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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06 08:36:02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

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二、工作严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

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我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06-2007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06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07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推荐第2篇:政府采购自查报告[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医院采购制度,推行政府采购,积极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等专用物资部门集中采购,加强院内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拓展政府

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开展政府采购执行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采购

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我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新的精神对文件及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主要规章如下:

1、各项货物、服务、工程类的采购制度有《医院院内招标试行办法》、《加强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医院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等。

2、药品采购制度有《关于加强药品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协和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等。

3、关于设备、医用耗材及试剂采购等制度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的规定》、《关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医疗器械耗材特殊采购的规定》等。这些文件参与的职能部门多,涉及的采购范围广,既有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也有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规范医院采购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各采购科室依据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的目录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院内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做到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依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符合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的均按规定执行;凡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金额起点或在政府采购范围外低于20万元的,执行院内采购有关规定,小额零星采购则由采购科室依据规定直接采购。院内公开招标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制定,有张贴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协议等采购程序。

二、构建互补的采购格局,规范采购行为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目前我院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均做好采购预算,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采购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各采购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操作进一步规范,进入政府采购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的范围进一步拓宽,集中采购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升,已经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形式并行的采购格局。

、各部门采购情况如下:

1、药品类,药学部参加省卫生厅部门集中采购,合计采购金额为元,实际采购总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占总采购额的百分比达93.31%。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实际采购总金额为3元,参加政府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百分比达93.73%。

2、货物、服务、修缮类,总务后勤部门按照规定,凡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物资及专用设备均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范围内的均进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范围外的20万元以上也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参加政府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采购金额为元。

3、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设备类,设备科依照规定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均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医用耗材在省卫生厅组织的部门集中招标范围内的参加部门集中招标,范围外的部分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元。

4、基建工程类,目前我院基建工程项目为外科病房综合楼工程,-以来外科病房综合楼工程建设过程中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网上公开招标10次,院内公开招标4次,其中通过网上公开招标形式政府采购金额为元,政府采购金额为元。

5、专项资金凡达到政府采购金额的均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共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元。

三、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要求,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下,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以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为重点,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医院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采购活动的监督,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参加院外公开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在院内招标采购过程中,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人员参与开标、评标,财务部门把住付款关、审核关,合力形成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滥用、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努力保障参与采购各方合法权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机制,维护医院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促进医院廉政建设,建立医院采购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

推荐第3篇: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加强采购方式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取得了突出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购业务数据情况

共组织采购活动70次,签订采购合同172份,采购规模达2353万元,比预算节约236万元,比的1518万元增加835万元,增长55%。采购项目涉及到

工程、网络、电脑、实验设备、办公家具、档案密集架、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车保险等20多类采购项目。特别是几次大型采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创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维修企业为我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并聘用了8名具有丰富维修经验的驻厂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10至12月,6家定点维修企业累计维修343台次,维修金额52万元。从维修台次和维修费用来看,维修费用明显下降,定点维修节约行政经费开支的效果已经显现。

二是公务用车的采购、保险更加规范。全年采购公务用车42辆,采购金额986万元,在目前汽车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比预算节约了29万元,节约率达3%;全区31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中,在比上年保额增加、项目增加、车辆增加的情况下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40多万元,节约达25%。

三是工程采购有突破。黔江中学运动场改造建设的招标中,原计划总投资300万元,通过招标采购,比原计划节约41万元,节约率超过14%,社会反响良好;

四是教育系统采购节资明显。新华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招标中,我们通过公告招标以 2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40%;民族中学的厨房设备招标中,来自国内的6家供应商激烈竞争,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58%,创下了今年的最好成绩。

二、采购中心综合情况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采购业务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中心内部规定从事采购活动,无犯法、违纪现象。

岗位设置情况。采购中心下设行政部、信息资源部、采购业务部。每个部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部与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岗位轮岗制度。采购中心实行轮岗制度,每年轮岗一次。

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采购中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75%;本科学历占85%。

廉洁自律情况。采购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程序》等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密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不良现象的发生,防止了采购中心内部腐败。

三、采购业务基础工作

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将每月的30日下午作为业务学习日,以此加强中心职工业务素质,不断拓宽现有人员知识结构。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

多项专业知识,我们还加强对中心职工的岗前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意识,以较强的法律观念,保持廉洁公正,不偏袒徇私,以维护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

业务管理信息化。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工作人员都配备电脑,每笔采购业务都有电脑记录和文字记录。

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中心配备专人进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每笔采购业务结束后对采购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的发布。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收费及资金管理。采购中心是非盈利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完全免费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服务。采管分离后采

购中心划转黔江鸿业公司管理,经费由公司负责管理。

报表、资料报送。采购中心在每笔采购业务完成后,都将采购资料、结算资料、报表、每月工作通报及时报送采购办及鸿业公司。

四、采购业务开展情况

采购方式。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将采购方案报采购办审批后方进行采购。

采购程序。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内部操作程序,每次采购都邀请监察局、采购办、采购人、监督员、供应商等参监督。

采购信息发布。每次公开招标的采购信息都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内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

少于20日”的规定执行。采购结束后中标信息及时上网,5个工作日后无投诉才发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督促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必须与招标内容一致。

评委抽取。每次参加开标的评委都在采购中心评委专家库中,开标前30分钟在监察局、采购人、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上报备案材料。每次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由专人将采购全过程资料进行收集,及时报采购办备案。

供应商质疑。采购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到目前还未收到过供应商的质疑。如有供应商进行质疑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在规定时间给予供应商满意的答复。

五、服务质量

合同履约及验收。每次采购完毕

后,采购中心都主动协助采购人对采购标的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对专业性强的产品,由采购中心组织技术专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制作备忘录,参与人员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在接到采购办的采购委托后,询价采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招标按照法定时间20日左右完成。

推荐第4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一、政府采购规范运作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法定程序,从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入手,并注重制度的落实,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XX年,市政府采购中心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完成了《xx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xx市政府采购集中工作手册》的编撰,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形成了更加规范、高效的运作机制。

二、采购目录、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按法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及程序进行采购,从未随意变更招标方式、预算控制价和采购内容,凡需变更采购方式的,均及时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严格使用省上标书模板,严格进行预公告、公示,严格开标、评标程序,确保采购组织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扩面增量也取得新进展,实施了生态绿化工程、物业管理、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交通安全组织规划等新的项目采购,采购的范围覆盖了货物、服务、工程各个领域。

三、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的情况

XX年,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组织各类政府集中采购687次,采购预算3.7亿元,采购总额3.23亿元,节约资金4700万元,节约率13%。其中环境综合整治“五十百千”项目,共组织完成10余个单位约30个相关项目采购,采购预算1.31亿元,采购总额1.07亿元,节约资金2411万元,节约率18%。组织完成教育、卫生等灾后重建专项资金采购计划50余个,采购预算约7000万元。

四、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并通过上墙、上网等形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采购制度及办事指南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实行招标文件互审会审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实行项目责任制和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运行内部业务流程,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各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基本形成。

五、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

(一)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标准,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分类、归档、保存等各项基础工作,并根据《政府采购法》中有关管理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保密暂行规定》,切实保证采购文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促进了专业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工作。制定了各种采购方式的标书模板,招标采购文件编制科学、合理。加强评标组织。规范供应商投标、履约行为。坚持业务公开。做到了各种采购方式、各环节运行的规范、有序。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项目和标准收取标书工本费,无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现象,且全部收入都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保证金收退等工作做到了严谨细致,帐务处理规范、及时,帐目清晰。

(三)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协助财政部门扩充省专家库xx专家的队伍,通过长时间积累的备选专家库,为省专家库提供专家200多名,为政府采购网上抽取专家服务于评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六、政府采购服务质量情况

为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采购中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在接收采购计划后及时主动与采购人衔接详细采购需求,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督促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等方面的意见、质疑认真协调处理,对采购组织方面的疑问也及时负责任给予解答,尽力为供应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

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情况

按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有关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招标采购公告、征求意见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近千条。坚持进行大事记和信息编撰,按时向监督部门报送采购情况统计表。市政府办《政务信息》、《xx日报》、《四川政府采购》等媒体相继摘编了xx采购工作动态的信息。

八、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积极收录各级出台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文件,编印《xx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发放近400余册。同时对原有的工作和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纪律等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xx市政府采购工作手册》,并向中心工作人员及县(市、区)采购中心发放。从而达到进一步宣传政府采购,增加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促进政府采购科学发展的目的。

