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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制度 党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18 08:34:02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力在于创新体制机制。胡主席在全党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这一重要论述,是对学习实践活动经验的科学总结,深刻揭示了制度建设对于科学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胡主席重要指示,就要在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上下更大功夫。

创新体制机制,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全军学习实践活动中,各级坚持把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健全制度一起抓,在认真解决具体问题、为部队和官兵办实事的同时,立足于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眼于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在解决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的结合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丰富的制度成果。这些制度成果,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之策和长效之举,标志着我们对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水平,必将对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制度作为人们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升华,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广大官兵的认识和实践在不断深化,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的脚步在不断前进,制度机制的探索自然就不能停止。我们说要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很重要的就是要巩固扩大制度机制成果;我们说要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很重要的就是要推动制度机制不断创新。能不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关系到能不能在新的起点上把军队建设科学发展推向前进。

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就要按照胡主席指示要求,深化对新形势下建军治军特点规律的研究,努力在制度机制建设上不断取得新的进展。要抓紧构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总结运用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和用人导向。要根据深化军队改革的部署抓紧推进有关政策制度的调整和制定,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体系,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深化军队院校改革,调整完善干部政策制度,扩大后勤社会化保障领域,调整改革装备采购体制。要注重做好经常性制度规定的“废、改、立”工作,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各项制度规定,对过时的及时予以废止,不科学不合理的及时调整完善,缺失的及时研究制订,使制度机制建设始终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与党、国家和军队改革相衔接、相协调,为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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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关于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2010年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前些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经校党委究决定,将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形成制度,具体意见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通过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使党员自觉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来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民主监督,激励先进,鞭策党员珍惜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实践共产党员的标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校的教学、科研、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校的教学、科研、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范围

1.凡组织关系保留在本校的党员原则上都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离退休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方法可从简,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者,经党委批准后,可不参加评议。

3.短期外出的党员,评议期间,由所在党支部负责通知他们按时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确有正当理由和实际困难不能按时参加的,要及时进行补课。长期(三个月以上)外出党员不能按时参加民主评议的,应写出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汇报。 4.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民主评议、并经教育不改者,党支部应给予必要的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每个党员必须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准则,对照学校不同岗位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 1.政治思想方面: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2.工作表现方面:是否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任劳任怨、踏踏实实;自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准时、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3.业务学习方面:是否具有扎实的业务理论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业务水平。

4.组织纪律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项活动,严守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5.联系群众方面: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集中时间,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结合国内外形势,对党员普遍进行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党员标准教育,使党员增强党性意识,提高参与评议的自觉性,做好评议的思想准备。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主。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联系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根据评议的内容,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3人以上的党内外群众意见,同时报党支部审定。 3.民主评议阶段:以召开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议形式,逐个进行个人自评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力戒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他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评议后,党支部还要采取个别访谈、座谈会、民意测验等适当方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根据党员个人自评、党内互评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初步评议意见,然后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将初步评议意见与党员本人见面,听取意见。如党员本人对评议意见有异议的,支委会要认真研究、进一步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由支部委员会最终做出对党员的正式书面评议意见(优秀、合格或不合格,优秀党员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先由支部提出处理意见,然后逐级上报,最后由校党委审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经校党委审批后,在全校表彰。

5.总结阶段:评议结束后,各支部将评议活动期间的有关原始记录、《党员评格情况登记表》、征求群众意见等材料交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存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评议的基本情况、解决了哪些问题、有何突出事例及群众反映等情况,书面报告组织部。

中共开封大学委员会

2012年3月3日

推荐第3篇:健全完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1]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党支部是我党的基层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党支部的工作在整个党务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党建工作抓得好坏,对于党支部是否有凝聚力、战斗力,工作是否能开创新局面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加强党支部先进性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做好“十一五”开局之初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创新宣传思想工作,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党支部的客观需要。在这里着重谈一下健全支部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一是重形象,塑立党员表率形象。党支部党员所处的地位、环境和其工作性质、职责,决定了党支部党员干部更应率先垂范,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永葆党的政治本色。中心现有党员20人,支部书记多是兼职,而且倾向年轻化。加强思想宣传、理论教育、文化体制改革、精神文明建设为够建和谐队伍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所以,党员素质的高低,为人民服务质量的好坏,党建工作是否制度化、规范化,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整体形象。因此,我们必须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党支部党委中心工作,抓住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坚持把握方向不 1

错位,积极主动不越位,履行职责不缺位,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二是抓学习,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培训机制。学习,是共产党员政治生命的源泉。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和培训,才能使广大党员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提高能力素质,增强服务本领,与时俱进,不断保持生机和活力。为保证学习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抓不懈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和干部学习培训的机制。一是党组织要为党员学习培训创造条件,积极鼓励党员多读、多想、多写。学习包括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知识储备和更新;二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过好党日,提高党员自身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学习激励机制,把学习培训与提拔使用有机联系起来。当前,理论学习的重点是真信、真懂、真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各项工作。

三是抓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靠自觉,也要靠教育和管理。只有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才能使党员的思想、行为沿着先进性的轨道前进。在新形势下,随着社会生活多样化趋势的发展,党员队伍也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淡化理想信念,单纯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有的淡忘党的宗旨,极端个人主义膨胀;

有的淡漠党的纪律,自由主义严重等等。存在的这些情况和问题表明,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是迫切需要的。一是建立党员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制度,掌握和摸清党员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激发党员身份上的荣誉感,事业上的成就感和组织上的归宿感,使党员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处处以党员标准评判自己的言行,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教育和管理要注意针对性、实效性和灵活性,避免泛泛化。要把教育管理与党支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中心工作,牢记根本宗旨,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实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双双出成果,形成良性循环。

四是抓动力,建立健全党员激励表彰机制。对于我们每个党员来说,先进性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不断努力,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党组织应该为党员创造保持先进性的环境,要给予党员自身以动力,同时也要从外部给予一定的压力。激励表彰机制是促进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重要动力。激励表彰机制的功能,是激发、引导党员的思想和行为向更高层次发展。一是结合落实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将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二是完善党员表彰制度,规范表彰的层次、领域和范围、避免表彰的随意性,做到公正、公开,令人信服。

五是抓纪律,建立健全党员监督约束机制。监督约束机制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只有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领导干部手中掌握权力的监督,才能防止和减少各种错误行为的发生。首先,强化党组织监督意识,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碰硬、勇于负责的精神,理直气壮地履行监督职责;其次,加强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纪国法教育,认真学习和贯彻《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增强纪律观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再次,突出和加强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监督、发挥先锋作用的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严肃党纪,按照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和平等的原则,健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把“入口关”,同时,正确把握相关政策,疏通党员“出口”关,对极个别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将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客观、公正、稳妥的处理。通过监督约束机制,使党员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拒腐防变、干净干事。监督越有效、有力,党员先进性的建设就越有效、有力。

六是抓载体,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载体创新机制。一定的活动方式是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创新载体,是推进党建工作的有效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得以有效运行的保证。只

有创新载体,才能提高对党员干部的吸引力,提升党组织的影响力,不断为党的先进性建设增添新活力。所以,要强化创新意识,改善创新环境和氛围,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制度。要积极探索一切符合党员思想活动变化规律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设计和运用科学化、多样化、实效强的新载体,切实增强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运行的生机活力。

紧紧围绕我厂“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创新实践,谋求发展”主题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创造一流的施工业绩。党的先进性不是一劳永逸的,而具体的、历史的,与时俱进的,那么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也不是固定的、封闭的体系,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随着党建工作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创新发展完善的。

推荐第4篇: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中共xx市委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联系

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继续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经市委同意,决定调整全市基层党建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定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和“两新”组织等各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各种重大载体活动,强化督促检查,总结、选树、推广典型经验;提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综合和调研工作,收集了解情况,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前瞻性、规律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

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 1

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常委单位为分管领导)为组成人员。

三、组织领导

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联系会议由市委组织部长担任召集人。联系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党建办”),设在市委组织部,主任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担任。

四、有关制度

(一)定期会议制度。联系会议经成员单位提出或党建办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各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和基层有关同志参加。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负责研究、讨论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同志为专职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事宜,定期沟通工作情况。

(三)工作责任制。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常委单位的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所负担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四)调研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党建办对各成员单位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将情况报送联系会,通报各成员单位。

(五)情况反映制度。党建办要认真了解掌握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总结挖掘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交流经验,指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职责。党建办要按要求相应成立组织,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具体任务,认真研究、安排办公室日常工作及联系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全力抓好落实,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会议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本部门的角度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对于一些综合性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切实形成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合力。

(三)加大工作力度。各成员单位要把所负担的基层党建工作与具体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年末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党建办。市里将把基层党建工作列为年度综合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四)保持工作连续性。基层党建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长期工作,需要各成员单位常抓不懈。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会各成员遇有工作变动时,将由新任领导接任此项工作,市委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主题词:基层党建联系会议制度通知

推荐第5篇:健全完善党支部建设有关制度

健全完善党支部建设有关制度

一、完善集体领导制度

1、凡属重大问题,包括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的实施办法,决定本局全局性问题,讨论推荐干部,党的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都要提交集体讨论,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2、凡属党支部集体做出的决定,每名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大胆负责地解决问题,在执行中确有困难的,须及时请求汇报。

3、书记要帮助和支持其他成员做好工作,主动处理好同其他成员的关系;每个成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的监督和指导。书记和成员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学习,共同维护一班人的团结。

4、在讨论研究重大问题或做出决议时,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多数人通过的决议。

二、加强自身建设制度

1、党支部成员要自觉强化学习意识,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做到“四要”。即政治上要敏锐,理论上要清楚,信仰上要坚定,思想上要纯洁,不断增强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

2、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生活会要围绕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侧重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班子在决策问题、工作思路、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不足,班子成员之间要以诚相待,谈心交心,达到统一思想,促进团结的目的,不断增强班子的生机和活力。班子成员要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当好人民的公仆。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4、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坚持集体研究决定。

5、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坚持党的原则基础上,善于广泛地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6、要以党的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不利于班子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班子团结的事不做,自觉地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的楷模。

7、要忠诚党的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尽职尽责,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求真务实。

8、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党员群众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9、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了解和掌握下属企业职工的思想状况,关心其生活,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0、班子成员要廉洁自律,把自己摆在组织之中,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以权谋私。特别是在评先树优、晋升工资、奖励提拔等方面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的关系,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强化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坚持每周一次理论学习制度,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论述,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2、坚持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由党支部成员轮流或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讲课。

3、利用党日活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等革命传统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党性意识。

4、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审查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

5、定期召开组织委员工作例会,交流、沟通、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明确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1、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党的工作,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

2、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每年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安排,年终有检查总结。

3、牢牢把握重点。突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重点,严格管理,完善制度,建好活动阵地,抓好积极分子和后备队伍建设,吸收新鲜血液,壮大党员队伍建设。

4、严格落实责任。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关工作必须亲自抓、靠上抓。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取得实效。

推荐第6篇:健全完善制度 加强审计整改

健全完善制度

加强审计整改

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灵台县制定出台了审计整改六项制度(具体内容附后),全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审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联席会议可

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分管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联席会议实行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具体职责是:

(一)交流、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研究、解决全县审计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重要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审计整改的督促落实及审计移送事项处理等;

(四)研究、起草有关审计整改的重要文件和规定;

(五)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由县审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委派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调处理相关的日常事务。

四、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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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

负责对审计机关审计中发现移送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查处,对需要进行问责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二)县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负责将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各类审计中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职务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对需要进行问责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三)县检察院工作职责

负责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涉及贪污贿赂行为等案件线索进行立案侦查,对查证确属违法的依法进行处理。

(四)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对审计整改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综合情况报告、审计专报、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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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牵头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需要清理、调整或停止的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和处理。

(六)县国资局工作职责

负责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关于被审计单位(企业)损害国有资产行为的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七)县公安局工作职责

负责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的涉及经济犯罪等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进行处理。

(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负责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在晋升职务、工资时予以参考,并依据相关法规做出处理。

