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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扶贫互助社试点情况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18 08:00:48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扶贫互助社工作总结

XXXXXXXXXX扶贫互助社2013年

工作总结

XXXXXX扶贫互助社是由长期居住在庆丰村的农村居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具有规范的章程和运作机构。为了帮助互助社会员解决巴美肉羊养殖资金短缺的难题,以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在XXX农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09年5月正式成立了XXX扶贫互助社。经过几年的努力,协会运作态势良好。现将这2013年度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发展情况

XXX扶贫互助社的工作范围是支持互助社内的巴美肉羊养殖户养殖,互助资金为216000元,共计50多名成员参社。互助社组织资金互助坚持扶贫、自愿、互助、合作、发展的原则,互助资金的组织按照市场的原则,实行有偿互助合作,由协会统一组织和承担风险。扶贫资金以扶贫互助、简捷易行、有借有还、诚实守信、周转使用、保值运行、滚动发展、增加收入、民主管理、公平使用的原则。互助社采用公司加农户的形式,可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本组织采取“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经营模式,使资金周转使用、滚动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的资金运作机制。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1、依据指导,科学发展。XXX农业办、财政局等有关部

门不仅在协会启动资金上给予很大的帮扶,还为我村扶贫互助协会的创立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业务指导。我村紧紧围绕上级有关单位的指示精神来开展工作。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成立了扶贫互助协会小组,并选举产生了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为我村扶贫互助协会的成立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广泛宣传、积极吸纳会员。XXX扶贫互助社理事会成立后,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广泛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粘贴标语、走访入户等方式积极向村民宣传动员,吸纳村民尤其是肉羊养殖农户参股入会,为互助社的发展和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良性运作,作用凸显。经过不懈努力,我村扶贫互助社运作态势良好,并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金融渠道单

一、农户对肉羊养殖资金困难的问题。扶贫互助社的创立,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益,培育了村民民主管理意识和诚信意识,帮助互助社成员解决了肉羊养殖资金不足的问题,增加了当地社员群众的收入,有效缓解了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为我村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存在的不足与困难

虽然我村扶贫互助社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希望还有一定差距。在日常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资金投入规模有限,无法满足社员对资金需求程度。社员参股资金较少,社员借款周期较长,从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员的资金短缺情况。

二是政策宣传有待深入。我村部分群众对互助社的工作政策还了解不深,也由于资金投放有限,不能够正确认识互助社职能及其所带来的效益,从而社员数量增加缓慢。

四、今后工作计划

加强宣传力度,重申互助资金的目的意义,说明互助资金的借款风险,消除个别村民对国家财政扶持的互助资金是借而不是送的概念和不良思想倾向。多动员村民加入互助社,同时增加入股资金额度,以增加社员数量和壮大互助资金,这样可以为互助社多融资,逐步缓解“僧多粥少”的矛盾。建立回收互助资金的长效机制,为回收互助资金提供更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是提倡或实行借款社员内部进行共同联保;二是由年收入较高社会金融信用较好的村民为借款社员提供担保,避免村干部卸任后推卸责任,又避免外出干部为借款人进行担保出现繁琐复杂问题。

镇村互助社依法注册成立,其资金发放和回收,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运转正常,为贫困户社员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起到了推动作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XXX

年 月

推荐第2篇:扶贫互助社章程

扶贫互助社章程

根据《低收入群众行动计划》(浙政发[2008]48号)、《关于开展建立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互助组织试员的通知》(浙扶贫办[2008]40号)和《关于缙云县2009年低收入集中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规范本互助社活动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低收入群众行动计划》(浙政发[2008]48号)、《关于开展建立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互助组织试员的通知》(浙扶贫办[2008]40号)和《关于缙云县2009年低收入集中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规范本互助社活动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互助社以前路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入会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自主、互助互利原则成立。本互助社定名为“缙云县前路村扶贫互助社”,办公场所设在缙云县前路村村委办公楼。

第三条

互助社的宗旨:围绕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的目标,农户自愿筹集资金,政府注入扶持资金,共同组成村级互助基金,按照“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原则,在会员农户中周转使用。通过农户资金联合,逐步形成以农民为主体的资金合作、生产合作和购销合作相结合的农村经营新机制,以促进农业增效,会员增收。 第四条

参加互助社对象限于本村村民;赠股限于建档立卡在册的绝对贫困户;借款限于已参加互助社的本村村民。

第五条

本互助社依法开展各种互助活动,在经济和其他活动中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接受县互助资金领导小组、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缙云县政府及前路村两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除在金融机构有贷款不良记录者外,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具有生产经营能力的本村村民,自愿提交入会申请书。缴纳入会保证金(500元/户),经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互助社员;凡建档立卡在册的本村低保户,提交入会申请书,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经批准即可成为本互助社会员。缴纳入会保证金的会员,以入会保证金500元作为入股资金,政府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股,形成每股1000元的股份;入会的低收入户会员,政府资金给予1000元一股的赠股。经配股和赠股后,核发会员持股证,按会员持股证,每一会员农户享有1000元一股的股份权益。

第七条

会员一律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与互助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权参加本互助社会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有偿使用互助基金及股份分红受益的权利;

(三)享有本互助社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

(四)有权对本互助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五)享有自由退会权利。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互助社利益,保护互助社的共同财产;

(三)严格履行与本互助社签订的贷款合同,依约按照还款;

(四)发扬互助合作精神,自觉维护互助社名誉和利益,共同承担股金风险;

(五)自觉服从互助社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接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并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退出互助社;被除名会员的入股资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个人入股部分,政府配股、赠股部分不得退给本人,由互助社集体研究配给新入会会员。

(一)非不可抗力,贷款逾期不还;

(二)不遵守本章程;

(三)不履行会员义务;

(四)其行为给本互助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危害。

第十一条

会员死亡的,可由其法宝继承人自愿接办入会手续,继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三章

机构

第十二条

本互助社设立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会员代表由会员推选产生。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同时,在会员代表中,按自然村各推选一名联络员。管理委员会履行互助社日常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由20名组成,原则上由会员按村民小组推选产生;管理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主任1名,会计、出纳各1名;监督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名。会员代表、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成员及联络员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审议通过本章程及缙云县前路村互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制度;

(二)选举或罢免互助社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本互助社资金经营的方针、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决定扩大股本金及认购等相关事宜;

(五)决定本互助社的解散及其它组织合并、联合等重大事项;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会员因故不能到会,会员大会可书面委托其他会员代理,一个会员最多只能代理2名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不能委托代理表决权。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会员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十七条

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研究制订本章程、缙云县前路村互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递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组织实施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安全有效地运作和管理互助基金;

(三)负责做好会员借款的规划、审查、公示、审批、发放、回收等具体工作。第十八条

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一)对全体会员负责,负责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为是否合法合法,组织实施办法是否得当;

(二)全程监督本互助社借款审批、发放及回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全有效地动作互助基金;

(三)对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提出质询、建议和意见。第四章

财务

第十九条

本互助社依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

本互助社资金来源:

(一)会员股金;

(二)政府扶持资金;

(三)通过有偿使用互助基金产生的收益;

(四)接受的捐赠;

(五)其它资金。

第二十一条

本互助社初次筹集的入会保证金 8.9 万元,作为会员入股股金,加上政府扶持资金 20 万元,共计资金 28.9 万元,存入在前路乡信用社开立的互助基金专户,并以此上报县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作为注册资金。

第二十二条

本互助社经批准设立后,政府财政扶持资金注入本互助社的基金专户。

第二十三条

本互助社按年度进行财务决算,年度资金收益按30%用于互助社工作经费,30%用于股金分红,10%用于低收入农户扶贫资金,30%转入互助基金本金。 第二十四条

本互助社接纳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帐,作为本互助社的自有资产。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平调本互助社资产。 第五章

运作管理

第二十五条

互助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贫困会员发展生产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短、平、快项目。

第二十六条

会员借款必须履行担保和林权抵押等相关保证手续。 第二十七条

互助基金借款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小额原则,会员一次借款不得超过10000元;

(二)短期原则,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低息原则,借款利率必须低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

(四)安全原则,同期借款户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49%,同期借款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总额的90%;逾期未归还借款的,要加收滞纳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

互助基金的运作管理严格按照本章程及缙云县前路村互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章

终止和清算

第二十九条

本互助社遇下列情况之一时,报请有关机构审定确认后可办理终止:

(一)借款无法收回,影响互助基金安全和互助金正常运转;

(二)会员少于5人无法开展活动;

(三)与其它组织合并;

(四)其他。

第三十条

在确认解散后,管理委员会在30天内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一条

本互助社决定解散时,由县互助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会员代表组成清算小组,对本互助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会员大会批准。本互助社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收回政府扶持资金,另选条件成熟村开设互助社;

(二)支付清算费用;

(三)支付所欠职员劳动工资;

(四)低偿债务;

(五)将剩余财产在会员中进行分配。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6月15日互助社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未尽事宜由管理委员会负责修订,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县互助资金领导小组、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及缙云县政府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前路村扶贫互助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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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互助社章程

(2010年10月17日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豫扶贫办发[2009]109号文件精神,在汝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帮助和推动下,根据汝贫[2010]4号《汝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的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名称:本互助社定名为“汝阳县王坪乡大庄村扶贫互助社”(以下简称互助社)。

第三条 本互助社的目的:立足扶贫互助、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的原则,以资金为纽带,促进农民经济上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自助长效发展机制,提高农民自我发展、持续发展能力,有效推进乡村经济和社会的良性协调发展。

第四条 本互助社的性质:在上级政府的扶持下,以贫困农户为主体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和营销等经营活动。按照“资金民有、责任自担”的原则,实行自主互助,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五条 本互助社的任务:

(一)通过创立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调剂村民的资金短缺,缓解村民生产资金紧张的矛盾;

(二)通过互助社推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培育新型农民;

(三)促进农民通过资金的联合,逐步实现生产和购销联合与合作,形成农民为主体的资金合作、生产合作和购销合作相结合的农村经营新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第六条 本互助社的原则:

(一)互助社设在行政村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管理归互助社理事会。(二)农户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三)加入互助社需交纳互助基金,特困户经理事会商议可少交或免交互助金,享有和其他农户同等权利,并可优先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

(四)互助资金在互助社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五)加入互助社以户为单位,每户一人,加入实行一票表决制; (六)不得吸储,不得从事其它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

(七)坚持贫困优先的原则,优先支持贫困户农户、妇女发展生产。第七条 互助资金的构成 (一)财政扶贫资金; (二)社员入社资金;

(三)接受的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赠款;

(四)本互助社经营赢利部分按比例提留的资金;

第八条 本互助社依法开展各种互助活动,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成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发展扶贫互助社的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贫困村村民; (二)愿意加入本互助社并履行其义务;

(三)有劳动生产能力的贫困村村民;

(四)同等条件下妇女优先。

第十条 村民加入互助社的程序是:

(一)以户为单位提交申请书、填写申请表格;

(二)由村互助社筹备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认定,每户只登记一名社员;

(三)缴纳入社资金;

(四)由互助社发给社员证。第十一条 社员的权利

(一)有权参加互助社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对本互助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三)享有本互助社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权利。第十二条 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

(二)交纳互助基金;

(三)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

(四)及时积极向互助社反映问题,不做损害互助社利益和声誉的事情;

(五)退出互助社时应提前半个月向互助社提出申请,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后方可退出互助社。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社员大会表决通过,报本互助社理事会集体研究批准予以除名,办理退出互助社手续,公示公告。 (一)不遵守本章程的; (二)不履行社员义务的;

(三)长期不参加本互助社组织的活动的;

(四)其行为给本互助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危害的。

被除名的互助社社员的入社资金于满规定年度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个人出资部分。政府全额资助、部分资助部分不得退还本人。

第十四条 社员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入互助社手续后,继续承担权种和义务。 第三章

机构

第十五条 本互助社设立全体社员大会,是本互助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全体社员大会由社员组成。

第十六条 全体社员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实施办法和章程及资金操作规程;决定互助社的解散与其它互助资金组织合并、联合等重大事项;

(二)选举或罢免互助社理事会和监事会人员;

(三)审议批准村互助资金的运作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审议决定扩大入社本金及认购相关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社员大会由本社理事会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管理机构或1/3以上社员提议,召开临时社员大会,扶贫部门也有权提议召开临时社员大会。 第十八条 互助社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出席方有效,表决实行一户一票制。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 互助社设理事会和监事会。

(一)理事会是互助社的管理和执行机构,负责互助社的日常工作,由5人组成,负责互助社的资金运行和日常管理。由全体社员大会选举产生,对全体社员大会负责,任期三年。

理事会理事长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理事会主要职责是: (1)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

(2)组织社员共同制定互助资金管理等各项制度;

(3)农户入社资金额度;

(4)项目申报审批条件、程序和权限;

(5)借款金额、用途、期限、还款的方式、借款户的比例;

(6)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

(7)农户信誉等级考评;

(8)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9)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等具体事务。

理事会理事会要定期召开社员大会,公开互助社运行状况,重大事项由社员大会讨论确定。

(三)监事会是互助社的日常监督机构,一般由3人组成,负责监督资金的运行和理事会的工作。

(四)监事会选举办法

(1)经社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不得兼任理事会工作;

(3)任期与理事会相同;

(4)如遇特殊情况,可召开社员大会提前改选。

(五)监事会主要职责是:

(1)监理会执行互助社章程和规章制度情况; (2)监督资金发放和收回过程; (3)监督公开公示的程序和过程;

(4)接受社员的投诉,并与理事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5)向上级扶贫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互助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条 本互助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法规》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一条 互助社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只允许本社社员本人使用,不得向非本社社员发放。

第二十二条 需用互助金时应填写书面申请后,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发放。

第二十三条 互助社社员按居住区域划分若干小组,使用互助资金实行担保制度,降低资金运行风险,每个申请使用互助金的社员需要三人担保,才可使用互助金。

第二十四条 社员使用互助金根据入股多少,确定借款人金额,每股以50元计算,可享受股金的10倍资金数额,即每入股50元可借款500元,以此推算。

第二十五条 入股股金不计利息,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收益红利,具体收益分配视运行情况由社员大会讨论确定。

第二十六条 本互助社互助资金借款担保规定如下:

(一)借款担保人必须是本村“互助资金”互助社的社员;

(二)凡本村“互助资金”互助社的社员,以互助小组为单位,以小组为单位均可做其他社员的借款担保人,但每个社员在担保期内不得同一时间做重复担保;

(三)实行本村“互助资金”互助社社员内部互助小组“联保制”。

第二十七条 本互助社互助资金借款程序是:

(一)社员写出借款申请(包括借款用途、项目效益、担保人、还款时间、违约保证等),本人和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二)中心组审查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并经互助社签章;

(三)签定借款合同;

(四)互助社发放借款。

第五章 互助社社员及管理人员纪律规则

第二十八条

互助社社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他人转借互助资金,如发现应退回借款,取消当年本人借款。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挪用转借互助资金,如发现除退回借款外,公开向社员检讨并公示,若因此造成资金流失,应赔偿资金,解除职务。

第三十条

办理借款除必须的办公手续,不得向借款人员收取任何礼物,更不得索要财务,如发现此类事件,应由理事会向社员做出合理解释,并公开检讨。

第三十一条 互助社社员借款到期,必须按借款约定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应提前一周向理事会说明情况,经理事会审议后决定是否可以延期归还。

第三十二条 借款到期,不按期归还,又不积极主动向理事会说明情况,由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拒不归还的,除强制性归还外,提请社员大会讨论,解除社员资格。

第六章

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三条 本互助社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后可办理终止。

(一)本互助社理事会或监事会,无法开展活动;(二)与其它互助资金组织合并;

(三)入社资金亏损四分之一以上,不能继续运作;

(四)互助社活动消亡。

第三十四条 在确认解散后,理事会应在30天内向社员和社会公告。

第三十五条 本互助社决定解散时,由县、乡两级领导小组与社员组成清查小组,对本互助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社员大会批准。本互助社共有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所欠职员劳动工资;

推荐第3篇:“扶贫互助社”借款协议书

古峰庄村“扶贫互助社”借款协议书

甲方:古峰庄村级扶贫互助社

乙方:

1、乙方拥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村“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服从由“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各项有关“互助资金”管理的制度、章程、细则等。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乙方用好“互助资金”。

3、乙方自愿入股互助资金股,入股金额元。接受配股资金股,配股金额元;

4、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互助资金”元,借款用于项目,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利息按照信用社同期借款利率(存折抵押借款利率/无抵押借款利率)计息,月息%。在借款到期时,按时还本息元。农户应得红利在年终分红决算时兑现。

5、如特殊情况延长使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研究同意后可以分别延长月,延长期可在原利

息的基础上增加罚息%。

6、乙方要改变资金用途的,须提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以改变资金用途。否则,甲方追加罚息%,并在下一年度不予审批乙方借款事宜。

7、如乙方无故逾期不还者,甲方按照《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强制措施收回,逾期在原利率基础上增加罚息%,比昂在三年内不再审批乙方借款。甲乙双方对上述条款无异议。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如违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古峰庄村级扶贫互助社(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4篇:扶贫互助社资金管理办法

