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工作报告

路政工作报告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5 09:08:58 来源:工作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路政工作报告

坚持科学发展 转变发展方式 努力开创我市干线公路路政治超工作新局面 xxxxx路管理局路政管理支队 xxx

(20xx年x月 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干线公路路政治超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公路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大力推广20xx年路政管理工作成绩和经验,科学谋划、认真安排20xx年路政及治超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动员全市路政执法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按照‚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20xx年路政及治超各项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市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在,我代表路政支队做工作报告。

一、20xx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干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从基础走向规范且不断发展提高的一年。一年来,全市路政执法人员,在市交通局、市公路局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重管理升级、服务提高,着力突破观念束缚和体制障碍,团结奋斗、克难求进,以优化公路执法环境、强化作风纪律教育、实施精细化管理为工作重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队伍素质,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措施

- 1

南水北调工程和xx铁路辅线工程提供主动服务。尤其是在夏季的两次强降雨过程中,对全市易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路段进行24小时监控和防范。xx线xxxxx段山体滑坡、xxx线xxxxxx大桥垮塌等数起险情,由于发现及时、措施得当,未发生任何大面积交通拥堵和人为安全事故。

(二)超限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完善治超工作相关制度。着重从工作方式、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廉政保障、优化服务等五个方面强化治超管理工作,规范治超行为,科学检测、卸罚并举,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治超机制。积极汇报反映治超工作难点,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并印发了†xxx市开展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政“20xx”xx号),突出整治重点,强化部门协调配合,严格‚一超四罚‛措施,实行有奖举报和行政问责,将治超工作由单一的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推行‚站点检查、流动巡查、联动整治‛三位一体的治理管理模式,实行路政、运政、交警联动联勤执法,突出流动性,扩大治超辐射范围,重点打击6轴以上和55吨以上的超限运输车辆。四是始终保持治超高压态势。通过在4月份开展为期3个月的治超‚xx‛行动、在6月份开展为期1个月的xxx六市治超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在9月份开展为期3个月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把治超工作推向高潮,有力打击严重超限超载、避站绕行、拒检拒卸车辆以及带车敛财、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全年共检查

- 3

化长廊‛、邮寄廉政贺卡、编发廉政短信,接收警示教育,实行执法工作‚文明服务制‛,审批事项‚上门告知制‛,案件处理‚讲解劝导制‛,进一步优化了执法方式。全年共为群众及司乘办好事、办实事70余件,收到锦旗、感谢信20余幅/封,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三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继续实行驻站纪检特派员制度,坚持各级领导带头进行明查暗访制度,调整充实稽查队伍、健全完善稽查制度、配臵增添稽查装备,充分发挥路政稽查大队的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内部稽查力度,及时纠正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不规范和不文明的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以罚代卸、只罚不卸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优质高效服务,树立良好的公路卫士形象。至今为止,全系统无发生严重违法乱纪、公路‚三乱‛行为,无被媒体曝光和上级纪检纠风部门查处现象发生。由于全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我局被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授予‚全市依法行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爱路护路意识明显提高。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和工作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了‚‘保护路桥,关爱生命’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和‚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集中展示‛宣传活动。全年共出动宣传车190车次、宣传员3000多人次,悬挂横幅200余条、制作展板26块、设立‚咨询台‛18处、设臵永久性宣传标语9处,散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在市县新闻媒体、

- 5

出。在此,我代表路政支队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全市路政治超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目前路政管理、超限治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路政管理效果不明显。不巡不查、巡而不查、查而不处、不作为现象还很明显,对路面堆积物视而不见,擅自开设平交道口、违法建设构筑物、大中型桥梁300米范围内开山挖石、挖沙取土以及穿越、跨越公路等渉路违法案(事)件没有及时制止,路政许可审批还有体外循环。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以认真解决。二是超限站执法人员还存在许多违规违纪现象。个别人以捞取好处为目的进入超限站,内外勾结、收取钱财、包养车辆、私放人情车。有的人甚至罚款不开票、罚款少开票。工作中,以罚代卸、只罚不卸、少罚少卸现象还比较普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还相当突出。三是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不少执法人员不学习、不懂业务,不熟悉执法流程,执法随意性大,执法不规范、工作不文明,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尤其在4个新设站表现突出。四是新站建设不到位。尤其是滍xx、xx、xx三个站,无办公地点、无卸货场,安全设施也不到位,亟需完善后续工程。

为此,在20xx年工作中将尽快梳理路政治超各项规章制度,删繁就简,装订成册,人手一册。明确工作目标,签订责任书,细化责任,实行责任倒究。加强队伍建设,用制度管人,纯洁队

- 7

而引发的责任交通事故,确保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不出现新的违法建筑,不发生任何大面积交通拥堵事件,无因公路桥涵监管不到位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无行政复议、变更、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

——超限运输管理:治超站点所处路段超限率控制在4%以下,科学检测、卸罚并举,卸载率达到90%以上,严禁55吨以上超限运输车辆上路上桥行驶,治超执法环境进一步得到改观,确保鲜活农副产品、电煤等重要物资的运输畅通。

——队伍建设:路政执法人员全年每人培训不少于15天,职工参训率达98%以上;投诉举报受理率、办结率100%,满意率达98%以上,争创1-2个‚文明单位‛和‚青年文明号‛。全年无公路‚三乱‛、集体上访、严重违规违纪、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无被媒体曝光和上级纪检纠风部门查处现象发生。

(三)20xx年全市路政管理主要工作任务及工作措施:

1、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迎‚国检‛工作。根据市局†关于下发„20xx年xx干线公路养护集中会战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春季路政及治超集中会战‛,加大路容路貌综合治理力度,进行1-2次大的集中行动,重点打击各种渉路违法行为。严禁6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上路上桥行驶,重点监控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对照†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细则‡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和整改提高,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内业资料的完善整理与汇编,确保‚外业不丢分、内

- 9

行行政执法问责制,谁的路段出了问题谁负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均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责任路段路政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明确责任。凡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要根据责任大小,对责任路政员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涉及中队长、大队长的,按规定进行问责。二是大力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清除公路用地内和建筑控制区内摆设摊点、乱堆乱占、乱停乱放、打场晒粮、倾倒垃圾和非公路标志标牌,大力清除乱搭乱建和原有违章建筑、杜绝新的违章建筑,继续抓好穿越村镇和城区路段的综合整治,彻底根治大中型桥梁上下游300米内挖沙取土、开山炸石、压缩或扩宽河床等违法行为。三是规范路政许可的审批和公路赔(补)偿费用的征收,坚持路政许可阳光操作,严格受理、勘测、审核、公示程序,确保正确履行行政许可的法定职责。20xx年,凡涉及路政案(事)件许可、审批的,必须进入行政审批中心,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四是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市县两级保畅突击队,积极做好‚三夏‛、‚三秋‛和雨雪冰冻等特殊恶劣气候条件下以及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通工作。

5、加强超限运输治理,保护公路建养成果。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治超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实行路政、运政、交警联动联勤执法,突出流动性,扩大治超辐射范围。二是继续保持治超高压态势,巩固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重点打击5轴和55吨以上的超限运输车辆,严禁55吨以上超限运输车辆上路上桥行驶,从严整治恶意超限超载、避站绕行、拒检拒卸车辆以

- 11

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设备性能良好、运行正常,路政服务热线96055 畅通。建立完备的指挥调度三位一体的路政管理信息平台,基本实现省市县(站)三级联网,强化路网运行和执法行为监管,路政案(事)件现场办公,方便用户查询路况信息,实现设施赔补偿、建控区管理案卷的制作和许可报批流程网络化,提高路政清障、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8、强化内部监管和责任追究,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一是继续实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坚持各级领导带头进行明查暗访制度。二是补充修订稽查制度和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全员签订执法工作责任书,用制度、责任书管理队伍,约束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充分发挥路政稽查大队的工作职能,加大内部稽查力度,及时纠正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不规范和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路政治超人员凡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一律开除。性质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对路政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以及治超人员以罚代卸、只罚不卸、少罚少卸等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对乱收费、乱罚款、内外勾结、收受黑钱、包养车辆等严重违规违纪人员及发生公路‚三乱‛、媒体曝光查实的,坚决开除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对超限站执法人员的管理力度,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纪律规定的,按处理档次就高不就低进行处理,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优质高效服务,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9、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做好党建、安全、平安创建、法制、

- 1314 -

推荐第2篇:路政

路政管理人员的自我剖析

我是一名路政管理执法员,主要负责车辆超限治理工作。我对自己、对岗位有了新的认识。

一、认真的工作态度,通过对超限车辆的治理,真正做到减少安全隐患,保护路政设施的目的。

二、坚持不懈的工作作风。作为一名路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时刻不能放松警惕,要长抓不懈;

