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整改措施

工会经费审计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02 08:35:27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工会经费整改措施

工会经费整改措施

篇一: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玉中工字【2015】2号

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总工会经审会:

2015年5月28日,县总工会经审会派审计人员,对我单位2013年至2014年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书。提出我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工会会计核算科目不够规范、开展职工活动较少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工会组织及时汇报领导,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在今后会计账簿中增设工会经费收支科目,对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二是制定职工活动计划,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力所能及的活动,增强职工干事创业能力。有计划的开展困难职工帮

扶救助、慰问等活动,激发职工爱岗热情。

三是认真学习《工会法》、《泾川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工会经费管理。

2015年6月10日

玉中工字【2015】3号

关于我校举办教职工篮球、排球赛情况的报告

县总工会: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在我校的开展,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教师篮球、排球运动水平,我校工会决定4月1(星期三)至4月27日举行教职工篮球、排球赛。

本次比赛共分8个组(行政教辅后勤办公组、体艺教研组、高三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一年级组、初三年级组、初二年级组、初一年级组)参与人员近百名。本次教职工篮球、排球赛活动经费每组300元,主要用于队员、组员喝水等。共计2400元。全体工会领导成员参加。本次比赛由体艺教研组负责。比赛事宜如下:

第一阶段:举行教职工篮球赛;(4月1日-----4月18日) 第二阶段:举行教职工排球赛;(4月19日---4月27日) 第三阶段:由郭校长代表校工会颁奖;(利用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颁奖4月28日)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1日

玉都中学第八届教职工篮球、排球赛

奖励决定

各部门、年级组:

2015年4月1日至4月27日我校职工在篮球、排球赛中,职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在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经学校工会研究决定,授予体艺教研组优秀组织奖,并奖励篮球、排球前三名,颁发奖状和奖金若干元。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组织再接再励,将开拓进取的体育精神融入到平时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工作生活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活跃校园文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获奖名单及奖金

1、篮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

2、排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其他各参赛组各100元。共计1600元。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28日 篇二:工会审计整改报告

玉中工字【2015】2号 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县总工会经审会:

2015年5月28日,县总工会经审会派审计人员,对我单位2013年至2014年工会经费

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书。提出我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工会

会计核算科目不够规范、开展职工活动较少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工会组织及时汇报领导,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在今后会计账簿中增设工会经费收支科目,对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二是制定职工活动计划,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力所能及的活动,增强职工干事创业能力。

有计划的开展困难职工帮 扶救助、慰问等活动,激发职工爱岗热情。

三是认真学习《工会法》、《泾川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工会经费管

理。 2015年6月10日 玉中工字【2015】3号

关于我校举办教职工篮球、排球赛情况的报告县总工会: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在我校的开展,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

康,提高教师篮球、排球运动水平,我校工会决定4月1(星期三)至4月27日举行教职工

篮球、排球赛。

本次比赛共分8个组(行政教辅后勤办公组、体艺教研组、高三年级组、高二年级组、

高一年级组、初三年级组、初二年级组、初一年级组)参与人员近百名。本次教职工篮球、

排球赛活动经费每组300元,主要用于队员、组员喝水等。共计2400元。全体工会领导成员

参加。本次比赛由体艺教研组负责。比赛事宜如下:

第一阶段:举行教职工篮球赛;(4月1日-----4月18日) 第二阶段:举行教职工排球

赛;(4月19日---4月27日) 第三阶段:由郭校长代表校工会颁奖;(利用第八届校园文化

艺术节颁奖4月28日)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1日 玉都中学第八届教职工篮球、排球赛

奖励决定

各部门、年级组:

2015年4月1日至4月27日我校职工在篮球、排球赛中,职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

在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

经学校工会研究决定,授予体艺教研组优秀组织奖,并奖励篮球、排球前三名,颁发奖状和

奖金若干元。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组织再接再励,将开拓进取的体育精神融入到平时的教育

教学管理和工作生活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活跃校园文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获奖名单及奖金

1、篮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

名:初二年级组;150元;

2、排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

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其他各参赛组各100元。共计1600元。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28日篇二:整改报告案例

2014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南省局召开办公会议,通报总局审计决定,采取四项措施:一是

省局向各被审计单位转发了审计决定,强调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制定整改措

施,落实审计决定;二是对审计决定中指出的部分问题,省局已进行了直接督办,并责成对

个别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四是充分利用

审计结果,促进财务管理,省局将对审计中查出的有关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结合领导班

子考核对审计情况进行讲评。根据整改情况报告,对机关人均基本支出超规定标准和超比例留用预备费问题,湖南省

局在编制2005年预算时已进行了纠正;对调剂的基建项目资金,已于2004年底用自筹资金

进行了安排,按总局的预算批复落实到位;对能够及时清理的大部分往来款项已清理完毕,

如杂志社借款、长沙市局暂存款、株洲市局和株洲县局暂存款等;违规银行账户已进行了清

理,撤销了违规账户,对违规借用银行账户的经办人提出了严肃批评;对基建管理修改了相

关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对随意追回投资违规行为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办案经

费的管理,在全省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和稽查会议上进行了强调,对个别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

理,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了账务调整等。此外,对往来款项中“促产周转金”问题,因企业倒闭等原因,暂不能解决;对投资保

证金等有关往来款项尚在清理之中;但对个人借款3.6万元尚未及时清理完毕。 财务工作整改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

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

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

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 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 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

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

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 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

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

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

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

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

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 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

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

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

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

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

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

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

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

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

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

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

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

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

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

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

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

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

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

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

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

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

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

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

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

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

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

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篇三: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1月7日 点击率: 49 工审会字〔2012〕8号

关于印发《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

中国金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

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已经全总十五届经审会第十次常委会议审议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工会审计监督制度,促进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提高审计工

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审计整改督查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

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情况进行的检查和回访。

第三条

经审会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整改督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整改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被审计单位对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的处理情况。

第五条

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可在下一次对该单位审计时进行审计整改督查。

第六条

被审计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单独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

查:

(一)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

(二)明确提出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不采取整改措施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的;

(四)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不充分的;

(五)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措施不适当的;

(六)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要求有异议或误解的;

(七)非定期审计项目;

(八)经审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查的,经审会应当自收到被审计单位出具的

整改报告之日起90日内实施审计整改督查;未收到整改报告的,应当自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

120日内实施审计整改督查。

第八条

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查的,经审会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

单位送达《审计整改督查通知书》,说明审计整改督查的方式、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时间安排

等事项。

第九条

审计整改督查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条

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完成后应当撰写《审计整改督查报告》《审计整改督查报告》。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依据、审计时间、审计方式等;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及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评价;

(四)整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十一条

对某些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

请,经审会审查同意后适当延长整改期限。延长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90日。 第十二条

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应当纳入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经审会发现被

审计单位整改措施不当或整改不充分的,应当予以指导,提出二次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对

未按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进行整改的,经审会应当予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仍拒不整改的,

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各省级工会经审会可以根据本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

施办法。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四:汝城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

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汝 城 县 总 工 会

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全面了解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积极落实我

市工会经费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促进我县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

服务于工会工作大局,汝城县总工会经审会于近期在全县开展了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题

调研活动。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几年来,我县总工会经审会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宗旨,以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 职责为己任,以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建设,不断拓宽审

查审计领域,提高审查审计质量,努力完善和规范各种审计制度和程序,为促进收好、管好、

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各项经济活动遵章守纪、规范运作,促进工运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

积极贡献。

在本级审计方面,对2008年度和2009年度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直属企事业单

位财务收支情况、对领导干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专项资金、基本建设和五万以上

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都进行了审计。2008年度共审计项目12项,提出审计意见4条, 2009年度共审计项目14项,提出审计意见4条,并且全部得到落实。在对下级审计方面,对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直管基层工

会及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2008年度共审计项目5项,提出审计意见8条,2009年度共审计

项目7项,提出审计意见5条,并且全部已落实。

二、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这次调研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县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认识上有偏差,重视不够,支持配合不力。认为工会经审主任属于虚设岗位,经