江安县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创新财政扶贫新模式,有效缓解贫困村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切实保障我县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充分发挥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贫困村村级农民互助资金(以下简称互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投入资金和农民入股资金。 第三条 建立互助资金,由政府统一规划、部门具体指导、乡(村)组织实施,财政、审计、监察监督,村民民主管理。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 县财政局或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分期分批将资金直接拨到村扶贫互助社,实行专账核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村民共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五条 特困户的选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村民公开民主评定;特困农户名单和入会金额在村内张榜公布。 (1) 全县所有村的互助资金管理实行公示制、管理责任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村互助资金接受县财政局、扶贫办、审计局、银监局的管理、指导、审计和监督。 (2) 由群众参与,自订章程、实现资本与劳动的联合,推行全公开,全程参与制度。赠股配股、借款审批和管理、管理人员报酬、费用等开由社员决定。 (3) 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不以赢利为目的,允许惠顾额返,资金原则上只能在本社内周转使用,不得外借、外调。 (4) 村扶贫互助社不得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不得代管资金;不得从外部取得借款;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抵押。 第六条 村扶贫互助社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单一银行账户。严格银行账户存款和取款管理,日常不预留现金,现金必须及时足额缴存银行; 除农户借款、购销用款和发放管理人员报酬等正常业务外,不得从银行取款;每月要进行银行对账,并保存银行对账单备查。 第七条 互助资金借款发放坚持扶贫宗旨,不谋求盈利,坚持保本经营,保证放得出、收得回。借款需有3户以上互助社社员担保,每户最高借款余额不得超过5000元。借款占用费率按8%计;借款对象必须是本村农民;借款用途限定为生产经营活动,禁止用于非生产经营活动;借款期限在一年或一个生产周期。 第八条 村扶贫互助社不得开支除必要的办公费(办公文具、票据、报表、打复印费用)和管理人员报酬外的任何费用。 第九条 村扶贫互助社管理人员的报酬每人每月不超过150元。其来源为借款占用费收入,不得用股金支付,若占用费收入不足,应相应降低报酬。 第十条 互助资金应提取风险基金,提取比例为借款占用费收入的10%。互助资金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提取比例分别为净利润的10%和5%。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各村扶贫互助社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做好公示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并自觉接受财政、扶贫、监察、审计、银监、乡、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互助资金进行审计、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村扶贫互助社接受县扶贫办的统一领导和业务指导。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监督互助资金的使用,预防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违规使用互助资金等行为。县审计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村互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县银监局对村互助资金的借款对象、借款用途、借款占用费率等进行监督、管理,严禁突破规定借款,维护金融秩序。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要加强对村扶贫互助社的领导、指导和监督,不参与扶贫互助社的具体管理。 第十二条 由县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户入社情况进行阶段检查和总结验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拨付资金。 第十三条 实行报表管理制度:

1、月报:村扶贫互助社每月终了5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办)、县扶贫办 村两委报送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银行对账单。

2、季报:村扶贫互助社每季终了10日内向县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办)、村两委报送季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银行对账单、借款情况表;县扶贫办收集汇总送县财政局。

3、年报:村扶贫互助社每年终了30日内向县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办)、村两委报送年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对账单、借款情况表;县扶贫办收集汇总送县财政局。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照《会计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予以处罚,责任重大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 绩效评估 第十五条 县扶贫办每年年末对互助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借款农户发展生产和联合购销情况、增收节支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抵御市场风险情况、维护农民生产经营权益情况、完善服务体系情况、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乡村发展情况;

2、互助资金保全、借款本息回收、正常营运和持续发展情况。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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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成立新安县石井镇东山底村扶贫互助

社申请书

新安县民政局:

为了强化扶贫工作的瞄准性,有效缓解贫困农户发展资金短缺状况,创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提高贫困农户组织化程度和自我发展能力,由东山底党支部、东山底村村民委员会和杨天份、于小刚、崔小民、闫小晚、杨玉合等共同发起,拟成立新安县石井镇东山底村扶贫互助社,开始进行了必要的准备工作。

一、成立的必要性。东山底村是国家级贫困村,金融发展滞后,金融产品不足,农户生产资金缺乏,严重制约着农户脱贫致富。成立扶贫互助社,建立互助资金组织,促进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够有效缓解农户发展资金短缺状况,创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和自我发展能力,助其早日脱贫致富。

二、互助社宗旨。本互助社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实行资金自聚、责任自担、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互助社业务范围。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互助社公益活动;优先批准贫困户借款,通过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

四、活动资金及来源。社会捐款三万元,其他部分由上

级扶贫部门拨付。

五、发起人和拟发展社员分布情况。本互助社发起单位是东山底村党支部和东山底村村民委员会,发起人有党支部书记杨天份、村委主于小刚、支部委员崔小民、杨玉合、村委委员闫小晚拟发展社员50人均分布在东山底村7个村民组,社员遍及全村。

以上各项已报新安县扶贫办审查,特申请筹备成立新安县石井镇东山底村扶贫互助社,请予批准。

申请人: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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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YYYZZZ村扶贫互助社工作计划

为了帮助贫困农户解决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以促进贫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在XXX农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10年4月正式成立了XXXYYYZZZ村扶贫互助社。XXXYYYZZZ村扶贫互助社是由常年居住在ZZZ村的农村居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赢利性的社团组织。具有规范的章程和运作机构。

一、ZZZ村基本情况

XXXYYYZZZ村,距镇区21公里,幅员面积4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5公顷,其中旱田15公顷,水田10公顷。支柱产业主要有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主产作物主要以大豆、水稻为主。全村总户数36户,总人口160人,劳动力110人。ZZZ村具有优良的自然优势,发展潜力大,然而因我村属于贫困区,资金匮乏一直是制约我村生产发展的瓶颈。而扶贫互助社的成立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我村贫困农户解决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困难起到一定的帮扶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XXXYYYZZZ村扶贫互助社的发展运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也应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仍有许多村民对扶贫互助社成立的意义认识不高,同时扶贫互助社的发展与目前金融部门短周期、高利率的金融产品难以衔接,使得扶贫互助社的发展后劲不强;二是扶贫互助社整体人员文化素质不高,出纳会计人员对专业知识的熟悉度不够,难以规范做好账务;三是当前尚无金融政策给予扶贫互助社基准利率支持,扶贫互助社资金紧张,运行缓慢。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互助社将立足发展现状,针对存在的不足,明确工作方向,以促进互助社的发展及其作用的从分发挥。

1、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加深村民对扶贫互助社的认识,积极吸纳村民参社,促进互助社的发展壮大。

2、加强互助社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学习借鉴类似互助社发展较好地区的经验,同时为互助社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互助社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3、继续完善运作机制,着重向贫困人员的发放贷款,切实缓解贫困人员身缠生活困难,促进我村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XXXYYYZZZ村扶贫互助社

201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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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XX镇XX村扶贫互助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XX县XX镇XX村扶贫互助社。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是:由常年居住在XX县XX镇XX村农村18岁以上村民自愿组成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成员互助帮助和自我管理的组织,改善贫困户获得资金的机会,并提高当地村民,特别是贫困户的收入。

第四条

本社接受业务指导部门XX县扶贫开发办公室、XX县财政局、XX县XX镇人民政府和XX村村民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以及登记管理机关XX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社的住所是:XX县XX镇XX村委会办公楼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互助资金在互助社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一)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管理

(二)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三)组织开展互助社会公益活动;

(四)优先批准贫困户借款,通过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提高能力。

第三章 社 员

第七条 社员资格。

(一)在XX村有常年居住户口的农户,每户有一人可以成为互助社的社员,加入互助社的村民必须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使用和管理资金从事生产性创收活动的村民,鼓励妇女作为家庭代表入社;

(三)接受互助社章程,申请加入互助社并交纳入社互助金(会费)。

第八条

社员入社程序。

(一)村民提出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和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二)互助社理事会审核批准入社申请并公示入社人名单,发放入社证书;

(三)社员交纳入社互助金(会费)。第九条 社员权利和义务

(一)社员权利

1、有互助社管理机构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申请从互助资金借款的权利;

3、有入社和退社的权利,退社社员需加入一年后才能申请退社。

(二)社员义务

1、遵守互助社章程;

2、交纳互助金(会费)500元起步,低保户、五保户可免交;

3、退出互助社应提前申请,但在加入互助社的第一年内不准退出,退出时退回本人所交纳的互助金(会费),交回社员证;

4、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

5、为互助社其他社员借款提供担保;

6、互助社内有社员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代为偿还;

7、互助社内有社员未能偿还借款或逾期还款,其担保人不能借款和退出互助社。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条 XX县扶贫办、XX县财政局和XX镇人民政府是互助社的业务指导机构,负责互助社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解决互助社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互助社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大会。社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通过互助社章程;

(二)决定互助资金的具体操作规程;

(三)决定互助社的成立或解散;

(四)选举或罢免理事会及其成员;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社员大会决议生效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有2/3以上的社员出席;

(二)2/3社员到会同意;

(三)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十三条 社员大会分为定期大会和临时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社员大会,若临时需要开社员大会,由理事会决定并组织召开。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互助资金的执行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扶贫互助社理事会由选举产生的理事长、副理长、秘书长、会计、出纳等5人组成。 第十五条 理事会产生。理事会由社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社员大会2/3以上社员(或社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在任期结束前,2/3以上社员同意,可以召开社员大会,提前改选理事会。 第十六条

理事会职责

(一)执行互助社章程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互助资金审批、发放、回收和日常管理;

(三)负责与本社互社员的联系和协调;

(四)定期向互助社的业务指导部门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五)定期向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业务和监督机构报告互助资金管理和运行情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第十七条 本社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XX村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本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十九条 本社理事长为本社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社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本社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社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审批发放互助资金。

第二十一条 本社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是扶贫互助社的日常监督机构,由2名监事共2人组成,负责监督资金运行和理事会的工作,每届任期5年。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成员资格; (1)互助社社员;

(2)愿意承担监督工作,有良好声誉;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二十四条 互助社监事会人员组成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但至少要有一名贫困户)并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人员不得兼任理事会成员。在任期结束前,经2/3以上的社员同意,可以召开社员大会,提前改选监事会。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的职责

(1)监督理事会执行互助社章程和规章制度情况; (2)监督借款发放和回收过程; (3)监督公开公示的程序和内容;

(4)接受互助社员投诉,与理事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5)向业务指导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互助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社经费来源于扶贫互助资金。扶贫互助资金由财政扶贫资金、社员自愿交纳的互助资金(会费)、捐赠资金、互助资金的增值部分构成。其中财政扶贫资金、捐赠资金及其增值部分归全体社员所有,社员缴纳的互助资金(会费)及其增值部分(除去运作成本)归其本人所有。互助资金使用权归互助社全体社员所有。

第二十七条

互助资金是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生产发展资金。其重点在扶贫,关键在互助,方向在合作。互助资金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用于下列事项:

(一)不得用于子女上学、治病、改善居住条件、违法生产、破坏环境、损公肥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非生产性项目及明显的亏损性生产项目;

(二)不得抵扣贷款;

(三)不得私分和平均分配。

第二十八条 本社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九条 本社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本社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扶贫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本社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 本社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三条 本社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按每人每年300元进行发放。

第六章 借 款

第三十四条 社员借款审批需填写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必须由互助社小组其他社员担保,理事会审批借款申请后方可借款。

第三十五条 借款社员使用扶贫互助资金,承担一定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率执行年5%的利率。

第三十六条 互助资金的借款优先发放给贫困户,每年贫困户借款人数不低于入社贫困户的50%。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互助资金借款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互助资金借款仅限于加入扶贫互助社的社员,其他户不得借款,前期借款不还清,后期不能借款;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遵守《互助社章程》;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第三十八条 扶贫互助资金借款额度一般控制在8000元以内(首次借款不得超过3000元)。

第三十九条

互助资金借款程序

(一)向扶贫互助社理事会提出申请,申明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偿还方式等基本情况,借款时间最长1年;

(二)借款申请由理事会审批;

(三)签订借款协议;

(四)填制互助资金借款凭据;

(五)信用社根据扶贫互助社理事会开据的支票,向借款户发放借款。

第七章 担 保

第四十条

互助资金借款担保采用本扶贫互助社成员担保借款和实物抵押借款的方法。

第四十一条

互助资金借款担保人必须在借款人借款协议上承诺,若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金和占用费,由担保人负责足额归还本金和占用费。

第四十二条 互助资金借款实物抵押担保物,主要以多年稳产、盛果期的经济林果树。若不具有林果树作担保抵押物的,也可以用其他实物作担保抵押。

第四十三条

作为质押物的经济林果树或其他实物,互助社理事会必须做到定点、定株、定出实物品名价值。

第四十四条

在履行担保期限内的经济林果树和其它实物,植株和实物不得私自转让、出售、不得私自采收植株果实,在担保物出现保质下降、消亡等保质变更情况时,应及时补充担保保质,以完善质押程序。

第八章 还 款

第四十五条

互助资金还款程序

(一)借款户归还互助资金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用时,将现金存入本扶贫互助社理事会在银行开设的互助资金专户;

(二)取得银行出具的现金还款回执单;

(三)将回执单原件送本互助社理事会核算;

(四)互助社理事会在收到还款凭证据后,向借款户开具相应的收款凭据。

第四十六条

借款的扶贫互助社社员应按期归还借款和占用费,对逾期借款的社员在逾期后的5天内,扶贫互助社理事会管理人员应到借款户家进行催收。

第四十七条 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借款户,扶贫互助社理事会管理人员对担保人进行催收,催收无效时,组织互助组其他社员共同进行催收。催收方法:

(一)采取全体非借款户上门催还;

(二)全体非借款户不得参加帮忙该户的红白喜事、建房盖屋等重大活动;

(三)依据质押担保书承诺,集体处置抵押担保物,用于偿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和所发生的费用;

(四)依法提出民事诉讼,追回借款及资金占用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借款逾期户承担。

第九章 会计核算

第四十八条

扶贫互助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核算采取分户建帐、分户核算、分户考评、分户管理的方法。

第四十九条 会计核算遵循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借贷记账法为记账方法,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条

会计核算人员需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制、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账;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编制会计报表,保证全面、真实、连续、正确地反映互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会计任证(记账任证、科目汇总表)和会计账薄(现金日记账、分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及明细账)格式采用通和的会计凭证和账薄格式,编制和登记方法与一般会计处理一致。

第十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五十一条 互助社章程的修改,须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

第五十二条 修改的章程,须报业务指导部门审批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XXXX年XX月XX日第一届社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XX县XX镇XX村扶贫互助社理事会。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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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员档案新建

11、可以有效管理自然人社员档案和小企业社员档案,同时具有身份证号唯一识别功能和社员照片导入功能。

(三)股金业务办理

12、可以办理股金开户、社员入股、社员退股等业务,可以实现社员入股凭证和社员退股凭证默认打印和定制套打功能。

13、具有股金证定制打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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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具有股金密码更改功能和股金挂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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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款业务办理

16、可以办理社员活期存款开户、活期存款存入、活期存款支取和汇出汇款业务,可以实现凭证默认打印和定制套打功能。

17、具有活期存款折定制打印功能。

18、具有活期存款销户结息和季度自动结息功能。

19、具有活期存款密码更改和活期存款挂失功能。

20、可以办理社员定期存款开户、定期存款存入、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到期支取等业务,可以实现凭证默认打印和凭证、存单定制套打功能。

21、具有定期存款密码更改和定期存款挂失功能。

(五)贷款业务办理

22、可以办理社员贷款发放、贷款收回、贷款收息等业务,可以实现默认凭证打印和凭证定制套打功能。

23、具有等额还款计算等功能,贷款正常利息和逾期加罚利息自动计算,准确无误。

24、具有贷款逾期提示功能,方便贷款发放人员及时催收贷款。

(六)内部业务办理

25、具有现金收入、现金付出和转账业务三个子模块,可以核算银行存款、固定资产、营业费用等互助社的内部核算业务。

(七)表外业务办理

26、具有表外收入和表外付出两个子模块,可以对重要空白凭证、贷款逾期利息和抵质押品等表外业务进行核算。

(八)各项计提管理

27、具有贷款应收利息计提、定期存款应付利息计提、盈余返还计提和股金分红计提等功能,使年度决算变得简单轻松。

(九)日终结帐处理

28、具有完备的日终结账功能,可以实现每日快速记账和结账,自动生成当天业务流水、科目日结单、余额平衡表。

(十)各种报表管理

29、账薄查询功能,可以实现一级科目总账、二级科目明细账和表外科目账薄查询。

30、会计报表功能,可以自动生成业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可以生成月报、季报、年报和自定义时间段报表。

(十一)系统其他功能

31、所有版本均可实现软件默认凭证打印,除标准版不能定制凭证套打功能外,其他版本(专业版、企业版和高级版)均可定制股金证、存款折、存单等凭证套打功能。

32、所有版本均可启用支付密码功能,高级版还具有刷磁条、磁卡功能,实现社员账户信息快速输入,社员办理各种业务须凭股金证刷卡才能办理,有效保证社员账户资金安全。

33、系统具有完备的查询功能,可以自定义模糊查询,能够查询系统中的所有数据。用户还可以自己定制查询方案,并永久保存。

34、系统具有完备的权限管理功能,用户的权限可以自定义,即:一级用户权限(业务查询)、二级用户权限(业务办理)、三级用户权限(业务管理)、四级用户权限(业务授权)和五级用户权限(业务审批),对填报、查看、修改、删除和打印等操作权限均进行了细化,可以较好地实现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35、系统具有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数据恢复功能,用户可以自定义时间段实现多点备份,有效地保证了数据的安全性。同时系统采用微软MYSQL大型数据库开发,存储能力非常强大,用户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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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系统各功能模块是根据互助社的业务流程开发的,智能化程度高,并有错误操作屏蔽与提示功能,操作人员只要会打字就可以很快学会操作。我们为用户提供远程培训,用户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快速得到解决。我们优质的售后服务,受到业内用户的广泛赞誉。 软件支持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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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社区扶贫互助社小额信贷章程