三、良好的沟通方式,在多次的执法过程中,我深刻的体会到,要将国家的规定宣传到每位违法者知晓。通过这么多次的执法,绝大多数的违法者,是不知道规定究竟是多少,只是隐约知道装载这些是违法的,但是对违法的危害及处罚根本不知道,因为,在每次执法过程中,我都会向违法者讲解法律规定,看着他们听得那么认真和仔细,我真正感觉到,通过这次的说服教育,他们在以后,也会更加注意安全。

四、不断的自我学习。通过工作,我也不断的进行学习提高。虽然我只是一名路政执法人员,但我也要更准确的掌握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执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作一名合格的执法者。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知自己的不足之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不断提高自己,成为一名更合格的路政人员。

强化内在素质 提高执法能力

为了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以巩固前期路域环境治理成果,规范执法行为,保持执法工作的连续性,防止涉路违法行为抬头,安庆市公路局桐城分局路政科近期继续加大依法治路力度。

1.该路政科从抓执法队员学习公路法律、法规和规章入手,要求每位路政执法人员要熟知办案程序并认真办理,对案例现场要进行全面、细致、准确地勘查、取证,做好相关的法律文书;

2.接合全省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执法为民的活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宗旨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辖区内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损坏和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都达到的有效的遏止,切切实实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保障了公路的安全畅通。

创新工作方法 提升管理质量

桐城公路分局以方便群众为宗旨,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切实加强路政管理力度,不断提升路政管理质量和路政执法水平,认真积极向地方政府反映路政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以务实精神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 。

1.主动上门向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支持,有效治理公路沿线违章搭建、占道为市、乱堆乱放等违章现象,主动对管理相对人耐心解释,建立沟通桥梁,使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开展路政科与养护科工作的联动,联合建立公路养路、路政巡查制;

3.开展路政大队与城管交警的联动,维护管辖路线的安全,开展形式多样的路政宣传工作,把日常宣传与阶段性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大造舆论声势,增强人民群众的爱护路的意识,使行业行为逐步向政府行为、社会行为迈进,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格局,共创和谐平安路。

安庆市公路局桐城分局“四个强化”提升路政管理工作

为切实提高路政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意识,着力建设一支务实、高效的路政执法队伍。近日,桐城公路分局开展外塑形象、内练苦功,着力从“四个强化”做好路政管理工作,有效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取得了明显成效。

1.强化路政执法人员素质教育。分局专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全体路政巡查员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文明用语教育等。鼓励路政人员进行学历再教育,对善学、好学、勤学的队员给予工作上必要的照顾和奖励。

2.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公路法》等公路法规进农家活动,使公路沿线群众树立遵纪守法,爱路护路意识。今年的秋收时节,由于我局路政人员提前做好预防工作,深入农户家中宣传,有效地预防了乱堆乱放、占道打场晒粮的现象,消除了事故隐患。

3.强化公路设施的维护与完善。在事故多发路段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减速设施,为广大驾驶员的安全出行提供了“航标灯”。

4.强化日常巡查管理。认真落实路政巡查管理制度,及时制止、查处公路违法案件,并做到与公安交警、养护部门密切配合,保持信息联络畅通,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使路政工作更规范有效。

安庆市公路局桐城公路分局认真抓好路政巡查工作

公路路政巡查是路政预防性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日常路政工作中最基础性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桐城公路分局措施到位加强路政巡查工作。

1.加强教育与学习,提高路政巡查意识。定期组织对路政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突出路政巡查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性和安全性,提高路政人员的自觉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2.确保巡查工作落到实处。在巡查过程中严格执行路政巡查管理制度,做到路政巡查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情况,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3.管理到位。始终把路政巡查工作当作路政工作头等大事来抓,做到抓制度,用规范巡查;抓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抓联动,经常与当地政府、交警、沿线村民加强沟通,宣传路政法律法规,争取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安庆市公路局桐城公路分局树队伍形象展路政风采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执法行为,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公路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升公路行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桐城公路分局制定三要求,展示路政风采。

1.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对执法不严、徇私舞弊的行为坚决予以杜绝,努力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执法效率、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执法为民。

2.积极开展学习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提升执法思想理念,组织开展以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引导各公路执法单位、部门和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动机和目的。

3.抓好执法形象建设,以《安徽交通行政执法十项禁令》、《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的执行为基础,从抓执法人员着装、仪态、言行及执法车辆标识及使用、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宣传入手,向社会展示公路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要将执法形象考核作为执法人员考核指标,对不注重形象的人员要进行训诫整改。

安庆市公路局桐城路政为树立公路文明执法新形象

针对当前公路沿线群众建房建筑材料乱堆乱放,侵占公路用地的不良习惯,桐城路政为树立公路文明执法新形象,结合“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进行人性化管理,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

1.路政执法人员在路政巡查的同时,深入到公路沿线的集镇、村庄进行走村串户,与行政村干部和群众交流、进行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广纳群众意见和建议,以便工作改进。

2.是对路政巡查发现的侵占公路用地违法行为的,要求群众自行清除干净,并向当事人讲其占用公路用地违法堆放建筑材料的危害性。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理解和赞同 。

3.是在路政执法清障过程中,以群众的利益为重,既要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又要做到尽量减少或不使群众遭受损失。路政人员的执法行为,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路政管理工作较以前相比也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安庆市公路局桐城分局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当前路政管理工作

在我市全面深入开展文明公路创建活动之即,桐城路政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继续把文明公路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作为路政管理的重中之重,按照年初制定的“整治重点,解决难题”的治理工作方针,不断加大路政管理力度。

1.狠抓路政日常管理质量,通过加强日常路政巡查,提速力事效率,及时发现辖区公路存在问题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管理力度,及时处理辖区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切实做到路政管理迅速及时,工作方案明确到位;

2.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按照年初划分的工作职责和责任路段,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并实行层级责任制,确保管理到位并按时完成各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横向联系,实现通力协作,桐城路政长期坚持加强横向联系,以此确保工作任务的各方支持和帮助,今年以来,通过积极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及向各执法单位争取支持,路政管理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为路政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桐城路政在及时总结的前提下,将不断完善,为今后的发展提供更高的工作平台。

推荐第3篇:路政

三、强力维权,提升管路护路水平。

依法保护路产路权。继续加大所辖路段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公路附属设施专项治理活动,保障公路路产完整。以重大路产案件查处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与沿线交警部门的协作力度,完善路产案件“黑名单”查处机制,继续探索通过法律诉讼追缴路产赔偿费用等有效手段,不断加大各类路产积案的查处力度。强力维权,积极开展公路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与地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发现、制止和有效查处公路沿线各类侵权案件。适时开展各类路域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继续巩固西临路石榴销售摊点治理、渭潼路非法广告、非法建筑及渭蒲路非法放牧等违法现象的治理成果,全力保障所辖公路路权不受侵犯。继续做好施工监管工作,重点加强日常小型、流动性养护施工的监管力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在去年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治超设施,继续推进各项科技治超手段的创新运用,不断完善几何尺寸超限车辆检测流程,建立检测数据与办证平台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大件运输车辆办证、监护工作的健康开展。积极协调,继续从治超政策、人员编制、资金及设备投入上争取集团的大力支持,有效解决潼关、渭南西等治超站车辆检测通行压力。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推进收费治超一体化管理工作。

强化路政综合管理。一是修订完善路政治超工作各类岗位规程及操作流程,建立健全路政中队、治超站、路政巡查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及路产保护奖惩办法,丰富量化路政治超工作考核指标。二是认真梳理当前路政治超人员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存在的

- 1

推荐第4篇:路政学习材料

一、什么是公路“三乱”?

