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贯彻落实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决议、决定;
2、制定本乡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计划,总结工作,并按时上报,组织指导各村(居)委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3、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登记工作,实行建档立卡,对帮教对象落实帮教协议制度,定期走访制度,信息报告制度,跟踪或委托帮教制度,以对重点对象实施控管等制度;
4、有计划地创办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和安置实体, 切实做好“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过渡性安置工作:
5、协调镇(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配合有关部分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并对相应的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落实;
7、接待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而上访人员的咨询和情况反映,按规定及时处理好来信来访;
8、在财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9、完成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安置帮教办公室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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