社区扶贫互助社小额信贷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xx镇xx社区在册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户籍人口从事小额信贷业务。

第二条 本扶贫互助社启动资金30万元,系财政扶贫投入。在保证财政扶贫投入资金保值增值的前提下,xx社区户籍人口可以采取投入股金的形式参与扶贫互助社,以壮大资金实力。

第三条 本扶贫互助社产生的收益,一半用于互助社积累,增加资本总量;另一半用于弥补办公开支、支付工作人员报酬、股利分配。

第四条 本扶贫互助社只采取抵押贷款方式向xx社区户籍人口发放贷款。抵押物以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及其他有形资产为主。每一笔贷款均需落实业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务必仔细把关,确保资金安全。业务负责人在审核贷款额度时,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抵押物市场价值的60%。当信贷资金发生风险超期半年债务人仍未偿还时,业务负责人无条件承担还款责任。超期一年仍未还本付息的,本扶贫互助社有权单独变卖或处理抵押物资。变卖所得扣除债务本息及变卖成本费用后的资金,全额退还给债务人;变卖或处理抵押物资所得资金尚不能偿还债务人债务的,本扶贫互助社有对业务负责人及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第四条 本扶贫互助社信贷业务权限为5万元以下(含5万元)。超过5万元的,需申请县级扶贫主管部门及金融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 本扶贫互助社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制度,月最低利率不低于千分之六,贷款期限一年之内。期满后仍有贷款需求的债务人,在结清本息的前提下可以申请续贷。如法定贷款期限内债务人未结清本息的,将实行累进利率制度,利率也进一步提高,但月利率最高不超过千分之一十五。

第六条 本扶贫互助社实行信用管理,债务人需自行到人民银行取得信用证明。对有信用不良记录的人员,本扶贫互助社一律不予放贷。

第七条 本扶贫互助社向债务人放款时,必须经业务负责人逐一审核签字。业务负责人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再交工作人员审查,工作人员审查后再交社区扶贫互助社负责人签字,最后由乡镇扶贫互助社负责人(乡镇扶贫工作分管)签字。工作人员、社区扶贫互助社负责人、乡镇扶贫互助社负责人重点审核业务负责人是否按章程办理、是否完善相关手续,对债务风险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抵押物资涉及夫妇双方的,信贷人需出示结婚证,并经夫妇双方签字认可;抵押物资涉及信贷人全体家庭人员的,所有家庭人员均需签字认可。

第九条 本扶贫互助社采取按期结息制度,每季度结息一次,在季度末必须及时结清。未按期结息的债务人,本扶贫互助社将按《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计入债务人个人信用记录。

第十条 本扶贫互助社每年12月中旬或下旬召开一次理事会,法定的参加人员为理事会全体成员、全体股东、社区党支部村民委成员、乡镇扶贫社业务人员及扶贫工作分管领导。会议需对本年度互助社资金流向及收益情况作全面汇报,按照本《章程》规定及时处理收益资金,及时总结经验。会议还需详细制定下一年度的利率,对下一年度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推荐第10篇:扶贫试点

“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

――靖州如何赢得先机

武陵山民族地区山同脉,水同源,树同根,人同俗,经济文化落后,是全国18个连片困难地区之一,也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启动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靖州被纳入试点县。这一全新战略的实施,使靖州站在了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如何切实担负起“试点”的重任,使试点工作在靖州不仅“试”出成绩,而且“试”出经验,探索出新的成功发展模式,赢得新一轮发展的先机,笔者认为:

“试点县”是个大品牌、大载体、更是一个大平台,关键在“试”,优势在“试”,机遇也在“试”。如何在这个大平台上做好大文章,创优大品牌,首先需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

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前提是要解决想不想与敢不敢的问题。把靖州县作为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是因为武陵山区发展不足和贫困问题的共性与普遍性,在靖州县都有具体的体现: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经济总量偏小,人均水平较低;投资规模偏小,投资拉动作用不大;产业发展薄弱滞后,竞争优势不突出;基础设施滞后,发展后劲不明显;工业化进程慢,城镇化水平不高等等。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全县干部职工感同身受,县委提出“大干三年促大变”也就是要以更快的发展来更好地解决问题。我们有不足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们的优势:

一、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靖州森林覆盖率达到77.8%,活立木蓄积量935万立方米,人均35立方米,人均拥有量位列全省第一。

二、较强的区位优势。209国道、222和319省道以及枝柳铁路交汇于县城,怀通高速即将建成, 1

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枢纽,经济辐射湘、黔、桂三省(区)接连地18个县市600万人口的地区。

三、加快发展的心气优势。通过近几年的探索,靖州逐步找出了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子。那就是“打造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靖州”、发展“生态经济”等模式。虽然这些模式还待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但和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的方向、根本、使命和目标是不谋而合的,那就是特色开发、绿色繁荣、民族团结和民生改善。加上靖州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这些工作创造了一个又个新“靖州现象”,如今在靖州已经形成了“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困难找理由”的干事兴业氛围,靖州是一个能集中精力办大事的地方。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在靖州做“试点”, 有重要的代表意义,更有良好的基础做保证。

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重要的是要解决会不会的问题。这就必须切实加强学习。建设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对我县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级各类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要积极抢抓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启动的历史机遇,以扶贫开发为重点,以脱贫致富为目标,切实增强自我发展意识。要突出项目建设,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就是抓落实。有大项目才能大发展,有好项目才能可持续发展。如何争取上大项目,上好项目,以项目建设来加快发展步伐,这是大学问;如何破解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难题,激发全县干部职工的建设热情,这是大文章。要突出民生改善,扶贫开发最终要解决老百姓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使群众真正得实惠。要以省、市“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为老百姓办好事解难事。要突出扶智、扶技,加强实用技术培训,注重提升 2

群众科学文化素养。

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关键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各级领导干部是改革发展的决策者,是各项建设事业的组织者,思想上解放不解放,行动上是不是敢闯、敢试、敢干,都会对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建设产生重要影响。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上作表率,把解放思想最终落实到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来,把大胆探索体现在做好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的各项工作上。要把“打造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靖州”和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建设统一起来,把靖州人民的意志和省委的决策统一起来,在这个基础上,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的事。把握自身开发开放的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观念创新、政策创新、体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争取新思路、新举措在我县先行先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其次需要立足自身生态资源优势,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要求来打造生态经济,通过打造生态产业品牌,形成经济发展后发优势。

生态优势是靖州最大的优势,也是核心竞争力所在。生态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在经济发展上将会越来越显示其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但这种优势只是潜在的,不是必然的。如何把这些潜在的优势、后劲、财富变为实实在在的经济优势,根本途径在于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壮大产业实力。

一是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紧紧围绕生态资源做项目,依托项目发展工业。积极培植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医药深加工、杨梅深加工两大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并用先进技术予以改造森工、建材、采矿三大产业。进一步优化工业布局,建好工业园区和工业小区,合理利用资源,努力使工业发展适 3

应环境保护和节能的要求,实现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立足实际,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突出抓好烤烟、杨梅、茯苓、药食用菌、粮油等一批规模农产品基地建设,以基地带动发展,实现发展规模化、经营集约化。按照现代烟草农业的要求,不断夯实烟叶种植基础,提升烟叶种植水平和质量,扩大烟叶种植规模,成为全省烟叶强县。扩大“中国茯苓之乡”和“中国杨梅之乡”品牌效益,扩面开发山核桃,推动油茶林新造和品改,形成特色产业品牌。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完善“企业+基地+农户”发展模式,促进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

三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要坚持生态资源与人文资源两轮驱动。整合旅游线路,加快森林旅游景点的建设,特别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挖掘、整理、弘扬苗侗民俗文化,保护和利用好苗族歌鼟,合理引导宗教文化,以此为载体与生态景点进行嫁接整合,融入景点建设和旅游项目当中,形成绿色文化之旅新亮点,打造俱有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品牌。同时要想方设法融入武陵山区大旅游圈,放大旅游业经济效益。

四是大力打造生态宜居靖州。要加快生态靖州建设步伐,把靖州建设成为最适宜居住,最适合投资的地方,努力扩大靖州的生态品牌效益,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来投资兴业,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和其它生产要素在靖州汇聚。要不断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切实抓好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和提升城市综合功能;依托生态优势,做足“山、水、绿”文章,以水兴城、以绿美城,大力实施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工程,做到“一草一木都是精品,一砖一瓦都是艺术”,充分彰显城市特色。并从细节入手,突出“建设、管理、服务”三个重点环节并重,高质量推进 4

城乡建设。

最后,建设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的根本目的,就是以高质优速的方式改变山区落后的面貌,带动这一地区的人民脱贫致富,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所以,在建设“试点县”的时候,应该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全县上下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借力“试点县”广阔舞台,抢抓机遇,奋发有为。

一、要更加重视民生之本,扩大群众就业。必须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着力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二、要不断满足民生之需,做好医疗服务。加快城乡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努力健全覆盖全县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真正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抓好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提高突发疫情应急处理能力。

三、要切实夯实民生之基,办好满意教育。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进建设教育强县战略,更加重视教育公平,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水平。加强农村教育师资力量建设,抓好农村合格学校建设,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提升教育质量,积极推进新课改,着力建设校园文化,抓好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打造教育品牌。

5

四、要进一步落实民生之要,促进安居乐业。把保障性住房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有效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各类棚户区家庭的住房困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分配原则,不断满足群众住有所居的要求。

五、要认真解决民生之忧,加强养老保障。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险的各项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老有所养的政策更好地惠及全县各族群众。

六、要积极抓好民生之重,扎实扶贫帮困。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提高农村低保户补助标准,增加低保对象。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创新扶贫方式,让更多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七、要大力弘扬民生之魂,加快文化发展。文化引导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促进发展,要不断提高文化民生保障水平。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逐步拓展服务面。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注重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建设积极向上的机关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着力解决问题,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培育良好社会心态。实现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协调发展。

第11篇:互助社实施方案

附件2:

安拉村级互助资金项目申报村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3:

安拉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村是新农村建设贫困村,位于广安区观阁镇东北面,东靠龙滩乡青杠村、南接本镇银顶村、西临七谷村、北与沙石村相连。幅员面积1.5平方公里,距市、区、乡分别为48公里、45公里、3公里。全村辖5个组,255户963人,其中常年在家214户808人,党员 25人。我村有耕地 675 亩。农村经济来源以传统农业主,2009年人均粮食产量 380 公斤,人均纯收入 2700 元。有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以下贫困人口 21 户28人。

二、实施方案

小井乡小良村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经村民大会讨论,确定了互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方案。

1、建立项目管理小组和监督小组,每小组3人。管理小组:

理事长 黎仁忠

会 计 邓小福

出 纳 张远明

执行小组长 雷勇 监督小组长 黎永凯 监 督 员 黎永祥

2、在镇信用社开设专户,把到位的互助资金存入专户,互助社存放现金不超过1000元。

3、经群众讨论确定,根据我村实际,每户交纳的互助金50—500元(高额不限)。

4、借款对象,交纳了互助金,加入了互助社的本村村民。

5、借款使用范围,用于本村村民发展生产项目。

6、借款条件,农户以自愿为原则结成联户小组,农户在向互助社申请借款时,其小组其他农户为其签字担保,经济上承担连带责任。现已成立 25小组,入社会员153户,已交纳会费 30600 元。

7、借款额度,首次借款不超过3000元,以后不超过5000元。特殊成员首次借款及特殊借款不得超过1000元。

8、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9、资金占用费,经群众会讨论,资金占用费按年利率6.6 %0。

10、资金占用费的用途:60﹪作为管理人员务工补助,30﹪加入本金,10﹪用于建立公益金,用于本村公益事业,具体做什么,由村民大会讨论确定。

11、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

(1)民主讨论确定贫困户,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对确定无钱交纳互助金的贫困户,号召党员干部主动借钱支持。

(3)对该项目不相信,不愿加入互助社的贫困户,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

(4)对加入了互助社,但组成不了借款担保小组的贫困户,发动党员、干部主动将其吸收到自己的互助小组来。

(5)互助社在审查借款时,首先考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 (6)积极为贫困户提供力所能及的信息,技术服务。

12、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借款和占用费。

13、建立公示制度,每月向群众张榜公示农户借款情况和互助社管理情况。

14、建立奖惩制度:对按时还款的农户和借款担保小组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能按时还款的农户收取1-2倍的占用费,停止该小组的借款。

15、建立减缓制度;对于特别贫困户的农户,实行减缓交纳互助资金。

16、建立监督制度:

(1)监督小组不定期对资金管理和借款农户实行跟踪调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其将资金实实在在的用在项目上。根据情况收回资金的及时收回,以避风险。

(2)项目管理小组随时接受监督小组和群众监督。

(3)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管理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监督。

广安市广安区观阁镇观南村互助社

二〇一〇年 六 月 六 日篇2:学习互助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教学理念,激励学生学习的内在积极性,发扬学生的合作、互助精神,提高学习效率,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学习互助小组建设实施方案。

一、科学分组,落实责任,合理搭配 1.每个教学班划分若干个学习小组。

(1)每个学习互助小组的人数一般以4-6人为宜,成员的组成按照2:2(每组两个学习成绩较好的,两个一般的,两个学习困难的)或2:2:2(两个学习成绩较好的,两个一般的,两个学习困难的)的比例进行分组。班主任要摸清学生的学习状况,认清学生在每个学科中的位置,还要考虑学生的性别、兴趣爱好、能力倾向性格、情感特征等非智力因素。要形成小组成员之间的互补性,一般情况下,各小组的人数应相同。

(2)班主任负责具体分组工作,在第14周三之前完成分组工作,小组成立后无特殊情况不轻易进行人员变动,行政小组与学习小组要合二为一。

(3)定组名:每个学习小组要有体现本组个性的组名,一方面调动组员的积极性,增强小组凝聚力;另一方面个性的组名便于增强小组之间的对抗性。

(4)定组训:每个小组成立后要形成统一的小组意识,制定明确的组训,组训是小组成员共同的精神追求。旨在增强小组成员的团队意识和积极进取意识。

(5)定目标:为了增强小组成员的集体荣誉感,体现合作、探究的新课程理念,每个小组都要有自己的短期目标(如学期中和学期末目标)和长期目标(年度和高中阶段学习目标),这是小组成员共同的奋斗目标,同时,每个小组成员依据自己的学习状况制定自己的短期学习目标和中长期学习目标,并在组内公布便于组员之间互相监督和互相促进。

(6)分组教学进行一段时间后,对有问题的学习小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深入到有问题的小组进行了解协调,指导各学习小组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让互助小组尽快走上正规。

2.加强小组长配备。

(1)确立好学习互助小组后,每小组要确定负责人:行政组长、学科组长、协调记录组长。

(2)选择行政组长的原则:要求被推荐人责任心强,并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 (3)选择学科组长的办法:优先从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中产生,或者由小组成员推荐选举产生,但班主任必须把好关。

(4)各负责人的职责。

行政组长:全面负责本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学科组长:负责本小组成员本学科学习任务的分配、合作交流的开展、展示人选的确定以及收集疑问和难点,汇总给课代表等日常学习工作;

协调记录组长:负责记录本小组成员的各种表现。 3.小组成员的座位安排。

每小组分为两排,前排3-4人转身与后排3-4人组成一个小组,学科组长尽量安排在中心位置。 4.在实施分组教学前,班主任要做好两个培训:

(1)班主任对各小组组长、科代表及班长进行管理培训。 (2)班主任要对各小组成员进行系统培训。

二、落实小组活动,增强合作探究意识

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宣传,协调确立学习互助小组,落实行动,并让学生制定小组计划。 1.课前完成学案内容。

(1)学生借助学案中的学习目标,结合教材,以自主学习、自主探究为主要形式进行自学;

(2)学生可以通过结成的学习对子进行交流学习,也可以通过学习小组进行集体学习,即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实现合作学习;

(3)学习小组长收集疑问和难点,汇总给科代表,科代表再把各小组的疑问和难点归纳汇总交给学科教师,便于教师了解学情。 2.课上对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学习小组内互助交流,形成共识或提出问题。 3.课后进行课堂小结。互助小组成员要做到“三思”,即一思我今天的收获是什么,二思哪些问题我还不明白,三思没有听懂的问题该怎样解决。对未完成的学习任务小组内进行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分组合作学习的考评反馈

1、对分组合作学习一定要有评价反馈,班主任指导学习委员要定期(每周)评价各学习小组在展示中的表现。比如:评价互助小组课前学案完成情况,在课堂上回答问题的内容,规范性,及质疑对抗效果,课后解决问题的方式、能力和反思情况等等。

2、具体评价方式见:

(1)班主任定期组织检查互助学习小组目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完成情况及时指导互助小组调整目标和措施。