(九)县财政局工作职责

根据审计机关的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并负责对应清收和解缴国库的罚没款等各种非税收入进行及时催缴。

(十)县审计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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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告知相关组织人事部门;

2.负责在依法作出审计决定、出具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归纳、综合分析审计查出的问题,并提出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3.负责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和检查,并将整改结果汇总、归纳后向联席会议报告。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执行审计决定、拖延整改工作的行为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4.负责办理审计整改过程中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以及被审计人的质询等工作。

5.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县工商局工作职责

负责对审计机关查出移送的涉及被审计单位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及其他违反工商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作出处理。

(十二)县国税局和地税局工作职责

负责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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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决定或移送处理意见依法足额征收,并依法作出处理。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召集人同意,也可随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协商提出,报经召集人同意后确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经会议召集人审签后印发。

(二)通报制度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抓好整改事项的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整改进展和整改结果。

(三)配合制度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要根据整改事项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审计移送处理配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对有关问题及责任人的处理结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书面反馈县审计局。

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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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

为了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及时反映整改情况,规范各级各部门财政财务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要求

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汇总并向县政府报告相关审计结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接受审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主动、自觉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各职能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报告等信息,共同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的要求

接受审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在收到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后,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整改要求,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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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受审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在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对审前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整改结果;对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落实情况及结果;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中反映查出问题的整改计划及措施;对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拟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的事项;整改工作完成时间。

(二)接受审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在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生效之日起90日内,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对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落实情况及结果;对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理的计划等。

(三)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乡镇、部门和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要按照《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跟踪检查制度》的要求进行跟踪检查。

(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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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结果报告,必须同时抄送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报告审计整改处理结果的要求

(一)县审计局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题,研究提出落实整改的具体措施。

(二)县审计局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整改的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

(三)县审计局要定期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情况,要定期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报告。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执行审计决定、拖延整改工作的行为及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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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审计局《提请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意见书》的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协作配合,并将督促指导整改的有关问题及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及时书面反馈县审计局。

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跟踪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掌握审计整改成效,促进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所有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审计项目,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适用范围包括: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企业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审计调查等。

二、跟踪检查内容

(一)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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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情况;

(三)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纠正情况;

(四)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

(五)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其他需要跟踪检查的事项。

三、跟踪检查程序

(一)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之日起30日后,对照被审计单位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的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检查各项审计决定、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并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

(二)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之日起90日后,对照被审计单位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纠正问题、落实建议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情况。检查过程中要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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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跟踪检查过程中,应当收集被审计单位执行整改的相关资料,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审计整改情况汇总表》。跟踪检查结束后,将相关材料归入该审计项目档案。

四、跟踪检查情况的报告

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要定期进行汇总并及时报告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和县政府,对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彻底、不认真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必要时可提请联席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联合进行重点督查。涉及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的情况及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应定期向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报告,必要时可提请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对审计整改不彻底、不认真或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单位,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对其制定的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以及列出的整改时间表进行跟踪检查或由审计局进行后续审计,督促其按期整改和做好有关问题的纠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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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制度

为确保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精神和审计整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提升整改成效,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要求

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督办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措施。其他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二、立项下达

县政府办公室要将审计整改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对综合性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信息)、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督查内容,下达《督查通知》,要求责任单位按要求落实和办理,并按时将情况和结果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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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督促检查

县政府办公室按《督查通知》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办理。对未按期限要求办结的,发出《督办件》要求责任单位限时报告进展情况。要重点督查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拒绝、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以及屡审屡犯的单位。

四、办理报告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部门和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要负责整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部门领导要履行责任,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对办理结果报告进行审查,由主要领导亲自签发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对责任单位上报的书面报告,按是否符合“事实清楚、整改到位、结果明确”的要求进行审核后,上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凡情况不明、结果不清的,退回责任单位重新办理,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续办报告。

审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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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效益,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五、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的办理时限,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和县政府督查工作的要求执行。对一些要求迅速回复的批示,视实际情况决定;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办理时间的,须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延期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问责制度

为了充分运用审计结果,促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县级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授权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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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改落实内容

在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除触犯法律法规按规定另行处理外),被审计单位必须进行积极整改。

(一)违规决策或管理不当造成政府性资金较大损失与浪费的行为。

(二)违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行为。

(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主要包括: 1.违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单位、企业和个人负担。

2.非法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包括:救灾、救济、扶贫、社保、教育、三农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支出不合法。

3.预算外资金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置“帐外帐”、“小金库”或公款私存;偷税以及截留隐瞒收入。 4.违规滥发钱物和私分钱物;在下属单位或分管部门领取不当报酬;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5.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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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执行不到位;购置大宗物品未经政府集中采购。 6.单位债权债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混乱,长期不清理,反映不真实,未按规定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7.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消费性支出增长过快,招待费严重超标。

8.挪用公款或出借公款,以本单位财务为外单位提供担保。

9.严重失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不执行, 账目混乱的。

10.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四)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五)单位财务人员没有任职资格,财务活动中编造虚假资料,推诿、拖延或者拒绝接受审计的行为。

(六)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要求整改落实的其它问题。

三、整改落实要求

县审计局根据市、县安排,组织实施审计,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等规范性文书,提出审计问题整改具体内容,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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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县政府,抄送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内容包括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或者整改的,应当说明原因。

四、责任追究

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将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一)对整改比较积极,但在规定期限内部分内容整改不到位,或没有报送整改落实报告的,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责令限期整改完毕,并报送整改落实报告。

(二)对整改不够积极,应付了事,消极怠慢,在规定期限内大部分内容整改不到位或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责令整改后效果不明显的,报请组织部门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口头告诫。

(三)对无故拒绝、拖延整改,或经组织部门批评教育后仍不积极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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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的名义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组织、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灵台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

为了推进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以公开促整改,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公开原则

(一)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应当遵循依法、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

(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内容

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

(二)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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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单项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

(三)有关行业或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

(四)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

(五)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

(六)审计整改取得的实际成效和经验做法;

(七)联席会议认为需要通报和公告的其他情况。

三、公开形式

(一)审计局通报和公告。县审计局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或通过《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县政府通报和公告。县审计局认为需要提请县政府进行通报及公告的,经县政府批准后,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四、公开途径和责任主体

(一)政府公报;

(二)《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三)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四)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公开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需以县政府名义公开的,应经县政府批准,具体工作由县审计局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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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开要求

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工作除应当遵守审计结果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县审计局制作审计整改报告等拟公开文书,要对事实和有关数据进行复核,确保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证据确凿。

(二)审计整改结果等信息在公开前,应该征求县政府办公室、县保密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重要事项还应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意。

(三)要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四)涉及不宜公布内容的,必须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五)本制度如与上级部门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符的,以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灵台县审计局李育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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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创新实践

健全机制 完善制度 创新实践 持续提升“两项工作”规范化水平

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今年以来,我省烟草行业深入贯彻落实河北“两项工作”综合试点现场会议精神和国家局下发的“两项工作”意见,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的总体要求,以构建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和监督机制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规范项目实施为重点,以信息化监管系统为有力支撑,以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为有效载体,扎实深入开展全省行业“两项工作”,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善的内部监管新模式、实现了更加严格规范的内部监管工作新局面,为持续提升我省“两项工作”水平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工作基础。现将今年以来我省深入开展“两项工作”和完成重点调研单位工作任务的基本经验和主要做法作一汇报。

一、加强领导、明确思路,整体设计“两项工作” 国家局确定我省为“两项工作”重点调研单位以来,省局(公司)党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思路,系统谋划、整体设计,为取得今年全省行业“两项工作”的新成效奠定了基础。

一是高度重视,保障有力。赵振林局长指出,国家局将我

省确定为“两项工作”重点调研单位,这是对我省内部监管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厚望,意味着标准更高、责任更大、任务更重,需要用智慧和心血完成重点示范的任务;完成好重点调研单位工作任务,首先受益的是我们自己,也是我们自己发展的需要。为了完成好重点调研单位的任务,省局(公司)成立了“两项工作”重点示范领导小组,赵振林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省局(公司)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管领导和主管计划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整顿办、纪检监察处、计划处、审计处、财务处等五个部门负责人组成。赵振林局长对“两项工作”重点示范工作高度重视,亲自主持召开三次专题会议,亲自部署、亲自设计、亲自推动。今年,省局(公司)针对“两项工作”,先后召开三次局长经理办公会议、十余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工作,为完成好重点调研单位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思路、整体设计。年初,赵振林局长亲自召开专题会议,逐条对照国家局综合现场会议精神和河北工商两家的先进经验,认真深入查找我省行业“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深入推进“两项工作”的工作思路:以构建科学的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决策、管理、监督三大职能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建立规程,确保持续提升“两项工作”水平为基础;以突出公开招标采购,实现项目规范运作为重点;以变传统监管为现代信息化监管,确保监管到位为

支撑;以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载体,将“两项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整体设计、协同推进,促进全省行业内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构建科学系统的内部监管组织体系

全省行业各单位均于年初成立了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将原投资委员会的职能并入管理委员会,并民主选举了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充实到管理委员会中。省局(公司)拓展了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将其定位于决策、管理和监督三大职能。为了充分发挥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管理、监督三大作用,省局(公司)健全了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系统设计了管理委员会的运行机制。管理委员会下设管理办公室、招标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履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职责,实现决策、管理、实施、监督的分离,构建了纵向严格制约、横向有效制衡的三项工作格局,为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宣传促销项目的规范运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一是建立了科学的决策模式。以过程民主、论证科学、结果公开的理念,建立“三级审核、三层论证、计划公开”的决策模式。三级审核,即由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预审核、管理办公室进行项目初审、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审批项目,确保决策过程民主;三层论证,即根据项目金额、项目难度和重要

程度,分别采用内部专家论证、行业专家论证和外部专家论证方式,确保决策论证科学;计划公开,即对三项工作项目计划审批过程按照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及时公开,全员知晓,确保决策结果公开。通过实施“三级审核、三层论证、计划公开”的决策模式,实现决策论证科学化、决策过程民主化、决策结果公开化,切实发挥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职能作用。仅今年上半年全省行业共召开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35次,审批三项工作项目252个,管理委员会已在计划审批、确定采购方式等方面切实发挥了决策作用。

二是建立了“三严管理”模式。以实施方案标准化为基础,以招标管理规范化为核心,以项目管理全程化为保障,建立“方案制定严密、招标管理严谨、项目运作严格”的“三严管理”模式。方案制定严密,是指项目实施部门要按照统一的实施方案模板及编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范围、采购项目内容、采购方式等内容,经审批后实施,确保项目采购活动的严格规范和实施效果;招标管理严谨,是指成立招标管理办公室,重点负责管理自行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工作,深入学习和借鉴专业代理机构的运作模式,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努力实现自行采购专业化、采购管理规范化;项目运作严格,是指实施部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项目实施,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有关管理权限进行项目管理,监督部门严格按照监管标准进行项目监督,通过实施、管理、监督权力分臵,为项目规范

运作提供保障。通过实施“三严管理”,实现实施方案标准化、招标管理规范化、项目管理全程化,切实发挥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职能作用。

三是明确了监督职能。省局(公司)党组明确“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范围是“对监督的再监督”,即在以“三项工作”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程监督,以整顿办、纪检、审计、法规等部门监督实现全面监督,以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实现全员监督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听取监督办公室监督结果报告实施再监督,进一步完善“三项工作”监督格局,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三项工作”项目严格规范运行。通过实施全程监管、全面监管、全员监管和再监督,实现监管过程信息化、监管行为再监督化、制度执行责任化,切实发挥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作用。

二、全面覆盖、全程控制,构建系统完善的“两项工作”制度体系

准确把握国家局河北现场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河北工商两家的先进经验,认真梳理我省行业“两项工作”监管制度,全面查找制度体系中存在的不够全面、不够系统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制度,形成了全面覆盖、全程控制的较为完善的“两项工作”制度体系,为实现更加严格规范的“两项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完善了三项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辽宁省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辽宁省烟草行业采购管理办

