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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1-22 08:34:40 来源:工作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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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司法局文件班司发(2011)36号

班玛县2011年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初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全县各乡镇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大局,为此,

我县高度重视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2011年10月底全县共有29名刑释人员,其中今年新回归社会的1人,均已安置并帮教。

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受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乡镇,要求乡镇政府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基本信息做好协查核实、信息反馈工作,

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局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 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乡镇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名单,通过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到各村进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

其家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状况、就学就业情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通过对我县今年以来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班玛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县

委政法委苏才华才让书记、县人大才让卓玛副主任、华多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班玛县司法局办公室2011年11月2日

推荐第2篇: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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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司法局文件

班司发(2011)36号

班玛县2011年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初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全县各乡镇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大局,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2011年10月底全县共有29名刑释人员,其中今年新回归社会的1人,均已安置并帮教。

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受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乡镇,要求乡镇政府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基本信息做好协查核实、信息反馈工作,

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局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

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乡镇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名单,通过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到各村进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状况、就学就业情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通过对我县今年以来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班玛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县委政法委苏才华才让书记、县人大才让卓玛副主任、华多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班玛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日

推荐第3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进行帮教安置和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是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构建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所已于近期开展了2011年度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县综治委安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通过全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逐步探索出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安置帮教目的。

一、围绕一条主线,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 今年来,我们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抓“两个落实”,形成安置帮教工作新机制。一是落实制度。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

1 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截止现在,我所登记在册的全乡范围内刑释解教人员共计()名,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档()人,建档率达到1();严格按照安置帮教的工作要求,对刑事解教人员进行月见面谈话,帮教率达到()。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开展了思想教育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全乡现已建立健全帮教组织()个,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名;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月度、季度等考核各村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并实行“三包”(即包安置、包教育、包转化),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

二、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

我们把乡接关作为刑释解教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我们要求安置帮教组织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回归人员通知书后,要立即着手做接茬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好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回归人员回家后,

2 各村委会帮教工作小组要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安置帮教组织根据回归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三、强化“三项管理”,预防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回归人员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落实专项管理。对回归人员安置帮教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全面掌握回归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底数。二是实施规范管理。年初我们就专门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机构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制度和要求形成严格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突出重点管理。我们要求基层安置帮教组织对部分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和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在责任区民警落实日常检查管理的同时,逐一将这一部分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工

3 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数,严防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截止目前,我乡的刑释解教人员再犯罪率为零。

四、切实加强衔接管理,做好重点对象的管控工作

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查清底数,掌握去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全乡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的时间,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减少脱管、失控现象的发生。强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转化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帮工作站)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人员、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实施跟踪帮教,强化纠纷排查和调处力度,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把刑释解教人员稳定在基层。

五、落实“三条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观念。两劳回归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袱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偏见和歧视,他们往往有自卑心理和破罐子破摔思想。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各级安置帮教一方面重视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通过大力宣传和教育,让全社会人都正确认识和对待回归人员,并转变对回归人员的思想观念和态度。通过宣传,让人们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

4 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让回归人员感到社会的温暖、信任和关心,从而,让回归人员树立起生活信心,并扬起事业的风帆。二是政策扶持。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在两劳人员回归时就及时告知其国家的安置就业政策,为他们提供最新的市场信息。同时,还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积极为回归人员就业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三是从实际出发,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理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协调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其承包田、宅基地,并提供必要的农业技术服务,帮助他们发展多种经营,解决生活困难。同时公布用工信息,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

安置帮教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进步。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衔接工作有脱节,主要表现在司法所和派出所之间相互协调不够,在安置帮教工作上不能很好地统一协调起来。部分村委会与派出所衔接不好,村委会的帮教工作较被动,不能及时主动地掌握新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安置工作存在较大的难度,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力物力的限制,能够有效安置的人数有限,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基本上自谋职业,多数都选择外出务工;有部分

5 释解人员释解后直接外出打工,不回原籍,造成户口空挂,导致漏管失控,安置帮教组织对其行踪无法掌握控制,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第

一、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各部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未得到有效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未形成合力。对刑释解教人员重点针对其重新犯罪后的处罚力度,而在工作上往往忽视对其思想生活上的帮教,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动因。

第二、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有偏见,不利于其安置就业。

三、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现阶段就业压力很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更加困难。由于经费有限,司法所办公条件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待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几点建议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统一协调好安置帮教工作。只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才能统一协调好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的相关工作。与民政部门协调好,落实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

(二)认真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实施机关,把司法所建设抓好,落实好司法所专职人员,才能通过司法所具体实施好安置帮教工作。

(三)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培训力度。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从思想认识上重视起来,才能保证开展好工作。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刑释解教人员正面形象,消除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偏见和歧视,鼓励私营企业雇佣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高安置率和帮教率。

。。。司法所

。。。年。。月。。日

推荐第4篇:朱明乡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2011年朱明乡安臵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县安帮办:

2011年我乡安臵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综治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地、县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自查后报告如下:

一、认真抓好教育改造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

(一)认真做好人员信息核实,拟定帮教措施。当收到县安帮办转来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内到乡派出所核实基本信息,并联系所在村村干部,一起研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对于在教在戒人员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救济和帮助。