审工作不重要,可有可无,工会经审工作还没有真正得到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各方的支持

配合也较差。县总工会经审委主任虽然已按同级副职配备,但至今仍未按要求进入党组,且

兼职担任县总财务部长,其监督作用难以发挥。县总经审办也未配备专职经审干部,经审委

主任还同时兼职其它工作,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经审工作。

(二)工会经审监督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在落实经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和

规范化方面比较欠缺;

篇三:工会年度整改措施工作体会

乡镇工会2006年度整改方案 2006年11月14日县总工会对我乡工会工作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乡镇工会在完×××总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中存在一些问题,某乡镇工会切实认识到在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为切实贯彻自治区工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总工会的总体要求,现将某乡镇工会2006年度存在的问题做如下整改: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会工作落实。从即日起,乡党委把工会工作列入到乡整体工作议程来抓,切实领导工会落实党的方针,实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扎实开展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广泛开展职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教育活动,在人力和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发展 我乡工会组织各族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工会会议和区总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学习精神贯穿到工作中去,做到“一个统一”,即把广大工会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工会工作会议上来,使工会组织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个坚持”即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努力实现“三个突破”即实现工会组织动员全乡各族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新突破。实现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特别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新突破。实现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新突破。着力解决工会维权机制,工会干部维权能力和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深入实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今年来,我乡工会把“创争”活动重点放在职工技能培训上,根据不同的职业岗位进行形势多样化培训,在培养和提高各族职工的学习、创新、竞争、创业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上下功夫。结合“创争”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会职工培训的工作力度。 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乡工会认真贯彻全总《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准确把握维权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基本任务,以国有、集体改制企业为重点,努力实现工会维权机制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社会化。 配合劳动部门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覆盖面为重点,协助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执行情况,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履约率。突出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协助监督用人单位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关注和推动解决在同一企业农民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清除对农民工的各种政策、歧视。协助用人单位搞好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在完善特困职工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困难农民工档案,努力构筑和完善法律政策咨询,就业服务,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入学救助为一体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努力使工会帮扶纳入社会化帮扶大格局中去。广泛宣传对下岗失业人员所采取的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再就业体系。 加强工会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提高工会领导业务水平,判断形势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竭诚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同时,督促完成有关乡工会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工会干部队伍维权能力建设,努力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做好工会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积极探索工会经费税务代征、财政划拨和建会筹备金等形式促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和女职工提升工程,加大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工作的力度。近期,某乡镇工会将逐步完善工会各项领导小组,并让其真正发挥作用,规范健全各项档案材料,做好工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拟于12月中旬召开工会换届选举大会,做好会员登记及会员证的发放,建立健全职工之家的创建,做好职工之家、工会主席门牌匾的制作与挂立,做好职工活动室的设备投入,搞好职工各项活动,大力宣传《工人时报》的征订工作,保证2007年某乡镇工会工作上新的台阶。

推荐第2篇: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整改报告

医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整改报告

省总工会经审会:

2019年7月11日,省总工会经审会派审计人员,对我单位2017年至2018年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报告,提出我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自收到审计报告后,单位领导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现将具体问题整改情况逐一汇报如下: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在今后的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中,严格执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与《xx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杜绝超预算支出或是在未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况下无预算支出的现象,全程监管预算执行过程,真正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决算”,充分发挥预算的作用。

二、针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工会财承认错误的同时并积极整改如下:

1、单位根据《xx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我工会2013年制定的工会管理制度重新编制了《xxx医院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新细则中明确规定了我工会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等信息,要求经办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活动支付款项时必须向收款方索要合规、有效的发票。在开具发票时,须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发票开具的名称、代码、用途、计量单位、数量等相关信息; 对于不合规、信息不全、内容含糊的发票或是依据不充分、附件不完整的白条支出,工会财务一律不予核销。

2,我单位已按照制度要求补充、完善了2018年气排球、登山、文艺汇演、三八节活动文体活动中人员签到表、活动秩序册、活动留念及经费决算等资料;活动中慰问品发放已补签签收单;新细则中已详细规定关于因活动而误餐、而后组织就餐的,经办人须提供餐费发票、点餐单、考勤表,在申请审批齐全、人均不超60元每餐的标准情况下,方允许核销。

3, 对于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的问题,我工会也和相关科室积极协商整改,在2019年后,离退休职工生病住院慰问由工会改为行政账务承担,对已经由工会经费支出但不属工会列支的费用及超标准列支的费用也已退回至工会账户。

4、针对跨期记账及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2017年度应收未收到拨缴经费收入、计入了2018年度拨缴经费收入的问题,2017年单位行政账务已按季度上缴工会经费至省总工会,总工会以一定比例折返我工会账户,但比例不定,我工会财务于2017年年末实难确定应收第四季度拨缴经费收入的具体数字,故而无法确认当年的收入具体数,造成工会财务报表中,2017年与2018年工会收入数不具准确性;此外,2018年行政账务应付会费收入未及时转至工会账户,工会账务未进行将应收会费收入计入2018年工会收入,实属我工会财务疏忽所致,为此我工会制定了专门的财务考核办法,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专业业务知识,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

严格按照《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工会预算,坚决杜绝虚列收入和支出。不挤占、挪用工会经费列支不属于工会列支其他费用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核算管理,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完善会计原始凭证相关附件,并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规范经费申请审批程序及手续,强化会计审核,出纳支付款项程序,杜绝支付依据不充分发生的费用。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按制度设置使用工会会计科目,准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促使内部监督成为督促我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主要手段。

xxx医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8月31日

推荐第3篇:湘潭大学工会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湘潭大学工会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湘潭大学校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坚持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建立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制度。

第三条 工会审计是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依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 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五条 工会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恪守依法审计、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等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

第六条 工会审计业务上应当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组织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

第七条 校工会应该保证经审委开展审计活动的审计经费。

第二章 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经审委应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第九条 经审委委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并经民主选举产生。

工会经审委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经审委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十条 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和资产的副主席、校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审委委员。

第十一条 经审委主任应由具有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人员担任,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经审委主任的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上一级经审委的意见。

第十二条 工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

第十三条 工会审计人员不得从事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在办理审计事项中,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对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 工会审计职责

第十四条 经审委对同级工会及下一级工会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经费计提和拨缴情况;

(三)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五)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

(六)对外投资情况;

(七)财务管理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八)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经营效益情况;

(九)撤并时的财务清算情况;

(十)工会管理和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各类基金的收支情况;

(十一)工会各类票据的购领、印制、核发、使用、保管、核销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审计的有关事项。以上事项,必要时可以进行延伸审计。

第十五条 经审委应当在审计职责范围内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经审委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十六条 经审委应当配合协助上级经审委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第十七条 经审委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或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对经审委负责并报告审计结果。

第四章 工会审计权限 第十八条 经审委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提供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电算化数据以及与其经济活动相关的计划、批文、合同等其他资料。

第十九条 经审委有权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电算化数据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相关的资料、资产。

第二十条 经审委有权对审计涉及的相关事项,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经审委有权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相关的资料,采取暂时封存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 经审委有权对正在进行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二十三条 经审委有权对审计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第二十四条 经审委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重大资产损失等问题,有权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经审委报告。

第五章 工会审计程序

第二十五条 经审委根据同级工会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上级经审委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 经审委确定审计项目后,成立审计组,根据情况制订审计实施方案。

第二十七条 经审委应当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报经审委主任批准后,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二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对所提供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并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九条 审计组通过审查财务资料、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核实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等方式开展审计,取得审计证据,做好审计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十条 审计组对相关事项实施审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作出审计评价,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审计组回复书面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同无异议。

第三十二条 经审委审核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后,出具经审委的审计报告,并将经审委的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

第三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经审委的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给出具审计报告的经审委。

第三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或者相关责任人员对经审委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出具审计决定的上一级经审会书面申请复审。上一级经审委自收到书面复审申请之日起60日内,应当作出复审决定。复审期间执行原审计决定。

