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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08 08:32:15 来源:专业技术个人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卫生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近三年在政治思想方面,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思想,坚持改革、发展和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维护领导、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任劳任怨、呕心沥血。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反对民族分裂主义;能结合学习,联系实际深挖自己的思想根源发挥自己的医疗特长,使自己的理论医疗水平和政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端正了对国家观、民族观、权力观、利益观的正确认识,通过始终如一的抓好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理论指导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工作中团结同事,热情服务各民族患者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在工作方面,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为了能够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消除病患,也为了能够迅速提高自己的诊疗技术,二十多年来本人一直服务在乡镇基层卫生院。从事内科常见病及多发病、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是院内业务骨干,精通维语,积极上进,勤奋好学,临床经验丰富,能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基层工作的锻炼使我不断地提高对各种病患的认识和抢救水平,能熟练地进行一般的内科病症的诊断和救治的同时,更能够有条不紊地处理好急性冠脉综合症、支气管哮喘发作、哮喘、肺炎、肺结核、肺气肿、肺心病、肺栓塞、急慢性支气管哮喘、心衰等内科急症。

本着救死扶伤,为患者排忧解难的医疗理念,本人深切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内科医生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我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阅读大量医学杂志及书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各种医学材料,坚持写读书心得和综述,踊跃参加医学专业网络论坛,经常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从而开阔了视野,扩大了知识面。及时应用新的理论技术指导业务工作,能熟练掌握内科各系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的诊治技术,同时也能处理各系统的常见病及各种急危重症及疑难病症如心脏骤停、药物中毒、昏迷等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误诊差错事故的发生。我的信念是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解除病人痛疾。任职以来大胆的进行改革,带领我院医护人员勤奋工作,在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及业务工作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完成各项医疗工作,得到了院领导和广大患者的好评。本人带领我院医护人员努力发挥抢救危重病人的前沿阵地作用,根据医院总体安排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能够出色完成任务,并且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及表扬。

临床工作离不开科研,同时我也希望自己有所创新,本人结合几十年的医疗经验,总结了基层医院xxxx的治疗经验,对xxx例确诊xxxx患者的治疗措施进行回顾性分析,于xxx年x月,在《中国健康月刊》上发表了论文。

工作以来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从工作至今未发生医疗差错及事故。

自任职以来非常注重对乡镇卫生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对新任医师的指导工作,培训下级医师进行各种常用内科操作,规范三级查访制度,提高下级医师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水平,多次组织院内讲座,规范各种常规操作技能。做到有危重病人随叫随到,亲临指导抢救,每天参加病人查房并进行下级意识业务指导,安排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及业务考核,实习人员的安排等工作。严格执行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及医疗质量管理评价标准,抓好各环节的医务质量管理,经常督导住院医生的病历书写规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本院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诊疗程序,强调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医疗事故的隐患,真正发挥了业务骨干作用。 行医路上,几多艰辛,几多欢欣,送走一批病人,又迎来一批患者,时光就在这迎来送走中慢慢消逝。纵浪天地,大化任求,不为良相,愿为良医。希望自己能通过这次晋升评审,使自己的业务工作更上一层楼,做一个优秀的医生。

推荐第2篇:卫生专业技术升副高工作总结

一年一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开始了,怎么样写好专业技术职称总结?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伤脑筋的问题,为了让大家顺利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特请一位长期从事职称改革工作的同志,谈一谈这个问题,中国大学网范文之工作总结:。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该属于总结类的文章,与一般的总结类文章差不多。但也有独特的特点,是职称评审重要组成部分,是评委评价自己的重要依据,也是自己水平、能力、成果的展示,同时也是任职以来重要经验总结。总结写得好不好,影响到专家对你的评价,也会影响到自己能不能通过。所以写好业技术总结很重要,工作总结《》。

如何写?一是先简要介绍自己是基本情况,如现任职称、任职时间、毕业学校、政治面貌、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担任那些社会职务。二是自己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三是详细地叙述自己任职以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即主持那些课题,课题进展,有那些创新,取得那些突破,通过那类鉴定,获得什么奖励,专家对此评价。四是发表那些论文。五是获得的奖励。

推荐第3篇: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推荐第4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须知

一、时间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

2018年1月31日由所在单位收齐报名材料统一到县职改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二、报名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3份;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工作年限“制式证明”2份;

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⑧其它必须的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

①所有人员报名时,务必使用二代身份证;

②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③报考人员毕业证提供毕业证内页,不带外皮。报考人员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信息查询并将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上所标注的验证期需在资格审查时有效;如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档

案、报到证等材料。

④工作年限证明,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⑤完整的报名材料为2卷材料另加一份报名表。报名材料由2卷组成。

⑥符合免试条件的, 须按报名材料要求准备部分科目免试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2卷,并将部分科目免试表放在每卷材料的最前面。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3、材料组卷顺序 第一页:报名表

第二页: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页:毕业证复印件 第四页:学位证复印件 第五页:资格证复印件 第六页:工作年限证明

第七页—?页:其它必须材料的复印件 第末页:学历查询证明

三、报名程序

所有考生的报名材料由所在单位或代理机构统一集中报送。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通知本单位报名人员、接收、审核报名人员的报考材料并在2018年1月31日带本单位所有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统一到县职改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县职改办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单位备案的单位要在2018年1月30日前先完成备案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018年2月7日由报名单位统一领取报名原件。

