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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林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13 08:38:31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沿海防护林

沿海防护林 防灾显身手

位于防城港港口区光坡镇的沿海防护林。张雷摄

7月19日,今年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在先后登陆海南、广东之后,其台风中心在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再次登陆。“威马逊”肆虐广西,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灾害。

广西有记录以来最强台风登陆处,会是怎样一种情景?

记者从内陆直奔沿海。出了南宁城区,一路可见连片折断或倒伏的桉树、甘蔗、香蕉等;越往前行,倒的林木和作物越多,面积越大,境况越差。车出高速公路口,还没到防城港城区,只见大道景观树整排整行向一边歪斜,大型广告牌有的只剩下骨架,有的倒了下来;路边厂房有的顶棚被掀开,有的连同墙体一起倒塌。我们做好了思想准备——“威马逊”登陆的海岸,情景肯定惨不忍睹。

来到台风中心首袭处,发现情况与想象大不一样:一登陆本该来个“下马威”的“威马逊”,一家伙撞上高大茂密的沿海防护林,展开了一场“刚”与“柔”的较量,留下让人惊叹的罕见场景。

防护林呵护之下的房屋完好无损

台风中心最先到达港口区光坡镇,坐落在企沙半岛滨海的沙螺寮村按理应是重灾区,然而全村545户人家,竟看不到一间房屋倒塌。村干部介绍,这归功于1993年种下的数公里长、数百米宽木麻黄防护林,这些木麻黄树现今已长到5—6层楼高;“躲”在防护林后、“藏”在防护林中的民居,普遍是平房,或只盖两三层高,防护林比屋顶高出一大截。尽管比大腿粗的树也被拦腰折断,大部分民居却连瓦片都没被掀走一块。

村民伦宣和伦贤是临海邻居,两户相隔不过30来米,都是平房,高矮一致,新旧差不多,连屋顶瓦片都一模一样,台风过后结果却完全不同:伦宣的房屋完好无损,伦贤的房屋瓦片大都刮飞了,碎片散落一地。记者在现场看到,两户农宅的差别在于:伦宣房前是高出屋顶3—4倍的木麻黄树林,而伦贤房前只有比人稍高一点的矮树。

木麻黄原产澳大利亚、太平洋诸岛,中国引种还不到百年历史,现已成为广西沿海防护林的主导树种。木麻黄根系具根瘤菌,能在瘦瘠沙土上迅速生长,很耐盐碱,不怕沙埋,其枝干柔韧,抗风力强,是沿海固沙护岸的优良树种。前所未遇的强台风中心正面来袭,木麻黄虽偶有折断甚至被连根拔起,一般仅限于最外面几排树,整个防护林带安然无恙,风采不减。

绿色之“柔”,真真实实地“克”了强台风之“刚”!

历史教训:没有植被的地方抗灾力弱损失巨大

在东兴市京族三岛上,矗立着一座雄伟的“国家海防林南端界碑”。木麻黄防护林在沿海密密麻麻,连成长长的绿色屏障。我们特意驱车环岛走上一段路,十分意外地看到,与高速公路两旁桉树林连片倒下截然不同,三岛上种植在木麻黄防护林后面或者夹杂种植在其间的桉树,很少见到被台风刮断吹倒的,顶多稍微弯下点腰身而已。

已成为休闲旅游热点的京岛,近年海鲜大排档越来越多。为争海景搭建在防护林外面的,受损往往较重,大多在停业维修;而“隐身”防护林内的,哪怕同样是简易大棚,受损往往较轻,甚至“毫发无损”。

防城港市林业专家李世生特意带我们到京族三岛上的贵明村一带海边。海堤外连绵约5000亩的红树林让人叹为观止,天空盘旋起舞的白鹭群令人心旷神怡。

李世生介绍,30年前,这里只有稀稀拉拉的野生红树林。1986年7月,同样编号为第9号的强台风,袭击这一带沿海地区,随后引发特大海潮,造成严重灾害。灾后,沿海地区组成联合调查组,就台风灾害与森林植被关系形成调查报告,结论是:没有植被的地方,抗灾力最弱,损失巨大;有林带的地方,抗灾力较强,损失较轻;建议营造具有一定标准的木麻黄、红树林带,建立沿海防护林体系。

那一年,攻读林业专业的李世生刚好大学毕业,第9号强台风当头给了个天大教训。随后,从1986年到1988年,当地沿海以木麻黄、红树林为主大种防护林。贵明村一带滩涂上3年间种下约2000亩红树林,经过20多年生长繁衍,红树林长高长壮,面积扩展了1倍多。

回望海堤内,连片虾塘上打氧机翻起堆堆浪花,养虾人或在悠然守望,或在轻松劳作,丝毫看不出超强台风几天前曾到这里“造访”。

我们与来自浙江的养虾人老朱聊了起来,得知这片虾塘有40多亩,现在,塘子里的虾一只约有10克重。说起“威马逊”来袭时的情景,老朱直叫“吓死了吓死了”:屋顶掀走了,全身湿透,海水、雨水沿排水沟倒灌进来,有的地方刚好漫进虾塘,大多数地方都只差个三五十厘米就“水漫虾塘”。要不是红树林消减风浪,潮水越过海堤涌进来,这整虾塘和养虾人的结局可想而知——“那就全完了全完了!”老朱连连摆手。

全区建设1000多公里“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

广西沿海防护林工程分布于北海、钦州、防城港、崇左和玉林五市共18个县(市、区),海岸线长度1595公里,其中宜林海岸线1016公里。1999年以来,广西沿海工程区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50万亩、封山育林28.6万亩,累计投入4.6亿元。

目前,红树林面积达14.8万亩,沿海基干林带1000多公里,在广西沿海地区初步构筑了一条绿色屏障。沿海防护林对防御台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减轻海浪对海岸的冲刷,固沙保土,保护工农业正常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记者更早到“威马逊”登陆处考察灾情的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蒋桂雄介绍,广西沿海防护林体系结构比较完善。从沿海滩涂向内陆延伸,依次构筑了三道防线,抵御台风、暴潮等自然灾害。

第一道防线以营造滩涂红树林防浪消浪林带为主体,第二道防线以营造防风固沙基干林带为主体,第三道防线以营造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保护农田的纵深防护林为主体。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增加了森林面积,工程区森林覆盖率从2000年的40.2%提高到2013年的52%,减少水土流失面积40多万亩,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经过这场超强台风的考验,我们对防护林的功能和作用需要重新认识。”蒋桂雄表示,下一步,广西沿海防护林建设应加大资金投入,加大保护力度。沿海基干林带是抵御台风、海啸等严重自然灾害的第一道防线。各级政府在沿海经济开发过程中应该加大防护林管护力度,杜绝擅自砍伐防护林的违法行为,保护好建设成果。

蒋桂雄还建议改变以往分散的项目安排办法,将有限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建设和完善基干林带上,实行重点突破,逐年逐段建设和完善基干林带。每个沿海县(市、区)选择本县基干林带的一端作为起点,每年对10千米—20千米长的基干林带查漏补缺,确保能够建成一条有一定宽度、林分质量较高、防护功能较强的防护林带。

推荐第2篇:建设防护林项目申请报告

建设防护林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自治区林业厅:正当全区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期间,我驻村工作队多次到拉孜县曲下镇乃萨村进行实地调研,该村经济发展落后,资源匮乏,紧靠土地解决温饱问题。同时因每逢雨季期间就会有大量泥沙流入河里,河床填高,河流桥口等淤塞,田地毁坏,同时土壤蓄水能力差,水土流失严重,危害极大。直接影响当地250亩地的增产、增收,甚至部分农田出现绝收现象。因此在该村实施防护林项目工程迫在眉睫,特申请防护林建设工程项目。

一、基本情况

拉孜县曲下镇乃萨村地处县城以南,距县城6公里,是一个农业为主,牧业为副的贫困村,全村总户数为101户,总人数为453人,其中妇女人数为277人,占总人数的61%;全村劳务总人数为251人,其中妇女劳务人数为126人,占全村劳务总人数的50%;全村耕地总面积为1397亩,年底全村共有1420头(只、匹)牲畜,其中新生325头(只、匹),全村农村低保为12户32人;无五保户;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加率为97%人(其中60岁以上的34人);共有13名党员,其中妇女党员2名、占全村党员人数15%,全村适龄在读生在校率达100%。2010年末全村经济总收入 1

248.29万元,总费用64.43万元,纯收入为183.86万元;人均纯收入为4067.7元,其中现金收入为2778.3元,属于贫困村。

二、经济发展情况

乃萨村没有村办企业,村级财政情况窘迫,也直接影响

到全村的发展,大多数靠种地为生,加之自身文化水平有限,家庭生活水平较低,农业机械化程度偏低,收益小,农业发展比较缓慢。

全村自然条件恶劣,虽有河流流经,未采取河道治理及植树造林,没有任何矿产资源,雨季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较多,人均收入较低。

三、土壤类型方面

该区土壤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隐域性草甸土和沼泽草甸土,是有河谷地带河滩低阶段,冲积洪积扇、低洼地上受地下水直接影响而形成,热量条件好,熟化质量较高。第二种是沙卵石土,是由山洪冲刷下来的砾石和大风带来的细沙积聚而成。

四、项目实施条件

乃萨村甲当,种植面积115亩,地处芒嘎河流域,平均流量3.42立方米/秒,7至9月为丰水期。年平均降水量70天,降水量33mm,日照时间长,地面温度10℃。适合种植银白杨、榆树、柏树等。

五、项目预算

六、项目效益分析

植树造林、绿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是保证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乃萨村建设115亩防护林工程不仅治理沙化耕地,控制水土流失,防风固沙,增加土壤蓄水能力,可以大大改善生态环境,减轻洪涝灾害的损失,而且随着经济林陆续进入成熟期,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巨大,还能提供大量的劳动和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能提升县城防风固沙能力,增加空气湿度,提高空气质量,改善气温干燥、风沙大的环境。

推荐第3篇:阿克苏防护林建设体系

阿克苏防护林建设体系

摘要:

新疆阿克苏市郊柯柯牙防护林工程是干旱缺水环境下大面积人工植树造林的典范。它作为“三北防护林”体系的一部分,对阿克苏市的社会、经济、生态起着积极的作用。本研究选取柯柯牙绿化过程中5种具有代表性的人工植被类型即苹果(Malus pumila Mill.)、红枣(Ziziphus jujube Mill.)、香梨(Pyrus sinkiangensisYu.)、新疆杨(Populus bolleana Lauche )、新疆杨(Populus bolleana Lauche)一胡杨(Populus euphratica Oliv.)一沙枣(Elaeagnus angus叻ha Linn.)混交林为研究对象,以模糊数学法为基础,运用生态系统健康多层次模糊综合评判模型,从植物生长状况及防护效益、水分供需平衡和土壤机械组成3个方面对其进行生态效

益的综合评判,研究结果如下:

1) 200cm高度,背风面防风效能表现为:混交林(78.55%)>苹果(73.20%)>香梨(72.6%)>红枣(70.27%)>杨树(65.73%);不同林龄的新疆杨防护林表现为:15年生>22年生>6年生。50cm高度背风面防风效能表现为:香梨(59.28%)>混交林(56.43%)>苹果(56.40%)>杨树(54.30%)>红枣(53.73%);不同林龄的新疆杨防护林表现为:22年生>15年生>6年生。各林带结构因子对50cm高度防风效能的贡献依次为:一级分枝数>密度>冠幅>枝下高>地径>树高。对200cm高度防风效能的贡献依次为:冠幅>枝下高>树高>密度>一级分枝>地径。

2)不同造林类型、不同造林年限防护林中细沙含量分别以混交林和巧年生新疆杨最高。从土壤颗粒粒径的垂直分布来看,总体表现为:粗沙的质量分数(百分比)随着土层的增加先减少后增大,细沙的质量分数(百分比)随着土层的增加先增大后减少。

3)不同造林类型、不同造林年限防护林林内各层土壤容重均低于对照地土壤容重,混交林对土壤容重的改良效果最好,较对照地降低了0.286g/cm\',红枣、苹果次之,杨树、香梨最差。6年生、15年生、22年生新疆杨人工林内各层土壤容重平均分别较对照地降低了0.128 g/cm3, 0.214 g/cm3, 0.244 g/cm3。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不同植被样地、不同造林年限对土壤容重的影响达到显著水平。

4)不同林种样地降低土壤水溶性盐分含量效果依次表现为:混交林>苹果>杨树>红枣>香梨。不同造林年限防护林以巧年生新疆杨的降低效果最为明显,较裸露沙地降低了4.2244mg/kg。不同林带中各离子含量表现出不同的变化趋势,其中红枣和杨树样地中C1一含量最高,香梨样地中Cat十离子含量最高,苹果和混交林样地中5042一含量最高。不同造林类型中各盐分离子含量变化总体表现为:Cl->Ca2十>S04 2->Mg2+>K+Na>HC 03_。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不同造林类型和不同林龄样地土壤水溶性盐含量存在显著差异。

5)土壤理化性质各因子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土壤有机质、全氮、全磷及碱解氮、有效磷与土壤容重都呈现出显著负相关,与土壤颗粒粒径

6) 4月份除香梨样地外,其他4个样地较对照降低温度幅度依次为:杨树>混交林>红枣>苹果,香梨样地较对照样地高出0.4\'C;不同造林年限林地降低幅度为15年生>6年生>22年生。8月份降低幅度依次为杨树>苹果>混交林>红枣>香梨,22年生>15年生>6年生。对空气相对湿度的调节与温度变化呈现负相关。不同造林类型对相对湿度的增加幅度4月份依次为:苹果(5.6%)>混交林(4.4%)>香梨(4.0%)>红枣(3.9%)>杨树(3.6%).8月份表现为:苹果(14.7%)>香梨(14.2%)>红枣(10.7%)>混交林(10.2%)>杨树(7.6%).

