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为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国家司法部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以及省、市、县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求,特制订以下安置帮教责任书:
1、各村要成立3人以上的帮教小组,成员分别由村委会干部和村“五老”人员组成,每月至少对刑释解教人员走访谈心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各村在接到帮教工作衔接后,要在一周内将回归人员相关情况按要求填表上报乡司法所,并落实好帮教责任人和帮教志愿者,建立帮教措施,妥善做好回归人员的生产生活安置的落实工作。
3、要按照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包教育、包管理、包改好”的帮教原则实施帮教,对主观恶性深、改造效果差、有重新犯罪倾向的,要及时动态汇报,协同公安机关加强管控。
4、对确已改造好的刑释人员5年期满,解教人员3年期满,要及时宣布解除帮教。
5、村帮教组织要切实加强责任,对回归人员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做好登记,不得出现脱管、漏帮现象,并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中,对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黄门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村委员会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责任人:责任人:
年月日
《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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