推荐第5篇: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政治思想工作总结

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政治思想工作总结

××市中医医院×××

本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政策,热爱生活,热爱从事的医学事业。本人在目前单位已经工作了××年,对自己的单位充满感情,从最初的住院医师到现在的主治医师,踏踏实实同医院成长。在这期间注重自身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作风端正,实事求是,严于律己,敢于同违规违纪的行为斗争,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工作作风严谨,对医疗工作精益求精,勤奋务实。对医疗事业和单位前途充满信心。根据政治思想评分内容及参考分值,政治思想考核为10分。

回顾自己在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方面的学习、进步和成长,大概可以归纳如下几点:

一、政治思想素质持续进步

首先是从思想上重视。理论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在过去的一年中,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有的基础上,系统的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其次在行动上的落实。在工作中,针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系统的进行学习。期间,我认真的学习了各种党政知识,注重加强对医学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促成自身知识结构的完善和知识体系的健全。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

第三是注重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就是要能够掌握并能够熟悉运用理论知识,帮助自己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中,认识事物的本质。注重加强对理论知识的运用,并能够在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一些创造性的工作。通过学习对于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有较大的促进。

当然,加强学习仍将是今后工作和生活的主要内容。不断加强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是适应社会新形势下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十四年来的工作实践,有力的促进自己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正确面对挫折,辨证的看待问题。工作中能够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开展工作。

二、管理方法不断完善

做为科室的主治医师,在面对复杂繁琐的日常工作面前,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要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要带领自己的临床团队,克服种种困难,同时又要保持一个平常心,学会坚持。

综上所述,经过多年来的工作,确实有了较大的收获和进步。成绩和不足是同时存在的,克服不足,学无止境,我将一如既往的在工作中尽心尽力,不断学习,努力进取,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锻炼自己的工作能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为医疗卫生事业贡献自己的全部精力。

推荐第6篇:精神卫生中心医生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精神卫生中心医生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市精神卫生中心 王玲

王玲,女,出生于1964年1月,1984年毕业于**阿盟卫校医疗专业中专班,同年7月分配到**市精神病院工作至今,从事精神科临床诊疗工作26年。1997年10月**医学院大专毕业。2001年11月**升为主治医师。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在**民族大学进修一年。在此就本人**升主治医师以来的业务工作情况作一简单总结。

一、业务学习

**升主治医师以来,自己刻苦地学习精神科专业理论知识,不断积累和总结临床经验,坚持订阅专业期刊,查阅资料掌握信息和了解精神卫生工作的新进展。在学习中做了大量笔记,并积极向同行专家们请教,认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并在学习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二、专业技术能力

自2001年**升为主治医师以来,积极从事精神科各项临床诊疗工作,尤其致力于老年器质性精神障碍: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及药物治疗脑梗塞等疾病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在此期间发表论文四篇。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用新的理论技术指导工作,能熟练掌握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病的诊断及治疗,能熟练处理精神科意外及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及操作规程,在**升后的八年里在精神科工作中无一例误诊及差错事故发生。并积极指导下级医师工作,为医疗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近几年来,积极参加卫生对口扶贫工作。下乡对口扶贫工作是我院一直以来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多次立会研究布置,在院领导的带队下,我随单位同志到对口扶贫单位科左后旗查日苏卫生院,帮助制定计划,做好业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使该院的管理和医疗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同时随疗队为贫困农牧民义诊多次,受到当地农牧民的欢迎及好评。

积极参加社会精神卫生事业活动,至2004年9月始,历经两个月完成了“**市**区精神病防治十五规划”,**区精神病普查工作,对科区居民的全部普查中,共查出患者3438例,并做出了正确的诊断及科学的治疗与康复计划,为社会精神病防治工作做出了贡献。 2008年,为了响应中央、自治区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号召,我于同年9月服从院领导安排来到了红星社区中心医院参加了支援农村卫生工作。乡村医院条件较差、患者也较多,看着大家热切渴望的眼神,我深感自己做为一名医务工作者的光荣与责任,虽然我们赋出了许多辛苦,但我们苦中有乐,以“一切为患者,为了患者的一切”为宗旨,是每一位患者的信任肯定了我们的价值。 其次,我曾多次参加医院塔北社区服务站的各项工作。在社区服务站,我们对辖区住户进行了入户调查,并利用出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每月对辖区群众进行一次健康教育讲座,为每位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并多次组织人员开展妇女病、心脑血管病、精神障碍等疾病的普查。我们对社区医疗做了大量的细致的工作,受到了广大社区居民的好评,并受到了卫生局领导的表彰和奖励,为**市创建全国优秀示范社区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总之,**升主治医师以来,我在精神卫生疾病的诊疗工作和扶贫医疗、社区服务及“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等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自己多年来勤奋努力工作、甘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是分不开的,同时也离不开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和培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加努力,为我院精神卫生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此外,我于2005年通过了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英语----卫生类----a级),同年4月通过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006至2008年三年内继续医学教育达标,并连续三年单位专业技术考核优秀。 2009年5月30日

推荐第7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

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来源:中国卫生人才网

(卫人发[2000]462号 2000年12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和《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完善评价机制,提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现将卫生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和《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完善评价机制,提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级资格(医士、医师),中级资格(主治医师),高级资格(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第四条 临床医学专业初、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高级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它表明持有人具有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是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第六条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第七条 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 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由卫生部、人事部共同负责。