(二)认真做好在教在戒人员的帮教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改造。一方面我们根据监所寄回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认真仔细排查,了解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监所寄来的《帮教告知书》,对罪犯家庭的的困难细致核实。堆在排查和核实中发现的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困难、子女辍学、老人无人赡养、婚姻不稳定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帮教措施和解决办法,帮助他们的了却后顾之忧,让在教在戒人员在监所安心接受改造教育。

二、积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

(一)开通并成功运行了全省刑事结交人员信息系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相关要求,我乡开通了开通中央安臵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并正常使用这两个系统开展信息传递工作,实现了在教在戒及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全网上便捷进行。

1

(二)积极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与帮教工作。对于刑满释放的犯罪人员,我所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其所在村联系,通知刑释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接受帮教,对不愿接受帮教的,我们要求所在村村干部做好动态跟踪工作;对于刑满后不愿回到原籍,而在外地打工的,我们积极取得与其家人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对于刑满释放后没有工作能力,生活情况极其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救济,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低保;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很有可能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乡把这类人员作为重点人口对象,司法所也积极做好帮教工作。

(三)积极完善安臵帮教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按照黔综治办[2011]41号文件精神,我乡比对《刑释解教人员岀监(所)接回工作制度》和《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臵帮教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其它相关制度,制定了我乡安臵帮教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积极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一)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和就学问题。

1、为了是刑释解教人员能有一技之长,凭借自身努力重新适应社会。我乡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在劳动力输出转移中,尽量安排有一技之长的刑事解教人员参与,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2、在给予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救助以外,我乡对此类人员的子女就学问题也是格外关注。对于因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接受教育的,我乡积极联系教育等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减免,切实保障他们的就学及受教育的权利。

3、对回归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落实土地。因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服刑时间长,出监所后土地荒芜或被他人耕种的情况,我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荒芜的由所在村协调,确保其土地重新开垦,重新耕种。对土地已被他人耕种的,我乡协调故土等部门,实地调查,中心勘定地界,要求侵权人返还土地。这样,重新回到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有 2

了土地,经过一年的努力后,基本上都能解决温饱,重新犯罪的几率大大降低。

4、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障措施。对于刑满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我乡都积极纳入新农合的范围,对经济条件差,缴费困难的,我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减免。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我乡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为其办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

四、努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

(一)努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重新返回社会以后,由于受歧视等种种原因,部分人员的思想状况较差,需要一定的思想帮教。因此,我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名帮教责任人,帮教责任人一般由所在村村干部担任。此帮教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了解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发现异常的及时向乡司法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反映。司法所及时落实帮教措施,对其开展教育转化。

(二)积极推进社会帮扶。

安臵帮教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完成,需要个部门、各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乡开展安臵帮教工作,积极有效地利用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的组织管饭开展帮扶。党委、政府、妇联、团委等在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探望。

五、进一部加强组织领导,为安臵帮教工作打造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年初,我乡成立了朱明乡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帮办)在乡司法所,落实了工作人员(乡司法助理员)。同时,整合了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资源,为安帮办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成功连通了中央安臵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

六、自评情况。

3

对照《贵州省2011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考核细则》中涉及乡镇部分,通过自评,我乡此项工作得分应在90分以上。

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2011年,虽然我乡安臵帮教工作稳步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体现在四个方面:

1、人力不足。朱明乡目前有28000多人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朱明司法所应有4人,而目前,朱明司法所仅有一个编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很难完成所有司法行政工作。

2、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办公设施。充当安臵帮教重任的司法所,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经费、没有办公设施,可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乡镇主要工作占用时间过多。整个司法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却担任着安臵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想工作,本来不堪重负,确还要参与或担任大量乡镇主要工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时间、经力比例不足10%。

4、部门推诿严重,无意中加大了工作量。目前存在一种怪象,凡是吵架、打架、矛盾纠纷或是法律问题,村里推乡里,乡里其他部门推派出所,派出所推司法所,隐形中加大了司法所(安帮办)的工作量。

八、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2、加强帮教力度,按时定期开展帮教工作。

3、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做好相关救济救助工作。

4、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帮教档案。

朱明乡司法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推荐第5篇:朱明乡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2011年朱明乡安臵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县安帮办:

2011年我乡安臵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综治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地、县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自查后报告如下:

一、认真抓好教育改造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

(一)认真做好人员信息核实,拟定帮教措施。当收到县安帮办转来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内到乡派出所核实基本信息,并联系所在村村干部,一起研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对于在教在戒人员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救济和帮助。

(二)认真做好在教在戒人员的帮教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改造。一方面我们根据监所寄回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认真仔细排查,了解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监所寄来的《帮教告知书》,对罪犯家庭的的困难细致核实。堆在排查和核实中发现的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困难、子女辍学、老人无人赡养、婚姻不稳定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帮教措施和解决办法,帮助他们的了却后顾之忧,让在教在戒人员在监所安心接受改造教育。