7)本研究以模糊数学为基础,对柯柯牙5种主要防护林类型进行生态系统健康综合评判后结果表明:混交林、苹果样地属于Yi(生态健康);香梨属于Y2(较健康);红枣和杨树纯林属于Y3(不健康)。评语是健康者,我们认为其生态效益好,可以在当地推广应用;评语为较健康者,我们认为其生态效益一般;评语为不健康者,我们认为其生态效益相对较差,推广利用价值较低。

本研究的结论可为柯柯牙林业生态评估奠定基础,为柯柯牙防护林的后期建

设及今后阿克苏市的绿化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达到减少风沙危害,提高阿克苏市

空气质量,从而更有效的改善阿克苏市各族人民生活环境的目的。 关键词:阿克苏;防护林;生态效益;生态系统健康;综合评价

柯柯牙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的阿克苏市和温宿县东北城郊。这里曾是一片土壤贫瘩、沟壑纵横的亘古荒原,柯柯牙东面的沙漠区,是沙尘暴的主要发源地,每到春季,狂风夹着黄沙席卷而下,侵袭阿克苏市和温宿县的城镇乡村,危害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阿克苏市每年大风(指瞬时风速达到呈17m/s的风)日数平均10-18d。最大风速一般在20m/s左右,最大时曾达到40m/s(阿克苏市志,1991)。特殊的地理环境,使柯柯牙这片黄土台地一片荒芜。近百年来,人们多次试图改造,以净化城区大气环境。前人已进行了多次的建设改造,如清末的坎儿井建设、本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多浪渠改道等,都投入

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然而均因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未获得成功。

针对阿克苏市风沙多、尘土大,严重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问题,1985年,阿克苏地委书记领富平提出了建设阿克苏东城柯柯牙林带的设想,从水利入手,组织专家和科技人员进行实地监测,1986年,在没有政府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宣传动员阿克苏地区各单位各族人民积极义务投身到柯柯牙绿化工程中来,开荒拓地、建设水利、修建道路,二十几年来,从未间断,形成了一种阿克苏人民独有的“柯柯牙精神”。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地委、行署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按照“整体规划,林种统配,分片承包,限期绿化”的思路,坚持“谁投资,谁开发,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柯柯

牙绿化工程的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经过阿克苏地区各级领导及人民群众的努力,昔日荒原已成今日的绿色长城。对阿克苏市的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大的改善作用,也产生了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柯柯牙绿化工程造福了阿克苏市各族人民,人们不用再受风沙的危害,但对于柯柯牙绿化工程生态效益的评估,报道很少。陈馄玲(2008)对柯柯牙绿化工程的综合效益进行了评价。对于其不同造林树种及不同林龄防护林生态效益的对比研究至今尚未见到报道。因此,本研究对柯柯牙防护林不同造林类型、不同造林年限防护林的生态效益进行对比研究,以期找出最佳结构配置类型,进一步优化结构,提高防护林的整体综合效益,是十分有意义的。

防风效益是防护林最基本的效益。近年来,国内外诸多学者也对防护林的生态防风效益进行了研究(Bergen JD, 1971; Hagen LJ, 1976; Hagen L J等,1981;朱廷耀,1985; Raynor G, 2001),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人工防护林类型的不同、林龄、结构配置等的不同,它们的防风效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

在柯柯牙风沙区,3, 4月份是风沙危害最为严重的季节,风速较大,起沙风的发生频率较高,而此时,植被尚处于萌芽阶段,地面植被覆盖率相对较低,因此对这一时期的防护林进行防风效益的研究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森林小气候是在森林植被影响下形成的特殊小气候,是森林中水、汽、热等各种气象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陈宏志,2007)。防护林区域小气候是指在防护林小范围内,由于下垫面的辐射特性及其与空气的交换过程不同,形成的防护林局部光、温、湿等气象因子与大气候明显不同的现象。一方面区域小气候特征受大气候特征的影响,其影响程度取决于林带状况及其性质。一般越靠近地面小气候特征越强烈,距下垫面越远则小气候特征越弱,达到一定高度以后,就同大气候条件达成一致。另一方面,小气候特征与地形地势、栽植情况、树体结构等都有关(李化龙,2010)。区域小气候特征随树龄、品种、栽植方式、树冠大小以及树体生长发育状况的不同存在明显差异。甚至在不同地理条件及农业措施下,小气候也有很大差别。

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是近几十年才迅速发展起来的概念,是当前生态学研究的热点,从生态系统的观点出发,如果一个生态系统其内在的潜力能够实现其自身的稳定状态,当遇到不利干扰时,能够维持其组织结构,实现自我修复,并能维持其对胁迫的恢复能力且能以最少的外界支持来维持其自身管理,我们就认为它是健康的(傅伯杰,2001;李文龙,2004)。目前,对生态系统健康的评估尚没有一套可靠而统一的标准,只是停留在定性判断上,并且对生态系统健康的评估涉及的因素很多,包括环境的、生物的和社会的等,而这些因素都是具有模糊性质的。因此,采用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对生态系统健康进行评价分析在理论和方法上均具有一定的优越性。

影响防护林生态效益及长期稳定性的主要因素是植物生长状况、防护固沙效果、土壤理化性质及土壤水分的调节作用。本研究选取植被生长状况及防护效果、土壤机械组成及土壤含水量三个指标,运用生态系统健康(Ecosystem health)多层次模糊综合评判模型(袁嘉祖等,1988),对柯柯牙风沙区不同类型人工防护林进行定量评价,以期为阿克苏市林业生态评估做好前期工作,也为柯柯牙绿化工程的营造提供理论基础。

推荐第4篇: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切实调动护林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护林员职能作用,更好的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森林法》及《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县生态防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巡逻护林,进行森林防盗,防病虫及防火工

作,遇有森林火灾,毁林案件及林木病虫害时要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及林木所有者;

(二)封山育林,护林员必须常年吃住在山上,要在自己管护范围内沿林区边缘垒砌护林墙或设置明显的护林标志及防火标语;

(三)配合林业部门进行森林资源调查及检测;

(四)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

(五)定期向林木所有者、乡镇政府、林业站汇报护林工作情况;

(六)积极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

(七)对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及林中空地进行补植。

二、护林员管理办法。

(一)护林员所看管的林区内,造成林木破坏、毁坏、被盗的,由护林员赔偿林木所有者2倍的损失,抓获作案人的,由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处理;

(二)护林员看管的林片内,擅自改变生态防护林地用途,每开垦林地一平方米,扣管护费10元;在林地内挖沙、采石、取土、割草、挖树桩(小盆景),护林员要及时制止,否则每发现一起扣护林员管护费50元;

(三)护林员发现火情、虫情不及时汇报的,每次扣管护费200元,对烧荒、烧地堰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扣除全年管护费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护林员看管林片内有牛、羊等进山者,每次每头(只)扣护林员管理费20元;

(五)在林区内非法收购木材的,护林员应及时制止,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既不制止又不汇报者,每发现一起,扣护林员管护费100元;

(六)在林区内进行捕猎,逮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护林员发现后,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否则,每发现一起,扣护林员管护费50元。

(七)护林员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会议等相关活动,或抽查时不在岗位者每次扣管护费30元。

(八)护林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一年,护林员原身份不变,对护林员实行动态管理,由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对护林员进行不定期考核,合格的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免去护林员资格。

三、护林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免去护林员资格;

(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未能履行护林员职责,致使林木、林地受到破坏的;

(三)经查实属监守自盗的;

(四)身体条件不能适应护林工作或长期在外经商、打工等不能正常履行护林员职责的;

(五)发生火灾、严重病虫害、林木盗伐或滥伐等情况,故意隐瞒事实不报的。

护林员的免除,由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依法解除合同关系,免去护林员资格。

四、林业主管部门对护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半年汇总一次,报县林业局备案。由县林业局、财政局按照检查的情况,待年底验收合格后发放管护费。

五、实行护林员保证金制度,根据平森防指[2010]18号文精神,对登记在册的护林员根据所管护林片大小每人交纳1000—2000元不等的保证金,在年度防火期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退还保证金,并全额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生火灾的除没收保证金外扣发一定比例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对管护工作突出的护林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ⅩⅩ人民政府

2011年3月16日

推荐第5篇:防护林消防安全专项方案

青荣城际铁路工程

防护林冬季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方案

DK229+567.32~DK245+154.36段,地处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境内,其中DK235+086~DK245+154.36段约6Km的线路上断断续续多处穿过海防林。

海防林的林木密度很大,面积很广,为国家最大的海防林区,同时海防林全部为松树林,松树叶和松木都极易着火,而且本地区经常性刮风,风力较大,特别是进入冬季施工后,施工过程中防火安全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难以想象,为保证施工过程中,森林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特编制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

2.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3.投标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4.本分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现场实际情况。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了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强化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坚持项目部为主导、架子队参与的原则,动员全体参建人员统一思想、认清形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加强组织协调、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和奖惩问责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项目部经理黄立新为防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华磊具体负责各项森林防火工作。项目部还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及架子队负责人为组员的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

2.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为了保证森林防火安全管理有序展开,确保林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防止管理与生产脱钩,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部除了设置森林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外,还指定华磊为林区施工现场专职防火负责人,指定李忠明为专责防火安全员。同时成立专职防火巡查队,施工现场24小时不离专职防火安全员。

专职防火巡查队成员: 2.2 安全管理职责:

2.2.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和制定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和落实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培训 (3)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4)负责组织和落实森林防火安全物资、设备以及消防用品的配备 (5)负责森林防火安全预案的编制并组织演练 (6)负责组织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会议 (7)负责组织森林火灾事故抢救 (8)参与森林火灾事故调查。 2.2.2 专职防火巡查队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专制防火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林区的防火巡查、起初火灾扑救、防火宣传等工作。

(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消防工作能力。

(3)林区防火巡查队员必须24小时对所管辖区域林区火情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4)在巡查过程中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教育;制止现场施工人员一切违章行为。

(5)负责林区消防标志、警示标语、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检查工作,确保完整好用。

(6)林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施工人员,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帮助扑救初起火灾。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7)每日向专职防火负责人汇报本辖区的巡查情况。

三、施工现场森林防火管理措施

1、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对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协作单位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加强《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同时项目部制定一定数量的横幅标语,在林区路口、林区线路两侧的防火墙上张贴醒目的防火宣传标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基本法规、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使森林防火意识宣传到班组、到个人。真正做到防火禁火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林区作业全体参建人员关注、参与、支持森林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2、严格火源管理。项目部全面启动岗哨、巡逻制度,死看死守,严禁火源进入林区,项目部除了在所有进入林区的道口设置岗哨进行检查外,还要成立一个火源检查组,对所有已经进入林区作业的人员进行火源检查,一旦发现,立即收缴,必要时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每个作业队至少设一名火源管控巡逻员,负责对本队的野外火源进行巡逻管控,实行巡查覆盖,力求做到没有遗漏,使人为火源得到有效控制。

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项目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扑救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细化防扑火组织指挥、人力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要求,确保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更加具体、火灾预防更加有力、扑救处置更加科学,增强扑火作战的科学性、有效性、灵活性和安全性,做到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最小的代价扑灭森林火灾。

4、速查严处火灾隐患。发生的每一起火灾隐患,项目部坚持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参建人员得不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森林火灾隐患的责任追查与整治力度。

5、加强督查问责。在林区作业期间,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督查工作,对违规用火的作业队和人员要进行严厉处罚;对因麻痹大意、工作不落实造成森林火灾隐患频发的队要严格追究责任。项目部专职防火安全员要对林区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督查情况要做到有文字、有记录,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切实把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施工现场防火技术保障措施

1、设置防火墙。即在林区范围征地红线两侧设置6m高的防火墙,将施工区和林区隔离开来。防火墙采用φ150mm钢管作为立柱,纵向每4m设置一根,立柱基础采用60x60x70(长X宽X高)的C30混凝土基础埋在地面以下;纵向连接采用φ48mm的钢管,竖向每3m一道,纵向钢管与立柱进行焊接牢固;然后用δ1.0mm厚的薄铁皮与纵向钢管焊接形成全封闭的施工作业区。

2、设置检查岗哨。由于线路穿越林区是不连续的,而且有的段落只是单侧穿越林区边缘,同时很多条村庄道路与线路相交,这使得设置的防火墙也不能连续。因此,必须在防火墙中断位置设置岗哨,以便对进入林区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检查,禁止任何人员带火种(打火机、火柴等)进入林区。

3、配足消防器材。在林区施工作业点配足消防器材,两侧每100米设置一处消防库房,主要有灭火器、油锯、消防桶、消防铲、高压消防管。每100米沿线两侧交叉打一口水井,配好水泵,以备及时之需。

4、设置安全警示语。在林区设置的防火墙上,到处布置“林区作业,注意防火”、“林区作业,严禁用火”等安全警示语。

5、加强电焊作业管理。所有焊接作业尽量不在林区进行,如果必须在林区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后方可操作,并且在焊接过程中,安排专人进行看管,确保焊渣以及电焊火花掉落在安全范围内。

6、加强现场用电管理。现场用电设备、设施在临时用电时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照明灯。检查手用电动工具、插座、电线电缆等有无存在缺陷,防止电器火灾。

7、在施工区域内用火必须做到“五不烧”:①防火路不合格不烧;②防火人员及扑火工具未到位不烧;③天气干燥三级风以上不烧;④上山火不烧;⑤四级(含四级)以上天气不烧。

8、进入林区施工必须做到“五不准”:①不准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②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爆竹、烟火;③不准在林区内烧火驱兽;④不准在林区内烧火取暖;⑤不准在林区内玩火取乐。

五、其他保障措施

1、根据相关文件,划拨消防安全专项费用。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

2、物资、设备保障 物设部根据项目部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提前做好物资、设备采购、调配工作。同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做到设备不疲劳作业,在森林防火救援中协助领导小组,做好救援物资、设备的调配工作,并做好物资、设备损毁的清理登记工作。