卫生部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建国家级题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管理考试用书,规划考前培训,研究考试办法,拟定合格标准等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生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卫生部、人事部成立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负责资格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通过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第十条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 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 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条 取得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第十四条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卫生部、人事部另行制定。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国卫生人才网

(卫人发[2001]164号 2001年6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

[2000]114号)的精神,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卫生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完善评价机制,提高卫生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现将卫生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2、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1: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精神,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 本规定下发之日前,已按国家规定取得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资格继续有效。本规定下发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评审。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卫生系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五条 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并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药、护、技师:

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药、护、技士职务。

(二)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有关规定,可聘任主治(管)医师,主管药、护、技师职务。

(三)高级资格的取得均实行考评结合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第七条 人事部和卫生部共同负责国家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

卫生部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建国家级题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管理考试用书,规划考前培训,研究考试办法,拟定合格标准等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生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八条 通过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第十一条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条 取得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由卫生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军队系统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总政治部负责。第十七条 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未明确事项,均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2: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均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卫生部、人事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两部门成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委员会分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和技术等专业组)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省级人事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第三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10月。首次考试拟定于2001年10月20-21日。

第四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均分4个半天进行,各级别考试均设置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考试科目。考试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五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第六条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第七条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具有计算机教学设备的高考定点学校或高等院校。

第八条 卫生部负责组织或授权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卫生部名义,编写、发行考试用书和举办各种与考试有关的考前培训,使考生利益受到损害。

第九条 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卫生部制定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各地要按规定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当地卫生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报卫生部、人事部备案。

第十条 培训必须坚持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一条 考试和培训等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二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为促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保证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在2005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按国家公布的考试合格标准为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同时,还可根据当地实际

情况,会同卫生厅(局)确定本地区考试合格标准,作为本地区范围内聘任卫生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各地确定的地区考试合格标准,报人事部、卫生部备案。

推荐第8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转发《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97号)和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考办发

[200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均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市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界定。

对学历或学位的审核,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208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设11个市地考点、省直考点和浙江大学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大学考点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

(二)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浙江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学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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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相应的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按照《护士条例》规定,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报考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提供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证明。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自2009年12月15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0日。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月12日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征订考试用书。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116个专业。

(二)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7至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

2、0

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

16、100)共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1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 003)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其余报考专业各科目的考试成绩仍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全部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时间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22日、23日、29日、30日8时30分至10时;11时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

纸笔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22日、23日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各考点报名咨询电话:绍兴考点:0575-85163360

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医院补充通知: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12月31日前按“公告要求”做好网上报名,并网上打印报名表(内容更改后须重新打印),同时在12月31日前向医院人事科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候。其中:免冠照片2张已不作要求,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交原件,真实性保证书可到人事科现场填写,报名时请一并上交考务费,初级每人每科50元;中级每人每科70元。也可在报名时征订相关的考试用书。

2、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照片,必须符合规格才可导入。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如果考生没有符合此标准的照片,可自带U盘由照相馆按要求处理照片,也可下载照片处理软件进行处理。

3、历史考生必须用原档案号报名,即使有四门科目不合格的,也必须用原档案号。老考生只能报考原来的专业,改报专业后前一年度成绩不予滚动。

4、单位名称一律填为“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否则会影响本院名单的汇总。

5、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如本科生必须为05年12月及此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方可报考中级;专科生必须在07年取得士级资格方可报考师级职称,依次类推。

推荐第9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市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界定。

报名提交的专业学历或学位,必须是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取得日期截至2012年12月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设11个市地考点、省直考点和浙江大学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大学考点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

(二)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

直考点报名;浙江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学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执业资格的需提供执业资格和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在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在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7日期间,考生须持《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六)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

(七)缴费方式: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117个专业。

(二)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

2、20

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

4、374)等共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

18、

19、

25、26日8时30分至10时;11时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

纸笔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18日、19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

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各考点报名咨询电话:省直考点:0571-87692761浙江大学考点:0571-88208027(仅接受浙大及附属医院考生咨询)杭州考点:0571-85456079湖州考点:0572-2760185嘉兴考点:0573-83687707绍兴考点:0575-88000185 宁波考点:0574-87295202或87295659舟山考点:0580-2555156衢州考点:0570-3081059金华考点: 0579-82468905台州考点:0576-88536397温州考点:0577-88900108丽水考点:0578-2264712。

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12年12月25日

推荐第10篇: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浙江省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6〕269号)和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考办发〔200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卫办人发〔2002〕118号文件精神,护士执业考试不再单独举行,与护士专业士级资格考试并轨。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均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对学历或学位的审核,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208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时止,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设11个市考点和1个省直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自2006年11月10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daodoc.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200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征订考试用书。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计112个专业。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四个科目,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

(三)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2003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按报考专业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全部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时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26日、2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第11篇:义乌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义乌市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上级通知,现就义乌市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凡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报名提交的专业学历或学位,必须是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金华市设考点,义乌市卫计委设报名点,负责报名材料审核、网上确认等工作。

(二)在义乌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报考人员由各单位收集并审核材料后统一到义乌市卫计委人事科407室办理现场确认。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报考“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提交《2017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一式1份),其中照片应为近期小二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并按规定格式上传; 2.毕业证书和(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属条件符合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的考生,须提交相应的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社区护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中级资格破格人员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仅限破格人员);