第三十五条 经审委应当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督促其落实整改意见。

第三十六条 经审委应当每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十七条 经审委对办理的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复审、审计回访等,按照工会审计业务公文处理规定和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档案。

第三十八条 经审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简化审计程序。

第六章 工会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会经审委应当向同级工会提出处理建议。同级工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给予相应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

(二)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财务会计资料、经营资料以及其他文件资料的;

(三)转移、隐匿违法所得的;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授意、指使、强令审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规定的;

(六)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

(七)拒绝、阻碍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第四十条 工会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工会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相关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在工会审计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校工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参照学校《湘潭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4篇:工会经费审计方式及实践

工会经费审计方式及实践

从2011年起,每年适时组织6个镇(街、区)工会开展经费收缴、财务处理评比和交叉审计。通过交叉审计,我们发现各镇(街、区)工会不同程度地存在票据使用不合规、费用集中在年底突击支付、报销手续不齐全等问题。交叉审计不仅激发了基层经审委员的工作热情,也提高了经审工作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近年来,市总经审办根据全国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通知》的要求,加强了对国家财政和上级工会拨付的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金秋助学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同时,对扬中职工保险互助会代办处职工互助互济保险和劳模补充保险收入及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审查发现的会计资料缺失、坐收现金等情况出具专题审计报告,并通过后续审计,促进了问题的整改。 (一)弥补了经审力量的不足

市总工会经审办工作人员一般维持在1-2名,仅凭工会自身的经审力量很难完成工作任务,借助外部力量对工会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如,审计和税务部门人员的积极参与,既可以弥补工会内部审计自身力量和业务知识的双重不足,又能增强审计结果的可信度,提高工会干部依法审查审计的能力和水平。 (二)促进了工会经费收、管、用

表现在:(1)审计发现未独立建账核算的有17家工会,占被审计单位总数的10.2%,要求及时整改;(2)审计发现未落实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的有31家工会,占被审计单位总数的18.7%,要求纠正;(3)发现欠拨本级工会60%部分工会经费的45家单位,占被审计单位总数的27.1%,通过审计追缴到账率达67%;(4)发现欠解上级工会40%部分工会经费的75家单位,通过审计追缴到账率达79.21%。 (三)提高了工会经审干部业务素质

在近几年的工会经审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逐步建立了以经审组织为主体,以经审干部为主力,以特邀审计员和社会审计力量为补充的经审工作新格局。同时,我们还在每年的经审活动结束后,联合审计、地税举办工会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班,多措并举,切实提高了经审干部的综合素质。

(四)扩大了工会组织的影响

工会经费审查组织方式在工作中显示出多样性、广泛性和权威性。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还积极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把工会财务手册、工会财务账簿及《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达标标准》等财务审计资料直接送到企业财务和经审人员手上,受到了基层单位的普遍欢迎,从而扩大了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推荐第5篇: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此项拨缴的经费可在税前列支。)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行政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基层工会不仅有必要的满足活动需要的经费,而且由于是永久性组织,为开展活动要添置必要的设备,所以大多数基层工会还拥有一定的动产和不动产。

(1)、工会收入的主要来源有四项:

1、会员交纳的会费收入;

2、行政拨缴工会的经费收入;

3、工会举办事业的收入;

4、各级政府企事业行政的补助收入。

(2)、会费的收交标准:每月会员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会费不上交上级工会;

结合公司职工工资管理制度,工会会员应交纳的会费采取岗位定额管理办法,会员每月应交纳的定额如下:

公司领导及部门领导正职(包括项目):10 元/月 部门领导副职(包括项目):8元/月 一般职工: 5 元/月

下岗、待岗及退休人员免交会费 (3)、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单位交的,按工资总额的2%,个人不需要交,但如果单位成立工会,作为会员,是要并交会费的 。

二、工会经费的缴纳: 工会经费缴纳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六条: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

二、百分之十

四、百分之一点五计算扣除。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上缴工会经费是按提取工会经费额的40%上交上级工会组织,60%留归本单位。有的地方由税务代缴。

工会会费:

加入工会的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标准为本人工资的0。5%每月,不是会员不用交。会费用于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或按一定比例拨给分工会开展工会活动。按企业职工工资2%缴纳的是工会经费,是由企业向工会缴纳,工会再按照一定比例向上级工会上缴,其余经费留做工会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

推荐第6篇:工会经费

一、现阶段我公司组建工会目的如下:

1、通过工会的形式,完美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让我们公司的规章制度合法化。规章制度的合法化,可让我公司无论是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还是在提起诉讼,均将处于一个比较有利的态势。

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意味着,人力资源管理,将上升到一个法制化的高度。而工会的建立将会尽可能降低,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

作为公司所涉及到了的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如果没有工会的参与或没有职工代表的参与,那么最终就会导致规章制度无效。无论是在劳动仲裁,还是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下,公司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2、公司工会成立后,公司的福利事项,可全交由工会进行处理,员工的离职、员工关系的维护工作,及员工的例如旅游事项、劳保用品发放事项。

3、可减少费用。现阶段,我们公司没有成立工会组织。因此,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五条、《武汉市工会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单位在开业、设立或者变更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建立或重新建立工会组织的,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或者产业(行业)工会可以依法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其收缴工会筹备金。我们公司因没有支付,所以,现地税通过扣缴的形式。将工会会费,划走。

二、工会成立后,可能会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1、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的主要职责,就是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工会成立后,公司人力资源成本,将会增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不得扣押员工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原件);

⑵、支付员工加班工资(现我公司上班时间为每周45小时,法律规定为40小时); ⑶、为全员办理社会保险(现公司办理保险人员为80人,还有80余人,未办理社会保险);.⑷、节假日、法定休息日、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如五一休息七日、十一休息七日、法定节假日支付三倍工资,休息日支付二倍工资等);

⑸、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医疗期内工资,产假员工享受顺产90天,

2、工会成立后,因工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自己独立帐户。因此工会可做为主体,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明确了用支付令申请催缴工会经费的做法。工会可做为一方主体,向法院要求如公司不交缴会费的,工会可向法院起诉,让公司缴纳。

3、工会成立后,工会将具有很大权利

⑴、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⑵、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⑶、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 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 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 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 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 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⑷、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4、关于工会委员、工会主席的权利。

工会委员、工会主席的权利较大,且对基层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保护。《工会法》规定,“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这个规定的意思是说,当职工被会员民主选举为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时,如果自任职之日起,该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未履行的期限短于其任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就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当职工被会员民主选举为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时,其原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关期限的约定自动延长,专职工会干部的任期就是延长期;如果连选连任,劳动合同延长的期限也连续累加。

5、工会的成立过程,是在上级工会(即东西湖总工会)监督下成立,那么工会会员构成、工会主席的选举。则均将遵守民主程序搞定。那么,工会成立会,一旦不能控制。那么,公司将一切均应遵照法律相关规定来执行。

三、利弊分析

公司发展到现阶段,如果要想让公司今后管理的规范化更上一个新的台阶,那么工会的组建,就会让公司无论是在制度上,还是在规范化经营上,均可成为一个好的转折点。

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化。在企业今后的运营过程中,一切都会变得有章可循。事实上“公司用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同时,对员工的吸引力也大幅度提升,更容易招募并保留优秀的员工。且对于那些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如离职不事先告知。不作工作交接。我们随后,制订出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合法性)的处罚规定,将可进行适应。且在今后的劳动仲裁中或诉讼中,合法制订的规章制度也起到企业内部法的作用,并可做为判案的依据。

这样,对于此类不讲求职业道德的员工。在公司的相关制度规范后。我们就可采取相应的手段,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

综上,工会的组建,将无疑会增大公司的运营成本,公司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也将会受到工会的指导。且一切将会要求通过合法性进行运作。公司原存的一些企业通行作法,将可能不复存在。当然,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公司管理更规范,在招聘中会吸引到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我们唐人的大家庭中来。规范化,将会更有利于公司进行维权。