法》、《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自行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辽宁省烟草行业宣传促销项目监管办法》、《辽宁省烟草行业小额采购管理办法》等七项三项工作相关制度,与以往建立的“八大”监管办法、《五项管理措施》等构成了比较系统完整的内部监管制度体系。

二是建立了三项工作项目操作规程。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成国家局和省局(公司)关于三项工作的一系列制度文件,积极借鉴河北工商两家的先进经验,总结提炼全省行业创新实践成果,按照“以程序定流程、科学设臵节点、细化节点标准、明确操作责任、公开透明运行”的设计原则,制定了工程投资、物资与服务采购、宣传促销、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和烟需物资采购、物资与服务采购方式管理规程等六项操作规程。操作规程按照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要求,将项目实施从立项审批、项目论证、实施方案制定、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资金支付、项目验收、项目公示、供应商管理、项目后评估、项目审计等全过程的操作步骤加以细化,并明确了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的条件和具体操作步骤,设计了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的操作的一级流程图17个,设臵一级节点270多个,建立了量化细化的节点标准,共制作了110多张表单或模板,有效解决了项目操作人员不会做、做不好的问题,为统一规范全省行业三项工作项目操作程序和操作质量,确保

项目实施的严格规范和标准化运作提供了模板,体现了监管全程化、标准定量化、内容明细化、审批表单化、实施预案化,为实现“全面执行程序、坚持标准运作、严格履行职责、实施过程监督、确保项目运作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健全完善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全省行业将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工作作为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突出重点,以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载体,“两项工作”紧密结合,健全完善了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体系,为有效满足职工群众的“四权”,使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提供了制度保障。首先,以突出“三项工作”为重点,省局机关本部和全省行业各单位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编制了涵盖三项工作、“三重一大”、生产经营管理等全方位的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责任、公开时限等,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的要求将公开事项予以公开,接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有效监督。其次,建立了包括《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作业指导手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办事公开审批制度》《办事公开民主管理考评办法》、、《办事公开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10项制度,使制度相互支撑形成体系。

三、固化程序、规则内置,创新研发信息化监管系统 将信息化监管与“两项工作”深度融合,按照“固化程序、确定标准、在线核实、控制异常、公开透明”的设计原则,研

发了“监管工作程序化、程序执行流程化、流程运行节点化、节点控制标准化、标准执行责任化、过程实施效率化”信息化监管运行体系,系统涵盖了“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办事公开、在线督察”等十一大模块,实现了 “全程监管、责任清晰、有效控制、规范运行、提高效率、民主监督”六大主要功能。

一是全程监管。系统按照国家局和省局(公司)三项工作的程序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要求,将项目运作中的决策、管理、执行、监督工作整合为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管理,事前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决策过程的监督,事中加强对招投标、项目公示、合同签订、资金拨付、项目审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事后加强对项目验收、供应商管理、结算、后评估、后评价情况的监督,寓监督于项目运作全过程,确保了“三项工作”项目按程序高标准运作。

二是责任清晰。通过流程设计,把项目实施部门和监督部门固化至项目运行的每个节点,项目实施部门和各监管部门按工作标准对项目运作的相关信息进行维护和审核,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层层把关、严格审批,同时在把责任落实到部门的基础上,细化至岗位、明确到个人,并在信息系统留下各环节各步骤的痕迹,以实名制保证实施效果,实现了责任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

三是有效控制。系统通过“规则内臵”,由数据抽取引擎完

整采集“三项工作”项目的投资计划、预算批复、合同签订、资金拨付、项目审计等信息,经智能分析引擎按国家局、省局监督管理办法中的强制性要求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数据比对,自动分辨项目运作没有执行程序、节点运作质量未达到标准等异常情况,出现异常情况自动报警、自动锁定,使程序的无法进入下一个节点,有效控制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规范运行。系统按照国家局“三项工作”程序规定、省局(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三项工作操作规程》、“八个监管办法”和“五项管理措施”的工作要求,进行流程再造,共设臵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4个一级流程,合同审核、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公示管理等30个二级流程,每个节点都设臵了工作标准,实施部门严格按程序运作项目,监督部门严格按程序进行监管,确保项目规范运作。

五是提高效率。系统通过信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利用的功能,实现了对项目动态集成化的网络在线实施追踪管理,通过科学设定的流程、节点、标准和时限,通过标准的表单设计,消除了人为因素对项目的影响,显著提升了项目运作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提高了项目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是民主监督。系统与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网站自动对接,通过项目运作公开点的信息在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网站上的实时

公开,确保了干部群众及时了解项目运作的关键信息,同时在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网站中设臵了咨询、建议、评论等模块,便于对三项工作的公开信息发表评论、提出意见,畅通了职工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确保了职工群众的“四权”,使“三项工作”项目的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规范运作、努力探索,积极推进公开招标采购 全省行业始终把公开招标作为采购的主要方式,采取各种方法全力推进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认真解决“能不能公开招标”、“怎么组织公开招标”、“怎么保证公开招标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和“怎么保证公开招标效果”等问题,做到应招尽招,有力地保证了项目运作的严格规范和阳光透明。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推进公开招标提供组织保障。成立招标办,建立全省行业评标委员库,为今后积极推进自行招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目前,全省行业各单位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均下设由经济运行、法规、财务等部门组成的招标办公室,负责自行采购项目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组织审定内部招标比价文件、发布招标信息、确定谈判和询价小组成员,审核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管理等。同时,经过各单位申报、资格审核、从全省行业精选各类专业人员,分类建立了由120余人组成的全省行业评标委员库,并制定了《辽宁省烟草行业评标委员库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公开招标的比例,实现自行招标

采购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提供了组织保障。省局(公司)招标办自成立以来的7-8月份,已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谈判项目共5 个,涉及金额110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项目采购程序的规范和采购质量。今后,我省要加强招标办机构建设、加强评标委员库委员的专业技能培养,大力推进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的自行公开招标,大幅度提升我省行业公开招标比例,实现全省行业三项工作项目实施更加透明和规范。

二是完善制度,为公开招标提供制度保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局姜成康局长提出的“应招尽招”的讲话精神,我们认真总结我省近年来招标采购工作的成功经验,通过建立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操作规程,对项目采购方式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了三项工作项目要采取以公开招标为主的采购方式,取消了原三项工作监管制度中不同招标方式的金额标准,规定了凡是能够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全部公开招标,对无法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采购的项目,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时应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方可采用其他方式采购;二是实施方案确定后,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的,应经过纪检、审计、法规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三是同年发生的性质相近、能够普遍从统一供应商处购买的物资,同年同城内发生的性质相近或相互依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归入同一项目制订实施方案、确定采购方式等。通过新的制度规定的出

台,可有效避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行为,可大幅度提高公开招标的比例,从制度层面上有力地保障了今后我省真正落实“应招尽招”的工作要求。

三是严把关口,为公开招标提供监督保障。通过全面推广应用权力运行监管信息系统,全省烟草行业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监管制度中规定的采购方式得以全面落实。系统项目启动时,实施部门必须按制度规定正确选定采购方式,将相关信息输入信息系统,如选定的采购方式与制度规定不一致,系统将自动所定,使程序无法运行到下一个节点,实施必须填办变更采购方式的原因,由纪检、审计、法规部门按照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经审批后方可进入下一节点,有效杜绝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现象发生。今年,全省行业共发生了因遇到符合采购方式变更的特殊情形,由公开招标采购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的项目为共计7项,涉及金额1276万元,占项目总金额的7.98%,都经过项目实施单位的纪检、审计、法规三个部门审核批准后变更了采购方式。今年截至到8月末,全省行业凡是符合公开招标实施标准的项目全部进行了公开招标,全省行业公开招标项目总金额达到了11462万元,占项目总金额的83.8%(不包括单一来源采购),公开招标已成为我省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实施的主要形式,有效地保证了三项工作领域中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四是积极探索,为公开招标提供措施保障。针对当前单品

种、单项采购规模金额普遍小、不宜实施公开招标,导致公开招标比例较低的现状,我们积极寻求提高公开招标比例、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途径,取得了一些成效。首先,建立了省局(公司)统一采购物资名录。将电脑、各种办公设备及耗材、烟叶生产重要物资、物流中心设备及耗材、生产经营用车等15类物资纳入省局(公司)统一采购范围,采取由省局(公司)统一招标,签订框架协议,需求单位签订具体合同具体实施的办法,既提升了公开招标的比例、降低了采购价格,又保证了工作效率和采购质量。今年截至8月末,全省行业由省局(公司)组织统一采购的物资金额达到5745.05万元,占全省物资采购金额的48.77%,通过全省统一采购,公开招标的项目数量增加了53个,提高了公开招标项目的百分比18.34个百分点。其次,采取捆绑招标,分次采购。省局(公司)机关和“两项工作”试点单位鞍山市局(公司),积极探索提高公开招标比例的有效做法,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对于类型相近、能够普遍从同一供应商处购买的物资,如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栖鼓、墨盒等办公用品,各种印刷品的印制等采购项目归入同一项目,采取捆绑计算累加一起进行公开招标,不仅提高了公开招标比例,又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对单次发生金额较小但采购频率较高的物资采取一次招标、分次询价采购的方式,即以公开招标形式每年或半年确定三家入围供应商后,对入围供应商实施分次询价采购的方法,确保了采购的物资价格最低、质量

最好、服务最优。

五、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有效保障“两项工作”严格规范

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全程监督、办事公开的全员监督、各监管部门的全面监督、常态化日常监督、省局(公司)的重点抽查监督等手段,切实加强了对“两项工作”的监督,有力地保证了项目实施的严格规范。

一是以信息化系统实现全程监督。今年全省行业实施的“三项工作”项目,从项目启动、采购方式变更、招标文件审核、合同审核与变更、项目公示、资金支付等主要环节全部在权力运行监管信息系统操作和监督,确保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项目的规范操作和全程严格监督,彻底解决了同级监管难的问题,发挥了事先有效预防、事中有效控制的作用,以信息化手段有力支撑了项目实施的严格规范。

二是以办事公开实现全员监督。今年,全省行业通过企业内网与公示栏,向广大干部职工公开了2238条信息,其中“三项工作”项目公示449条、重要决策事项37条、干部人事任免事项77条,其他生产经营事项1675条,充分满足了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在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网站设臵了对公开事项的评论和意见模块,畅通了职工群众行使表达权和参与权的渠道,以办事公开实现全员监督,有效规范了权力的规范运行。

三是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全省行业各级纪检、审计、法规部门,切实履行各自的监督职责,整顿办切实发挥牵头组织协调的作用,今年上半年,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三项工作”项目,出具纪检监察痕迹化报告单214份,提出检察建议167条,以各监管部门强大的监管合力,确保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到位。

四是坚持常态化监督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省局(公司)建立了各直属单位每季度向省局(公司)整顿办上报项目台帐、每半年由各单位定期开展全面自查并上报省局(公司)自查报告的常态化监督模式。同时,始终不放松省局(公司)的重点抽查监督,有力地保证了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的严格规范。今年三月份和7—8月份,省局(公司)组织各监管部门,对省局(公司)机关本部和下属10个重点单位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发生的三项工作项目,先后两次重点抽查,共检查了190个项目,涉及金额15756万元,占项目总数的31.15%,总金额的53.87%。通过常态化监管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保证了项目运作和档案卷宗归档始终保持规范有序。 在深入开展“两项工作”中,我们对新形势下如何持续提升严格规范水平有几点深刻的体会:一是科学的决策机制是关键,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项目的论证、立项审批、实施方案的制定等决策环节,构建科学论证、公开民主、纵向严格制约、横向有效制衡的决策机制,就能从源头上保证三项