二、积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

(一)开通并成功运行了全省刑事结交人员信息系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相关要求,我乡开通了开通中央安臵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并正常使用这两个系统开展信息传递工作,实现了在教在戒及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全网上便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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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与帮教工作。对于刑满释放的犯罪人员,我所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其所在村联系,通知刑释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接受帮教,对不愿接受帮教的,我们要求所在村村干部做好动态跟踪工作;对于刑满后不愿回到原籍,而在外地打工的,我们积极取得与其家人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对于刑满释放后没有工作能力,生活情况极其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救济,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低保;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很有可能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乡把这类人员作为重点人口对象,司法所也积极做好帮教工作。

(三)积极完善安臵帮教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按照黔综治办[2011]41号文件精神,我乡比对《刑释解教人员岀监(所)接回工作制度》和《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臵帮教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其它相关制度,制定了我乡安臵帮教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积极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一)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和就学问题。

1、为了是刑释解教人员能有一技之长,凭借自身努力重新适应社会。我乡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在劳动力输出转移中,尽量安排有一技之长的刑事解教人员参与,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2、在给予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救助以外,我乡对此类人员的子女就学问题也是格外关注。对于因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接受教育的,我乡积极联系教育等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减免,切实保障他们的就学及受教育的权利。

3、对回归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落实土地。因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服刑时间长,出监所后土地荒芜或被他人耕种的情况,我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荒芜的由所在村协调,确保其土地重新开垦,重新耕种。对土地已被他人耕种的,我乡协调故土等部门,实地调查,中心勘定地界,要求侵权人返还土地。这样,重新回到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有 2

了土地,经过一年的努力后,基本上都能解决温饱,重新犯罪的几率大大降低。

4、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障措施。对于刑满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我乡都积极纳入新农合的范围,对经济条件差,缴费困难的,我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减免。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我乡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为其办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

四、努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

(一)努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重新返回社会以后,由于受歧视等种种原因,部分人员的思想状况较差,需要一定的思想帮教。因此,我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名帮教责任人,帮教责任人一般由所在村村干部担任。此帮教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了解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发现异常的及时向乡司法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反映。司法所及时落实帮教措施,对其开展教育转化。

(二)积极推进社会帮扶。

安臵帮教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完成,需要个部门、各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乡开展安臵帮教工作,积极有效地利用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的组织管饭开展帮扶。党委、政府、妇联、团委等在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探望。

五、进一部加强组织领导,为安臵帮教工作打造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年初,我乡成立了朱明乡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帮办)在乡司法所,落实了工作人员(乡司法助理员)。同时,整合了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资源,为安帮办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成功连通了中央安臵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

六、自评情况。

3

对照《贵州省2011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考核细则》中涉及乡镇部分,通过自评,我乡此项工作得分应在90分以上。

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2011年,虽然我乡安臵帮教工作稳步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体现在四个方面:

1、人力不足。朱明乡目前有28000多人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朱明司法所应有4人,而目前,朱明司法所仅有一个编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很难完成所有司法行政工作。

2、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办公设施。充当安臵帮教重任的司法所,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经费、没有办公设施,可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乡镇主要工作占用时间过多。整个司法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却担任着安臵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想工作,本来不堪重负,确还要参与或担任大量乡镇主要工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时间、经力比例不足10%。

4、部门推诿严重,无意中加大了工作量。目前存在一种怪象,凡是吵架、打架、矛盾纠纷或是法律问题,村里推乡里,乡里其他部门推派出所,派出所推司法所,隐形中加大了司法所(安帮办)的工作量。

八、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2、加强帮教力度,按时定期开展帮教工作。

3、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做好相关救济救助工作。

4、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帮教档案。

朱明乡司法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推荐第6篇:安置帮教、法律服务自查报告1

(三)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衔接工作规范,衔接率达到100%(2分)。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当地司法所,并要求司法所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托管、失控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及审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进行协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名册和安置帮教档案齐全(2分)。建立“七个一”管理模式,即“每人一卷宗档案、每人一帮教小组、每人一帮教协议、每月一谈话、每季一鉴定、半年一回访、每年一考评”。

3、运用刑释解教信息化管理软件按时进行信息录入、上报,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核查率不低于90%(3分)。我区司法局在按照中办发【2010】5号、司发【2010】13号文件精神建立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为确保该系统在全区能够及时全面启用,我局高度重视,为各司法所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借助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平台,做好新入监罪犯的基本信息核查、出监罪犯出监前一个月信息反馈及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以实现衔接、帮教、管控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4、安置帮教措施落实,总安置率达到95%以上(2分)。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2分)。截止目前我区共有93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其中刑释81人,解教12人。脱管率为0,重新犯罪率为0。做到了有帮教登记审批表、有帮教协议、有帮教小组、有月谈话记录、有季鉴定结论,帮教率达到100%。

5、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基地(3分)。我区在xxx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

6、安置帮教工作经费有效落实(3分)。每年财政拨款5万元列入安置帮教经费。

7、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3分)。按上级要求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区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乡镇办也成立了相应机构,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年度计划、规范文书及相应制度,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0分)

