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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方面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29 07:56:48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权力运行工作总结

涞源县卫生局

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 2011年,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县委、县纪委的领导下,在县行政权力公开运行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文件要求,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切实把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理职权项目,界定权力范围

2011年我局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在去年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上,今年对去年行政权力清理、职权目录编制和流程图的制定情况进行“回头看”。将权力清理进行全面彻底,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不漏。进一步修订职权目录,按照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取消和调整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我们按照《方案》要求,对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行政事业收费权等重要事项决策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以及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等各项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我们编制了职权目录,补充细化完善了

权力流程图。通过权力项目的清理审核,局属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业务职能,为查找廉政风险点奠定了基础。

二、评估廉政风险,化分风险等级

我们在去年职权底数清晰的基础上,将所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项目纳入廉政风险点查找范围,通过认真自查,讨论评议,征求意见等方式,对照权力流程图,按岗位逐环节,对每一项权力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进行了立体式查找,明确了风险根源,并按照风险大小由高到低确定了ABC三个等级,编制并汇总编制本单位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经局党委审定后交县纪委备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岗位负责人根据廉政要求,认真查找岗位职责风险,填写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防控表。经局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我局行政职权中A级风险12项,B级风险15项,C级风险18项。通过查找廉政风险,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业务工作人员,强化了自律意识,起到了自我警示、自我提高的作用。

三、发挥载体作用,抓好动态公开。

一是抓好政务公开栏厨窗载休作用,更加贴进群众,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二是重点抓好卫生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作用。今年抓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动态公开,并逐步将其他权力

项目纳入实行动态公开范围。严格执行重要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登记备案制度,按照流程图的规定的权力运行程序,如实记载权力各环节行使过程情况,建立权力运行档案。拓宽思路,积极探索,创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有效形式和方法。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卫生涉及行政权力,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参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关要求,把服务群众的公共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并上墙。所有公开的内容尽量具体、细致,让群众看得清楚明白。

四、强化警示教育,弘扬廉政文化

为深化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干部作风建设和创先争优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观看反腐录像,加强正反两方面教育,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在全系统形成廉为荣,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制度,完善服务体系。

落实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度,量化服务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与县纪委、纪工委的沟通与联系,主动寻求监督指导。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聘请行风监督员六名,发放征求意见表20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通过建全完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形成了局长—主管局长—局属各部门三级监控体系,根据行政职权风险的不同等级,逐级明确岗位责任人,并承担相应

责任。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重要事项及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全部由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强化了权力制约和监督,有效防范了决策失误和廉政风险。为保证权力阳光运行,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以及行政权力监控机制的有效运行,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一是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办事的途径,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二是通过定岗、定责,使权力和责任分解到每名干部头上,个个身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压力,充分调动了每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三是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改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杜绝了一些干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四是干部在行使权力时按照程序化,规范化轨道运行、纪律严明了,工作效率提高了,流程运转更透明了,让群众得到更多便利,实惠的服务。

涞源县卫生局

2012年2月 22日

推荐第2篇:权力运行自查报告

权力运行自查报告

邵晓斌

为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坚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良之风,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本人综合素质,按照乡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我认真进行了自查,认真查找了自己思想和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了自己工作执行力、廉洁从政意识和狠刹不良风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人工作执行力及廉政执行情况:

1、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消除思想道德风险。本人除参加机关组织的定期学习外,还在业余时间自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重要论述,特别是重点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理论,主动查找思想差距,努力改造世界观、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从严要求,思想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2、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认真遵守乡机关工作制度,对照各项工作职责,坚持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决不采取推、托、拒的办法处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3、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自觉执行“八个方面52个不准”规定,努力提高廉政风险排查能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增强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提高自

身综合素质,同时在业务工作中认真履行好职责,规范行业管理、监督工作程序,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做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存在问题

通过加强学习,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取得了一定效果,作风有了转变,个人综合素质有了提高,但仍需加强改进:

一、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

二、工作纪律时有松懈。

三、部分规章制度有待完善。

三、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首先是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努力克服“学习没多大用处,不学习照样能够干工作”的想法,端正学习态度,不满足于一知半解、浅尝辄止,防止借口工作忙不努力学习,学习决不敷衍了事。通过自查,使我认识到: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应以谦逊的态度、顽强的毅力抓好个人学习,不仅要学习书本知识,还要在实践中努力学习身边的典型经验,从反面教材中吸取教训,借助多种途径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真正学懂弄通,掌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努力学以致用。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对自己严格要求,按时上下班,工作 中不推诿、扯皮,服务态度要热情,语言要通俗文明,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的模范,正确履行职责,在工作中严格程序,公正执法,努力做到不失职,不渎职,不以权谋私,不慢作为,不乱作为。

三是进一步净化外部环境。在八小时之外谨慎交友,自觉抵 制低俗,生活作风积极上进,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努力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纯粹的、高尚的人,不接受行政相对人的有价证券和吃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廉洁从政,高效运作,进一步净化外部环境,消除外部环境风险,为河埠乡社会经济的赶超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推荐第3篇:权力运行自查报告

权力运行自查报告

权力运行自查报告

邵晓斌

为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坚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良之风,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本人综合素质,按照乡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我认真进行了自查,认真查找了自己思想和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了自己工作执行力、廉洁从政意识和狠刹不良风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人工作执行力及廉政执行情况:

1、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消除思想道德风险。本人除参加机关组织的定期学习外,还在业余时间自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重要论述,特别是重点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理论,主动查找思想差距,努力改造世界观、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从严要求,思想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2、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认真遵守乡机关工作制度,对照各项工作职责,坚持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决不采取推、托、拒的办法处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3、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自觉执行“八个方面52个不准”规定,努力提高廉政风险排查能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增强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提高自

身综合素质,同时在业务工作中认真履行好职责,规范行业管理、监督工作程序,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做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存在问题

通过加强学习,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取得了一定效果,作风有了转变,个人综合素质有了提高,但仍需加强改进:

一、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

二、工作纪律时有松懈。

三、部分规章制度有待完善。

三、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首先是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努力克服“学习没多大用处,不学习照样能够干工作”的想法,端正学习态度,不满足于一知半解、浅尝辄止,防止借口工作忙不努力学习,学习决不敷衍了事。通过自查,使我认识到: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应以谦逊的态度、顽强的毅力抓好个人学习,不仅要学习书本知识,还要在实践中努力学习身边的典型经验,从反面教材中吸取教训,借助多种途径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真正学懂弄通,掌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

养,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努力学以致用。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对自己严格要求,按时上下班,工作 中不推诿、扯皮,服务态度要热情,语言要通俗文明,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的模范,正确履行职责,在工作中严格程序,公正执法,努力做到不失职,不渎职,不以权谋私,不慢作为,不乱作为。

三是进一步净化外部环境。在八小时之外谨慎交友,自觉抵 制低俗,生活作风积极上进,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努力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纯粹的、高尚的人,不接受行政相对人的有价证券和吃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廉洁从政,高效运作,进一步净化外部环境,消除外部环境风险,为河埠乡社会经济的赶超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为进一步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切实保障科技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根据市xxx《xxxxxx》文要求,现就我局今年开展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效能监察工作自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定了分管领导,明确了责任科室,并分解落实了目标任务。由办公室

具体负责推进落实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等的统一协调,并制定工作计划,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负责开展日常督查、对照自查和专题督查,对网上运行的行政权利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重点监察,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准确无误、有力有效。

二、“两集中两到位”和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的落实情况

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我局对专利广告出证许可,星火计划申报,新产品计划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市级科技计划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申报,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前置申报审查,市级科技经费拔付,科技成果鉴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火炬计划申报,创新基金申报,都江堰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等14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编制了流程,并报市法制办审核确认和编码,目前,14项许可事项已全部进入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纳入了统一监管。同时,针对我局窗口办理转报事项较多的实际,特别授权首席代表可对经审核转报的材料直接在窗口加盖局长签字印章转报,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及办事群众。另外,针对我局办理专利申请补助和专利授权补助服务事项数量较多,但又不属于许可审批事项的实际,我局也积极与成都市科技局、法制办、政

务中心加强衔接,争取尽快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统一监管。

三、行政审批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落实情况

市法制办已对我局所有的14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核确认和编码,并上网公布,对这些行政行为进行实时监控,运行过程真实公开。网上办件、咨询、查询、表格下载等信息服务真实有效,网上审批过程与公开流程一致。

现我局正对xx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申报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并在网上公示,方便办事企业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根据“xxxx市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我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常年开展我市企业及个人的专利申请补助、专利授权补助的办理工作。

四、行政处罚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落实情况

我局涉及假冒专利查处,根据法制办的统一要求,我局收集整理了查处的法律依据,制定了查处流程,并上墙公示,公布了投诉电话,确保行政处罚权力运行过程真实合法,运行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xx镇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自 查 报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的行政权力运行行为,努力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xx县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对近来行政进行情况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我镇由镇长亲自抓,分管副镇长切实负责,从党政办等相关部门抽调6人专门负责自查自纠。

二、自查情况

行政审批工作的基本情况

1、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行政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总体要求,依据法律、法规、“三定”方案以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安排自查清理工作,确保对现有行使的行政权力全面、彻底的清理。

2、完成了涉及企业登记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细化规范工作。并对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是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制定下发《xx集镇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的通知》将压缩后的3项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窗口登记指南进行公开。

3、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清理调整保留的项目,编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并进行了公布。

4、加强对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的监管。我镇成立专门监管小组,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进行监管,确保这些事项不再实施审批。同时杜绝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和变相审批,确保各项审批事项真实、合法。

5、推行“阳光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均实施“阳光操作”,内容、标准进行公开,避免“搭车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设立举报电话,杜绝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

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职责明晰。所办理案件均属于乡镇执法部门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行为,对超出乡镇执法部门职权范围或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均已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自XX年以来,我镇辖区内的2起违法超生户的社会抚养费征缴,已依法移送县法院。

行政处罚主体合法。所有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在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之前,执法工作人员不参与行政处罚工作。

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作出行政

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均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所有立案案件经集体审理并做到查审分离。

行政处罚定性准确、取证到位。行政案件的办理能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凿,证据间相互佐证,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全面,不避重就轻。

法律适用准确。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原则,做到优先适用上位法、特别法和新法,不存在选择性适用法条以及增、减法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的情况,文字表述准确,适用法律写全称。

自由裁量权行使正确。为保证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我镇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具体包括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自由裁量公示制度;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制度;行政执法时限制度;行政执法查处分离制度;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备案制度,规定所有立案调查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必须进行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处罚作出后七日内按规定报送县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对于自由裁量权的设置标准,上级部门有专门规定的,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对于上级部门没有专门规定的,均在起

罚线以上作出,不作出低于起罚线的行政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存在应罚不罚、避重就轻的情况,行政处罚亦不

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情况

1、人口与计生服务、民政及社会保障等8个窗口单位均做到权力下放至服务窗口。每个窗口都由1-2名乡镇干部组成,确保到每个窗口都能实现“一站式办公”。针对行政审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代理服务。

2、在全镇公开窗口单位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及办理程序。在服务过程中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政务公开为基础,突出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的工作制度,稳步实施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化。

三、存在的问题

1、行业执法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不能很好地落实优质服务标准、执法责任制和承诺服务制,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3、学习不够重视,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4、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人员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5、法制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和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办案质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程序、实体的监督检查、使行政审批行为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审批行为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

三是强化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营造依法审批的良好氛围。

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质量推进公共绩效管理和效能政府建设,巩固和深化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xx镇人民政府

XX年4月4日

*委 号

中共**乡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关于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和权力

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自查报告

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文件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照XX年乡

镇综合目标考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细则,认真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

、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年初有安排部署、有分工意见,半年有总结、党政“一把手”有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成

员变动后及时调整了机构成员;乡党委及时研究了反腐倡廉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了反腐倡廉有关会议精神;对有苗头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本单位在反腐倡廉方面未存在突出问题,未对社会造成影响。该项工作自查得分0.5分。

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对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坚决由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及时开展了《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活动,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报告了廉洁自律情况,并按规定报告了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存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单位干部职工未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严重警告、开除处分和受到刑罚或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项工作自查得分0.8分。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创先争优、“勤廉双优”工作有安排部署,相关会议精神传达及时,按时开展了“双述双诺双评”;村督查员工作认

真指导,管理好,作用发挥明显,不存在督查员外出务工和在岗不履职的现象;年终组织了乡领导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开展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省、市、县强农惠农政策专项检查组在我乡未发现的问题。对展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按时完成、效

果明显、相关制度健全完善。该项工作自查得分0.7分。

推进农村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对《实施意见》进行了研究部署,对牵头、协办任务发文进行了明确;对县委《实施意见》中承担的牵头、协办任务细化分解,并结合实际落实到了具体责任部门。该项工作自查得分1分。

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情况。年终召开了民主测评会和并向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上报了测评结果,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100%以上,领导班子所有成员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95%以上的。该项工作自查得分0.5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和信息报送情况。按时向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上报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认真落实了县委、县政府及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10条。该项工作自查得分0.5分。

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

组织领导。①成立了党务公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

小组和工作机构并将相关文件已报送县试点办;②制定并报送了本单位《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实施方案》、《职权清理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等相

关文件资料;③将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检查和考核。该项工作自查得分0.3分。

宣传报道。①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②利用了公开栏、网站、橱窗、标语等形式宣传公开工作;③全年报送党务公开和权力公开信息共12条。该项工作自查得分0.3分。