八、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情况

注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和工作例会制度,认真组织职工学理论、钻法律,练技能、熟业务,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讲学习、比奉献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参加9月底省财政厅组织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会,就供应商质疑、评审专家抽取、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等进行了深入学习;三是积极与周边城市的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沟通,借鉴先进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交流,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九、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廉政警钟常鸣不息。首先是建立严格的内部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其次是公开管理办法和办事程序;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成效;四是认真执行《xx市政府采购工作“四必须”和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并常常开展警示教育。在采购过程中,没有接受采购当事人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没有索贿受贿和钱权交易的行为,没有出现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

推荐第5篇: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成都市卫生局计财处:

根据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医院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医院每年根据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制定本年度的采购计划。

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我院自2006年1月1日至今,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90%以上(2006年为90.74%、2007年为94.38%),自主采购药品为10%以下,主要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妇科生殖卫生专科用药及脑外科用药,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予采购。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总金额的38.2%远低于《四川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不得高于45%;药品采购中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和专利药品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远远低于25%,约6%左右;采购便宜药比率为6%左右,略低于《实施细则》规定的二级甲等医院8%的规定,主要原因是便宜药品价格低廉且用量不大,在整个药品采购金额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今后将结合药学服务等手段促进便宜普通药品的使用尽早达到8%目标;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并在此基础上公开竞价,降低药价,并将降价的利润让利于民,每月平均采购降价药品200多种占总采购品种50%以上,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月月回款,每两月为一回款周期;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任何违规违法事件。在网上药品阳光采购积分上报中,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是,积分每月均在100分以上;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做到令行禁止;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院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纪检督查党委审计财务等部门参加药品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对药品采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廉洁采购;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察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采购方式执行情况及发布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我院按月将药品采购明细如实上报到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接受政府监督,并生成阳光采购积分表。

四、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考核积分实施细则》,我院编制了《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人员分工》、《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工作制度》、《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及流程》,并将药招办发的各种文件整理存档。

五、专家抽取及评标情况。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在已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管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专家从医院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中随机临时抽取,根据投票原则选择待采购的药品。

六、采购结果确认情况

通过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将药品采购情况上报,并在线进行确认,配送企业通过用户名和密码上到采购平台进行配送确认,标志该次药品采购确定。

七、处理质疑及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

医院处理投诉流程清晰明确。医院由督察办、审计科、纪检部门专门接受投诉,药剂科也专设投诉意见本,认真对待每一次投诉和质疑,做到有投诉必答,一旦查实问题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八、政府采购档案管理

采购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做到需要文件和资料时随要随到。

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

成都市妇产科医院

2008-9-24

推荐第6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公司

201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我公司于20 年 月 日接到《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 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立即组织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大家一致认为本次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对进一步强化政府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监督检查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有利于公司今后业务的开拓与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公司一定要结合文件精神,做好自查工作,如实上报。我公司全年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项,累计金额达到 万元,全年无质疑、投诉情况发生。我公司按照文件精神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查工作:

一、自查基本情况:

1、接受招标委托签定委托协议

公司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事项,与招标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委托和接受招标委托的依据。

2、编制招标文件

公司根据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协议,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项目的有关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送招标单位确认。

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我们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了解,并根据项目情况征求专家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

3、招标文件报审

编制完成的招标文件,必须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给予明确的回复。招标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项目负责人将招标人确认的招标文件报市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办监管人审核,招标文件经监管人审核同意后,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将正式招标文件打印、装订、盖章后,交财务部门对外发售。

4、发布招标公告

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进行发布,公告的发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部门对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登记,并保密,不向其他供应商提供或透露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组建评标委员会及组织开标、评标

开标前,公司根据不同的招标方式和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做好开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开标前要落实、布置好开标会场(包括电脑、投影仪调试),准备好签到表和相关的文件。

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现场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和其他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必须进行签到。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相互进行检查。

主持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并按照既定的议程主持开标大会。

项目负责人充分做好评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评标专家到场之前要对评标现场的有关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准备好评委签到表、招标文件、评标表格等文件资料。

按法定程序在监督人的监督下组织评标。并将现场所有评审表格收集齐全,核对专家打分记录,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编写完成后,所有评标专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按法定程序宣布中标人。

7、发布中标公示

根据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即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示。

8、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中标公示结束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9、督促签订政府招标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项目负责人应督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招标人按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退付投标保证金

及时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1、组织评价

招标机构应建立项目评价制度,每一次招标工作结束后,应从本次招标的组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招标进度是否按期完成;招标结果是否合理、公平;招标人和供应商的满意度以及还存在什么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的总结和评价,形成材料存档。

12、归档招标文件

每一次招标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汇同公司专职档案员将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后交档案部门归档。归档文件资料包括:项目资料汇总、招标文件、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声像资料等。

二、发现的问题

1、通过自查,各代理项目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同时我公司代理的项目均做到了进场交易,项目的开、评标全过程均受市资源交易管理办的监管。招投标过程的资料做到了及时整理,汇总和上交存档。

2、通过这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自查,我们也看到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废标项目资料以前公司不够重视,在公司内部质量要求和审核上存在不足。

三、改进措施

1、公司在20 年年初就成立了质量保证部,主抓公司业务质量。

2、建立了公司项目三级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对外的往来文件、档案的归档质量,

3、废标项目档案齐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改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综合,通过自查,我们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将认真热情地从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回报社会。

推荐第7篇:政府采购

4 政府采购信息 指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性文件以及反映政府采购状况的数据和资料的总称5 政府采购制度 也称公共采购制度,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组织体系和程序等内容的总称6 分散采购 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展开采购活动的一种采购组织形式7 政府采购预算 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全面反映政府采购活动内容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包括单位采购预算和政策采购预算两个部分8 政府采购监督体系 指由政府采购各相关主题内容和相互之间监督与督查的关系共同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系统9 政府救济机制 供应商与政府采购实体发生争议时所寻求能够对其受到损失进行赔偿或补偿的行政或民事救济方法的总和 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一 政府采购原则 1公开透明2公平竞争3公正 4物有所值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 6维护公共利益原则

二 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程序1成立谈判小组2制定谈判文件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开展谈判5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 单一来源采购的使用条件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3更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不能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四 确立采购项目的含义 1 编审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程序的第一个环节2 政府采购项

目必须列入财政预算3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4 经批准的部门预算才是政府采购执行的依据 五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 投标邀请函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资格要求、购买标书时间、标书费用、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方联系人、地点和电话等2供应商须知具体规定投标的规则,使供应商在投标时有所遵循3项目要求 4 合同条款5 投标文件

六 政府采购的功能 1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2 强化宏观调控职能3保护民族企业4 推进反腐倡廉

七 公开招标采购的程序1 委托方填写委托书2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3 招标代理机构制作招标文件 4 采购人确认招标文件 5 发布标讯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6 组成评标委员会7 开标 8 评委会评标9 评委会作出评标结论10 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11 发中标通知书12 签订合同 八 政府采购预算的含义1加强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以前财政部门只偏重于经费的测算和分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后对资金的具体使用过程可以进行跟踪监督2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长期以来我国对财政支出的使用的监管不够,经常发生采购单位截留、挪用采购资金的行为,无预算采购、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超标采购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政府确定的目标难以实现,采购质量得不到保证,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还容易滋生腐败,通过实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进行预算硬约束在规定金额内根据预算内容采购确保采购项目按规定

用途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3健全了财政职能,细化了支出管理,过去财政部门重视专项资金的分配环节,而对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不够,通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细化预算,强化约束,财政不再层层下拨经费到预算单位而是直接拨付到供应商和收费部门,使财政支出管理向消费延伸,财政对支出全过程的管理成现实

九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适用条件1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未达到法定数量,以及重新招标未能成立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3由于公开招标采购周期较长,当采购人出现不可预见等因素急需采购时,无法按照公开招标方式规定程序得到所需货物和服务4采购对象独特而又复杂,以前不曾采购过且很少有成本信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5 采购金额较大具有技术复杂性质特殊和不确定因素

十 投标书的构成 1法定代表授权书2投标书 3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4开标一览表5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6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7投标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证明文件8制造商或其总代授权书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 投标保证金

推荐第8篇: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

一、政府采购的范围、特点和方式

(一)政府采购范围和管理

(1)政府采购范围

1)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采购资金。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资金。