1、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按时参加年检、注册工作(4分)。根据市局文件通知,我区积极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按时参加年检、注册工作,按时上报年审注册材料。今年我区共年审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11家,6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年内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行为发生(4分)。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班,今年我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考核和集中学习培训,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发生,考核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3、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分离,禁止以司法所名义开展有偿法律服务或以法律服务所名义行使行政职权(2分)。对12个乡镇办司法所进行检查,目前都做到两所分离。

推荐第7篇:安置帮教工作简介

安置帮教工作简介

一、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刑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的作用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减少犯罪的重要措施,是提高监狱、劳教所的改造质量的有效途径,是维护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是刑释解教人员,其主要是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五年之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四、安置帮教的组织领导

从中央到县(区)均以综治委牵头成立由司法行政、公安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妇联、共青团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由上述部门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均设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乡镇(街道)相应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由基层司法所负责处理有关日常工作和对外协调事宜。

五、安置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

1、对服刑、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引导、扶助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

六、司法行政的安置帮教任务

1、研究实施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3、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4、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5、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6、指导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

7、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

9、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

10、开展安置工作;

11、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12、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

人。

七、安置帮教工作的目标

通过安置帮教工作,力争使大多数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在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实现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目标。

八、安置对象的安置原则

1、对原来有工作单位的,积极主动与原单位协商,争取原单位接收;

2、对原来没有工作单位或原单位无力接收的人员,鼓励、扶持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或由其它单位安置;

3、对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划分责任田,有条件的安置到乡镇、村办企业务工;

4、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由其亲属抚养、赡养或当地政府给予适当救济;

5、在社会招工时,积极向有关单位推荐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鼓励其竞争上岗;

6、对刑释解除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

一、两门实用技术,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7、对没有资金、生产资料和技术,或年老体弱、孤独无靠的刑释解教人员,由安置帮教组织和街道居委会共同安置;

8、由司法行政和劳动部门共同办经济实体和基地予以过渡性安置。

九、安置帮教的工作程序

1、提前介入:监狱、拘役所、看守所在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一个月应将其认罪服法情况、改造表现、刑释解教时间、技术特长、择业意向以及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等通知原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安帮小组办公室也可主动与服刑、在教单位了解情况。

2、多方联系: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掌握了即将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后,应及时汇报给各级党政分管领导,通报给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要通知原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并可以向招工单位和企业单位联系推荐。

3、做好登记: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对服刑、在教人员和刑释、解教回归社会人员,都要分别造册,建卡立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衔接到位: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协调有关主管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解决好安置中的各种具体问题。

5、落实帮教: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要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对刑释解教人员

三、五年没有生活出路的“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生活来源)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落实具体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人员。

6、跟踪调查:安置帮教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生活、就业、表现,要定期与不定期地作调查,并搞好记载。

推荐第8篇: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委安帮领字号

2011年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认识,消除社会各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歧视现象,使刑释解教人员在政治生活、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公民同等待遇,增强接受帮教的自觉性和迈向新生活的信心。

3、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制度。一是把好“接收关”。把好“接收关”是刑释解教人员走向新生活的第一步,其关键是防止脱管、失控。首先,积极开展大墙内外帮教活动,促使服刑与劳教人员认罪服法,积极改造。同时,通过与监所的不断联系与沟通,明

1确各自的任务,履行的职责,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服刑和劳教人员改造工作,为他们顺利“回归”打好基础。其次认真做好接收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及时督促其驻地派出所落户口,到居委会登记,不放任自流。二是把好“帮教关”,严格实行“三定一包”的帮教制度,2011年安置率达到98%,帮教率达到100%。三是跟踪做好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工作,会同外出人员现住地的公安机关采取双列管、两头包的办法,落实安置帮教措施,不留空白点。

4、要运用多种手段,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要加强劳教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加强协调沟通,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政策用好、用足,教育疏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观念,鼓励他们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5、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的必需业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年。。月。。。日

推荐第9篇: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为维护社会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我所安置帮教机构、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一、对回归我所刑释解教人员,做好建档入户登记,及时协调基层建立帮教网络,认真做好信访解答和工作处理。

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做到情况熟、人员底数清,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对基层帮教组织的帮教和安置就业,做好协调指导和工作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协调全镇企事业单位做好刑释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

四、负责做好基层帮教组织骨干成员的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方面的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工作程序和政策水平。

五、积极努力创办好过渡性的安置实体,逐步建立起“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基地。

六、积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协调、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做好自谋职业,自我安置和外出发展、做好思想引导。

七、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摸排工作,搞好回访考查,抓住工作重心,及时推广在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表彰鼓励先进。

八、认真组织,做好赴监狱劳教(少管)场所的社会帮教团、主动协助监所、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认罪服法和教育改造工作。

九、认真做好年度工作统计报表,为上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推荐第10篇: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为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国家司法部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以及省、市、县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求,特制订以下安置帮教责任书:

1、各村要成立3人以上的帮教小组,成员分别由村委会干部和村“五老”人员组成,每月至少对刑释解教人员走访谈心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各村在接到帮教工作衔接后,要在一周内将回归人员相关情况按要求填表上报乡司法所,并落实好帮教责任人和帮教志愿者,建立帮教措施,妥善做好回归人员的生产生活安置的落实工作。