公开内容。①职权清理公开情况;②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③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组织生活会等思想建设情况;④基层组织设置、调整、表彰奖励、党费收缴和管理及党务工作经费投入、党员发展等组织管理情况;⑤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⑦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应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以上应公开的内容,已按要求全面公开的。该项工作自查得分0.7分。

公开形式及平台建设。①因地制宜建立了固定公开栏公开平台;②灵活运用了文件、简报、会议、网络、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了公开。该项工作自查得分0.2分。

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①按照南党务公开办

6号文件确定的制度建设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制定和报送了相关制度性文件。②认真落实了县党务公开办出台的《考核办法》、《监督检查制度》、《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党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公开听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员制度》、《登记管理制度》、《归档制度》等制度。该项工作自查得分0.2分。

示范点建设。已确定1个村作为党务公开示范点,示范点建设推进有力。该项工作自查得分0.3分。合计得分6分。

XX年12月13日

涿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和透明运行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纪检委效能办:

我局根据县《关于迎接省市检查并上报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的迎接省、市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我局的监控机制建设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展进行检查,我局针对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对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了部署,建立了健全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并确定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使工作领导机构能够在该项

活动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二、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了《涿鹿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的通知》和《涿鹿县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三、我局开展了行政职权清理审核并重新编制了职权目录、流程图、查找出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以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都查找出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防范措施。

四、我局设立了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维护、更新今年来

共更新内容7次。

五、我局针对本单位涉及范围广的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认真填写了本单位的《重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登记表》并报送县政府权力公开办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处进行了公开。

六、我局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部门核准后的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分发到各业务股室,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公开。

七、加强制度建设,重新修订了《涿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承诺制度》、《涿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暂行办法》、《涿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政权力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管理方案》等制度。

以上是我局关于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和透明运行工

作的自查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推荐第4篇:权力运行制度

一、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领导机制。

坚持把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之中。专门成立以局长赵振兴为组长,班子副职为副组长,政法、发规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建立行政权力公开监督机制。

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有效监督之下。对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廉政行为和依法行政行为;对外,通过重点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局机关投资3000元建立四块24平米的高级不锈钢公开栏,绘制了10个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公开行政权力目录及重点政务;投资7000元购置电子触摸屏,并投入使用,极大方便了群众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基层乡镇计生行政权力公开工作,组织8个乡镇计生办主任先后到唐山、邯郸等地学习先进经验,目前全县8个乡镇全部实行了“一站式”办公,有力推动了全县计划系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落实。

三、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是清理审核。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置权等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局班子连续两次进行清理审查,决定公开形式。二是编制职权目录。根据县批复职权项目,编制职权目录,标明职权名称、来源、依据,行使责任人及公开的要求。三是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载明行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等方式。通过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满意、社会监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局面。

1、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科学设定项目审办流程,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前臵审批条件,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2、认真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一是重审权力事项,优化工作流程。要根据工作实际,对照省、市、县关于精减审批项目和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文件,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职权项目和流程图进行重审重修。重新修订后的职权项目要做到有据可查,流程图要简洁、明快,表述准确,对审核或审批环节要注明办理时限,为廉政风险点的查找打好基础。二是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要把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和经验教训,通过“找、亮、问、审、核”五步工作法进行查找。风险点应主要集中在审核、审批、审签等易产生个人说了算,可能接受贿赂、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易滋生腐败现象的环节上。三是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风险等级目录。要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行使的重要性,以及权力行使的频率对清理出的行政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大小,由高到低,分为A,B,C三个等级。应把征地拆迁费的补偿、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等作为A级风险的权力;把二胎准生证的初审、林业采伐审核等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权力和一般物品的采购作为B级风险的权力;信访、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证》、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征收等其他发生腐败风险较小的权力应作为C级风险的权力。四是科学制定预警防范措施。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逐个提出化解风险的具体办法,原则上要求有一个廉政风险点就应该至少有一项预警防范措施与之相对应。要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对廉政风险进行预警。对防范措施而言,廉政风险点在决策环节的,用健全的民主决策制度进行防范;廉政风险点在执行环节的,要着眼权力公开、权力分解;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要细化裁量标准,规范实施程序;属于监督不力的,要完善公开程序,适时动态公开;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要抓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五是加强廉政风险管理。通过实行廉政风险公开、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成立廉政风险评估分析小组、建立干部管理台帐等形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的管理,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及防范措施目录》对流程图进行修政和完善。在制作流程图时,把防范措施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加注在流程图中,同时用红色标示出A级廉政风险点,用橙色标示出B级廉政风险点,用黄色标示出C级廉政风险点,用蓝色标示出防范措施,方便群众监督;二是认真抓好动态公开。严格执行重要行政权力运行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填报内容,并按时在单位显著位臵进行公开。不断完善乡镇议事会等制度,逐步推行“会审会”制度。要积极依托电子政务进行动态公开,逐步推行网上公开、网上监督,三是不断强化载体建设,继续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的建设,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公开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公开栏、明白卡等传统载体的运用。

4、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及时准确公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妥善运用“社会听证”、“新闻发布”、“问卷调查”等方式,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5、拓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加大教育、医疗、供水、供电等领域的办事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的程序和内客。

6、扎实做好乡村公开工作。一是着眼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大局,及时公开中央出台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制度建设及政策措施;二是着眼维护群众利益,全面公开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集体资产资源处臵,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三是着眼于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大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的公开力度,推广“乡镇议事会”制度,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7、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评议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对各股室、各岗位及下属单位行政权力运行的评议考核制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把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2、加强制度建设。要把制度建设融入到权力行使的全过程,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要切实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已建立的相关制度,要在实践检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加强协调督导。乡纪检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加大对示范点的引导、支持和指导力度,鼓励其继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事前科学分权

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规范乡镇权力运行,关键要规范具有乡镇事务决策权的乡镇党委议决事规则,明确职责,界定权力。

诸暨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杨天夫告诉记者,他们在设计乡镇权力运行中,首先要求乡镇制订进入党委会议集体议事决策的目录,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列入党委议事决策范畴,并实行重大事项一律经集体讨论决定、工程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大宗物品一律坚持公开采购、人事调整一律按程序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财政支出一律经集体讨论。

为确保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过程的规范,各个乡镇制定了党委议决事规则,明确了党委议事决策的原则、程序和方法。要求做到决策前议题需至少提前两天告知,确保(党委)班子成员对议决事事项的提前知情;决策会议上党委书记必须末位表态,避免事先发话定调。同时重要事项集体票决。

枫桥镇试点中规定了6大类28小类问题为必须进入党委议决事的范围。其他乡镇也都根据各自实际,列出28个到84个不等的具体明细目录作为党委集体议决事事项。

从实施的效果看,通过规范党委议事决策程序,既提高了党委决策的公信力、透明度,又提高了党委决策的科学性,较好避免了决策失误、权力失控。

店口镇财政总会计董建新告诉记者,规范乡镇权力运行后,镇里建立了财政年度预算制度,年初由班子成员提出预算计划,经党委会议研究,镇人代会表决通过,然后对财政收入按线进行分割。这一规定,有效地避免了原先一定程度存在的一把手“一支笔”现象,较好地实现了分权制约。

采访中,很多乡镇干部反映,当地乡镇党委会议讨论预先确定并告知议题多了,临时动议少了;党委班子集体交流讨论多了,只表决不讨论少了;提交党委集体议决事项目多了,班子成员“各扫自家门前雪”现象少了。

事中合理确权

决策科学,更要规范执行。在规范乡镇权力运行工作中,诸暨市始终把事中权力运行作为关键环节来抓,使得整个事中权力的运行透明公开。

俞中说,合理确权从优化乡镇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入手,突出了乡镇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两大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做到公共管理职能重新配置,事权重新划分,运行机制重新设定,工作方式重新选择。

为增强合理确权的有效性,诸暨市要求乡镇围绕自律与预防开展权力风险排查,特别是围绕人权、事权、财权方面的重点环节,查找出权力运行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全面细致地对“风险点”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归类,共排查出权力风险点966个。

针对各项权力风险,诸暨市提出了建立健全10+X制度模式的要求。要求乡镇在权力运行制度设计中,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除了建立健全市里统一要求的招投标实施、评标和验收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10项基本制度外,鼓励乡镇积极进行制度创新。

为促使这些制度落实到位,市里要求乡镇制作制度汇编,印发至全体机关干部和村两委主要领导,让制度的执行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为方便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还要求乡镇根据制度设计出简便直观的权力运行流程图,以流程固化制度,并选择重点流程图上墙公开。

目前,诸暨市所有乡镇对党委重大议决事、人事、财务管理和工程确认等四大流程全都实行了上墙公示。

权力阳光的最直接效果是,行政成本降了下来。

直埠镇实施权力规范后,工程建设实行了“预控源”制度,有效发挥了管控作用。原该镇三姚线延伸段修复工程设计工程造价424万元,经过严把工程设计、预算、招标这三个“预控源”,节省了140多万元资金。

枫桥镇招标中心主任周晓江也告诉记者,该镇自实施权力规范化运行以来,全镇就再没有发生一起串标事件,工程建设资金节约达到11%。

事后有效制权

监督是进一步规范乡镇权力运行的保障。对此,诸暨市积极探索,初步实现了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体系。

为使规范乡镇权力运行工作落到实处,诸暨将这项工作作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市纪委安排常委分片定期督查,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职巡视员进行专题巡查。同时,还应用决策结果电子即时上报系统动态实时监督,以掌握权力运行轨迹。

今年上半年,市纪委、监察局对乡镇党政班子的122次议事会议、243项重大事项进行督查,发现程序基本符合规范化要求。

为使乡镇纪委的监督作用更具制度保证,他们还专门制定了乡镇纪委同级监督实施办法,明确了监督的对象、原则和监督的内容,比如,同步记录党委议事决策情况,以监督党委议事决策项目遗漏情况、职能部门执行议决事结果情况和执行权力运行制度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店口、东和等乡镇专门聘请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普通群众担任社会监督员,以监督机关作风和乡镇权力运行状况。

同时,诸暨市以全面推行党员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乡镇全面推行了党务、政务和财务公开。

采访中,记者对直埠镇党委对党员发展进行电视公示印象非常深刻。他们将原来按所在村公示调整为镇、村两级公示,特别将镇级公示定为镇有线电视公示。今年“七一”期间,镇各支部推荐了24名拟列为预备党员对象,公示期间就接到对6名对象23件次的信访和举报,其中3名因发现问题属实被暂缓发展,从而达到了严把组织“入口关”的作用。

此外,诸暨市还通过责任制考核、巡视员巡查、即时上报系统动态实时监督等方式定期对权力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和反馈,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发挥廉情直报点作用,进行舆情监测。与此同时,出台乡镇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成果运用,加大问责力度,以提升乡镇权力规范工作的执行力。至今,已对两名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规范乡镇权力运行工作总结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基于抓根本、抓源头、抓预防的理念,围绕事权、财权和人事权领域的机制改革,牢牢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和关键领域,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全面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不断加大治本抓源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镇村工作运行机制。

一、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

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决策程序,在班子会议前按照规定进行议题征集,并统一存档,正式议题按照规定在会议举行前告知班子成员,合计讨论大小议案115项。

重大事项决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由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对干部任免、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等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政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

不断强化镇级纪委班子建设,多年来,我镇形成了纪委班子内部分工制度,通过分工强化责任,通过学习提高水平,到目前为止,已经组织了9次纪委班子和纪检委员学习活动,培养民主意识,规范纪检监督程序。

二、落实管理制度,坚决按章办事

近年来,我镇坚持不断创新的原则,严格落实制度,出台了科学健全的镇财务管理制度,下发了包括招待费、食堂、车辆、旅差费等各项管理细则,对村级集体经济出台了《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并严格做到一支笔签字。

进一步规范镇村财务的运作程序,抓好“三资”清查工作,至今,我镇通过不断抓好镇级服务中心建设,对村级清产核资做到责任明确细致到位,共核实新增产3463万元,经济合同清理102份。并对各村资产、资源合同等拍照输入进行网络化管理模式,资产、资源卡片设定输入系统,设定预警监管,确保了新财务系统规范正常运作。

严格做到对重大投资项目按照《招投标实施办法》规定实行招投标的监督,上半年合计监督实施招投标工程7只。另对建设工程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联系单工程确认流程图》规定进行操作,特别是对应提交联系领导审核和党政班子会议审核的追加工程,做好工程讨论和会议记录并统一归档。

在镇级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后备干部推荐、发展党员、村级班子调整任免等均能严格按照《人事类事项讨论决定流程图》的要求,在广泛征集全体机关干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交班子讨论,按照程序要求公示,充分调动年轻干部的积极性,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

三、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权利透明度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一种良好的监督氛围,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原则,编发《会议纪要》,合计共编发了14期,通过《会议纪要》将班子会议讨论的有关内容和重大决策事项予以公布,提高权力的透明度。

坚持廉政承诺制度,在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内部和村主职领导当中开展作风建设和廉政从政承诺,并在镇村两级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另外还通过签订不同层面的廉政责任书,将作风建设和廉政承诺与办线工作相结合,将廉政行为和日常办公相结合。