3)采购内容和限额。

 《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内容,无论金额大小都属于政府采购

范围。

 《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超过政府采购最低限

标准的,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

 《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最低限

额标准为: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为50万元,工程为60万元。

4)地域范围。(中国境内)

(2)政府采购管理

 政府采购工程的招投标过程由相应行的行政监督部门监督

 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由财政部门实施监督。

(二)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和特点

(1)基本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

(2)特点:

1)资金来源公共性。一是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部收入;二是政府采购目标具有公共性(想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2)强制性。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规范管理。

3)政策性。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平衡发展。

4)经济型和非盈利性。追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不以盈利为目标,而是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最终目标。

(三)政府采购的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询价

5)单一来源

6)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二、政府采购的条件、组织和程序

(一)政府采购实施条件

必须编入年度政府预算,并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核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方可实施。未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的临时性采购项目或追加预算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经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二)实施方式和组织形式

(1)实施方式:集中采购 和 分散采购。

(2)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和 自行招标。

(三)政府采购的程序

(1)确定采购需要

1)政府采购预算

2)政府采购计划

3)进口产品审核:(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以下情形之一除外:

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确定采购实施方式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达到成功限额标准的,实行分数采购。

3.没有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可采用《政府采购法》以外的其他方式采购。

(3)确定采购方式

1)公开

2)邀请 (一下情形之一,可采用邀请招标)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中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总值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 (情形之一,可采用)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表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负责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求的

4.不能事先酸菜总额的。

4)询价

5)单一(情形之一,可采用)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

6)其他采购方式

(4)组织采购活动

(5)采购合同的签订、履约和验收

(6)申请支付采购资金

(7)政府采购文件的保存

附采购流程表。

推荐第9篇: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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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办公设备采购及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SC[2009]0337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9 年 5 月 22 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

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办公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 欢迎具有相关资 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办公设备采购及服务 SC[2009]0337

3、谈判内容: (规格型号及其它要求见本文第三部分)

4、资金性质:自筹资金、预算外资金

5、交货期:谈判中约定

6、交货地点:谈判中约定

7、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09 年 5 月 22 日起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 中心 412 室登记领取。

8、送达谈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2009 年 5 月 26 日 8:459:00,晚于 9:00 递交的 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9、送达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三楼评标室

10、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电 传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379 号 话:0451-87220770/87220761 真:0451-87220770

联 系 人: 姜异峰、胡紫峰 户 名: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处) 帐 号:24655355502809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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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A

1、合格供应商范围:

厂商须知

1.1 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 参加本项目竞谈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 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1.3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资质条件。

2、委托 2.1 如参加竞谈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统一格 式) 。

3、费用 3.1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竞谈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 竞谈有关的全部费用。B

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计量单位 4.1 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有特殊要求外, 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报价最小单位为人民币元。

5、报价文件的组成 5.1 报价文件(统一格式) ,包括: (1)报价书; (2)报价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详细配置明细; (5)技术偏离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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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情况表; (4)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 ; (5)报价产品质量认证证书(获

国优、部优或权威部门认定,如果有需提供); (6)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6、报价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6.1 报价书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 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6.2 报价书附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明细表及报价表; (2)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6.3 报价书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详细说明书(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提供产品样 本) ; (2)产品制造、验收标准; (3)详细的交货清单; (4)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5)供应商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6)提供报价所有辅助性材(资)料。

7、报价 7.1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为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 完毕价格。 7.2 谈判报价分两次(特殊情况除外),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中的 报价)及谈判结束后的最终报价(该报价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 7.3 具备初始报价,方有资格做第二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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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8、保证金 无。

9、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9.1 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9.2 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9.3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 9.4 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一 本) ,副本可以用复印件(三本) 。 9.5 报价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9.6 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均由报价供应商负责。

C 谈判及评审方法

10、谈判 10.1 谈判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 具体谈判事宜由采购中心依法组建的谈判小 组负责。 10.2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报价文件。 10.3 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 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0.4 供应商若有影响谈判结果的任何举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10.5 谈判小组将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有权要求报价供应 商对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重要的解释或者澄清须以书面形式回复, 并将构成报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10.6 在谈判过程中,如采购人对采购需求有变动的,但不能构成实质性变动,谈判小 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0.7 供应商所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需经谈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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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确定)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10.8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该报价将做为谈判小组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10.9 规定的报价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最后报价将被拒绝。

11、评审方法和原则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为原则。

12、成交条件 12.1 报价文件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12.2 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12.3 能提供良好的售后及技术服务; 1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5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使用条件和使用成本均能被采购人接受; 12.6 报价合理。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依据评审方法和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 的未成交供应商。

14、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 , 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5、合同的签订 成交供应商需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竞争性谈 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谈判过程中

的有关澄清和承诺文件均是《合同》的组成 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范本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16、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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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产品名称 SC[2009]0337B0001 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

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

数量

(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

处理器 英特尔酷睿处理器 E8200 操作系统 硬盘 内存 主板 正版 Windows Vista Busine 简体中文版 操作系统 含介质盘 160G SATAII 2G DDR Q45

显示器 19 正屏液晶显示器 显示卡 1G 独立显卡 9600GT 光驱 网卡 键盘 鼠标 软件 计算机 DVD 集成千兆网卡 防水抗菌键盘 USB 光电鼠标 杀毒软件 176 台

前置 USB 及音频接口; 开机/重启键置顶实用的箱顶提手设计; 后 IO 防护罩;硬盘减震设计,专业橡胶导轨技术;机箱锁位 设置/出具厂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节能产品认证/当地第三 方维修站 (非代理商维修站、网站上能查到的正规授权维修站) 单插还原卡要求:

1、杀毒软件病毒码更新数据直接写入到保护区中,不受系统 还原影响

2、自动将指定扩展名的文件备份到非保护分区,系统还原时 文件仍能妥善保存

3、增量同传及网络同传速度大于 500MB/分钟

4、可为还原卡开放、备份、还原、保留等模式分别设置不同 的密码,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限)/原装保证:保护卡是与 PC 同 品牌的原装产品、并在 PC 启动后,于显示屏的显著位置标识 有与原 PC 品牌相同名称的标志。

5、支持底层增量数据同传/支持连线故障机自动排查;/支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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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点续传 (当接收端发生短线时, 恢复后可从断点处继续传送, 无需重新开始) 其他要求:此设备需运至黑龙江省 26 个地市按照用户要求完 成安装调试工作, 并对用户进行使用培训完成与原其它设备的 连接 推荐品牌:惠普、方正、联想 SC[2009]0337B0002 精密空调 见附件 1套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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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2009]0337B0002 附件

机房精密空调需求如下: 1.推荐品牌:梅兰日兰,海洛斯,爱默生 2.技术参数要求:

(1)送风方式:上送风下回风方式。 (2)根据机房空调一般计算指标,我馆中心机房面积为 96平米,机房内现有 服务器 15 台、存储 16T、APC 电源、核心交换机一台,目前设备总功率为 20KW, UPS 负载为 40KW。室内照明设备及工作人员产生热量可以忽略。 根据以上条件,满足目前需要的总制冷量至少应为:0.8*14+0.15*96=25.6KW 考虑到未来服务器及存储扩容、环境气候因素的影响,制冷量应大于 25.6KW。 因此机房空调总冷量及显冷量应介于 25.6KW—30KW 之间。 (3)风量大于等于 7000m3/h。送风机外余压 25Pa—200Pa,可调。 (4)机组运行方式:全年 7x24 小时连续工作模式。 (5)机组在寒冷地区(摄氏零下 40°C)低温下能正常启动与工作。机组断电 后可自动重启。 (6)加湿要求。湿度控制达到 45%—65%的要求,每小时加湿量 5kg 或以上, 加湿功耗低。我校地处松北区,水质较