3、要按照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包教育、包管理、包改好”的帮教原则实施帮教,对主观恶性深、改造效果差、有重新犯罪倾向的,要及时动态汇报,协同公安机关加强管控。

4、对确已改造好的刑释人员5年期满,解教人员3年期满,要及时宣布解除帮教。

5、村帮教组织要切实加强责任,对回归人员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做好登记,不得出现脱管、漏帮现象,并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中,对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黄门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村委员会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责任人:责任人:

年月日

第11篇:安置帮教工作概述

安置帮教工作概述

一、安置帮教工作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0647.5—2006《社区服务指南第5部分:法律服务》,术语安置帮教(helping and arrangement)定义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安置帮教工作的性质在我国政策法规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既有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的含义,又有对刑释解教人员予以就业前过渡性安置工作的含义。

二、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

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早在20世纪90年代,由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成立了由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工商局、全国妇联和团中央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

并且,各级人民政府也加强了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定。规定安置帮教的具体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民间组织、新闻单位、社区居民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和家庭,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是特定的,主要是:

(1)在刑满释放3年或解除劳教3年之内,即归正期的人员;

(2)没有生活出路的刑释解教人员;

(3)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

归正期一般是指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3年之内这段时期,有些地方调整为刑满释放5年或解除劳教3年之内。没有生活出路的刑释解教人员通常指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通常指没有改造好的人员,暴力犯罪、恶习较深、屡教不改的人员。

四、安置帮教工作的内容

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对服刑劳教人员进行回归社会前进行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向刑释解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努力营造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创业不受歧视的环境;

(5)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

(6)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情况,对他们跟踪调查、掌握去向,协助追逃工作,总结安置帮教经验,

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负责各项数据统计、信息反馈。

综上所述,安置帮教工作更为具体的含义是: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刑满释放3年,解除劳动教养3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摘自《安置帮教工作手册》

第12篇:安置帮教工作基础知识

安置帮教工作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帮扶、教育、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

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使他们尽快走上新生之路,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重新犯罪,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性质

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帮扶、教育、管理活动。

四、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原则

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社会安置帮教与家庭安置帮教相结合;安置帮教与监所教育相衔接。

五、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任务 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提供支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促其进一步改过自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六、安置帮教工作的目标力争使大多数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念,提高就业能力,在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方面不受歧视,实现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七、安置帮教工作的标准 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

八、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

1、接收监狱、劳教单位移送的有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及相关档案资料;

2、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协助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3、参与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4、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并做好预防措施,减少他(她)们重新违法犯罪。

九、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安置帮教工作对象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对没有生活出路(通常指没有改造好的人员、暴力犯罪、恶习较深、屡教不改人员)要重点进行教育和帮教。

十、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报到程序

1、离开监所之日起30日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所属街道安置帮教办公室(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

2、接受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管理并建立安置帮档案。

十一、刑释解教人员享有的权利

1、刑释解教人员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入学、招考不受歧视。对符合条件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习或各类职业学校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准许报考;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对符合就学、复学、升学规定,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给予办理。

2、刑释解教人员在安置就业方面享有的权利:刑释解教人员回社区(农村)的,由落户地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接收,享受与其他居(村)民同等的待遇。保留职工身份或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刑释解教人员原则上由原单位安排就业。原单位被撤消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商请劳动、人事和安置帮教工作机构适当安置。 十

二、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及职责

机构:区以上政府部门设立含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财政、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十七个职能部门的安置帮教领导机构,下设安置帮教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设立安置帮教办公室;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帮教小组,共同组成辖区内的三级帮教网络。 职责:承办市综治委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指导各区(县)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处理有关日常工作和对外协调事宜。

备注打印后:请

第13篇: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

主要是对刑满释放五年内或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进行帮助,解决好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具体困难,抓好接茬帮教,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活动。

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

目前各地区初步建立起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导协调,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格局,我市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由大连市(各区市县、街道、乡镇)党委或政府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司法、公安、民政、工商、劳动、财政、税务、工会、妇联、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综治办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派专人负责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一)研究起草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二)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四)、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积极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

(五)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安置帮教工作的基本原则

根据安置帮教工作的性质,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必须确立的基本工作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坚持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主体的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 坚持市场化安置就业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原则。 安置帮教工作一般程序

1、通知接受: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市县司法局)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乡司法所);

2、建立个人档案:街乡司法所根据预防通知书对帮教对象进行登记并对帮教情况进行记录。

3、建立帮教小组:每一名释解人员均成立一个相应的帮教小组,小组成员由责任民警、村(居)委会和释解人员亲属等组成,帮教小组在街乡司法所指导下开展工作;

4、申报户口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道,并按照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5、落实见面教育,谈话、家访;