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管,按照《政务公开目录》的要求,对规定的惠农资金发放、村基地审批情况等情况予以公开,做到有照片有记录,镇纪委还组织人员对8个行政村的惠农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监督,并将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强化意思;并按季度对村务公开登记簿进行检查,到目前为止已检查3次,对不符合要求、不认真使用、不附照片的现象进行通报,逐渐培养村务公开有记录的好习惯。 结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班子成员和年轻干部内部开展廉政文化学习,共上交了廉政学习心得20篇;积极邀请市级纪委等部门领导,以及镇党委书记开好“廉政文化大讲堂”,共有100余人次参与廉政教育活动。用典型案件做好警示文章,增强乡镇权力运行的规范。

接下来,我镇将重点解决“有制度不用、制度不管用”的问题。提高党性修养,模范遵守制度,共同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切实发挥制度的约束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纪委同级监督的对象是党委、政府及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条 纪委同级监督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坚持德治与法治、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民主公开原则、群众参与原则、依纪依法原则、制约防范与保护支持原则。

第三条 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坚持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情况;

(四)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的情况;

(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六)遵守财政、金融、税务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管理各项规定的情况;

(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八)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

第二章 对重大事项决策监督

第四条 纪委有了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贯彻落实决策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任与义务。对违反规则进行决策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对决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会议决策时,纪委书记应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并负责记录《纪委书记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记录》。事后应督促党政办及时编写《党委会议纪要》,发给有关人员和办公室,《党委会议纪要》与《党委会议记录》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

第六条 纪委每季对重大事项议决事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重大事项是否列入了集体决策范围,是否有违反决策程序行为,所做出的决策是否科学,是否得到贯彻落实。

第七条 季度检查采取查阅会议记录、听取群众意见、典型事件回顾与剖析、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讨论等方法。检查结果由纪委书记在领导班子会议上通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第八条 对年度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议决事规则的情况,纪委形成自查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主动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实行决策项目预告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对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预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决策后要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决策程序的。

(二)未通过集体议事和大会表决,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

(三)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成员意见的。

(四)不如实向领导班子会议介绍情况的。

(五)未按上级要求重新议事的。

(六)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

(七)违反保密纪律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吸取教训;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 对干部人事监督

第十一条 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在党委讨论前填写《拟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表》(简称《意见表》),函告纪委征求意见。纪委应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党风廉政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进行审核,并通过纪委集体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将《意见表》反馈给党委。

第十二条 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纪委应当在《意见书》中予以否决,并说明否决理由:

(一)司法机关认定有犯罪嫌疑并立案侦查的;

(二)纪检监察机关认定有违纪嫌疑并立案调查的;

(三)受党纪处分未超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件》规定的不得提拔期限、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受诫勉处理尚未解除的;

(四)违反党纪政纪,给予免予处分、不处分或者通报批评等处理,尚未超过半年的;

(五)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本人未自查自纠,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第十三条 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纪委应向党委提供有关情况或提出暂缓提拔任用的建议:

(一)群众反映有违纪问题或者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纪委尚在初核,或线索具体,拟初核而尚未初核的;

(二)存在其他需要提供情况的事由。第十四条 对虽存在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但不影响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纪委应如实介绍有关情况,提请党委讨论决定。在提拔任用时,由纪委严肃地对拟提拔人选进行针对性廉政谈话。

第四章 对党(政)务公开监督

第十五条 成立由纪委牵头,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驻乡站所负责人等代表组成的党(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要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业务知识、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第十六条 监督的基本内容:

(一)督促党委、政府按规定要求公开党(政)务;

(二)每半年组织开展党(政)务公开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群众对党(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及驻乡站所反映;

(四)每年向党委报告党(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

第五章 对领导班子成员监督

第十七条 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监督卡、聘请社会舆情信息员、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向上级纪委报告有关情况。

十一、里南乡政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里南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各片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兼任主任,具体负责全乡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1、时间。常规性工作按每季度一次公开,时间为次季度首月15日前,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2、地点。在机关大院内醒目处设立政务公开栏,所有应公开的内容都在公开栏中公开。

3、程序。一般性公开内容由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按规定公开。

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重大事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委、政府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4、内容。主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及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入手,其中重点是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

对外公开主要有:

(1)财务方面:乡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专用经费及使用情况,资产负债情况,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土地征用情况,民政费情况等。

(2)事务方面:主要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公开的,包括政府各部门及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等。

对内公开主要有:

(1)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2)公务接待费,班子成员差旅费。 (3)政府大额采购情况。 (4)机动车费用情况。

三、监督机制 成立由乡人大、纪委、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等方面人员组成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形成把内外监督、上下监督结合起来的监督制约机制。

1、内部监督。

(1)乡人大监督制。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必须经乡人大审议。

(2)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乡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

2、外部监督。

(1)定期审计制。由审计部门对本乡的财政预决算,各类资金的使用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2)监督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制。由各方面代表人员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乡的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听取意见、建议和要求。

(3)举报制。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推荐第5篇:权力运行制度配套制度

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务会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保障权力行使的透明和便于监督,根据《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意见》,结合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行政权力运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职能的科室,其行政权力的运行应当适时向局务会议通报或经局务会议讨论议定。

第三条 局务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重要指示,以及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精神;

2、贯彻执行上级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局主要事项决议,研究落实具体措施;

3、组织本局人员学习政治理论、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

4、研究本局年度工作要点、阶段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等;

5、研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资金拨付等重要事项;

6、研究决定报请局党组或局领导研究决定的事项;

7、研究科室工作中规范性文件(决定、细则、办法、制度等)的制定、修改,以及工作总结、检查、通报等事宜;

8、研究探讨涉及事业发展的重大课题与政策措施;

9、听取基层单位的工作汇报或研究专题请示并作出决定;

10、其它需要局务会通报或研究的事项。

第四条 日常权力运行一般事项,应当在局务会议上通报;较重大的事项,应当经过局务会议讨论,形成初步意见报厅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 局务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受主要负责人委托的分管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局党组全体人员参加。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不能出席向召集人请假,并告知对有关议题的意见。党组人员不足三分之二的,原则上不召开局务会。

第六条 局务会议采取不定期形式召开。一般每月一次。需经局务会议讨论形成意见的事项,应依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七条 局务会议应有明确的会议议题,并事先向与会人员告知;需研究讨论的事项,应事先向与会人员发送有关材料。

第八条 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确定,也可由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事项承办人提出,报请主要负责人确定。

第九条 局务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上级决策部署保持一致,符合依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要求。参会人员要认真发言,积极大胆地提出工作设想和建议,阐述自己的观点,对错误的倾向性意见勇于批评。在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长作出最后决定。受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的会议,一般由副局长作出决定;重要事项需请示局长后决定。

第十条 局务会形成的决定,有关人员要认真执行,按照程序和时限办理,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办结情况,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如在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应当提交处务会会议重新讨论决定。对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局务会议应由专人作好记录,每个人的意见及会议决定都应有据可查。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会议名称;

2、会议时间、地点;

3、会议议题;

4、会议主持人;

5、出席与缺席会议人员姓名;

6、会议记录人;

7、会议讨论发言记录,要记录每位与会人员发言,及不同意见与争论;

8、会议决议及通过决议的情况,与会人员签字。

会议记录本要进行编目,注明启用和截止日期,归档保存备查。

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专家评审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专家评审行为,提高评审质量的效率,促进权力运行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局专家评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规范。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专家评审,是指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由评审专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对评审对象进行实质性考察、核实、评价的行为。

第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专家评审的事项,以及权力部门具有自由裁量权或者选择的资金、项目和资源分配等事项,应当建立专家评审机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评审事项主要包括:

(一)省长特别奖评审;

(二)省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基础设施资助评审;I

(三)省级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评审;

(四)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条件评审;

(五) 创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讲师资格认定;

(六) 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复鉴(最终鉴定);

(七) 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专家评审的事项。

第五条 本局设立专家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专家评审和专家管理的重大事项,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分管副局长担任。

专家管理委员会下设专家管理办公室,设在局专业人员技术管理处,承担专家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为促进专家评审工作规范化,确保评审质量,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前,专家管理办公室应当根据评审对象类别和专业性质,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一般应当在3名以上且为奇数)专家,组建专家评审组。

在等额选取有效专家的同时,应当根据评审工作实际需要,另行抽取5位候补专家,并按抽取时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序,以备依次递补。 专家库中的专家无法满足评审工作需要的,可以直接聘请专家库以外的专家参加评审工作。

组建专家评审组的情况应当记录备案。

第七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评审对象或者评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二)评审对象因正当理由书面申请要求其回避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专家评审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组织评审工作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向与会专家阐明评审目的、原则、要求以及相关事宜,并宣布评审纪律;

(二)由专家评审组全体成员民主推举并经组织评审工作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同意后,产生专家评审组组长;

(三)专家评审组组长组织评审专家对评审事项进行研究和评析,并对具体评审意见进行汇总,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四)专家评审组全体成员在综合评审意见上签字,形成最终评审意见,并提交组织评审工作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作为行政决策依据。

第三章 评审专家管理

第九条 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工作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学术造诣高深,熟悉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在其相应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

3、热爱评审工作,熟悉评审政策,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按时参加评审工作并保证评审质量。

4、自愿参与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关评审工作,并接受相应的监督和管理;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院士、具有特殊专业的专家以及特需专家年龄可不受此限制。

6、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参与特殊或者特别重大事项评审的专家主要从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学科(专业)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省级以上优秀专家中选拔。

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得从行政领导中产生。 第十条 评审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评审工作享有知情权,可以查阅评审事项和评审对象相关资料;

(二)在评审过程中,可以不受任何干扰,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三) 在评审过程中,可以独立行使投票表决权;

(四) 可以要求在评审意见中记录不同意见;

(五)在提交书面理由的前提下,可以拒绝在评审意见上签字;

(六)按照有关规定,以一事一酬方式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 评审专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积极参加评审工作,提供客观、公正、明确、具体的评审意见,并对所签署的评审意见负责;

(二)严格遵守评审保密规定,不得向外界泄露具有保密要求的评审情况;

(三)不得就评审事项与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进行正常评审以外的接触,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其财物或者接受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宴请。

(四)主动制止并及时、如实向评审委员会反映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五)评审对象或者评审事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为促进评审专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由专家管理办公室组织设立专家库,对评审专家进行动态管理。

专家库通过以下程序设立:

(一) 推荐候选人员 入库专家候选人主要采取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推荐、自我推荐和第三方推荐的方式产生,并须具备以下材料;

1、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2、教育背景及工作简历;

3、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

4、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

5、所在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出具的评价、推荐意见。

(二)确定入库人员

专家管理办公室对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经厅领导批准后,确定入库专家人选。

专家库按照专业分类设立若干专业组。

第十三条

评审专家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后,经专家管理办公室考核合格并经本人同意,可以继续聘用。

第十四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专家管理办公室提请专家管理委员会批准解除聘任关系:

(一)在评审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经考核不胜任评审工作的;

(三)无正当理由长期不接受评审工作任务,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因身健康状况欠佳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从事评审工作的;

(五) 本人提出申请要求解除聘任关系的;

(六) 由于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评审专家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

制度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意见》,结合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各科室、业务处理中心及各县、区、局社保局。

第三条 监督检查的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5、服务与高效原则。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范围:

1、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的合法性;

2、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程序合法性和办结的时效性;

3、行政处罚程序的合法性、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理性、处罚执行的及时性、办结的时效性;

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合法合规、结果的公正性;

5、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公开公示情况及制度规定的行权过程应公开公示的环节;

6、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办理时限、局务会记录及其他便民服务措施落实情况;

7、行权的廉洁性;

8、配套制度执行情况;

9、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所涉及的其他情况。第五条 监督检查的方式:

1、强化监督检查。对行使权力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党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一次,纪检监督检查每年至少两次,责任科室、单位自检自查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因决策失误、决策过错造成行权行为被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其责任人(包括承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及集体决定的负责人)予以追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规定在给予行政赔偿后对责任人进行追加赔偿。各单位每季度对权力运行各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明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并将每项制度运行过程填写“权力运行轨迹档案一览表”,每半年向地局纪检监察组报告一次制度执行情况。

2、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由地局纪检监察组指定专人受理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457-2133788;电子信箱:dxalsbj6123 @126.com。随时受理和定期组织收集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对本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的反映,并及时处理纠正,一般问题要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比较复杂的问题最多可延长30个工作日。

3、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反映和媒体曝光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并及时反馈调查结果。

4、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财务运用效率,强化财务监管、审计和复核,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5、探索建立并实施电子监察。把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要素固化到电子软件上,全程跟踪监控,全面提高监察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监督检查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地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实施。

第七条 监督检查采取的措施:

1、调阅档案(案卷)及有关材料;

2、要求有关科室、单位或承办人就监督检查中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深入基层科室工作现场,或采取召开座谈会、回访相对人等措施监督检查。

第八条 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综合考核、过程性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及社会评估制度。考核结果与当年的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挂钩,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局)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甚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 本办法由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

制度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认真查处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行为,强化权力运行部门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黑龙江省贯彻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各科室、业务处理中心及各县、区、局社保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责任人。

第三条

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权责一致、惩教结合、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四条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人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依照相关党纪政纪条规进行责任追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条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一)责任人在受理、告知、审查、批准(决定)、执行等个人办理环节中违反行权依据、规定、程序,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错误行权的;

(二)责任人在局务会、调查、核查、审议、复议等集体决策环节中违规违纪,导致决定失误的;

(三)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未公开公示的;

(四)责任人不尽责,导致行权事项超越制度规定时限办结的;

(五)责任人在行权过程中有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及其亲属财物、接收宴请、礼品或者让其代支其他费用等以权谋私行为的;

(六)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自行收缴罚没款的;

(七)涉及多部门协办事项,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它部门的;