3、后勤保障

项目部综合部提前按照森林防火救援预案设立后勤保障组,在火灾发生后,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的救援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通讯联络。情况紧急严峻时要及时拨打“120”,向专门医疗机构救助,同时做好对现场伤员的基本处理,听从医务人员的调配。

六、应急与预防措施 6.1应急准备

(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包括指挥组、灭火组、救护组、通讯组、保障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各部室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消防义务队成员组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

(2)设置专门的森林消防安全通道,并设置指路标识。

(3)备注森林消防安全应急屋子、机械设备等。

(4)应急领导小组加强跟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急救部门、村组消防队等沟通,掌握联系方式。 6.2应急响应

(1)发生突发森林火灾事故时,首先立即组织人员将火情控制,并迅速将信息反馈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进一步扩大。

(2)接到信息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指挥组、灭火组、救护组、通讯组、保障组等赶到事发现场,指挥组负责统一指挥现场灭火工作,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与安置,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救治。通讯组负责跟当地医疗机构、公安消防部门、村组消防队进行联系,以便取得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保障组负责灭火物资、器材、机具等的保障工作。 6.3纠正和完善

事故或事件发生后,项目部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安质部负责记录和填写《事故调查处理记录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事故分析和处理结果。

推荐第6篇: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篇1: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

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护林员是指从事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的专职人员,护林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林业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适应公益林区野外工作环境。

二、公益林林权属国家所有的,管护责任单位为所在国有林场,其管护人员原则上不外聘,在林场职工中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录用,确定后报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公益林林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人选由村民委员会讨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所选护林员一是要熟悉管护责任区的村情、山情、民情;二是在当地说话比较有影响力;三是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四是要有健康的身体;五是了解林业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家政策;六是能够服从组织领导。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管护人员确定后统一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签章后将花名册报送县林业局备案。县 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会同当地政府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四、县林业局和乡镇林业站负责组织指导护林人员的选聘工作,并对受聘护林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林木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有关生态公益林管护知识的岗位培训。乡村管护责任单位负责对护林员进行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召开例会,并搞好考勤及巡山日志的检查工作。

五、乡村管护责任单位应合理划分管护区域。国有林场原则上按每6000—8000亩配备1名专职护林员。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的护林员数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配备。

六、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森林资源和相关保护标志、设施的保护工作;

(二)定期巡护责任林区,对盗伐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滥用林地、违章野外用火以及不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护林员应当制止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护林员每月巡护时间应不少于22天(防火期内应坚持每天巡护),并据实记录巡山日志,记载林业生产、管护等方面的情况;

(三)协助乡村管护责任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调查、林木病虫害测报与防治;及时报告火警和病虫疫情;

(四)协助有关单位开展责任区内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封育和监测工作。

七、管护合同执行一年期满,管护责任单位应将护林员花名册、管护面积及范围、应兑现的护林员工资以及管护任务完成情况等在相应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短于1周),由生态公益林所在地群众评议和监督,并由县林业局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应优先续签下一年度管护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其护林员资格。

八、管护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向护林员发放报酬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其报酬从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中列支。

九、护林员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扬或奖励:

(一)责任区内无森林火灾、盗砍滥伐、乱捕滥猎、侵占林地等案(事)件发生,生态公益林资源管护成绩显著;

(二)勇于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使生态公益林资源免遭重大损失者;

(三)在生态公益林营造、抚育、监测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四)拯救、保护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有功者;篇2: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发布: 2010-12-08 23:28 | 作者:|查看: 7次

为了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的监督管理,规范管理秩序,根据**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职护林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做好责任区内的巡查护林防火等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体专职护林员每月集中培训开会一次,各组长每周集中一次,集中汇报一次,集中开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二、各责任区专职护林员考勤考核每月一次,由林业站分片工作人员签意见,每季度考核一次,由林业站站长签意见,年终全面考核评分一次,由镇生态公益领导小组统一执行。出勤巡查日记本由本人填写清楚,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出勤30天,火险级别三级以上,各片管理小组统一行动的,由组长签名,火险级别五级及森林防火戒严期林业站统一行动,由林业站分片人员签名。

三、专职护林员因事须请假的,一天内由各片管理小组长批准,二天内由林业站分片人员批准,三天内由林业站站长批准,未经批准离岗,一律视为旷工,1天扣0.5分,2-5天内每天扣1分,信息不畅通的,每次扣0.5分,其他按《**县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评分标准执行。

四、林业站组织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发生火情案件及盗滥伐案情,如发现专职护林员不到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直至解聘。

五、希各专职护林员自觉认真执行以上管理制度,本制度于2009年1月1日执行。

(20.1 KB) 蓬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蓬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各村委会,清水岩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强化村委会监管职能,充分调动护林员管护生态公益林积极性,保障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安全。现将《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蓬莱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23日

抄送:县林业局,镇林业站,叶书记,林镇长,谢副镇长, 存档。

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 县林业局负责本辖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乡镇政府及林业站负责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周岁的男性公民;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

(五)具有工作必需的摩托车交通工具;

(六)具有工作必需的移动手机通讯工具;

(七)不是现任村两委成员。

第五条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第六条 护林员由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等林权单位,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进行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林业局审批后聘任;县林业局根据管护合同的约定向护林员发放工资。

第七条 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县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会同当地政府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第八条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知识等。

(二)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制止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含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木材;制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进行开

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挖根、挖笋、采脂、采集、放牧、打柴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

(三)制止在林区违章用火行为,及时清除林火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扑灭森林火灾,协助执法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森林高火险期要在责任区进行全天候巡查。

(四)发现森林病虫害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乱挖乱捕乱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收缴采挖猎捕工具和野生动植物。

(六)按《福建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登记簿》的内容作好每天巡护记录。一旦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应竭尽全力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村委会、林业站和乡(镇)人民政府。

(七)着装整齐、佩带标志、携带小喇叭等工具上山巡护,在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至翌年4月)须带水枪和铁扫帚等扑火工具。

(八)接受林业部门指导和管理,配合林业部门在管护区开展林业各项工作。

第九条 建立护林员培训上岗制度。林业站负责对护林员培训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的护林员方可上岗。护林员履行职责时,应持证(书)上岗,并佩戴全县统一标识。

第十条 公益林管护人员的配备要求。根据当地公益林分布特点,按照管护难易度,划定护林责任区。原则上按照人均2000-3000亩确定管护责任区,配护林员1名。

第十一条 林业站负责对护林员的出勤、管护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县林业局负责对护林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护林员奖惩和聘任的依据。

第十二条 奖惩办法

(一)护林员在聘用期内,管护责任区无发生森林火灾、盗砍滥伐、林地侵占、乱捕滥猎、森林病虫害、非法采脂等现象,护林成绩突出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表彰和兑现效益工资。

(二)护林员在聘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扣发当月工资的50%:(1) 无故不参加例会或培训一次的;(2)发生乱占用林地1亩以下的,且没有在当天上报的;(3)高火险期间,发生违章野外用火,没有制止或没有在1个小时内上报的;(4)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一次的;(5)不做好工作日记的。

2、扣发当月工资:(1)发生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在当天上报达二次以上(含二次)的;(2)发生乱占用林地1-4.9亩,没有在2天内上报达二 次以上(含二次)的;(3)发生森林火灾的;(4)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达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3、扣发当月工资,并予解除合同辞退:(1) 发生林业刑事案件,没有在查案前上报的;(2)发生森林火灾未在1个小时内上报且没有在现场参与扑救的;(3)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森林火灾的;(4)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50亩以上的;(5)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外出打工的;(6)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管护工作的。

4、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和弄虚作假等触犯法律的,应予解聘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管护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护林员管护工资按管护面积和县林业局核定的标准计算年工资总额;月工资等于年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当月发放80%,20%作为年终效益工资,效益工资不搞平均分配,按考核结果予奖励。

2、每月的月底由林业站组织人员对护林员的管护情况进行评比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护林员月工资的主要依据。护林员的工资表由各林业站负责人签字盖章,每季度报送县林业局审核作为汇款凭证,县林业局按规定将护林员工资汇至其工资账户。

3、年终效益工资由林业局组织人员对护林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护林员年终效益工资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根据上级林业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 镇政府及林工站负责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0-55周岁的男性公民;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

(五)管护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在职村干部不能兼职。

第五条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第六条 护林员由村民委员会等林权单位推荐,经镇人民政府考核、聘任,报县林业局备案。

第七条 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镇政府会同县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第八条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知识等。

(二)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制止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含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木材;制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进行开垦、

采石、挖沙、取土、筑坟、挖根、挖笋、采脂、采集、放牧、打柴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

(三)制止在林区违章用火行为,及时清除林火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扑灭森林火灾,协助执法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森林高火险期要在责任区进行全天候巡查。

(四)发现森林病虫害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乱挖乱捕乱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收缴采挖猎捕工具和野生动植物。

(六)作好每天巡护记录。一旦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应竭尽全力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村委会、林工站和镇政府。

(七)着装整齐、佩带标志、携带小喇叭等工具上山巡护,在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至翌年4月)须带必要等扑火工具。

(八)接受林业部门指导和管理,配合林业部门在管护区开展林业各项工作。

第九条 建立护林员培训上岗制度。林工站负责对护林员培训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的护林员方可上岗。

第十条 公益林管护人员的配备要求。根据当地公益林分布特点,按照管护难易度,划定护林责任区。原则上每个村委会配护林员1名。

第十一条 林工站负责对护林员的出勤、管护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护林员奖惩和聘任的依据。

第十二条 奖惩办法

(一)护林员在聘用期内,管护责任区无发生森林火灾、盗砍滥伐、林地侵占、乱捕滥猎、森林病虫害、非法采脂等现象,护林成绩突出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表彰和兑现效益工资。

(二)护林员在聘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扣发当月工资的50%:(1) 无故不参加例会或培训一次的;(2)发生乱占用林地1亩以下的,且没有在当天上报的;(3)高火险期间,发生违章野外用火,没有制止或没有在1个小时内上报的;(4)未经请假擅自 离开岗位一次的;(5)不做好工作日记的。

2、扣发当月工资:(1)发生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在当天上报达二次以上(含二次)的;(2)发生乱占用林地1-4.9亩,没有在2天内上报达二次以上(含二次)的;(3)发生森林火灾的;(4)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达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3、扣发当月工资,并予解除合同辞退:(1) 发生林业刑事案件,没有在查案前上报的;(2)发生森林火灾未在1个小时内上报且没有在现场参与扑救的;(3)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森林火灾的;(4)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50亩以上的;(5)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外出打工的;(6)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管护工作的。

4、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和弄虚作假等触犯法律的,应予解聘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管护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护林员按管护面积发放基本工资,5000亩以下的300元/月,5000-10000亩的400元/月,10000-15000亩的500元/月,15000亩以上的600元/月,按月发放。考核工资按每人每年2400元计算,不搞平均分配,按年终镇村两级对护林员考核结果给予发放。

2、每月的月底由林工站组织人员对护林员的管护情况进行评比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护林员月基本工资及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3、年终考核工资按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护林员进行年度考核的结果发放。

4、护林员因解除合同辞退或本人中途提出辞职的,年终不予考核,停发全年考核工资。

第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0年七月七日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推荐第7篇:防护林改经济林 申请书

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申请人:钱涛,男,现年26岁。我于2010年10月底通过两河口镇农村三资交易平台,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定程序,在《两河口镇白庙岭村石仓荒山拍卖会》上,竞拍得荒山300亩。此宗地是1999年两河口镇白庙岭村石仓滑坡后,全村整体移民搬迁留下的良田,后来被纳为集体资产。

2000年白庙岭村村委会组织村民在该荒山上栽种了大量刺槐作为防护林。2004至2008年期间成林的槐树引发大面积的名为“干柴棒”的病虫害,严重损坏了槐树林,影响了周边的农、林、牧。当地政府及林业部门出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治,效果才有所好转,但是病虫依旧存在。 本人流转此山是为了发展林下经济,但又害怕病虫害的再次发生,会影响其林下经济作物,特此向政府及林业部门申请,自己愿意投资更换防护林树种。更换的树种主要为红油香椿树,此树的特点是根系发达,生长速度快,无病虫害,是作为速生林的理想树种,并且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目前初步规划树种更换期为三年,每次换掉20%--30%的刺槐,待成活率达到80%以后,再更换第二批,种植密度为200株/亩,是原刺槐密度的5倍。 特此申请,诚望批准!