6、司法所指导帮教小组开展工作。

第14篇: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的安置帮教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继续坚持安置帮教工作的“四个四”的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实践中,要继续坚持在帮助教育上下功夫,在以情以理感化上下功夫,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控制重新捕、劳、少上下功夫的工作思路。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在基层,搞好“四定”,即:定工作目标,定工作力量,定工作责任,定工作措施。切实实现帮教工作的四个落实:组织人员落实,制度措施落实,帮教工作落实,任务指标落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名帮教工作者。要使每名基层帮教工作人员做到“四个清楚”,即原罪错清楚,原改造情况清楚,主要社会关系及接触人员清楚,现实表现清楚。

(二)继续坚持安置帮教工作的排查制度。

由于在衔接机制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有些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不到户籍所在地报到落户,也有的因城镇建设拆迁和经商打工造成了人户分离,安置帮教工作组织要及时同公安机关加强联系,沟通信息,摸清去向,采取必要的帮教和管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漏管失控。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帮教把握三个阶段:一是在其回归前组织家庭、社会等有关方面做好帮教准备,与监所联系,研究帮教方案,协调安置帮教事宜;二是在回归后及时办理户口接转、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三是对帮教对象确已转变好的按时解除帮教。

(三)加强与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在安置帮教工作要逐步实现“三个结合”:专业化队伍与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接茬帮教与向前延伸帮教相结合;帮助教育与打击惩处相结合。适时召开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工作会,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形成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成员主动关心、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进程。

(四)加强对帮教组织机构成员指导、检查工作力度。在做好“两个继续”、“两个加强”的同时,要紧紧抓住“三个不放松”。一是抓住重点人管控不放松,重点抓好社区司法助理员和主任帮教工作责任制,落实措施,减少重新犯罪;二是抓住安置帮教工作好的典型不放松,以点带面,宣传推广好的工作方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三是抓住业务培训不放松,继续对社区司法助理员和主任帮教进行统一培训,也要对帮教工作者进行逐级培训。

第15篇: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指导辖区内的村、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及工作运行机制。

三、全面掌握镇服刑在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的清理、摸清底数、列出名单,为顺利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奠定基础。

四、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刑释人员回归社会衔接管理的文件规定,与公安派出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接纳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区的有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居委会,做好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六、负责组织召开安置帮教站组成人员会议,沟通情况,定期分析街道安置帮教形势。

七、负责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信访接待工作。

八、完成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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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和溪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归正人员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二、贯彻落实社会综合治理部门各项决议、决定,并组织指导村实施有关协调工作。

三、组织村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队伍及其组织网络,并指导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四、全面掌握本街道归正人员情况,实行一人一档,组织落实衔接帮教措施,建立帮教责任制。

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扶持政策,与经费保障,及时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归正人员,落实生活保障措施。

六、认真做好接安置帮教对象的来访,按规定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七、做好三年外置帮教对象的帮教对象解教工作。

八、做好帮教对象及解教人员及家庭成员所需的相关法律援助工作。

九、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不断提高安置率和帮教质量。

十、完成上级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17篇:安置帮教工作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其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而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安置帮教工作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总结如下:

一、从社会帮教的对象来看。siji 社会帮教的对象主要包括: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矫正对象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理的人员等。这些人员虽然已经被解除了处罚,但是这些人员往往成为主要再犯人员,有的甚至于由于受到了法律的处罚而存在报复心理。特别是社区矫正的人员,理论上这些人员是罪行轻微,不至再危害社会而在社区接受“社区刑罚”。但是一旦对这些人员疏于管理就容易导致其走上跟严重的犯罪道路,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给社会治安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这就起到了社会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防范”、“管理”的作用。

二、从社会帮教工作的目标或者任务来看。

社会帮教工作的的目标或者任务就是努力营造一个温暖、宽松的社会环境,使帮教对象回归社会后增强自新的信心,勇气和能力,在就业,学习社会救济等不受歧视,实现就业有门路,生活有着落。这样的任务目标给社会帮教对象一个真正的改过自新重头再来的机会,时期不会有仇视社会,脱离社会,从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这就起到了社会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管理”“改造”的作用。

三、从社会帮教工作的主要负责机关和人员来看。

最主要负责帮教人员的机构事乡镇司法所,作为最基层的司法单位,更贴近帮教人员,利于了解掌控和管理帮教人员。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又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帮教专业知识的人员,利于对帮教人员的教育感化。这样既管理了被帮教人员,也加强了被帮教人员的法治教育,杜绝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这就起到了社会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教育”“改造”的作用。

综上所述,社会帮教工作,通过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矫正对象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理的人员等的管理教育改造,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成为社会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

第18篇: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部门

区以上政府部门设立含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财政、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十七个职能部门的安置帮教领导机构,下设安置帮教办公室;各街(镇)设立安帮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帮教小组;组成辖区内的三级帮教网络开展工作。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 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

(一)接收监狱、劳教单位移送的有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通知书及相关档案材料;

(二)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协助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参与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四)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并做好预防措施,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四、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安置帮教对象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释解人员,对没有生活出路(通常是指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重点进行教育和帮教。

五、释解人员回归报到程序

(一)离开监所之日起30日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所属街(镇)安帮办(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

(二)接受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小组管理并建立帮教措施。

六、释解人员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释解人员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入学、招考不受歧视。对符合条件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各类职业学校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准许报考;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对符合就学、复学、升学规定,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给予办理。