硬,水体中杂质较多,要求空调加温器适应恶 劣水质,远红外加湿,维护量低。在满足室内湿度要求的同时,加湿系统在空调不停 机情况下能方便清理与维护,且维护成本低。 (7)图书馆机房荷载为 700kg/m2,机组重量应在图书馆楼体荷载范围内。 3.要求供应商有机房空调安装及售后服务的成功案例,无不良招标记录。 4.售后服务好,空调运营及维护成本低。售后服务应为一个重要参考指标。售后服 务要求如下: (1)自空调安装使用之日起保修 12 个月。质量保证 3 年 (2)现场技术支持。全方位提供关于空调产品的技术保障,自空调安装之日起, 技术人员进驻现场协助安装调试,空调安装 3 个月内全程跟踪服务,确保空调可靠运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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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现场安装时对馆内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与指导。 (4)7x24 小时不间断服务响应,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抵达现场,2 个工作日内 排除故障。 2 个工作日内不能故障, 如 应有应急处理方案, 用相应产品进行临时替换, 直至故障排除。 (5)对空调过滤器、加湿器的更换、维护与保养进行指导。 5. 供货及安装及时,保证质量。 6.空调安装。空调安装不破坏楼体外观,因此空调室外机放置六楼楼顶,安装过程 中不能破坏机房装修,不影响机房正常工作。各种管线(包括水、电、空调机各种管 线)安装路径科学合理,不影响空调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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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制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格式及附件

《报价文件格式》是参加谈判供应商的部分报价文件格式,请参照这些格式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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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政 府 采 购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SC[2009]0337

报价单位: 公章) (公章 报价单位: 公章) ( 全权代表: 全权代表: 电 话:谈判日期: 谈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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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

(厂商全称) 授权(全 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 货物进行报价。为此:

1、提供厂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2、报价货物的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

3、保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

买卖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 ,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责 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单位(盖章) : 全权代表(签字) :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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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 (包号) 货物报价 价格(元) 货物市场 价格(元)货物名称

交货期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 全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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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详细配置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 包) 品牌 序 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型号 数量 产地 报价 合 计

合计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 全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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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 序 号 包) 货物 名称 品牌 型号 谈判文件的 参数和要求 报价文件参数 偏 情 离 况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 全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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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

全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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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报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 全 权 代 表 姓 名 ) 为 全 权 代 表 , 参 加 贵 处 组 织 的 项目(项目编号)谈判活动,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 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价单位全称(公章) :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传 编 码: 真:

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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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价单位情况(表)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地址

一、单位简历 及机构 职工 总数 流动

二、单位 资金 主要概况 固定 原值 资产 净值 占地 面积 产品名称

三、主要 产品情况 管理人员 人

技术人员 资金 自有资金 来源 银行贷款 万元 资金 生产性 万元 性质 非生产性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厂房建筑面积 上年销售量 万元 人 人 企业法定 代表人 全权代表 单位 优势 及 特长 电话 电话

填表日期:

职务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实际完成 总产值(销 万 元 售收入) 万元 上一年 实现利润 万 元 万元 1.主要经 济指标 主要产品 万元 2.万元 3.平方米 4.平方米 5.上年销售额 主 要 用 户 名 称

主 要 用 户 地 点

推荐第10篇:政府采购

案例分析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行政科原科长李显增近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有期徒刑5年。李显增负责吉林省内所有事业单位的汽车采购,因而众多汽车公司都想方设法给他送礼。而且李显增每购走一台汽车,都会收到少则1000元、多则几千元的回扣。至案发,李显增共收受吉林省昌运汽车公司和吉林省华生汽车公司等数家汽车企业贿赂款6.5万元。

李显增在法庭上供述:“省内的任何事业单位购买工作用车,都必须通过我们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这是省政府规定的,否则财政拨款支付不出去。不经过我们采购,也办不了手续,更落不上车籍。”

“所以商家为了和我搞好关系多挣钱,他们给我回扣,想让我长期购买他们的汽车,我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们谋取了利益,所以就收了回扣款,这在政府采购中已不是什么‘潜规则’,几乎成了人人皆知的‘明规则’。”李显增说。 与李显增一同被查处的还有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原副处长张春山等6名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张春山因拿了7万余元回扣,也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

分析案例,阐述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11篇:政府采购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强化政府财政职能

一、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函及作用

政府采购也称政府统一采购或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的需要,或为公共提供公共服务,以公共招标为主要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财政开支单位统一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其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和自由竞争。

(一)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公共支出管理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

(二)政府采购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供给制”和“控购制”的本质区别政府采购制度虽然在国际上普遍实行,在国内也有一些省、市正在试行,但对于国内多数地方来说还是一件新生事物。人们很容易将其与我国以前的供给制和控购制相混淆,认为有相似之处,其实它们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1.政府采购不是供给制。在供给制条件下,财政是选购商品的主体,使用单位只能被动地接受商品。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财政只是监督商品的采购过程,使用单位不仅要参加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商品的主体,它是所购商品合同签署的甲方单位。

2.政府采购同样不是控购。

从目的上看,最初实行控购的主要目的,是在短缺经济条件下,控制社会集团需要,平衡供求矛盾,防止与民争购。

从管理的手段看,控购管理主要是通过直接的行政手段实现的,即分配指标和审批;政府采购的管理主要是通过间接的规范采购方式和财政监督来实现。

从管理范围看,控购针对的是某些具体的商品;政府采购针对的是政府对所有的商品、工程和服务的购买,没有具体品目的限制。

从管理的单位看,控购是管理所有社会集团单位,而政府采购主要针对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

3.政府采购制度不是财政垄断采购事务、改变支出单位的既得利益。各单位仍是采购主体,财政部门只是制定统一的规则和标准的程序加强对财政资金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转变过程的影响、监督和管理。

二、行政事业单位消费行为存在的问题

(一)不能发挥规模购买优势

目前的分散采购,由于购买批量小,不仅无法利用这个竞争好处,而且由于难以从厂家直接进货、享受不到节省批、零两道环节成本负担的好处,极大地提高了采购成本。

(二)给以公谋私者提供可乘之机

因此在分散采购的情况下,一些素质差的采购人员就有可能在“糖弹”面前落马,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损失,腐蚀了干部,毒化了社会。

(三)财政拨款后由各单位自行分散采购,增加了支出控制的难度

三、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内容

凡是政府出资的支出行为,均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

(一)会议费管理方面

(二)车辆管理方面

1.购车方面。

2.定点购油。

3.汽车修理流动定点。

(三)设备购置方面

(四)房屋修缮方面

(五)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建设方面

四、政府采购的法定程序

(一)行政事业单位要向财政部门提出专项申请

凡申请更新、报废汽车,以及申请购买专项设备,必须分别提供能基本保证工作所需的详细的规格性能要求,以便进行招标(其中对汽车要写明座位数、颜色、燃油、金额等),可以注明品牌、型号、产地作政府采购时参考,但不准申请购买超标车及豪华汽车;专用的设备要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配置要求、参考产地及金额等。专项设备以经济、实用为主。以上申请项目,经财政部门核准后,通知购货单位,由财政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

第12篇:政府采购

改革现行采购模式,建立政府采购制度

一、深圳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践与立法

政府采购,也称政府统一采购或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围绕政府采购而建立的政府采购制度,是国家财政预算经费供给方式即财政支出方式的重要内容,因而成为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采购制度已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并已形成完善配套的法律体系和操作方法,对各国的经济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政府采购制度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一般占GDP的10%至20%,达到政府全部财政支出的1/3左右。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政府采购制度已成为贸易自由化谈判和双边及多边贸易政策协议的重要内容。

我国从1997年开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深圳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场”,成为全国最早实行这项改革的城市之一。针对财政资金管理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及体制改革的现状,特别是面对财政支出缺乏透明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采购行为不规范和容易滋生腐败等状况,1995年在借鉴香港、上海等地的作法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大额公用物品实行招标采购制度的改革设想。1997年初,率先对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投保,1997年11月首次对政府公务用车采购进行招标,为建立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大胆探索。随后,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险、供油、绿化工程、校舍修缮、计算机财务软件等项目上,以公开招标形式成功地进行采购,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目前深圳市政府采购资金总额超过5 亿元,节约财政支出6000 万元, 招标价与市场价相比平均节约费用支出15%,有些高达80%。与此同时,深圳市在进行政府采购实践过程中,不但政府采购的内容和范围最广,而且操作也较为规范,新成立的盐田区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从事采购的政府常设机构,1998年底又成立深圳市物料供应中心,专门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初步建立起一种政府在深化改革过程中的适度干预模式。