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

二、治超工作“五不准”:

1、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

2、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

3、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

4、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5、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三、治超执法“十条禁令”:

1、严禁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

2、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

3、严禁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4、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

5、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6、严禁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7、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的行政处罚;

8、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而不处理;

9、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者中饱私囊;

10、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四、山西省纪委“五个不准”

1、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2、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

3、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5、不准参加赌博。

五、交通部门在治超站点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流程

1、配合交警部门引导车辆进入检测通道;

2、根据称重结果,依据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作出认定。如超限超载,要对其滞留,并按规定严格卸载。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收取超限超载车辆路产损坏赔(补)偿费(其标准为1元/吨.公里);

4、在卸载后,按照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车辆状态进行复检确认,以消除违法状态的予以放行;

5、对超限超载当事人进行教育;

6、对违法车辆、驾驶人做好违法记录,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六、交通部门在治超站点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处罚标准

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额度为:每超过限定标准1%,加处200元的罚款;超过限定标准100%的,处30000元的罚款。同时,依法收取超限车辆的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七、绿色通道执行的“三不”政策

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源头治理,严格按规定装载。对非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无检疫检验证明的运输车辆,不得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对已行驶在公路上的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超限超载车辆,不得滞留、卸载和罚款,但必须在道路运输证上登记违法行为并抄告有关执法监管机构。对超限车辆,收缴相应的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八、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超限超载车辆的相关规定

对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超限超载车辆,在检测现场不予卸载,由当地公安和安监部门派专人到场,在交警和运管等部门的配合下,引导至就近指定的地点消除违法行为后方可放行,同时要在道路运输证上登记违法行为并抄告车籍地有关执法监管机构。

九、二轴车辆的认定标准

对整车装载、证照齐全有效的运输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和新鲜肉、蛋、奶以及农副产品、生活日用品的二轴车辆,执行国家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

对运输重质物品(不含上述物品)的二轴车辆,其装载货物不得超过机动车原始登记的车厢几何尺寸,并封盖严密,不得抛洒,同时车货总重不准超过20吨。对非法变更车厢栏板高度、车厢长、宽的二轴车辆一律强制拆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记分。

十、悬浮轴核定装载质量的认定标准:

1、如果是非法改装不仅不予认可而且必须要坚决拆除并严厉处罚;

2、如属国家公告车型的悬浮轴车辆,在实际载重过程中,未放下(要调查取证),只是在经过站点时才放下,坚决不予认可;

3、如属国家公告的车型,在重载过程中确是放下行驶的可予以认定,但要在总重下减4吨。

十一、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的处理规定

加大执法力度,发现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严格实施卸载处理,消除违法状态。所卸货物3日内由车主自行运走,超过3日后,按照国家规定予以拍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违法车主处以上限的罚款。但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如经复检与法律文书记载的载质量不一致的,可依法在卸载、再处罚。

十二、交通执法人员上路执法依据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路政管理机构、交通征稽机构的执法人员,可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进行检查。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臵的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保护路产;

3、实施路政巡查

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6、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7、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抛洒污染公路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推荐第5篇:路政档案管理

路政档案管理

n

路政管理档案是指路政管理机构在路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表、声像及其他各种方式和载体的文字资料。是路政管理工作的凭证,是路政管理机构实施活动的原始记录。

n

路政管理档案的存档要求:

n

统一装订份数

n

统一装订格式

n

统一按顺序装订,即:按时间顺序、按办案程序、按审批程序、按处理程序。

n

证据材料要齐全,法律手续应完备

n

整洁规范

1.公路路产档案

n

公路路产档案应当分三大类进行管理,第一类是对公路基础档案的管理,是指对公路土地使用、征地拆迁等基础性资料的管理;第二类是对公路自有路产档案的管理,是指对在公路规划、建设过程中实际纳入规划和建设的桥、隧、涵、交通标志等的管理;第三类是对占用公路路产设施档案的管理,是指不在公路规划和建设范围,但在公路建成后因实际需要经审批占用公路路产设立的非公路标志标牌、开设的平交道口、穿(跨)越公路设施等的管理。 n

公路基础档案包括对公路路产界定和征地拆迂时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用地、沙石料场、苗圃菜地等的全部图表资料、协议书、土地使用证影印件等。公路基础档案作为公路的最原始资料应当收集完整,从起点到止点按里程桩号立卷归档,以备查阅。

n

公路自有路产应当分类制作路产档案卡片。

n

①I类为需要附图的公路路产档案,包括对公路路产管理中的公路桥梁档案、公路涵洞档案、公路隧道档案、公路交通标志档案、公路中央活动栅栏档案。

n

②Ⅱ类为不需要附图的其他公路路产档案,是指波形护栏、防眩板、铁丝网、铁丝网桩、钢立柱等设施,II类档案不需要一一列出和附图,但要填写明细表进行量的统计。 n

占用公路路产设施档案包括非公路交通标志标牌档案、公路平交道口档案、穿(跨)越公路设施档案、其他占用公路路产设施档案。

n

占用公路路产设施档案应当制作路产档案卡片、附件并附彩色照片。附件包含设施的批准文件、协议书、设置前后图片资料等,所有资料应当收集完整并与路产档案卡片对应编号后归档,以备查阅。

n

公路路产档案排列顺序

n

①卷宗目录;

n

②公路路产登记表(以里程桩号为序);

n

③公路路产卡片(按照登记表的顺序排列);

n

④公路路产明细表;

n

⑤附件。

2.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档案

n

公路建筑控制区档案管理是指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情况进行整理和立卷归档。

n

公路建筑控制区档案应分为两类进行管理,第一类是对建筑控制区基础档案的管理,是指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在公路路产界定和建筑控制区划定的图表、资料、协议书等基础性资料的管理;第二类是对建筑控制区地面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档案的管理,指对在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原有的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及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

n

公路建筑控制区基础档案应当收集完整,从起点到止点按里程桩号立卷归档,以备查阅。 n

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档案要附彩色照片和制作档案卡片,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档案要制作附件,附件包含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批准文件、协议书、设置前后图片资料等。基于历史原因已经存在的建筑物和构筑则要附材料说明,所有资料应当收集完整并与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档案卡片对应编号后归档,以备查阅。

n

公路建筑控制区档案排列顺序

n

①卷宗目录;

n

②公路建筑控制区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登记表(以里程桩号为序);

n

③公路建筑控制区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卡片(按照登记表的顺序排列);

n

④附件。

3.路政处罚文书档案

n

①简易程序处罚的文书档案

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罚案件按年度合订成册立卷归档,档案包括封面、目录、当场处罚决定书、处罚票据存根或复印件、封底等主要内容,属于超限运输的,还必须附有检测单据。

n

②一般程序处罚的文书档案

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实行一案一档, 档案包括封面、目录、立案登记表、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片或照片、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存根、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交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结案报告、处罚票据存根或复印件、封底等,属于超限运输的,还必须附有检测单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增加其他内容或材料。 n

③罚没物品按时间先后顺序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4.路政管理日常工作资料、信息、报表档案

n

①路政管理日常工作资料。指路政巡查日志、值班备勤记录、维修告知通知书等,按一年一卷归档。

n

②路政管理信息。指上报或下发的信息、每月两期的简报等,按年度一年一档。 n

③报表档案。报表是指:路政审批统计报表、公路路政机构管辖公路基本情况统计表、公路路政机构人员统计表、公路案件统计月报表、公路路产损坏追偿统计表、交通附属设施被盗窃破坏情况统计表、重点车型监测统计表、票据收发结存月报表、路政收入月报表共9类报表,按报表分类、时间先后顺序装订,一年归一卷。

5.路政宣传报道和好人好事备忘档案

按一年一档建档,分以下三类:

①各类新闻媒体报道路政工作的有关资料

②宣传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资料

包含宣传单(册)、图片、影像等

③路政人员好人好事事迹材料等

6.路政装备档案

路政装备是指用于路政管理工作的服装、设备、仪器和工具等,包含:路政服装、电脑、检测设备及仪器、通讯工具、安全指示引导设施等。

①有关批准购置文件

②登记台帐

③变更记录

④使用记录

7.路政文书档案

路政机构收到、发出的全部文件、文书,按国家公文处理办法建档,具体有办公室负责。

8.路政案件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与追偿档案

①路政复议案件

由具有复议权的路政机构按一案一卷归档,内容包括交通部统一规定的各类复议文书。 ②路政诉讼案件

按一案一卷归档,内容包括应诉的全部材料及法院判决书等。

③国家赔偿与追偿档案

按一案一卷归档,内容包括造成国家赔偿的行政违法案件的全部材料。

9.路政许可档案

行政许可档案按一案一卷归档,内容包括封面、目录、路政许可申请表(书)、批复文件或许可证、协议书、现场照片或示意图、安全保障方案等。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添加其他内容或材料。

10.路政赔补偿案件文书档案

赔补偿案件档案按一案一卷归档,内容包括封面、目录、立案登记表、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片或照片、赔补偿案件调查报告、公路赔补偿通知书存根、赔补偿案件管理文书送达回证、结案报告、收款收据存根或复印件、封底等基本情况,属于超限运输的,还必须附有检测单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增加其他内容或材料。

11.人员档案

①路政员档案

按一人一档建档,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简(履)历表、年度考核考察情况、学历职称材料等。

②协管员档案

按一人一档建档,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简(履)历表、聘用合同等。

12.车辆设备档案

①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

包括相关购置材料、保险资料等,专用车辆还应有车辆改装、警灯使用证、落户等基本资料。

②车辆使用登记表

③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推荐第6篇:路政申请

施工占道申请书

珠海市交警支队:

珠海市公路局S272线大赤坎—黄杨村路段及光明桥—莲溪大桥路段维修工程施工项目,经过招标已确定太原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为该项目施工单位,因本工程为公路维修项目,施工期间需占用局部维修区域车道,特向贵队申请占道许可。现将项目情况作简要介绍如下:

1、工程范围:S272线大赤坎—黄杨村路段,起点桩号K167+894.300, 终点桩号为K171+673.003,长3.778km;光明桥—莲溪大桥路段,起点桩号K154+685 ,终点桩号为K157+219,长2.534km

2、工期:因迎接国检,时间相对较短,按招标文件要求为2010年9 月30日前交工。

3、施工计划安排:大赤坎—黄杨村路段,计划施工时间7月25日至9月28日;光明桥—莲溪大桥路段,计划施工时间8月28日至9月20日。

4、施工占道:因原有道路均为双向两车道,本工程主要为道路维修施工,故施工期间,施工区段采取单幅施工方法,只能保持双向单车道通行。

在施工期间,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规定,做好交通安全维护工作。

特此申请,批复为盼。

珠海市公路局斗门分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三日

推荐第7篇:路政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光阴如梭,转眼又是新的一年,回首这一年,我学会了新的东西,结识了新的朋友。现对2017年度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2017年工作表现:

去年一年,我在四个外业班组轮转,在巡查中按照班组长要求仔细观察公路用地与建控区异常情况,服务区、收费站是否存在疑似超限车辆;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仔细观察、记录公路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多次劝阻等车行人、驱离边坡羊群,扑救边坡火灾;按要求检查收费站卫生状况;按要求进行施工监管、摄像、记录。每季度按各组要求完成公路用地农作物清理;参与违建调查,制作并送达文书六次;参加事故处理,协助交警部门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勘验现场路损十余起;参与治理超限行动四次,每季度排查安全隐患公路用地种植物、桥涵堆积物,积极参加大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不足之处:

一是缺乏积极主动学习态度,业务能力与老队员差距明显;二是缺乏谋划,存在单干、等着干现象;三是日常生活习惯不良,懒于动手;四是对写作有畏难思想,没有完成信息发布工作。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打算做到以下四点:

一、积极学习,继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

二、主动工作强化施工监管,加强与内业沟通,重点检查施工备案及施工现场布置;

三、改正不良生活习惯,充分利用闲暇时间多读书、多学习,积极向上。

四、努力提升自己写作能力及新闻发掘能力,完成大队信息发布任务;

推荐第8篇:路政常识

路政常识

1、什么是公路路产?

公路路产是指公路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使用的所有有形的和无形的公路财产。它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机械设备、料场、科研成果、专利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等。

2、公路的分级?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

3、什么是公路建筑控制区?具体控制范围是多少?

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禁止修建永久性建筑的界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埋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4、哪些车辆属于超限运输车辆?

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控制在4.2米以上);

(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

(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

三联轴(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

推荐第9篇:公路路政

、公路路政

行政处罚(共18项)

责任单位:开封市公路局、黄河大桥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2)《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兴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必须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或者便公路改线的,应当报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施工;其中占用、挖掘国道省道的,应当报经市地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工程技术标准及时修复、改建并应缴纳有关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2、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2)《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六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理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管线、电(光)缆等设施的,应当报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跨越、穿越国道、省道的,应当报经市地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理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应缴纳有关费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3、未经批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2)《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第八条:“ 在特大型公路桥梁周围300米、大型中型公路桥梁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取土、采挖砂石、采矿、倾倒垃圾、进行爆破作业、设置加油站以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的活动。

在前款范围内不得擅自修筑堤坝、压缩或拓宽河床,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取有效的保护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的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

4、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2)《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陈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履带车、铁轮车以及可能损害的机具,不得在铺有路面的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报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有效的技术保护措施,采取技术保护措施的费用由车主承担,造成公路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予以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

5、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2)《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省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超限运输的管理实际,在重要路段上统一组织设置监控装置,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检测。

超限运输车辆驶入公路的,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应当责令立即停驶,并就近卸下超重部分物资。

运输车辆超过公路限载标准行驶公路,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必须依法承担公路损害赔偿责任,并按规定赔偿造成公路损害的费用。”

第三十条:“ 车辆行驶公路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或超限运输车辆拒不接受检测的,公路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立即停车,接受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暂扣车辆,调查、处理后应当立即放行车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6、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2)《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桥牌。确需设置的,应当报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其中在国道、省道设置的,应当报经市地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7、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运输煤、灰土、油料、砂石、化学液体等易遗漏、易抛撒物资的车辆,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污染、损坏公路。污染、损坏公路的,应承担清理和赔偿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 ”

8、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十条 :“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试车场地。

不得擅自利用公路进行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确需利用公路进行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的,主办单位应当报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指定路段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 ”

9、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2)《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占用、挖掘公路以及给公路造成破坏、损坏的,其赔偿、补偿费用的标准,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物价主管部门、省财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 第二十五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10、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2)《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标牌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擅自埋没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 第二十六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九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而设置者逾期不拆除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强行拆除。 ”

11、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十条 :“ 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其中在国道、省道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应当报经市地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应缴纳有关费用。因公路改造、扩宽需要时,道口使用者必须无条件拆除。

原有的交叉道口,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或侵占、损害公路的,由道口使用方负责改建。

在公路两侧开办商店、饭店、加油站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公路修建可供车辆出人的道路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 第二十七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

12、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或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2)《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标牌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擅自埋没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 第二十八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而建筑者、构筑者逾期不拆除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强行拆除。”

13、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建筑材料和其他类似堆积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

三、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及其他类似堆积物。

第五十五条“对违反《条例》第二十四条及本《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分别情况给予处罚。

一、对尚未造成路产损失的,责令限期移出,同时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

二、对造成路产损失的,应责令限期拆除、修复路产、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14、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打场、晒粮、焚烧物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路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可并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5、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挖掘、采矿、取土、引水、灌溉、排放污水、种植作物、烧窖、烧坯、沤肥和其他作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采矿、取土、制坯、积肥、任意引水灌溉、排放污水;

违章利用、侵占损坏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其他行为。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管线,应经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路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1、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可并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十

六、车辆行使公路遗漏抛撒污物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被污染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运输易遗漏抛撒物资的车辆,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污染公路。污染公路的,应负责清除或承担清理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

一、设置电杆、变压器、地下管线及其他类似设施。

二、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他类似临时设施。

三、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及其他类似堆积物。

四、挖掘、采矿、取土、引水灌溉、排放污水、种植作物、烧窑、制坯、沤肥及其他类似作业。

五、任何违章利用、侵占、损坏路产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对违反《条例》第二十四条及本《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分别情况给予处罚。

一、对尚未造成路产损失的,责令限期移出,同时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

二、对造成路产损失的,应责令限期拆除、修复路产、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17、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无《超限运输通行证》或使用无效《超限运输通行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第十四条“承运人必须持有效《通行证》,并悬挂明显标志,按公路管理机构核定的时间、路线和时速行驶公路。”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可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公路造成损害的,还应按公路赔(补)偿标准给予赔(补)偿。”

18、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违反规定使用《超限运输通行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承运人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通行证》。” 第十六条 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必须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保持一致。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按擅自超限行驶公路论,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推荐第10篇:路政小常识

路政小常识

1、什么是公路巡查?

答:广义的“公路巡查”,包括任何单位在公路上实施的巡查活动。比如公路养护巡查、公安机关治安巡查等。

狭义的“公路巡查”,仅指公路路政巡查。指的是公路管理机构出于保护公路的目的,按照预定的频率和项目对公路进行的巡逻、检查,以及相关的现场处置。

2、公路路政案件办理的程序?

答: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可以分为五个阶段:(1)立案;(2)调查;(3)决定;(4)执行;(5)结案。

立案的作用:启动调查程序。调查的作用:查清案件事实,为处罚决定提供证据支持。决定的作用:对案件作出实质性处理。执行的作用:落实处理决定,维护行政机关权威。结案的作用:表明案件处理完毕。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按照一下步骤实施:

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2、收集必要的证据;

3、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5、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6、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提交所属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备案。

3、公路路政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1)、路政监督检查。路政监督检查,包括公路巡查和公路专项检查两大类。公路专项检查又分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两部分。其他专项检查包括超限车辆检查、非公路标志检查、违法建筑物检查等。

(2)、路政许可。路政许可,是指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路政处罚。路政处罚,是指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违反公路管理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进行处罚的行为。

(4)、路政强制。路政强制,可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大类。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预防、制止或者控制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特定的人、物或者行为依法采取暂时性控制,迫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系指国家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拒不履行业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下,依法对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有关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者打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目前,《公路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有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等)。

(5)、路政命令。路政命令是指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行政相对人做出的要求其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的行为。比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恢复原状、责令限期拆除等。

(6)、其他方法。包括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公路路政管理中常见的、典型的行政合同是公路超限运输协议书。公路路政管理中常见的、典型的行政指导包括公路平交道口规划、公路用地范围内设施规划等。

4、公路路政管理的业务内容有哪些? 答:目前,公路路政管理的业务包括:

(1)、公路路产管理(公路管理、公路用地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公路绿化花木管理); (2)、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3)、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

(4)、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管理;(5)、非公路标志管理;

(6)、平交道口管理;(7)、管线与公路交叉管理;

(8)、路政内业(路政统计,路政档案,装备、经费、票据)管理;

(9)、其他业务。

5、什么是公路路政管理?