1、按照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工会经费。也就是按照“应付工资”科目本月发生额合计数计算提取。

2、提取后,按照提取工会经费的40%上交;60%留归企业自用。

成立工会后,工会经费只需要缴纳40%,优惠60%,即当月工资总额*2%*40%,即时当月所需要缴纳的工会经费。

成立了工会,加大了公司人力资源的经费支出,比如保险,加班工资,

推荐第7篇:工会经费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杭州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拨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杭州市

工会经费(筹备金)拨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27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总工会、财政局、地税局拟订的《杭州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拨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杭州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拨缴管理暂行办法

(市总工会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二○一○年八月二日)

为依法、及时、足额收缴工会经费,规范工会经费的拨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65号)等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除工会组织关系不属本市外)工会经费(筹备金)的拨缴管理均适用本办法。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已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缴费单位”)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开业或者设立已满1年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依法征缴筹备金。

二、拨缴方式及标准

(一)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采取财政划拨的方式,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月分别划拨到市总工会和区总工会,市、区总工会将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2%返还给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工会。

(二)已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的工会经费,按照代征和直接拨付相结合的方式,由地税部门按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8%代征工会经费;由缴费单位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2%向本单位工会拨付工会经费。

(三)开业或者设立已满1年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由地税部门暂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8%征收筹备金;开征筹备金1年后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由地税部门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征收筹备金,待工会组织建立后再将收取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2%返还给缴费单位工会。

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

三、申报缴纳

(一)缴费单位按规定标准自行计算工会经费(筹备金),按月(季)申报缴纳。

(二)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每个季度第1个月15日)前,填写《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及时足额申报缴纳上月(季)的工会经费(筹备金)。

(三)对逾期不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的单位,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34条规定,每日按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四、票据及税前列支规定

地税部门征收工会经费(筹备金)所开具的凭证比照地税部门征收税、费款开具票据的有关规定办理。

财政部门划拨给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及缴费单位拨付给单位工会的工会经费所开具票据,按《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印发〈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财字〔2010〕119号)规定执行。 工会经费税前列支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检查

(一)各级工会和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工会经费(筹备金)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会经费(筹备金)拨缴情况专项检查。

(二)各级地税部门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代征工会经费(筹备金),积极做好对未按时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单位的催报催缴工作,对逾期仍不申报缴纳的单位,应及时通知市总工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级工会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六、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工会经费(筹备金)由地税部门代征的宣传、咨询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七、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八、本办法由市总工会、财政局、地税局负责解释。

杭州莱贝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交杭州社保 杭州社保挂靠 杭州社会保险挂靠 杭州公积金代交 杭州社保代缴 代缴杭州社会保险 杭州挂靠社保 杭州社保咨询 联系电话:85131197

推荐第8篇:工会经费

计提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

据介绍,计提工会经费的标准为缴费单位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全部职工既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工,也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含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对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纳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据介绍,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的工会经费,准予税前扣除。其中40%部分向地税部门缴纳,60%部分由各单位按月拨付本单位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山东省总工会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比例执行。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建会筹备金,其中40%部分向地税部门缴纳,60%部分待建立工会组织后由各单位拨付本单位工会。

工会经费每年分两次缴纳

据了解,缴费单位于每年4月和10月缴纳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其中,4月份缴纳上年度10月至本年度3月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缴纳期限为4月1日至15日;10月份缴纳本年度4月至9月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缴纳期限为10月1日至15日(遇节假日按规定顺延)。

缴费单位2013年7月至9月实现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应上缴40%部分于2013年10月15日前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2013年7月1日前各缴费单位拖欠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由青岛市总工会负责收缴。

推荐第9篇:工会经费

西安市总工会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征缴问答 2009-01-23 11:15

——那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扰和限制”。

——职工人数少的单位如何组建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独立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组建工会的主要程序

由单位提名,成立筹备领导小组(3—5人);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先办理入会手续;报上级工会审批。

——为什么委托地税代征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征,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强化全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有利于工会经费征缴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征缴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同步缴纳工会经费;四是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活动,集中精力投身到工会的各项工作中去,更好地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代征工会经费、筹备金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2、《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 》(总工办发[2004]29号):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建立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3、《 陕西省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于 15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4、《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办发[2005]257号):“支持工会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征收筹备金”。

5、《 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人投资企业工会条例 》第六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开业或投产一年后未建立工会组织,又不按规定拨缴组建工会筹备金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和筹备金的范围

凡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业、经济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上解的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统一由地税机关代征(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不纳入代征范围)。具体包括:

1、各类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企业等

2、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3、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规定,工会经费实行属地管理的部分中央、省部属企业以及西安地区以外的企业集团在西安的分公司、子公司等

4、开业或设立满一年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由地税机关代征工会筹备金

——征缴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

缴费单位须以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工资总额”构成以国家统计局《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990]年1号令)为依据。

1、全部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临时工、季节性用工等,同时还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 。

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企业的全部职工应包括中方职工、港、澳、台方人员和外籍人员在内,其中外籍人员是指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脑力和体力劳动者 。

2、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年薪制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征缴工会经费的计算比例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其中基层工会留用60% , 解缴上级工会40%。其解缴上级工会的40%部分由地税机关代征。基层工会留用的60%部分,仍按现行办法由单位行政直接划拨给本单位工会 。

2、金融系统(商业银行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40%征缴)、铁路工厂及院校、各保险公司以及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10%征缴。水利电力系统,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20%征缴;网局和省局合一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23%征缴;电网局直属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30%征缴。煤炭工业联合公司及所属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22%征缴。

应缴工会经费额=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40%

——征缴工会筹备金的计算比例

开业满一年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由地税机关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征工会筹备金,待其工会组织成立后,由上级工会按2%的60%返给基层工会 。

应缴工会筹备金=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申报缴费的方式和程序:

1、工会经费和筹备金采取按月、季、半年申报缴纳,年终清算结算的方式进行。

2、征缴工会经费采取与税收征管同步的方式 。缴费单位应在次月、季、半年的15日前,持《申报表 》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当期应上解的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 。

3、主管地税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和内容,对缴费数额进行审核,使用税收票据开具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缴款书;行政拨给基层工会的60%部分,由工会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缴费单位凭上述票据在税前列支。

——对欠缴、漏缴、拒缴工会经费和筹备金的单位如何处理

企业、事业单位无故拖延或者不按比例拨解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的,由地税机关和工会责令缴纳。

工会经费和筹备金实行税务代收后,对欠缴、漏缴、拒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单位,经查实后,由市总工会和地税机关联合签发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催缴通知书,按照工总财字[1992]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从滞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经两次催缴无效的,由基层工会或上级工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哪些单位可以暂缓上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向所属区、产业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报西安市总工会审批,可缓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每年审核一次。市总工会审批后函告地税部门后,方可停收工会经费。

1、因经营困难已停产一年以上的;

2、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又难以为继,濒临破产的;

3、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已经正式行文,企业开始实施关闭的;

4、其他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的、经市总工会核准的困难企业。

——在西安市各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但工会关系隶属全国、省总工会产业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如何缴纳?