申请人:钱涛

2010年11月1日

推荐第8篇:某县沿海防护林自查报告

绥 中 县 2008 年 沿 海 防 护 林

工 程 自 查 报 告

x县林业局

二○一○年二月三日

xxx县2008年沿海防护林工程自查报告

根据省发改委员会、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辽发改投资 [2008年]1134号)精神,安排我县营造沿海防护林5万亩造林任务,按照沿海防护林工程的具体要求,采取“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现将我县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防护林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

2008年共完成新增中央预算内造林任务5万亩,安排使用资金499.65万元,按季节分,其中:春季完成11,152亩,安排使用资金111.52万元,工程涉及22个乡镇,82个行政村,226个造林小班;村屯绿化工程完成8000亩,订购新品种合格杨树苗48.36万株,安排使用资金96.72万元,工程涉及22个乡镇,78个行政村,造林地块重点安排在村屯宅旁、路旁、沟旁、河旁。雨季完成1,518亩,安排使用资金15.18万元,工程涉及3个乡镇,6个行政村,13个造林小班。秋季完成27,623亩,安排使用资金276.23万元,工程设计14个乡镇,1个国营林场,80个造林小班。

二、采取的措施

1.为确保该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林业局成立了工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实施阶段,县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包乡,奔赴造林第一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督促检查造林质量,发现不合格地块及时返工,由于领导得力、措施得当,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造林结束后,县林业局又成立了专业验收小组,对每一造林地块均使用GPS进行面积测量,同时确认造林权属,检查造林成活率,然后后登记造册,图表一致。

3.为提高工程质量,特别是秋季造林,我们采取了工程承包制,并与承包者签订了造林合同书,各实施单位集中时间在林业局统一调剂苗木的前提下,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造林地块管护措施不得力,有人为干扰破坏现象。

2.造林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个别地块造林质量较差。

3.一些地方造林还有死角,道路绿化、村屯绿化档次不高,与先进地方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xx县林业局

二○一○年二月三日

推荐第9篇: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26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田防护林的防护作用,提高农田防护林培育经营的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按照《森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田防护林是指农田范围内的林带、林网。采伐更新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生态优先,科学利用,采造挂钩,及时更新,完善结构、提高功能,体系长存的方针。

第三条 农田防护林采伐分为更新采伐、抚育采伐和低效林改造等。不同采伐类型适用对象执行《农田防护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723-2008)相关标准。

第四条 因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或因调整农田林网建设规划需要,采用全带采伐方式的,允许相邻林带可同时连带采伐,其它情况下必须进行隔带采伐,即同向相邻林带不得同年更新采伐,同期采伐林带的带间应保留不少于一条林带。

第五条 农田防护林各树种的更新采伐年龄可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森林采伐规程规定的同一树种一般用材林的主伐年令执行。有灌溉条件地区的农田防护林副林带更新采伐年龄可按照林木的经济成熟龄确定,最低采伐更新年龄一般不低于12年,特殊情况下最低不得低于8年。具体采伐年龄由各盟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最低更新采伐年龄建议,报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确定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 农田防护林已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由林木经营单位或个人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安排采伐,合理利用。未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由旗县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农田防护林资源状况,结合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合理分配采伐限额指标。 第七条 农田防护林采伐限额在公益林采伐限额中合理安排。抚育和其他采伐可占用更新采伐限额。限额指标不足的,由旗县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逐级向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在自治区预留限额中调剂解决。

第八条 一次申请采伐5立方米以下的,只填写采伐申请书;一次申请采伐5立方米以上、30立方米以下的,由苏木(乡镇)林工站组织技术人员编制简易采伐作业设计;一次申请采伐超过30立方米的,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采伐作业设计。

第九条 采伐农田防护林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旗县林业主管部门或苏木(乡镇)林工站提出采伐申请和提交下列材料,初次申请采伐提交

(一)、

(二)、

(三)、

(四)项材料,5年内第二次申请采伐的还应提交

(五)、

(六)项材料。

(一)林木采伐申请书;

(二)林木权属证明;

(三)简易采伐作业设计或采伐作业调查设计(采伐5 立方米以下的除外);

(四)农田防护林更新造林合同;

(五)上一次采伐验收合格证明;

(六)上一次采伐更新造林验收合格证明。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林木权属不清或存在林权争议的;

(二)未按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三)采伐作业设计违反有关技术规程和采伐管理规定的;

(四)上一次农田防护林采伐后更新造林不合格或采伐验收不合格。

(五)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未经批准的。第十一条 农田防护林采伐由旗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农田防护林采伐可由苏木(乡镇)林工站对申请人的采伐申请集中受理后,再到旗县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批。苏木(乡镇)林工站要为申请人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第十二条 旗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对受理的农田防护林采伐申请、采伐作业设计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公示,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第十三条 实行林木采伐公示制度。拟批准的农田防护林采伐申请要在旗县林业局、所在苏木(乡镇)、嘎查(村)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栏或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年森林采伐限额及分配情况,采伐申请人或单位、林木权属、采伐地点及四至范围、采伐方式、采伐树种、面积、蓄积和更新时限、监督举报电话等。

第十四条 旗县林业主管部门应组织苏木(乡镇)林工站技术员,对农田防护林采伐作业提供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采伐作业的,应责令纠正,不纠正的应停止其采伐。 采伐作业结束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采伐作业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采伐验收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农田防护林更新应采造挂钩,申请采伐农田防护林的单位或个人应与旗县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农田防护林更新造林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于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

第十六条 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以及调整优化林网布局规划需要采伐农田防护林的,允许根据项目规划或初设方案进行防护林带、林网的异地更新,但更新后农田防护林的面积不得减少,更新质量应提高,结构布局更合理。

第十七条 农田防护林一般应采用大苗人工造林进行伐前或伐后更新。对风沙、干旱区的农田防护林带或宽度在500米以上农田林网的更新采伐,应先采取带间更新、带内更新或紧邻原林带一侧营造接班林方式,进行伐前更新。采取伐后更新的,应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在原林带上完成更新造林,且更新面积、范围应与采伐相一致,当年成活率、三年保存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禁止擅自改变其林地性质。 第十八条 旗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采伐迹地更新的监管,组织有关部门、苏木(乡镇)林工站和更新责任人或单位,依据农田防护林更新造林合同对农田防护林更新面积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核发更新验收合格证;未按合同规定完成更新的,林业部门可依双方合同条款规定依法予以处置。未按规定完成更新或未达到更新质量标准的,责令其限期完成。对情节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应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九条 旗县林业主管部门每年要将采伐迹地更新检查验收情况、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情况和采伐限额执行情况上报盟市林业主管部门,盟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翌年1月底前上报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对旗县林业主管部门及苏木(乡镇)林工站有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检查验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应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推荐第10篇:南水北调防护林工程施工典型案例分析

南水北调防护林工程施工典型案例分析

一、背景与问题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承担2008年奥运会后向北京供水的重要任务,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并于2008年9月开始向北京供水。但是,作为南水北调总干渠重要附属工程的防护林工程还没有施工。2009年初,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河北段防护林工程开始招标。该工程南起石家庄古运河北至北拒马河,经过河北省境内石家庄、正定县、新乐县、曲阳县、定州市、唐县、顺平县、满城县、易县、涞水县等十个地县,全程约200km,共分三个标段。由于该防护林工程是南水北调绿化第一次招标,吸引了国内100多家园林绿化企业参与,黄河园林公司中标石家庄标段,标段长57.426公里。防护林带布置在渠道两岸渠堤坡角线外侧,每侧宽8m,左、岸需要种植乔灌木25.5万株,合同金额683.8万元。

二、因素分析

(一)该工程招标相对滞后

该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已经是3月上旬,我们进场施工的时间是3月15日,当时的气温已经达到25℃以上,已经错过了苗 1

木种植的最佳季节。

(二)施工区域线路狭长,施工条件恶劣

该标段施工战线长度接近60公里,跨石家庄市新华区、正定县和新乐市三个县级行政区、十几个乡镇,地方关系复杂。施工区域与外部全部由防护网隔离,出入口少,个别地段甚至几公里只有一个出口。区域内没有水源,而且渠顶道路只有3米多宽,洒水车辆只能单向行驶。并且右岸渠顶道路的柏油路仅5公分厚,不准10吨以上洒水车辆通行。

(三)交叉施工严重

标段范围内的总干渠由15家国内大型水利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由于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担负着奥运期间向北京供水的政治任务,赶工期现象十分普遍。因此,15个渠道主体标段都还在进行尾工施工。渠道右岸设计有35千伏专用高压线路,在同一区域也正在施工。按照正常施工顺序,防护林施工基本不具备进场条件。

(四)施工区域安全形势严峻

在2008年供水期间,京石段发生了近10起溺水死亡事故,我们施工期间虽然渠道内没有水,但是每个倒虹吸中都有水,而且在养护期间还要向北京供一次水,安全值守任务艰巨。

(五)工程成本风险大

该项目近60公里的防护林投资683万元,每公里造价仅11万元。而且,在2009年春季,绿化苗木市场价格变化较大,合

同内种植的苗木价格、特别是垂柳价格上涨幅度很大。如果不能保证一定的苗木成活率,将给项目带来极大的成本风险。

(六)设计变更多,变更相对滞后

为确保工期,我们进场后就立即组织苗木。但是,原设计中的小青杨已经属于淘汰品种,市场上没有苗源。渠道右岸原设计的是垂柳和馒头柳,但是由于右岸有35千伏专用高压线路,这两个树种不能满足高压线下净空要求。在我们将这些问题提出后,设计变更出来时已经进入4月份,当时的最高气温已经接近30℃。

三、对策与成效

(一)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领导班子

由于该项目是园林公司第一次到省外施工,而且是南水北调的首批项目。公司决定由我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协调工作,统一协调资金、人员、材料,选派精干人员组建施工项目部。

(二)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由于时间太紧,我们采取各项工作同时展开。一边与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协调解决进场问题,一边确定作业队伍,同时安排人员分别赴各苗源地采购苗木,抢抓施工机遇,督促设计变更,尽可能的将苗木种植时间提前。

由于该工程种植季节较短、施工线路长,在工程施工时,为缩短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结合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全部施工地段按照渠道主体标段划分为六个施工段,分别为S1-S

5、

S6-S7、S

8、S10-S

11、S

12、S13-S14,设立六个分部,安排六支施工作业队伍同时施工,确保年度施工任务的完成。在缩短工期的同时,每个点或段安排专业质量控制人员,处理好质量和进度的关系,坚决杜绝片面追求进度的现象。

(三)重点解决浇水水源

能否解决新植苗木的浇水问题,已经成为该项目成败的关键。经过充分、反复的实地踏勘,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浇灌方案。利用防护网外侧当地的灌溉机井,将机井的水通过当地的田间渠道输送到施工区域,在每段施工区域内设立多处集水池,用小型汽油泵将水从集水池中分别输送到苗木种植区域,个别没有机井的地段以及应急地段,安排洒水车浇水,保证了当天种植、当天浇水,较好的保证了苗木成活率。

(四)建立高效的苗木供应体系

该工程苗木种植时间仅20天左右,时间非常紧迫,必须确保苗木供应。我们采取的措施是,由市场部负责统一苗木的购置。现场人员统一向苗源地人员发出该批次苗木数量、到场时间等信息,确保该段各类苗木同时到场、同时种植、同时浇水。这样既节约了劳动力,又能保证苗木及时浇水,极大提高了苗木成活率。

四、启示

(一)各级领导的重视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保障

由于防护林工程施工季节性强,为保证在最佳种植季节完成施工任务,中线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施工协调会,协调各

方关系,为施工单位解决实际困难,资金支付及时顺畅,有力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建管部门的领导多次到施工一线协调渠道主体、35KV线路等交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中帮助协调各方关系,在施工的各个环节高效办理各种手续,保证了工序有序开展。在养护期间,运行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保证了苗木后期的养护工作。

(二)发挥沿线地方群众的优势,是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 该工程由于施工用水,用电,交通均需通过地方协调解决,因此在施工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利于施工现象发生,我方通过做多方调查,采取地方问题地方人员解决的策略,让具有相关能力的地方群众出面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使一系列问题很快得以解决,为工程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三)发挥自身优势、完善内部管理是搞好工程的根本 在施工中进行了一系列的管理改进措施,使项目经理制不断完善,走向成熟,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通过合同管理,经济调节等一系列措施,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了大家的责任心,全员上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使工程目标得以圆满实现。

第11篇:关于防护林建设工作站先进事迹材料

关于防护林建设工作站先进事迹材料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跨越了30年不懈奋斗的历程。经过陕西省防护林建设工作站全体同志30年的努力,换来了陕西省三北地区“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生态环境新局面。截止20**年,陕西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累计完成造林293.1万公顷(其中第一阶段完成276.9万公顷,为规划任务的123.4%),三北地区森林面积达319.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建设前的12.9%提高到现在的25.8%,“三纵三横九大片”的防护林体系建设格局已基本形成,林业产业迅速发展,建成了面积达千万亩、年产值超百亿元的经济林产业基地,许多地方呈现出山变绿、水变清、人变富的喜人景象。

多年来,省防护林站4次被评为陕西省林业厅先进集体,5次荣获陕西省林业厅科技推广奖,1996年、2001年被林业部评为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先进集体,2002年被评为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

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三北工程协调发展。

陕西省三北工程区域面积占据全省半壁山河,自然和经济条件差异较大。为保证工程建设按质按量完成,省防护林站始终把工程规划设计作为切入点,精心组织编制了陕西省三北防护体系建设工程总体规划、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建设的分期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设计。按照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的原则,关中平原区突出农田林网建设;渭北高原区突出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建设;陕北黄土丘陵区突出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水土保持林建设;长城沿线风沙区突出乔、灌、草结合的防风固沙林建设等总体建设布局。

北部风沙区建成了以大型林带为骨架、以片林为依托、总面积达124.6万公顷的防护林体系,林木覆盖率由解放初1.8%增加到了30.7%,固定、半固定沙地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91.3%,沙区生态状况实现了由“局部好转、整体恶化”到“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历史性转变。 东部黄河沿岸以红枣为主的生态经济型水保林,目前已建成面积达13.3万公顷,年产量20多万吨,年产值达6亿多元的红枣基地,枣区农民仅红枣一项年人均收入就达600多元,实现了控制水土流失、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

黄土丘陵沟壑区和渭北旱塬光、热资源丰富,昼夜温差大,是我国少有的最佳林果优生区。到目前,已发展以苹果、梨、花椒、核桃、柿子等具有区域优势的优质经济林基地100多万公顷,年产各类干鲜果品近千万吨,产值超过百亿元。

关中平原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他们把农田防护林、“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作为工程的主攻方向,累计建设农田林网7万多公顷,庇护农田67万公顷,粮食产量一直稳定在780万吨左右;从2007年开始的“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省级试点村已达200多个,农村面貌正在朝着“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方向发展。

二、规范管理,注重质量,提升三北工程建设成效。

工程管理工作是陕西省防护林建设工作站的核心工作。为了使三北工程建设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制定了工程管理办法、封山育林规定、作业设计办法、检查验收办法以及相关技术规程和实施细则,使工程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质量管理上。一是抓好工程立项与造林作业设计关;二是抓好工程造林的种苗、整地、栽植关;三是实行行政、科研、业务、农户等“四位一体”的科技运行机制;四是推行工程建设首长负责制、招标制、质量责任追究制、监理制等新的工程建设管理运行机制,确保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