(八)责任人因其他违反制度规定,导致错误行权的。

第六条 责任主体认定:

(一)承办人直接做出错误决定,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错误行权,追究承办人责任;承办人提出意见或方案有错误,审查人、批准人未予以纠正,导致行权错误,承办人员负直接责任,审查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负重要领导责任;审查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行权错误,审查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查人的正确意见,导致行权错误,批准人承担直接责任。

(二)集体决策环节中经集体讨论做出的错误决定,集体决定的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两人以上共同行权的造成行权错误,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集体决策的正确意见,导致行权错误,批准人承担直接责任;集体决策中因个人违规违纪造成行权错误的,违规违纪人承担责任;应进行集体决策而未进行集体决策,导致行权错误的,由该项行权批准人承担责任。

(三)不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的,按情节追究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承办人责任;

(四)在行权过程中,因领导指令、干预,导致行权错误,追究该领导责任。

(五)责任人在行权过程中存在收受申请人(处罚相对人)财物,导致行权错误,行权责任人承担责任。

(六)责任人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按造成延时原因,依环节拖延程度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七)其他违规违纪过错行为,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第七条 责任追究

(一)科以下(含科级)有关责任人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情节较轻的,由厅人事教育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二)处级有关责任人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情节较轻的,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三)副厅级以上有关责任人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上述责任人违反规范权力运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本办法中的有关职责。

第九条

做出决定前,应当听取被追究责任人陈述和申辩,并且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第十条

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追究责任的,问责部门报主管领导签批后作出不予追究责任决定。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责任追究意见报经厅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合办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高效便民、公开透明、协调顺畅的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加强对行政许可联合办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科室(单位)联合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联合办理行政许可是指行政许可需要我局两个以上的部门分别办理的,应当确定由一个部门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联合办理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 联合办理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正、公开、效能、便民原则。

第五条 联合办理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六条 联合办理的行政许可由主办部门负责,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由厅法规处确定。 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在办理中出现争议和分歧时,由厅法规处协调、解释和处理。

第七条 主办部门应当将办理行政许可所需要报送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将报送的材料分送协办部门。需要补充材料的,由主办部门通知申请人提供。

第八条 联合办理行政许可,分别不同情形,实行以下办理制度:

(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

(二)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

(三)需要上报的事项实行跟踪办理制;

(四)国家明令限制的事项实行明确答复制;

(五)收费项目实行一个窗口收费管理制。

第九条 联合办理行政许可实行信息网络化管理,简化工作流程,减少许可环节。

第十条 联合办理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受理行政许可,除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外,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第十一条 对于联合办理的行政许可,由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共同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由主办部门统一送达申请人。

第十二条 依照《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厅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对协办部门不予许可的行政行为,由主办部门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联合办理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许可事项的执行情况,发现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 地局纪检监察组应当加强对联合办理的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联合办理部门工作人员办理联合行政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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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冷水江市城管局 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总结

根据冷效发[2010]1号文件精神和冷纪发[2011]12号文件(关于印发〈加强权力运行节点和党政正职监督推进机关效能制度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围绕权力运行制度化、城管监督全程化,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局廉政建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保证城管工作健康有序地推动,打造为民、务实、透明高效的阳光城管,下面就今年的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

为做好这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成立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局长喻本桂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通过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城管执法领域行政权力和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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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公开化、透明化,从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行政监督,完善制度。

一是清理行政权力,重点对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权力、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内部管理权(包括部门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物资采购分配等管理权)和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等“五权”进行分类,并逐项登记造册,汇编成书。

二是明确行政责任。围绕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明确每项权力运行的责任,将法定职权特别是行政许可、资金分配、干部选任等易发生腐败的权力进行合理分权,分解到具体股室、下属单位。并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不同股室、下属单位的具体责任。

三是公开行政行为。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加工、发布我局动态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信息。并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强化权力运行动态公开,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过程。

四是排查廉政风险点,8月份,我局制定了《加强权力节点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局属二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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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机关效能制度落实工作方案》,各单位、各股室通过自查、互查,集体研究,群众评议等方式,根据各权力因素划分了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目录,确定了风险责任人,并健全了机关防控、监督、评议等机制。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排查。

三、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转变行风。

今年以来,我局系统先后在环卫、园林、城管大队逐步推行质量管理体系,《体系》运行半年多来,执行操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努力打造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内部管理体制新格局。《体系》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发展,对强化内部管理、遵循按章办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进了我局政风行风的有效转变。

(一)保障了内部管理的有效实施。《体系》的颁布实施打破了以往内部运作管理的旧模式,它规定了每一个职工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怎么干,工作达到什么标准,达不到标准将承担什么后果等等,这些都处在严格的受控状态中。《体系》的实施,各项工作得到优化整合,增强了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促使职工积极稳妥地做好各自的工作。通过定期对《体系》的管理评审,工作质量检查,工作评价,确保了预期质量方针和目标得以实现。

(二)提高了工作效率。《体系》的导入,建立起了比较科学合理的“法则”,从最高管理者到一线职工,从生产运作到一般内部事务,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岗位都有了明确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质量标准,都知道自己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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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如何做、如何自我评估和自我控制,在职工的头脑中形成了一种全面受控的意识,解决了以往工作随意性、敷衍了事的老毛病,避免了以往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协调不畅等现象,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开创了人心稳定、政令畅通的大好局面。在《体系》颁布实施前,环卫、园林等单位内部改革频繁、人员调整频繁、岗位调换频繁、制度执行乏力,全处从上到下人心燥动、思想混乱,职工缺乏工作热情,没有主观能动性,工作开展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和释放。《体系》的导入,及时对职工组织培训和学习,树立职工的全局意识,经常而有效的在职工中宣讲有利大局、自觉融入一盘棋的思想观念。督查监管发现问题不唯上,只唯法,不管是正式工、临时工,还是管理者,坚持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在制度上建立起坚强的政令保障制度,班子团结,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作中既分工又合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上有不同意见,开诚讨论,以大局为重。在思想上,相互沟通,行为上做出表率。

(四)促进了职能作用的发挥。通过《体系》这一管理载体,努力改变陈旧的工作作风,树立以工作质量为出发点的工作态度,为实现质量方针打下好的基础。各部门充分利用这一载体,努力构建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的管理新格局,实行班子成员暗访、部门管理者明查、局机关日常巡查的三种现场督查机制,构建随机与错时、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4

的考核机制,有效加强了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释放,在长效管理上取得新进展。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在局属单位逐步完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

二是要加大对权力行使风险点的控制。特别是对关键部(岗)位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金风险和廉政风险。

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设立防止权力滥用的“防火墙”,对违反城管工作法律法规制度、违反纪律、以权谋私的行为,严肃查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冷水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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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权力的运行监督制约 促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针对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新挑战,以战略思维和前瞻眼光,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新举措,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反腐倡廉工作做出了战略部署,并把反腐倡廉建设首次独立纳入党的建设,成为党的“第五大建设”。十七大报告深刻指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贯彻落实胡总书记重要指示,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调整工作布局和工作方式,紧紧扭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扎实搞好事前规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核查,加强对权力运行规则、运行过程、运行结果的规范和监督,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着力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一、坚持事前规范,建立源头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 腐败问题的滋生,主要是因为公共权力所涉及的领域在体制机制上存在着某些政策法规缺陷、监督制约真空和寻租的机会。因此,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强化治本抓源头的意识,主动打破“被动灭火”的局面,积极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的相关工作,形成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主动建章立制,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止腐败,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和消除因腐败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从体制机制上消除漏洞,建立起防止权力异化、阻止权力滥用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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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学分析权力。目前,有的单位、部门负责人或执法人员权力过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上级管不着,同级没法管,下级管不了,越是“一把手”越容易游离于制度和监督之外。这种过分集中的权力架构,必须导致权力滥用又不受制约、决策错误而又不易纠正。因此,应明确权力归属时,应按照效率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对权力实施合理配置和分解,将集中于一个部门、一个岗位、一个人负责的多项职能,分解为由多个部门、多个岗位、多人分工负责,从而把权力分割成条条块块,变一人管全程为多人管一段,变一人管一事为多人管一事,使部门与部门之间、决策人员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约束,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变无限权力为有限权力,保证权力在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上运行。

二、强化事中监督,建立全程跟进的监控制约机制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

1、明确监督重点。在对象上,应把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突出出来,尤其要把各级部门负责人作为重中之重。在内容上,要将群众普遍比较关心的敏感问题和各级执行政策规定情况、落实办事程序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列为重点,将决策和执行作为关键环节紧盯不放。在时机上,要重点把握年终岁尾、重大活动、节假日、干部调整、重大工程招投标、重大经费使用、大宗物资采购等重要阶段和敏感时节,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

- 3时无疑成了“伪监督”。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的监督主体作用,对权力运行实施全方位、全领域、全时空的监督,形成“交叉火力”。要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加大政策法纪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遂行监督的能力。要建立奖惩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广泛调动各级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把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职能监督与行业监督相结合、单位监督与家庭监督相结合,构建严密的监督网络,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工作开展到哪里,行为表现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筑牢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篱笆。比如,我局通过聘请一批政治素质好,参政热情高,有广泛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来担任特邀监察员,参与监察机关组织的各项专项核查、执法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和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情况进行双重监督。在聘任10名社会监督员的基础上,还在有关报社开辟“动监执法之窗”栏目和通过有关电台开辟“老顾说法课堂”节目,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市民心声”,积极参加“行风热线”直播,扩大“民心网”信息覆盖面,全方位地接受社会各界评议,监督执法行为,多管齐下,形成监督合力,建设活力动监、廉洁动监、法治动监。

4、前移监督的关口。现实生活中人人痛恨腐败,但从灵魂深处,不少人又不以谋私为非。谴责腐败不是因为腐败行为有违党性原则和道德良心,很多情况是因为自己没机会捞一把而愤愤不

- 5都应列入核查的范围。当前,要把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明令禁止的八种行为,作为重点突出出来,尤其是群众普遍关注的敏感问题的处理情况,应一项不漏地加以核查。核查时,应对执行标准条件、落实程序规定、确保廉洁措施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既要核查集体决策情况,又要核查民主推荐情况;既要核查条件是否过硬,又要关注群众是否满意。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涉及个人利益不谈腐败”,国家利益部门化、公款消费合情化、集体违规合理化的趋势和特点,加大对执法行为、组织决策的刚性监督核查,彻底清除“潜规则”。

2、把握方式时机。对权力运用进行合理规范,加强对权力的管控,是防止发生经济问题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各级对权力规范运用和事后核查,应当既确保权力能够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各项建设,又确保以有效核查保证有效监督。事后核查主要采取查阅记录、现地查看、征求群众意见的方法,可自上而下逆向查看,也可以按办事的一般程序逐步核查。事后核查一般应在本级党组织决策前完成,及时提出核查意见,为党组织决策提供依据。各局、委、办要把事后核查渗透到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坚持全程跟踪、全程核查,完成一个步骤,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纪工委定期进行集中核查,纪委应结合实际进行重点抽查,出现问题苗头应随时进行核查。通过各级对权力运用事后核查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层次分明、规范有序、分开透明、监督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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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2015年XXX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一、XXX镇规范权力运行实施方案

二、XXX镇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1、民政工作相关制度

2、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3、综治维稳工作相关制度

三、XXX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四、XXX其他相关工作流程图

X委发[2014]33号

中共XXX委员会

XXX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根据市、县关于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着力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党务公开,强化权力监督,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立健全党支部决策权、执

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探索出一条科学、规范、管用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村支“两委”在加快“法治响石,建设平安响石”进程的核心力和凝聚力。

二、实施范围

全镇各机关站办所、各村(社区)委会。

三、组织领导

在镇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小组。组长:曾健;副组长:程志、刘圣权、曾勇、杨武、黄明曦、魏祥海、陈敬祝、程旭; 成员: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纪委办公室。

(一)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

1、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明晰、分项别类”的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职责分工,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镇级机关单位要对职权进行全面清理,梳理出职权清单,科学界定和明确职责和权力,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职权主体、责任人和公开方式。

2、规范程序。村两委要按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序规定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开,进一步明确职权的范围、工作步骤、监督环节等内容,使权力运行程序清晰明了,规范易行。

3、公开运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深入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

精神,创新公开形式,搭建公开载体,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全程公开。

4、完善制度。按照“规范用权、制度管权”的要求,修订完善村“两委”工作规则,完善“三重一大”等各项决策制度。

(二)建立全面透明的公开机制

1、做到四个规范。一是规范公开内容。镇村两级要结合实际科学确定公开的内容:凡属按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易滋生腐败、引发信(上)访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都力求全面、真实、具体地予以公开。要在本单位(村)醒目位臵制作高规格的公开栏,公示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职务职责,党员、干部工作承诺、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工作动态、各项工作要点、工作思路及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等内容。二是规范公开程序。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尽量公开又要按章保密,镇村两级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制定公开目录,对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公开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严格公开内容审核程序。确保党务公开符合程序要求。三是规范公开形式。对适宜内部公开的,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在班子和单位内部进行公开。对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在公开栏、党报党刊、广播电视、镇政府网站、农村廉政信息直通车等载体上公开。四是规范公开时限。严格规范时限,确保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对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组织机构设臵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长期公开。对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

作定期公开,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对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分期公开。对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对群众提出需要公开的事项,在3日内根据规定进行公开,对公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和落实。