工作项目规范运作水平。二是制度设计是基础,坚持制度建设的配套性、系统性、科学性,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明确程序、落实责任、建立标准,构建全面覆盖、内容协调、全程控制、程序性制度与实体性制度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就能为项目的规范运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三是创新实践是动力,坚持深入探索、努力创新,对内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以创新的办法加以破解,就能为持续提升“两项工作”水平提供持续动力。四是信息化监管是有效支撑,坚持信息化技术与“两项工作”的深度融合,对同级监管难、监督效率低、运作质量不高等问题,以现代信息化监管加以破解,就能为规范项目运作提供有效保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要铭记“严格规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将每一次进步和每一项成就都作为新的起点,永不懈怠、永不停息,以勤劳加智慧、汗水加心血,努力探索、创新实践,以更加严格规范的新成效不断提升“两项工作”水平,为实现我省行业“卷烟上水平”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虽然我们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但与国家局对重点调研单位的要求相比、与其他重点调研单位取得的成效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敬请国家局和兄弟单位多提出宝贵意见。

推荐第8篇:健全“四项制度” 打造“四个党建”

健全“四项制度” 打造“四个党建”

健全“四项制度” 打造“四个党建” 中共新邵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罗万方 (2012年9月12日)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从健全基本保障、基本队伍、基本方法、基本责任“四项制度”入手,着力打造实力、活力、科学、实效“四个党建”。

一、健全基本保障制度,着力打造“实力党建”。组织发展靠基层,事业发展在基础。我县以保障待遇、保障运转和保障阵地为支撑点,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全力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基本保障制度,着力打造“实力党建”。一是保障待遇。按照“一定三有”要求,建立村干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即按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7倍确定村党支部书记报酬,以此为基数按1:0.9:0.7的比例落实村主任和其他固定补贴村干部的报酬,今年村干部基本报酬人均增加600多元。深入开展“支部关爱党员、党员热爱支部”活动,创建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党内关怀专项基金,首期投入50万元,实现党内关怀从临时性救助向制度化安排转变。二是保障运转。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今年每个村平均增加工作经费1万元,每个社区平均增加工作经费3万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将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行政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等途径,多渠道解决“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确保“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三是保障阵地。全县计划投入3000多万元,采取县财政帮建为主,领导办点联建、乡镇援建、党费及电教经费补贴和村自筹改建为辅的方式,大力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确保全年新建活动场所277个,升级达标43个,并在实现活动场所全覆盖的基础上,出台《新邵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着力管好用好活动阵地。实行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采取“领导联点、部门援建”的方式,新建5座社区办公用房。采取县财政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乡镇“五小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健全基本队伍制度,着力打造“活力党建”。事业发展,核心在党,关键在人。我县以党员管理、村干部管理和选派干部管理为关键点,创新管理,提升素质,健全基本队伍制度,着力打造“活力党建”。一是完善党员管理机制。建立农村发展党员“盘点销号”制度,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建立发展党员“空白村”台帐,实行发展一个、注销一个,采取对村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直接联村的方式,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争当先锋”活动,已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态势,通过设立政策宣传岗、发展经济岗、维护稳定岗等20多个岗位,让全县8000多名无职党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中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二是完善村干部管理机制。继续深化和拓展村干部“3+1”(《新邵县村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新邵县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新邵县村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关于规范村级事务决策的意见》)系统管理模式,着重在选优训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上下功夫。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结果,对不胜任现职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注重从机关选派。目前,全县共调整了80多个村党支部书记,选派了100多名机关干部到村担任书记,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组织全县所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社会管理集中轮训,进一步提高了党组织书记带头人队伍素质。三是完善选派干部管理机制。按照“不能只让基层抓基层”的要求,从县乡党政机关选派800多名机关党员干部直接下到基层支部开展帮扶。对“一般”、“较差”类党支部,选派300多名机关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对“好”、“较好”类村、社区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组织,选派100多名机关党员干部担任科学发展指导员;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选派200多名机关党员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出台了《新邵县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新邵县科学发展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新邵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着力加强选派干部队伍的管理,促进选派干部在基层发挥作用、砥砺成才。

三、健全基本方法制度,着力打造“科学党建”。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方法是关键。我县以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措施为着眼点,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健全基本方法制度,着力打造“科学党建”。一是抓住重点对象。把支部作为重点对象,扎实开展分类定级,在客观准确定位的基础上,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原则,狠抓基层党组织的整改提高、晋位升级,下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的通知》,在领导责任、整顿措施、重点环节、考核验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基层组织建设年专项承诺,实行“一个支部、一个对策、逐一整顿、跟踪销号”制度,及时更新整改提高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推动晋位升级。二是抓好重点领域。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作为重点领域,实行“三个一批”工作法,切实解决党组织未完全覆盖、党建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即:集中选派一批,从县乡党政机关选派229名党员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培养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集中培养一批,对职工超过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帮助其在年内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一名党员;集中组建一批,坚持因企制宜,创新组建模式,采取单独建立、联合建立、区域建立等方式,集中组建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目前,全县共集中组建了80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三是抓实重点举措。深化开展“一人学一技”活动,从县直相关单位组织专家、技术人员“送教下乡”,推动乡镇干部学一门技术、联一户致富、带一片产业。以创建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县为契机,深化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在全县创建80个党建工作示范单位,辐射带动后进党组织转化提高。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着力增强党组织服务党员群众的功能。目前,全县新建党委2个、党(总)支部70个,撤销党委1个、党(总)支部10个。健全村级民主管理机制,特别是针对“一般”、“较差”类村党支部普遍存在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现象,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进一步健全村级财务规章制度。

四、健全基本责任制度,着力打造“实效党建”。只有责任上肩,才能工作落实。我县以任务分解、科学考评和定期调度为切入点,强化考评,落实责任,健全基本责任制度,着力打造“实效党建”。一是任务分解“定责”。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圆满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目标,出台了《新邵县2012年基层党建工作九件实事责任分解表》,对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主要工作归纳为基层党建工作九件实事,每件实事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党委、每一名负责人,明确党委书记为完成基层党建工作九件实事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形成党委书记负总责,组织委员组织实施,片长包片、驻村干部包村负责的基层组织建设年责任体系。二是科学考评“明责”。为科学考核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出台了《新邵县基层组织建设年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分为乡镇和县直机关两个类别,将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单项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奖惩和干部使用的依据,考核评分在70分以下的,1年内党建工作不得评先进单位,其党组织书记要向县委作出书面说明,检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作出限时整改承诺;党组织书记和具体分管党建工作的负责人及专职从事党建工作的同志1年内不提拔、不重用、不调动、不评优。三是定期调度“强责”。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要求各单位党组织每月对照《新邵县2012年基层党建工作九件实事责任分解表》逐项进行自查,总结成绩,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并将完成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完成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督促工作落实。同时,县委安排专门力量,组成5个督查小组,采取定期指导、随机抽查、及时点评等措施,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推荐第9篇: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制度建设,也是一项开拓创新性的重大改革任务。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必须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改革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政策更加配套、管理更加规范、运行更加稳健.坚持三个原则,把握社会保障发展方向。一是坚持社会保障标准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既尽力而为,让人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又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二是坚持从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的实际出发,着眼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水平的社会保障需求。三是坚持由近及远、循序渐进、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要注意把握改革政策出台的时机,注意保持有关政策的相对稳定和衔接配套,注意采取平稳可行和符合国情国力的过渡措施,避免社会矛盾的发生。

推进四个转变,强化社会保障意识。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障由以城市和企业职工为主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转变。二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障由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向多种所有制转变。三是适应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障由以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四是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障由以单位管理为主向由社会机构提供管理和服务转变。

完善三个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建立完善稳定可靠多元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通过利益导向鼓励参保缴费,强化基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社会保障基金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的机制。二是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统筹调剂机制,将养老、失业保险金的下拨与上解挂钩,与扩面征缴情况挂钩,对基金困难的地方,省、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调剂金予以支持。三是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机制,及时落实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积极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优势企业对慈善机构进行捐助,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定点挂钩、定向捐赠、结对认养等方式,参与集中供养。

强化两项措施,夯实社会保障基础。一是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严肃查处不参加社会保险、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二是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起覆盖广泛的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查询服务等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对所有服务对象跟踪一生、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块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对此作了明确部署: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

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我们党着眼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步署。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这一重要精神。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维护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国际经验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改革发展“减震器”,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社会安定的“稳定器”,是一张促进社会进步的“安全网”。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总的来看还为不够完善,存在着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总的要求是:坚持广覆盖、促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照十七大精神要求,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好工作。

一、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以创业培训促进再就业

我们按照各级党委、政府要求,积极主动工作,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完善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各项就业与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制定下岗职工和农民工转移培训操作办法,扩大培训

效果。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满足就业再就业工作资金需要。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支持就业与再就业工作,注入小额担保基金,向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为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贷款支持。三是开展扩大失业金支出范围,提高失业基金补助标准。

二、支持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企业、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开展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个人帐户工作。二是做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企业养老保险与事业养老保险的分开运作前期工作。三是组织资金确保企业、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调标按时足额发放。

三、完善制度和加大投入并举,促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增加投入,规范管理,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建立和完善低保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配套措施,将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与享受城镇低保和失业保险相衔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三是规范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低保制度。会同民政部门深入开展调研,研究进一步规范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政策以及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为广大城乡弱势群体提供生活救助,为抗灾救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继续做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效地解决广大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抑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五、强化监管,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一是会同社保、民政、卫生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社保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完善基金征管体制,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是配合审计部门对养老金、失业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城乡低保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审计,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对做好财政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更新的目标,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将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职能,加大对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阳光雨露,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第10篇: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七、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

管理的监督核算,保障职能。

第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为财务工作稳定有序的

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0

7、2008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了《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

《财务报销审批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财务岗位职责规范》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同时,

对财务人员进行岗位细化,专人专责,行政会计和税收统计会计

两分别,严格按照财务制度遵行,不断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第二,加强规范监督财务支出报销程序,增强单位“一把手”监

督财务力度。财务支出严格按照先由财务部门按规定认真审核,

符合规定的报分管副局长签批,最后由单位“一把手”严格检查

把关的管理模式,有效地把好财务支出关。第三,认真做好年度

财务预算工作,严格按预算项目安排支出,做到有预算有安排,

有项目有支出,把所有预算外收入列入预算内核算,把所有房租、

固定资产清理、政府财务补助、政府奖励资金等收入全部计入预

算内核算,不存在小金库,从而有效保障供给,服务于税收管理

各个方面。第四,认真履行大宗物资政府集中采购的规定,成立

了我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采购的领导。在我局大宗

物资采购工作中,做到先上会,办好手续后,再由职能部分按政

府集中采购的项目、单价,对象进行采购,从而做到了按章办事,

按规程办理,没有出现违法操作。第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

到数字化管理,管理到人到位。固定资产从采购到使用。按规定

申请,逐级审批、逐级登记、逐级管理,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监督”。

第11篇:完善制度,健全体系,实现依法治企

完善制度,健全体系,实现依法治企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本部位于陕西省神木县,是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近年来,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依托神华集团一体化发展战略,坚持走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道路,已成长为神华独特的电力板块和全国最大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

曾经困难重重,生存一度陷入困境的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如今取得傲人战绩绩,注重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是其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

依法治企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特征,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店塔电厂突出依法治企,严格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不断健全与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了一个全方位的比较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构筑了有企业自身特色的安全文化,并通过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促进了安全生产,推动了公司的快速、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构建了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管理体系。

首先建立并完善了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结合我厂的生产实际,形成了具有神华神东电力公司店塔电厂特色的第一责任者抓安全的领导负责制、各主管“谁主管、谁负责”的逐级安全负责制和全体员工自觉遵章守纪的岗位负责制,明确了上自领导下到员工的安全责任,构建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网络。其次,推行了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初厂部与各部门、部门与班组长、班组长与每位员工逐级签订责任书,通过分解安全指标,把责任和压力传递到各部门以及每一个员工。

二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绩效量化考核与奖惩体系。

在充分细化“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业务责任制”、“员工岗位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各部门各班组每月都严格逐条对照考核打分,考核结果与员工劳动分配挂钩。此外,积极推行安全绩效奖惩制度,对安全绩效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严重“三违”及“安全管理过失”人员给予严厉处罚,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强化事