三、树立样板,培养典型,营造三北工程良好氛围。

陕西省防护林站注重培育工程建设典型、树立样板。全省三北地区先后培养和树立了如郭秀明、石光银、牛玉琴式的典型人物和韩城花椒地埂防护林、礼泉建陵综合治理示范、神木马场梁治理示范区、榆靖高速公路防风固沙林建设、横山雷龙湾乡哈兔湾综合治理等治理样板,在先进模范和治理样板的影响带动下,三北地区形成了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护林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据调查,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非公有制林业造林面积已达66.3万公顷。

四、强化领导,政策驱动,促进三北工程长足发展。

防护林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各级领导的重视。为此,省防护林建设工作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三十年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材料、竖立标牌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各级领导的认识水平,出现了许多“领导带头,真抓实干,亲自办点,率先垂范,一届接着一届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一本蓝图绘到底”的防护林建设强劲势头;充分发挥政策的能动作用,通过承包、拍卖、租赁、兼并等方式,吸引社会各方向林业建设流动;在国家重点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上,对所有参与防护林建设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上,积极推行合同制造林,坚持做到项目与资金、质量与效益的有机统一。

30年来,陕西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面对当前林业建设新的机遇与挑战,省防护林站全体同志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推动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绿色陕西、生态陕西”做出应有的贡献。 **区地处京津风沙源头,近年来通过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突出“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兼顾的原则,逐渐摸索出了一条具有平原特色的生态建设之路。

一、主要成效

(一)突出生态效益,构建风沙防护体系。自2002年实施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以来,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选用抗病性强、速生性高的毛白杨作为主栽品种,加大农田防护林和速生丰产林建设力度,为发展大产业奠定基础。同时积极推广抗旱、节水等造林技术,把质量管理延伸到营造林生产全过程,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90%和85%以上,截至2008年,总造林面积5.3万亩。此外,为提升整体工程的防护效益,减小风沙危害,自2004年全区加大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的工作力度。截至2007年底,共改造成过熟农田林网443条,401.56公里。通过有序开展林网更新试点工作,使全区林网得到科学更新,提高了农田林网对风沙的防御能力。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高,天更蓝了,水也更绿了,空气更清新了。

(二)突出经济效益,林下经济初具规模。为提高三北防护林的附加值,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近年来,XX区林业局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围绕丰富的三北防护林资源做文章,逐渐形成了一条由林菌间作、林桑种植和林间养殖组成的林业产业链条。截至2007年底,食用菌种植面积达1.5万亩,桑种植面积达5000亩,林业养殖面积200亩。其中:食用菌产品累计1550万公斤,销售收入2150万元,当地农民纯收入1000余万元,亩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并解决了当地800余人的就业问题。着眼产业可持续发展,成功研制了废弃菌棒资源的再生利用系统,既净化了环境,又为农民提供了新型生活能源。桑干粉产量达50吨,桑茶6吨,桑饲料、桑茶叶远销日本,销售收入达1100万元。林间养殖实现收入350万元。当前,依托三北防护林工程发展起来的林下经济模式,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并带动了当地

二、三产业的迅猛发展。

(三)突出社会效益,提升新农村环境建设整体水平。“以绿致美”是这些年来XX区抓三北防护林建设工作的落脚点。借助工程的实施,全区483个行政自然村以环村林建设和村内街道绿化为抓手,彰显出显著效果。截至2007年底,全区林木绿化率达到25%以上的推进村总数已达325个,占全区村庄总数的67.5%。结合全区实施的新农村改厕、改水、改电等环境综合整治,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的实施成为提升新农村环境整体水平的助力,村边林荫环绕、村内鸟语花香,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在京东大地生根发芽。此外,每年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等社会各界人士10万余人,以三北防护林工程为阵地,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收到了两个显著效果:一方面,支援了三北工程的实施进度;另一方面,增强了全区人民增绿护绿的环境意识。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遵循“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林业发展规律,将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放在同等高度,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建设独具XX区平原特色的生态文明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启动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作为推进“双新”(XX区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全区工作日程。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流动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全区人民广泛宣传林业政策,增强全区人民搞好林业建设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措施。由区到乡镇,分别确立项目实施单位,明确了工程的阶段性任务目标,建立健全了各级行政领导责任、负责具体实施的部门和工作措施,建立了严格的考核、督查制度,从上到下成立了完整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

(三)部门联动,专群结合。发挥水利、土地、规划、交通、环保等多部门工作职能,以有效治理风沙危害、提高全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为目的,利用林业部门的专业优势和社会群体力量形成上下一盘棋,配合密切、运转协调、工作高效的良好态势。既确保了社会资源的高效整合,又提高了总体工程的可操作性和整体推进性。

(四)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全区相关部门、相关乡镇,围绕工程下达的年度任务和总体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与区域发展规划相匹配,制定了建设的质量和要求,出台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区财政部门为确保工程资金及时到位,合理运用,建立起一套严格的资金审批、使用制度。区重点办、监察局等部门与工程监理组成工程监督小组,从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环节,对工程实施全方位督查。

(五)典型带动,完善提高。每年,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区11个乡镇,挑选出一批标准高、成活率高、质量好的地段作为示范样地,进行经验推广。使全区负责实施工程的各乡镇有了鲜活的例子、有了明确的标准,更有了干好工程的信心和决心。对照先进,查找不足,迎头赶上成为激励各乡镇林业工作者的座右铭。在这种激励机制的促动下,年度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地顺利完成。

第12篇:如何推进长江流域等防护林生态建设

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近日由国家林业局正式发布实施。这四项生态工程《规划》的实施,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战略部署,落实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屏障建设任务、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构建国土生态安全格局的具体行动,对推进我国防护林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意义深远,影响巨大。

长江是贯穿祖国东西的“黄金水道”。长江和珠江流域地区经济发达、人口众多、企业密集,是带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和“驱动器”;太行山是京津和华北平原的天然屏障;平原地区是我国重要粮仓和工业生产基地。这些地区的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维护生态安全十分关键。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先后启动实施了长江、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太行山、平原绿化工程,切实加强了重点敏感区域的生态修复工作。工程内容以营造林措施为基础,结合水土流失治理,旱、涝、干热风等灾害抵御能力建设,系统化、专业化程度要求更高。工程建设还强调保障民生,通过国家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注重获取综合效益。可以说,四项工程的有效实施开启了我国针对“江、河、山、原”等特定地域的生态治理模式探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有效扭转工程区生态恶化趋势,将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01年,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国家启动实施了长江、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太行山绿化二期工程。2006年,全国平原绿化二期工程接着启动。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国家和地方总计投资1098.5亿元,共完成造林1174.2万公顷,低效林改造31.4万公顷。工程区有林地面积增幅明显,长防、珠防、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分别增加了4.7、12.

2、7.7和1.3个百分点。治理水土流失和防灾御灾能力显著增强,长防工程区土壤侵蚀量每年减少2.3亿吨,洪

涝灾害明显减轻;珠江流域的东江、西江、北江中上游水质持续保持在二类以上,重点水库水质保持在一类以上,珠江三角洲和港澳地区的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证;太行山区绿化面积不断增加,水土流失面积逐年缩小;平原农区的风沙、霜冻和干热风灾害持续下降,为我国粮食的“九连增”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部分地区重现了“绿满平原大地,白天不见村庄,晚上不见灯光,粮食稳产高产”的生态和美景象。

虽然二期工程建设取得不小成效,但是我国长江、珠江流域,平原地区和太行山区的生态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工程区还有1573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亟待造林绿化。长江、珠江流域的生态破坏还在继续,水土流失严重的情况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太行山区的宜林地立地条件越来越差,造林绿化难度越来越大。平原地区农田林网体系不健全,防护功能满足不了农业生产发展、特别是建设现代农业要求,难以保证国家到2020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的目标实现。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导致前期工程建设成果难以巩固,并且直接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这已经不仅仅是敏感的生态问题,同时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大这些地区的生态建设力度,刻不容缓;继续实施四个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任重道远。

根据四项《规划》要求,下一阶段我国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是: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长江、珠江流域江河湖泊沿岸,平原地区重点粮食主产区和太行山水源涵养区的生态防护为重点,以提升生态防护功能、切实改善当地民生为目标,以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改造低产低效防护林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依靠科技进步、依靠深化改革,不断加强工程管理,拓宽资金渠道,提升建设标准,努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综合防护林体系,为长江、珠江流域,太行山区,平原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四项《规划》的目标任务是: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三期工程建设

(2011-2020年)范围覆盖全国1959个县,规划总投资2128.7亿元。规划人工造林1030.6万公顷,封山育林1123.4万公顷,飞播造林13.2万公顷,低效林改造1069.9万公顷,修复防护林带128.1万公顷,农林间作85.9万公顷。规划实施分两个阶段进行,2011年-2015年为第一阶段,2016年-2020年为第二阶段。到2020年,通过大力推进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工程区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平均提升4.1%以上。工程区的防护林体系更趋健全,结构日益完善,功能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四项《规划》还明确了总体布局和建设重点。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结合工程区宜林荒山荒地空间分布特征,兼顾治理方向的相似性及地域相对集中连片等因素,同时尽可能与二期规划保持连续性,四项《规划》把工程区划分为34个治理区,分别明确更有针对性的主攻方向和采取更强有力的治理措施。其中,长防工程分16个治理区,重点是洞庭湖、鄱阳湖和丹江口水库,即“两湖一库”防护林、生态脆弱区水土保持林和江河源头的水源涵养林建设。珠防工程分为5大治理区,重点是南北盘江、东北江、左右江、红水河以及珠江中下游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的建设。太行山绿化工程分7个大区,建设重点是桑干河、大清河、滹沱河、滏阳河、章河、卫河、沁河等7条河流的53个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区)。平原绿化工程分6大片区,明确将404个产粮大县列为建设重点,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各项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三大效益兼顾,以工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实现工程效益最大化。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根据生态建设和民生改善统筹推进的林业工作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规划》确定

的总体思路、布局和建设重点,坚持以改善生态和保障民生为目标,统筹推进四项《规划》的实施,认真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切实做到六个“加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资金和责任“五到省”,由省级人民政府对工程实施负全责,省级以下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把建设任务细化落实到山头地块。二是加强政策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国家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着力提升工程建设标准。三是加强工程管理。积极推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报账制等现代工程管理制度,严格管控工程资金,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四是加强效益监测。推动建立统一的工程综合效益监测方法和评价体系,力求及时、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成效。五是加强科技支撑。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同时做好科技推广和培训工作。六是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这四项工程是国家直接投资、地方组织配套的林业重点工程,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荒漠化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相比,每一项工程的建设规模虽然略小,但工程设计以直接提升我国大江大河流域、山区平原地区生态恢复和防护能力为目的。每一项工程治理的目标要更明确,措施的针对性要更强,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要更高,延伸面要更全,系统化、专业化程度要更深,力争实现防护林体系更趋健全、结构日益完善、功能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显著提高的目标任务。工程治理要以“大、中、小”搭配、“点、线、面”结合的思路,既要实施大、中型工程,又要重视小、微型工程,抓大而不放小,共同形成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植被体系。在抓好“长、珠、太、平”这些大、中型生态工程实施的同时,国家林业局还将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原则,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支持各地以突出生态问题治理为导向,更有针对性地规划实施小型地方生态工程,形成国家和地方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防护林工程建设体系,合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实现工程治理全覆盖,为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第13篇: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管理办法(暂行)

办公室 2006-12-25 17:32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保护和管理,发挥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在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中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系指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阶段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划定,并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本办法适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地区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保护和管理由所在行政区域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乡(镇)林业工作机构应做好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管护的有关组织和落实工作。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面积较大的地区,其上一级林业主 管部门可派设必要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加强对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保护管理情况的监督。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义务,对破坏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举报和控告。

第五条 在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培育、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区划与认定

第六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区划认定的原则:

(一)生态优先原则:以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为前提,根据森林、林木、林地所处生态区位重要程度和主导功能,做到因害设防、因需划定。

(二)突出重点原则: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地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须重点区划、确保进入。

(三)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国民经济水平、自然条件、木材供需能力等因素,实行总量控制、分步实施,做到量力而行、协调发展。

(四)规模治理原则:保证地域上相对集中连片,便于集中管护、规模整治,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

(五)依法管理原则:必须充分尊重林权权利人的意愿,依法维护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区划认定对象为:其生态区位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林地(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第八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区划认定及申报、验收、审批等,按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保护等级划分:

(一)一级保护(严格保护):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森林,以及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的森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

(二)二级保护(重点保护):包括防护林中的天然林,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风景林、环境保护林、母树林、科学实验林,以及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和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地区的森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

(三)三级保护(一般保护):包括防护林中的人工林,以及一级保护、二级保护之外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第十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功能质量等级的划分:

(一)一级功能质量林:指特种用途林,防护林中郁闭度0.7以上的天然林、人工混交林,以及覆盖度60%以上的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

(二)二级功能质量林:指防护林中郁闭度为 0.5以上的天然林、人工混交林,郁闭度0.6以上的人工纯林,以及覆盖度40%以上的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

(三)三级功能质量林:指防护林中郁闭度0.2以上的天然林、人工混交林、人工纯林,以及覆盖度 30%以上的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保护等级和功能质量等级的划分,均按照高位确定的原则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 集体、个人所有或者经营的森林、林木、林地,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不同意划定为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不得划入。但位于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的,可以采取转让、赎买、置换等形式变更其所有权或经营权后,划定为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第十二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一经划定并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性质和用途,确需改变其性质和用途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当地应在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区周边明显处,如山口、路口、沟口、海岸和河流交叉点等设立永久性标牌,立牌公示。

保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根据国发[2001]2号文件的规定,实行领导干部保护管理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应逐级签订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保护管理责任状;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应与所属的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保护管理责任状。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的责任。

第十四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管护,应根据其权属、分布特点、保护等级和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按一定面积划定管护责任区,采取有效的方式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国有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可由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集中管护,或者按管护责任区以职工承包管护的形式进行管护。