9.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

11.酌情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一是以上所需报名材料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好!二是上述所有复印件必须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和落款时间。三是资格证书要求各页面都要复印,包括有公章、照片、个人基本信息的部分,用A4纸,一面纸印上、下二部分内容。四是个体诊所报名者尚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1.在2017年1月3日至2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daodoc.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在2017年1月9日至20日期间(法定休息日除外),考生须持《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义乌市卫计委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2.“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2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daodoc.com)通过“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端口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7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2017年1月10日至20日期间(法定休息日除外),考生须持《2017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义乌市卫计委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六)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

(七)缴费方式及标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规定执行,计算机考试:80元/人/科, 纸笔考试:50元/人/科。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daodoc.com)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4日至26日(“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缴费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至25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118个专业。

(二)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专业共设置4个科目,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

2、20

2、367),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

4、20

6、376),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

4、374),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215、391),核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7),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8),心电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87)共73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5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三)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设置“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报名系统中显示为“专业实践能力”)两个必考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20、

21、

27、28日8时30分至10时;11时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

纸笔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20日、21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

五、准考证打印

2017年4月28-5月2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的考生于2017年5月5-2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至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七、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前3个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二)医疗事故完全或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次年起未满3年;医疗事故次要或轻微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次年起未满1年。

(三)考试时,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者。

(四)经查实收受“红包”等未满1年(不含当年,下同)者,经查实索取“红包”等未满3年者。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六)受卫生行政处罚未满2年者。

(七)其它不符合报考要求的情形。

八、报名点报名咨询电话及地址

义乌市卫计委人事科407室(雪峰东路46号),联系电话:85258123。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义乌市卫计委

2018年1月3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报名参加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本人郑重承诺:考试申报表上填写的信息已经核对,正确无误,如果因本人填表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申报人: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虚假,由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第12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技师资格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技师资格

(一)

一、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有A、B、C、D.、E五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1.沉淀反应的抗原是

A.颗粒性抗原

B.可溶性抗原

C.半抗原

D.超抗原

答案:B

2.下面几种情况都属于沉淀反应原理,例外的是

A.琼脂免疫扩散

B.对流免疫电泳

C.粗糙型细菌在肉汤中的生长

D.双向琼脂免疫扩散

答案:C

3.凝胶内沉淀试验

A.灵敏度较高,特异性较低

B.灵敏度较低,特异性较高

C.灵敏度和特异性都高

D.灵敏度和特异性都低

答案:B

4.单向琼脂放散法是将相应的

A.抗体均匀地混入琼脂糖凝胶内制板

B.抗原均匀地混入琼脂糖凝胶内制板

C.补体均匀地混入琼脂糖凝胶内制板

D.抗原抗体复合物均匀地混入琼脂糖凝胶内制板

答案:A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技师资格

(二)

一、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有A、B、C、D、E五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1.重复性试验是考查侯选方法的

A.随机误差

B.过失误差

C.方法学误差

D.比例系统误差

E.恒定系统误差

答案:A

2.血清甲胎蛋白在电泳图谱中的区带位置在

A.α与β之间

B.α2与β之间

C.α1与α2之间

D.β与γ之间

E.白蛋白与α1之间

答案:E

3.考查候选方法的准确性应选用的评价试验为

A.重复性试验

B.对照试验

C.干扰试验

D.回收试验

E.校正试验

答案:D

4.干扰试验中加入干扰物形成的误差是

A.随机误差

B.操作误差

C.方法误差

D.比例系统误差

E.恒定系统误差

答案:E

第13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6〕269号)和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考办发〔200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士级资格: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

报考师级资格: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级资格: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均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对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208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时止,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底。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地点。各县(市、区)报名点设在当地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城区社会办医机构报名点设在丽水市医学会(丽水市灯塔街284号),咨询电话:22647

12、253568

8、2091279.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今年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自2006年11月10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daodoc.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两份。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30日。2006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

(三)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考护理初级士需提供4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相片背面清楚地写上姓名、单位、报考级别和专业);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考试代码为026至083)。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四)报名确认。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于2006年12月1日——10日持相关证件及报名信息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报名确认地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到本单位报名确认后由单位统一交市医学会,城区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到市医学会报名确认。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统一交市医学会进行确认。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征订考试用书。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考试级别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计112个专业。

(二)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四个科目。

(三)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2003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按报考专业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全部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时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26日、27日二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第14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确定

专业服务中华考生学子。

卫生资格考试教材购买地址:卫生资格考试题库下载地址:http:///weisheng/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已经确定,报名工作将于2014年1月8日全面启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年在临床医学、中药学等65个 专业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的基础上,新增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师)、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放射医学技术中级、核医学技 术中级、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心电学技术中级和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中级8个人机对话考试专业,人机对话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18日、24日、25日;其他采用纸笔考试的44个专业考试时间为5月17日、18日。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 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3年12月31日。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 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据承担考试工作的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介绍,考试报名将继续采用中国卫生人才网() 网上预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8日至1月25日,完成网上报名者须于1月9日至1月28日期间,持打印的报名申请表及相关 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的时间安排、地点参照各考区、考点公告。通过资格审核者须在 4月29日至5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统一发放成绩单,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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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卫生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办法