1故定性定责。

三是建立健全了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体系。

对于电力企业,我厂通过对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估,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了适合我厂运行管理的企业标准、安全工作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检查标准,积极开展了以未遂管理为基础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强化无责难的文化氛围,提倡分工协作、上下沟通和相互支持的团队精神,真正实现了由事故防范型向安全健康型、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由“传统型”安全管理向“主动型”安全管理的转变。

四是建立健全现场隐患整改管理体系。

根据现场生产管理的特点,我厂突出重点时期、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综合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过厂部专项会议落实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同时对重大隐患进行逐级管理,严格执行对重点部位进行跟踪管理的制度,实现了安全工作的超前预防。

五是强化教育培训,坚持群防群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主题活动。厂部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舆论体系,每周开展安健环活动,通过会议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日常安全常识,分析安全事故案例,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安全信息等多种教育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主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适时安全教育体系,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厂部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春秋安检查”、“群安员自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强化安全培训教育,营造安全工作的氛围。

姓名:王志超

年龄:24

性别:男

单位: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店塔电厂

部门:检修维护部热工二班

电话:15529766180

第12篇: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

通知

各镇党委,各中心社区工委,沿海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经济开发区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省市属驻响各单位党组织: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本色,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保障。现就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新形势下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

新的历史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切实担负起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职责,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1、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

- 1量

1、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随着社会政治变革和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固有的方式、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党建工作本身发展的需要。各基层党(工)委要指导党支部(总支)针对新形势,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改进党的组织生活形式,积极探索创新“三会一课”的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

2、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不断改进“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要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适应新形势,要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成果,采取召开学习座谈会、理论研讨、主题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党风廉政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等多种形式,使“三会一课”活动生动活泼,富有成效,增强吸引力和教育性。

3、积极创新活动载体。要通过寻找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切入点,创新载体,精心组织,把开展活动的主题、形式与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并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带动基层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引导促进作用。以“亲民、为民、富民”活动、“创建和谐机关”、“部门帮村、党员帮户”等有效载体,增强“三会一课”的实效性。

三、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评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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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关于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意见建议[推荐]

定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意见建议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保障机制,对保持民主生活会的长期性、稳定性、高效性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加强会前准备、会中运行、会后整改等三项机制建设,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一、建立健全会前准备机制,打好思想和组织基础党内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班子的团结和同志间的感情。

1.系统学习是前提。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学习制度化是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前提条件。只有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民主生活会的根本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用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规范自己,才能使领导班子成员找准问题,明确方向,剖析深刻,在重大问题上保持思想和行动的一致。

2.谈心交心是关键。一是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之间谈心交心制度。二是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下级谈心交心制度。三是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交心制度。

3.征求意见是基础。要认真组织好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的范围要尽可能广泛,要善于运用一对

一、面对面的工作方法,集中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并认真进行梳理。征求意见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臵意见箱、书记信箱、网上论坛、座谈会等方式,全面准确地把握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反映,为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做好准备。

二、建立健全会中运行机制,确保会议质量

在会前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如何开好高质量的会议,就成为确保长效质量的关键。为此,要注重从三个方面确保会 1

中运行质量。

1.个人自我剖析要深。要按照中央精神,围绕近一个阶段的中心工作,重点剖析自己在思想学习方面、工作作风方面、履行职责方面、廉洁自律方面都做了什么,有哪些经验,存在哪些不足,原因是什么。同时对会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出说明,并提出下一步解决问题的设想。

2.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准。批评与自我批评是领导班子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有效手段,是检验民主生活会成败的关键。为了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参加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个敢于”:敢于“说话”,敢于“较真”,敢于“提醒”。

3.班长要带头。作为党委一班人的带头人,一班之长要自觉锻炼和提高领导能力和艺术水平,敢于“超越自我”,勇于带头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在会议上切实做到集中地、有针对性地解决一至两个问题。

三、建立健全会后整改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民主生活会的整改实效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效果大打折扣。有的民主生活会虎头蛇尾,会前、会中热热闹闹,会后整改鸦雀无声,没有严肃认真地落实有关规定,没有形成会前、会中、会后三个时期工作的完整过程,直接影响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针对这些问题,党政正职要认真担负起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和成员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并努力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制定整改方案关。方案的制定要同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起来,同班子及成员的剖析材料结合起来,同班子成员间的相互批评结合起来,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把好通报公示关。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通报会议的有关情况,以便广大党员、群众和社会共同监督。三是把好监督评判机制关,将民主生活会中排查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把“尺子”交给群众,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2

第14篇:健全医疗制度

健全医疗制度

在城市公立医院,老百姓好不容易挣的钱,生一场大病可能就花完了,然后返贫了。公立医院长期以来实行的以药养医机制,已经演变成了趋利机制,公立医院运营偏离了公益性方向。虽然医生、医院、药商满意,但老百姓不满意,因此需要改革。

胡锦涛总书记看望医药卫生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全国政协委员时指出,要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上狠下功夫。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2012年主要工作时强调,要推进公立医院的改革,实行医药分开,管办分开,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加快形成对外开放的多元办医格局。

据卫生部最新数据,2011年全国的门诊量22.6亿人次,占90.7%住院人数为1.724亿,公立医院治愈后出院的9679万人,占整个出院的91.6%;公立医院还担了90%以上的医疗救助。

不难看出,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的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除以药补医机之后,老百姓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集中在县以上公立医院。”缺少竞争,缺乏活力严重制约公立医院的改革。社会资本办的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满足群众多样性要求、促进公立医院形成竞争意识都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这次两会上,陈竺再次强调必须取消以药补医。直观感觉,老百姓关心的看病贵与大处方、过度用药密切相关,这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取消以药补医也就意味着不再有大处方、过度用药,看病也就不再贵。逻辑、推理和结论似乎一气呵成。

由于取消以药补医是陈竺在今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两会上反复强调的话题,那么关心公立医院改革的医院院长、医药卫生界专家们如何看这个问题? 首先医院院长们最关心的是取消以药补医以后,医院怎么运转下去,也就是所谓的筹资机制如何建立。关于此,目前给出的最常见的解决方案是提高医疗服务的价格水平。这个方案最大的正当性在于,它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的确需要体现,但单纯提高价格的方案失之于文不对题。

对公众而言,无论是医药费还是诊疗费,花的都是钱,只是花的内容不一样,与多少没什么关系。对医生而言,以前药费无法体现其劳务价值,现在诊疗费就能体现其劳务价值?诊疗费和药费一样都是交给医院,真正看如何体现医务人员的价值,是公立医院的激励机制如何改革。激励机制不改革,无论是收药费还是服务费,跟体现医生的劳务价值也没什么关系。

一位公立医院院长在两会期间与笔者聊起此事时颇为诚恳地表示,现在的讨论其实还只是在如何补偿医院的层面,至于如何激励医务人员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还根本没想那一步。

所以,一个混淆了不同层面问题的方案,还是个方案么? 至于那些加大政府补偿力度的呼声,已经了无新意到让人提不起争论的兴趣。有意思的是,笔者曾问到几位公立医院的院长,政府根本没有那么多钱补偿公立医院失去的药品收入,这怎么办?院长们均笑而不语。

“笑而不语”的弦外之音总是特别有趣。一个意思是,大家心知肚明,靠政府补贴的改革方案根本行不通,这是比较委婉的表达;另一个意思是,你给钱我就改革,不给就不改,这是比较撒娇的思路;第三个意思是,我就知道你补不起,所以咱就别改了。

其实,任何一个改革政策都会遭遇一些“小九九”,这并不奇怪。问题是,为何众人均在此问题上顾左右而言她。取消以药补医本应是医改的众望所归,但就一些专业人士,对实现该目标乐观者寥寥。大家并不是觉得取消以药补医很难,而是觉得取消以药补医并不意味着解决问题。

如果政府财政养不起全部公立医院,能否考虑将部分公立医院放给市场,政府仅重点保留几所公立医院;既然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能否进行人事管理体制改革,让医生成为自由职业者,让勤奋、优秀的医生由公众的选择来认可。

医疗体制改革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全民关注、也是党和国家历来非常关注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本届政府历次要改善民生的一个重大举措,所以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是我们整个改革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关注民生的内容当中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认为这个改革对人民来讲是非常期盼的。

从某种程度上说,改革就是一个不断调整和理顺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是如此,在政府的利益、患者的利益、医疗机构的利益、医务人员的利益、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利益等多元利益的调整中,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在优先满足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再妥善处理各方面问题。最终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不能让老百姓因病致困。

所以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就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深化医改扭转公立医院功利问题。最终能切实解决公立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的问题。

第15篇:健全各项制度

健全各项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

今年是烟台烟草“走在全国前列、争创行业标杆”强基础、上水平的关键一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烟草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企业的安全和谐稳定,必须下更大气力、尽更大责任,一以贯之地抓实抓好。在这里我讲三点意见。

(一)健全各项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是根本。忽视制度建设,被动“刹车”、事后“纠错”,腐败问题必然纠而不止、查不胜查;只有适应发展需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才能赢得主动。近年来,全市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当前要进一步巩固制度建设成果,不断建立内容科学、程序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和完善决策保障机制。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充分发挥四个委员会的作用。凡是事关干部职工利益、关系企业发展大局的重要问题,特别是“三重一大”问题,都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有关委员会民主决策,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决策过程中,要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比较优劣、权衡利弊、择优而行。要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凡违背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切实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创新和完善制度防控机制。要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认真查找卷烟经营、企业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立足于管好权,严格民主管理,推进办事公开,规范权力运行;要立足于管好钱,以省局(公司)资金监管系统试点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财务管理制度创新,进一步巩固落实“收支两条线”等财务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消除“小金库”、“小钱柜”的滋生环境;要立足于管好人,扎实推进人事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公开选拔、任前公示、民主测评、挂职交流等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做到“重民意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建机制管干部”。

三是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要围绕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重大事项报告和民主评议等制度规定。要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明确公开项目,完善公开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务公开、企务公开。要健全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考核评议和责任审计制度,及时发现、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近年来,市局(有限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积极开展制度创建活动,出台了一批廉政制度规定,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但全市系统在制度学习、制度执行、制度落实上,仍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使制度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这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取决于各项廉政制度的执行。因此,每一名同志都要增强制度意识,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带头落实制度上下功夫,做到常怀自律之心,恪守廉洁之行。

一是认真学习制度,让规章制度内化于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让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了解制度,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要将常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并通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知识竞赛和专项活动,使干部职工全面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企业制度规定,增强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严格遵守制度,让规章制度外化于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目前,全市系统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但在制度执行、制度落实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当前,要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突出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严格执纪,狠抓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建立制度执行责任追究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接受干部职工评议监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等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是带头落实制度,让廉洁自律成为全员的自觉行动。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全员工程,需要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其中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承诺》等制度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是关键的一环。“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2500年前的孔子就已经认识到表率作用的重要性,我们作为现代管理干部,更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尤其是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切实发挥榜样作用,树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规守纪的良好形象,带动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遵守和执行从业纪律的自觉性。

(三)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一要明确工作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在今年的工作会议上,党委确立了全市系统“1124”的“五三规划”总体思路。全市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这一中心,自觉服务这一大局,按照党委的总体安排去思考、去定位、去把握,确保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以“大安全”理念(规范经营安全、党风廉政安全、企业发展安全)为指导,从促进党员干部廉政勤政、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出发,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要创新工作方法。反腐倡廉,教育为先。要在全市系统继续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预防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勤政意识。要切实强化对关键部位、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廉政监督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检查,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支部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政法规,不断完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结合行业实际,认真研究专卖执法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制定防范措施,切实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实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要守土有责、齐抓共管,形成共促廉政合力。市县两级班子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二、关于审计工作

