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知识
一、招标知识
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代理: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二、招标程序
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三、什么是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并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中心)或委托招标中介机构完成的采购项目金额。集中采购包括定点采购。
分散采购,是指按照政府采购的方式、方法和管理程序,由部门或预算单位自行完成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完成的采购金额。
四、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5种基本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中介机构,以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所采购的金额。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随机邀请5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机关直接邀请3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对3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关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