答:公路路政管理,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而进行的行政管理。

第11篇:路政总结

路政二大队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为了保障辖段的安全畅通,维护好路产路权,在处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我大队路政人员“务实奉献,开拓进取”,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维护路产路权为己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入到路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圆满完成了各项管理工作。现将2015年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截止10月21日为止,辖段共发生案件43起,收取路产赔偿费268790元,死亡1人 ,结案率、索赔率分别达到100%以上。清障救援共46起,其中事故救援37起,故障救援9起。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保障公路的安全、完好、畅通。

2、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增强思想观念,确保队伍的战斗力。

3、迎国检,桥下清理工作。

4、建立起了较为系统、规范的内业各项档案、台帐和记录。

5、积极抓好对车辆救援清障的监管,确保全年无投诉。

6、圆满完成了防汛保畅工作任务,确保了辖段内高速公路汛期的安全畅通。

7、积极抓好了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无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以实现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和管理效率。

“高效率的管理”,是高速公路“快捷、高效”的服务属性对路政管理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一年来,围绕这一目标,我们从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入手,扎扎实实地抓了以下几个环节。

1、完善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巡查工作的有效性,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整巡查时段,有效地促进了路政巡查效率的提高;同时,严格实行了“路上路下双巡查”制度,各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路下全面巡查,并且严格落实巡查班组包段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各种穿跨越以及护网等设施的安全控制。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在巡逻过程中,随时纠正客车上下乘客、违章停车等行为,积极配合高速交警部门、收费站严厉处理各种违法行为。对正在施工的路段,施工人员、车辆、设备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增加施工区的警示灯具,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3、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规范和健内业管理,做到了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数据准确、整理规范。二是认真做好文秘、信息、保密、值班、档案等日常事务性工作,逐步适应现代管理的新要求。

(二)以加强建设为基础,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层面,不断提升路政管理的服务品位。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是市局提出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能力建设的基本思路,也是

2 进一步强化路政管理职能,提高路政人员和服务品位的重要手段和战略措施。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把加强车辆救援监管作为基础,确保车辆救援的收费公平公开,对救援车辆进行回访做到无意见、无建议,保障了车辆救援工作全年无投诉。

针对雨雪天气,为了更好地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我们联合交警和清障公司对红石砬收费站进行分流,强化了路政管理的能动性,超前性和渗透性。

(三)迎国检,整治路域环境。迎国检专项整治共清除滦河特大桥下违章建筑3处、清理堆积物23处、清理垃圾7处。今后将保持严管态势对桥下的堆积物、违章建筑及垃圾等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在提高依法维权能力方面。进一步转变观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渗透,针对普遍存在的沿线村民、中小学生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印制宣传条幅并悬挂在公路两侧护栏网上,起到警示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沿线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

(五)确立业务保证支柱。我大队认真开展了队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建立了“学习+考试”的考核制度,每周五利用半天时间进行业务和理论学习,做到“月月有笔记、月月有试卷”,通过学习队员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得到了普遍提高。

(六)以健全约束机制,完善监督手段,精心打造路政的“阳

3 光品牌”

为提高我大队人员综合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贯彻落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严格执法、优质服务的管理原则,首先,要求全体队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举止端庄,行为规范,严格遵守省厅“六条禁令”,同时,制定了“路政人员文明执法六项纪律”和“上岗执法十不准”,建立了严格的班前检查制度和班中稽查制度,使全体队员时时刻刻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每一位走上高速路的司乘人员。 做到“有求必应、有需必办、有困必帮、有难必解”,为过往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受到了广大司乘人员的称赞。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还十分重视驻地的形象建设和巡查车的车容、车貌管理。小事当作大事抓,坚持杜绝办公、住宿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努力营造优美、舒适、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对巡查车坚持逐日检查,经常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树立路政大队良好的“窗口”形象。

四、2016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2015年,我们的工作取的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还需我们认真地去面对、去研究、去解决,2016年,我们的主要工作思路是:

一、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从思想上、作风上、业务上全面提高队伍素质,采取有效措施,使路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一个质的变化。

二、继续强化社会监督,健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认真落实“三分离”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增加路政执法的公开度、透明度。

三、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此为载体提升路政服务品位和文明形象。

四、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管理机制,重点在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广告牌基座的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提高清障工作的及时性和内业工作的规范性。

第12篇:路政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段路政管理工作在总段路政支队的正确领导、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路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路政执法队伍素质为根本,以迎国检为重点,强化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主抓路产路权管理、依法治超,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畅通安全为中心,大力倡导“以路为本、以车为本、以人为本”管理理念,以全面规范路政行业管理为手段,以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保障,以全面提升综合实力为目标,坚持严格执法不动摇,狠抓行业管理不放松,推动路政工作向法制化、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人文化、人才高素质化的“六化”目标迈进,较圆满的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力以赴做好迎国检工作

(一)加强内业管理,规范内业资料

进一步加强内业管理,统一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并由专人负责文书归档工作,每一案卷都做到归档及时、准确、有效,无错漏现象发生。对各类路政管理档案进行了归类、整理,路政档案从制作到归档程序更加规范;在硬件投入的同时也抓紧软件资料的整理工作,资料整理严格按照省公路局“创建规范化路政大队”的要求逐条对照,建立健全图、卡、簿,路政档案全部输入计算机,实现档案电子化,便于日后查阅,路政内业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规范路政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票据管理使用人员的岗位职责,把票据的申领、保管、发放、填制、报表、建帐立卡、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有机衔接起来,做到职责分明,有章可循,票据和办公设备实行专人保管,严防丢失,继续推行路政专户储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二)以迎接国检为契机,加大路域环境整治 今年路政大队在抓好日常路政巡查工作的同时,结合县上环境整治活动,对S304线、X049线开展集中整治路容路貌专项整治活动,联合公路沿线村镇植树造林,在沿线植树41000棵,绿化了公路,美化了环境。对安口过境段、马峡过境段、刘店过境段加水洗车点、摆摊设点、乱堆乱放、乱设广告牌、占道施工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拆除非路用标志牌12块,规范非路用标志牌的栽设审批手续28份,清理公路三堆及垃圾414立方米,清理取缔加水洗车点8家,硬化道口、修建垃圾仓,想法设法治理公路脏乱差现象。使所管辖的公路达到路面畅通无障碍、路容路貌有一个彻底的改观,真正达到畅、洁、美的管理目标。以全新的路容路貌迎接全国公路大检查。

(三)加强红线控制区的管理。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建筑苗头,防止出现新的违法建筑。上半年拆除南川乡供销社影响交通视线房屋94平方米,拆除神峪街道临时性乱搭乱建房屋3处共计136平方米,对西华乡龚阳村及安口镇关庄村二户村民在红线控制区的在建房屋送达了拆迁通知书(现暂停修建)。

(四)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规范执法裁量权 今年上半年,我大队将路政许可审批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整理、汇总和登记,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工作。一是针对路政许可审批事项所设定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期限、有效期限、自受理-承办-审核-批准-结办等审批程序各环节负责人及详情都做了明细的登记,明确了责任。二是制定了路政许可工作制度,建立了路政许可档案,制作了路政许可审批流程版面,对许可事项办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将每一项路政许可的办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三是积极开展培训,提高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及办事效率,规范许可审批行为,促进路政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在坚持“以路为本、以车为本、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的同时,将路政执法裁量权进行细化,对路政执法裁量权所涉及的事项进行梳理,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配套制度,完善执法责任、裁量公开、集体会办、执法回避、职能分离、错案追究等制度,从源头上解决了自由裁量权过于“自由”的问题。通过规范自由裁量权,使路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透明,行政处理更加公平合理,执法人员更加遵纪守法,有力的提升了路政执法队伍形象。