(2)表彰总结,激励评价。班主任对学习互助小组进行考核评比,对表现突出的小组进行表扬或奖励。并向学校推荐表现特别突出的小组,学校每月汇总后,向全校通报表扬。

样表: 2012年12月3日

。篇3:团结互助实施方案

“团结互助”养成教育示范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是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人际关系的重要伦理准则,是华夏社会和炎黄子孙繁衍不息,繁荣昌盛,稳定统一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柱。它集中体现于仁爱、互助、团结、协力,成为维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公德准绳和行为规范。

二、实施目的

从小培养学生团结互助精神,培养学生互相帮助、相濡以沫的情感,懂得关心他人就是善待自己的道理,让学生知道:帮助永远都是相互的,帮助他人是一种享受,帮助他人就是快乐的源泉。此外,通过开展一些教育活动,要在年级内营造“团结互助”的氛围,进而树立为“四化”建设贡献力量的远大理想,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优良美德。

三、主要途径

团结互助是人的天性,是荣辱观教育的一个方面,也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学校教育中有必要从小对学生进行有效地团结互助教育,培养学生的团结互助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践和学生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团结互助教育:

第一、要对学生加强团结知识的教育,提高对团结互助的认识。 “一根筷子容易折断,而一把筷子就难以摧毁。”正说明这一点。但是光讲团结,不讲互助,搞不好真正的团结;不讲互助,缺少互助,不能互助,就没有团结可言。互助可以增强凝聚力、增强向心力。提倡团结互助,就是要培育和形成集体主义的道德观,培育和形成新型的人际关系,使人与人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第二、教师积极引导学生团结互助的行为。

团结互助不应只是停留在口头的一句口号。有了对团结互助意义的明确认识,还要付诸行动。作为教师,我们在这一过程中,积极引导,顺水推舟,让团结互助成为统一行动。让孩子深深领悟到:人生最大的快乐就是帮助有困难的人。从小培养孩子的团结互助意识,净化孩子的心灵,教育孩子对人多一份理解和宽容,善待他人,多一些忍让,献一点爱心,我们的校园,我们的社会就会减少矛盾,变得美好。要让学生深深记住:团结互助必须要有常怀他人之心。雷锋说过一句始终让我们感动的话:“对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这种“温暖”,就是我们常说的:团结互助、相互关怀。 我们在平时工作生活中积极引导,让学生朝着“团结互助”的方向发展,摒弃“损人利己”;让学生懵懂的十字路口,有路标可循。这样,我们的教育就成功了一半,每位教育者,每位学生都能这样做,那我们的社会矛盾就越来越少,社会将充满温馨、和谐。

第三、努力让团结互助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人人都得到互相帮助的好处,都在互相帮助中享受快乐与幸福,慢慢地,就会懂得关心他人就是善待自己,帮助他人就是快乐的源泉。久而久之,团结

互助也就成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自觉行动。一个团结的集体,成员之间必然是互助的,他们有着主动助人的意识,有着乐于助人的欲望。团结互助的精神是我们每个人必不可少的,只有团结,我们的队伍才会强大;只有互相帮助,我们以后的道路才会平坦。如果我们能够提高思想境界,让团结互助升华为每一个人自觉行动,让团结互助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追求,我们教育的目的就达到了。

第四、教师自身做好团结互助的模范表率作用。

让学生懂得团结互助的重要性,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帮助他人,培养学生养成主动积极帮助别人的习惯,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实现“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这一核心理念的前提与保证。

这就好比牛拉车,光在屁股抽,牛走得很吃力,人也赶得很疲惫;如果能在牛面前放些食物,引诱它主动朝前走,那赶牛人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在我们的教育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的教育者要做那聪明的赶牛者,身体力行,在学生面前做好指引,做好团结互助的模范表率。

在工作生活中,我们教研组的教师之间互帮互助,你来我往,一切从大局利益出发,首先满足他人的需要,形成“你帮我,我助你”的良好氛围。学生在这样的氛围中受到熏陶,受到感染,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就能扎下团结一致,互相帮助的良好根基。

四、开展活动

1.举办“团结协作”主题班会

我们尽力改变班会课形式,事先安排一位同学进行班会课的设计,主题即是“团结协作”。在班会课上,同学们在主持同学的提议下,畅所欲言,有的说:“要成功,必须团结奋斗。大凡取得科研成功的人都有团结协作的搭档,或者同仁,或者助手。有共同的目标,才能共同努力。学生的本职是学习,我们的集体如果能团结起来,优势互补,取长补短,互帮互助,就能共同提高成绩。”有的说:“团结是国家稳定的根本。友善是团结的前提。历史上有汉武帝不注重团结最终失败而唐明皇带领将士团结奋战,最终成功的先例。所以加强团结协作是很重要的,因为当你有一个思想与别人分享时,别人也有一个思想,通过友善的交流,就会有两个思想。正所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团结起来就有无穷的力量。”有的同学还举了亲身事例来证明“团结协作”的必要性。 ‘一手独拍,虽疾无声’‘团结就是力量’这些的警句提醒、告戒、勉励我们:无论是朋友间,还是一个集体,一个国家,相互与人为善,互爱互助,于集体,于国家,便能产生比天时、地利更重要的人和。人和之所以可贵,在于能产生‘1加1大于2’的效应。中国有十四亿人口,如果不团结就是一盘散沙,凝聚在一起就成为力量无穷的沙袋。” 2.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班级管理中心阵地,挖掘学生自我教育潜能,是团结合作习惯养成的着力点。

我们把团结合作的目标融进课堂教学和班级管理,创设多种机会,使学生自我教育,为共同目标而努力,合作交流,受同辈群体影响,体验伙伴间的友谊和真情,使学生喜欢合作,并学会合作。如,在教学中以4~6人为小组自学、讨论、比赛、汇报学习情况,各小组互相评价、记录成绩,下课前结合小组成绩、纪律,评出优秀合作学习小组,激励团结合作竞争;在班级管理中,以小组为单位完成卫生、劳动、布置班级环境等各项任务,友善分工合作,你追我赶,人人为争当“团结合作文明班”发挥自己的力量。如以“培养团结合作”为内容,分工布置班级环境,各组学生发挥潜能,各显神通。让学生处处有合作机会,有友好竞争,时时受到优美环境的美好高尚情操熏陶。由于着力点抓得准确、落实,使课堂、班级资源充分利用,学生自主性充分挖掘,因此学生在校团结合作习惯养成效果显著。 3.开展团结互助歌曲大联唱活动。

为把团结互助挂在嘴边,做到时时提醒自己,我们教研组群策群力选取了《左手右手》、《咱们从小讲礼貌》、《爱从这里起航》三首歌作为此项活动的主题曲,并在课余时间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大合唱训练,孩子们在感受音乐带给他们快乐的同时,将近段时间所感受到的团结互助的力量至情至真地演唱出来,这一个个团结互助的小使者们精彩的表演赢得了在场领导和观众的一致好评,也将我们的活动主题推向了高潮。 4.各班评选一批团结互助星。

为表扬一批在团结互助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学生,鞭策那些在活动中表现仍不够理想的学生,我们在每月的班级量化考核活动中评选一批团结互助之星。 5.利用课前活动时间开展讲故事活动。

利用每周一和周三中午到校的课前活动时间介绍本班或学校团结互助典型的学生故事。也可以将搜集到的团结互助的名言、谚语讲出来,还可用周四的课前活动时间学唱团结互助的歌曲。

马卡连柯说:“教育了集体,团结了集体,加强了集体,以后,集体自身就能成为很大的教育力量。”团结互助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大家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有了困难能够同舟共济;有了荣誉互相谦让;急他人之所急,想他人之所想,帮他人之所需;人人关心和帮助他人,处处尊重和爱护他人。“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人人充满爱心,自觉抵制损人利己的不良现象,营造一个“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立志勤学为荣,以懒惰学习为耻”的和谐校园。让我们的校园充满阳光、充满爱意、充满人性、充满和谐。

实施方案者:三年级教研组

武萍 2012年5月10日篇4: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方案 ***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筹建方案

为支持农村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缓解农民和当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根据上级精神要求,特制定资金互助合作社筹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确保农村金融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筹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吸纳农民、农副产品经纪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成员为社员,并为社员提供资金互助的平台。

二、成立组织 ***于2014年4月15日成立了资金互助合作社筹建领导小组,由乡纪委书记**同志任组长,乡副乡长**任副组长,乡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乡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筹备工作,资金互助社发起人***同志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三、宣传发动

宣传市、县农村综合改革发展试验区会议精神,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7]7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员农民、农副产品经纪人、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参与资金互助合作社组织。

四、筹备事宜

召集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召开筹备大会,确定相关事宜:

1、申请注册资金互助社的名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2、本着节约从俭、方便群众和安全防护的原则,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设在***,并配齐必要的桌椅及其他必要的设施。

3、动员10名以上的发起人自愿入社。发起人须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懂政策、诚信可靠、品德较好、能承担社会责任;无违法犯罪记录,在国家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并组织签订发起人协议书。

4、发起人以货币出资,不得以实物、贷款或其他方式入股,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发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出资的货币资本缴纳到筹委会指定的专门账户。

5、推选出一位符合任职资格的理事,选任一位有能力的经理和一位具备金融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

6、参照农村资金互助社章程规范本文,结合本社实际,拟出一份资金互助社章程草案,待资金互助社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确立为正式章程。

7、按照《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社员议事、财务管理、信贷管理、安全保卫等制度。

8、筹备其他相关事宜。篇5:xxxx资金互助合作社实施方案 xxxx资金互助合作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为加快农村发展,农村致富的进程,探索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的新路子,解决部分农民季节性缺钱与余钱的出路,搞活农民闲散资金,使农民的闲散资金发挥最大化效益,让农民节前做到方便快捷,降低成本,不误农时商机。根据我地区现状,由xxxx等xx人发起,拟组建“xxxx资金互助合作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探索农村资金互助新路子,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农民增收为目的,按照依法、自愿、互助、有偿的原则,做到规范运营,健康发展,服务于地方的经济,推动经济强镇建设进程。

二、办社的目的

随着农村经济是飞速发展和农民致富进程的加快,农民的资金需求和持有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创业、就业资金需求面广、时效性强,一部分人上半年需求资金,下半年多余资金,另一部分人则相反,上半年多余,下半年需求,甚至出现月初与月末的需求变化,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手续繁琐,等待天数长,贻误农时商机,而农民多余的钱存在银行,哪怕离存期还只差一天,也按活期计息,影响了农民受益、为弥补以上不足,盘活闲散资金,通过资金互助合作活动,解决资金余缺的矛盾,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大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创业热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办社的基础 xxxx为百年古镇,经济重镇,交通发达,商业繁华,更有各种特色养殖、种植业,三产收入过亿元,农民自主创业人数7200多人,其中养殖业人数为210多人、种植大户110多人、从事三产服务的近6000人以上,更有钢材、木材两大市场,带动了本地农民创业的热情,全镇已组建了各种农民合作社组织13个,据调查3万多农民的闲散资金近亿元,而另一部分农民创业投资的资金高达9亿多元,形成了一定的资金互助合作的基础和市场,为组建资金互助合作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四、发展方向

我社以xxxx等xx名农民为先期发起人,每个发起人先期投入xx万元,注册资金为xxx万元,建社后将广泛吸纳符合入社条件的各类人员加盟,社员之间入股分红保持一定的基准率,互助资金在本社内按照章程进行互助,实行有偿使用,所产生的积累为共同所有,通过一年的运作,力争社员达550人以上,互助资金累计投放额2600万元以上。

五、工作步骤

(一)调研论证的阶段(2009年6月——2009年12月)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调查摸底,对广大农民的资金盈余需求情况进行排查,掌握各种行业的需求特点和运营规范,探索办社的可行性,与 部分农民达成共识。

(二)考察学习阶段(2010年1月——2010年2月)

认真学习《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去外地参观学习,观摩外地的实际操作过程,取得经验,先后到市、区、镇相关部门咨询,征得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三)筹办阶段(2010年3月——2010年5月)

(1)根据自愿、互助的原则,由发起人牵头,建立筹备小组,正式进入申请阶段。

(2)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本地特点,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3)起草合作社章程草案。

本社住所:xxxx镇苏蔡路大冯一条街。 机构设臵:内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由5名理事组成,其中:设理事长1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1人)。在人员管理上,本社设理事长、总账会计、出纳员、结算员等不少于4名的工作人员和互助资金投放责任人若干名。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互助资金投放责任人的持基本股股东或本社社员中产生,其他人员经理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聘用。

互助资金及使用管理:本社互助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社员基本股金、社员资格股、互助金和其他资金。开展资金互助活动的范围仅仅限于本社社员之间,主要用于解决社员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资金苦难。借出互助资金的单笔限额一般为每笔(户)5万元以下,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互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对借出的互助资金实行互助投放责任人清算负责制和联保组连带清偿制。

4、制订合作社资金互助实施细则;

5、制订合作社资金各项工作职责制度;

6、召开合作社发起人会议:(1)筹备工作小组筹备工作报告;(2)讨论通过合作社章程;(3)讨论合作社办公设施等有关事宜;(4)形成发起人会议决议。

(四)申报审批阶段(2010年8月始)

1、整理归集相关资料;

2、出具申请、报区、镇政府及有关部分审批。

第12篇:八会镇扶贫互助社情况汇报(材料)

八会镇2014年扶贫互助社情况汇报

在市、县扶贫办的正确领导下,2013年12月4日我镇在华严寺村成立了扶贫互助社,互助社成立一年了,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解决了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为培育贫困村内在发展动力,发展主导产业,为贫困户构建增收长效机制,加快了贫困村脱贫致富的步伐。

一、八会镇华严寺村扶贫互助社基本情况

华严寺村扶贫互助社现有社员50人,收缴入社金1.5万元,入社社员中从事养殖业(包括养牛、养猪和养羊)共25户,占社员总数的50%,从事干果生产的共20户,占社员总数的40%,从事经济作物种植的有5户,占社员总数的10%。2014年5月份每户社员得到扶贫互助资金3000元,发放扶贫互助资金15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2015年5月收回借款。扶贫互助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主导产业。

二、扶贫互助社的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农户发展能力

一是缓解了贫困农户资金短缺困难。入社社员借还款在村内完成,简便快捷的优势弥补了辽阳东部山区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和缺位,并以服务“零距离”的特点赢得了入社社员的普遍欢迎。二是激发了贫困户发展的信心。扶贫互助社遵循群众参与、自主管理,使群众真正成为“扶贫互助社的主人,有了选择项目的自主权,激发了参与的热情,增强了发展的自信心。

(二)促进了贫困村和谐

一是扶贫互助社实行“党支部—互助社—农户”的组织体系,构建了新型合作关系,增进了农民之间的协作情谊,也促进了村“三委”(党支部、村委会、村监会)与贫困农户的关系。二是形成了互帮互助的良好局面,现在村内富帮穷、强帮弱的氛围日益浓厚。三是营造了信誉环境。

(三)增强了基层组织活力

一是转变了乡镇政府的职能。在扶贫互助社运行中,基层政府做到参与不包办,指导不指令,从指挥者变为指导者、协助者和服务者,促进了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扶贫互助社实施过程时,正值党的群众教育路线进行的如火如荼之时,也正是辽阳县委、县政府开展“6+1”工程建设关键期,加之互助社实行的“党支部—互助社—贫困户”的链式联动模式,促进了基层支部与产业的联结,找到了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的新路子,同时华严寺村通过与沈阳工程学院开展“e乡村”活动,使大学生走进贫困农户家中,既给了大学生学习锻炼的机会,又为农户带来了新的信息宣传渠道和技术支撑。

三、扶贫互助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户入社率偏低

扶贫互助社对于华严寺村和我们八会镇来说都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一个全新的扶贫产品,农户要有一个认知、接受的过程,虽然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了一些成效,但是还存在宣传发动不够,农户没有完成理解项目目的和意义,入社率偏低。

(二)互助社管理存在一定困难

首先一些农户对互助资金使用的盲目性很大,容易造成亏多赚少,造成资金偿还困难的问题;其次互助社管理人员年龄偏大,电脑等微机操作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今后势必会进行的微机软件系统化管理留下隐患。

(三)借款额度偏低

目前社员借款的最大额度是3000元,这笔钱对于农户想发展来说远远不够,以养殖业为例,这此借款仅够农户买几头仔猪,而想进一步扩大规模势必会受到制约,也限制了一部分贫困户的入社积极性。

四、对完善扶贫互助社的几点建议

(一)坚定不移的发展。目前扶贫互助社才刚刚起步,仍然处于发展阶段,我们应从实际出发,加大推广力度,加强管理力度和经费投入。

(二)开展“专互”结合的模式。现在各个贫困村基本都至少有了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把“扶贫互助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地结合起来能够有效解决发展产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如果把扶贫互助社社员组织动员起来调整产业结构,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也能更好地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三)适当提高借款标准。要真正扶贫农户发展产业,早日脱贫致富,贷款额度还应该提高。

(四)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要进一步组织扶贫互助计管理人员集中学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组织管理人员的农业产业化培训,让他们懂得如何进一步带领社员发展现代农业和产业结构调整,保证社员在短时间内得到更多收益,早日脱贫致富。

第13篇:新寨镇扶贫互助社评估报告

新寨镇扶贫互助社评估报告

2008年5月以来,在新寨镇8个贫困村试点成立“扶贫互助社”后,全县在各乡镇开始广泛推广成立“扶贫互助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解决了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培育了贫困村内在发展动力,构建贫困户增收长效机制,加快了贫困村脱贫致富的步伐。