卫生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社区职代会精神和人才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发挥技术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助推社区管理服务提质提效,充分调动广大技术人才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社区生产经营发展服务,根据《胜南社区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卫生中心制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组织机构

卫生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考核工作在管理中心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中心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中心,邓燕峰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630786 岗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博张作民

成员:宫鹏飞王忠华葛文坤庄殿元刘建章王征江

吕明宽秦建华李洪亮

办公室成员: 韩应丽邓燕峰崔瑞田张迎冬

三、考核办法

1、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为两年,每年考核一次,任期届满重新竞聘。按照“谁聘任,谁管理”的原则,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分级管理。专家、主任师由社区专家技术(技能)人才管理委

员会组织考核。主管师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由各卫生院自行组织实施考核。

2、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承担任务为依据,根据岗位级别以及《岗位说明书》明确的职责突出技术成果指标和技术水平、协作配合等因素,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和聘任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续聘、奖惩、调整及培训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标准

(一)、主管师岗位考核标准

1、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能够创造性地解决专业技术难题,对推动医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起带头作用。

2、能够负责解决本专业医疗、科研中的技术难题,提出专业技术工作建议。

3、能够深入科室检查指导业务工作,参与危重病号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

4、定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和临床教学实习工作。

5、完成转诊、疫情报告、及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6、任职期内至少完成一项二级以上科研成果或技术革新项目。

7、任职期内在省部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论著。

8、任职期内每年进行2次以上卫生中心范围内的业务讲座或培训工作。

9、任职期内每年进行4次以上院内的业务讲座或培训工作。

10、任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责任师岗位考核办法

1、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专业工作经验丰富,学术(技术)水平高。

2、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能够创造性地解决专业技术难题,对推动医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起带头作用。

3、负责本专业日常技术工作,解决工作、科研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积极参与科研攻关,并能够指导专业技术一级师、专业技术二级师、专业技术三级师工作。

4、组织制定本部门或卫生所业务学习及培训工作计划,能够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5、组织医务人员对病员的诊治和急、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及抢救工作。

6、能够指导一级师、二级师、三级师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发生。

7、任职期内在省部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论著。

8、任职期内每年在卫生中心范围内进行1次以上的业务讲座或培训工作。在医院、卫生院(所)内进行2次以上的业务讲座或培训工作。

9、任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五、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考核直接解聘:

1、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岗位,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年度考核不称职;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4、因医疗事故或纠纷造成单位重大损失;

5、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6、其他不宜任职的情况。

六、其他

1、本办法由卫生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09年12月3日

第16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知

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往年报考存在的问题

一.报名表填写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栏:姓名填错,致使不能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信息栏:报考级别、专业填错(报考级别与现有技术资格级别相同,导致审核不通过);

(三)教育情况栏: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等未对应填写;

(四)工作情况栏:

考生填写单位名称不规范(再次强调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一致)。

社区考生填写工作单位名称时,填写所在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名称即可,如“东莞xx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需具体到哪个服务站。

(五)其它问题:

1、报名表工作人员填写部分栏有空缺,现场审核人员漏签名(各单位负责职称工作人员),以及单位漏加意见和盖公章:

2、申报人员漏签名和填写日期;

3、考生上传的照片不符合制订要求(要清晰,白底,证件照)。

二.提交材料不齐全。详细参照“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东莞考点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

三.复印件单位未盖验印章或验印不规范。审核人员需认真核对证件原件,审核无误后盖验印章(含验印人姓名、日期、单位部门公章)。

四.报考材料审核不够严谨。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的材料也上报。审核人员要掌握好相关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有疑问或遇到有争议的问题及时与卫生局人事科联系明确下来(不可叫考生直接向局人事科咨询)。

今年报考的不同之处

一.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本次考试范畴。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独立进行。具体报考、考试时间另发文通知。

二.考试专业由2010年的116个调整为117个,新增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215)和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中级(专业代码391)两个专业;删除护理学初级(士)一个专业。

三.省卫生厅会议达成共识的有关问题:

(一)医护类专业可转报技,药学专业不可转报技。

(二)任何专业都不可转报药。

(三)200

8、2009年毕业的护理本科以上学历考生报考中级时,需提供师级聘书,够受聘年限才给予报考。

(四)新毕业生允许报考的不同专业类别:

1.临床医学专业可报考——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技术专业、肿瘤放射专业、康复技术专业、营养技术专业、病案技术专业、输血技术专业;

2.临床检验专业可报考——输血技术专业;

3.医学类专业均可报考——病案信息技术专业;

2.临床检验专业可报考——输血技术专业;

3.医学类专业均可报考——病案信息技术专业;

(五)新毕业生不允许报考的不同专业类别:

1.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医药贸易方向)专业不允许报考药学专业,已取得资格者,在取得有效后续学历后,可继续报考上一级职称。

2.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不允许报考康复治疗技术,已取得资格者,在取得有效后续学历后,允许继续晋升,建议今后该类考生报考体育局的职称。

3.凡“xx管理类”专业一律不允许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六)广东省内认定的资格证有效。

四.在市卫生局公共网站上发布考试报名公告

考生登陆东莞市卫生局网()。在“信息公开”栏可查阅相关的考试信息。内容:①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东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