(五)加强路政宣传,引起社会共识

宣传工作是基础,为了让群众知道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理解我们的工作,让政府职能部门支持我们的工作,为了确保宣传成效,切实营造出良好的执法氛围,我们利用电台、报纸、宣传材料等媒介大力宣传,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人口密集区,采取发放传单、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上半年刷新路政标语12付,增写S304线墙体标语3付,更换路政宣传牌版面3块,悬宣传横幅4付/2次,完成S304线和S203线公路标线喷划工作。同时我们对公路沿线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爱路、护路的自觉性,使沿线村镇积极参与公路环境治理,为干线公路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形成了浓厚的综合治理舆论氛围。

(六)加强超限治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大队根据“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查处和劝返超限车辆,和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实施削煤头、盖篷布、治污染等措施,对超限车辆进行治理。对华亭煤业集团运输公司的150辆经常超限运煤车辆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运输车辆禁止其上路,并进行劝返卸货后才准予上路行驶。对恶意超限运输车辆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驶并实施卸载,实行严管重罚,确保桥涵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止出现压垮桥涵等重大安全事故。

(七)严格依法行政,保障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5月份,针对辖区内沿线新农村建设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和个体工商户违法设立非公路标牌、洗车点利用边沟排放污水等情况,大队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治理,活动期间,路政人员对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占道的当事人和违法设立的非公路标志、占用公路的“钉子户”、“难缠户”,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先后出动铲车6次对公路沿线的乱堆乱放进行了清理, 消除了路障,得到了司机和群众的好评。6月初,对所辖路段墙体宣传标语进行了刷新。通过治理,使沿线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

(八)依法查处路政案件,维护路产路权

严格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维护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及时查处各类路政案件,对损坏公路路产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半年,大队共查处损坏路产案件19起,案件查处率、结案率、索赔率均达到100%,执法过错率保持为零。截止6月30日,共收取路产损坏赔补偿费214450.00元。

(九)管养共建,共同做好迎“国检”各项准备工作。

迎“国检”工作时间紧、要求严,总段和段领导高度重视,路政大队的同志为了保证工作质量,保证各种档案的资料和数据完整准确,利用巡查机会和双休日,办对辖区内公路所有桥梁、涵洞的类型、结构、设计荷载、使用年限、技术状况等数据做了详细的记录造册;对公路标志、非公路标志按省局和总段的要求也都做了详细登记。经过不懈的努力,迎“国检”的准备工作圆满完成。

(十)全面完成应急保障任务 路政大队在冰雪雨雾天上路巡查,打冰防滑,疏导交通,在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维持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及养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省道S203线K34+800M处山体滑坡段的交通进行管制,确保了过往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对上级部门几次检查车队开道护送、应急保畅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学习,提高路政人员的素质

(一)从思想入手,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首先是加强政治思想和作风效能建设学习,平时我队注重落实各级会议的指示精神,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理论知识,在大队会议上开展荣辱观教育,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认识,提升政治思想境界和理论水平,树立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结合全省路政工作管理会议的精神,加强制度和作风纪律建设,通过学习,使路政人员进一步增强廉洁执法、公正执法理念,为今后的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以业务学习为本,提高全员执法水平我队路政管理人员在认真学习《公路法》、《行政许可法》、《路政管理规定》、《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掌握规范的文书制作方法的基础上,还不断探讨在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不断用新的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走出去、带回来”,向兄弟单位“取经” 通过“走出去、带回来”向兄弟单位“取经”的做法,不断开拓队员的视野,增长见识,通过业务知识座谈交流、办公现场观摩和档案分类、操作规范的相互探讨,做到学中有记录,学后有体会,通过学习路政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我队的管理工作,打造学习型的路政队伍。

三、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工作考核

大队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改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上路巡查制度、路政人员月考核办法,推行责任追究制,实行岗位考核制等规章制度,强化纪律观念。从路政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路政人员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得到提高。

四、严格管理,维护稳定,加强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路政大队积极开展了路政管理“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学习了总段“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学习安全法规和知识,路政人员树立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路政人员夜间上路处理案件时必须穿着反光马甲,路政车辆勤保养,勤检修,不带病上路,机驾人员不开快车,不酒后驾驶车辆,与段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细化到个人,确保路政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根据我段辖区内的特点,认真调查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加大安全设施的投资,修补了安全警示护柱,护墩,刷新了公路护柱、护墩、百米桩、里程碑14170块、喷划公路标线140公里,积极投入到公路翻浆处治、油路修补、油路罩面等工作现场,指挥交通,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在冰雪、雨雾天气,路政人员坚持上路防滑、巡查、疏导指挥交通。确保了施工进度和人员车辆安全,营造了良好的公路运输环境,为我段路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之,半年来,路政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的完整和公路的安全畅通,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路政管理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交通运输实际需要,在管理方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新闻信息报道任务欠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推动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13篇:路政简报

路政简报

(第七期)

xxxxxx路政所 2014年9月5日

开展公路法律法规宣传 确保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为全面提升地区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水平,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创建“畅、安、舒、美、绿”示范路,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全国和全区公路养护管理大检查。根据xxxxxxx关于路域环境专项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xx路政所在党支部的高度重视下,于2014年9月3日至4日,历时2天时间,在管辖公路xxxx公路、Z714线xxx、xxx线xxx沿线开展了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我段路政所按照路域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在段党支部高度重视下,把公路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前的第一战,一是进行动员和部署此次路政宣传的线路、车辆安排和参加宣传人员。二是为了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路政所专门制作了宣传车,悬挂标语和彩旗,精心准备宣传资料。三是路政执法人员走上街头、车站等人员聚集地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执法人员及车辆进入乡镇播放宣传广播、散发宣传材料,用多种方式进行进行全面宣传,全力为打造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做好铺垫。

此次路政宣传,我段共抽派路政宣传车辆2辆、出动工作人员8人,行程达422公里。共设立咨询点3处,散发《公路法》藏、汉语宣传册各个200份;《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藏、汉文宣传册200份;《xxxxx政所管理漫画宣传册》2000份;路政管理宣传扑克牌2000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500份;以及发放xxxxxxx联系卡500张。与沿线乡、镇、村签订《公路保护协议书》达19份。

通过,我段此次开展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的,进一步增强了公路沿线广大群众和司乘人员爱路护路意识,提升了路政管理知名度,为我段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和奠定了基础。

报:xxxxxxxxxx、局安监科、局办公室 送:段党支部 共印4份

第14篇:路政心得体会

路政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很快,转眼间三个月时间久过去了。意味着我在吉茶高速实习期将要结束了。在这里的三个月时间学到了很多东西,特别是路政业务知识和技能都基本上掌握,对于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我现在很看重也很喜欢路政工作。

通过三个月时间的磨练,现在已经适应了新的同事,新的工作环境,新的生活环境。昨天晚上开会,队长要求我们把这段时间的工作感受和体会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我觉得这对于我们来说意义很重要,也非常有必要。接触路政管理工作三个月了,也掌握了与路政相关的许多业务知识和技能,队里现在工作热情都很高,大家互相关心,互相学习。自从走上路政管理行政执法岗位,在吉茶公司路政科领导的正确指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同事们的热心帮助下,经过三个月执法工作的锻炼,我逐步成长为一名成熟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者,并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服务人民、接受监督来开展各项工作,以保障道路畅通、维护路产路权为己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入到路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以下是我在执法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是对我们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三个月的执法工作实践也使我体会到,只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还要注意文明执法。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我们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而且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自行纠正的。因此,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我们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

二、服务人民、接受监督。

将“服务人民”真正落到实处,处处为人民着想,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采取不同的方法做到把事务办理好、把事情处理好、把客人服务好,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政效能。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执法依据、主体、人员公开,做到执法程序、过程、结果公开,而且公开举报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广大 人民群众进行行风监督,进一步做到透明、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更好的做到人性化执法、文明化服务。

三、必须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首先,要加强政治学习,保持正确的政治观念。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升自身的政治水平,更好的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奋斗。要不断认真学习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打造过硬的业务本领。要做好我们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就要求我们必须熟悉和掌握业务知识,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只有学会、学好、学透交通行政执法相关的业务理论知识,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才能更好地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提高为单位和群众服务的水平,提高为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能力。篇二:路政业务学习心得体会

路政学习心得体会

彭忠强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同时要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通过学习关于近期举办的路政业务学习让我体会到, 行政执法是我们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 依法行政是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 也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根本性职业要求和的道德准则,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必须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肃履行法定义务,不超越职权,不滥用职权,自觉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尊严;

2、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必须坚持执法依据法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认定和处理,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随意处理和处罚;

3、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执法程序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和步骤从事行政执法活动,防止行政程序违法;

4、坚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的原则,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求执法行为公正、准确、合理、适用,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即行政审批行为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长期以来,由于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确,许可事项不规范,而导致的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影响了行政效率,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