一、新寨镇扶贫互助社基本情况

2008年5月,新寨镇确定了第一批成立“扶贫互助社”的两个贫困村即新寨村、大坪村。2009年12月,联盟村扶贫互助社也正式挂牌成立。2010年5月,三合村、冯家庄村、剪子岔村、闫家沟四村扶贫互助社又在各村整村推进项目之后应运而生,随着2011年5月柳林村扶贫互助社的成立,目前新寨镇的扶贫互助社数量已发展至8个,数量排名全县第二。

目前,新寨镇共组建扶贫互助社8个、互助小组207个、管理人员16人,常年在家农户入社1030户,入社率88.8%,吸纳互助金111.76万元(财政扶贫资金99万元、农户入社资金16.76万元),平均入社资金为每户100-200元。8个扶贫互助社累计发放借款219户、109.73万元,还款109.73万元,资金占用率8%左右,收取占用费6.8852万元,到期还款率100%。

新寨镇8个扶贫互助社借款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零售业和家庭成员就医、子女读书、修建房屋6个方面。其中:扶持55户农户27.328万元发展种植业、164户农户82.4万元发展养殖业。扶贫互助社直接受益农户219户,户均增收约200元。

二、新寨镇各扶贫互助社评估分析

1、新寨镇新寨村扶贫互助社:2008年5月份成立,截止2012年6月底入会农户已达到234户,农户入社率已达到86%,贫困户入社率达到87%。互助资金总量由最初的10万元发展到25.2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9万元,农户自愿入会资金6万元。截止2012年6月30日,会员累计借款81户,借款总额 48.19 万元,其中贫困户借款占借款总额的87%,扶持种植业12.06万元、养殖业36.13万元。实收借款本金36.09万元,还款率(含提前还款)100%。正常借款余额12.1万元,借款余额笔数25笔。借款占用费收入4.33万元,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理事会成员误工补助、剩余资金转入公积金等。

2、新寨镇大坪村扶贫互助社:2008年5月份成立,截止2012年6月底入会农户已达到222户,其中贫困户入社率达到了98%,互助资金总量由最初的11万元发展到11.2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万元,农户自愿入会资金6万元。截止2012年6月30日,会员累计借款40户,借款总额 8.1 万元,其中贫困户借款占借款总额的100%,扶持种植业4万元、养殖业4.1万元。实收借款本金8.1万元,还款率(含提前还款)100%。借款占用费收入7776元,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理事会成员误工补助、剩余资金转入公积金等。

3、新寨镇三合村扶贫互助社:2010年5月份成立,截止2012年6月底入会农户40户,入社贫困户39户,贫困户入社率达77%,互助资金总量由最初的4.76万元发展到4.84万元,其中所有资金均来自农户自愿入会资金。截止2012年6月30日,会员累计借款19户,借款总额 7.238 万元,其中贫困户借款占借款总额的93%,扶持种植业2.268万元、养殖业4.97万元。实收借款本金2.848万元,还款率(含提前还款)89%。正常借款余额1.7万元,借款余额笔数13笔。借款占用费收入0.287万元,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理事会成员误工补助、剩余资金转入公积金等。

4、新寨镇联盟村互助资金合作社:2009年12月份成立,入社农户已由最初建立时的70户增加到现在的200户,其中农户入社率和贫困户入社率均达到80%以上。互助资金总量由最初的15万元发展到15.44万元,其中起始资金全部来自于财政资金补贴。截止2012年6月30日,会员累计借款47户,借款总额 30.5 万元,其中贫困户借款占借款总额的100%,扶持种植业9万元、养殖业21万元。实收借款本金15.5万元,还款率(含提前还款)100%。正常借款余额15万元,借款余额笔数30笔。借款占用费收入1.497万元,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理事会成员误工补助、剩余资金转入公积金等。

5、新寨镇柳林村扶贫互助协会:2011年5月份成立,截止2012年6月底入会农户已达到213户,农户入社率和贫困户入社率均达到了65%以上。互助资金总量由最初的15万元发展到15.8万元,其中起始资金15万元全部来自于财政资金。截止2012年7月31日,会员累计借款32户,借款总额 15.7 万元,其中贫困户借款占借款总额的20%,所有15.7万元的农户借款全部用于扶持种植业发展。正常借款余额15.7万元,借款余额笔数32笔。(备注:由于柳林村扶贫互助协会成立时间较短,且大部分借款均发生在2012年度,所以部分数据暂时无法统计)

6、新寨镇冯家庄村扶贫互助协会:2010年5月成立,截止2012年6月底入会农户120户,农户入社率和贫困户入社率达到90%和92%。其中起始资金15万元均来自财政资金补贴。由于管理人员管理经营不善,冯家庄村扶贫互助社自建立伊始至现在没有发生任何借贷业务。

7、新寨镇闫家沟村扶贫互助协会:2010年5月成立,截止2012年6月30日,入会农户83户,农户入社率和贫困户入社率均达到92%。起始资金15万元均来自财政资金。自成立至现在,闫家沟村扶贫互助社没有发生任何借贷业务。

8、新寨镇剪子岔村扶贫互助协会:2010年5月成立,截止2012年6月底,入社农户54户,农户入社率和贫困户入社率均达到90%。起始资金15万元均源自财政资金。自成立到现在没有发生借贷业务。

三、新寨镇扶贫互助社主要做法

(一)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推广复制

一是激发活力,竞争定村。坚持扶贫互助社优先选择和扶持贫困户的原则,将基础条件差、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集中的贫困村作为预选村,经各区、县扶贫办统一培训后,再组织村民讨论撰写竞选方案,最后参与各区、县现场演讲评比竞争定村。二是广泛发动,制定方案。项目村成立筹备组,通过召开党员干部会、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宣讲项目的目的意义、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讨论借款额度、期限、占用费率、还款方式、收益分配等核心内容,形成项目方案;组织村民自愿交纳互组金,加入扶贫互助社。三是民主选举,成立机构。扶贫互助社筹备组根据项目方案编写《互助社章程》,组织社员表决通过;讨论互助社管理人员选举办法,民主选举产生管理人员,组建理事会;按要求完成互助社民政注册,到金融机构开设资金专户;社员自由结合,组建互助小组,签定联保协议。四是建章立制,规范放款。扶贫互助社建立财务管理、岗位职责等相关内控制度,按“社员申请—小组讨论—理事会审批”的程序发放借款,实行分期等额还本付占用费,确保了项目规范运行。

(二)运用参与式方法,确立群众主体地位

坚持“还权于民”的理念,发动群众全程参与项目争取、方案编制、章程制定、机构组建、借款审批等各个环节,群众自下而上决定项目干不干、如何干,达到了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目的,使他们对扶贫互助社有了充分的信任感和责任心。

(三)建立项目监测体系,确保项目良性运行

在互助社内部设立了监督小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执行小组是否照章办事、受理群众投诉、向理事会和外部监督机构报告情况;村两委、乡镇、县级、市级及以上部门作为项目外部监测机构,监督项目的运行情况;实行财务管理软件操作,实现零汉字输入。软件自动生成财务凭证及报表,乡镇—县扶贫办—省、国家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通过财务软件及时地分析、评价项目运行情况,保证项目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运作。

(四)探索项目服务体系,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一是开展传递式培训。市、县扶贫办人员在接受了省项目管理专家相关能力培训与测试后,再对县级有关部门、乡镇、村干部和理事会成员进行培训,逐级传递项目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互助社管理人员对互助资金的管理能力。二是拓展内部服务功能。扶贫互助社通过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建设农民科技书屋、设臵农产品信息发布栏等形式,向社员传播农用技术、发布市场信息,丰富了对社员的服务内涵。三是构建外部服务体系。以扶贫互助社每月借、还款日为平台,以村“两委”成员和乡土人才为基础,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市级、县级业务部门为支撑,建立了“市、县、乡镇、村、社”五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并探索出“党支部+互助社+专业合作社”的相融互促模式,为社员项目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了互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效益。

(五)发挥支部堡垒作用,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农村扶贫工作相结合,探索出了党支部、扶贫互助社、专业协会的相融互促机制。一是把扶贫互助社臵于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之下。二是支部成员积极参与项目的争取和实施。三是党员、干部主动与最贫困的农户组成互助小组,带头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引进和应用农业新技术,牵头组建专业协会,帮助社员尽快脱贫致富。

四、新寨镇扶贫互助社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农户发展能力

一是缓解了贫困群众资金短缺困难。社员借、还款在村内完成,以简便、快捷的优势弥补了边远贫困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和缺位,并以资金共有、贫困优先、服务“零距离”三大特点赢得了项目实施村群众的普遍欢迎。社员利用所借资金,能够及时用于种植、养殖业等生产创收项目,户年均增收200元左右。二是激发了贫困村群众的发展信心。项目遵循“参与式”理念,使群众真正成为“扶贫互助社”的主人,有了选择项目的自主权,激发了参与的热情,增强了发展的自信心。三是增强了农户理财能力。借款分期等额偿还的办法,让社员减轻一次还款压力,起到集零成整的效应,帮助农户提高了理财能力。四是粘合了涉农项目的投入。

(二)促进了农村贫困村和谐 项目实施中建立了“互助社—互助小组—农户”的组织体系,构建了新型合作关系,增进了农民之间的协作情谊,促进了农村贫困村和谐。一是促进了邻里和睦。二是营造了信誉环境。三是形成了互帮互助。在互助社,富帮穷、强帮弱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三)增强了基层组织活力

一是转变了政府职能。在项目实施中,政府做到参与不包办、指导不指令,农民需要什么,政府就提供什么,从指挥者转变为指导者、协助者和服务者,促进了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二是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对村干部和互助社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培育了一批农民的“贴心人”和发展的“能干人”。项目村探索出的“支部+互助社+专业合作社”的模式,促进了基层党支部与产业的联结,找到了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的新路子。同时,将选聘的大学生分配到项目村工作,既配强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又充实了项目村的工作力量。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项目实施中,党员、干部带头入社、领着干事,主动与贫困户结成互组小组、帮着发展,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信任感。

(四)降低了金融风暴给贫困村农户带来的影响

受金融风暴影响,我镇在外打工的农民特别是在沿海地区打工的农民失业还乡率达30%以上,家庭收入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据调查统计,2008年全镇外出务工3000余人,其中市内务工1000余人、市外务工2000余人,春节前共有返乡农民工2200余人;在全镇19个项目村中,共有返乡农民工2800余人,因金融危机返乡150余人;返乡农民工新加入互助社89户,其中13户在互助社申请借款3.9万元用于发展种、养殖业。

四、新寨镇扶贫互助社主要问题

(一)农户入社率偏低。扶贫互助社不同于新村、产业、劳务等扶贫项目,是一个全新的扶贫开发项目,农户有一个认知、接受的过程,虽然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还存在宣传发动不够,农户没有完全理解项目目的和意义,入社率偏低等问题。

(二)资金存在一定风险。扶贫互助社大多数的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知识缺乏,扶贫互助社资金管理难度大;一些农户对互助资金使用的盲目性很大,容易造成亏多赚少,偿还困难;个别干部重扶贫互助社资金争取,轻扶贫互助社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部分“规定”造成社员不稳定。2008年试点时,全镇扶贫互助社可以给贫困户赠股和配股,农户入社积极性高,但是正式推广后,扶贫互助社就不能赠股和配股,对农户入社积极性影响很大;社员“不分红”,社员入社资金没有收益,既影响了农户入社积极性,又造成个别社员退社的现象发生;资金占用费60%用于成本运行,但资金占用费收取不多,又没有其他资金来源,扶贫互助社管理人员误工补助很少,对其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

(四)管理人员素质差影响规范运行。全镇8个扶贫互助社理事长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且文化程度大都为初中或高中。8个理事长几乎都没有从事过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根本不懂得使用电脑。这样的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对扶贫互助社的规范运行影响很大。

五、对完善新寨镇扶贫互助社的几点建议

(一)坚定不移地发展下去。扶贫互助社才起步,各地受不同原因的影响,还有部分贫困户没有入社,仍然处于贫困之中。我们应从实际出发,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强管理力度和增加经费投入,坚定不移地发展下去。

(二)与“专合组织”相结合。有些市县的农村已经成立了水果、养殖等专业合作组织,如果把“扶贫互助社”与“专合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能够有效解决发展产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如果把扶贫互助社社员组织动员起来调整产业结构,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也能更好地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三)适当提高借款标准。扶贫互助社规定首次单笔借款不超过3000元、最高借款不超过5000元。从各地实施情况来看,这个标准的借款额度较低,仅够买几头仔猪、修半间猪圈……要真正扶持农户发展产业,早日脱贫致富,借款额度还应该提高。

(四)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培训是否到位,宣传发动是否充分是扶贫互助社成败的核心环节。要进一步组织扶贫互助社管理人员集中学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务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要进一步组织管理人员的农业产业化培训,让他们懂得如何进一步带领社员发展现代农业和产业结构调整,保证社员最短时间得到更多收益,实现脱贫致富。

第14篇:某村某年扶贫互助资金项目自查报告

xx村xxx年扶贫互助资金

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县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做好xxx年扶贫互助资金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xxx开办发〔xxx〕x号)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对xx村互助资金项目村协会工作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xxx年xx村互助资金项目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互助资金协会建设情况

我村高度重视,并将根据省市县关于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扶贫办下发的关于《xx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与xx年xx月xx日召开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了互助资金管理成员及监事会人员,由xx担任协会会长,xx担任会计,xxx担任出纳,xxx担任监事会主任、xx担任副主任,xxx担任监督员。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开设了银行账户,完成了登记注册刻制协会公章等工作,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均已上墙),办公室设在xx村委会并有固定桌椅和档案柜,同时制作了xx村互助资金协会挂牌和协会事务公开栏,确保了试点工作能够顺利运行。

二、协会业务开展情况

xx村互助资金协会成立以来,共召开群众会议30余次将互助资金的用法、作用、办理程序等进行了宣传,并印发了宣传资料和记录,做到了家喻户晓,群众对互助资金及政策知晓率达到

85﹪以上,我村共有会员xx人,互助资金总量xx万元,其中农户交纳基准互助金xx万元,中省财政扶贫资金xx万元。协会组成了联保小组,并签订了联保协议,完善了会员申请表等资料,会员证发放到户,村上管理人员按时参加了县上的各类培训及会议,村上召开了xxx年的会员大会,并整理了会议资料,每月定期召开了理事会会议并有会议记录,村协会按规定向会员发放了借款并及时办理了还款业务,会员借款申请表、借款合同、审批资料齐全,协会制定了借款花名册,使用统一的专用借款还款票据,并按时填报了项目进度及借款质量表、统计表等,对村上会员公开了协会事务,及时对借款情况进行了公示。我村互助资金业务开展以来,受到广大群众好评,对我村扶贫工作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协会管理情况

我村自成立协会后,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制度及时开设了协会专用账户,统一完善财务帐表。各类帐表填写规范,记账及时、准确、手续齐备,做到了账账相符、帐表相符、账实相符。协会的印章,票据管理上要求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档案资料完整清晰、整洁,会员借代每笔业务,都没有超用途,超资金量,协会运转正常有序。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扶贫互助资金是一项扶贫工作中的新鲜事物,由于我村人口较少,地处偏僻,信息蔽塞,条件较苦,群众入会积极性不高。

加之没有足够的办公经费、管理经费。村互助资金管理成员和监事会相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时工作进度缓慢。

五、今后工作打算

我村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大对互助资金的管理,加强互助资金运行全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今后力争使我村的互助资金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村群众脱贫致富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良好的基础。

xx年xx月xx日

第15篇:宁陕县贫困村千村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情况调研

宁陕县贫困村千村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情况调研宁陕县是今年开始启动实施的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试点,根据省、市扶贫办的安排,县政府确定在城关镇贾营村、龙泉村,旬阳坝镇大寺沟村,龙王镇东沟村,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双河村、新铺村,广货街镇沙沟村等8个村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为积极探索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宁陕县扶贫办就千村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展了一次工作调研。通过调研就千村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谈一点浅显的认识。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位于秦岭南麓中段,属北亚热带湿润型气候,是我国南北气候的过渡带,长江、黄河水系的分水岭。是省会西安南枕的绿色屏障和“后花园”,安康的北大门,是关中通往川渝的交通要塞。东接柞水、镇安,南连石泉、汉阴、汉滨,西邻佛坪,北靠长安、周至、户县。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山地占96.41%,耕地占2.73%,水域占0.86%,地貌特点是“九山半水半分田”。全县辖14乡镇98个行政村,常住人口7.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万余人)。有森林44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90.2%,分别是全省、全国的3倍和6倍。“版图大县,人口小县,资源富县,经济穷县”的基本县情。2009年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村8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16%。试点村总户数1715户,占全县总户数的10.23%,总人口618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25%。截止9月底,八个试点村吸收会员1032户,占试点村总户数1715户的60.2%,其中:贫困户会员522户。收取基准互助金51.6万元,省级安排专项扶持资金6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6万元,社会捐赠资金21万元,互助资金总量为192.6万元,平均每个村24.08万元;组建互助联保小组206个,村级互助协会监事会管理人员48名;8个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共配股206户,占入会总户数的20%;赠股49户,占入会总数的5%。已投放资金115.5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60%。平均每村投放资金14.45万元,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的运行,保证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食用菌、野生猪苓种植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解决了8个贫困村385户贫困农户缺乏生产资金问题,促进了村级协会农户树立互助合作的意识,推进了诚信社会氛围的健康形成,初步实现了扶贫资金的可持续使用,为开发式扶贫探索出了新的发展路子。