西安市地税局代征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为应上缴给市总工会的经费,原上缴给省总工会的经费上解渠道不变。部分工会关系隶属省总工会产业工会,工会经费有10%应上缴地方总工会的部分,属于西安市地税局代征范围。部分金融、全国垂直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的比例按照市总工会核定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跨地区的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如何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

——工会经费的管理核算原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财务会计制度有关条款规定:工会经费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

——工会经费的用途有哪些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具体可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等方面: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建立职工之家,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用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种会议,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等费用;还可以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单位的必要的补助支出。

县级以上总工会,除上述经费开支外,还须列支机关在职人员人事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各项设备购置费,下拨给各区、产业工会的活动经费,全市性的大型活动,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救助,送温暖,法律援助等各类费用。 (有关工会经费征缴政策及规定由西安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经费收缴中具体政策咨询电话

碑林区总工会咨询电话:85350354 西安市总工会财务部 87264686 87265262

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前应如何列支

2010-4-12 14:39 读者上传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工会经费现行列支标准是什么?对于已提取但未按规定比例(60%)上交上级工会的部分可以列支吗?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是指向上级工会还是指向本企业工会拨交?我们向上级工会缴纳了部分工会经费,但不足60%,剩余部分企业工会已经开具了收取会费的单据,可以列支吗?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虽已提取但未拨缴也未取得拨缴收据的的工会经费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已经计提的需要在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即:企业工会组织的现状是这样的,一是按照《工会法》建立了工会组织,二是没有建立工会组织。

如果成立了工会组织,应将每月所计提的工会经费拨缴到企业内的工会组织,由工会组织向贵企业开具拨缴收据,而贵企业可凭该收据就拨缴收据上所列金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再由工会组织向上级工会支付一定比例,余下留作工会使用。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及现行的相关税收政策,只有依法建立的工会组织方能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也即只有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业方能按照工资总额的2%在税前全额扣除。

如果企业未成立工会组织,则只能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于企业就上缴当地工会组织的并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部分在税前扣除,贵企业这种情况应只能按照实际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上所列明金额在税前扣除,很显然,对于未取得收据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注:上述工会组织应指依据工会法成立的工会组织而言。

工会经费应如何确定计提基数

2006-11-17 15:4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问:自2000年以来,我公司一直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的有关规定,在计提企业职工工会经费的时候,都是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计提基数的。

然而,近日我市国税局在对我公司进行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时,说我们的工会经费计提有误,应该按照我们的计税工资作为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而不能按照实发工资全额计提工会经费。

请问,国税局的说法正确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第四条的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

因此,如果你公司实行的是计税工资制度,则你们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应该是计税工资总额,而不是实发工资总额。所以,你公司应按国税发〔2006〕56号文件执行。

推荐第10篇: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财务核算方法

工会经费作为企业缴纳给国家工会的经费项目,在企业核算过程当中,因为目前地税代扣代缴的原因,企业财务人员对其核算分录和整个缴纳流程处于模糊状态,以下为工会经费核算方法详解,请做参考。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第四条的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因此,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应该是计税工资总额,而不是实发工资总额。

二、已经成立工会的企业

1、提取工会经费时:

应提工会经费=计税工资总额*2%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2000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2000

2、上缴工会经费时:

上缴经费=应提取工会经费数*40%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3、工会支出时:(企业留存的60%部分用于平时的工会开支,或者在月度末将留存部分全部转入工会账户)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12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1200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

1、提取工会经费时:

应提工会经费=计税工资总额*2%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2000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2000

2、上缴工会经费时: 上缴经费=应提取工会经费数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3、建立工会,开设工会账户后,返还相关工会筹备金。上缴经费部分60% (无工会账户)

借:银行存款 1200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1200 (有工会账户,工会筹备金的返还应在工会账户体现,不在企业对公账户处理,企业账户不做会计处理, 由工会会计做账务处理。)

工会会计分录:如果本单位通过行政财务直接将工会经费上缴到地税部门或工会时工会财务应当将上缴单据的复印件和拨来的工会经费收据一起入账 • 借:银行存款 60000 • 应付上级经费 40000 • 贷:应付上级经费 40000 • 拨缴经费收入 60000

(另有工会会计核算分录汇总)

引申:

工会经费返还办法:

2016年度地税代收工会筹备金返还办法

自2016年8月1日起,工会筹备金拨缴单位从成立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按本单位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筹备金,由市地税局2%全额代收。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缴纳工会筹备金返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返还比例:返还工会筹备金的60%部分,余40%部分根据江苏省总工会经费收缴分成比例,留于市总及上缴。

第二条返还条件:缴费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筹备金,且已组建工会,并在银行单独开立工会账户。 第三条返还流程:

1、缴费单位申请:缴费单位于2017年元月30日前提交工会筹备金返还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由所在乡镇(开发区)工会或系统工会备案,其余两份交地税部门审核盖章,并附缴纳筹备金票据复印件、工会账户开户许可证、人员花名册及每月工资表(含全年奖金福利)。

2、地税部门审核:缴费单位将申请表交各自对应的地税风险应对分局,由风险应对分局审核后交税政法规科统一汇总递交市总工会。

3、市总复核返还:依据地税审核结果,市总将在当月内完成复核,并将返还结果告知缴费单位。

第四条工会开户建账:工会银行账户开立后,要依法建账,实行工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基层工会“四有五好”竞赛评比活动,主动接受本级经审会及上级工会检查,加强民主监督和管理。

第11篇: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单位工会经费总额一般是按单位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如开展文体活动、组织职工体检、发福利等等

关于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问题解答为依法及时足额收缴工会经费,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由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复函》(新政办函[2008]114号)的精神,在克拉玛依市点的基础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工作的通知》(薪地税发[2009]232号)的文件,从2009年10月起,在我区全面开展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于问题做一个解答:

1、为什么要委托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着。

工会经费(筹备金)(以下简称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收,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强化全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建和维权工作;二是有利于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征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四是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开展,从而较好地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2、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缴纳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二十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凡在自治区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依法组建工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开业或的设立的六个月内依法组建工会;预期为组建的,自第七个月起,每月向上一级工会组织缴纳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待该单位工会组建后,由收缴筹备金的上级工会组织按规定予以回拨。第二十八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定期向本单位工会拨付当月的工会经费,本单位工会应当将其中按规定上解的部分按时上解给地方总工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计算。

(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规定:“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

(4)2008年10月修订的新的《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法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3、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和缴费比例?

凡在地税系统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已建立或应建立(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为缴费单位。

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的2%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应建(未建会)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申报缴纳工会筹备金。工会经费的缴费义务人为缴费单位。

4、工会经费计缴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工会经费以“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月缴费基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全部职工“是指:在各缴费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

“工资总额”是指:各缴费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以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以当月上年月社会平均工资乘以单位职工总数违约缴费基数。上月未发工资的,缴费单位仍要履行申报义务,月工会经费的缴费基数、应缴费额为零;缴费单位补发职工工资时,应补缴工会经费。

5、缴费单位应何时到地税机关办理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一)申报。缴费单位按季度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到主管地税部门申请缴纳上一季度的工会经费。缴费单位在纳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的同时,一并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申报时统一使用《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

(二)开票。主管地税部门收到缴费单位的缴费申报表后,审核无误后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

(三)解缴。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凭地税部门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到缴费单位开户银行解缴。

缴费单位因自然灾害、重大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申报缴纳手续的,可以延期办理,带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及时补办。

6、未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如何处理?

缴费单位逾期申报缴纳的,从欠费之日起,依欠费金额按日加收千分之零点五的滞纳金,企业不缴、少缴或欠缴工会经费(筹备金)的,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申报缴纳的,工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计拨的工会经费可税前列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一条中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后,已缴纳的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可凭据地税部门开具的缴费凭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电子申报企业,下载的电子版扣款凭证可作为企业财务记账的依据。上门申报企业,凭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作为企业财务记账的依据。按规定划拨给企业工会部分,凭企业工会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作为企业财务记账的依据。

8、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监督检查机制怎样进行?

工会组织和地税机关依法对缴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工会经费有关的用人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工会组织和地税机关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

9、基层工会按规定比列应留程的工会经费如何回拨?

缴费单位的基层工会应留成经费由所在地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返还。基层工会尚未在银行开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的,其应留成经费待建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后再有县(市)总工会返还。缴纳工会筹备金的单位,其工会筹备金全额缴入县市(区)总工会经费集中户,限定在一年内组建工会并在银行开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后,县市(区)总工会回拨基层工会留成的经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建工会并在银行开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的,其工会筹备金全额缴入县市(区)总工会,按有关规定办理。

10、工会经费是怎样管理使用的?