集体所有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可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管护责任区确定管护人员进行管护。

个人所有或者经营承包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可由所有者或承包经营者负责管护。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管护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建档和备案管理。

第十五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管护人员的主要职责为:在管护区进行日常巡护,预防、发现和阻止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森林灾害和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发展,并及时地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协助做好有关森林灾害的处理和毁林案件的查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工作。

第十六条 管护人员补助费用须与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管护任务、责任和保护等级和功能质量等级相挂钩。对管护人员的费用支出,须经所在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的签字同意。

第十七条 乡(镇)林业工作机构应与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管护人员签订年度管护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限和利益。并按实际需要配设护林监管员,负责对直接管护人员履行管护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监督补助协议和管护合同的执行。

第十八条 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当编制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经营方案,其它地方应以县为单位编制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经营方案,确定不同类型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保护措施。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经营方案须报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组织林权单位,对划定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经营区的的宜林地和林中空地等,限期造林或恢复森林植被;对生态功能低下的疏残林分或林地,应当进行补植和封育。

第二十条 确定为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林木、林地,已发林权证的由原发证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并在林权证书的注记栏中注明其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性质;未发放林权证的,应由法定权限的机关及时予以确权发证,并明确其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性质。

没有林权证书的,不予发放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原则上不得征用或者占用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确需征用、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的,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核、审批手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征占用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应依法从严审批。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征用、占用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的用地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和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

第二十三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不得流转。

第二十四条 不得擅自改变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经营单位的隶属关系。确需改变隶属关系的,必须报经原批准单位的批准。

第二十五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禁止主伐。其中,一级保护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禁止一切形式的采伐;二级和三级保护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可进行更新或者抚育性质的采伐。

二级保护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更新采伐和抚育采伐,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三级保护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更新采伐和抚育采伐,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实行更新采伐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必须是达到或高于防护林成熟年龄的森林,原则上只允许择伐更新。实行抚育采伐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郁闭度不得低于 0.8,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6, 采伐蓄积强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5%。

第二十六条 位于二级、三级保护区内的竹林,对达到其相应竹种采伐年龄的竹子,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进行经营性择伐,其采伐株数强度不得超过25%,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 0.7。 凡划入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竹林,禁止对竹林地进行垦复作业。 第二十七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年采伐限额由编限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在其年采伐限额总量中实行单列。

划定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之前已经编制年采伐限额的单位,应对其年采伐限额进行调整,分别确定出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和其它森林类型的年采伐限额,并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省为单位汇总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严禁在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内进行活林木移植、挖掘、打柴、打枝、开垦等有损于林木生长发育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在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开展旅游活动,必须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应与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林木所有者或经营者签订协议。

监测与检查

第三十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资源消长及其保护、管理、经营、利用等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定期监测,通过专项调查并结合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进行。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定期监测工作。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以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自然保护区或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按期组织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资源的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并对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实行地籍小班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经营单位应在二类调查资料基础上建立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资源档案,准确记载森林区划界定、森林资源变化、林业经营活动、非林业经营活动等情况,客观、科学反映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资源现状和消长动态。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的原则,做到图、表、卡和文字材料齐全,并积极采用计算机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和方法,确保森林资源档案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对于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下所引起的地类、面积、蓄积等因子的变化,必须深入现地调查核实其位置和数量,随时修正档案数据和图面等材料,及时进行档案更新。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资源统计年报制度。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县、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自然保护区、县级林场为统计单位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资源统计年报。

第三十三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可对下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资源档案和上报的统计年报进行年度审计或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审计。对违反规定和不符合实际的资源数据提出处理意见,并相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与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共同建立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资源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行专项管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技术及网络通讯等技术,实行各级森林资源监测与管理信息交流网络化和规范化,及时、准确监测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资源变化和资源管理动态。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内的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保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业队伍,每年对所在行政区域内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变化及保护管理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经费按照财农[2001]190号文件的规定商同级财政部门予以解决。

核查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发放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生态 效益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对核查中发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资源减少和质量下降的,国家林业局将商财政部取消其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试点资格。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有关省(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4篇:国营农场防护林的会计核算与管理

国营农场防护林的会计核算与管理

编辑: 会计职称考试

【摘要】笔者根据防护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防护林的会计核算及管理作一探讨。

第15篇:土地整理项目防护林工程施工方案

××乡土地整理项目防护林工程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1.1、项目规模

××乡土地整理是国家级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共规划设计为土地平整,道路、农田、水利电配套及防护林等五个单项工程。项目总投资17314262元,其中防林工程373677.10元。

1.2防护林工程

目区原有部分防护林,但由于多年干旱及病虫害等原因,原有防护林大部分枯死。项目区内严重缺乏农田防护林木及其它生态保护措施,致项目区植被面积减少,水土严重流失,生态环境恶劣。耕地质量下降。随之农田产量大幅下降。严重影响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活水平。

这次项目建设通过对田块、道路的规划平整和农田水利、电力的配套。为了防风固沙,改善项目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道路,降低风害对农业生态的影响。还规划在公路、田间路、生产路的两侧种植三倍体毛白扬49352株。

1.3防护林的规划布局与建设目标

原公路、道路和拟建田间路两侧各植两行,行距0.75米,株距2米;种植16676株。

拟建生产路两侧各植一行,株距2米。种植32676株。

项目完成后,项目区内林、渠、沟、路、田结构布局更加合理,真正达到林、渠、沟、路、田一体化,大大改善了项目区内土壤的水文条件。改善了项目区的空气湿度和温度。农田小气候的改善更加适宜植被和各种农作物的生长。随着农作物的产量、产值逐年的提高,将激发项目区农民的种田积极性,对促进项目区农业生产经济发展将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2、工程工期

2.1合同工期: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

2.2施工进度计划

根据项目总工期要求和计划在2006年11月1日至20日,初冬季节完成,原有道路和田间路两侧16676株的栽种任务;在2007年春3.12植树节期间完成生产路两侧32676株的栽种任务。

2.3劳力组织和安排

根据项目农业种植习惯,防护林栽植时间正处于农闲时节。结合我公司和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我们拟计划栽植任务雇用项目区各行政村村民来完成,公司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3、施工质量

3.1种树苗的质量标准与要求

49352株的种树苗,拟在我公司苗圃中优选出1-2年生胸径在15-25毫米的优质树苗50000株,以保证树苗的质量与供应,同时保证进场时报经建设单位与监理检验全部达到合格。

3.2栽植的质量要求

3.2.1树坑的技术标准与要求

树坑规格60×60厘米,矩型或圆型。树坑开挖以人工为主,原老路比较夯实地段拟采用小型挖掘机人工辅助来完成。

树坑开挖时表土与下层生土区分堆放在坑旁,表土用来围填下部,下层土用来做成树坑盛水和用来培土。

3.2.2栽植时首先把表土的一部分回填到坑底,然后放种树苗。树苗要居中,再回填另一部分表土。回填时略将树苗略微向上提一次。使树苗的毛阳根系舒展开,便于成活和根系的生长发育。树苗上提时应计算好树苗的栽植深度,应挖至比在苗圃生长时埋深5-8厘米,栽植时要用脚将回填土塌实。以防浇水时树苗倾倒,下层土做成树坑用来盛水。

3.3.3适时浇水

栽种完成及时浇水。水源方便的使用机井通过排水沟进行浇灌,水源不方便的路段使用水车拉水浇灌并浇足浇透,待水浇完后及时培土,以防树苗被风吹倒。

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虽然雇用当地农民工我们一定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我们将结合建设单位现场监理及各行政村民委员会共同对防护林栽植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4.1主要质量保证措施

4.1.1树苗的质量控制

对种树苗质量进行现场检验,重点检查树苗的品种、直径、高度和根系状况,保证达到合同质量标准。

4.1.2工程检查

栽种时公司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结合各行政村委员会人员,甲方及监理人员现场对各工序进行检查检验,一道工序检查合格再进行下道工序。

树坑挖完检查合格再发放树苗,开始栽植。栽植时随机检查栽植质量是否符合和达到技术标准要求。

4.1.3经济措施

49352株的植树任务雇用当地农民工,拟采取计件工资,但须每道工序都达到合格,包括挖树坑、栽种、浇水、培土整个工序下来全部合格,再给予签认完成数量并发放人工工资,这样来促进和保证防护林工程的栽植质量。

5、投入管理人员和劳力计划表

投入管理人员:

劳力计划

施工员3名

60—80人

技术员2名

第16篇:伊吾县农田防护林的管护办法

伊吾县农田防护林管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进一步巩固我县造林成果,加强我县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农田防护林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护范围

各乡镇、开发区及企业凡在绿洲内部农田四周从事农田防护林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田防护林:

以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为依托在农田四周建设农田防风减灾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防护林带进行看管和保护,以及相关的组织管理,以提高生态效益为主,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按照农田防护林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区域的农田防护林管护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第五条 县林业主管部门、涉农企业、乡镇林管站等为工程实施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农田防护林的管护,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修复规划,落实管护责任,定期进行考核和奖励。

第六条 县政府 县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明晰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保其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乡镇区域内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田防护林基础设施和林木资源的责任,有权对损害农田防护林的行为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规划设计

第八条 县人民政府把农田防护林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范

围,组织林业部门和国土部门,农业部门共同编制农田规划,制定出分期实施计划,由林业及各乡镇组织实施。

第九条 编制农田防护林规划和进行防护林建设,应当根据当地的自

然特点和风沙灾害等需要,设臵不同类型的防护林带。

第十条 农田防护林工程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其所占建设用地面积

的比例为:

㈠;农田防护林占地比例达到8%以上

㈡;新开垦的农田林网化程度达到100%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 实施单位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的农田防护林管护项目,要采

取措施,将林木管护的任务落实到条田,地块,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人。组织人员填写农田防护林的小班卡片,绘制分布图,配备管护人员,做到图册和实地一致。

第十一条管护措施

(一)稳定和完善林木管护体制,坚持“四不放过”(漏栽的不放过;浇水浇不透的不放过;牲畜及病虫害防治不到位的不放过;成活率和保存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和“三不脱钩”(实施单位不脱钩、技术指导不脱钩、属地管理不脱钩)。

(二)管护人员要确保管护范围内的管护质量。

(三)管护责任区内要确保及时灌溉,满足树木生长需求;要及时扶苗培土确保没有歪斜的树木;要经常修剪多余的分枝,以培育优质的主干生长;对管护区内林木要施肥,保证苗木的生长量;每年春季对树木进行预测预报并对发现的病虫害及时进行上报防治,以免造成树木死亡;定期召开林业工作会议,组织管护人员学习理论、业务知识。

第四 章管护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管护基础设施:

(一)围栏:要求完好无损,不充许任何工程队和各类牲畜进入防护林带。

(二)用于节水滴灌的林带过滤器需每一天清洗两次,洪水不能进入过滤器。滴灌带必须在每棵树下,每五米用土压埋,不能用大石块压,滴灌带末端要固定在树干上。每次浇水要浇透,每棵树的水坑要蓄满水,并且做好浇水情况的记录。水利设施损坏及时维修,不能出现管子喷水现象,水源不足时要想办法,保证树木正常供水。在浇水过程中用木棍轻敲滴灌带,防止滴灌带滴水孔堵塞,在浇水后及时将滴灌带末端打开,将泥沙清理干净,保证下次正常浇水。

(三)控水及冬水时间:淖毛湖和下马崖区域9月20号至10月20号;苇子峡乡9月10号至10月20号;伊吾镇和吐葫芦乡8月20号至9月底;盐池乡8月10号至10月10号(盐池乡政府以西36公里至43公里路两边8月1号至10月10号)。控水完成后,为了苗木安全过冬要灌好、灌透冬水。

(四)施肥:每年春秋季进行施肥。(具体要求按林业局方案实施)。

(五)病虫鼠兔害防治:根据各乡实际情况,按林业局防治要求完成。

(六)修枝:每年秋季控水时进行。

第十二条农田防护林(含道路林、渠道林)

(一) 在土地长期承包固定基础上,稳步推进“林随地走”的经营模式,现有耕地四周的农田防护林优先由就近的农田承包户承包,林地随耕地长期固定不变,就近的农田承包户不愿承包的可由其他人承包。

(二)现有耕地四周的农田防护林未营造的或不完善的,林地承包者要按照农田林化建设标准统一规划,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林网补植完善;新开荒地必须按10-25%配齐林带。

(三)按统一规划,群众自己投资、营造、管护的林木产权全部归己。

(四)现有林木在保成活保生长的基础上,可以实行:

(1)管护承包:有直接经济收益的树种,林木采伐时按比例分成;以生态效益为主、没有经济收益的树种,可以根据其管护投入,采取减收

利费等优惠条件给予补偿。

第四章 管护责任

第十三条各部门责任

(一)各乡镇、开发区责任

各乡镇、开发区负责各自区域内农田防护林的日常浇水、施肥、病虫鼠兔害防治、树木的修剪、围栏、渠道、地面水利设施维护、防止各类牲畜进入林区以及苗木的补植,作好林带更新,间伐等林带修复的规划及实施。

(二)林业部门责任

(1)提供交通工具、森防设备、农药及各类肥料等。

(2)进行技术指导、督查、考核评比及奖惩兑现。

(3)严励查处、侦破乱砍滥伐、私自征占用林地等林政案件。

(三)水利部门责任

(1)负责过滤器和水利设施及地埋部分设施的维修和技术服务。

(2)保证水源的供给。

第五章监督 管理

第十四条 林业部门要组织对实施单位林地管护成效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管护责任的落实情况

(二)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三)管护设施建设及完成情况

(四)管护档案建设和完成情况

(五)管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管护报酬及奖励措施兑现情况

第六章 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实施单位要对森林管护成效尽心定期考核和评价,认真总结森林管护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管护措施和办法。

第十六条对森林管护效果好、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护效果差、保护森林资源不力或违规使用森林管护资金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七条对玩忽职守、造成森林管护资源严重破坏,或者违规使用森林管护资金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伊吾县林业局