二、主要做法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始,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搞好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脱贫致富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及时召开全县扶贫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安排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扶贫、财政、民政、审计、信用联社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相关乡镇也分别成立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组,各村还成立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筹备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同时,为了促进扶贫互助资金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让广大群众了解扶贫互助资金的有关政策,县扶贫、民政、财政、宣传、广电和金融机构等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配合,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刷写

标语、召开村组干部会和群众大会、举办宣传培训班等形式,从政策依据、运作程序、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使互助资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为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第二、抓住关键环节,配强协会班子。开展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是探索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基于这种认识,为了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工作中坚持抓好几个关键环节,保障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有效开展。一是立足县情定村子。在试点村的确定上,立足于有示范性、带动性、典型性的要求,把县委、政府确定的野生猪苓种植、食用菌种植、白山羊养殖、冷水鱼养殖、大鲵养殖等五大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把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缺乏资金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把镇、村两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实际执行能力结合起来,根据各村的资源状况,采取优先选择的原则,确定了8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试点村。为全面推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严把条件配班子。在组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组织上,他们对各村推荐的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组织和监事会组织成员认真进行审查,严格按照互不交叉任职的原则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一律不准进入协会组织。尤其是协会会长、会计、出纳和监事会主任的配备上,坚持把责任心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民“信得过、有能力、会办事、懂经营、群众公认”的村民作为候选人。经逐级按程序审定后,由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筹备领导小组召开协会成员第一次大会,采取票选制,选举产生协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将选举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扶贫办、县民政局、财政局,由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领导小组审核后批复。三是典型示范引路子。在工作方法上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切实把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引向深入。首先选择在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的试点,扎实搞好组织发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通过一个月的试点,基本达到了组织机构、宣传培训、配套资金、工作经费、工作措施“五个到位”,实现了有固定办公地点、有协会牌子、有协会管理人员、有协会规章制度、有协会档案、有扶持发展项目等“六有目标”,通过试点探讨摸索了一些经验,为全县其他7个村起到了典型引路作用。其次,组织人员深入到江口回族镇新铺村对该村运行比较成功的妇女发展基金的管理模式、运作程序、资金管理、妇女发展基金的效益等进行调研,形成专题调查报告下发各村,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同时,还邀请新铺村妇女发展基金管委会主任在全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培训会上介绍经验,确保了全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三、科学建章立制,规范操作运行。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是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一项新的扶贫模式,也是支持贫困农户调整产业、发展项目、保障增收的一个重要举措。为规范互助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资金的安全、健康、有序运行。一是广开言路,健全制度。根据中、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了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章程》,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职责》,村级互助资金《借款、还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十不准制度》、《十不贷制度》,村级互助资金《操作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入会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评定办法》、《项目评估办法》和村级互助资金贷款安全协议等规章制度,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让各项职责和制度贴近群众,使各项规章制度、职责和办法更加具有操作性、科学性、实用性。二是有章可循,依章办事。协会章程、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形成后,在村级扶贫互助协会第一次大会上交协会会员讨论表决通过,按制度抓好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的实施,确保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安全、健康、有序的运行。三是事前监督,规范运行。由县村级扶

贫互助资金领导小组组织扶贫、财政、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深入各村,按照《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验收办法》对8个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实行资金投放运行前的验收,本着“合格一个、验收一个、投放一个”的要求,严格验收把关,验收合格方可投放互助资金。四是把好入口,确保安全。严把协会“会员”入会关,保持会员队伍的“纯洁”性。还明确规定有社会不良表现,明知有骗取、套取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现象的村民不准入会。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有效地促进了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的安全运行,达到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制度化、规范化的目的。

三、主要特点

千村扶贫互助资金是一种在政府主导下,由贫困户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滚动使用、长期发展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小额信贷,是一个带有金融特点操作方法的惠民项目,它与过去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和项目操作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为管好用活这笔资金,在项目管理上下功夫。第

一、坚持“四权”分离的原则。按照资金安全,永续利用、到期归还、有偿使用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宁陕县村级互助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宁陕县村级互助资金“十不贷”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共同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强协会会员信用等级评定,优化农村诚信环境。同时,将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委托乡(镇)财政所管理,严格执行管理权、投放权、使用权、监督权“四权”分离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乡镇财政所只有资金管理权,没有审批权;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只有资金的审批、投放权,没有资金使用权;村监事会只有监督权,没有资金投放权;协会会员有资金使用权。坚持做到管理权与监督权分离,起到防范风险和规范运作的效果。第

二、规范财务及档案管理。实行财务及档案管理“四统一”。县扶贫办统一印制农户借款审批表、借款合同、资金投放借、收票据等财务凭证;借款、收款票据实行统一领用登记签字制;统一购买财务帐薄及设置会计科目;统一财务及档案规范化管理。第

三、实行资金借款担保。县扶贫办制定了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借款安全协议书,实行乡镇政府、财政所责任担保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借款程序,确保资金安全使用。第

四、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实行公示公告制度,从试点工作开始,就把会员入会、基准互助金收取的额度、收取的标准、互助资金占用费率、互助资金使用情况和原则等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完善提高,保证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第

五、强化检查指导。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刚刚起步,没有成功经验和模式,都是在探索中总结,摸索中完善,他们始终坚持每月到村检查指导一次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尤其是在指导财务工作上,实行现场指导,对财务会计、出纳手把手的教,8个村会计、出纳基本上掌握了记帐方法。财务管理向规范化管理迈进。

四、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为帮助各村选准产业项目,解决生产投入不足的困难,充分发挥互助资金带动贫困农户增产增收的作用。明确规定互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及营销等生产性项目,不得用于非生产性项目(如修路、架桥、起房盖屋、看病、上学等),体现扶贫的宗旨。一是互助资金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结合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双河村,旬阳坝镇大寺沟村,广货街镇沙沟村等实施特色民居改建,村容村貌极大改观。二是互助资金促进了农村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互助资金协会依法登记注册,机构合法,证件齐备,协会章程、财务会计制度和配套制度健全,为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建设中起到了引导示范作用。也使互助资金协会成为农户和个体户、种养业协会联系的桥梁纽带,把协会建在产业链上,产业链联在农户上,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互助资金成为中介服务组织建设的平台。三是互助资金促进了农户发展项目的主动性。始终坚持在投放村级互助资金前期,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发展有保障”的原则,由村项目评估小组按照《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评估实施办法》对贷款农户进行项目评估,对有项目的贫困农户优先投放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贷款,签订产业扶持协议。截止9月底,向385户贫困户借款115.56万元,四是互助资金促进了 “一村一业”的产业发展。如: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双河村的白山羊养殖专业村及大户养殖;旬阳坝镇大寺沟村野生猪苓栽培项目村及能人大户;广货街镇沙沟村冷水鱼养殖;城关镇龙泉村大鲵养殖项目;龙王镇东沟村猪、牛养殖专业村及大户养殖;江口回族镇新铺村养殖项目等。互助资金扶持野生猪苓栽培60户,发展12000窝;天麻30户400窝;扶持养羊项目户60户,建标准圈舍4800平方米,养羊3000只;扶持养猪项目户70户,其中:大户12户,建正大圈舍8500平方米,共养猪1100头;扶持养牛项目户20户,养牛60

头;扶持养鸡项目户70户,养鸡10500只;养鱼25户7500尾;扶持袋料食用菌栽培50户,发展香菇34000袋,从而使这些村在我县成为比较知名的“一村一品”示范村,这些项目的实施,为贫困农户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是互助资金试点促进了整村推进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对历年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进行科学的后续管理,是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扩大扶持覆盖面,实现扶贫资源效益最大化。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将农户“闲置资金”以入股的方式纳入互助资金管理,可以大大提高投资的规模效应。带动农户可持续发展和增收。六是互助资金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村级互助资金的投入和民主化管理,解决了基层组织有心办事但无钱为民办事的实际困难,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坚定了群众自觉跟着党组织走,脱贫致富的信心和积极性,使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目前,群众的精力都放在了发展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上,有效预防了“三股势力”对群众的拉拢,促进了试点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了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进程。

实践证明,在贫困村建立村级“互助资金”,是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和扶贫开发方式更加符合农村和农民需要的一种有益探索,是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直接在农村和农户中落实的一次革命性尝试。这个项目最大的特点在于它以金融操作的方式,打破了过去传统的资金配置方式和项目运作方式,使扶贫资金从无偿使用变为有偿使用,从短期使用变为长期使用,并将政府投入与群众自有资金科学合理地捆绑在一起,建立起“人人有钱、人人管钱、人人用钱、人人诚信”的信用机制和项目运作机制。进而,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优化了农村的信用环境,充分调动了农户自主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探索出以下基本经验:

一是精心组织是前提。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加强扶贫开发的新尝试、新探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想把好事做好,让群众得到实惠,真正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只有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真正选出会员信任的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才能让广大会员放心和满意,试点工作才能稳步推进。

二是广泛宣传是关键。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对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来讲,是一项新生事物。要想让干部群众真正了解互助组织的性质,明白互助组织的操作规程,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加入合作组织带来的便利和实惠,才能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践证明,凡是宣传引导工作扎实,组织发动工作得力的地方,群众的入股参与率就高,资金使用效益也最好。反之,群众入股参与率就低,资金使用效益也差。

三是建章立制是核心。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东西。开展互助资金组织建设,搞好扶贫开发,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运行机制,使各项规章制度既有约束性又有操作性,真正从源头上堵塞工作中的各种漏洞。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发生资金运行的风险。否则,试点工作很难长期有效运转。

四是加强监管是保障。执行制度靠自觉性,但仅仅有自觉性还远远不够,还必须靠外部力量进行监督。由于各试点村协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普遍比较低,如何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是需要关注的重大问题。这就需要扶贫、财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单位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隐患。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业务能力和水平,督促他们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真正把基础工作做好,让互助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五是农民增收是目的。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是国家为有效缓解贫困村群众发展生产所需资金短缺问题而进行的一次新的探索和尝试,其根本目的是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只有牢牢把握住促进农民增收这个关键,我们的工作才不会偏离轨道,才能体现扶贫的宗旨,也才能被更多贫困群众接纳和拥护。

五、存在问题

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级有关部门、乡镇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摸索了一点经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赢得了贫困群众的一致好评和广泛赞誉。但是也存在着以下问题,主要表现在:第

一、管理难度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刚刚起步,在管理上没有成功经验。第

二、管理困难多。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大多数村是贫困村,居住分散,村集体无积累,办公无经费,村财务人员素质低,达到规范管理有一定过程。第

三、村协会工作人员第一年的报酬难以解决。

四、资金投入到项目后的风险规避机制不够健全。

五、资金与户规模大小有差异。大村小村农户使用互助资金平均率上存在着不平

衡等问题。第

六、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十分困难。这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需要我们作出坚持不懈的探索努力。在今后工作中解决思路是:第

一、理清思路,总结经验。结合本县的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不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使之达到规范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第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把资金的投放、回收管理与报酬挂钩,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考核、考勤、实绩、能力相结合,建立《村协会报酬管理办法》,用激励机制调动村协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第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村协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尤其是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把培训作为一种制度,坚持每半年举办一次,真正提高村协会管理人员素质问题。努力把我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抓出成效,真正成为贫困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长期使用的扶贫项目,为全县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作出积极贡献。

六、几点建议

一是对千村扶贫上级专项互助资金额度适度加大。大小村应有所区别。(100户以下村15万元,100-150户的村20万元,150-200户的村25万元,200户以上的村30万元)。

二是村级协会管理人员报酬拿入财政管理。大村(200户以上)年经费1万元,小村(100户以下)年经费不低于7000元。(含管理人员报酬)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村级互助资金管理人员的素质。

四是加大扶贫互助资金扶持力度,每年可按全县村总数的30%安排。

五是适度延长农户贷款使用年限,(适宜1-3年),降低占用费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内)。六是增加县扶贫办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办公、培训、旅差等费用。

(宁陕县扶贫办副主任张运超)

第16篇:“试点”扶贫实施方案

威宁自治县加快扶贫开发步伐改革试验试点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威宁自治县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进程,率先闯出一条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的成功路子,使扶贫开发的体制机制和创新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喀斯特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争先进、创模式、树典型,全面实现“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现结合威宁试点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三农”及“威宁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民增收作为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一个转变”、“两个抓手”、“三个结合”、“四个同步”,即:调整扶贫开发工作思路,从扶贫战略、方针、对象、目标方面推动扶贫方式转变;把增强产业发展能力和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开发式扶贫与参与式扶贫相结合,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短期脱贫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促使产业帮扶、政策帮扶、社会帮扶、智力

帮扶四项措施同步推进,把“四到村四进户”( 扶贫规划到村、项目安排到村、扶贫资金到村、跟踪管理到村,政策扶持进户、技术服务进户、产业培植进户、扶贫效益进户)作为扶贫工作的一个载体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新阶段扶贫开发新机制,努力打造喀斯特贫困山区扶贫开发新模式,在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上闯出一条新路子。

二、基本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 县26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幅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确保全县贫困人口脱贫速度明显快于全区平均水平;确保2012年全县基本脱贫,2015年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

三、改革内容

充分利用“威宁试点”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积极发挥各级各部门支持威宁发展的有利优势,在“十二五”期间大力构建“三大机制”、创新“五种模式”,强力实施扶贫脱贫攻坚战略,加快威宁扶贫开发的前进步伐。

(一)大力构建改革试验“三大机制”

1、大力构建扶贫开发整县推进改革试验机制。以强 化基础、发展产业、农民增收和“减贫摘帽”为重点,总结威宁县“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经验,整合各方资源,以打造迤那、海拉等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攻方向,推进区域性连片开发扶贫。制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力争提前脱贫、减贫“摘帽”。

2、大力构建集团帮扶改革试验机制。完善威宁试点县“集团帮扶、整村推进、项目助推、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以26个贫困乡(镇)为重点,以规划为龙头,整合引导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管理要素向贫困乡村聚集。完善扶贫协作机制,深入抓好结对帮扶、党建“1+1”帮扶、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和“四帮四促”活动,组织实施好“春晖行动”,动员在外威宁籍人士参与威宁扶贫开发,开展“一企带一村”、“村企共建”试点,明确集团帮扶目标,落实帮扶责任制,确保不脱贫不脱钩。

3、大力构建扶贫开发投融资改革试验机制。建立财 政扶贫资金放大机制,搭建扶贫开发融资平台。以财政扶

贫资金为资本金,鼓励按产业发展规划向金融部门贷款提 前实施项目,促进贫困户提前脱贫,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归 还扶贫贷款。积极发展乡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制 定更加灵活的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和信用评估机制,完善信 用乡村、诚信农户评定办法。积极发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 组织,建立小额信贷扶贫和风险担保基金,促进信贷资金 与扶贫贴息资金的有效结合,降低和避免农户发展产业的 风险,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以上改革内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如下:

实施单位: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县人民政府。县牵头 领导:陈波、王大洋。县牵头落实单位:县扶贫办。县配合落实单位:县区划办、县危改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计生局、县交通局、县工能局、县城建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社保局。

主要试点单位:各乡镇。

业务指导单位:地区“威宁试点办”、地区扶贫办、地委组织部、地委统战部、地区发改局、地区农委、地区人口计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民政局、地区科技局、地

区住建局、地区水利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文化局、地区人社局、地区银监局。

(二)全力创新扶贫开发“五种模式”

1、创新产业化推进扶贫开发模式。建立农民脱贫的 收入倍增机制,围绕全县十大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蔬菜、中药材、生态畜牧业、优质核桃、特色精品果业、特色烟叶、优质马铃薯、油菜、高山生态有机茶、特色杂粮),完善以“市场调节、龙头带动、基地示范、科技投入、农民主体”五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开发模式,按长、中、短产业相结合选定和培育35个贫困乡(镇)主导产业,努力构建“一乡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大力培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培育和提升扶贫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机制。巩固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滚动发展机制,推行“政府引导产业、企业申报贷款、专家银行评估、扶贫部门贷款贴息、企业承贷承还”的政银企合作模式。建立扶贫开发基金和贫困农民产业发展基金,吸引各类资金参与扶贫开发。开展贫困农民创业试点和贫困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贫困户互助金扶持、贫

困户创业贷款贴息扶持和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工作。

2、创新劳务经济推进扶贫开发模式。完善“三位一 体”培训、扶贫培训基地“送教上门”和中华职教社“1 +1+1”培训模式,稳定增加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人数。以职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为手段,加大技术含量高工种的培 训力度,努力提升贫困群众素质,增加高收入群体。加大 劳务输出工作力度,适时掌握农村劳动力数量、需求、层 次和就业意向,建立区内外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注重本 地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密切与深圳等经济 发达地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联系,不断拓宽劳动力转移渠 道。积极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增加创业性收 入,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新生力量和农村产业发展的致 富带头人。

3、创新非农产业助推扶贫开发模式。大力推进五里岗、金钟、二塘等新型工业园区进程,重点加快大项目建设,立足资源优势,抓住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有利时机,延长产业链条,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产业园区聚集,增加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加速推进迤那等重点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形成具有黔西北风