根据《工会法》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预算、决算、资产监管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凡事一级经费管理单位,必须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建设职工之家,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慰问困难职工、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救助,送温暖,法律援助等各类费用;用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种会议,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等费用;还可以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单位的必要的补助支出。

11、对企业的工资总额组成有哪些规定?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对企业的工资总额组成作了明确规定。(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制的劳动报酬等。(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原因支付给职工的物质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原因支付的工资。

福利费14% 工会经费2% 教育经费1.5%

1.5%

1、支付范围:

(1)、列入培训计划的各种文件技术培训和技术比武赛前训练的日常培训费用。

(2)、经批准的并列入培训计划的送外培训费。各类学历教育费用要严格控制报销标准。

(3)、用于职工教育的教具、模型、固定资产以外的教学设备、课桌椅、教材及图书资料的购置费。

(4)、教育科(室)人员讲课津贴及聘请兼职教师酬金和班主任津贴。

(5)、职工统考中的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等费用。

(6)、职工教育理论研究所需的办公费、资料费、印刷费。

(7)、教学活动中编写教材、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各类报表、台帐等所需的办公、印刷、编审、组稿等费用。

(8)、教学设备维修、课桌椅修配、卧具洗涤等费用。

2、不支付范围:

(1)、培训基地的基建和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应在单位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资金中列支。

(2)、送外培训人员的交通、住宿、生活补贴等。

(3)、个人学习用的教科书、学习资料、学习用具等由个人自理。

(4)、职工报考的各类学历教育、招工、招干、职称评定等所用的报名费、评审费应由个人承担。

(5)、各类非职工教育的会务费、资料费。未经教育部门计划,组织注册登记并批准的培训费。

(6)、技能训练和技术比武所消耗的材料、燃料、水电等应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7)、职工业余文化教育、读书活动。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等费用应在工会业余教育费中列支。

(8)、2000年以后入学的各类高等成人教育学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9)、非本单位正试职工(如雇用人员)培训费。

(10)、单位购买技术规章、文件汇编、年鉴等所需费用均不列入教育经费。

第12篇:工会经费

一、《工会法》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工会经费使用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

2.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

3.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

4.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5.工会自身建设:6.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

7.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8.工会建家活动;

9.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服务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慰问困难职工;

10.基层工会办公费和差旅费;设备、设施维修;

11.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必要补助。

第13篇:工会经费

《关于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的调查研究》

随着工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工会经费的重要性也日渐明显,怎样处理好经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成为当前工会工作人员的重点任务。现根据有关规定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上述问题进行如下的调查与研究:

一、工会经费的收缴

我国工会的来源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 织的企业单位,向工会拔缴的经费补助等其他收入,但工会经费的收缴中存在不足之处。(1)有些企事业单位存在少缴或欠缴,拒缴工会经费现象。(2)工会经费收缴的标准与依据不够合理。针对这两大方面问题,我们首先应该加强经费收缴的强制性措施,加大征收力度,同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基层工会联合会对广大私营有限公司工会组建和开展活动进行倡导和监督。其次,要完善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减轻企业负担,增加工会经费收缴可操作性。

二、工会经费的管理

如何管理工会经费是工会工作人员的又一项基本任务。 当前,有些工会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得还不够好,出现经费浪费严重,非工会活动支出骤增等问题。工会经费的管理便成了解决这些问题有效办法。要求我们工会工作人员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

率;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不得把工会经费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

三、工会经费的使用

工会经费的合理支出是提高工会职能的有效途径,怎样 确定经费支出范围是工会经费合理支出的关键。有些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支出范围很不合理,这就需要工作人员确实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加大会员活动方面的支出,组织开展郊游、联欢等集体活动,让会员更直观地感受工会支出的方向。提高工会业务所需的费用,从而完善工会组织中存在的不足。

总之,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是促进工会组织完善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工作中应认真调查,科学研究,细心总结,并根据当地客观实际更新收缴方式,改革管理机制,优化经费支出,才能让工会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推动工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得以实现!

第14篇: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意见书

关于对县总工会经费

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意见书

根据全市、县总要求对同级工会经费加强审计监督的指示精神,县总经审办于2011年4月对县总工会经费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县总财务部提供了账簿、凭证及会计报表等资料,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及审计评价

1、财务收支情况:2010年收入合计为31.19万元,其中:拨交经费收入25.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4万元,事业收入1.05万元,其它收入0.49万元。支出合计为30.39万元,其中:工会行政费10.24万元,工会业务费9.11万元,职工活动费支出2.0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65万元,其它支出4.3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经费节余0.99万元,滚存经费节余1万元。

2、审计评价:一年来县总工会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了对工会经费的收交力度,使工会经费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账务部编报的2010年度本级收支决策遵循了真实、全面、客观的原则,准确反映了市总全年收支实际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1、2010年总支出比预算减少5万元,各项支出与预算相 1

比有所下降但与2009年决算相比仍有增长,反映县总根据年初预算对各项支出进行了很好的控制,但还应进一步下压预算,严控支出。

2、补助下级经费偏少,2010年补助下级支出4.65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万元,比预算减少2万元。

三、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1、各项支出的说明还应进一步细化,对一些大的支出项目是如何使用的,应有更具体的说明。

2、预算应坚持工会经费服务职工群众的方针,建议对各项行政开支进行更大幅度的压缩,提高职工活动费、工会业务费以及对下补助的比例。对基层工会的经费补助和救济慰问等力度应进一步加大。

3、县总还需进一步增加收入,严控支出。

绛县总工会经审办

二0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第15篇: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年度审查审计制度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年度审查审计制度

1、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的要求,对区总本级、乡镇、街道、园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的上年度工会经费财务收支情况、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时间:每年上半年审计上一年度的情况。

3、由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报表、账册、凭证,作相关说明。

4、审查审计工作由区总工会经审会或基层经费审查委员会完成。

5、审查审计小组审计完成后,需形成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通报各级工会财务部门和主要领导,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各级工会根据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报告报审计组。

7、审计组在下一年度,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第16篇:工会整改措施

工会整改措施

工会 张珂

针对一号台的空岗事件,根据上级领导和中心领导的要求,结合工会的日常实际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分析,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制定计划要缜密。每次的工会活动都要计划好,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活动内容都要计划好,写出书面计划。要有预想,和应对的措施。

二、遵规守纪。各项工会活动都要有法可依,严格遵守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件精神要求和《工会法》。违反规定的事坚决不碰,要自觉的树立红线意识。

三、安全第一。工会活动经常需要很多室外活动。一定要以安全第一,人员、车辆的安全重中之重。首先要安排好人员,工会委员分工负责,车辆出行前要督促驾驶人员检查车辆。制定好相关的出行路线,提前一天收集好天气等相关信息。做到万无一失。

以上是我就工会制定的整改措施,不足之处,请领导和组织上批评指正。

第17篇: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关于印发《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3年4月25日 工审会字[20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审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经审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审会:

《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经全国总工会十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原则同意,印发实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是指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和上级工会批准的上一年度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会办公室)承担。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依法对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提交审计结果。

第五条 审计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工会有关规章制度;

(三)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和上级工会批准的上一年度工会经费预算。

第六条 审计内容

(一)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包括:

⒈拨交经费收入(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⒉事业收入(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

⒊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工会拨入的经常费补助、回拨补助、专项补助、其他补助等);

⒋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拨给工会的各种补助);

⒌投资收益(工会经费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⒍其他收入。

(二)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包括:

⒈职工活动费支出(职工教育活动、文体活动、宣传活动、其他活动); ⒉事业支出(工会对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拨款、补助和对非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开支);

⒊工会业务费支出(培训费、会议费、专项业务费、外事费、其他); ⒋工会行政费支出(人事费、公务费、修缮费、购置费、其他);

⒌专项资金支出(专项工程、单台件在5万元以上的专项设备购置和专项维修);

⒍补助下级支出(经常费补助、回拨补助、专项补助、其他补助等); ⒎其他支出(按规定计提的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等); ⒏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三)投资、借款情况。

(四)滚存经费结余情况。第七条 审计程序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编制审计计划,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同级工会预算执行部门(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提供以下审计资料:

⒈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⒉对下级工会拨款、补助批文;

⒊投资及借款申请书、协议书或合同书;