伴随政府采购实践,深圳市在政府采购立法方面也进行了大胆探索。1997年初,深圳市人大把政府采购条例正式列入当年立法计划,着手起草法规的准备工作。在大量调研和实践的推动下,于1997年底成立法规起草小组,1998年初完成草案第一稿。随后经多次修改,市人大常委会上进行了两次审议,并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10月中旬在对草案进行较大修改后,又邀请全国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讨和修订,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最终获得通过。这样,作为全国第一个政府采购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于1999年起正式颁布实施。

深圳市对政府采购的大胆实践与立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和不少经验。系统总结深

圳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实践,加强政府采购制度的理论研究,在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的有关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已成为新时期深圳市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深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必然要求

1.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1987年深圳市首次以协议、招标和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初步形成了市场经济中的要素市场的基本框架。1986年对国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拉开了在微观领域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1987年开始的住房制度改革,特别是1992年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之后,开始建立了市场经济体系的社会服务化进程。我们认为,当前正在推行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构成了财政支出的市场化改革,属于宏观调控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内容,是深圳市继上述改革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只有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各个层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才可以说市场经济覆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改革现行采购模式,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是完善深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

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加强财政支出制度改革、健全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的财政政策包括收入管理政策和支出管理政策两个方面。在收入管理政策方面,1994年我国推行分税制改革后,初步规范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财政的职能得到了有效的发挥,建立起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收入体系。但是在支出管理政策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办法。现在推行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填补了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的空白。通过变革财政支出方式,从而形成与现代市场经济接轨的框架体系,只有从收支两个方面都进行了改革,财政制度改革才是完整的,才能重塑适应市场经济的财政职能和运行机制,进而实现国家财政的战略任务。

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所需物品、服务、工程的方式,是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每年预算和各项预算单位的回款进度层层下拨经费,各支出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购买的分散采购方式。这种采购模式不但采购资金脱离财政的有效监督,容易出现盲目采购、随意采购、重复采购问题,造成支出浪费,而且无法形成公平竞争环境,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此外,在缺乏有效监督下,还容易产生腐败现象。

改革现行采购模式,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本质上是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支出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和创新。在改变由政府内部来提供政府内部消费的传统作法的基础上,通过一种面向市场、鼓励竞争的运作方式,利用来自生产者多方面的公平而充分的竞争,也就是通过向市场购买各种货物及服务,使政府取得价廉物美质高的商品与劳务,从我国部分试点城市和国外实际推行的情况来看,不仅可以起到培育、规范统一市场的作用,而且还能在市场化导向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还有助于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适度干预模式,提高城市政府的调控能力。

实行政府采购并不是要恢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给制,根本不存在旧体制复归的问题,

恰恰相反,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运行机制向市场化方向改革的重要途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给制是短缺经济的产物,在企业作为生产者、政府作为采购者和消费之间,价格不作为配置资源的信号而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就是要改革传统采购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变计划调节为市场调节,是财政支出运行机制向市场化方向改革的重要途径。在财政监督商品采购过程的前提下,使政府采购按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采购过程的市场化。

第13篇: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①政府采购被界定为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

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②其主主体包括采购机关和供应商。③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④招标人指采购机关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黄139)

2、非威胁的交流环境包括:座位安排、私人空间、光线要求

3、

第14篇:政府采购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

随着2003年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出台,我国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机构设置也日趋合理,也比较完善,政府采购实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观念上没有转变,配套措施尚不健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着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不健全、采购效率低、招投标和信息系统不完备、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主要表现在:首先,政府采购的法律规范体系基本建立,其次,政府采购机构的设置包括管理机构设置、代理机构设置、供应商资格审查。 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逐步完善中。

由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虽然这一工作现在已在我国各地蓬勃展开,但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的政府采购法,由于刚刚实施,还很不完备。如还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解释,法律与法律之间的协调与配套尚不完善,《政府采购法》还和一些法律有冲突。

(二)政府采购效率低。我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定义与国际惯例相比,范围相对较窄。根据国际惯例,公共部门包括履行政府职能的机构或从事垄断经营的无商业风险的企业,他们开展的采购活动都是政府采购,而我国的相应规定则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范围要窄得多。

(三)招投标和信息系统不完备。在公开招投标方面,存在着对投标人的预审不规范、对标书的审查缺乏专业性、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往往会影响到采购的公正性等四个问题。

(四)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一是“寻租行为”严重。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各个企业的竞争异常激烈,在价格、服务和质量缺乏优势的条件下,企业往往贿赂官员、游说官员,由于相关的管理和监督体系不够健全,很容易产生“寻租”行为。二是采购专业人才匮乏。三是各地区政府采购发展不平衡。由于我国东西部、内陆和沿海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政府采购的数量和金额也是天壤之别,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四是配套措施不到位。

所以,针对以上问题,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应从以下几方面着眼:

(一)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

1.完善采购法律制度体系。2.制定完善政府采购法的配套法规 3.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二)优化政府采购制度的组织管理

1.优化规范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2.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设置 3.政府采购的资信认证制度。

(三)政府采购制度监管机制的完善

1.完善政府采购监督制度建议2.建立“第三方”检测制度3.加强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

资料来源:向青春、张彦志, 2010:《政府采购中的若干问题思考 》,《实验技术与管理》第8期

邓晓军,2010:《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学术交流》第5期

第15篇: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的主体不包括国营企业

2、政府采购的范围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政府采购的寻租行为会导致政府采购的腐败,

其中工程不包括信息工程等软件类与土建无关的工程项目,但包括网络工程等硬件类。软件类属于服务。

3、四级委托代理链:纳税人、政府、财政部门、专门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官员

4、政府采购级别5层:中央、省市、地级市、县区、乡镇

5、微笑曲线:微笑曲线的核心思想在于说明,一个企业的产业价值链附加值在研发和销售环

节是远远高于其生产加工环节的。

6、我国的公共支出管理体系由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这“三驾马车”共同构成。

7、《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但是这也不

是一定的,需要达到《政府采购法》中的限额,而且只是规范这方面适用,其他的支付等什么环节还是按照《政府采购法》

8、《招标投标法》属于程序法,只对招标和投标程序进行规范。

9、《政府采购法》作为实体法,还要对工程项目采购预算编制要求、采购过程中应当接受的

监督管理、采购活动中应当坚持的政策取向、采购合同的订立、采购资金的拨付等进行规范。

10、细化采购标段:分段不分标,否则会增加采购成本,

11、政府采购的发展过程应是:分散——集中——分散

12、关于集中采购;凡是限额达到一定程度,无论是否纳入了集中采购目录,均必须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制度:

1、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从1996年至今

2、《政府采购法》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3、WTO的三大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

4、政府采购的最基本原则是公开透明原则

5、政府采购制度起源于英国

6、最早对政府采购作出规定的是欧共体。1966年

7、关贸总协议没有将政府采购纳入国民待遇原则中

公开透明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是指有关采购的法律、政策、程序和采购活动都要公开。公开透明原则源自

于政府采购的公共性 。

2、该原则要表现在:一是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应该公开透明。二是政府采购的需求应该公开

透明。三是评标的方法与标准应该公开透明。四是政府采购的过程应该公开透明。五是政府采购的结果应该公开透明。

公正平等原则:

1、公正平等主要指采购人应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则对待所有的供应商,不偏袒和歧视任何供应

商,不得滥用手中的权利,这是确保公平竞争原则实现的保证。公正原则主要由政府采购管理机关、采购机关和中介机构来执行的。

2、管理机关,除制定统一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外,还必须坚持这些规则在执行中不偏不倚、

一视同仁。采购机关必须对各供应商提出相同的供货标准和采购需求信息,对物品的验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行合同的标准,不得对供应商提出合同以外苛刻的要求或不现实的条件。中介机构,贯彻公正原则必须体现在开标和评标的过程中。

资格预审:

1、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的必要性:

(1)资格审查是保质保量完成政府采购任务的重要保障

(2)资格审查是了解和评估供应商,制订招标计划与招标文件的重要手段

(3)资格审查可以提高招标机构的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2、资格预审的概念:规定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条件和要求,从而让政府站在公正的立

场上开展采购活动,运用财政支出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3、资格审查的作用:一是保证采购质量与效率的需要。二是维护政府诚信形象的需要。三是

促进公平竞争、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的需要。

4、资格审查的方式有两种:分散审查和集中审查

5、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主体是采购人。审查包括:法定的基本条件、采购人规定的特别条件

6、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时间应在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发出投标或谈判邀请书(询价

通知书)之日前。

7、采购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8、资格审查方式:事前审查、供应商登记制度、开标前的审查