七、释解人员在安置就业方面享有的权利

(一)释解人员回社区(农村)的,由落户地的街道、镇人民政府负责接受,享受与其他居(村)民同等的待遇。保留职工身份或未解除劳动合同的释解人员原则上由原单位安排就业。原单位被撤消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商请劳动、人事、安置帮教工作机构予以安置;不适宜回原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商请劳动、人事和安置帮教工作机构适当安置。

(二)释解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尽赡养、抚养义务的人,或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济,符合条件的,当地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济。

(三)释解人员入监所前已参加失业和养老保险的,可以在当地失业、养老保险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和养老保险待遇。

八、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

安置帮教工作是保障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帮助、教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回归社会的系统工程,深入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对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和重要内容。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是我国的一大特色,是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并顺利融入社会的重要措施。

九、安置帮教的工作原则

(一)、安置工作原则

贯彻给出路、“不歧视”、“不嫌弃”的原则。

(二)、帮教工作原则

1、人道主义原则

2、个别化原则

3、法制原则

4、社会化原则

5、教育挽救原则

十、安置帮教工作的作用

1、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

2、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减少犯罪的重要措施

3、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提高监狱、劳教所的改造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十一、安置帮教工作立法的必要性

1、对安置帮教工作立法是保护刑释解教人员权利的需要

2、对安置帮教工作立法能解决现实的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保证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3、对安置帮教工作立法能有效预防犯罪

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

(一)、必须正确认识安置帮教工作的性质和任务

(二)、必须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

1、要掌握与其本质工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对自己的业务知识要精通

2、在工作中要端正心态,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要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个工作系统有清晰而深刻的了解

(三)、个人能力方面的要求

1、社会交往能力

2、组织能力

3、决断能力

十三、安置工作的含义及重要性

安置工作是指对刑释解教人员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安置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安其身,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

十四、帮教工作的内涵

安置帮教工作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刑释解教人员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二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

十五、帮教的形式

帮教的形式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家庭亲属帮教

2、合同帮教

3、承包帮教

4、帮教小组帮教

十六、刑释解教人员的学习制度

1、建立政治学习制度

2、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3、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七、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1、对刑释解教人员要建立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帮教协议书、解除劳教通知书或刑满释放、年度考察表、经济补助记录、安置情况记录、撤销帮教书以及其他书面材料。

2、要一人一档,统一编号,分类存放,排放整齐,妥善保管。

3、档案由内勤负责保管,要爱护档案,不得任意拆选、撕页、涂划、剪贴等。

4、档案一般不让外人查阅,确需查阅时,须经所长批准。借阅和利用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守保密纪律。

十八、刑释解教人员的心理和行为特征

1、自暴自弃,破罐破摔

2、规范失调,举止失范

3、变态人格,行为异常

十九、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构成

1、中央、省级、市级、县级综治委委员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他们是安置帮教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和管理者。

2、成员单位包括司法行政、公安、民政、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

3、各街道、镇及社区、居委员会从事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

4、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社会团体成员。

5、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志愿者。

十、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权利

(一)、政治权利

(二)、社会经济权利

1、劳动权

2、接受物质帮助的权利

3、合法财产权

(三)、婚姻家庭权

(四)、受教育权

(五)、事业发展权

二十一、对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1、有利于服刑、在教人员正确认识社会的形式政策,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以后积极投入新生活。

2、有利于巩固改造成果,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二十二、对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教育的基本内容

(一)法制教育

1、法律基本知识教育

2、具体部门法的教育

(二)道德教育

1、为人民服务道德观教育

2、集体主义道德教育

3、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4、社会公德教育

5、职业道德教育

6、家庭美德教育

(三)形式教育

1、国际形式教育

2、国内形式教育

(四)、政策教育

1、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教育

2、刑事政策教育

(五)、理想前途教育

二十三、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1、基本的生活问题得不到解决。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也是导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3、刑释解教人员改造不彻底。

(二)主观原因

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好逸恶劳、贪图享乐、铤而走险,渴望暴富,是重新违法犯罪最主要的主观原因。

二十四、预防违法犯罪的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有力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和机制

2、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

3、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

4、大力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

5、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保障机制的落实 二十

五、安置帮教工作的工作制度

1、责任制

2、例会制度

3、登记建档制度

4、衔接制度

5、重点人口管理制度

6、协调配合制度

7、培训学习制度

8、考核检查制度

9、信息通报

10、统计制度

11、撤帮制度

二十六、安置帮教组织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对回归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做好建档入户登记,及时协调基层建立帮教网络,认真做好信访解答和工作处理。

(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做到情况熟、人员底数清,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对基层帮教组织的帮教和安置就业,做好协调指导和工作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协调全区企事业单位做好刑释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

(四)负责做好基层帮教组织骨干成员的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方面的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工作程序和政策水平。

(五)积极努力创办好过渡性的安置实体,逐步建立起“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基地。

(六)积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协调、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做好自谋职业,自我安置和外出发展、做好思想引导。

(七)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摸排工作,搞好回访考查,抓住工作重心,及时推广在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表彰鼓励先进。