⒋财务部门对机关及事业单位经费收支预算的批复和各项补助的批复; ⒌有关财务开支规定、办法及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工作,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承诺。

(二)审计组按照本办法第

五、六条要求实施审计。通过审查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存款、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人员询问等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三)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提出审计报告。

(四)审计报告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无特殊情况,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五)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对审计报告作必要修改。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审核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发送被审计单位。

(七)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意见书后,应当在30日内将整改结果送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

(八)经审会办公室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整改结果,应当报经费审查委员会,作为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依据。

第八条 审计意见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二)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评价;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建议;

(四)经费审查委员会要求报告的其他内容。第九条 审计时间

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包括拨入直属事业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一般于年度终了30天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规定。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18篇:试论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突破方向

试论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突破方向

朝阳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办公室 门兴付

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寻求加强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突破方向,仍是摆在各级工会经审干部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由于社会的、历史的和各种因素的影响,以及各级工会领导重视的程度不同,当前工会经审工作在制度规范、组织建设、人员结构、思想观念、业务素质、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因而形成了经审工作任务、难度的不断增加与经审干部开拓能力和研究新情况、处理新问题的主动性不足的反差。这些都是影响和制约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不利因素。所以,寻求加强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突破方向,个人以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必须解放思想,实现市场经济审计意识的突破。搞好审计监督,使经审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首先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市场经济意识,转变单纯的财务收支及审计就是查处的观念,强化“审、帮、促”意识,树立三个观念,即整体观念,民主观念,群众观念。树立监督与服务、效益相结合思想,把审计从“监督—查处”这种工作模式中解放出来,使审计监督建立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为工会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转变偏重微观审计观念,树立为宏观调控服务的思想,使审计开展的每一个项目,都要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并落脚于宏观,

1 使经审人员摆脱着眼于微观就事论事的传统习惯,提高从深层次发现问题,从宏观角度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通过微观审计和综合分析,为工会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2.必须加大依法审计力度,实现职工关心热点问题的有效突破。工会经费审计必须体现坚定不移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经审工作要紧紧把握自身在整个工会全局中的定位,以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围绕广大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依法审计力度,开展审计监督,拓展审计层面,扩大审计范围。一是各级工会领导要为经审监督提供制度保证和良好的外部环境,由衷的支持和自觉接受经审监督,高度重视审计成果的利用;二是经审干部要牢固树立审计监督中的法律意识,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严格依法办事,敢于及时揭示问题和善于揭示倾向性问题;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审计责任承诺”制度,建立工会经审风险防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承担审计责任。审计工作的每一个程序都要依法进行,审计工作的每一项结论和决定都要有法律依据;四是“打铁需要本身硬”,从事经审工作的领导和干部本身要奉公守法,不利用手中的权力搞交易,不贪、不沾,洁身自爱,以良好的自身形象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使审计监督工作逐步实

2 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作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必须求变求新,实现审计机制的有效突破。一是要创新考核机制,要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列入考核范围。审计揭示的多数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反映出一个核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或瑕疵。考核项目要彰显审计成果,所以要把通过审计整改,促进工会健全完善了哪些制度放在比较重要的位臵;二要创新激励机制机制,在坚持精神激励的基础之上,试行具有特色的奖励机制。主要应该尝试建立审计项目组长激励办法、优秀审计项目激励办法、大案要案查处激励办法,审计处罚成效激励办法。审计工作创新激励办法等等。对审计人员揭示的重要问题可以给予奖励。何谓重要,可以确定具体的执行标准。试行审计实务竞赛活动,把理论考试与审计实务现场考核结合起来,通过竞赛活动锻炼队伍,提升县以上工会经审干部的实战能力,为节约成本,理论考试与审计实务现场考核可以通过网络答卷形式限时进行,切实提高经审专用经费的使用效率;三要创新干预机制,对不能按规定编列经审专用经费预算的工会,或者经审专用经费使用不能自主的工会,上级工会应该推出干预措施,由上级工会直接按预算收入比例全额收缴,或者在回拨经费中予以扣除,临时采用报账制的办法集中管理。对不能正常开展审计的工会引入第三方机制介入审计监督,对预算执行不够严肃的单位进行审计干预;四要创新工作机制,上级工会可以尝试向下级工会委派驻会经审专员,改善“下审一级”

3 时效滞后的现状,解决“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的问题。也可以尝试上级工会经审干部分片包干负责的方式,扎实推进工会经审监督常态化的进程;五要创新信息共享机制。共享信息离不开工会审计的基本职能。工会审计是什么?条例第三条这样解释:“工会审计是指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有一个不够贴切的比喻,工会审计就是拿工会的尺,量工会的布,没有尺就没法干活,布的尺码足不足,颜色对不对,是真实性审计,买来的布有没有预算,发票合不合规,是合法性审计,用五尺布做个鞋垫是否值得,是效益性审计。但是,如果没有尺,或者尺码刻度不精确,一切都无从谈起。合法与效益审计都要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之上,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上级工会包括上级工会部门推出的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制度、办法,拨给下级的专项资金、经费、奖励应该同时书面告知下级工会经审办,为审计监督提供制度保障和及时的信息保障,改善工会财务、会计审计信息不对称现状,为下级工会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供支撑,实现财务、经审信息同步,否则经济活动结束了,审计像事后诸葛一样,开始评头品足,指手画脚,不仅劳民伤财,得不偿失,还丧失了事前监督的有利时机;六要创新经审监督的保障机制,由上级工会经审会与下级工会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通过要约方式为下级工会经审工作提供优良顺畅的监督保障环境。七要创新审计建言的成果转换机 4 制。各级工会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应该试行台账登记管理,至下而上集中汇总,通过统计分类、对比发现突出问题、倾向问题、累查累犯问题,为健全完善制度提供翔实依据。八要创新审计监督的预警机制。从事前审计入手,对经济业务计划提前介入,发现、预见可能存在的风险。审计做为工会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应该充分发挥其前瞻性和建设性作用,建立起主动防疫、动态监督的审计预警系统。九要创新审计双向问责机制,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主要内容应该是建立审计质量问责制度,对未能有效遵循审计规范,使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材料的证明力及可靠性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或审计项目质量低下的要追究审计人员相应责任的制度,何谓低下,也应该制定标准;建立审计问题双向问责制度的另一重要内容,就是要建立审计发现的被审单位违法乱纪、管理混乱或财产损失以及审计整改不力等问题,要严肃追究被审单位有关人员相应责任的制度。如果细化就是要问执行者之责,问管理者之责,问检查者之责,重大问题要问用人者之责,甚至要问前任领导之责。十要创新经审工作的交流机制,要向开展财务竞赛那样,开展审计工作竞赛,用以弥补规范化建设考核时间滞后的不足,可以制定审计协作组审计项目竞赛的具体内容,分片交流的具体管理办法。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从另外一个侧面讲,此举将会是规范化建设考评—实行分组互评的一个有益补充。

细节决定成败,突破与创新要在实践中尝试探索,需要认真谋划,精心设计,先易后难,先内后外,适时推出具体

5 操作办法。

4.必须有胆有识,实现真实性审计的有效突破。真实性审计是审计的生命,如果不能坚持真实性审计,审计也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个人以为:真实性审计的重点应该是对工会经费舞弊的监督,由于工会经费舞弊可能是一个敏感话题,所以需要明确什么是舞弊。舞弊是指用财务违法违规手段,给舞弊人带来经济利益,而最终导致单位或他人受到伤害或遭受损失的故意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记录虚假的支出等, 在会计实务中,不符合会计准则精神、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均属于失真的会计信息,凡故意失真的会计信息就是舞弊。在实际审计中,笔者发现个别工会有的直接在收入科目中列支费用,有的故意转移收入,有的企业人为漏缴少缴工会经费等等。由此可见,工会经费审计不应该回避对舞弊的监督。可以说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经费公开制度的推进,客观要求工会经审机构,应该加大工会经费真实性审计的力度。工会审计发现和揭示舞弊需要智慧、技术,更需要胆识。温家宝同志曾经讲过:审计不要怕得罪人,一语切中真实性审计的难点。那么,如何展开真实性审计?首先,工会审计人员要掌握工会审计的政策规定,依据政策规定进行工会审计资料的搜集准备。要敢于追查有关账目、凭证的真实程度,要敢于对审计中的有关存疑事项进行询问、调查,取得有关资料