2、建立保障机制。建立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列为镇、村两级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分别进行考核。按照“三卡一否决”工作督办落实制度进行督办,每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年终总考核,由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结果列为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支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年内两次被通报批评的支部,实行 “一票否决”,按乡镇、村干部岗位责任制执行处罚。对公开工作开展成效突出的,在每年的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3、明确公开要求,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党务、政务、村务等公开工作是增强党和政府的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对党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工作举措,各支部要突出求实效,促发展,全面做好党政事务工作四个方面的公开工作。

①、工作依据公开。在每项工作制定思路和决策部署阶段,要将涉及该项工作的党的政策、相关规定、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公开。让群众明确工作内容和实施的依据。

②、工作流程公开。在每项工作实施前,要对照《党章》和党内相关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流程,并进行公

开,让群众明白工作的实施程序、要求及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群众能有效参与和实施监督。

③、工作过程公开。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对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公开,让群众对每个环节的落实情况能及时掌握和进行监督。

④、工作结果公开。每项工作完成后,对结果要进行全面公开。征求意见,接受监督。群众对结果不满意和有异议的,进行改进和纠正、完善。必要时,对改进和完善情况要再次公开。

(三)建立民主开放的监督机制

1、加强党内监督。村“两委”要适当增加村干部会议、群众会议,并在会议中实行党内情况通报、重大事务决策听证咨询、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等,确保把党内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积极探索多渠道、全方位的权力公开运行监督体系。

2、加强舆论监督。建立社会舆论监督平台,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互联网、专刊等,定期解答群众咨询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与公众信息互动。整合各类诉求渠道,拓展诉求平台,收集整理党员、群众意见,定期汇总、综合研究,建立健全村“两委”权力公开运行反馈机制。

3、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工作及部署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加强对村“两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的监督。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5月底)。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央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县委权力透明运行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建立XXX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4年6月底)。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市县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响石实际,研究制定《XXX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职权清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7月上旬-11月底)。认真清理规范县委权力事项,编制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配套制度、机制及载体建设,规范运行程序,确定公开事项,实施权力监督。镇党委、村“两委”的职权清理由镇纪委牵头负责清理,进一步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管理制度,编制每项职权的运行流程图。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2月中旬)。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镇党委、村“两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形成专题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镇机关单位要把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细化目标任务,深入扎实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村“两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镇纪委将全程跟进,加强分类指导,确保权力公开全面、系列、深入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镇机关单位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设立宣传栏,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明白卡、横幅等宣传媒体,切实加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宣传,及时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收集资料,反馈信息,着力营造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目标考核。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纳入全镇党组织年度目标、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目标考核,实行量化到岗、责任到人,严格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将对各党组织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内容、形式、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进度滞后、群众意见大的单位,严格效能问责,对不愿公开、公开不力或变相公开、假公开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XXX委员会 2014年5月18日

XXX权力查究问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保证行政问责办法等制度得到全面推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预期成效

全镇实施行政问责等六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岗位责任制等六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自身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实施行政问责要坚持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达到如下预期目的:一是机关的工作作风和形象有明显的好转;二是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显著的提高;三是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有较大的改进;四是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五是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六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得到更大的提升。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在镇人民政府各部门、镇内各村、各站办所中全面推行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三、各项问责制度细则

(一)行政问责制

1、问责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②独断专行、决策失误; ③滥用职权、违法行政; 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⑤不求进取、平庸无为; ⑥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⑦态度冷漠、作风粗暴; ⑧铺张浪费、攀比享受; ⑨暗箱操作、逃避监督; ⑩监管不力、处臵不当。

2、问责方式 ①诫勉谈话;

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③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④责令公开道歉; ⑤通报批评; ⑥调整工作岗位; ⑦停职检查; ⑧劝其引咎辞职; ⑨责令辞职; ⑩建议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

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按相应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和影响,决定问责方式。

①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

②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

③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的方式问责。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①1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

②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③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④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的。

5、问责程序

①上级机关、县委、政府的指示、批示和通报; ②本系统下级机关或干部、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 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

④县和市行政机关、监督机关及司法机关等提出的意见建议;

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

⑥巡视(巡查)、工作检查或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意见建议; ⑦新闻媒体的报道; ⑧其他渠道反映的情况。

通过以上渠道反映规定情形,经初步核实,反映情况存在的,由镇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问责程序,并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在处理调查事项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6、被调查人应积极配合调查。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以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的有关规定,提请暂停其执行职务。

7、调查组应当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理由成立,应当采纳。不得因被调查人声辩而从重问责。

8、调查组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镇党委提交书面调查报告。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调查报告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

9、调查终结后,由镇党委作出行政问责决定。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并告知被问责人享有的权利。问责情况应及时告知作出问责批示、提出问责建议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10、被问责任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镇党委提出申诉。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

11、镇党委收到被问责人的申诉,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议、复核,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12、被问责人对问责复议、复核决定不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3、调查组成员与被调查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依法回避。调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作出的调查结论与事实出现重大偏差,致使镇党委作出错误的问责决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

1、公开部门职能和服务事项。在我镇网站和办公地点等向社会和公众公示我镇各部门的具体职能,做到干部职工服务承诺上墙、上桌,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我镇工作职能职责,对涉及我镇的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交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后,通过网站向社会和公众公布,把我镇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臵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各村、各站所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开。

2、公开办事流程和办事时限。对涉及我镇的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它服务项目,在网站公开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公开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三)首问责任制

1、实际首问责任制。服务对象到我镇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办、室、站所。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2、镇政府内设机构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制作工作人员个人工作公示栏,各村、各站办所由各家自行设计制作,公开个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投诉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3、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本部门的职责,首问接待人及时引荐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头号接待人要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入,做好记录,随

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首问接待人要耐心解释,并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4、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其他办、室、站所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5、公众通过网站进行咨询、反映问题的,由党政办公室转至相关室(站、所),各室(站、所)派专人负责通过网站进行答复,答复时限在收到分配问题的5个工作日内。

6、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实施好首问责任制。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制作首问登记本,各办、室、站所每个干部职工要对首问实行登记制度,对来电、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

(四)限时办结制

1、对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能够缩短办理时间的尽量缩短;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各办(站、所)要分类确定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告。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2、及时部署和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不需要制定具体措施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措施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

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

3、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将各类行政事项的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向社会公告;各办(站、所)处理行政事项,要以依法及时、方便群众为标准,让办事人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

1、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的执法人员,要结合其任职岗位的具体职权进行公开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岗前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依法申领行政执法证,实行持证上岗。

2、梳理执法依据。按照分类清晰、编排科学的要求,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执行的执法依据进行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具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顺序排列。

3、规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将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划分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8类,将行政执法主体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同类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进行归纳合并,核定其所有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种类和数量。

4、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将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定职权分解到其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权要避免平行执法机构中执法岗位的

职权,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同时要确定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

5、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其不同情节、后果和社会影响,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追究其过错责任。

(六)一次性告知制

1、经办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必须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符合有关规定条件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法定条件、未按规定程序和受理要求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要求等;对服务对象所咨询的事项,应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资料、有关手续等;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或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人业务职责范围的,要尽可能告知对方负责承办的单位、具体工作地点等。

2、服务对象按照要求补齐材料、手续后,经办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办理;如补交的材料或补办的手续仍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的,或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需要变更或增加新的材料和手续的,经办人员应再次进行一次性告知,并就新增事项和要求作好解释工作。

3、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涉及多个部所或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以不清楚为由不履行告知义务。

4、经办人员在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时,可采用口头告知形式。如果服务对象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书面告知,对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及办理程序等作详细说明。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对方,一份由经办人员留底备查。查办案件过程中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办理。

(七)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应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分管办站所的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办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2、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避免因责任人离岗而耽误工作。

3、建立对岗位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制度。镇机关应将岗位责任制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镇机关工作人员应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本人年度总结和述职内容。镇机关应加强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责任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考评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行查究问责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镇机关各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投诉电话:0832—3580006

六、受理举报投诉:镇党政办公室。

七、实施推行查究问责制度。镇机关各办(站、所)主要负责人为贯彻落实查究问责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我镇各办(站、所)贯彻落实查究问责制度负第一责任。

八、严格对推行查究问责制度的考评。要将查究问责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对于执行效果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执行不力、甚至违反查究问责制度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执行查究问责制度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XXX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开内容

(一)XXX的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配套制度及权力行使全过程;

(二)有关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

(三)有关权力运行的执行结果;

(四)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第三条

公开方式

(一)镇政务公开栏;

(二)印制工作手册、宣传手册;

(三)镇服务热线电话(0832—3580006)。第四条

公开时间

坚持定期不定期公开相结合,依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相结合,做到及时、全面、真实。

第五条

为加强监督,本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832—3580006。

第六条

本镇办公室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纪委办负责监督检查。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是集政治、经济、社会、技术于一体的重大研究课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思想上的革命,体制上的创新,机制上的完善。具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时限性强、标准高、要求严等特点。为全面推进我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全过程,结合我镇实际,特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项目

(一)对外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审批的行政权力目录,公开监督检查权、行政许可的审批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含收费项目)、行政处罚权和其他权力。

(二)对内公开重大事项、资金分配、资产处臵和工程招投标等重要事项决策权;人员调动、任免、奖惩权;财物支配、物资采购分配管理权以及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三)行政权力公开不仅要公开行政权力目录,而且要公开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和结果。

二、公开的时间

对权力的基本依据和固定性事项,要长期公开;对经常性事项,要定期公开;对一些临时性事项,要随时公开。公开的时间,要服从公开内容的需要,服从群众监督的需要。

三、公开形式

(一)对外公开的形式:

本着方便、实用、真实的原则,以采用政务公开栏、业务咨询电话,印发办事指南、明白卡、机关工作简报、公开

承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充分运用现代通讯、技术、网络手段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内公开的形式: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从方便干部职工知情与监督出发,采取设立内部事务公开栏、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公开。要创新公开载体,体现本镇特色。

(三)公开程序:

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要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开前,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2、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联席会议,由主管领导向联席会议报告,提出方案,经过讨论审议并由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3、公开后,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要采用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需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反馈。

4、每项公开工作结束后,将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

决策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行政决策公开制度。

一、为提高各项工作决策的透明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行行政重要决策公开。

二、决策公开制度是指本镇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决策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行政决策效能监察制度。

三、决策的基本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的招标,重大行政处罚等。

四、在重要行政决策进行过程中,要对其有计划的进行各项前期调研工作。在有关站所提出重要决策前,应组织对该重要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和论证。

五、在重要行政决策进行过程中,应积极征求有关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提供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六、行政决策事项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开:

(一)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二)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

(三)对外公开栏。

(四)XXX政府网站

七、拟做出的行政决策事项对外公开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开过程中收集到的主要意见、建议及理由等信息,要由具体承办该项决策的站所整理汇总,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不得提交党委讨论实施,同时限期责成整改。

民政工作相关制度

一、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村(社区)委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村务公开,承担培训村(社区)委会干部工作及服务工作。

(三)负责辖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

(四)负责实施辖区社区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承担日常的办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管理的指导扶贫济困、村捐赠等社会互助活动及对口帮扶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法律、法规,负责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辖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承担孤寡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

(八)负责辖区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承担辖区老龄日常工作。

(九)负责辖区地名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十)负责辖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二、服务项目

(一)城镇社区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二)五保收养服务 (三)优待抚恤服务 (四)大病救助服务

(五)救灾救济服务

三、办事程序和条件

(一)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城镇贫困人口或家庭人平年收入低于600—8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可列入城乡低保救助。

1、本辖区常住非农业户口的城市社区民,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社区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属救助对象。

2、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社区民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申请救助事由,并如实填报个人和家庭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村(社区)委会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镇民政办。

3、镇民政办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10天内,对申请人有关情况及其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并签署审核意见后,

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应在15天内对申请做出审批决定。决定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事由。

4、经批准给予城镇社区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由县民政局发给《保障金领取证》,救助对象凭证按月领取救助金。

5、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领取救助金的对象,月人均收入变动时,将根据情况调整保障金额,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予以取消。

6、低保金发放坚持对象公开、标准公开、金额公开的原则,低保对象由镇民政办通过村(社区)民委员会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五保户收养服务

1、本辖区福利事业单位可收养本辖区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无生活来源的“三无”孤寡老人。

2、五保户收养服务程序:本辖区常住城镇社区民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由所在村(社区)委会调查审核后,报镇民政办,再镇民政办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然后,通知敬老院或福利院以收养,并办理入院手续。

(三)优待抚恤服务

1、本街道辖区内的义务兵家属和重点优待对象,优待金发放服务程序:根据市定标准由县民政局通过镇政府向义务兵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待金。优待金在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兑现。

2、对符合规定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定期发放抚恤金、补助金。

(四)大病救助服务

1、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城乡低保救助者应予以批准: ⑴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尿素症的五保户、特困户家庭人员;

⑵患病个人当年支出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对象,但安全、交通等事故,人为伤害事故和精神患者不列入救助范围。

2、办理程序

⑴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属五保户特困对象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当年患病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必要的医疗病史资料原始件,已由政府医疗救助、社会互助情况的证明,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⑵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救助;然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⑶县民政局每季度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批。

(五)救灾救济服务

1、救灾款、物使用的范围是:

⑴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

⑵紧急抢救、转移和安臵灾民;

⑶灾民倒、危房恢复重建及一般损坏房屋的修缮;

⑷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

⑸定向捐赠款、物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

2、灾民救济对象核定程序:

⑴灾民自愿申请;

⑵村民小组初评后提名;