2010年11月11日

第17篇:山区防护林建设的商业计划书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是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也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

(二)建设内容

1、营造林工程

(1)林种树种:在坡度25°以上的陡坡地和坡度25°以下、土层厚度小于30厘米,以及植被稀疏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宜林荒山营造水土保持林。采用根系发达,固土力强,能减缓地表径流,保护地表植被的树种,如刺槐、侧柏及胡枝子。

在黛溪河、潴龙河、淦沟河源头及水库、塘坝周围营造水源涵养林,选择易形成枯枝落叶层,截流能力强的刺槐、毛白杨、油松等作为造林树种。

靠近济青高速公路,309国道等主要道路的山坡,采用油松和苦楝、臭椿、桑树等树种,在发挥防护功能的同时,改善自然景观,起到一定的绿化美化作用。

(2)造林方式

为保证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加快荒山绿化速度,提高项目建设进度,全部采用人工植苗造林。

2、苗木基地建设

邹平县山区防护林建设项目共需苗木259.22万株,其中刺槐175.61万株,侧柏72.41万株,油松7.22万株,其他3.98万株。

要满足以上苗木供应,需累计育苗275亩。邹平县目前年育苗面积3000亩左右,主要以黑杨为主。项目建设开始后,要以国营苗圃为依托,调整育苗树种结构,以需求定培育,保证山区防护林建设用苗。

3、森林保护与管护工程

一是采用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搞好林木的病虫防治,特别是美国白蛾的防治;二是通过修建了望台,开设防火道,设置隔离带等措施,防止山林火灾;三是建立专业护林队伍,加强幼林管护,防止人畜毁林。需建立测报点5处,了望台10个,开设防火道39公里,配备护林员13人。

4、配套工程

在造林地比较集中,有一定水源的地方,建设蓄水及引水设施,保证造林及扶育管护用水,提高成活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荒山造林面积1.3万亩,植树259.22万株,其中刺槐175.61万株,侧柏72.41万株,油松7.22万株,其他3.98万株。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

据调查,每亩森林每年可涵蓄降水67立方米,减少土壤侵蚀1.5立方米。越是山高坡陡、土层薄的地方,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效果越明显。可以预测项目建成后,每年涵蓄降水87万立方米,减少土壤侵蚀2万方以上,能有效地保护道路、桥、涵等设施,防止水库、塘坝及河道淤积。同时,明显改善山区气候和自然景观,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

山区防护林建设项目商业计划书的基本框架大体如下:

第一部分 项目摘要

一、公司简单描述

二、公司的宗旨和目标

三、公司目前股权结构

四、已投入的资金及用途

五、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或服务介绍

六、市场概况和营销策略

七、主要业务部门及业绩简介

八、核心经营团队

九、公司优势说明

十、目前公司为实现目标的增资需求:原因、数量、方式、用途、偿还

十一、融资方案(资金筹措及投资方式及退出方案)

十二、财务分析

1、财务历史数据

2、财务预计

3、资产负债情况

第二部分 项目综述

第一章 公司介绍

一、公司的宗旨

二、公司简介资料

三、各部门职能和经营目标

四、公司管理

1、董事会

2、经营团队

3、外部支持

第二章 技术与产品

一、技术描述及技术持有

二、产品状况

1、主要产品目录

2、产品特性

3、正在开发/待开发产品简介

4、研发计划及时间表

5、知识产权策略

6、无形资产

三.产品生产

1.资源及原材料供应

2.现有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

3.扩建设施、要求及成本,扩建后生产能力

4.原有主要设备及需添置设备

5.产品标准、质检和生产成本控制

6.包装与储运

第三章 市场分析

一、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与划分

二、目标市场的设定

三、产品消费群体、消费方式、消费习惯及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分析

四、目前公司产品市场状况,产品所处市场发展阶段(空白/新开发/高成长/成熟/饱和) 产品排名及品牌状况

五、市场趋势预测和市场机会

六、行业政策

第四章 竞争分析

一、有无行业垄断

二、从市场细分看竞争者市场份额

三、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公司实力、产品情况

四、潜在竞争对手情况和市场变化分析

五、公司产品竞争优势

第五章 市场营销

一、概述营销计划

二、销售政策的制定

三、销售渠道、方式、行销环节和售后服务

四、主要业务关系状况

五、销售队伍情况及销售福利分配政策

六、促销和市场渗透

1、主要促销方式

2、广告/公关策略、媒体评估

七、产品价格方案

1、定价依据和价格结构

2、影响价格变化的因素和对策

八、销售资料统计和销售纪录方式,销售周期的计算。

九、市场开发规划,销售目标

第六章 投资说明

一、资金需求说明(用量/期限)

二、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

三、投资形式

四、资本结构

五、回报/偿还计划

六、资本原负债结构说明

七、投资抵押

八、投资担保

九、吸纳投资后股权结构

十、股权成本

十一、投资者介入公司管理之程度说明

十二、报告

十三、杂费支付

第七章 项目投资报酬与退出

一、股票上市

二、股权转让

三、股权回购

四、股利

第八章 项目风险分析

一、资源风险

二、市场不确定性风险

三、研发风险

四、生产不确定性风险

五、成本控制风险

六、竞争风险

七、政策风险

八、财务风险

九、管理风险

十、破产风险

第九章 公司管理

一、公司组织结构

二、管理制度及劳动合同

三、人事计划

四、薪资、福利方案

五、股权分配和认股计划

第十章 项目财务分析

一、财务分析说明

二、财务数据预测

1、销售收入明细表

2、成本费用明细表

3、薪金水平明细表

4、固定资产明细表

5、资产负债表

6、利润及利润分配明细表

7、现金流量表

8、财务指标分析

北京尊盛代写:商业计划书,财务顾问, 资金申请报告

第18篇: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林业工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以下简称:长防林工程)建设管理。

第三条

长防林工程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实行国家林业局、省或计划单列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三级管理,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

长防林工程建设实行按规划立项、按项目管理、按实施方案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检查验收、按效益考核。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国家林业局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林业局长防办)参与长防林工程总体建设规划编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草案,审查、审批省级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培训、项目检查、验收

1 等工作。

第六条

省级政府或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年度建设建议计划,组织工程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宣传、技术培训和进度信息反馈等工作。

第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工程计划的执行;组织工程作业设计、种苗供应、施工、检查验收、科技推广和人员培训;对承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任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和过程管理;管理上级配套资金,落实县级配套资金,负责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三章 规划、计划管理

第八条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国家发改委《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规划〔2007〕794号)要求,国家林业局计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长防林工程总体建设规划,报国务院或国家发改委审批后,下发工程有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实施。

第九条

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长防林工程总体建设规划,组织编制本地区工程建设规划,经省、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省发改委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家林业局计划管理部门和长防办备案。

第十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工程建设规划,组

2 织编制县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发改委批准后实施,报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依据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工程规划和国家林业局下达的下年度工程建设计划编制要求,组织编制本辖区内下一年度工程建设建议计划,并于每年10月底前上报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和长防办。国家林业局长防办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工程建设建议计划,经国家林业局审定、国家发改委审批后,由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联合下达到各省和计划单列市。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编制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报省或计划单列市发改委审批后执行,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年度计划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区基本情况。项目区自然、社会和经济现状,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建设目标和任务;(三)建设内容; (四)资金筹措和使用;

(五)预期效益:包括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保证措施:包括组织领导、项目管理、主要技术措施和配套政策等;

3 (七)必要的图表:工程建设项目布局示意图、各地区建设任务分解表和投资计划表等。

第十三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县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省级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分解落实年度建设任务,确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作业设计,组织工程建设。作业设计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年度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遵照执行。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施工的,需要调整计划的,须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调整后的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应及时报国家林业局长防办备案。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长防林工程建设采取中央专项资金补助,地方配套投资建设。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比例按国家年度计划确定的比例确定,地方各级资金配套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自定。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长防林工程建设和管理资金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工程建设需求。

第十七条

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颁发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525号)等各项规定,严格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统筹安排,专户存储、单独核算、

4 专款专用,并逐步推行报帐制。

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低效林改造、科技支撑、检查验收、效益监测等方面。按地方配套投资额的10%一次性提取前期工作费、检查验收、科技支撑费,由本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的拨付情况、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国家林业局组织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资金使用范围,做好预、决算工作,按规定逐级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国家林业局、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托现有的林业科研、设计、教学、科技推广单位,建立工程建设专家咨询组,为工程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工作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长江、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技术规程》(LY/T 1760-2008)、《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

5 建设技术规程》(LY/T 1763-2008)、《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技术规程》(LY/T 1766-2008)、《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07)等技术标准开展工程建设。

第二十三条

逐步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对于建设项目已确定,建设计划、方案已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林地权属清晰,管护责任明确,达到招标所需的其它条件的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开展投招标工作。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1、单项工程项目合同概算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苗木、仪器、设备采购单项合同概算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概算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五条

具备招投标条件的工程项目,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施工单位。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项目,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第二十六条

鼓励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要依据国家林业局《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办法(试行)》,组建林业工程监理公司,开展工程监理。

第二十七条

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理,分阶段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监理报告。

第二十八条

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作业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程、《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607—2003)等规定和标准进行,由具有丁级和丁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承担。

第三十条

作业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备案。

第三十一条

工程建设实行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和标签制度。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管理;种子、种苗供应实行合同订购、质量检验和检疫制度。

第三十二条

工程造林使用种子,要根据工程设计所要求的等级使用种子,优先使用国家或省级审定的林木良种或种子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

第三十三条

实行国家、省、县三级培训制度。国家林业局长防办对省级工程建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市、县级主管工程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管理人员、技术员、农民进行培训。

7

第六章 信息和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林业局统一规划建设长防林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国家、省、县三级管理系统,对工程实施动态信息管理、监测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长防林工程建设实行信息月报制度、年度总结报告制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统计、分析、汇总,并逐级报告工程进度信息。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每月27日前要将本月各工程进度信息上报国家林业局长防办。各省和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年度工程建设总结报告要求,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工程建设情况上报国家林业局长防办。

年度工程建设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工程建设采取的措施、建设成效、存在问题、下年度工作设想及有关建议。

第三十六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建立长防林工程建设的效益监测体系,设立长期监测站对工程效益进行监测,以科学评价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第三十七条

效益监测内容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各省和计划单列市可参照《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评价指标》等技术

8 规定,自行制定监测与评价操作办法。

第三十八条

各省和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每年监测数据汇总,编写效益监测报告并上报国家林业局长防办。

第三十九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和其他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生产技术档案、森林资源档案、财务管理档案等。

第七章 检查验收

第四十条

工程检查按工程进度实行年度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组织方式实行县级全面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的三级检查制度。

第四十一条

年度检查验收主要依据: 1、工程年度实施计划; 2、作业设计;

3、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规程;4、《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5、《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技术规程》;

6、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年度检查验收的内容为年度建设计划涉及的生产任务。包括人工(更新)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成林抚育、

9 种苗生产等方面。

第四十三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在当年完成自查工作,于年底前将自查报告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于翌年3月底前完成对工程县的抽查,并将检查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长防办。

第四十四条

国家林业局制定年度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计划,对各省和计划单列市上年度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调整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下年度建设计划的主要依据。

第四十五条

竣工验收在工程规划建设期最后一年进行。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的县可向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在收到申请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1、完成全部营造林任务;

2、达到作业设计成效验收年限及合格标准;

3、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已进行初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总结报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4、所有技术文件材料分类立卷,会计档案、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

第四十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

1、工程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按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完成种苗生产、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任务进展情况,低效林改造及附

10 属工程等施工进度、工程建设标准与质量;营造林项目重点涉及当年苗木与造林合格率与造林3年保存率,以及种苗、整地、栽植、幼林抚育、树种混交以及林地管理等是否达到作业设计要求的标准。

2、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

3、工程施工设计文件、项目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情况。包括:项目审批文件和年度投资计划文件,设计及设计变更,施工、招投标、监理文件,合同管理文件,会计档案(含账簿、凭证、报表等),财产物资清单,工程总结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证书,工程竣工图等。

第四十七条

全省和计划单列市各工程竣工验收,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承担,并在工程建设规划期结束后的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长防办。

第四十八条

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抵抗因素外,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建设项目可定为不合格,由验收单位提出限期改正措施,进行整改,达到要求后再申请验收。

1、使用不合格种子育苗与不合格苗木栽植的;2、未按批复的作业设计施工的; 3、未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的;

4、擅自改变工程建设内容施工的;

5、建设质量未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规程的。

第八章 奖惩

第四十九条

国家林业局对长江等防护林工程建设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营造林综合核查中工程建设成绩突出的省和计划单列市进行通报表扬。

第五十条

国家林业局对工程建设配套资金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工程质量差、信息上报不及时、年度总结不认真的省和计划单列市进行通报批评。

第五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造成造林质量事故的,要依照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对违反资金管理规定,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造成损失、浪费的,按照《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违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各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林业局长防办备案。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长防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9篇:整改措施

“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广南民族职业高级中中学学教师田忠梅

2014年8月21日

第一部分:针对“四风”本人存在的的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1.谋事不实。在日常工作中,我对学校安排的工作总是任劳任怨、尽职尽责。但总感觉教学工作比较难,不易做出成绩,究其原因是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当中主动性差,协作力弱,大多数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因此,在完成教学任务时,存在以完成领导的安排、指示和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心到良心、尽到责任走形式走程序的现象,所以时有照本宣科的情况发生;对要解决的事项,在深入研究、深入思考、动脑筋想办法去解决这些问题上不下功夫

2.学风不正,这主要体在三个方面(1)政治理论学习不积极、不到位,运用理论去指导实际工作太少。

(2)安于现状,创新意识差。表现在专业业务知识满足于现状,继续学习不够积极主动,新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掌握得不深不全,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科研能力差。比如,最近几年,没有新的论文发表,工作总结都按老套路,应付了事的心理比较严重。