2009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企业发展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责,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监管、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市系统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保障。回顾去年的审计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审计监督意识明显增强,同级审计不断深入;二是各单位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自觉性普遍增强;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深化,审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四是与审计相关的制度规定日益健全,内部审计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行业先进单位相比,我们的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日常经营管理的跟踪审计,特别是对大项开支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跟踪监督不够;二是习惯于用传统的审计思路和审计方法开展工作,创新意识还不强;三是审计工作还存在盲点,如经济合同审计还没有真正开展;四是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对于以上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下面,我对今年的审计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增强三种意识,提升审计工作水平。内部审计是企业的“免疫系统”,根本目的是提高企业自身的“免疫力”,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一直以来,市局(有限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大力支持审计人员开展审计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工作的保障作用。当前,审计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三种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水平。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审计人员要牢记肩负的职责,重视所从事的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积极有效的工作,为企业管理“问诊把脉”、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增强规范意识。要根据省局(公司)“整体规范提升年”活动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与审计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逐步建立以制度约束行为,以流程规范行为,以监管制约行为,以审计监督行为的长效工作

机制。三是增强大局意识。要按照行业全面推行审计委派制的部署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改革的顺利推进。与此同时,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推动审计工作创新转型。

(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夯实内部审计工作基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按照“凡提必审、离任必审”和任中两年审计一次的要求,扎实开展对各单位主要领导的任期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探索符合系统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要配合人劳、监察部门,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力度,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和问责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同级审计监督。一是把内控制度审计作为落实管理制度的着力点和突破点,通过对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及时查找内控盲点,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二是继续抓好财务收支审计,确保财务开支严格规范、合规真实。今年上半年,省局(公司)将通过交叉审计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财务收支审计,审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协调准备工作。三是认真做好预算审计工作。重点审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调整的合规性、预算考核的完整性,形成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审计监督。四是在认真做好重点审计事项的基础上,还要扎实做好经济效益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物资采购审计、招投标审计等工作,逐步实现审计监督由 “事后纠错”向 “关口前移,事前防范,事中控制”转变。

(四)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计。2010年,全市系统预算中的资本性支出项目较多,特别是四大工程建设项目(新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芝罘区局(部)综合经营业务用房装修、机关办公楼及长岛县局(部)办公楼改造)已经或即将展开,审计部门要对这些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审计监督,这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审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局和省局(公司)有关规定,聘请并配合中介机构着力抓好以下“四个环节”的监督:一是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准备环节的审计监督。要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论证、施工图设计、工程投资总额和投资计划、工程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的签订等前期工作加强审计监督。二是做好施工过程环节的审计监督,防止投资损失浪费。三是做好工程造价环节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竣工决算审计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内审和外审相结合的“双重”审计把关。四是做好工程项目财务结算环节的审计监督。重点对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完备、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及时等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三、关于深化推进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2008年以来,作为全省局(公司)系统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我们根据省局(公司)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分类管理、科学设岗、明确职责、严格考核、落实报酬”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用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完成了改革的阶段性任务,有效调动了各层面的积极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全面组织动员,系统上下都能正确理解改革、主动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二是广泛发扬民主,精心设计方案,改革的各项配套制度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系统全面;三是合理确定编制,科学设置岗位,体现了因事设岗、人岗匹配、精简高效;四是优化薪酬结构,调整收入分配,逐步缩小机关与基层一线、在册职工与聘用员工、在岗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差距,做到了平稳过渡、适度倾斜、有效激励;五是建立考核体系,实施全员考核,绩效考核工作在实践探索中逐步趋于规范、严谨、完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只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人力资源管理等有关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二是绩效管理中的岗位考核、绩效考核,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岗位考核结果的运用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三是薪酬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四是部分干部职工对自身岗位职责掌握得不够全面,履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五是个别员工素质能力与岗位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还不相适应。以上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对下一步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在积极探索、完善提高上下功夫。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局、省局(公司)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真正吃透精神、把握实质,进一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方向。要继续坚持“四个原则”,

即尊重历史、面向未来、平稳过渡原则;群众公认、不留遗憾、确保稳定原则;精简高效、有效激励、适度倾斜原则;发扬民主、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原则,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要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深化推进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的新举措,针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矫正偏差、完善措施,确保改革按照既定的目标不断推向深入。对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条件的局限,还需要一定政策支持和时间过渡的问题,要努力争取政策、争取主动,把工作做在前面,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二要在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上下功夫。深化推进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岗位管理。以正在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为载体,进一步梳理完善岗位职责,细化明确工作标准,确保充分体现岗位价值。二是积极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考核运行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岗位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做到标准统

一、科学实用、便于操作,真正发挥绩效考核的评价和激励作用。三是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严格控制各岗位编制定员,对人员的调整、增加要严格执行审批手续。进一步完善外聘员工发展晋升通道和日常管理机制,对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业务素质好的优秀外聘员工,将打破原有身份界限,选拔到管理岗位上来,实现政治、经济待遇的逐步对接。此外,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尽快制定出台《烟台烟草系统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四是根据省局(公司)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培训工作,做到及时维护、准确应用、信息完整,进一步提升全市系统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五是进一步做好专卖、营销岗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重点抓好专卖管理员中级职业资格和营销人员高级职业资格鉴定,积极探索职业资格与员工成长的有效对接,不断提升广大基层员工的技能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素质硬、业务精、活力足的基层员工队伍。六是继续加强工资总额管理,从严控制、把好进度,确保工资总额发放不超过省局(公司)核定的额度。要继续坚持收入分配向一线倾斜、向聘用员工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年内,力争将在册在岗员工与聘用在岗员工的收入差距控制在3倍以内,充分调动一线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要在加强领导、确保实效上下功夫。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无小事,每个问题都涉及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都关系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都影响到全市系统的和谐稳定大局。深化推进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一如既往地予以高度重视,本着对党委、对企业、对广大干部职工负责的态度,全程参与、积极推动,做到高度关注此项工作,认真研究每个问题,妥善对待每件事情,确保组织领导到位。用工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工作不松,保证此项工作深化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这里强调一点,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问题上,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烟台烟草已经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继续深化推进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市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系列会议精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向纵深开展,为实现烟台烟草“走在全国前列,争创行业标杆”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16篇:健全工会制度

健全工会制度,保障劳务派遣员工权益

许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劳动经济学硕士生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劳动关系的类型也从单一化走向多元化,其内容也从原来的政治化,逐渐由市场来指导,其中,劳务派遣也逐渐占据主要地位。然而,劳务派遣是雇佣和使用相分离的特殊的用工形式,加之没有相关法律的明确规范,没有明确的组织保障他们的权益,使得派遣工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旨在通过建立相关的工会组织,健全工会制度,保障劳工权益。 关键词:劳务派遣 工会

一、劳务派遣及其存在的问题

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管理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实际上是一种“雇佣”与“使用”相分离的劳务模式,用人单位招工不用工,用工单位用工不招工。由以往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主体变成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三角形的劳动关系就业模式

劳务派遣这种非典型用工形式,强调劳动力雇佣和使用的分离,客观上为用人单位规避劳动法上的义务提供了便利,因而在实践中出现了众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

首先,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

在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用人单位中,派遣工和正式工存在着身份和待遇的差别。在用人单位内部,客观上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派遣工的待遇与正式工在很多场合工作一样,却拿着远远低于正式工的薪酬。虽然在《劳动合同法》立法中规定了同工同酬,但因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责任的保障,因而在实践中同工不同酬现象仍相当普遍。

其次,克扣、拖欠工资及各种费用突出。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而在现实情况下,出于“经济人”的逐利特性,不少劳务派遣单位正在洗掠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先是与劳动者签订己方设计好的格式合同,然后设法取得劳动者应获报酬的凭据,再就是一拖再拖,之后又与用工单位互相推脱,让劳动者求助无门。用人、用工单位无故占有大量劳动者的血汗钱后,又改头换面另立门户故伎重演,原单位则销声匿迹或任其破产。再次,劳务派遣中派遣劳动者缺乏足够的成长机会。

再次,职业稳定感差。

职业稳定感是安全感的一种体现。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有五种,其中包括对安全感的需要。这就是说,安全感是人与生俱来的需求。而职业稳定感则是在工作中安全感的一种体现。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被派遣劳动者先天性地被视作单位的“外人”或“二等公民”,身份遭歧视,待遇被漠视,在单位里缺少应有的尊重,缺乏发展的空间,即使干得再有业绩,也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即使是在一线的业务骨干,必要时候也会因隐性携带着的“临时工”的烙印被单位以“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轻易解雇。被派遣劳动 2 者在用工单位奉献了知识、才智和青春光阴,但最终等待他们的却是解雇的命运,使他们缺少最基本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随意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现象,造成部分劳动者无法进行长远的职业规划,无心人尽其才。

最后,滥用劳务派遣损害劳动者权益。

在一些行业和企业,包括一些国有大型企业和跨国企业,劳务派遣被滥用的现象都非常普遍。大多数情形下,收益是唯一考量的因素,至于是否是“替代性”“辅助性”、“临保障派遣员工权益的障碍时性”的岗位等等都抛之脑后。滥用劳务派遣的另一个表现形式是逆向派遣,即本着降低成本、控制风险、逃避责任的目的,实际用工单位先决定需要多少员工、什么样的员工,再找到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由其按自己事先设定好的标准招人,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再“定点”派往自己单位。这种借助劳务派遣逃避法律责任、规避法律规定的“高招”被“专家”授课培训后为众多企业竞相效仿。再加上《劳动合同法》对可采用劳务派遣的行业和岗位没有任何限制,导致劳务派遣单位及派遣劳动者的数量急剧增加。劳务派遣已侵入正常劳动领域。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的类型已不仅包括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劳务派遣的滥用客观上大面积助推了以上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程度。

二、保障派遣员工权益,建立工会组织的障碍

派遣员工权益屡屡受到侵害,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合法的组织,即工会,代表他们主张权利。目前,派遣工加入工会,主要有一下两种形式:

1、加入派遣单位建立的工会组织。劳务派遣工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加入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名正言顺,且易于会员会籍管理。

2、加入用工单位建立的工会组织。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工的日常工作的实际管理主体, 方便开展工会活动 。

在劳动法上,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团结权的有效保护,加入工会组织是派遣劳动者行使团结权的有效手段。如前分析,在用人单位内部,存在着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的职工结构“二元化”,派遣职工由于分属不同的用人单位,很难有效的组织起来加入到工会组织中,为派遣员工建立合法的工会组织,存在以下困难:

1、因其为派遣劳务用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还需统一与劳务派遣机构协商,入哪个工会,同时由于野外一线工作性质, 劳务工流动性大 , 3 加入工会手续如何办理,会费收缴标准以及劳务工辞职后会籍如何管理等。

2、从体制层面看,用人单位与劳务工没有劳动关系,也是影响劳务工入会的主要原因。大多数单位提出,劳务工入会后的福利由谁买单,是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问题的焦点最终还是经费问题,诸如劳务工帮扶慰问、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学习培训、开展活动等无不涉及到经费的问题。光靠工会一家, 大家普遍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需要其他相关部 门的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3、劳务工人会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问题,尤其是集体合同中如何纳入劳务工维权内容。在当前劳务工与正式工工资、福利待遇相差较大的情况下,如何组织平等集体协商,正确处理像工资待遇“同工同酬”矛盾焦点;如何履行工会代表大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职能等,需明确统一做法,避免因操作不当产生新矛盾,影响劳务工队伍的稳定。

4、劳动力买方市场下的选择。劳动力买方占市场主导地位,当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时,许多劳动者往往选择了妥协来寻求一份工作受金融危机影响,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更加严重,更多的劳动者为保住工作而牺牲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会难以建立,即使建立,职员为自己的饭碗,也很少向工会寻求帮助,此外,用人单位的利益追求由于有些企业认为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签订会增加用工成本,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最大利益而规避法律 此外,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将长期工人合同分割成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合同,借此逃避承担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等责任,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5、特殊行业的派遣工流动性较大,例如季节工,临时工,用工单位对此类员工的需求是临时性的,通常不会签订长期合同,此外,这类员工的选择也较为广泛,流动性较高,合同的违约性也较高。若用工单位为临时性员工专门设置工会组织,会增加单位运营成本,与此同时,难以发挥效力。