(八)认真组织,做好赴监狱劳教(少管)场所的社会帮教团、主动协助监所、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认罪服法和教育改造工作。

(九)认真做好年度工作统计报表,为上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二十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是什么

(一)准备阶段

1、通知接受: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司法局)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乡司法所);

2、建立个人档案:街乡司法所根据预防通知书对帮教对象进行登记并对帮教情况进行纪录;

3、建立帮教小组:每一名释解人员均成立一个相应的帮教小组,小组成员由责任民警、居(村)委会和释解人员亲属等组成,帮教小组在街乡司法所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

1、申报户口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道,并按照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2、落实见面教育,谈话、家访;

3、司法所指导帮教小组开展工作;

(三)重点监控:司法所和帮教小组对列入重点人管理范围的释解人员要重点管控。

二十八、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意义有哪些?

(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客观要求;

(二)安置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体现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三)安置帮教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维护社会主义人权的需要。

二十九、衔接工作的含义

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主要是指在刑释解教人员即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融入社会以前,监狱、劳教部门与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相互配合,完成其由受监狱、劳教等部门强制监管向受社会化管理和帮助转变所进行的一系列工作。

十、过渡性安置的渠道 过渡性安置有如下七种渠道:

1、对原有工作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构应主动与原单位协商,争取让原单位接收;

2、对原单位没有工作单位或原单位无力接收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构应鼓励扶持他们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或争取让其他单位接纳他们;

3、对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应及时划分责任田,有条件的可安排到乡镇村办企业,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安排其亲属抚养、赡养或由当地政府予以适当救济;

4、积极向有关单位推荐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鼓励其竞争上岗;

5、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创造就业条件;

6、对没有资金、生产资料和技术或年老体弱、孤独无依靠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和乡镇(街道)、居(村)委会共同设法安置;

7、由各级安置帮教部门共同创办过渡性安置点或安置实体,安排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得刑释解教人员就业。

第19篇:安置帮教工作流程

安置帮教工作流程

安置帮教工作定义

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工作。

帮教对象是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5年内人员。 安置帮教工作程序

一、准备阶段

1、通知接受:区司法局安置帮教科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

2、建立个人档案: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根据预防通知书对帮教对象进行登记并对帮教情况进行记录;

3、建立帮教小组:每一名释解人员均成立一个相应的帮教小组,小组成员由责任民警、居(村)委会和释解人员亲属等组成,帮教小组在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

1、申报户口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道,并按照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2、落实见面教育,谈话、家访;

3、安置帮教工作站指导帮教小组开展工作;

三、重点监控:安置帮教工作站和帮教小组对列入重点人管理范围的释解人员要重点管控。

第20篇: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

我乡安置帮教对象总数19人,社区矫正对象2人。 经过艰苦努力,在“6.06”特大山洪泥水流灾害中断一些时间后,我乡司法所对县局要求的安帮对象“一人一档”工作已经完成,完成率10%。但是安帮对象8人外出务工,教育对接不上,档案不够完整,待继续努力,目前对这些人我们在认真想办法建立联系。社区矫正对象2人,其中1人矫正期限届满已经解除矫正,进入安置帮教中来,另一个属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目前在温州打工,已建立联系。

采取的帮教措施:一是充分开展心理教育,谈心活动,解除其内心的困惑、痛苦、绝望甚至仇恨心理,做他们的知心朋友,充分听取他们的诉求,维护好他们的个人尊严和隐私,重树他们对生活的信心与勇气为目的,当前这项工作正细水长流的开展着,已经取得了多数帮教对象的信任,他们能较好主动地跟司法所人员交流,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对他们维权行动进行坚定支持。凡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司法所第一时间出面给予支持,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目前我们对二例歧视、排斥刑释人员的现象进行严厉批评,责令改正,有效地维护了刑释人员的自尊心。三是充分利用国家“集团帮扶”、危房改造、农低保、产业技能培训等强农惠农政策,对安帮对象适合条件的优先给予协调,使其得到到照顾和扶持。目前我们对二个对象符合危房改造的出面协调了名额,帮教对象对此反响强烈,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一是司法所一个人行动势单力簿,需要派出所的管控,加强对外出人员的联络让其接受司法所的帮教,二者协调行动效果更佳,特别是对一些恶性前科的刑释人员需要派出所给予其有效管控,令其接受帮教。二是对刚刑释人员一无所有的司法所与乡民政协调给予了一些米、油等生活用品,解决眉燃之急,希望这项工作能形成一种制度保持下去,目前只属于个案处理,力度彰显不足。三是其他部门干部对安置帮教工作、社矫工作认识不够深刻,表现在对安帮对象的扶持上灵活应用政策不足,个别甚至对帮教对象存有疑虑,服务不到位,害怕担责等现象,影响到本应达到的更好社会效益。四是村级组织对安帮和社矫对象的管教、关心、支持工作缺位,需要动员强化。五是目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资料完整度不够,比如判决书、裁定等文书档案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全面完整地移交到司法所,造成矫正计划、帮教方案等制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对于全面了解和把握对象情况变得更为困难。

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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