6 及证明材料;其次,工会审计人员要从技术角度观察所取得数据、资料的可用性,从而理解资料,认识数据的内涵,在此基础上对所掌握的数据进行合乎逻辑的判断、推理、运算,得出表现工会资产现实情况特征的新的数据即结论。重点对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工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的数据认真核查,只有保证工会审计数据资料的真实性,才能真正地反映现实工会资产的实际情况,才能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才能促进工会经费合理、合法、合规使用,才能最大限度的防止违法、违纪等舞弊现象的发生,因此才能最大降低审计风险,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要健全完善项目预算审查机制。工会经实行费预算管理,预算又是一个一个独立的项目预算组成的。从理论上来讲,预算是一种估算、概算,是不够精确的一种计划。所以应该克服预算安排多少资金就一定要全部使用多少资金的倾向。在现实中,一些单位存在活动或工作没有开展,预算资金也要大部或全部使用的问题,特别是地方工会的部门预算,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一种模糊观念,预算经费已经属于部门的资金,无论项目开展什么程度或有无开展,总要千方百计将预算用光。这是预算管理的漏洞,应该引起各级工会高度警觉,当前,一些工会尝试开展重要支出一事一议的做法值得肯定,但是首先应该明确具体办法。

5.要加强工会经费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争取实现事前、

7 事中审计的有效突破。目前工会经费的审计主要局限于事后监督,而对事前、事中的监督还处在逐步摸索之中。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事前审计显得越来越重要。因为事前审计能够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可以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的预防性、建设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作用。一般来说“免疫系统”发挥作用的方式有三种,即预防、揭露和抵御。在“免疫系统”发挥作用的三种方式中,预防是第一位的。这就要求审计监督不仅要治标,更要注重治本,而治本之策重在预防。在制度层面上,工会的法律法规还侧重于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等进行事后审计,工会经费审开展事前审计还不够名正言顺。尽管如此,一些地方工会已经在事前审计的制度层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朝阳工会从去年初尝试建立了《朝阳工会事前事中审计暂行办法》,组织实施了一些事前审计项目,取得的效果比较显著。必须指出依法审计是工会审计的基本规范,只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把事前审计确定下来,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才有法可依。各级工会应该认真总结事前审计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制定比较系统、操作性强的事前审计办法,对事前审计对象、审计目的、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的基本形式等作出规定,使事前审计监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扎实推进依法开展事前审计工作进程。

事前审计还应该与事中、事后审计相互配合。审计应该

8 是事前、事中、事后审计三者的统一。事前审计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有助于减少决策失误。事中审计时效性强,可以及时查明经济目标和预算的实现程度,有助于被审计单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改善管理,保证最终目标和预算的实现。事后审计能够对已经发生的经费收支和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作出全面的评价。因此只有将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才能真正形成工会经费全程跟踪审计监督的格局。

6.必须加强基础建设,实现优化经审队伍结构的有效突破。审计领域的拓宽和审计层次的提升,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高素质的经审队伍,是加强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的组织保证和基础。要提高经审干部准入门槛,经审队伍应该由单一性结构向复合性结构转变。把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知识面宽的人员充实到经审队伍中来。加强现有经审人员的业务培训,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理论学习和技术训练。通过培训,使经审干部夯实专业基础,丰富知识储备,掌握现代审计技术与方法,在实践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真正做到:“廉洁、公正、严格、奉献”。

总之,思路决定出路,创新需要动力。探索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突破与创新任重道远,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需要不断大胆实践,才能有所作为,才能不辱使命。

第19篇: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贵阳申建气体公司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帐号,实行单独核算。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经费预算、开支、决算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和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根据《工会法》规定,由公司每月上交至贵阳市总工会经费中按比例划拨公司工会。

第三条

经费收支管理

1、工会经费由公司工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代管工会经费账目,负责经费的拨缴、日常支出及季报表的上报和年度预决算工作。

2、工会经费的使用,在工会委员会编制年或月活动计划的基础上,按财务要求支出,由工会主席审批。

3、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活动。工会经费所购物品必须做好登记和发放记录。

4、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认真执行公司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工会经费日常开支范围

(1)工会举办职工教育所需教材、消耗用品。

(2)工会举办文体活动所需消耗性物品及购置的奖品。

1

(3)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等。

2、工会经费专项开支范围

(1)公司工会划拨的防暑降温慰问补助款。

(2)购置用于工会工作或活动的固定资产。

3、会员会费开支范围

(1)会员参加活动时的参观票等。

(2) 慰问患病会员时购买的少量食品。

4、员工福利费

(1)员工生日补贴50元/人。

(2)员工结婚贺礼费500元/人。

(3)员工直系亲属亡故500元/人。

(4)员工生病住院慰问费100~500元/人。

5、其它费用

根据需要由工会成员商定。

第五条

经费开支报销流程

(一)职工教育、文体活动所需购置的教材、消耗用品及设备、器材的维修和奖品应有正式发票。“发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发票”应注明单价、数量、金额。填写“报账单”由工会主席签字。“报账单”等各项内容应填列齐全, “用途”应注明“开展的活动、范围”,“验收”一栏由验收人签字,经会计审核无误报销。

(二)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原则上不发放现金,如需发放必须向公司工会请示。同意发放时应制作“发放登记表”,由工会主席签字,领款人签字,财务人员经手办理。

(三)固定资产购置手续按专项手续办理。

第六条

本制度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贵阳申建气体公司

2

工会委员会

2011年8月1日

第20篇: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员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必须实行单独核算,独立在银行建立帐户。根据预算,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为员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摊派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和经济担保。

4.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建立预算制度,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努力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5.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每半年公布一次账目,接受广大会员监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缴

6.工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二个方面:一是会员交纳的会费,二是企业按规定提存拨解的工会经费。 7.工会会员必须按月交纳会费。会费按每季10元交纳。 8.企业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2%按月提存,按季拨解工会。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9.会员活动费。由工会和工会小组组织会员进行参观、交流联 欢、电影等集体活动的费用。

10.职工活动费。由工会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知识竞赛、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的费用。

11.工会业务费。工会为履行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

如:报刊费、资料费、宣传活动费、表彰工会积极分子奖励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所付的法律咨询及劳动争议调解费、工会干部因工会工作出差、开会、参观等费用。

12.职工困难补助费。用于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补助及慰问退休职工、生病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的职工所开支的费用。

13.工会财产费。用于购置工会必要的财产。

四、工会经费管理

14.工会经费由工会财务委员负责管理。

15.工会经费单独建帐,设会计和出纳各一人,按照工会财务制度建帐做帐。

16.工会经费按年度编制预算和决算。预、决算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报上级工会批准。

17.工会经费使用的原则是:量入为出、统筹安排、勤俭节约,用得适当,发扬民主,职工满意。

18.经费使用根据年度预算,从紧控制使用。在预算范围内的开支,由工会主席批准;预算范围以外的,经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追加预算方可列支。

19.工会购置的财产,应记入工会财产登记簿,由专人保管,保管人调动时,办理好移交手续。

20.使用工会经费,必须事先经工会主席同意,在报销时必须有正式单据,在单据上有经手人签字,经工会主席审批方可报销。

五、工会经费审查

21.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经费的审查工作,确保工会经费合理使用,工会财产不受损失。

22.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审查工会经费的同时,对工会财产进行盘点审查,确保工会财产帐物相符、帐实相符。

23.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审查情况。 24.经费审查委员会在经费审查中,发现有贪污、挪用工会经费、违反工会财务制度等情况,应向工会委员会提出,并报上级工会。

工会经费审计整改措施
《工会经费审计整改措施.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