格的特色城镇群和村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农民变市民进程。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实现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化经营。大力培育乡村旅游,打造草海、马摆大山、石门坎、百草坪等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产品加工,努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4、创新农村能人带动扶贫开发模式。加大对致富能 手、能工巧匠的培育扶持力度,发展农村新型经济利益体,开展“以一带十”农村能人带动脱贫工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起来,引导农民走集约化、专业化生产路子,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有机结合。预计到2015年,力争县域内每个乡(镇)培育致富能手400人以上,每个致富能手带动农民10人以上,使14000个能手带动140000万农民致富。

5、创新社会保障扶贫开发模式。对全县农村贫困人 口实行建档立卡,实行分类扶持,因户施策。对生存环境 恶劣,居住在高寒山区、深山区、石山区等贫困程度深的 贫困群众,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对无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 人口(五保户和纯低保户)实行制度兜底,确保低保保障

标准不低于国家贫困标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五园新村”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灾救济、养老保险等,解决住有所居、病有所医、食有所给和老有所养的问题。

以上改革内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如下:

实施单位: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县人民政府。县牵头 领导:陈波、王大洋。县牵头落实单位:县扶贫办。县配合落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工能委局、县农委、县人口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县人劳社保局。

主要试点单位:各乡镇

业务指导单位:地区扶贫办、地委组织部、地委统战部、地区发改局、地区农委、地区人口计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民政局、地区科技局、地区住建局、地区水利局、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文化局、地区人社局、地区银监局、地区旅游局。

四、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试点,二年全面推开,三年取得明显成效”的总体步骤,分三个阶段推进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工作。

(一)广泛动员、全面部署阶段(2011年6月)

召开大会进行广泛动员,安排部署威宁自治县喀斯特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改革试验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掀起威宁试点扶贫开发工作新一轮改革发展的热潮。

(二)开展试点、重点突破阶段(2011年7月—2012年12月)

结合威宁自治县试点工作实际,明确迤那镇作为试点乡镇,全面开展改革试验。其他各乡镇在选择一至二个村(东凤镇元木村、幺站镇新飞村、炉山镇新庄村)全面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还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改革试验,率先突破。试点乡镇和试点村要抓紧制定扶贫开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方案,于2011年6月3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实施。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试点乡镇和村全面开展改革试验。威宁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要制定试点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组织人员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确保真正起到试

点示范的作用。

(三)全面推开、扩大成果阶段(2013年1月—2015年12月)

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威宁自治县喀斯特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工作,在加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上闯出一条新路子。2011年,全县有16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到2012年,迤那、海拉等19个乡镇基本脱贫,全县35个乡镇力争实现提速发展、提前脱贫的目标,真正减贫“摘帽”,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

五、配套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以扶贫开发统揽全局,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扶贫开发这个中心,全力落实“三个重中之重”的要求。党政“一把手”要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用主要精力具体抓,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

局。请地直业务指导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对口衔接,力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早到位、早落地、早出成效。

(二)建立机制,合力推进

建立鼓励脱贫摘帽机制,对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扶贫 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和重点村,继续保留原有扶持政策不变,并给予奖励。要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 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扶贫开发改革试验有关工作。 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和重要工作环节 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 效。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实行地、县、乡、村四级联动 和协调沟通,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建立信息反馈 机制,确保信息及时、畅通。要实行月调度和季度通报制 度,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 决。要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结合实际搞好 分类指导,切实解决制约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工作开展的问 题和困难。

(三)加大投入,整合资源

县、乡镇及各工作部门要以《毕节试验区“十二五”扶

贫开发规划》和威宁试点总规为依据,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贫困乡镇倾斜,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贫困乡镇聚集。县级财政部门将扶贫开发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8%以上的增长幅度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入,乡镇财政安排扶贫开发的资金不得低于上级当年下达资金总额的30%,按不低于上年到乡镇扶贫资金总额3%的比例安排工作经费。

(四)督促检查,严格考核

县、乡镇都要建立合理的考核评估体系,科学设臵考核内容、标准和权重,将各项改革试验任务纳入对县、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县级目标管理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改革试验工作督查,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把扶贫开发改革试验纳入县、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动态跟踪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在扶贫开发中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长期滞后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实行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工作述职、政绩考核、职务升降的重要内容,对未如期实现脱贫的乡(镇)、村主要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17篇:富路村扶贫互助社典型汇报调研

加强管理扩大规模

进一步发挥扶贫互助社作用

**村扶贫互助社

2011年11月3日

我们**村自2008年运作实施互助资金试点项目以来,群众满意度越来越高,互助社作用越来越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高度重视,组织到位。我们村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全县互助资金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互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相继成立互助社筹备小组,选举出理事会和监事会,组织健全。将互助社主要工作内容、要点制作了铜牌和工作图板,悬挂于互助社办公地点,便于互助社社员和全体群众查阅、监督。

二、严格程序,落实到位。在县互助资金指导组的跟踪指导下,依程序组建互助社。一是宣传发动。分别召开了村组干部会、村民小组会、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村民大会,印发了由县统一印制的《**村助资金试点宣传单》,把互助资金宣传到每家每户,全体群众基本了解了互助资金的目的、意义和操作方法。二是召开互助社社员会议。在互助社筹备小组的工作下,

1上报审批《互助资金运作方案》,起草《互助社章程》草案,发动接受村民入社,接收村民交纳人互助金。草拟《互助社管理机构人员选举办法和程序》。组织召开第一次、第二次全体社员会议,选举理事会、监事会,通过《互助社章程》等。三是登记注册。在县扶贫办的组织协调下,经过验资,在县民政局登记注册。县民政局核发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互助社为非营利性组织。四是开设账户。根据民政局出具的登记证书,在县质监局办理机构代码证,县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书,在乡信用社开设账户,并为入社社员分别办理了银联卡,社员借款等资金活动全部通过该卡,封闭运行,避免了动用现金可能出现的失误及风险。我们给入社村民每人发一本《社员证》。按照年度经营计划,每年全部借款于12月20日前归还。

三、制度健全,指导到位。互助资金项目是新时期开创扶贫工作的新模式,是新生事物,没有成熟的经验。根据《***贫困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互助社章程指导意见》、《***互助社财务管理办法》和《***贫困村互助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制定了我村具体管理办法。在县指导组跟踪指导下,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了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会计、出纳员的职责。同时制定了《互助资金操作规程》、《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公开公示制度》、以及《互助小组活动公约》等,保证了互助社有章可循。

四、照章操作,实施到位。到目前,我村已有176人加入

扶贫互助社,按5——7人组成了24个互助联保小组,互助资金总额达到55.5万元,累计借款216人次,借款170万元。我们优先向贫困户发放,2011年经公示确定的4户贫困户不交互助金,同其他入社村民享有同样的权利。我们优先向妇女社员发放。为了培育我村重点特色产业,我村互助社重点吸收奶牛养殖合作社的社员加入扶贫互助社,尽快把奶牛产业做大做强。经过互助社扶持,我村奶牛合作社新增奶牛106头。

五、加强监管,监督到位。为了把互助资金贯彻落实好,我村加强了互助资金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选派年轻、能力强的村干部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时建立了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监督;及时向上报表,报告运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告。

第18篇:扶贫互助协会章程

协 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XX县XX乡(镇)XX村扶贫互助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常年居住在本村的农村居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该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监督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扶贫: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成员互相帮助和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改善贫困农户获得生产性资金的机会,并由此提高当地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和妇女收入。

第四条

本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XX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是:村委会。

第二章

业务范围

互助协会设在行政村内,不得跨行政村设立。互助资金在互助协会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具体负责扶贫互助资金的发放、回收以及农户借款所交纳占用费的收支等管理;

(二)组织和引导贫困村农民利用互助资金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三)组织村民利用公益金(从农户借款占用费中提取)发展村内公益事业;

(四)通过以资金的民主管理为纽带,引导和促进贫困村村民实现生产和购销的联系与合作,逐步形成农民为主体的资金合作、生产合作和购销合作等农村经营新机制;

(五)定期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互助资金运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

(六)接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指导。

第三章

第七条 本会会员由个人会员组成(每户不超过1人)。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村有常年居住户口,每户有一人可以成为本会会员;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

(五)申请加入协会要交纳互助金。贫困户可免交或少交互助金。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按规定可借用互助资金;

(四)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宣传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互助金;

(五)按时按量归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征得2/3以上会员同意,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

(三)个体言行对本会名誉造成重大损毁的;

(四)无特殊理由拖欠借款不还的。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下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决定互助资金运作的具体操作规程和违规处罚规定;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由本会四分之一的会员组成,并保证有会员加入的每个自然村都有一名会员成为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确定。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会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以上会议。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成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属本会会员;

(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三)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村内有较大影响,群众基础好,愿意承担管理工作;

(四)最高任职年龄65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会理事会成员任期五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

(二)检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活动。

第二十五条 为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本会设立监事会,由2-5人组成(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和任职条件与理事会相同,但必须有一名以上贫困户代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协会资金来源:

(一)财政扶贫资金;

(二)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金;

(三)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

(四)农户返还的借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二十七条 本会按本《章程》规定收取会员入会交纳互助金和借款占用费。交纳互助金和借款占用费的标准的制订或修改,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会员交纳互助金和借款占用费的标准须在10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互助资金的使用。

(一)互助资金本金不能用于分配,仅限用于入会会员农户借款,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

1.借款用途:农户借款原则上用于增加收入的项目,并对环境没有负面影响;对改变用途、转借他人、偿还其他欠款的,本会有权收回借款,并收取占用费。

2.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占用费率:互助资金的借款为小额借款,农户单笔借款最高不超过 XX元,担保增信借款最高不超过 XX元,合作社担保增信借款最高不超过 XX元,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占用费率具体均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3.优先发放贫困户借款。每年贫困户借款人数不得低于入会贫困户的50%。

(二)借款占用费收入可用于运行成本、公益金、公积金三项开支,分配方案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1.运行成本。包括办公成本和管理人员误工补助。运行成本的提取要有利于持续发展。

2.公益金。按不低于占用费收入的10%提取公益金。用于贫困户或村内公益事业,具体用途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3.公积金。扣除运行成本和公益金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公积金。

第二十九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县级财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由具备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五条 本会章程修改,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退还村民交纳的互助金,剩余的资金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19篇:扶贫互助协会章程

宁陕县xxx(乡)镇xxx村 扶贫互助协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宁陕县xxx(乡)镇xxx村(下同)扶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是:由常年居住在宁陕县xxx(乡)镇xxx村。

农村居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成员互相帮助和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改善贫困农户获得生产性资金的机会,并由此提高当地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和妇女收入和福利。

第四条 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宁陕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协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解决协会运行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登记管理机关是:宁陕县民政局,负责协会的登记、年检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的住所是: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xxx(乡)镇xxx村村委会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在本行政村内开展活动活不得跨村设立,不得吸储和从事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

第七条 互助资金在协会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不得私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八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三)负责组织开展互助公益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会员资格

(一)在本行政村有常年居住户口的农户可成为协会会员,每一农户可出一人作为家庭代表参与协会的实际工作;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使用和管理资金从事生产性创收活动的村民,鼓励妇女作为家庭代表入会。

(三)年龄在1 8周岁以上:

(四)接受协会章程,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互助金。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村民提出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和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二)协会筹备小组确认和同意,小组长在申请表上签名;

(三)会员交纳互助金,开出收据,小组长和交款人签名;

(四)筹备小组填写、发放会员证。

加入协会后,会员要按照自愿的原则,5-7人组成互助联保小组(以下称互助小组),推选出组长,签订联保协议,并在互助协会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1、有协会管理机构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申请从互助资金借款的权利;

3、退出时退还本人所交纳的互助金。

(二)会员义务:

1、遵守互助组织章程;

2、交纳互助金;

3、退出互助组织应提前告知;

4、按时按量归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

5、为互助小组其他会员借款提供担保,并代为偿其欠款;

6、互助小组中如有成员未能偿还借款或逾期偿还,该小组其他会员不能再次借款,且不能退互助金。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通过互助组织章程;

(二)决定互助资金的具体操作规程:

(三)决定协会的成立和解散: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会及其成员:

(五)审议批准协会的财务预决算和工作报告;

(六)定期向协会的主管部门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七)定期向会员大会、监事会或村民大会报告互助资金管理和运转情况。

(八)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决议生效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

(二)2/3到会人员同意;

(三)表决实行一户一票制。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分为定期大会和临时动议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大会,为2月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

召开,或提前及延期时,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县扶贫办审查同意后进行。延期召开不超过3个月。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互助协会的执行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与管理。互助组织理事会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包括理事长、理事等。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员选举办法

协会理事会人员组成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并经民主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会任期为3年(最多不超过3年)。在任期未结束前,经2/3以上的互助协会会员同意,可以召开成员大会,提前改选理事会。

第十七条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会员讨论通过协会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章程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互助资金的发放、回收和日常管理,优先批准贫困户借款,通过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提高能力;

(四)负责与协会的上级主管部门、村委会联系和协调;第十八条 监事会是协会的日常监督机构。监事会一般由3人构成,负责监督资金运行和理事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监事会成员选举办法

协会监事会人员组成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经民主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一次。监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理事会成员。

第二十条 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执行互助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情况;

(二)监督借款发放和回收过程;

(三)监督理事会定期上报项目执行情况;

(四)监督公开公示的程序和内容;

(五)接受协会会员投诉,与理事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六)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资格

(一)协会的会员;

(二)愿意承担管理工作,有良好声誉;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管理人员之间无直系亲戚关系(三代内无直系血统);

第五章 资金使用原则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 协会经费由财政扶贫资金、村民交纳的互助金、捐赠资金及其增值部分构成。

第二十三条 协会的借款只能用于增加收入的项目,并对环境和社区没有负面影响。

第二十四条 互助资金借款原则(不同互助协会有不同的规定):包括借款额度、占用费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

第二十五条互助资金借还款程序

(一)借款程序

1、借款人向理事会提出申请;

2、理事会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查,批准或否决借款申请;

3、理事会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发放借款;

4、理事会公告借款申请的审查结果。

(二)还款程序

1、借款本金和占用费按章程规定的还款方式偿还;

2、还款时,由会计开出还款收据,出纳和还款人签字;

3、会计汇总每月收款表并公示。

(三)逾期还款程序

1、对不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由理事会确认逾期原因,

并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延长还款期;

2、在小组联保的情况下,小组成员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在借款未还清之前,小组成员不得再次借款;

3、对有逾期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清借款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再次申请借款。

第二十六条 收益分配

(一)借款占用费收入的60%用于管理人员报酬补助和操作费用,严格控制操作费用支出,实际支出额必须在村内公示;

(二)借款占用费收入的10%作为公益金,用于本村扶贫公益事业;

(三)借款占用费收入的30%用于扩大本金。

第二十七条发现有以下行为的,互助协会有权根据章程的规定,收回借款和占用费。

(一)没有把借款用于规定的用途;

(二)把借款转借他人;

(三)用借款偿还其他欠款。

第六章 资产和风险管理

第二十八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成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并按月将相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不能用作担保和抵押。要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 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结手续。

第三十一条每年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计提坏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的使用或坏账注销须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二条风险准备金用于呆坏账的核销。

第三十三条 呆坏账的认定和核销,须经协会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报村委会并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扶贫办审查批准后,予以处理。

第七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 对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成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五条 修改的章程,须在成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退出程序及退出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互助资金运转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经整改仍无明显好转,进入退出程序:

(一)协会活动超出业务范围;

(二)协会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互助资金;

(三)财政扶贫资金到位6个月后,互助资金的借款比例连续三个月低于50%;

(四)互助资金的不良借款率超过15%以上(不良借款指逾期3 0天及以上的借款)

(五)互助资金的净值低于财政扶贫资金和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资金总额的70%;

(六)互助资金没有按有关规定管理,财务管理混乱。

第三十七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按以下原则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清算期

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一)扣除运行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和非人工成本;

(二)因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耗按互助资金构成比例承担;因其他因素造成损耗的,由责任人承担;

(三)退还村民交纳的互助金。

第三十八条 互助协会退出,可由协会、村委会或县级监管部门提出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条 协会终止后剩余的财政扶贫资金和捐赠资金的投入,经全体村民讨论后,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用于本村的扶贫公益事业或其他扶贫项目财产。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0年 月 日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宁陕县xxx(乡)镇xxx村 扶贫互助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20篇:扶贫互助联社章程

太湖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

章 程

第一部分

太湖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章程

第二部分

太湖县农村(村、组)扶贫互助社章程

第三部分

太湖县农村(村、组)扶贫互助社名单

第 一 部 分

太湖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太湖县各村、组扶贫互助社管理,规范各村、组扶贫互助社的组织行为,维护太湖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的合法权益,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本总社定名为:太湖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以下简称总社)。

本总社地址:太湖县财政局,县城龙山路2号。 电话:0556-4184392 第二条 本总社是由太湖县各村、组扶贫互助社共同发起组成,经太湖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县级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

第三条 本总社的性质为:由常年居住在太湖县农村的农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扶贫互助社总合组建的太湖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该社的成立、变更、监管,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3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本总社宗旨是:将村、组扶贫互助社,统一开户,统一注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会计核算制度,开展全面指导和服务,实施全程检查和监督,促使其全面协调、健康有序发展,做大做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领导和指导村组扶贫互助社开展工作,改善农民获得生产性资金机会,以此提高当地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和妇女的收入和福利。