9、

定向评分法:

1、定向评分法”就是对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资料进行分类,并按照一定的评判标准进行评

分,最后确定一个取得投标资格的最低分数线,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的申请人被视为合格;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申请人则被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投标。

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的方式:

全额拨付方式、差额拨付方式、采购卡支付方式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两上两下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函与投标报价表2.证明投标人合格且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

文件。3.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4.投标保证金

2、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3、不适合公开招标的情况:不存在竞争、不适合公开招标的如招标成本过大耗时较长的、排

除竞争的情况

4、公开招标采购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合同授予。

5、招标程序包括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等。

6、投标程序包括投标资格的申请与审查,编制和准备投标文件,投标书的递交。

7、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所必需的文件,其作用在于,阐述需要

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性质,通报招标程序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

8、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商编制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又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同时,招标

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商鉴定合同的基础,因为招标文件的大部分内容要列入合同之中。因此,招标文件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9、招标文件(或称标书)是整个招标过程所遵循的法律性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依据,而且

是构成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0、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不进行或进行有限的面对面交流。投标人只能根据招标

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竞争性谈判:

1、适用的条件:

1、招标未果的,如供应商少于3家等;

2、招标时间过长,不能满足用户急需的;

3、性质复杂,难以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的;

4、以前不曾采购、成本信息较少,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在我国,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周期一般为25天左右。

3、1.利的方面:

1)缩短了准备期,使采购项目更快的发挥作用

2)减少工作量,减少采购成本

3)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4)更有利于对民族产业的保护。

4、2.弊的方面:

1)无限制的独家谈判,易造成厂商任意抬高价格

2)违反自由企业精神,助长企业托拉斯垄断价格,阻碍工商业的进步

3)秘密洽谈,易滋生作业人员串通舞弊的机会。

5、竞争性谈判的过程:成立谈判小组、制作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

判、确定成交供应商

6、谈判的过程:询盘、发盘、还盘、接受 其中发盘与接受是不可缺少的两个环节,询盘不具

有法律效力

7、一项有效的接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接受必须是由受盘人做出决定,不能是第三者;

2)接受的内容必须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合,即接受必须是无保留地同意发盘内容中的各项条件。

3)接受必须是在发盘有效期限之内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传达给发盘人,不能默认。

4)接受生效的时间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8、

询价采购:

1、询价采购的特点:

1、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至少三家;

2、只允许供应商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

3、报价的评审结果应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2、询价采购可以分为报价采购、议价采购等

招标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合同:

1、政府采购合同也是一种民事合同。

2、政府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3、直接参与该项政府采购的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主要负责人。(职责分工,形成监督机制)

4、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消;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5、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标书规定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缴纳的一般作为投

标无效处理。

6、对于中标供应商,根据一般操作程序而言,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发

出的通知要求缴交中标服务费后,会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

7、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交纳办法,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

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

政府采购的验收与结算:

1、验收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和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

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若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验收,则须有集中采购代表参加。对复杂的项目须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参加。

2、政府采购项目结算是指采购人在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并验收后,由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的验

收结算手续和政府采购合同中确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金额,经由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中标供应商付款结算的过程。

3、验收权的归属应当是采购人、采购中心、社会专门机构。

政府采购的监督:

1、财政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机构

政府采购范围与当事人:

1、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我国政府采购的主体包括: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政府采购机关、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社会中介机构;供应商;资金管理部门。

3、采购人有权选择自己的集采机构,但是无权任意选择自己的代理机构。(对于集中采购的项

目,只能在有限的选择哪一个集采机构,不能选择社会中介,社会中介只能代理集采目录之外的分散采购和小批量采购)

4、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第16条)

5、采购代理机构作为事业法人,仍然属于公共事业单位,不是纯粹的社会中介机构,不得以

营利为目的。社会中介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6、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同时,现行政府采购法律并没有

禁止供应商转包合同的做法。

7、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不参与和干涉政府采购中的具体商业活动。

8、政府采购的主管机关是财政部,国防部是军用产品采购或国防采购的主管机构。政府采购废标问题: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政府采购计划与预算:

1、政府采购计划是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的挤出,即先有政府采购计划,后有政府采购预算。

2、政府采购计划的分类:

按采购计划的编制单位分采购单位采购计划和综合采购计划。

按采购计划的编制内容分采购项目计划和采购资金计划。

按采购计划的方式,政府采购计划由集中政府采购计划和分散政府采购计划两部分所组成

3、政府采购预算的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

公开招标:

1、后续的评标方法有:最低评标法、综合评标法、以寿命周期成本为基础的评标方法 邀请招标:

1、邀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邀请招标只在下列条件下适用:

(一)采购项目比较特殊,涉及保密或专业性较强从而潜在供应商较少时;

(二)若采用公开招标,得不偿失,费用过高时,如一些价值较低的采购项目等。

3、邀请招标的程序:招标邀请、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签订合同

4、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0条规定:

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5、最低评标价与最低投标价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两者在内涵上却有本质的区别。

6、最低评标价不得低于成本,其中的成本指的是中标人的成本,而不是整个行业的平均成本。

7、工程保证金,5~10%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2、质量第

一、服务第

二、价格最后

3、制定价格的方法:固定价格法和滑动价格法,前者是签订合同时即确定了价款,而后者是

签订合同时只对一些细微的材料进行单个的价值估计,合同实施完工后按之前估计得单价乘以数量

4、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预算的原件与批复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

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关于时限的要求:

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

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7条)

3、政府采购记录至少要保留15年,为透明度原则提供了保证

4、采购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5、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日。

6、国际性招标通告从刊登广告到投标截止之间的时间不得少于45天,工程项目一般为60~90

天,大型工程项目或复杂设备为9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为180天。

7、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投标法》第23条)

8、在我国,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周期一般为25天左右。

9、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单位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文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10、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邀请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1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

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2、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3、中标供应商逾期交货7天以上的或未按规定供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拒付货款,同时

将给予合同风险金50%的处罚;

关于数量的要求:

1、在招标采购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时候,应宣布废标

2、公开招标中的评标委员会的人数不得少于5人,且必须为奇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2/3

3、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中,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第16篇:政府采购

(1)要继续加大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 做到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我们要努力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商业贿赂机制,规范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事,认真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全面实行“阳光采购”。

(二)建章立制,完善采购体系。

全面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机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认真组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逐步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采购行为,在源头上、制度上为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奠定基础。规范采购程序,强化预算管理,促进我局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廉政建设

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采购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大对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惩治力度。1

(四)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

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政府采购的真实记录,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活动的重要依据,它记载了在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是如何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的情况。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做到一事一档,资料健全,及时整理,随采购,随归档。

第17篇:翠峰小学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翠峰小学政府采购

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开展好我校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江川县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岗位进行自查:

一、自查的主要环节包括:

(1)编制采购文件环节;(2)采购信息公布;(3)供应商登记、资格预审;(4)标前专家抽取及其保密工作;(5)采购评审环节。

二、采购数据统计情况:

从2006年6月至2007年10月,我校共进行了6次采购,采购预算总金额8.31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015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000元,平均节约率为3.6%。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抽取:

采购中心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在开标前24小时内负责邀请有关专家评委并组织评标、谈判委员会(小组),对邀请的专家评委情况严格保密。从2006年6月开始,我校严格按照《江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采用全县统一评标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不存在学校工作人员人为操纵。

三、预防商业贿赂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防控和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1、严把商业贿赂防线,制定我校防范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弱化学校采购人员权力。校长不参加评标,标前不审核评委组成人员名单。二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汲取已往受贿案件的教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三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廉政是政府及学校采购生

1 命线的意识,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点,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四是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府功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要贯穿和充分体现今后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始终和落实在具体采购活动中。

2、加强宣传,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采购中心利用网站宣传渠道,加强对党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学校工作人员、采购人以及供应商弄清政府采购领域中商业贿赂的概念及严重性。

(二)大力抓好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商业贿赂机制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网上采购招投标系统,对内部操作规程、各类文件编审、与预算单位沟通、评审专家的使用和评价管理、供应商质疑处理等重点环节和过程用文件进行全过程规范控制,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避免出现程序方面的低级错误;三是大力推进网上招标和电子评标制度,减少专家评审自由裁量幅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四是严格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标书编制质量,研究制定有利于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中标的资质条件和评标标准,在更多采购项目中采用国际通用的评分标准等,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通过此次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对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深刻领会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预防、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识。通过深入的自查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学校采购