三、建立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合法权益工会组织的建议

针对中国的特殊国情,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以下两种方案:

1、针对用工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恶意滥用劳务派遣,让派遣员工做正式员工的相同或相似的工作,或者是,派遣员工的工作,技术含量高,难度大,流动性较低,为用工单位做出的贡献较大或难以替代,应当将派遣员工纳入用工单位的工会组织,保障派遣员工的权益。这样做,虽然会提高用工单位的成本,但能提高派遣工对用工单位的认可度,归属感,从而,为用工单位产生更多的收益。而对于替代性较高,流动性大的派遣工,派遣单位应该 4 为此类员工建立工会组织,并且其组织关系能随其流动而转移,无论派遣工在哪个省份城市找到一份新的工作,该城市的派遣单位应该将该员工纳入本单位的工会组织,保障其权益。

2、派遣单位为不同行业的员工,分门别类的设立工会组织,而用工单位不再为派遣工专门设立。劳务派遣工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加入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名正言顺,且易于会员会籍管理。

笔者认为派遣工与派遣单位缺乏长期与紧密的雇佣关系,两者的关系由于提供劳务的对象和地点的原因非常疏离,派遣单位工会为派遣工维权的动力不足。同一派遣单位属下 的派遣工各不相同,从无特殊技能的蓝领工人到有专业技能的白领阶层都有,这些劳动者之间区别很大缺乏共同的利益诉求,很难形成团体力量与派遣单位进行集体协商。工会的重要作用是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由于派遣单位工会的局限性,以及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都是用工单位提供的,因此,被派遣劳动者加入用工单位工会发挥的作用会更大。那么用工单位 如何建立和完善派遣人员加入工会组织?具体措施主要有:

3、加大劳务派遣工入工会的宣传力度,更新用工单位的观念,理顺关系,明确职责。通过强有力的舆论宣传,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做好派遣人员加入工会的各项工作,提高用工单位、派遣工对加入工会重要性的认识,在现有的体制机制下,用工单位工会应站在企业未来发展的高度,重视劳务派遣工这支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要引导用工单位应认识到派遣工与其单位的紧密关系,促使用工单位转变观念,不断改善派遣工的工作环境,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倾听他们的合理诉求,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持职工队伍的稳定,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实现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派遣工三方共赢的和谐局面 。

4、以人为本,提升素质,发挥作用。派遣工同正式工一样,都是企业劳动者,是人力资本的投入者,用工单位工会要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入手,以人为本,公平地对待每一 个员工,尊重并维护每一个员工的尊严和权利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用工单位工会首要的任务是动员组织派遣工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 前提是用长远的目光审视企业及派遣工个人的发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5、建立健全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维护派遣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细化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典型问题要在制度上予以保证,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严格规范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 9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已经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第 1 O 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 2 0 1 3年 7月 1日起施行该实施办法提高了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限定用工单位使用派遣人

5 员的岗位、时间及条件等,从制度上防止劳务派遣用的长期化、普遍化,加大了对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违法成本。

6、依法维权,让派遣工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在使用派遣工较多的企业,在职工代表名额上,根据本单位派遣工的人数按一定 比例分配代表名额,在派遣工中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并保持劳务工代表在职工代表中占一定比例。派遣工代表人数较多的企业可建立派遣工代表分团或小组, 让其代表派遣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活动,让劳务工充分享有民主权利,从而实现其劳动、经济、政治权益的有效落实。

7、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妥善解决好工会经费问题。根据《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 2 0 0 0 ] 6 7 8 号)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 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由于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通过劳务费结算支付,不占用工单位工资总额,使用工单位不能足额提取工会经费的影响了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利益。针对上述情况,在实践过程中找到了以下解决办法:劳务派遣单位 虽无工会组织,但可作为用工单位工会组织的下级机构,按照派遣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工会经费交用工单位工会 ,由用工单位工会向其开具工会经费专用收据,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国税函f 2 0 0 0 ] 6 7 8号文的规定税前扣除,减少了单位成本,又保障了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8、开辟入会绿色通道,建立灵活的劳务派遣人员入会转会机制。根据 (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加入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的工会组织。考虑到劳务派遣人员实际在用工单位劳动,从方便派遣人员实际工作需要的角度出发,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加入用工单位工会 ,参加日常工会活动,派遣人员从属与派遣单位 ,要维护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等劳动经济权益,派遣人员加入派遣单位工会对其合法权益保护更为有利些。笔者以为,可以根据派遣人员特性开辟入会绿色通道,简化入会转会程序,随到随转的形式解决派遣人员日常管理和维护权利的矛盾。即派遣人员被招进派遣单位的同时加入工会,前往用工单位时,工会会籍关系转至用工单位,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为管理。切实做到派遣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进行工会会员登记,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时签订工会会员代管协议。

参考文献

[1] 沈同仙,运用雇主分立理论确定劳务派遣中的雇主责任[J],中国劳动,2006(3) [2] 程小兵,黄爱民,沈陆萍. 关于人才派遣的理论与实践[J],中国人才,2003(5) [3]赵靖,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与发展[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0(6) [4]张晓敏,我国人才派遣制度的探索[D],山东大学学报,2007,

第17篇: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

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

领导责任有关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

1、凡属重大问题,包括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的实施办法,决定本局全局性问题,讨论推荐干部,党的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都要提交集体讨论,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2、凡属党委、支部集体做出的决定,每名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大胆负责地解决问题,在执行中确有困难的,须及时请求汇报。

3、书记要帮助和支持其他成员做好工作,主动处理好同其他成员的关系;每个成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的监督和指导。书记和成员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学习,共同维护一班人的团结。

4、在讨论研究重大问题或做出决议时,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多数人通过的决议。

二、加强自身建设制度

1、党委、党支部成员要自觉强化学习意识,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做到“四要”。即政治上要敏锐,理

论上要清楚,信仰上要坚定,思想上要纯洁,不断增强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

2、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生活会要围绕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侧重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班子在决策问题、工作思路、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不足,班子成员之间要以诚相待,谈心交心,达到统一思想,促进团结的目的,不断增强班子的生机和活力。班子成员要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当好人民的公仆。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4、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坚持集体研究决定。

5、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坚持党的原则基础上,善于广泛地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6、要以党的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不利于班子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班子团结的事不做,自觉地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的楷模。

7、要忠诚党的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尽职尽责,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求真务实。

8、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党

员群众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9、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了解和掌握下属企业职工的思想状况,关心其生活,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0、班子成员要廉洁自律,把自己摆在组织之中,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以权谋私。特别是在评先树优、晋升工资、奖励提拔等方面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的关系,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坚持每周两次理论学习制度,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论述,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2、坚持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由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或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讲课。

3、利用党日活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等革命传统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党性意识。

4、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审查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

5、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按期讨论他们的发展或转正问题。

6、定期召开组织委员工作例会,交流、沟通、协调解

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1、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党的工作,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

2、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每年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安排,年终有检查总结。

3、牢牢把握重点。突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重点,严格管理,完善制度,建好活动阵地,抓好积极分子和后备队伍建设,吸收新鲜血液,壮大党员队伍建设。

4、严格落实责任。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关工作必须亲自抓、靠上抓。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取得实效。

5、严格考核奖惩。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作为年终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合理定标、量化考核的原则,实行百分制考核。

五、党内表彰激励制度

1、党内表彰的种类、表彰权限。党内表彰包括: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本级党组织负

责向上一级党组织考察推荐。

2、推荐的程序:基层党组织采取党内外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推荐或评选受表彰对象,支委会初步确定受表彰对象,并整理相应的事迹材料,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受表彰对象名单,支委会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3、推荐工作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荐和评选中要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论,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第18篇:怎样完善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怎样完善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就是对企单位金运动所实施的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的过程,并处理单位同各方面的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在单位的经营与管理中,财务管理制度是控制和管理的核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我国深入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后,经济全球化及我国“与国际接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重大比例日趋协调,决策环境日益复杂,经营风险日益加大,我国要在世界经济浪潮中上占有一席之地,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就必须要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成本控制,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那么,怎样才能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机制呢?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实践经验,谈谈自己的一点见解。

一、我国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规章制度执行力不强,缺乏严肃性

首先,财经法规、纪律、制度的执行力不强,有部分地区存在法制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处理财会问题不讲程序、流程、手续,财经纪律松驰、违规违纪现象突出,粗心大意,马马虎虎,处理问题仅凭习惯经验。其次,财务工作存在不稳定性和随意性,缺乏严肃性,经常有“主管领导调走,财会人员调整”,造成了清理不完的乱账等现象。最后,有个别部门对发票、支票、收据、工时记录等专项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不按规定办理财政票据的核销手续,管理不善。诸多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往往流于形式。

2、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隐患

(1)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存在安全隐患。

在现实的管理中,有些部门没有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有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互串岗位和干私活等,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工作不到位,力度不足。大额支出或超预算开支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公款私存现象较为突出,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这种现象成因复杂,且有蔓延的势头。

(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当前,存在财务分析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脱节,账务管理与固定资产管理脱节,致使资产存量不实,虚增收入和利润,虚盈实亏,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调拨、处置,以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不全,未按时进行自查、项目手册应办未办,并造成资产管理混乱无章。

3、预算管理工作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

预算编制工作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导致这些资金都没有发挥相应的功能。部分人员认为抓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作茧自缚”,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对编制采购预算的重要程度不够,编制工作重视不够,因而采取逃避和退缩的态度,形成了在实际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才跑政府,跑财政,给编制预算造成一定难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1、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传统的财务管理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我国只有转变观念,强化财务管理。要强化财务管理制度熊鹤龄:国家级人力资源专家,著名风险管控专家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高级人才评荐中心高级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软实力之企业软实力标准I版》课题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EMBA班特46岁,大学师范专业和法学专业出身。先后担任:HP(中国)高级经理深圳西风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董事局秘书长北京春雪集团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 北京某大型投资管理公司总裁、首席风险管控顾问;就必须要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一套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程序和方法,加强财务管理创新机制,这些制度包括资金筹集、资金投放和使用、资金耗费、资金回笼、资金分配等四个方面,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加以保证,规范财务行为,依法理财,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能,有效地使用每一分钱,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制度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2、建立有效控制的手段和机制

在加强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会计核算流程、固定资产明细卡。对现金流量管理上,预算分配的审批权限,财产评估、清算和分配,财务目标的计划和实施,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监督方案和详细的报告、时间要求都要作出具体的规定。

3、认真重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财务知识,带头学习财务管理规定,学习有关财务基础知识,对内财务管理水平要不断提升,树立严肃财经纪律,必须从增强责任心、完善制度、抓好队伍不,增强依法理财观念和能力。要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行动上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财务管理必须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缩小行政管理经费支出,减轻财政支出压力,要在业务工作范围和内容上严格限制,使其财务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其能动性,把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财务,财务管理向着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向迈进。

由于我们过分强调财务管理规则的重要性而忽视其效果,最后走进了制订财务管理规则,修改规则,再制订规则的怪圈.其实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成为人们对于财务行为规则的"共享的信念",即人们如果不相信给定的财务管理规则,那麽就不能说有了财务管理制度.如果人们不把政府或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当一回事,那麽那些成文的财务管理制度就不构成我们制度的一部分.同样,这也是我们经常看到从外部引进的财务管理制度往往很难得到有效地实施的原因。

第19篇:健全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

健全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检察工作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解决检察官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免受外界干扰独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司法公正。要确保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就必须积极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职业保障机制。

一、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立法不健全

我国目前没有系统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绝大多数检察从业人员对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缺乏足够的了解,认识程度不够,许多人在观念上将检察人员等同于一般的公务员,缺少对其职业特殊性和风险性的足够认识,检察人员得不到相应的尊重和保护。虽然《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对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作了一定的规定,但只是一个原则的、框架式的轮廓,规定得不够具体全面,保护主体、运行程序等均不明确,特别是缺乏严密的程序,可操作性不强,在实际的执行中,检察官应该享有的很多保障落不到实处,在实践中往往起不到应有的保障作用。