②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东莞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③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④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东莞考点考生报考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五.报名确认地点的区别:

 往年——职称报考网上确认工作集中到局人事科设立的报名点统一确认。

 今年——分别在市人医、市中医、石龙、太平人医、虎门中医院及32个镇(街)医

院分设报名点。各报名点负责本单位考生的报名和审核确认工作,同时也负责该镇(街)卫生协会考生的报名及审核确认工作。

 市卫生局设立的报名点:受理各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各民营、社会医疗机构、各

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生及部分因特殊原因未及时提交材料给各报名点进行确认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

 设立报名点的单位详见《东莞市报名点设置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流程

 具体考试工作流程:

报名前期准备→考生网上报名→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点上报材料(含数据)→考点审核报考材料→数据处理(含考场编排)→考试实施准备→考试正式实施 → 考后工作。

 各报名点重点学习(共分五个流程)

流程之一: 报名前期准备

流程之二: 考生网上报名

流程之三: 单位审核报名材料

流程之四: 报名点现场确认

流程之五: 报名点上报材料

考试工作流程之一:报名前期准备

 熟悉理解文件

1、把握历年卫生资格考试条件和政策精神;

2、了解当年考试政策变化;

3、了解当年考试资格条件的变化。

考试工作流程之二:考生网上报名

 1.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 →“2011年度卫生专

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专区”→“考生报名入口” ,进行网上预报名。

 2.考生确保填写内容无误后提交及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

 指引考生上网浏览报名工作指南,提醒考生要妥善保管报名系统“登录邮箱”及“密

码”,以备后期使用。

建议:可要求各考生于网上报名后,统一用铅笔将自己的“登录邮箱”及“密码” 加注在报名表右上角。

考试工作流程之三:单位审核报名材料

 一.审核报名材料(由各单位负责职称工作人员把关,重点把握几方面)

1.考生提交的申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含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含医师、护士)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2.认真审核考生填写的《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是否正确、无空缺,应确保无误(此表最后需归入考生档案)。

3.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系统中规定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白底,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4.已报名参加过全国考试的历史考生须使用原档案号。

5.单位审核考生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验印章,原件退还考生本人。

 建议将报考材料先分类(中、师、士级)再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 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材料要当场退回。

 不明确的问题要与卫生局人事科联系,切不可轻率提交给报考点确认及上报材料,

造成的后果由各单位审核人员负责。

考试工作流程之四:报名点现场确认

 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分四个步骤:初步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现场网上确认、审核网

报数据、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

单位人事部门应携带报名表、所需的材料(经审核过的复印件),按要求排列的顺序装订成册,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一、初步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工作人员应初步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资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对于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才给予网上确认。

二、现场网上确认(由各单位专人操作,务必要保管好登陆名称和密码)

操作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入口” ,进行网上审核确认。

三、审核网报数据

进入“打印确认表”的界面,(待确认表的页面全部显示后)核对考生的照片、学历、报考专业等。核对无误后方可点击“确认打印”。

四、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

报名点可采用两种网上确认方法:

1.所有报考材料审核后集中确认,批量打印确认表。

2.每份报考材料当场审核,当场确认,打印确认表。

(将考生签名后的确认单附在材料后面)

 网上确认要注意几点:

1.确认后必须打印确认表,并要求考生本人签名,否则容易漏确认。

2.当报考材料审核确认工作完成后,报名点即要复核网上数据与确认人数(考生已签名的确认表)是否一致。数据不一致的要查找原因,确保网上已确认的数据与通过审核的报考人数一致。

 报名确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有条件的报

名点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考试工作流程之五:报名点上报材料

 报名点提交网上数据及报考材料的要求:

报名点审核网上数据中各级别报考人数与报考材料一致无误后,网上数据与报考的纸质材料一起上报。

 上报材料的整理要求:

一.报考材料按士、师、中级分类,并按网上系统分类导出数据的顺序排列。

二.做好某些特殊信息的记录,如历史考生错误姓名、身份证号的更正,无法打印的生僻字以及其他的一些特殊问题,在上报材料至考点时一同上报。

三.在材料包装袋上注明报考单位、报考专业、及报考人数。(各单位也要留底,以作为后期交费、领取成绩单、资格证的凭据。)

四.打印报名点考生花名册。

五.上报材料审核书面报告(列出审核存在的问题)。

 注意:报名点一旦提交数据和材料,就不允许对数据作任何修改,如需修改数据或

增减考生人数,必须经考点同意并退回数据后才能操作,并做好修改内容的登记工作。

对某些暂时难以确定报考资格的材料,可由报名点先提交到考点,由考点统一审核后再作处理,但要求报名点在审核报告中详细记录,并将审核过程中的疑难材料单独上交。考点只对报名点解释,不直接对考生个人解释。

 做好卫生资格考试的几个必备素质

1.业务熟练;

2.工作细致;

3.思维缜密;

4.行动敏捷。

要树立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思想

“我们万分之一的工作失误,给考生带来的是百分百的遗憾。”

第17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医学教育网免费提供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

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本须知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和网上查询成绩及打印成绩单进行说明。

一、网上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2014年1月8日9∶00至1月25日24∶00

考生须按照《考生报名操作指导》在网上进行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用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网上报名”专区,点击“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登录邮箱、设置登录密码、输入校验码后进入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询、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并确认邮箱为真实有效的,以保证您丢失密码时,能收到我们发出的密码重置邮件。