2 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坚实的一步,真正成为阳光下的采购。

翠峰中心小学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第18篇:地科所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广东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政府采购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粤地办[2010]200号文件精神,我所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购数据统计情况

截止到10月份,今年我所共进行了8次采购,采购预算总金额25.7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5.79万元。

二、自查自纠结果

对照《暂行规定》,我所内部管理制度相对健全,指定了必要的采购人员,按规定对采购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采购价格、质量符合采购规定和需求,没有出现故意拖延或拒绝代理政府集中采购事宜,不存在违反规定收取采购代理费的情况。

全部政府采购项目依法实施采购,不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全部采购预算、计划编制、执行情况和采购方式的选择均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在政府采购方面没有出现受质疑的事件。

三、预防问题发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防控和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1、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 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2、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廉政是政府采购生命线的 意识,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

3、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府功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贯穿采购工作始终,落实在具体采购行为中。

(二)大力抓好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商业贿赂机制

1、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水平。

2、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避免出现程序方面的低级错误。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采购工作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觉增强预防、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深入地自查和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确保我所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再上新水平。

广东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第19篇: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

一、采购申请的提交

w 属于年初部门预算已确定的采购预算,货物或服务《政府采购申请表》交分管业务科室审批(用预算外资金采购的项目同时提交预算外资金用款申请书)。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申请表》交基建科审批,并分别由审批业务科下达采购资金到采购办执行

采购。

w 执行中追加采购预算,属于年初采购预算范围内的,提交采购申请程序与本条第

一款相同。

w 执行中追加采购预算,不属于年初采购预算范围内的,按预算管理程序申请批准后,再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并按本条第一款规定送相应业务科审批,由业务科下

达采购资金到采购办执行采购。

二、确定采购方式

w 采购办根据项目情况(采购规模、实施时间、技术要求等)结合当年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组织形式(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并下达采购任务书,

由采购中心或主管部门执行具体的采购;

w 暂不能确定合适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中心或主管部门发布采购预告征集供应商后,

根据供应商报名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三、采购中心或主管部门组织集中采购

w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书面需求(技术指标、时间需求、服务及付款方式)编制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

w 对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在制作采购文件时,应邀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对技

术要求把关;

w 采购文件征求采购人意见(根据需要); w 采购文件送采购监督部门备案(采购办、监察局);

w 发布采购信息;

w 组建评标委员会(并送采购办备案);

w 提前半天或一天到区政府采购办市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w 组织开标; w 组织评标; w 公示拟成交结果; w 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签订采购合同

w 采购人依据成交状态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办(基本建设项目同时送基建科)各执一份; w 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送采购机构审核见证、采购机构在收到正式合

同后7日内应将采购合同送采购办备案;

五、履行采购合同

w 采购人应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态度,按照采购合同认真组织验收(属于采购中心采购的项目,采购中心应协助或见证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属于分次付款的采购项目同时出具《政府采购分次付款通知书》;

w 采购人将验收报告原件、发票复印件、《政府采购分次付款通知书》送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直接送区政府采购办);

w 集中采购机构将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政府采购分次付款通知书》送采购办

办理付款。

六、拨付采购资金

w 采购办根据采购合同进行合同登记;

w 采购办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开具政府采购付款通知书,通知业务科室划拨采

购资金入政府采购专户。

w 采购资金进入专户后,按以下两种方式将采购资金支付给供应商:

w 1)由采购专户将资金拨付给供应商;

w 2)单位使用贷款资金(非政府财政性贷款)采购的项目,由单位依据采购办出具

的支付通知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七、办理采购款需提供的资料

w 汽车维修费的结算资料:定点维修单、费用结算单、耗材清单、发票复印件。

w 汽车保险费用结算资料:保单、发票复印件、确认书。

w 采购中心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项目资料:合同原件、发票复印件、验收报告。属于非一次性付款的项目还须提供分次付款通知书。

部门集中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项目资料:采购工作记录资料、合同原件、发票复印件、验收报告。属于非一次性付款的项目还须提供分次付款通知书。

ABB(www.daodoc.com)是电力和自动化技术领域的领导者,服务于公用事业及工业用户, 在帮助客户提高绩效的同时,降低对环境的影响。ABB集团的业务遍及约100个国家, 全球员工总数约133,000人。 ABB集团总部位于瑞士苏黎世,成立于1988年,是由瑞典的Asea公司(阿西亚)和瑞士的Brown Boveri & Cie(布朗·勃法瑞)公司合并的结果。Asea公司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883年。而Brown Boveri & Cie公司则成立于1891年。

ABB集团將所有产品和服务分为两大核心部门 :电力技术和自动化技术。

ABB在中国:与中国共同成长

ABB一直坚持与中国共同成长的信念。今天,ABB在中国拥有23家分公司和销售办事处以及27家合资和独资公司。在中国的员工总数超过了6,500人。

通过直接投资和与当地投资者的合作,ABB公司在输配电、自动化产品和系统等方面都建立了强大的生产基地。

ABB在中国的业务包括完整系列的电力变压器和配电变压器;高、中、低压开关,电气传动系统和电机。ABB在中国生产的许多产品都因其一流品质成为

第20篇:政府采购题库

政府采购题库

一、填空题: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 标准。(国家强制性)

2、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分散采购)

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应在采购活动实施前一天将、和 报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委托代理协议、采购项目具体操作方案、采购文件)

4、采购数额在 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300)

5、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遵循、、、的原则。(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

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

6、财政部财库[2007]2号文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

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低价优先,评标基准)

7、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8、复合采购项目是指一个采购项目中即含有货物又含有工程或服务的采购项目,按照采购资金比重最大的项目确定其属性。

9、招标采购单位要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

10、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评审现场纪律,一般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限定为 人,复杂或重大项目可派 人主办, 名人员协办。(1,1,1-2)

11、采购代理机构承揽代理业务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优惠费率不得超过 (20%) 。

12、政府采购计划表应准备一式 份并加盖 及 ,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合计金额超过 万元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须由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函中应注明 。(五 , 单位公章 ,财务章 ,100 ,详细的原因或理由)

13、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财政部指定 网为政府采购招标信息发布网站,广西财政厅指定 网作为全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广西财政)

15、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 或 进行,特殊情况的,经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超过 。(开标前半天、前一天、两天)

16、分公司每月报送项目档案资料时间为每月 日前。(10)

17、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 。(1%)

18、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为: 万元以上的单项或者批量货物; 万元以上的单项或者批量服务;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100、50、200)

19、评审专家资格由财政部门管理,采取、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公开征集、推荐与自我推荐) 20、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否则投标无效。(签字和加盖公章)

1

21、财政部18号令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重)为 至 。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重)为 至 ,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 批准。(30%,60%,10%,30%,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五个工作)

23、竞争性谈判时谈判与评标委员会对于涉及价格的内容不得要求竞标人在谈判时作口头报价,而应以 形式报价。(书面)

24、招标采购单位要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3)

25、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 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分散采购 。

26、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2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 。(回避)

28、政府采购合同适用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 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合同法,平等、自愿)

29、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 ,作为合同附件。(授权委托书)

30、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3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 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方式)

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百分之十)

3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

34、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本国供应商)

3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七个工作日)

36、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 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 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三个工作日,三)

37、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 中说明,并明确相应的 和 。(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处理办法)

38、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 或者 的意见。(有关专家,供应商)

39、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 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依据。(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

40、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 终止招标 。

41、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 或者召开 ,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2

42、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 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开启投标文件,无效)

4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 ,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44、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同一时间)

45、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 。(不予承认)

46、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 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 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大写金额,单价金额,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7、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从 或 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同级,上一级)

48、招标采购机构对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专家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 确定评标专家。(选择性方式)

49、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 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

50、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可以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但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供应商必须通过 方式确定;(公开招标)

51、除 财政部 和 省级财政部门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体。

52、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 最早公告信息的时间 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 应当知道 的时间。

53、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的网络媒体,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 内上网发布;指定的报纸,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 内发布;(1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

5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自 起施行。(2004年9月11日)

55、供应商提出质疑时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 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6、政府采购中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应在 2个工作日 内进行审查。 6

5、采购人不得在采购文件或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用户需求书中列入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商务、技术条款)

66、采购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以及资格条件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

