由市公安局审批的项目调整至分局审批。为方便各派出所就近及时报送户口申报材料,将购房落户、投资落户、户口从人才市场返回生源地投靠父母等三项的户口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局。

据警方介绍,以前购房落户、投资落户、户口从人才市场返回生源地投靠父母等三项的户口审批程序由派出所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现将权限下放至分局后,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节约了时间和路程。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合法法定证件,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的身份信息,原则上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未体现的信息内容,且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所掌握信息,可以户籍证明方式出具。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时需写清此证明的使用用途,并标明使用期限。

2、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前科劣迹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为在管辖内实际居住的公民出具其在本辖区居住期间的《无前科劣迹证明》,对于不在本辖区内实际居住的,不予出具。

第19篇:未随母落户证明

未随母落户证明

我是西安市高新区集体户口,妻子是岐山县农村户口,我孩子是2008年3月25出生的,在西安市高新区派出所上户时,要求开具未随母亲落户证明,但到了岐山县派出所时,无论如何都不给开,说现在不用开具,都可以报孩子户口。一个非要这个证明,一个坚持不给开,请问有什么办法呀?不知道今年的政策是不是可以不开未随母茫证明呀?

不在同一点,可能是要麻烦一点,不过任何事都是人为的,你拿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多去几次你老婆的所在地派出所,把事情原委讲清楚,(只要在出生证明上写:此人末在本管辖的范围内落户,并盖个章就可以了),再不行就搞关系,反正如果你们那里有规定的话证明是一定要开的.我也发生过跟你同样的事情(我们还不在同一个省),也是这样搞定的.必须先办理落户而且孩子母亲必须是常住正式户口才行集体蓝印都不行要落完户口再迁国家有规定即使有特殊情况新生儿出声3个月必须落户

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政策,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规定的,而是在《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第五条中规定的。

附:《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第五条:“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这下麻烦可大了!如今单位又不福利分房,仅凭小两口那点微薄工资,根本买不起几近天价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又不知何处觅踪影,这可怎么办?买房可以等,等挣工资攒足了钱、等买彩票中了大奖、等意外发了大财……可是孩子却不能等啊!

问为什么父亲是集体户口就不能为孩子落户?答,政策就是这么规定的。奇哉怪哉!朋友眼下遇到这条本来非常人道、利民的政策里,莫非注定是一条先天不足的怪胎?难道政策里有规定,男方是集体户口的就永远不能结婚生子?难道政策里有规定,父亲拿不来购房发票的孩子就不准出生长大?难道政策里有规定,外省市母亲生育的孩子随北京的父亲落户,只是愚人节的一纸空文?据说这条规定是公安部门的要求,理由是孩子落集体户不便管理。那就更怪了,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来是为着民计民生而定,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而这条规定却是为着管理者的方便而定,是为管理者服务的。

出发点和落脚点一错,政策就变味了,执行者就显得不那么人道、不那么利民了。看来,这才是好政策异化为现“怪胎”的症结所在。诊断如此,处方呢?我不知道。

第20篇:婚迁委托书及小孩落户

婚迁委托书

本人***,出生于****年**月**日,丈夫****,出生于****年**年**日,二人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由于夫妻2人均在国外,现委托***,出生于****年**月**日办理婚迁,本人同意将户口迁入丈夫家中,并落户农业户口。

(时间)须带资料

1、

2、

3、

4、

委托书(大使馆认证) 双方护照认证(结婚证上用的那本护照)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带原件 村委会证明

国外出生小孩申报材料

1、

2、

3、

4、父母双方需一方到场,不到场一方需写委托书(经大使馆认证) 小孩出生原件、复印件、翻译件需大使馆认证 父母护照原件、复印件(无原件的,复印件需大使馆认证) 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若结婚证为外文登记的需翻译及大使馆认证)

5、

6、

7、小孩护照、居留证原件、复印件 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 临时住宿登记凭证

备注:小孩需等户口办结后方可出境,落户时持小孩护照原件、户口册,带小孩本人来所办理。

对小孩未落户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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