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行政机关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在执行过程中不能越权执法一定要以法定依据和程序为准绳,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执法者,维护和执行法律是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宣传员,我们要利用各种形式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之家喻户晓。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超限运输车辆对路面结构的损害很大,对刚性路面的损害更为严重,成几何倍数增加,尤其是

超55t的车辆,所以治理双超是路政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力度治理大吨位(超55t)车辆是重中之重;维护路产路权,随着公路里程的增加,公路技术等级的提高,公路路产路权骤增,路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路政管理之维护路产路权职责越重要,越能维护我们公路部门的尊严和对外形象。从目前路政执法过程中可以看出社会各界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了解有所提高,但仍存在着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所以作为路政执法人员在熟悉掌握公路法律法规的同时更要利用一切机会向社会各界宣传公路法律,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大家都来学公路法律法规,懂公路法律法规,从而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篇三:路政执法心得体会

路政执法心得体会

记得有位哲人曾经说过,生命是没有意义的,除非有工作。 工作是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在2003年初,我作为一名初出茅庐的毕业生,非常荣幸的加入了路政这个骄傲的执法队伍,成为超限治理工作中的一名基层的执法队员,我寒窗苦读的知识,我的应变力,我的决断力,我的适应力,我的协调能力都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得到了展示。

从2003年工作至今,我见证了我们路政在超限治理工作中一步步取得的进展。以前,在路政管理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突出矛盾,诸如路政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路政体质的混乱,人员的不足,装备的落后,社会和公路沿线群众的不理解,不支持等等,会让我在现实工作中不知所措,变得茫然,而现在这些问题都在逐步完善,车辆超限超载的现象也在逐步减少。

执法一线上,我们路政工作者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尤其是在治理超限的过程中,如果我们路政人员内功不深厚,就容易有“失足”的危险,因此,我们路政队伍经常强化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也时刻警醒自己。 现实生活中,人民对交警了解的较多一点,对路政却知之甚少,甚至有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路政这样一个部门在为他们默默无闻的服务。路政工作是平凡的,但我们可以像雷锋同志一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体现我们的巨大价值。路政工作价值的发挥需要广大路政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体现在路政工作人员为人名服务的劳动之中。正如习总书记所言“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在实干中争做有德有才的精品。

我们一定要热爱路政工作,无论社会赞许、肯定,还是质疑,都怀着一颗平和的心微笑着面对,做一名合格的路政执法人员。篇四:路政执法心得体会(本人) 路政执法心得体会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同时要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是对我们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我国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 一。两年的执法工作实践也使我体会到,只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因此,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另一方面,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还要注意文明执法。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我们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而且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自行纠正的。因此,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我们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

二、服务人民、接受监督。

我所担任的是内业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交通行政案件处理、损坏路产索赔等工作,我所在的岗位是路政大队对外的一面窗口,树立好我自己的形象在相当程度上也就是树立好了大队的形象。所以,在工作中我不但坚持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且将“服务人民”真正落到实处,处处为人民着想, 从各个方面悉心考虑来大队办理许可审核、处理事故、求助等各不相同的人们的需求,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做到把事务办理好、把事情处理好、把客人服务好,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行政效能。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我还做到执法依据、主体、人员公开,做到执法程序、过程、结果公开,而且公开大队的举报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大队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行风监督,进一步做到透明、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作为一名路政人员,同时也是人民的服务员,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优良的风貌塑造起沿江路政良好的形象,更好的做到人性化执法、文明化服务。

三、必须不断加强学习,给自己“充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首先,要加强学习,保持正确的政治观念。要不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要时刻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态度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善于从政治上和大局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要加强学习,树立明确的服务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我们“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我们不仅要时刻牢记服务理念,更要不断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在为群众服务中真正做到换位思考,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工作。第三,要加强学习,打造过硬的业务本领。要做好我们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就要求我们必须熟悉自己的业务,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必须学会、学好、学透交通行政执法相关的业务理论知识,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提高为单位和群众服务的水平,提高为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能力。

在过去的两年里,在大队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同志们的热心帮助下,我踏踏实实、勤奋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我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行政执法内容多,涉及面广,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很强,我们的路政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艰巨性、长期性的特点,在此,我将认真总结经验,虚心学习,力争在今后的时间里中将各项工作逐步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我的能力范围内,使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陈永辉篇五:路政执法学习心得

在这金秋九月,我参加了由广东省公路管理局承办的路政执法培训班。通过这11天以来的认真、刻苦的学习,使我获益良多。这次学习的形式,主要以理论学习为主,辅以执法实践的模拟课,可以说是理论联系实际。因而,通过这次培训,既提升了我在路政执法理论层面上的理性认识,同时也加深了我对实际执法过程中的感性体验。下面,让我来总结一下参加这次培训班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温故知新,提升理论认识。

我参加路政所的工作已有三年的时间了,因而对路政工作方面还是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当然,在理论方面的知识,还不够全面。而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正好可以使我全面提升理论方面的认识,同时,又可以对已有所了解的方面加深理解,做到温故而知新。

这次的理论课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以及路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这几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由于我平时的工作是处理路产案件、办理行政许可,因而,对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广东省公路条例》方面的内容接触得比较多,所以对此较为熟悉和了解。至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由于是新颁布的条例,虽然有所了解,单位以前也组织过学习,但尚不算深刻,而通过这次学习,则可以增加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认识,并在实践中更加合理和正确地去应用。而在学习路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过程中,让我对如何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路政执法人员,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所以,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一方面,巩固和加深了原来已有所认识的东西,另一方面,又为进一步学习新知识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以人为本,服务大众。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重新学习,使我更清晰地明白到,路政管理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除了要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道路畅通”为工作主题外,还要与时俱进,以服务大众为理念,引领路政工作从原来的管理性质为主,转变为以服务性质为主。这都是因为近年来,政府要转型为服务型政府、并将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经济模式,因而路政管理也需相应地产生变化——从管理型转向服务型。

在实践中,我也了解到,随着社会在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公民的素质和法律意识也不断地增强,因而对路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也有更高的要求。首先,普罗大众都有这种共识——他们作为社会中的成员,为社会经济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因而他们是社会的主人翁。而政府在经济环节中获得的收入,如税收、非税收入、其他费用收入等,是来自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成果,政府正是通过这些收入来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并维系政府本身动作。所以,作为纳税的群体——人民群众,是有监督政府、并向政府提出改善其提供的服务的权利。

众所周知,路政管理作为行政执法的一种,是政府管理的一个部份,因而,路政管理也就属于政府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产品或劳务。有了这个性质,大家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路政管理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了。因为,既然政府是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并且其赖以运作、并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是由全社会的成员来承担的。那么政府向公众提供的服务,如路政管理,就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更高的要求,这样才可以为向大众提供更好、更满意的服务,从而为社会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刻苦学习,熟悉业务。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重新熟悉了许多平时在做路产案件和行政许可时已接触过的条例,如《广东省公路条例》,同时又让我学习了一些平时较少应用的比较新的条例,如《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这些对我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如何更好、更快、更准确地应用相关条例,处理案件和许可的流程人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正如上述所说,路政管理,既是行政执法的一种,又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因而,要提高服务的质量,就首先要提高路政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只有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提高了,才可以向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试想,如果对相关的条例、流程不够熟悉,就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拖慢工作的进程、影响当事人的办案时间、增加当事人的办案成本,并进一步使执法——这一特殊的公共产品的质量下降,从而影响到路政执法的形象,这样又何谈什么转向服务型、为民服务呢? 要提高自身的素质,熟悉相关法律条例和流程等,就要坚持刻苦学习、且终身学习。要知,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法律条文都是非常枯燥、艰涩、难于理解的东西。但对于一个执法者来说,就算条文、条例是如何枯燥、艰涩都好,都需要把之攻克,熟记并理解,因为除了将条例快速、准确并合理地应用于执法过程中,还需要履行向公众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义务。并且,由于社会和科技都是在不停地进步的,所以作为执法者,也需要不断地通过学习来更新自己的知识,才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因而,建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对于一个执法者来说是非常必要的。诚然,上述种种,都是一个合格的执法者能够向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基本条件。

四、严于律已,树立形象

这次学习,还涉及到路政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可以说,各行各业都有自己需要遵守的职业道德,如注册会计师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律师有《执业律师职业道德守则》、注册建筑师有《注册建筑师守则》等等。这是每个行业可以在当今社会立足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路政执法人员作为一个行业,也当然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基准了。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了很多路政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如路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是热爱本职、以路为家、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依法治路、秉公执法、办事公正、接受监督、仪态严整、礼貌待人,还有“八条禁令”、“十不准”等等。这些都是对从事路政管理的执法人员提出非常严格的要求,以使此行业能更好地为大众服务。