每个注册邮箱和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使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2.填写申报信息:考生可参照《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和证书信息的准确性,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4.打印申报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自行打印《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5.修改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信息)一旦成功保存后,不允许修改;如果填写错误,需重新注册用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不包括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的,考生可于网上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核对无误后须重新打印申报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上方验证码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数字最大的版本为最终版。如果您所持的申报表版本不是最终版,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2014年1月9日至1月28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1.具体确认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的通知。

2.报名确认:考生请携带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在各地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注意事项:(1)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2)考生若为退出现役军人,以军人身份参加过上一年度(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须在进行现场确认时提供现单位出具的转业证明和2013年考试成绩单,由本年度报名地区进行档案号的合并管理。

(三)网上缴费——2014年1月9日至2月8日

北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新疆兵团考区采用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请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资格审核

考生的资格审核情况须通过网报系统进行查询。考生应牢记网上报名的登录邮箱和密码,在网报及现场确认结束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随时关注本人的“报考状态”,确认资格审核情况。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14年4月29日至5月25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考前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消成绩单下发,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并请妥善保管,作为考试通过者领取资格证书的依据。备注:

中国卫生人才网对考试仅提供技术支持,无权解释报名条件及相关政策。

阅读完毕后,请点击上方菜单栏中“填写/修改申报信息”按钮,开始填写/修改报名信息。

第18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衡水市桃城区邓庄中学

赵晓红

我自2003年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以来,始终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爱岗敬业,默默奉献,以培养人才为己任。恪守职业道德,情操高尚,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坚持在一切场合都为人师表,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十几年来,我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工作以身作责,兢兢业业,有计划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几点:

一、思想政治方面

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和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法》中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教育方针,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服从分配,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新时期,我牢牢树立服务学生的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使所有学生都能学有所得,学有所长.

二、教学工作方面: 在教学上,我切实抓好教学的每一个基本环节,深钻教材,认真备课,以学生为主体精心设计每一堂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创设轻松活跃的学习氛围,师生双方密切合作,交流互动,合理并创造性地运用教学方法,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精讲精练,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 充分挖掘他们的潜力,使这些学生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将来更好地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1、认真研究教材,力求准确把握重点,难点。坚持认真备课.备课中我不仅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 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来\",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课后及时反思总结。

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上课时注重学生主动性的发挥,发散学生的思维,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有意识的培养学生的思维的严谨性及逻辑性,保证每一节课的质量。

3、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布置作业做到精读精练,有针对性,有层次性.我经常上网查找相关内容的题目或根据实际自己出题目.同时对学生的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分析并记录学生的作业情况,将他们在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在上课时作出分析总结,进行透切的评讲,并针对有关情况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4、对于基础薄弱的学生,有步骤有计划地加强课外辅导,善于发现这些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及时给予鼓励。在注重个别学生的辅导时,注意分层教学.在课上练习时间或在课后,为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相应的辅导,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的需求,避免了一刀切的弊端,同时加大了后进生的辅导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上进心,使所有学生都愿学,乐学,学有所得

5、我特别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要求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远大的志向。对学生“严字当头,爱在其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将爱心洒向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生。

三、校本研修和教科研方面

我积极参加校内组织的校本培训及各项校本教研活动,主动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并研修结合将在培训中学到的新理念、新方法运用到教学中去。我经常和优秀教师、教学骨干进行面对面得交流,取长补短、汲取他们的经验,不断培养自我学习与自我反思能力,养成以研究的眼光审视、反思、分析和解决自己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习惯。

作为理化教研组长,我积极开展“备课、上课、评课、和观摩课”等系列教研活动。在每周的教研活动中,我们都群策群力,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课堂实践,把实践中的疑问、困惑进行归纳、筛选,确定一个讨论专题,然后在组内进行交流、讨论,这些活动的展开,使教师能真正“开展自己的教学研究”、“解决自己的教学问题”、“改善自己的教学实践”,从而促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我积极进行课题研究,不断由传授型教师向科研型教师转变。我个人主持研究了区级课题《在初中化学教学中提高学生观察与实验能力的研究》,2008年全面负责了《新课程实施与师生关系重建的研究》的研究工作, 2009年主要负责了桃城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研究, 2012年4月又负责申请了《新课标下初中生学习评价的实践与研究》课题,并获市级立项课题,目前该课题正在研究中,我负责该课题研究的全面工作。

四、培训指导青年教师方面

作为理化组教研组长,我积极关注年轻教师的成长,先后重点辅导了周彦玲、李书阳、王桂枝等老师。我不仅在备课、讲课中给予指导,还通过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促使他们的教学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同时

引领他们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积极进行课题研究,使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他们都有多篇论文在省、市、区级刊物上发表,教学成绩也多次获得各级奖励。

五、德育教育工作方面

我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做学生的表率,注重个人形象,践行身教重于言教的规律。同时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分清是非,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生活。积极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能力培养,从点滴和细节方面入手,综合评价学生,使学生充分认识自我,增强自信心。还注重情感培养和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养成严于律己,不断上进的良好习惯,对后进生从不歧视,不放弃,给予他们更多帮助和关爱,找个别谈心,参与他们的活动,引导他们改变厌学情绪,由后进变进步,我尊重学生、以诚相待、真诚守信、表里如一,以慈母严父般的关爱去点燃他们心灵的火花,促使学生健康成长。