⑶灾民所在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⑷村民委员会审查,并张榜公布后上报乡镇;

⑸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民部门;

⑹县民政局审批。

(六)低保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信访条例》、《四川省城市社区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热情接待。接待人员对来访群众,态度要热情、耐心、细致、以礼相待。

2、认真登记。把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和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时间、姓名、信访地、反映问题加以简要记载,登记备案。

3、听取申诉。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申诉,弄清问题的实质和基本要求。

4、做好思想工作。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的属于实际问题,有的属于认识问题,接访者既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要注重解决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地实事求是地做好思想工作。

5、适当处理。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照有关文件精神,回答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需要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与单位和村联系,由责任归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到县民政局。

四、认真履行职责。低保协管员应当全面了解本村的贫困状况,掌握本辖区已保家庭的情况,做好辖区内摸底调查工作,及时将低保户情况输入微机,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五、定期参加县民政局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民政临时救济费审批发放流程

五保供养工作流程

残疾证审批发放工作流程

申请低保流程图

城镇低保项目审批流程图

大病救助项目审批流程图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站 责 任 人:赵楷

二、《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对象

《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对象是本省社区民且具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臵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人员。

三、《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提供的材料

本县城镇户籍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的,由劳动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

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内江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一式三份),进行失业登记和申领《登记证》:

1、符合上述第1项的,须提供毕业证(肄业证);

2、符合上述第2项的,须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3、符合上述第3项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4、符合上述第4项的,须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

5、符合上述第5项的,须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6、符合上述第6项的,须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本县城镇户籍劳动者再次办理失业登记的,凭上述相关证件资料及《登记证》按上述程序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XXX综治维稳相关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综治维稳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流处理,综治维稳办公室的所有成员单位都应当按要求主动了解掌握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情况、不稳定因素和治安突出问题,并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

(二)排查内容包括:影响本单位的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政务公开、“法轮功”等邪教活动、民族宗教等问题而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的苗头因素;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在辖区活动和敏感地区外来(归来)务工人员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活动情况等。

(三)综治维稳办公室每十五天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前夕集中排查。根据矛盾纠纷情况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门别类地进行分流处理,明确化解调处责任主体。对可以由综治维稳办公室协调解决的问题交由相应工作部门协调处理,由专职副主任负责跟踪落实;对需要主要领导协调解决的按照“五个一”领导包案制度由综治维稳办公室相应领导包案解决;对需要县委、政府协调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县综治办和信访局。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随时排查,及时上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问题应当全部建档管理。

(四)排查工作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拓展信息渠道,做到范围广、情况明、内容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时应包括辖区内所有受理群

众来信来访中发现有突出问题的也要及时纳入到排查范围。矛盾纠纷排查实行总结报告制度,一季度一总结一报告。

二、接访制度

(一)群众来访工作由综治维稳办公室负责,接访工作实行首接责任制,在岗接受群众来访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受理或转交群众来访事宜。接访人员实行轮流值班接访制度,当值人员应当在接访室候值。遇有大规模集体上访时,由主任统一调配力量。

(二)首接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对来访人的合法合理要求不得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在接访过程中要做到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用语文明,并严格执行信访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接待来访群众时,首先请来访人填写《受理事项登记表》,在检查表格内容清楚完整后,核对来访人身份证。属精神病人或传染病人的来访者,应通知有关部门将其带离。

(四)接访工作人员要认真阅读来访材料,耐心听取来访人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清楚主要问题,认真做好记录,根据所反映的问题或要求视情况分别梳理。对简单问题应当当场解答;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而不能办理的,应对来访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属于协调解决的问题直部门处理,重大的群众集体上访可要求相应主管部门领导到现场做解释疏通工作;对不属于协调范围的应告知来访人具体承办部门,并尽可能给予指导或帮助联系有关单位。

(五)承办单位、部门在信访件处理完毕后,须把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将调处结果报送中心信访办备案归档。

(六)对来访反映的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摘报、信访反映、转送、交办、发函、立案、调查等形式进行处理。对需要县领导批示的,经办人拟稿后送中心主任审批,以信息专报的形式上报。

(七)对来访反映的情况以规范的文书格式进行处理并及时归档管理,对每月和季度来访情况进行归类并及时形成文书上报主管领导和部门并通报有关单位。

三、领导包案化解制度

(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经讨论需要由领导包案处理的,严格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个一”机制逐一落实并认真填写,经领导同意后报一把手审批,审批以后将表送达包案领导。

(二)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对所包案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调处工作。

(三)包案领导在调处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积极联系,真实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采取的调处行动。

(四)包案领导原则上应当在规定的调处期限内完成调处工作,确实因为难度太大或出现不可预计的变化,需要延长时限的,经一把手同意后,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五)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的材料移交中心归档,由上级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结案以后应将调处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同时,综治办应及时做好销案和归档工作。

(六)应当及时将领导包案调处情况报告县综治办,由一把手在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

四、督办制度

(一)对有关部门承办的案件,要对其调处工作进行督办,对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矛盾纠纷个案,可以召集有关部门直接进行调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综治维稳办公室工作。

(二)对督办的事项应当对承办单位发出书面督办通知书,也可走访承办单位和当事人,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调处意见。

(三)对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或当事人申诉不满的,有权提出重新办理意见;有权调阅承办部门调处矛盾纠纷的有关材料;有权要求承办部门的主管领导或经办人汇报办理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有权召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问题。

(四)对没有按照调处时限完成调处工作的,应当发出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超时办理的原因及进展情况,并重新确定办结的时限。

(五)受理解决的事项,按情况分为急件和一般事件,由领导进行工作情况督查督办,对于上级部门的督办事项则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人员在接到领导批示的交办事项后,即成为信息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事项,并向中心领导汇报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限时内办结或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领导请示。事项承办人在领导批准结案或需要将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时,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七)对于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事项,应当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跟踪指导调处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一般情况下应当对办理进度进行一月一报,必要时可一周一

报。在办结时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结果反馈。

(八)对督办通知书进行统一编号,列表建档,随时对督办案件进行跟踪和指导。

五、情况通报制度

(一)对各种渠道收集的信息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分析,提出预防意见,并及时向领导、有关部门和所辖工作站通报。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互通情报,共同预防。

(二)综治办负责将一般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等排查调处情况定期上报领导、县综治办和信访局。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众越级上访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疏导、化解、劝反接回。

(四)每周一组织召开一次办公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通报前阶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形势和部门工作等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六、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成员在履行职责过程当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或引发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追究其部门责任人和经办人的相关责任。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部门成员责任:

1、工作决策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不稳定因素苗头瞒报、谎报、缓报、漏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处,导致矛盾升级的。

3、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事件或国家、集体、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成员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导致国家、集体、群众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2、对当事人申请事项故意拖延时间、推诿扯皮或故意设臵障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3、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鲁、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责任追究办法:

1、工作成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况给予诫勉教育。

2、工作成员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查处。

3、工作成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在追究工作成员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应部门责任人责任,并通报批评。

七、信息报告制度

(一)对本地区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应当及时以信息报告的形式向党委、政府一把手和上级机关作出书面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2、本地区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群体性事件苗头及有关处臵情况。

4、“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情况。

5、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倾向性问题,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对策方案及整治成效。

6、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群众越级上访情况及其它有关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

(三)上报的情况务必准确及时,对党政一把手和上级机关的批示要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部门并抓好落实。

(四)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在报告上注明秘密等级,务必通过机密途径传达,由保密员经办并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九、治安联防制度

(一)成立治安联防大队,设臵治安联防员,治安联防大队在综治维稳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与村(社区)治安联防员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治安联防队伍的主要任务有:做好治安巡逻和执勤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政府各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配合其他部门调查处理治安肇事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级治安巡防队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秉公执法,当好上级领导的参谋和队员的楷模,及时了解掌握队员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认真抓好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和业务学习。

(四)治安队员应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治安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学习活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五)各级治安联防队伍负责人及队员应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绝不允许发生隐情不报和漏报的情况,遇有突发性事件、事故或其他治安紧急情况,应立即逐级上报大队和派出所作出应急处臵。

(六)联防队员必须佩带执勤标志上岗,做到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文明执勤、以理服人、以礼待人,积极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树立文明形象。

(七)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负责,完成任务较好,对维护社会治安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流程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

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流程图

信访督办工作流程图

信访调解工作流程图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流程图

推荐第9篇: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

选人用人环境

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管,权力就成了滋生腐败的土壤。2010年5月6日,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召开的视频会议上讲话,要求贯彻落实干部监督制度,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 2005年爆出的“1949年以来中国最大卖官案”的黑龙江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受贿案中,涉案官员达265名,仅绥化市各部门一把手就有50多人。韩桂芝、马德买官卖官案涉及领导干部900多人,有多名省级干部,上百名地市级干部。据说某人给马德送了50万,第二年就被提拔为县长。如果市委书记马德的权力得到有效限制和监督,不能明里暗里决定下辖某县县长的人选,也就不会有人掏50万元向他“买”县长了。2010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制度明确了监督谁,谁来监督,出了问题追究谁,怎么追究等一系列问题。对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为上,进行了明确规定和最基本的规范,为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起到有章有循,有规可依的作用,初步健全了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推荐第10篇:党务权力公开运行

庄 浪 县 人 民 法 院

关于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情况简介

我院被庄浪县委确定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试点单位以来,按照“健全机构、厘清职权、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公开运行、创新载体、强化监督”的总体要求,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理清了工作思路,制定了实施方案,进行了清权确权,编制了《庄浪县人民法院法定职权》等5个职权目录,绘制了党组会议决策、案件审理等13个流程图,开展了权力运行风险点排查工作,建立了执行廉政风险的告知及承诺等7个监督机制和《庄浪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细则》等10项规章制度。具体措施有:

一、立案公开,创建文明窗口 。 “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重要场所,也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我院以立案公开为切入点,积极创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为群众提供一流服务。进一步完善了立案大厅功能,设置法制宣传栏、立案排期公告栏;把立案标准、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收费标准、诉讼程序流程图等公布上墙,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当事人也可以利用电子触摸屏,查询上述内容和职权目录、诉讼文书样式、诉讼须知、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在原有便民设施的基础上,购置了当事人休息的沙发、休息椅、饮水机,便民书写桌,书报架、纸笔、老花

1 镜、便民伞等,最大限度的方便了当事人;当事人活动区内鲜花争艳,生机勃勃,环境优雅,整洁卫生,使诉讼群众和来访人员感到办事的环境既宽松、又舒适,减少了心里压力,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增设了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公开开庭公告、审务公开信息和审判执行有关制度;设置了导诉区、立案区、立案调解室、信访接待室、当事人休息区、安检区等六大场所,实现了咨询查询、材料收转、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和调解、进行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审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等九项司法公开功能,突出了窗口公开、透明、服务性质,真正做到“选择诉或非诉解决有人指点参谋、诉讼有人引、法官有人找,咨询有人答”,使“立案信访窗口”更具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和大众化,立案公开上水平。

二、庭审公开,强化阳光审判 。庭审公开是司法公开制度中的核心内容。我院十分注重庭审公开工作,共设有大、小审判庭10个,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坚持做到四公开:即庭审前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当事人、案由、时间、地点和合议庭、独任审判人员;除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审理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证据的认定;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所有案件均公开宣判,并允许群众旁听。真正实现阳光审判,避免法官与一方当事人单独接触,确保裁判者的中立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今年上半年公开审理案件345 件,旁听群众达1200多人。

2 另外,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对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派出巡回法庭到相对集中的小区、集市上开庭,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官办案过程,接受法律教育。上半年共巡回办案76件,占审结案件的21%。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夯实阳光司法基础。把信息化建设同“阳光司法”相结合,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为追求,全力打造“数字化”法院。一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法院局域网络和《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案件的全程化、动态化、标准化的管理,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的效率,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上半年审结各类案件中,平均审限26天,同比缩短3天。二是在院机关及全部审判法庭配备了21个监控探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录音录像,并通过网络传到院监控室和院领导办公室,院领导可实时对法官的工作作风、庭审纪律、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三是完成了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建设,使审委会讨论案件的信息传递、案件材料展示、会议讨论决议、会议过程记录、审议结果归档等工作全部实现了数字化管理。四是完成了刑事审判法庭数字化建设,实现音视频记录、证据展播、笔录打点校对、远程视频庭审等功能,保障庭审公开透明。五是启用了诉讼费管理系统软件,规范诉讼费收退费管理,保证各类案件在立案、移转、上诉工作中的及时规范。六是通过证据展示系统,将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按照庭审调查阶段当事人举证顺位放大显示,协助法官完 3 成法庭调查阶段的现场示证工作,增加了庭审效果和庭审透明度,达到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益相协调的效果。

四、建立风险点防范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一是制定建立了执行廉政风险的告知及承诺机制、完善法官与当事人接触机制、强化审判管理,执行审判流程网上监管机制、执行法官司法行为规范督察机制、实施廉政风险报告和督查机制,规范了司法行为。二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庄浪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的指导意见》、《庄浪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庄浪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中诉讼费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庄浪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案由确定的指导意见》,解决近年来在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适用民事案由不统