3.作风飘浮。工作唱功好、做工差,布置多,落实少,对学生基层不是常态化,而是程序化、节点化、需求化。

(二)官僚主义方面

1.脱离群众。总认为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是在农村长大的,对学生基层情况我很清楚,他们的想法我知道。因此深入学生宿舍、食堂调查研究不多,对学生的思想、诉求了解的不透、不深,故不能完全与每一个学生畅通沟通。与各位领导、各处室、各科任教师接触较少,交流不够;了解学生的呼声不多,在想问题,办实事中还 1 没有全面地考虑到学生的实际利益,仅注重工作需求的多。

2.民主意识差。对待学生态度生硬,听不进学生意见,在工作时,还没有真正了解学生思想和工作方法的情况下就出现如下三种情况(1)对学生刻板要求;(2)忽视成绩中下的学生; (3)对学生要求不务实。

(4)遇事不能沉着稳定,容易冲动,一味执著,其原因是自认为自己做到为人师表,就能成为学生学习、做人的标兵,完全没有考虑到学生人各有异,学生自己本人也有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意愿强加到学生头上。

3.本位思想严重。认为自己只是264班的班主任,只要管好本班的学生就行,而对于其它任课的班级只要在自己上课管好纪律,完成相关的教学任务就尽了科任老师的责任,于是在课后对于所任课班级的学生就抱着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认为教育好相应的学生是他们班主任的事。

(三)享乐主义方面

1.不敢担当。面对一些工作,容易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不敢迎难而上、勇往直前,碰到难点问题等难抓难管的工作,难做的事就开始缩头缩尾、能推则推,怕做错事、怕对不起别人,因此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做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怕得罪人,看到问题不愿指出,发现过失不愿指正。2.贪图安逸。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有多劳多得的愿望,老想着工资高一点,生活就好点,游玩的钱就会多一分;工作太多时、工作疲劳时,爱贪睡。3.艰苦奋斗作风严重缺失。认为自己小时候已经是吃过相当的苦头了,到八九岁是仍然穿开裆裤、经常捡年长的亲戚朋友穿过的衣服来穿。现在到了城里工作啦,各种消费条件都好了,吃好点、喝好点、穿好点,是件小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思想和作风逐渐丢失。

(四)奢靡之风方面

1、饮食要求过高,过分强调吃精、吃绿色。

2.忽视小节,铺张浪费。缺少过紧日子的自觉性,对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粒饭的精打细算,节约一切可以节约的开支思想有所淡化

第二部分:本人的整改方案

针对我个人对照“四风”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的整改措施

一、关于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整改事项:关于推进发展中,调研不深问题

1、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学习、加强社会调研。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挤出时间系统自学理论,学习当今政策、文件,以史为鉴;向实践学习,以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断的用政治理论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学海无涯,教无止境”,只有不断充电,才能维持教学的青春和活力。所以,我要积极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有机会一定积极技能培训、外出听课、等不断充实了自己、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和见识、为自己更好的教学实践作好了准备。

三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教研工作,作为一名骨干教师,不能满足现有的教研成果,除了自己要多写论文,还要指导年轻教师进行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是我们教师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日常教学中,我坚持切实做好课堂教学“五认真”。课前认真作好充分准备,精心设计教案,并结合本班的实际,灵活上好每一堂课。另外,授课后根据得失及时写些教后感、教学反思。

四是勇于探索, 提升科研能力科研来源于教学,服务于教学。今后,我会积极参与省校级科研立项课题,勇于思考, 3 善于向兄弟院校学习,向同行专家学者学习,学习他们成功的经验,学习他们刻苦钻研的精神,自己认真研读专业期刊杂志,注重点滴积累,不断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为开创有特色的教学模式作出贡献。

五是深入学生中去,切实发挥思政的实效性,我会借助学院党支部与学生结对子的有利时机,积极开拓新渠道新方法与学生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学生,走进学生,深入班级、宿舍,与辅导员老师、专业教师、学生长效的联系机制。

2、预期目标:

一是争取在日常工作中抽出时间研读有关中国共产党的党史书籍;

二是提高阅读量,不断丰富文化生活,开拓视野,拓展课堂内容。

三精读专业书籍,精深专业知识,提高教学内容的科学性。

3、完成时限:即知即改。

(二)整改事项:在日常工作中,少说话,多做事、做实事。

1、整改措施: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提高效率、求真务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梳理管理学生、管理课堂的过程;二是拓宽解决问题渠道、改进解决问题方法; 三是加强相关会议精神的学习。

2、预期目标:减少说空话,多做实事,提高管理效率。一是加强学习,具体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二是多找原因,少一些埋怨; 三是努力将工作落到实处。

3、完成时限:即知即改。

二、关于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整改事项:减少“自我中心”意识、善于听取老师、学生意见

1、整改措施:时刻准备“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时刻警惕脱离群众的倾向。在教学过程中、研究事情时,耐心听取大家意见,遵守民主集中制中,克服“自我中心”意识倾向。

2、预期目标:遵守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意见,走出自我中心意识倾向,做好所任工作。

3、完成时限:即知即改。

(三)整改事项:关于经验主义倾向、存在脱离实际问题

1、整改措施:克服经验主义倾向,立足学生基础薄弱的现实,牢记学生困难无小事,时刻把他们的感受挂在心上。深入到学生实际、直接了解情况,掌握一线情况,一起研究面临的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预期目标:克服经验主义倾向,实事求是做好所承担的任务。

3、完成时限:即知即改。

(四)整改事项: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

1、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善批评的方式与方法。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自觉接受党和领导、老师、学生的监督。

2、预期目标:改善批评的方式与方法。

3、完成时限:即知即改。

三、关于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关于在艰苦奋斗淡化、存在放松放松倾向问题

1、整改措施,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保持共产党员吃苦在先,享乐在后的精神,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努力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克服缓口气的思想,带领学生多学习、多做事。

2、预期目标:勤学勤教、保持旺盛的干劲,提高教学水平。

3、完成时限:即知即改。

(二)关于在教学中、学生的学习中力求亲历亲为,减少问题

1、整改措施:坚持身体力行、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到学生当中去,直接了解需求,踏实地教好书、育好人。根据不同背景、不同能力、不同特点的处长,做到因材施教。

2、预期目标:要求好、指导好的同时,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

3、完成时限:即知即改。

四、关于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

整改事项:重点是强化政治纪律的约束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提高“紧日子”思想、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做起。

1、整改措施:

一是敬法守规、保持党员本色。敬畏国法,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党规党纪、法纪政纪,严格遵守“师德八条”,力求做到防微杜渐,经得起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政治本色。

二是健全规章、促进规范管理。坚持做好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和尊重老师、学生的意见,克服主观主义,杜绝“满堂灌”。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服务能力。

三是服务学生,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服务学生”工作原则及“当平凡人,做出不平凡的事”。

2、预期目标:提高“紧日子”思想、杜绝比吃比穿比花。

3、完成时限:即知即改。

第20篇:整改措施

正安县中医院“二甲”创建 一附院专家督导问题

整 改 措 施

2013年7月13日-14日,贵阳中医一附院6位专家来我院现场指导“二甲”中医医院创建工作,专家们认真对照标准仔细检查,提出了我院在创甲过程中存在的不少问题,现针对专家们提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

一、管理组

(分管领导:邓仕安、陈骥、杨先友)

1、认真细读评审标准,按专家指导意见做好院办、医务科资料,特别是具体措施方面和具体措施、资金要能够落实到位,要有支撑材料。(主要责任人:院办:帅昌德,医务科:赵友义),完成时间:8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具体内容分四周,每周要有具体内容,创等办每周分配工作任务,每周检查,每周总结检查情况上报院领导。

2、进一步加强创“二甲”宣传,加强思想方面的宣传,宏扬医院的正气,坚决打击创“二甲”和我无关,那是领导的事这种思想观点。更要打击想在创甲过程中混水摸鱼,捞个人好处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人。让大家都认识到创二甲”不光是政治任务,也是现在工作的主要内容,团结一心,打好最后的攻坚战。务必让人人在思想上都能认识到位,谁阻碍了创甲,必将追究谁的责任(主要责任人:邓仕安),完成时间:7月25日前。

3、明确后勤职能科室总务科、设备科的职责,为临床科室做好后勤保障,对临床科室提出的需要购买的相关设备、设施,要限时购买到位。(主要责任人:陈骥),完成时间:7月25日前。

4、加强医、护、药、技人员的引进、选调,保证7月份各科室人员尽量达到二甲标准。(主要责任人:邓仕安),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5、尽快制定出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制度、绩效工资等医院相关考核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鼓舞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对现奖惩措施,让大家感觉到压力,才会有动力。(主要责任人:陈骥),完成时间:7月30日前。

6、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鼓励干事者,批评、教育、惩罚不干事者,使医院有一股主动、积极、奉献的做事氛围。(主要责任人:邓仕安),完成时间:7月25日前。

7、加快治未病科、药剂科、检验科、消毒供应室的房屋建设,布局要合理,必需在一个月内完工。(主要责任人:邓仕安、陈骥),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二、临床、重点专科组(分管领导:鲜红)

1、加强病历书写规范,加强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注意辨证施治、上级医师用药分析不能太简单。(主要责任人:彭祥彬、宋尔江、李勇),完成时间:8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具体内容分四周,每周要有具体内容,创等办每周分配工作任务,每周检查,每周总结检查情况上报院领导。

2、加强中医特色治疗在临床上的应用,做好中医特色登记本的登记。(主要责任人:彭祥彬、宋尔江、李勇),完成时间:7月26日前。

3、加强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的管理,提高临床医疗质量。(主要责任人:彭祥彬、宋尔江、李勇)完成时间:8月25日前全部完成,具体内容分四周,每周要有具体内容,创等办每周分配工作任务,每周检查,每周总结检查情况上报院领导。

4、加强医务人员的中医药知识、“西学中”、“三基”等内容的培训。(主要责任人:赵友义),完成时间:8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具体内容分四周,每周要有具体内容,创等办每周分配工作任务,每周检查,每周总结检查情况上报院领导。

5、尽快为急诊科购买抢救床、除颤仪、呼吸机、室内消毒设备、电脑、空调各一台。(主要责任人:陈骥),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6、为内科中医综合治疗室购买空调1台。(主要责任人:陈骥),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7、为针灸科中医综合治疗室、理疗室购买空调各1台。(主要责任人:陈骥),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8、手术室急需引进有资质中级麻师1名,外科需引进中级中医师1名,有资质中医师4名。(主要责任人:邓仕安),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三、药事组(分管领导:杨先友)

1、立即按二甲标准购买小包装中药饮片。(主要责任人:骆科忠),完成时间:8月10日前。

2、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流程。(主要责任人:骆科忠),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3、进一步规范抗生素的使用。(主要责任人:骆科忠),完成时间:8月10。

4、到药品供应商、供货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责任人:骆科忠),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5、成立药事委员会,明确其职责。(主要责任人:骆科忠),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6、完善药剂科各种培训、消毒、登记记录。(主要责任人:骆科忠),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7、加强处方合格率、处方点评的检查。(主要责任人:骆科忠),完成时间:8月10日前。

8、购买麻醉药品保险柜2个、冰箱2台、灭火器4个、空调1台、电脑1台、打印机1台、饮水机、药品储存地架10个。(主要责任人:陈骥),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四、护理组(分管领导:鲜红)

1、全院床护比不够,护士人数和有资质人员严重不足,优质护理病区无法完成,需引进有资质护理人员。(主要责任人:邓仕安),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2、加强各科室的护理操作规范、无菌观念培训。(主要责任人:王粒郦),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3、各护士站应增加电脑1台、打印机1台。(主要责任人:帅昌德),

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4、针灸科治疗车需更换。(主要责任人:陈骥),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5、医务、药剂、后勤等相关部门对中医护理工作的协调机制不健全。(主要责任人:王粒郦),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五、医技、检验、临床输血组(分管领导:鲜红)

1、放射科、B超室要建立疑难病例讨论本。(主要责任人:王传忠),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2、放射科、B超室要建立病情随访记录本。(主要责任人:王传忠),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3、放射科、B超室要设立急救药品柜。(主要责任人:王传忠),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4、放射科、B超室要建立“危急值”报告制度。(主要责任人:王传忠),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5、放射科需购买围勃、防护镜等防护设施。(主要责任人:陈骥),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6、B超室需电脑1台、打印机1台。(主要责任人:帅昌德),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7、输血科需购买显微镜、储血专用冰箱、低温冰箱、试剂标本专用冰箱、水浴箱、电脑各一台。(主要责任人:陈骥),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8、为外科购买C臂防护。(主要责任人:陈骥),完成时间:8月20

日前。

六、医院感染组(分管领导:鲜红、杨先友)

1、加强手术室规范管理、无菌操作管理。(主要责任人:杨英),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2、尽快开展微生物检测工作。(主要责任人:邹晓红),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3、麻醉室需购买麻醉手术衣4套、麻醉手术椅2把、电脑和打印机各1台、双用静脉微量泵2个、连硬麻醉操作台2个。(主要责任人:陈骥),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4、手术室办公桌2张需更换。(主要责任人:帅昌德),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5、建立防护衣、防护镜、口罩、手套、围裙等发放表。(主要责任人:邹晓红),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6、针灸科器具尽量用一次性,强调无菌观念,科室每天整理好台上物品的摆放。(主要责任人:李勇),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7、给各科室购买50(或100)ml碘伏。(主要责任人:骆科忠),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8、口腔科应每天整理室内物品。(主要责任人:陈建新),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9、胃镜室应每天整理室内物品。(主要责任人:孙成相),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10、检验科采血处采血应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主要责任人:吴泽勋),

完成时间:7月26日前。

11、消毒供应室根据专家意见,由县卫生局下文,中医院所有消毒物品在县医院消毒供应室消毒。(主要责任人:邹晓红),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正安县中医院

创等办 2013-7-23

防护林整改措施
《防护林整改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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