六、工作实绩:

通过不断努力,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教学成绩多次获乡级奖励,2009年2月年被评为桃城区人民政府嘉奖,2009年12月被邓庄中心校评为化学学科带头人。

2、《原子的构成》课件在2011国际化学年全省中学化学课件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在2013年衡水市中小学教学评比(说课)活动中,《原子核外电子排布》一课,被评为二等奖。在2010年衡水市中小学教学评比活动中,论文《新课程下如何建立新型师生关系的体会》荣获三等奖。《酸和碱的中和反应》在2013年河北省中小学学科教学评比

活动中获化学学科教学设计评比一等奖。《第七单元课题1燃烧和灭火》教学设计,在2012年衡水市中小学教学评比活动中,被评为二等奖。

3、个人主持研究了衡水市桃城区教育科学“十五”规划立项课题《在初中化学教学中提高学生观察与实验能力的研究》,在2009年结题。全面负责了衡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新课程实施与师生关系重建的研究》的研究工作,在2012年5月结题,2013年3月该课题在衡水市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奖。主要负责了桃城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研究,并于2013年9月结题。

4、2013年7月在期刊《吉林画报.教育百家》发表论文《浅谈如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化学课堂教学效率》,2010年7月在期刊《新课程改革与实践》发表论文《浅谈如何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2010年6月在期刊《东西南北.教育观察》发表论文《加强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验能力》。

过去的成绩已是历史,我将继续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争取为教育事业的明天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19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本人xxxx年xx月毕业于xx专业,取得大学学历和学士学位。毕业后进入xxx工作,后受聘于xxxxx。于xxx年xx月获得工程师职称。

一、整治思想方面

在思想政治方面,本人能很好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在工作中,本人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努力钻研,严格要求自己,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遇到困难时,主动向前辈、同事和同行请教。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同时,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而作为一名xx工作者,能够为xxxxx事业出一份力,感到无比的自豪。

二、工作业绩方面

本人自参加工作起就奋战在xxxxx事业的第一线。从xxx年x月至xxx年xx月本人在xxxxxx的工作,在设计过程中,加强对实地的勘察,运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绘制出一副副美丽的画卷,在此期间本人先后独立完成了xxxxxxx等一系列的设计。

xxxx年由于xxxxx改革,我被常xxxxxxx受聘,担任xxxxx的工作。先后主持完成了:xxxxxx的工程。参与实施了: xxxxxxx工程。这些工作给城市增添了一份绿意,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保效果。在工程管理方面,在基建工作中遇到不会的问题,就虚心请教,工作之余买一些专业书籍,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三、继续教育方面

在工作期间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面,先后参加了xx工培训、xxxxx等各种继续教育。

四、论文方面

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吸收经验,通过自己的努力,先后独立完成了xxxxxxx等论文。得到了同事、领导们的肯定。

五、进一步学习方面

以上业绩的取得离不开同事、领导的支持和帮助,成绩只代表过去。我深知,目前的知识和技能还需要不断努力,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丰富和充实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做一个复合型的人才。

六、申报理由

在工作中,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制度和职业道德,乐于接受安排的常规和临时任务,并按时向上级汇报工作,保证工作进度的完成。在这一系列的工作中,我深知:作为一名合格的xxxxx,不仅要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还要有严谨细致耐心的工作作风,同时体会到,团队合作才是干好一个工程的前提条件。

申报xxxxxx能够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能力,激励自己,不断学习,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展开打下更扎实的基础。从各方面看已具备xxxxx要求,因此,恳请批准本人申请!

x

第20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放在首位。从***年*月参加工作至今,一直奋斗在作业一线。在技术员岗位上已经工作*年多。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始终把集体的利益

在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从严把关,从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到细心讲解施工工序及操作流程,再到每口井施工总结及小队资料管理,都能做到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就是这种工作态度,保证了我,在工作几年来未在施工现场出现一起安全及质量事故。技术是靠现场的实践与总结积累得来的,每完一口井后,我都要对每口井的施工工序进行总结分析并写成书面文字记录下来,从中找出不足和问题并向有经验的老工人老技术员虚心请教,通过这种学习、实践、总结的工作方式,我的个人技术业务水平有了质的飞跃。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自己的工作业务的熟练程度是靠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不厌其烦重复每一项施工工序的得来的,在技术员岗位工作时期,我深深体会到在施工现场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不是要严格执行的施工标准,而是必须认真执行施工标准。大修队技术员需要具备精明干炼、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而且大修队的工作的特点是“胆大、心细、脑子活、没有硬性的工作指标”。从复杂井打捞,到大修侧钻。一个优秀的大修技术人员首先应该能够高效优质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交给各项工作任务,其次应该搞好与同事们的关系,创造并维持一种协调、融洽的工作氛围。

个人前途与企业的发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企业能够蓬勃发展,自己也才能有发展的空间,我的学历不高,在保证正常的工作情况下,现已经进修到本科。

做好本职工作,精益求精并向有能力、有经验的工程师发展。为曙工处今后的发展添砖加瓦。

(一)获奖情况:

***年取得了处基层干部比赛第*名的成绩,并获处技术能手称号。

(二)工作简历:

***年*月-**年*月*****;

***年*月-至今 *****;

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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