一、婚约财产案件中彩礼的范围和数额的确定不统

一、民事诉讼费用收取不统一等问题。三是制定了《庄浪县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的规定》和庄浪县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严格了公正执法,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五、健全监督机制,推进阳光司法。一是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汇报。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我院先后两次提请人大任命了22名人民陪审员,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 4 参与案件审理198件。三是聘请10审判、执行工作廉政监督员,任命了14名廉政监察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监督干警全面履行职责,规范了司法行为,确保了公正廉洁司法,树立了良好形象。四是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开通网上民意沟通信箱、及院长接访等方式,健全了科学、畅通、有效、透明、简便的民意沟通表达长效机制,进一步弘扬了司法民主,促进了“阳光司法”。

六、强化宣传,举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专题演讲比赛。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县法院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强化宣传,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审判职能作用,我院举行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专题演讲比赛活动,并为取得前三名的庭室科队颁发了奖牌。通过这项活动,强化了党务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宣传,加强了对法院干警的党性教育,激发了法院干警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热情。

第11篇:公开权力运行过程

公开权力运行过程,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近年来,宁波专员办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采取权力梳理、流程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布等措施,力求实现权力运行过程的全公开和全透明。通过这种“看得见”的方式,将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结果置于阳光下,赋予全办干部对权力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权力失控,工作失误,行为失范。

一、具体做法

以“公开事项全覆盖、权力运行全透明、个人工作全体现”为目标,建立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施对业务工作的全方位信息公开,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实时监控,加强制度执行力,减少工作失误,预防权力寻租。

1.专项检查全程公开。一是选案过程公开。对检查选案以签报形式进行网上审批,对选案原因等查前调查情况进行公开,减少选案阶段的随意性。二是检查全程留痕。实施检查组长日记制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检查各阶段均保留书面痕迹,事后能够根据资料还原检查全过程。三是检查全程公开。通过业务信息库对检查进程,疑点排查,问题认定、案件审理,处理结论和落实结案等检查信息全部公开,让全办干部都能够同步了解检查开展情况,避免暗箱操作所带来的廉政风险,有效防范检查过程中的行为失控。

2.审核审批全程公开。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将审核审批事项以签报的形式进行网上审批,并在业务信息库相应模块予以反映,做到审核审批事项一旦进入流程,不仅办领导对情况清晰明了,下级对上级、同级处室之间均可对过程和结果进行逆向和平行查询,从而实现对审核审批的全程监督,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3.日常监管全程公开。按照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的原则,对日常监管事项进行科学分类,分解落实到相应处室和个人,并确定业务信息库相应监管模块更新完善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确保业务信息库内容可以反映办内日常监管工作的全貌。在此基础上,建立撰写年度监管报告和季度监管手册的监管记录制度,定期通过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公开每个干部的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加强对干部行为的监督约束,进一步提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降低廉政风险。

二、取得成效

我办坚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结合,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提高服务水平相结合,增强了责任感,提升了凝聚力,有效促进我办监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1.思想认识提高。随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持续开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一观念深入人心,全办干部对权力公开的重要性有了深刻认识,工作中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干部的廉洁自律自觉性、廉政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预防和消除腐败的机制更加透明和健全。

2.工作成效提升。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基础,开展“比创新点子、比监管成果、比检查业绩”的三比活动,评选出“比创新点子”活动先进个人,“比监管成果”活动年度优秀监管报告,“比检查业绩”活动优秀检查项目、优秀论文和调研报告,并予以公开表彰,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工作热情,有效促进干部创新意识的培养、业务能力的提高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带动全办工作成效的整体提升。

3.工作作风转变。随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开展,处室间的工作全部在网上实行有效衔接,实现了机关效能的“提质”、“提速”。同时提升了各岗位责任人员的工作紧迫感,干部的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积极向上、干净干事的良好工作作风有效形成。 4.干部行为规范。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透明后,一旦发生随意行使权力的行为就会在公开过程中被发现,促使干部在行使各项权力的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执行,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有效防止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

三、下步设想

将权力事项公开与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通过权力事项的全过程公开,强化监督,规范行为,规避风险,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

1.加强思想引导。将已排查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和相应防控措施与权力运行的过程公开相结合,通过业务信息库和协同办公平台对行使权力的各个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提示,让每个干部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得到廉政风险提醒,提高干部对廉政风险的警惕性,引导其自觉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有关措施。

2.强调权力公开的及时性。对新增权力事项,及时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查找相应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纳入权力事项公开范围。对已有权力事项,对开的更新时限以制度形式加以确定,通过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考核,努力做到权力事项公开及时。

3.逐步将内部权力行使纳入公开范围。结合对内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全程留痕、可查可控的原则,逐步实现包括人、财、物等权力行使的数字化、网络化、流程化,保证单位内部对人财物等管理运行可查可控,并逐步推进内部权力的公开,接受干部监督,加强办内民主建设。

4.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机制。在主动进行权力公开的基础上,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听取不同层次意见建议。特别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设置意见征求栏目,供干部提交日常监管中新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新措施,实现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工作常态化。

第12篇: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总结

2011冷水江市城管局 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为切实规范我局系统权利运行制度建设,根据冷效发[2010]1号文件精神,围绕权力运行制度化、城管监督全程化,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局廉政建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保证城管工作健康有序地推动,打造为民、务实、透明高效的阳光城管,下面就今年的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为做好这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成立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局长喻本桂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通过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城管执法领域行政权力和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公开化、透明化,从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消极腐败现象,扎扎实实把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落到实处。

二、清理行政权力。重点对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权力、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内部管理权(包括部门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物资采购分配等管理权)和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等“五权”进行分类,并逐项登记造册。

三、绘制运行流程。按照减少层级、理顺分工、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依法绘制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并详细载明行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和投诉举报途径与方式等7个关键要素。

四、明确行政责任。围绕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明确每项权力运行的责任,将法定职权特别是行政许可、资金分配、干部选任等易发生腐败的权力进行合理分权,分解到具体股室、下属单位。并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不同股室、下属单位的具体责任。

五、公开行政行为。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加工、发布我局动态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信息。并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强化权力运行动态公开,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过程。

六、强化行政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监督制约,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在环卫、园林、城管大队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工作评价、考核、奖励等机制,进一步完善《冷水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公布实施。制定《加强权力节点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推进机关效能制度落实工作方案》,各股室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

七、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在局属单位逐步推行并完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

二是制定、完善相关的权力运行的文件和配套管理规定。

三是要加大对权力行使风险点的控制。特别是对关键部(岗)位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金风险和廉政风险。

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设立防止权力滥用的“防火墙”,对违反城管工作法律法规制度、违反纪律、以权谋私的行为,严肃查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13篇:统计局权力运行流程图

统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1、统计行政处罚流程图

2、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流程图

3、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流程图

4、统计调查行政审批流程图

第14篇:村镇权力运行规范方案

村镇权力运行规范方案

村镇权力运行规范方案

各行政村: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有力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本镇实际,就全面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构建和谐干群关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制度创新,努力规范村级权力运行,逐步建

立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确保村级权力公开、公平、公正行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开展、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明确村级组织职责任务,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大力推行村务党务公开,重点完善村级议事规则、村级财务管理、村级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及相关责任追究。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行为规范、运行公开、制约有效地村级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研究动员部署

开展调研活动。由镇纪委、农经站牵头,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联系村干部分赴各村对目前村级权力运行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

并提出意见建议,并针对性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进行整改完善。

召开全镇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工作动员大会,提高村干部思想认识,增强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工作的自觉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镇规范村级权力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在村先行开展试点工作,重点完善村级议事规则、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村级招投标和承包合同管理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按程序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修改,表决通过后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在试点的基础上,查漏补缺,研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村级权力运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其他行政村全面推开。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

对前阶段村级权力运行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健全村级权力运

行公开透明的长效机制,接收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我镇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工作的评议。

四、组织领导

成立镇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纪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五、工作要求http://

全面推进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大、工作要求高,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把推进工作作为改善党和干部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在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稳步推进工作的同时,要着眼长远、拓

宽视野,利用已有的工作成果,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积极进行大胆、有益的尝试,不断探索创新村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方式、方法。同时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加强监督,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主动接受监督,并认真听取群众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15篇:权力阳光运行公开工作总结

深入推行公开工作 促进权力阳光运行

以推动权力公开运行、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办事为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透明运作,注重工作实效,全县==行业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成效显著。

一、强化公开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一是以橱窗为载体,打造便捷的实体公开平台。在局办公区突出显眼的位置,设立了led触摸屏1块、

公开橱窗2处、展板11块,全面公开部门职权、权力运行流程、领导班子成员及其职责分工和办公电话、党务工作等情况。二是以网站为载体,打造高效的网络公开平台。充实完善了==局网站内容,做到了每天有变动、每周有更新,搭建起了“公开、及时、便民、权威”的“网络之桥”。三是以窗口为载体,打造透明的社会公开平台。按照“群众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一办就满意”的要求,==服务窗口均设置了触摸屏查询系统、服务指南、服务流程图,统一公开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需提交的材料。

二、强化工作职权执行,让权力在规范中操作。一是职权厘清求“准”。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厘清了党总支、党支部的职责,编印了《党务公开手册》,精心编制了职权目录,编印了服务指南,汇集各类职权32项,涵盖各类工作事项13类。二是职权运行求“严”。围绕规范人、事、财“三权”,精心设计流程,严格规范操作,让权力按法律、按程序运行。编制了局工作流程图、建设项目流程图,每一项审批、每一项业务都能按图索骥,依法规范运作。制定了目标管理考核计分标准,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细分,全程跟踪督办、年终考评、无为问责,确保职权执行到位。三是职权监督求“实”。着力强化社会监督,聘请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重点对==等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服务窗口设置了“满意度评价仪”,印制了“社会监督卡”,服务对象可即时对每一宗业务进行评议和监督,让每一项服务在阳光下高效运行。

三、强化群众诉求处理,让权力在监督下落实。通过“一表、两箱、三部电话”的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对群众投诉件和信访件,建立完善了登记、整理、督办、落实“一条龙”制度,实行专人督促、分级分类办理。今年以来,已办理民生诉求事项126件,办结率达98%以上。

第16篇:规范乡镇权力运行工作总结

规范乡镇权力运行工作总结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基于抓根本、抓源头、抓预防的理念,围绕事权、财权和人事权领域的机制改革,牢牢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和关键领域,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全面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不断加大治本抓源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镇村工作运行机制。

一、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

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决策程序,在班子会议前按照规定进行议题征集,并统一存档,正式议题按照规定在会议举行前告知班子成员,合计讨论大小议案115项。

重大事项决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由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对干部任免、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等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政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

不断强化镇级纪委班子建设,多年来,我镇形成了纪委班子内部分工制度,通过分工强化责任,通过学习提高水平,到目前为止,已经组织了9次纪委班子和纪检委员学习活动,培养民主意识,规范纪检监督程序。

二、落实管理制度,坚决按章办事

近年来,我镇坚持不断创新的原则,严格落实制度,出台了科学健全的镇财务管理制度,下发了包括招待费、食堂、车辆、旅差费等各项管理细则,对村级集体经济出台了《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并严格做到一支笔签字。

进一步规范镇村财务的运作程序,抓好“三资”清查工作,至今,我镇通过不断抓好镇级服务中心建设,对村级清产核资做到责任明确细致到位,共核实新增产3463万元,经济合同清理102份。并对各村资产、资源合同等拍照输入进行网络化管理模式,资产、资源卡片设定输入系统,设定预警监管,确保了新财务系统规范正常运作。

严格做到对重大投资项目按照《招投标实施办法》规定实行招投标的监督,上半年合计监督实施招投标工程7只。另对建设工程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联系单工程确认流程图》规定进行操作,特别是对应提交联系领导审核和党政班子会议审核的追加工程,做好工程讨论和会议记录并统一归档。

在镇级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后备干部推荐、发展党员、村级班子调整任免等均能严格按照《人事类事项讨论决定流程图》的要求,在广泛征集全体机关干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交班子讨论,按照程序要求公示,充分调动年轻干部的积极性,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

三、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权利透明度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一种良好的监督氛围,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原则,编发《会议纪要》,合计共编发了14期,通过《会议纪要》将班子会议讨论的有关内容和重大决策事项予以公布,提高权力的透明度。

坚持廉政承诺制度,在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内部和村主职领导当中开展作风建设和廉政从政承诺,并在镇村两级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另外还通过签订不同层面的廉政责任书,将作风建设和廉政承诺与办线工作相结合,将廉政行为和日常办公相结合。

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管,按照《政务公开目录》的要求,对规定的惠农资金发放、村基地审批情况等情况予以公开,做到有照片有记录,镇纪委还组织人员对8个行政村的惠农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监督,并将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强化意思;并按季度对村务公开登记簿进行检查,到目前为止已检查3次,对不符合要求、不认真使用、不附照片的现象进行通报,逐渐培养村务公开有记录的好习惯。

结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班子成员和年轻干部内部开展廉政文化学习,共上交了廉政学习心得20篇;积极邀请市级纪委等部门领导,以及镇党委书记开好“廉政文化大讲堂”,共有100余人次参与廉政教育活动。用典型案件做好警示文章,增强乡镇权力运行的规范。

接下来,我镇将重点解决“有制度不用、制度不管用”的问题。提高党性修养,模范遵守制度,共同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切实发挥制度的约束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第17篇: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总结

邯郸市环保局

2006度公务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总结

从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局推行行政权利公开透明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为切实加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局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成立了以局长刘景平同志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全局高度重视,各部门负责人作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保证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逐级抓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会上还制定了《环保局关于推行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了此项工作强力有序进行。尤其是全国“座谈会”召开以后,围绕着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会议有关文件,对已经清理的职权目录进行了重新完善。

二、把握“六个统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稳步推进 在推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了“六个统一”:在指导思想上,坚持继承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