67、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 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财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6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 ,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或者涂改。(有效期为三年)

69、审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取得 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的政府采购项目。(1000万元以下)

3 70、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 负责审批。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申请人住所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审批。(财政部)

7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应当遵循 原则、原则和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 便民 ,效率)

7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 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公式为: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原则上不得改变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低价优先法、投标价格最低、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73、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之前,应当制定评审纪律和评审工作规则,但不得改变采购文件载明的 和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7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 。(最低报价)

75、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可以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5%~10%)

76、采用性价比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可增加自主创新评分因素和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按照第十四条所述原则,在技术评标项中增加自主创新产品评分因素;给予自主创新产品投标报价 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4%~8%)

77、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将对产品的自主创新要求作为谈判、询价的内容。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 的,应当确定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10%)

7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5个工作日内)

79、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 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5个工作日)

80、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30个工作日)

81、采购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当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经认定的自主创新技术含量高、和 难以确定的服务项目采购,经设区的市、自治州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采购方式。(技术规格,价格)

82、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品目的,招标采购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的资格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作出 的具体规定,包括评审因素及其分值等。(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86、经批准采购外国产品的,应当坚持有利于 的原则,优先将合同授予转让核心技术的国外企业。(消化吸收核心技术)

87、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目录包括 目录和 目录两大部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通用类、专用类)

89、单项采购项目是指单个 或 ,由财政安排的专项采购,以预算资金为准;配套资金项目

4 以 为准。批量采购项目按本年度本部门、本系统的 为准。(采购品目,预算专项,项目总投资,采购总量)

90、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货物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达到 万元以上的、服务单项或者批量采购达到 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120,50,200 )

91、任何要求澄清条件书的竞标人,均应在竞标截止日期的 天前以传真、电报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 予以答复。(3,书面形式)

92、竞标人应在竞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 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 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 ,并修改 ;对不同文字文本竞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 为准。如果因竞标人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谈判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竞标人自负。(大写金额,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以总价为准,单价,中文文本)

9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天前,在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

94、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至少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1)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 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6.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 )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7.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小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

5 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 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

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三十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 规避招标。

6、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8、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9、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1、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由不得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供应商投诉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受理和处理。

12、政府采购信息应当首先在财政部门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地方的政府采购信息可以同时在其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13、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

2、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3、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 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等。

4、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 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

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经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6、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

邀请招标 采购。

7、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 ,作为合同附件。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 品牌、服务的 供应商 和 采购代理机构 ,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9、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必须在 财政部门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10、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3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 7 人以上单数。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11、评标专家应当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行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招标纪律,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 8 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 招标投标法 。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8、《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 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9、《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

10、《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遵循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

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

1、政府采购是指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使用 财政性资金 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 货物、工程、服务 的行为。

2、根据现行财政管理制度,财政性资金包括 财政预算资金 和 预算外资金 。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2006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工程类为 200万元以上 ;货物类为 100万元以上 ;服务类为 50万元以上 。

4、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 。

5、政府采购的对象为 货物、工程、服务 。

6、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 采购人、供应商 和 采购代理机构 等。

7、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 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8、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或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表示方式为: 询问、质疑、投诉 ;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 或 行政诉讼 。

9、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对

7 政府采购活动也负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

10、政府采购合同适用 合同 法;订立政府采购合同,必须采用 书面 形式。

11、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 民事权利 能力和 民事行为 能力。

12、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有: 书面 形式、口头 形式、其他 形式。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时合同成立。

13、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指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指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14、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 姓名、名称的 变更或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 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15、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 的合同。

1、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2、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4、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5、采购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6、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7、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8、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9、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10、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1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2、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4、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16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17、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8

18、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遵循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

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

19、投诉人拒绝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投诉处理;被投诉人不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投诉事项。

20、财政部负责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工作。

1、评标活动遵守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原则。

2、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3、一般情况下,政府采取公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4、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 和组织评标 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5、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 和有关专家 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 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7、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 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 采购。

8、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和业绩情况 ,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9、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 1% 。

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重)为30% 至 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重)为10% 至 30% ,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 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五个工作日 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竞争性谈判时谈判与评标委员会对于涉及价格的内容不得要求竞标人在谈判时作口头报价,而应以 书面 形式报价。

6、招标采购单位要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7、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8、政府采购原则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

9、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20日。

10、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11、招标投标信息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

12、招标采购单位确定评标专家时,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和直接确定方式进行。

13、招标投标信息,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1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4、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5、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6、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7、招标投标信息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

8、招标采购单位确定评标专家时,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和选择性方式进行。

9、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

10、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一)请简述一下货物和服务招标的评标程序? 答:货物和服务招标的评标应当遵循的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 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标报告。

(二)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答: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2)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三)请简述一下政府采购采用哪几种采购方式,以及哪些情形下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适合用这几种方式? 答:

1、政府采购共采用六种方式,分别如下:

(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

10 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1)如下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如下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3)如下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

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行为会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4)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六)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如何处理?

答: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八)中标公告包括内容有哪些? 答:中标公告包括的内容有: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3)定标日期(注明招标文件编号); 4)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5)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1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九)采购信息更正公告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答:采购信息更正公告包括的内容有: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3)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4)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哪些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行为会导致采购无效,同时会受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警告和通报批评;属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责任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资格:

答:以下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行为会导致采购无效,情节严重的,会被取消进行相关业务资格: 1)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

(十二)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中的有利害关系指的是那些关系?

答: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五代以内血缘关系)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配偶或直系亲属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审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十三)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及要承担哪些义务? 答:1)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四)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五)政府采购中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12 (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质疑供应商修改后重新提出质疑;

(2)质疑不属于本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的,应告知质疑供应商向组织该项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不予受理,并应当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自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十六)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供应商的质疑处理决定共有几种,分别为哪些?如果质疑查证属实后应如何处理? 答:

1、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供应商的质疑处理决定共有3种,分别为:

1)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2)质疑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质疑;

3)质疑事项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查证属实的。

2、质疑查证属实后认定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给质疑供应商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采购活动尚未完成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修改采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开展采购活动;

2)采购活动已经完成,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采购活动已经完成,并且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七)预算内资金(含预算内管理非税收入)的拨付?

答:指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采取授权支付方式将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给供应商;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由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以转拨经费方式将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给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拨付给供应商。

(二十一)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采购人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情况;

2、采购人按批准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情况;

3、采购人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落实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政策的情况。(二十二)如竞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俱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同时还需遵循哪些规定?

答:如竞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俱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同时还需遵循如下规定: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竞标人的身份竞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竞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条件书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竞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竞标协议连同竞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竞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竞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竞标。

(二十三)

2、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

13 (2)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4)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中: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5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10%。

(二十四)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以上; (2)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4)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中: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7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20%。

(二十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有效期的,应当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作出资格认定决定的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提出资格延续申请的,应当提交资格延续申请书和其它哪些相关材料? 答: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近三年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业绩情况;

(2)机构章程或者简介,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说明,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技术方面专业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4)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近三年接受投诉及行政处理、处罚情况的说明。

(二十六).符合哪些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答:(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必须保证)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十七).符合哪些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答:(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14 (二十八).哪些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答: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

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二十九).符合哪些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答:(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要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三十)政府采购有哪些采购方式?

1、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询价采购

(五)单一来源采购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三十一)、在政府采购中,符合哪些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购招标采购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三十二)、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有哪些?

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三十三)、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三十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十五)、哪个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监督检查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十六)、招标失败一般有哪几种情况?

答: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二是招标后有效投标供应商没有达到法定的三家以上,或者是投标供应

15 商达到了三家以上,但其中合格者不足三家;三是再进行重新招标也不会有结果且重新招标不能成立的。 (三十七)、哪些情形的货物或服务采购可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三十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哪几方面的条件?

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十九)、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要不要经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邀请招标中邀请的对象如何选择?

答: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7条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需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邀请招标中邀请的对象按以下方法选择:

(1)确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供应商是否具备规定的条件; (3)通过随机方式确定邀请招标的供应商。 (四十)、什么叫做有效投标人?

答:指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4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那些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中标公告应包括那些内容?

答:(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旅行日期;(3)定标日期(注明招标文件编号);(4)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5)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今额;(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4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如何处理?

答: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6 (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44、简述评标工作程序。答: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45、编写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哪些 答: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46、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标准是什么?

答: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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