第五条

本总社业务主管部门是太湖县财政局。 第六条 本总社不办理借款业务,不干预扶贫互助社的正常经营活动。只负责全县村、组扶贫互助社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协助解决互助资金运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注册资本

第七条 本总社注册资金由该总社发起人注入叁千元资金专户存储。

第三章 风险准备金制度

第八条

本总社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每年县财政从扶贫资金和相关资金中安排适量风险准备金。因特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中形成的呆坏帐,在严格按照程序核销后,风险准备金用于补足互助资金本金。

第四章 扶贫互助社权利、义务

第九条 凡村、组扶贫互助社,遵守本总社章程,承担义

4 务,按程序办理入社登记手续后,即成为本总社的分支机构。(237个分支机构名单附后。)

第十条 扶贫互助社权利

(一)选派代表参加总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参与本总社重大事项决策;

(三)享受本总社的各项服务;

(四)监督本总社各项工作并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

(五)参加由本总社举办的学习、培训及经验交流;

(六)本总社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十一条

扶贫互助社义务

(一)遵守本总社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

(二)维护本总社公共利益;

(三)接受本总社的行业管理;

(四)参加本总社举办的活动;

(五)接受乡镇及村两委的领导和监督

(六)履行本总社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 各村、组扶贫互助社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对本总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扶贫互助社,本总社给予精神物质奖励;对违反本总社章程的扶贫互助社,本

5 总社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五章 总社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总社的管理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社员大会的产生:由每个扶贫互助社的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壹名代表组成,其中主管机构选派的工作人员为当然代表,社员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

第十五条 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本总社理事会召集。经二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议,理事会可以召集临时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表决时每个社员代表一票。

第十六条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总社章程;

(二)选举和更换本总社理事、监事;

(三)审议和批准本总社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和批准本总社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办法;

(五)对本总社其它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第十七条 章程的修改。本总社的分立、合并、解散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其它议案必须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人数通过。

第十八条 本总社理事会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由若干名理事组成。县派代表担任理事的人数不得

6 超过理事会人数的45%。理事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理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集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有过一半理事总名可以临时召集理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审定本总社年度工作计划;

(四)批准本总社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出本总社的分立、合并、解散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

(六)本总社章程规定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条

理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理事表决通过,理事长、副理事长的选举和更换,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会计、出纳等理事成员,各村、组扶贫互助社理事长均是理事成员,并设监事会,由3-7人组成。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主持理事会工作,设副事长一至二人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副理事长可连选连任,

7 理事长为县扶贫互助总社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本总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相关社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对本总社日常工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第二十四条

本总社监事会,由3—7名监事组成,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行使职权至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一届监事会为止。

第二十五条

本总社监事由社员代表组成,由五名以上代表推选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提名,监事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主任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理事。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主持监事会工作,由监事会选举和更换,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本总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派代表列席本总社理事会会议;

(三)监督本总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四)监督本总社履行其对扶贫互助社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

8 责;

(五)对本总社理事会决议和主任的决定提出质询,并要求复议;

(六)监督本总社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七)本总社章程规定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人数通过,重大事项须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总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责任制,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主任副主任由理事会聘任,可连聘连任,主任不得由理事长兼任。

第二十九条 主任全面负责本总社的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总社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拟定本总社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三)拟定本总社发展规划草案;

(四)拟定本总社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

(五)决定对本总社内部工作人员的奖惩;

(六)推荐副主任人选,报理事会审议;

(七)主任列席本总社理事会会议;

(八)本总社章程规定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六章 业务范围和基本职责

9 第三十条 本总社对扶贫互助社行使以下业务及管理职能:

(一)根据国家有关财政、扶贫、金融政策规定,指导扶贫互助社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二)对扶贫互助社的业务经营、财务活动及内部管理进行辅导和稽核;

(三)监察处理案件,组织指导安保工作;

(四)组织扶贫互助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教育;

(五)协调有关方面关系,帮助扶贫互助社开展合法业务,维护扶贫互助社的合法权益;

(六)其它有关行业管理职能。

第三十一条 本总社为扶贫互助社提供以下服务:

(一)负责提供各种政策扶持帮助;

(二)组织经验交流和对外交往,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

(三)负责提供日常工作指导;

(四)其它尽可能提供的服务职能。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二条 本总社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本总社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按照规定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并汇总所辖扶贫互助社的会计报表,及时报送理事会、监事会及规定需要报送的有关部门。

第三十三条 本总社的财务会计报告,在召集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前五天完成,供扶贫互助社查阅。

10 第三十四条 本总社定期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八章 终止与清算

第三十五条 本总社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一)自行解散;

(二)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

(三)被依法撤销或关闭;

(四)政府权力机构责令解散;

因第

(二)、

(三)种情形而解散的,由理事会提出议案,并附解散理由、解散清算方案,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作出解散决议,经有关管理机构批准后依法进行清算。

被依法撤销、关闭、或政府责令解散的,按照当时政策规定进行清算。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今后新成立的村、组扶贫互助社依据本章程办理入社登记手续,方可成为本总社分支机构。

第三十七条 本总社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财政、扶贫、金融政策法规办理。

第三十八条 本总社章程报登记机构批准后,经本总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发布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总社章程解释权属本总社理事会,修改权属本总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第 二 部 分

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扶贫互助社

章 程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是: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扶贫互助社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是:由常年居住在太湖大石乡棠林村的农村居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该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监督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活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自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成员互相帮助和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改善贫困农户获得生产性资金的机会,并由此提高当地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和妇女收入和福利。

12 第四条

本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太湖县扶贫办和太湖县财政局,并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本社团的管理机关是:太湖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其正常运转。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委会。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扶贫互助社设在行政村内,不得跨行政村设立。 第七条 互助资金在扶贫互助社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八条 扶贫互助社业务范围:

(一) 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和管理;

(二) 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三) 负责组织开展互助社公益活动;

(四) 优先批准贫困户借款,通过多种方式支持贫困户 发展生产,提高能力;

(五)不得吸储、分红、资金不得外借和从事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

(六)接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指导。

第三章 社员

第九条

社员资格

(一)在本村有常年居住户口的农户,每户有一人可以成为互助社的社员;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使用和管理资金从事生产性

13 创收活动的村民,鼓励妇女作为家庭代表入会;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四)接受扶贫互助社章程,申请加入扶贫互助社并交纳互助金。

第十条 社员入社程序

(一)村民提出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和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二)互助社确认和同意,小组长在申请表上签名;

(三)社员交纳互助金,开出收据,小组长和交款人签名;

(四)互助社发放社员证。

第十一条 扶贫互助社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员权利

1、有互助社管理机构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申请从互助资金借款的权利;

3、退出互助社自由、但在加入互助社的第一年内不得退出。退出时退还本人所交纳的互助金。

(二)社员义务

1、遵守互助组织章程;

2、交纳互助金;

3、退出扶贫互助社应提前申请;

4、按时按量归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

5、为小组其他成员借款提供担保,并代为偿还欠款。

6、小组其他成员未能偿还借款或逾期偿还,其他成员不能借款,且不能退互助金。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和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分局)所、经发办、村两委均是扶贫互助社的业务管理机构。负责对互助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解决互助社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扶贫互助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社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通过扶贫互助社章程;

(二)决定互助资金的具体操作规程;

(三)决定扶贫互助社的成立和解散;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会及其成员;

(五)审议批准扶贫互助社的财务预决算;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成员大会议决生效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 有2/3以上的社员出席;

(二) 2/3到会人员同意;

(三)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十五条 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分为定期大会和临时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大会,为元月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或提前及延期时,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15 报县扶贫互助社总社同意后进行。延期召开不超过3个月。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扶贫互助社的执行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与管理。扶贫互助社理事会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包括理事长、会计、出纳等。 第十七条

理事会成员选举办法

扶贫互助社理事会人员组成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经民主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会任期为三年。在任期未结束前,特殊原因需经2/3以上的扶贫互助社社员同意,可以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提前改选理事会。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社员讨论通过扶贫互助社章程;

(二)执行扶贫互助社章程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互助资金的发放、回收和日常管理;

(四)负责与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乡镇政府、财政(分局)所、扶贫办、村委会总系并报告工作;

(五)定期向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六)定期向成员大会、代表大会、监事会或村民大会报告互助资金管理和运转情况。

第十九条 监事会是互助社的日常监督机构。监事会一般由3人构成,负责监督资金运行和理事会的工作。

第二十条 监事会成员选举办法

16 扶贫互助社监事会人员组成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并经民主选举产生。每三年改选一次。监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理事会成员。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执行扶贫互助社章程和规章制度情况;

(二)监督借款发放和回收过程;

(三)监督理事会定期上报事项执行情况;

(四)监督公开公示的程序和内容;

(五)接受互助社社员投诉,与理事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资格

(一)扶贫互助社的社员;

(二)愿意承担管理工作,有良好声誉;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管理人员之间无直系亲戚关系;

(五)有奉献精神。

第五章 使用原则和程序

第二十三条 扶贫互助社资金由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金、捐赠资金、互助资金的占用费转本部分构成。

第二十四条 持贫互助社的借款只能用于增加收入的项目,并对环境没有负面影响。

第二十五条 互助资金借款

(一)借款数额:互助资金单笔借款的上限为5000元;

(二)借款占用费率:为保持“互助资金”持续运转,向借款农户收取借款占用费,具体收取占用费标准为——(原则上略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于当地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

(三)借款期限: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一年。

(四)还款方式:按诺还款,可以整借零还,也可以整借整还。发生人力不能控制的重大自然灾害或借款人家庭成员发生重大变故(包括意外事故身亡、残废、重病)等,经一半以上的社员同意,借款可展(延)期一次。

第二十六条 互助资金借还款程序

(一)

借款程序

1.借款人向理事会提出申请;

2.理事会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查,批准或否决借款申请;3.理事会公告借款申请的审查结果;

4.理事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发放借款;

(二) 还款程序

1.借款本金和占用费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方式偿还;2.还款时,由会计开出还款收据,出纳和还款人签字; 3.会计汇总每月收还款表并公示。

(三) 逾期还款程序

1.对不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由理事会确认逾期原因,并

18 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延长还款期;

2.在小组总保的情况下,小组成员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在借款未还清之前,小组成员不得借款;

3.对有逾期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清借款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再次申请借款。

4.借款人和担保人拒不偿还的,由扶贫互助社理事会提起诉讼,依法处理。同时在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的情况下,对追缴违约借款和占用费后予以除名,同时,退还所入股资金。

第二十七条 收益分配

(一)借款占用费收入的20%作为风险基金,专户储存,由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批准使用。

(二)借款占用费收入的10%转入本金,借款占用费收入的70%用于运行成本费用,前提条件:资金安全100%,借款和占用费回收率100%,应严格控制操作费用支出,实际支出额必须在村内公示;

第二十八条 发现有以下行为的,扶贫互助社有权根据章程的规定,收回借款和占用费。

(一)没有把借款用于规定的用途;

(二)把借款转借他人;

(三)用借款偿还其他欠款。

第六章 资产和风险管理

第二十九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

19 度,接受成员大会和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监督和管理,并按月将相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扶贫互助社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结手续。却因实际困难无法独立完成会计核算业务的,可以向县总社申请会计代理记账,相关手续费用由本村、组社自负。代理记账手续费用原则上个根据扶贫互助本金总量来确定。资金总量在5万元以下的每年向被委托人支付手续费600元;5-10万元的每年支付手续费用800元;10万元以上每年支付1200元。

第三十二条

扶贫互助社按互助资金本金总额的10—20%留作存款准备金。

第三十三条 从借款占用费的20%提取风险基金,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到期不能归还的借款户,按照一定程序,延期偿还,对毁灭性灾害造成的损失,扶贫互助社张榜公示,社员无异议后,先冲销本社提取的风险基金,上报县、乡互助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处理。

第七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成员大会

20 审议。

第三十五条

修改的章程,须在成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退出程序及退出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互助资金运转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经整改无明显好转,进入退出程序;

(一)互助组织活动超出业务范围;

(二)互助组织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互助资金;

(三)互助资金的不良借款率超过百分之十五以上(不良借款指逾期30天和30天以上的借款)。

(四)互助资金的净值低于财政扶贫资金和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第三十七条

扶贫互助社终止前,须在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按以下原则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一)扣除运行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和非人工成本;

(二)因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耗按互助资金构成比例承担;因其他因素造成损耗的,由责任人承担;

(三)退还村民交纳的互助金

第三十八条

扶贫互助社退出,可由扶贫互助社、村委会或县级指导部门提出建议,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表

21 决通过,并报县农村扶贫互助总社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 扶贫互助社经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条 扶贫互助社终止后剩余的财政扶贫资金和捐赠资金的投入,经全体村民讨论后,在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管理监督下,用于本地的扶贫公益事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各村、组扶贫互助社在不违背本章程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提交本扶贫互助社社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县总社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扶贫互助社的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县民政局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22

第 三 部 分

(一)农村(组级)扶贫互助社名单

太湖县百里镇松泉村平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共和村金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虹桥村新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吴畈村李口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叶榜村金塘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柳青村陆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南斗村王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东口村吴姚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大竹村独山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叶河村河边组扶贫互助社

23 太湖县北中镇望天村车形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江河村老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吴俊村海螺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花冲村中和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宝坪村桃元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将军村西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明珠村桅杆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元坂村金罗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沙河村团结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玉珠村新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三村村刘山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罗山村程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吕河村中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桐山村先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浮坵村姚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玉岭村下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马嘶村新街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莲华村铁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田家村燕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安乐村柴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真君村喻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长林村刘家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白洋村卫家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圣迹村学堂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铁林村下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方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弥陀村甘塘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界岭村界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向阳居委会组扶贫互助社

24 太湖县刘畈乡马畈村树坪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马畈村张安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洪河村桥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九田村胡家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刘畈村黄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刘畈村金塘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清平村南口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清平村李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清平村聂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乐盛村高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栗树村中心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栗树村鲁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栗树村新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李杜村同心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李杜村红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辛冲村四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马庙村东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横路村徐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黄镇村殷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朱河村毛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黄苗村王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涧水村环库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平岭村碎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天华村曹坪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大山村双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西冲村大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合铺村大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锦鸡村车水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严姜村水源组扶贫互助社

25 太湖县牛镇镇严姜村海形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龙湾村龙上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龙湾村凤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同义村下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羊河村中心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南阳村金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天桥村杨武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天桥村虹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金中村何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天光村老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禅源村大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龙坪村陈口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侯六村张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侯六村前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黄岗村花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龙潭寨村龙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黄下村斯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赵河村花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赵河村汤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苗石村胡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金鹰村蔡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朱湾村后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士畈村厂炉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吴岭村陶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中河村河边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林冲村上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其林村其林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安仓村下安仓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罗溪村汪岩组扶贫互助社

26 太湖县寺前镇塔镇村金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王畈村蔡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马龙村沙沟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洪畈村南源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佛图寺村方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桥冲村大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义安村百花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乔木寨村许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西河村叶家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玉泉村水口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红旗村独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红旗村先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海会村下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海会村上元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白庙村高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中心村陈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中心村余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方兴村程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石霞村张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石霞村张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石霞村叶户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石霞村郝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新华村新和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红星村蔡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白沙村吴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天龙村公路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枫铺村转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百鸣村殷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小池村殷上组扶贫互助社

27 太湖县小池镇银山蚕业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同兴村圩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黄岭村下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茗北村第二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新仓村灯元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沙坝村罗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花园村祠堂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塔山村王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惠民村李楼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转桥村曹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团湖村上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香茗山村上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金鸡村徐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牌楼村长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龙林村曹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鸣山村鲁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富山村三房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桥西村毛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桥东村喻家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桥东村桥头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前进村梅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前进村鸭塘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桃铺村韦龙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好汉村铺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茗南村盐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南庄村黄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新丰村下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西平村唐小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创业村第五组扶贫互助社

28 太湖县大石乡西湖村大咀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西湖村姚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田祥咀村田咀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大石岭村董家上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大石岭村新民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卓铺村雷咀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新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大明村金龙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文桥村郑坂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东湖村新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五合村民主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小宫村许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龙山村侯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龙寨村前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五一村中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何墩村陈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白云村岭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白云村甘河一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江塘村团结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大塘村安山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大塘村陈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东升村总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毕岭村蔡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五星村五星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凉亭村前进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树林村古路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界址村桃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方洲村陈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方洲村双河组扶贫互助社

29 太湖县城西乡幸福村杉树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大龙村施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芭蕉村永兴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刘羊村雷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刘羊村李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花亭湖村乌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晋湖村钱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晋湖村查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龙安村上圩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天台村代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岔路村上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梅河村横岩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南元村陈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晋阳村山沿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沈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河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花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水口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虚洼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阳冲村河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程岭村天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湖滨村陈墩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观音村汪冲组扶贫互助社

(共207个)

30

(二)农村(村级)扶贫互助社名单

太湖县北中镇望天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将军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吕河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长林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真君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清坪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九田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马庙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严姜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共和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东口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苗石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安仓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桥冲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石霞村扶贫互助社

31 太湖县小池镇方兴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方洲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树林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大塘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江塘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桥西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大明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卓铺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香茗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花园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柳青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侯六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何墩村扶贫互助社

(共30个)

32

巴东县扶贫互助社试点情况自查报告
《巴东县扶贫互助社试点情况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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