经验与创新公开制度相统一;在工作原则上,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与提高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办事相统一;在公开要求上,坚持公开权力运行结果的静态公开与公开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相统一;在公开层次上,坚持公开基层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与市政府部门领导层的公开相统一;在公开内容与范围上,坚持全面公开权力运行情况与重点公开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关键部位相统一;在公开的方式上,坚持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与不断丰富公开载体便于群众获取信息相统一。在实际工作中,本着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权力底数不清、归属不明、公开不彻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规则和公开要求,探索建立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依规清理审核。按照行政职权法定的原则,采取部门全面梳理,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然后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把关的方式,对我局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摸清行政权力底数。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机要秘密,都应予以公开。2006年,我单位共清理出行政权力15项,经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13项。其中,行政许可权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权1项,行政处罚权1项,监督监察3项,其他权力1项。

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对审核后确认的行政权力,我们进行

分类登记,编制职权目录并向社会进行公开。职权目录中逐项列明职权设定依据、职责分工、行使规则、服务承诺、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公开范围、形式等,对我单位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三是制定流程图。对每一项行政权力依照运行程序绘制流程图,依次注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并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统一了工作标准,避免权力行使的随意性。在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指导和审核下,相关处(室)编制了各自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包括行政许可类流程图、行政事业性收费流程图、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其他各项职权流程图。公开的形式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在推广公开栏等形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丰富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建立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料库,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公开的时间做到内容相一致,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要长期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随时获得;凡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应随时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及时知悉。四是建立动态运行制度。我局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主动或

依申请公开权力运行过程的状况,实现动态运行与全程监督的结合。同时,要求每一项重要行政权力行使后,行使该权力的职能部门将权力运行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在邯郸环保网络上进行公开,保证把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健全制度保障。为确保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规范有序、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我们加强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定了《环境管理责任追究制度》、《邯郸市环保局机关工作纪律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对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内容、时限和工作要求做出具体规定。我局还出台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岗位无缺位制度、投诉受理等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长效保障机制。

三、因地制宜,不断创新,使公开形式不断出新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还积极探索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内容与形式有机结合,在发挥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传统公开载体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探索网上审批、网上公开、网上监督等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行“通透式”办公模式,尽快改变过去机关和部门封闭式的办公格局,将办公场所与行政服务中心合二为一,实行集中、敞开的透明隔断式办公模式,如:监察支队、稽查大队实行通透式办公,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大

厅集中管理,公开办理,使大厅成为方便群众办事的“窗口”和推行政务公开的有效载体。我局还专门制作了“建设项目审批验收事项办理指南”的宣传彩页,将环保审批的公开承诺、项目名称、承办科室、办理条件、承诺时间、法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联系电话等事项全部公示,使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一看就知道该怎么办,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能当日办清的一次办清,少跑了许多冤枉路,受到了办事群众一致好评。

一年来,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摸索中求经验,在实践中看效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通过此项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我局的各项工作也更加公正、透明、廉洁、高效。2007年,我们要再接再励,继续查找不足和漏洞,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将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更好地接受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各届群众的监督,使我们的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的良性轨道。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18篇:教育局权力运行指导预案

引导群众关心公开工作,㈣加强宣传调研。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学校办事公开工作。支持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参与公开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调研,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努力增强关注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根据《市教育局XX年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精神,为推进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布置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依照“巩固效果、继续深化、掌握重点、整体推进、务实创新、全面提高”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科学发展,实现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重点

突出政务公开内容。㈠突出公开重点。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中心工作部署。

一是抓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认真做好中央、省和我市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实施过程中涉及教育系统项目的政务公开工作。

及时了解群众普遍关心、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问题。采取“公开听证会商”信访民主评议”要请群众参与”等方式,二是切实抓好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的公开。要大力疏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渠道。公开过程和结果,提高处置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三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修订《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强化行政权力动态公开,对重要权力行使建立完整记录。

加大事关师生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四是扎实做好校务公开。要把校务公开与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建设。㈡完善政务公开载体。依照“因地制宜、规范公开、方便监督”原则。

既要充分发挥好公开栏、明白卡等能够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激进公开载体的功能和作用,一是继续利用现有形式和载体公开。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利用好各种公开形式和载体。又要充分发挥教育网站、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现代技术的直观性和实效性作用。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公开内容更新机制,既要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又要确保群众获取信息方便、快捷。

突出抓好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㈢落实动态公开措施。掌握政务公开的核心和关键。

及时对《行政权力目录》作出清理、增减和调整,1全面落实《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登记表》填报、公示制度。结合省、市公布的取消及调整项目。对运行流程重新审示和调整、不时优化和完善,偏重新确定重要行政权力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未实现权力网上运行、网上公开的重要项目,要严格执行重要行政权力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填报内容,不只要记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信息,而且要载明料理事项的基本情况。

对“会审会”范围、顺序及公开方式予以明确。2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权力行使“会审会”对重要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权力运行和涉及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决策实行“会审会”制度。制定完善“会审会”制度。

规范内容,㈣进一步加大办事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学校办事公开的服务水平。拓宽领域,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工作要求

真正把政务公开和学校校务公开进一步深化,㈠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机关职能科室和各学校要坚决克服思想松懈、畏难情绪等不良倾向。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切实抓好动态公开。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经常过问、主动安排,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空虚调整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不时开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新局面。

规范决策顺序,㈡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局机关、各学校进一步完善决策议事规则。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公开的决策制度;规范执行顺序,加大对决策事项的执行力度,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的执行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考核融入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民主评议考核之中。要注重评议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加强制度创新,把制度创新贯穿工作始终,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将修订完善现有制度与制定出台新制度相结合,逐步形成严谨规范、衔接配套的顺序化制度机制体系,以制度建设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校务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严密组织,㈢加强监督检查。要精心谋划。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普遍检查与跟踪调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要加强对局机关、各学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予以惩处;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第19篇:管理中心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胜溪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权力运行,防止、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六权治本”有关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督对象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所赋予职责的各部室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监督检查的范围: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

(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公开公示情况;

(三)权力行使的廉洁情况;

(四)配套制度执行情况;

(五)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所涉及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要求:

(一)党组织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

(二)各职能股室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建立执法案卷,对权力行使全过程记录在案,责任人签字;

(三)设立申诉举报电话,指派办公室专人受理。

(四)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以及人大、政协、舆论的监督;

第五条 监督检查在园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股室每季度的自检自查,由各股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普查与抽查相结合,走访服务对象与问卷测试相结合,内部自查与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七条监督检查采取的措施:

(一)调阅档案(案卷)及有关材料;

(二)要求有关职能股室或承办人就监督检查中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采取召开座谈会、回访相对人等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监督检查中发现权力行使过程中存在不合法、不适当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条

各职能股室对上级主管部门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及时给予答复。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20篇: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汇报3

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汇报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从2010年4月以来,我院党委、纪委根据上级要求,全面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民主管理、降低廉政风险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到2010年底,共明确了11个重点部门的93个廉政风险点,初步固化77个工作流程,制定32条防控措施,新建或修订14项制度。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体思路

中期目标:通过较长时间的努力,力争形成两个长效机制。一是健全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二是健全的权力运行公开监督机制。

近期目标:一是找准权力风险点,设置权力的“笼子”,二是提升教职工的民主管理能力。

二、近期规划

根据学院实际工作环境以及纪委有效监督范围,我们近期的规划是:不搞全面铺开,而是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完成近期规划。主要考虑到,一是开展这项工作,我们经验有限,必须摸着石头过河。如果全面铺开,往往顾此失彼,产生的问题和麻烦一定很多。二是部分教职工的心理准备不足,认识差异较大,不少人还有畏难和困惑的情绪,一时难以统一认识和形成合力。三是纪委现有力量单薄,且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不是短期作战,而是要打持久战。 1 所以,第一批的清权确权工作主要以各系部和重要岗位为重点,主要考虑的是,学院今后发展要形成二级管理模式,系部的管理权限逐步扩大。处室的权限相对较小,但权限较大的人事、招生、财务、后勤等重要岗位仍列为第一批开展的对象。第二批主要以一般处室为对象。第三批的对象是针对前两批中遗留下的深层次问题或仍然未解决的疑难杂症。权力运行图制作也是分期进行的。第一期权力运行图制作的对象包括:涉及各系部的人、财、物;涉及各系部集体讨论的议事项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教学仪器设备的招标和管理、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学院“三重一大”事项以及议事和决策程序;工作人员招聘和技术职称评审、招标采购、评先评优等事项运作程序和决策方式。第二期主要是党委、政务公开的权力运行图。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项目以及议事和决策程序的权力运行图,这项工作我们还在逐步完善之中,主要是党务和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具体化。比如,决策信息、人事信息、资金运作信息等事项是公布或是不公布,其理由和依据是什么;公开范围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教职工知情权具体范围的确定等等。第三期主要是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事项。如何扩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权力,确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运行图。

三、当前已开展工作的情况

(一)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2010年4月,学院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领导小组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和分工,研究制定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工作方案。党委书记为院规

2 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本处室、系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具体责任人。其次,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引导教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卫生厅的要求上来。

(二)纪委全面指导,骨干集中培训。我们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考试测试等相结合的形式,院党委、纪委从部署工作到解决进展中的问题,5次听取了各系部处室的工作汇报,作了具体的指导。还组织党员、干部学省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系列文件精神,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这项工作,我们开办三期中心组学习,三期领导讲课,四期专题研讨,四期测试答题考试等,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三)查找廉政风险,设立防控措施。查找风险点是风险防控的基础和前提。风险点查找不出,或者找不准、找不全,预防的措施就缺少针对性,也会阻碍制度建设和降低关键风险的防控力度。为此,我们对主要环节、关键部位的风险点进行认真筛查和审定。一是,我们结合以往学院发生的案例和汲取各地腐败案件的教训,发动广大教职工查找。二是建立风险点责任制,分管的院领导承担领导责任,各党总支、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在查找出风险点之后,我们依据风险程度、危害大小、发生几率等共设立69个A级风险点,16个B级风险点,4个C级风险点,并明确每个风险环节的监控责任人。对A

3 级风险点我们已制定了32条防控措施。这些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均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四)编制职权目录,形成运行图表。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图是进一步完善和明晰各岗位“职、权、责”的重要工作,也是实现科学管理与民主管理的基础。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图是要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学院职能设置以及上级文件制定的,是制度图标的形象化。因此,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图是对制度的一次再建立和再完善的过程。在编制职权目录表和权力运行图的具体工作中,我们采取“四上四下” 即 “上报——修改——上报——修改”的程序来回往返四趟,采取办辅导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网上公布示范样本等办法来进行。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类别、项目、权力依据、责任岗位、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承办处室等内容,做到了分类清晰、编制科学、定位准确。我们还根据学院实际,以上级要求为范本,适当调整增减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职权目录表的内容,使之操作性更佳,实际效果更佳。比如:每张权力运行流程图,注明了办理条件、承办处室、责任岗位、监督责任人、公示时间、地点、范围、投诉渠道等简单、直观的表现了办理程序,做到了责、权、利清晰,一项职权一张流程图。在权力运行的每个节点上标注风险点,明确防控责任人。从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制作了71个权力运行图,每个工作流程都明确了责任人和监督人,并标明了每个环节的工作时限以及信息公开的方式和范围。职权目录表、权力运行图、防控措施三部分材料由部门形成初稿通过领导小组

4 办公室修改审核后,再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由于上下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从各系部处室到办公室再到领导小组,层层把关,不少图表修改数十次。两年间,我们重点梳理和规范了干部任免、人员招聘、招生录取、招投标、教育收费、财务管理、合作办学、科研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35个核心工作流程。

四、今后要做的工作

(一)完善制度,把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与廉政风险防控结合起来。规范决策权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要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使每位领导干部都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要以身作则,树立依法治校、依法办事、依法管事的民主意识。风险防控是要使权力人履行职责有章法,权力行使有制约,违纪违法受惩罚,遵纪守法受鼓励。前一阶段我们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制度(试行)》中,提出决策采购分离,决策与询价分离;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与项目建设相分离。后勤处(基建处)、科研处及图书馆等重点部门对组织招投标等工作建立了分工制约、集体决策制度。从总体上看,学院资金投入较大的基建工程和教研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廉政风险得到有效监控。今后,我们还要在权力运行程序的制约上更加科学设计决策的程序。积极当好党委的参谋,特别对现有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以及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上促成党政各项决策的更加民主化。

5 (二)健全监督机制,逐步解决监督乏力问题。实现有效监督是实现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实现有力监督必须解决信息公开共享的难题。首先我们在管理信息公开规范方面,不少部门都提出了有效的措施。例如,学院外网主页开辟了“学院公告”栏,对外公开所有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人事招聘等信息;人事处在本处网页公开办事程序和人事相关政策;后勤管理处提出了大宗物资、仪器设备采购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措施,细化并公开了所有工作流程,增强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性。今后我们还要增强纪委的监督力量和监督力度,使纪委能够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三)提升教职工的民主管理能力,建设文明法治环境。我们认为,要将防控措施提炼到形成制度,还要有一段时间的实践锤炼。这些工作制度得以形成并且不以领导干部的变动而变化,也不因实践发展而僵化,就需要大力提升教职工的民主管理能力。同时,要进一步解决监督难的问题,需要做好下面的几项工作: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探索扩大学院党内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全面提升党务、政务工作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扩大并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健全师生对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机制。

权力运行方面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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