(二)检察人员身份保障得不到有效保障

目前,我国还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检察官身份保障制度,未能实现检察官任职的终身制。在许多情况下,检察官还面临着失去检察官身份的风险。如《检察官法》第14条第(2)、第(3)项规定的检察官免职理由是:“调出本检察院的”、“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将检察官“调出本检察院”或进行“职务变动”,法律并未作进一步规定。第14条规定“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检察官可以予以辞退。那么,“不胜任现职工作”又应该由什么机构来认定?法律也没有作明确说明。宽泛的事由标准和简单的程序,使检察官缺乏足够的身份保障。就目前检察机关人事、财政保障管理属地化的状况而言,如果没有稳固的身份保障,检察官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实现控告权,对妨碍检察官履行职责的行为缺乏法律保护,而强求其顶着巨大的压力“甘于清贫,不畏权贵,不怕牺牲,勇于奉献”是非常困难的。

(三)检察机关干部职级配备较低

目前,检察机关大都严格执行劳人薪[1988]5号文件和[2002]高检政发第44号文件的要求,即:省辖市级院处级干部与全院处级以下工作人员之比一般为1:4.2,最高不超过1:

3.5;科级干部与全院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之比一般为1:1.6,最高为1:1.3。基层院科级干部与全院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之比一般为1:1.6,最高为1:1.3。但在实际的检察干部职级中,大都低于这个标准,一般基层院检察人员科级与科员比例约为1:2,有些基层院甚至达到了1:2.5--1:4,与同级党政机关的干部职级有很大的差距。以某市为例:该市某局职级比例,县级:科级:科员约为7:6:1;而该市检察院职级比例,县级:科级:科员约为1:2:1;从基层看,该市某区委组织部,科级与科员比例约为4:1;而该市县级检察院除检察长为副县级外,其他人员科级与科员比例约为1:2。通过上述数据比较不难看出,与同级党政机关相比,检察机关干部职级比例明显偏低,检察人员上升空间小,培训机制不健全,知识难更新,使检察人员没有充分的职业荣誉感和崇高的社会地位。

(四)检察人员的经济保障落实不到位

在我国,检察官属于司法类公务员,其工资、待遇与其他种类公务员几乎没有差别,甚至低于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与检察官职业资格的高要求形成了鲜明的反比。从优待检落不到实处,检察人员的福利待遇偏低偏少,因各地财政原因,某些基层院仅仅能解决温饱问题,检察人员的医疗、教育、培训等没有经费保障,检察官等级津贴虽然已经下发文件,但执行过程中仍是困难重重,很大部分基层院的检察官津贴尚未落实,即使落实也不能同警衔一样固定到基本工资中,随着检察官身份的免除而取消,在检察机关内部,检察官待遇还低于处于辅助地位的司法警察。

检察官政治、福利待遇偏低,职业保障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检察人员的发展和进步,检察官专业化和职业化逐渐被淡化、被误导,致使许多优秀人才不愿选择检察官职业,基层检察官后继乏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阻碍了检察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甚至不少检察院检察官一旦通过了司法考试便选择转行当律师或从事其他职业,检察人才流失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应涵盖的内容

(一)检察官的职权保障

检察官的职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职权的再分配,基于检察官职务而产生,是检察官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的支配力。根据规定,检察官的职权保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履行检察官职责应具备的职权和工作条件。检察官拥有检察职权不仅是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要条件,而且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的基本保障。国家赋予检察官职权的同时,应当为检察官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场所、技术装备、交通通讯工具、服装及办公用品等。同时,为确保检察官把主要精力用在把握案件事实、分析案件证据、研究法律适用上,办案中的事务工作,如记录、通知、复印等应由检察官之外的人员专司其职,检察官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助手。二是检察官履行职责应保持对外独立性。根据《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检察官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任何来自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有权予以抵制。对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干涉检察官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检察官的身份保障

检察官的身份保障是指检察官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任命,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完善的检察官身份保障制度,首先应实行检察官终身制,检察官一经任用,一般不得违反检察官个人的愿意将其罢免、转职、停职、减薪或调换工作,只有依照法定条件,才能予以弹劾、撤职、调离或令其提前退休。这样才能解除检察官的后顾之忧,使其免受外部干扰而能依法行使职权。其次是保障检察官具有崇高的职业荣誉感,赋予检察官与其特殊责任相适应的较高社会地位,增强检察官的社会威望,增强社会对检察官执法的认同感。再次是完善检察官等级制度,逐步实现检察官待遇与检察官等级相配套,强化检察官的身份保障。

(三)检察官的经济保障

检察官的经济保障包括检察人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实行定期增资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检察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检察官法》就此作了如下规定:一是检察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检察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二是检察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检察官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晋升工资。三是检察官享受国家规定的检察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

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因此,检察官的薪金和其他待遇必须得到充分保障,并与其地位、尊严和职务责任相适应,同时还应随物价的增长而加以适当的调整,从而为公正执法奠定基础。

三、健全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的建议

健全完善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制度,应紧紧围绕中央11号文件精神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以有利于履行检察职责为标准,以实现职业保障法制化、多样化、合理化为目标,认真改革,扎实推进,既要符合检察工作的发展需要,又要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既要体现出检察官的职业特性需求,又要考虑到目前的社会现状;既要内容全面、细致、到位,又要进行系统的规划,使执行操作深化、细化、具体化,便于开展工作。

(一)建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科学规范检察官职位,将检察人员按照不同职位层次进行管理,明确规定职位的工作职责及担任该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健全分类管理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畅通检察人员竞争、保障渠道,建立严格的检察人员准入、晋升、考评、保障等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办案机制。一是职业独立,检察官与其他国家官职严格区分,不得相互转任。二是检察官职务独立,检察官具有行使检察权的权限,检察官职务独立允许并要求检察官在履行职务时保持独立性,逐步健全和完善主诉(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检察官业务监督制度、检察官的惩戒制度和培训制度等,对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严格依法进行。

(二)建立单独的检察人员职数比例

检察人员在公务员序列中属司法类公务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相对的独立性。进入检察官序列,既要求通过公务员考试,又要求通过司法考试,对检察人员的素质要求明显高于一般公务员。同时,检察人员的工作岗位比较固定,虽然有一定流动,但基本上局限于检察系统之内,因此检察人员的梯队更新主要从系统内部产生,由此人员储备显得极为重要。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类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数量逐年上升,近几年大部分检察机关办案数量与恢复重建时相比已经翻了几番。特别是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新目标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使检察机关的工作量日益加

大,但检察人员增加的速度却远远低于检察工作量的上升速度,绝大部分检察人员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因此,应在科学分析、参照各地人口、经济发展状况、检察工作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适当高于一般公务员的独立的检察人员职数比例。

(三)建立单独的检察官职务序列和单独的检察官工资序列

检察人员属于特殊公务员,应建立区别于一般公务员的、独立的职务序列和工资、待遇标准。一是法律的明确授权。《公务员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条规定从法律层面上为制定检察人员特殊职数比例和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宪法》规定了我国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由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等组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处于同一位阶,所以不能单纯的将检察机关等同于行政机关的组成部门(局、委、办等),当然也就不能将检察人员等同于行政机关组成部门的普通公务员。三是检察工作的特殊性质。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依法提起国家公诉,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进行监督,依法查办职务犯罪。要提高法律监督、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就有必要建立不同于普通公务员检察人员职级序列,而且检察人员职级序列应高于普通公务员职级序列,这样才有利于行使监督权。四是检察官具有国家官员和专业人员的双重属性,其工作性质和职责特点所决定的专业性,是重要的属性,其严格的任免程序和法律监督者的尊严应该得到相应的物质保障和权利保障。《检察官法》第39条也作了明确规定:“检察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检察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所以有必要建立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在具体操作中,一是要以检察官职务和等级作为确定检察官职责、晋升、待遇的基本依据,在“检察官”的四个等级实行自然晋升,规定各级检察官的最低任职年限,任职年限届满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自然晋升到上一个级别。二是建立与检察官等级制度相配套的单独的检察官工资序列,并积极争取人事、财政部门支持,参照警衔方式,将检察官津贴纳入基本工资,实行终身制。

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职业保障制度,是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加快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检察人员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举措,必须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狠抓落实,确保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在充分的职业保障下,以精湛的工作水平、饱满的工作

热情依法公正地独立行使检察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20篇: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固本强基创平安

若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浩

(2009年6月)

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固本强基创平安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政法委、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具体体现,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和前题保障。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如何有效化解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这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严峻考验。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国内重大活动多、敏感节点多这一形势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提升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则是提升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重要抓手,固本强基创平安的必要条件。

一、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警预测机制1

当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是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高发的凸显期,对此,要坚持从源头预防矛盾,加快完善预警预测机制。一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及时分析研究矛盾纠纷是否存在普遍性的苗头,做到萌芽状态处置和提前制定科学合理的对策措施,进行有效预防。二是高度重视信息反映的内幕性和倾向性苗头,及时归类,逐一研究,制定应急预防措施,把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防止在未萌阶段。三是严把源头,在出台各类政策时,务必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打基础、利长远,科学论证,邀请相关人员和代表共同探讨,研究确定,切实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易发生矛盾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防止因政策措施制定草率而引发群众上访。

二、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网络,坚持自下而上的定期排查制度,村(居)实行周排查制度,乡镇(综治办、司法所为牵头部门)和部门实行月排查制度,县级以上适时督导排查化解情况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访”势头,针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上报,切实做到小问题及时解决不出村(社区),大问题限时解决不出乡镇(部门),重大问题切块划线,建立台账,逐案登记交办,限期解决不

出县,对交办的信访问题,由县级以上信访部门跟踪督办。

三、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按照“事要解决”、“案结事了”的原则,针对交办的问题要迅速制定调处解决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信访事项涉及的单位,采取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督查督办,亲自解决具体问题;针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三包责任制,做到反映问题不化解,工作班子不散,工作精力不减,一包到位,一抓到底,限时化解,对一些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和影响较大的重复信访问题,由信访部门及时牵头召开协调会议,按照“一事一议”和“一人一策”的方法,共同研究处理解决。同时,既要坚持落实好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机制和制度,又要根据信访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不断创新机制,提升信访工作水平,推动信访工作新发展。要充分发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系会议的综合协调指导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改变信访部门单打独斗、孤军作战的局面,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综合调解优势,发挥包案工作组和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政治、行政、法律等手段,采取咨询、教育、协调、调解、听证等办法,及时、有效地处理信访问题,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

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长效机制,实施网上信访、信访“绿色工程”和“无障碍信访工程”,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与域内外经济、政治、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减少和化解涉界涉矿矛盾纠纷,消除对立增进了解和双赢互促。

四、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应急处置机制

按照统一领导、协调负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不断加强演练,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真正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善于准确判定信访初期的性质和其走向,注意研究在社会转型特定时期的典型案例,对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涉及利益群体较广、时限性较紧、处理不好可能会激化或“民转刑”的案件,要组织相关力量全力做好初期调处化解工作;对大规模集体上访,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配合基层党政组织掌控、疏导,及时现场引导,有效控制事态升级,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注意证据收取,依法妥善处置。跟踪督办落实情况,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反弹。还应高度关注可能被敌对势力煽动和利用,而升级为打砸抢焼及暴力对抗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行径,对此应予果断打击,避免造成现实危害

五、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责任追究机制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明确职责,落

实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由于工作责任不清、措施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恶性事件的,严格按照有关中央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要求,坚决予以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实行责任倒查,逐级逐一追究责任,坚决遏制越级访和各类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总之,要通过健全和完善的信访工作机制,着力推动由对办信接访情况的简单反映向综合分析并提供决策建议上转移;由对信访事项的转办交办向督导检查并促进问题解决上转移;由被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向预测、防范并及时协调化解上转移,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服务人民、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健全完善制度 党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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