大家都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而反过来也可以这样认为,道德的基准是比法律还要严格很多的。因而,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是相当不容易的,这就要求路政执法人员在处理好自己的工作的同时,还要提高自己的认识,要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服务大众,提升并树立整个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路政执法管理,既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需要我们认真、严肃地对待;与此同时,路政执法管理也是政府向广大民众提供服务的一种公共产品,代表了政府的形象。路政执法管理是一份艰苦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份光荣的工作。

第15篇:路政工作总结

2011年武汉高速支队第三大队法制宣传工作总结

今年“六五”普法第一年,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制精神,对于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围绕“加强法制宣传,为建设法制交通,营造良好环境”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组织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细心组织

第三大队对此次法制宣传活动高度重视,首先组织了以第三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小组,结合我队的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进行了交流、学习、座谈,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依法制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各部门的法律法规。为此次系列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形式多样,全面促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广普法依法制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紧紧围绕“加强法制宣传,为建设法制交通,营造良好环境”这一主题,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采取主办展览、法律咨询、建立宣传点、张贴宣传标语及散发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了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深入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律进司乘人员”

活动。其次,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12月4日,依法制队、对宗制办、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集中普法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全队营造了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三、工作成效明显,社会反响良好

在今年的法制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扎实工作,使这次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这次活动中共展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对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服务40余人次。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宣传法律知识,宏扬法制精神,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做到自觉学法,办事依法,按程序科学决策,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具有重要的意义。

武汉高速支队第三大队2011年12月7日

第16篇:路政试题

路政业务考试题

(二○一一年一月)

姓名: 单位: 职务: 分数:

一、填空题(本题共20分,每题2分):

1、对损坏路产严重的特大交通事故,接到报案,及时出动, 分钟内出警, 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特大交通事故。

2、批准临时利用、占用控制红线内路产的手续有效期为 年。

3、巡路命令单要认真填写,并有 和 签字。

4、刹车损害路面的赔偿标准为 元/米。

5、车轮钢盆碾坏路面的赔偿标准为 元/米。

6、路政车日常路巡车速为

,遇有事故发生,车速应为 。

7、票据如若丢失,要在 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8、路政管理手段主要有、、和

9、路政管理具有、和复杂性的特点。

10、高速公路的用地范围主要指铁丝护网和 之间的土地。

二、选择题(本题共40分,每题4分)

1、路政管理员的业务素质主要包括:( ) A.综合分析能力 B.组织协调能力 C.决策能力 D.开拓能力

2、高速公路路产包括:(

A.高速公路本身 B.高速公路用地

C.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D.高速公路控制建筑区

3、公路与电力线交叉,如果斜交时最小锐角应大于:( ) A.15度 B.20度 C.45度 D.30度

4、路政内业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A.信息管理 B.文字材料 C.档案管理与统计分析 D.证件核发

5、路政统计方法主要包括:(

A.原始记录 B.统计台帐 C.统计报表 D.路政统计明细账

6、根据《省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路控制建筑区内先于公路建成的永久性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不得( ) A.重建 B.扩建 C.翻建 D.改建

7、路产档案的常见形式是(

A.建立分类台帐 B.制作路产示意图 C.制作路产平面图

8、路政管理员所享有的权利包括(

A.工作方面的权利 B.报酬权利 C.身份保障权利

9、路政装备主要包括(

A.交通工具 B.通讯器材 C.宣传器材 D.现场勘查器材

10、路政管理人员的配备人数是由( )决定的。 A.公路的等级 B.里程的长短 C.交通量的大小 D.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三、简答题(本题共40分,每题20分)

1、路政处罚的原则。

2、路政管理规范细则“十不准”是什么?

第17篇:路政年终总结

路政班组年终工作总结

在过去一年里,我班充分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畅通”为总目标,坚持走“依法治路,科学管理”的新路子,本着对上级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积极态度,以饱满的热情圆满完成了工作岗位目标,以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且积极通过学习实践,全班人员在执法水平、管理能力、思想觉悟等方面都有了明显进步。现将我班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数据统计

1、高速路段:据统计,(截止 月 日)共发生案件 宗,其中涉及路产损坏赔偿案件 宗,已结案 宗,未结案 宗,结案率为 ;应收路产损坏赔偿金 元,实收 元,索赔率为 。其中重大交通事故 宗(造成死亡 人,损坏车辆 辆);一般交通事故 宗(受伤 人,损坏车辆 辆);轻微交通事故 宗(受伤 人,损坏车辆 辆)。全月查处违章建筑 ;查处违章广告 宗;拆除违章建筑 宗;恢复中央活动栏杆 次,恢复水泥墩和标志牌 次;清除路上障碍物 次;教育上路行人 人次;为司乘人员提供便民服务 次。发放《施工整改通知书》 份,《停工整改通知书》 份;组织灭火 次,疏导交通堵塞 次,全月路政巡逻共公里。

(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一年来,我班坚

持从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等教育入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路政工作的全过程,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觉悟,使队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弘扬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精神,增强队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全班队员的思想觉悟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队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并通过案例分析会与队员一同讨论分析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针对在使用PDA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技术难题,我们都采取了通过学习、探讨的方式一同寻求解决方案,使问题最终得以解决。

(五)加大巡逻密度、提高巡逻质量。为保障路面的安全畅通,给司乘人员提供更加“安全、舒适、快捷、便利”的行车环境,我班在加大巡逻密度的同时,更加重视巡逻质量;加强对建筑控制区的管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以班责任区对桥下铺及桥梁、护坡、边坡进行检查。

(六)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管,杜绝责任事故。为了规范施工,采取对施工单位讲解高速公路上施工安全知识及各类规范标准,协助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一起对现场交通管制进行指挥,对现场施工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整顿,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

(七)加强对公路两侧设施和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力度。

由于在我队管辖路段沿线的公路两侧多为村庄、工厂,为了防止当地村民和工厂员工上高速,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我班定期对公路两侧的隔离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隔离网、隔离栅损坏的,做到提前发现,及时制止,及时通知养护人员进行修复。

第18篇:路政试题库

试题库

省高管局提出的“五大工程” 是什么?

答:畅通工程 形象工程 阳光工程 温馨工程 素质工程 省高管局提出的“七比七看”的内容是什么? 答:养护管理比技能,看畅通能力; 收费管理比放行,看窗口建设; 路政管理比规范,看执法效能; 服务区管理比温馨,看服务质量; 信息监控比快捷,看协同应变; 综合管理比素质,看工作绩效; 便民服务比措施,看群众满意”。 治超人员的“十条禁令”、“五不准 ”分别是什么? 答:“十条禁令”:

(1)严禁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2)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3)严禁擅放超限超载车辆;(4)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馈赠;(5)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行为重复罚款;(6)严禁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活动;(7)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的处罚;(8)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9)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补)偿费纳入小金库;(10)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五不准”:

(1)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2)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3)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4)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5)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路政简易案件的处理程序?

答:

1、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2、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作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4、制作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

5、收取公路赔补偿费用,出具收费凭证;

6、报内勤中队备案。行政处罚的种类

答:有七种;分别是:(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省局制定的巡查和清障接处警时间是怎么要求的?

答:巡查按照“5.30”的时间要求接处警,即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出警,30分钟内赶到现场;清障按照“5.45”的时间要求接处警,即接到报警电话后5分钟内出警,45分钟内赶到现场。

进行哪些涉路施工活动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答: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六条禁令? 答:(1)、严禁接受当事人任何形式的宴请或馈赠; (2)、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3)、严禁参与赌博; (4)、严禁违规驾驶交通执法用车、船; (5)、严禁着交通执法标志服出入各类公共娱乐场所; (6)、严禁执法过程中有不文明举止或者适用不文明用语。 简答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答:高度: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算起4.2米上); 长度:车货总长18米以上; 宽度: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重量: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 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在公路上行驶的2轴、3轴、4轴、5轴、6轴标准货动车辆允许有6%的误差) @@@治超工作责任追究的原则是什么?

答:治超工作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责必究、分级负责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进行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简述公路执法人员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测的程序

答:公路行政执法人员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测的程序为:

(一)提示或者引导车辆进入检测站点。注意维护好进出站点的交通秩序,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二)对车辆进行检测,若车辆超限行驶,还应登记与车辆有关的基本信息;

(三)对超限行驶行为实施卸载、处罚等处理;

(四)对卸载车辆复检,合格后放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从哪四个方面对公路突发事件的处置做了规定? 答:一是明确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二是完善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三是规定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四是将武警交通部队力量纳入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路政管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宪法

(2)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3)法规:主要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等。 (4)规章:主要有《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等。

(5)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对山西省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标准和清障服务标准的批复》等。

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应遵循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的原则。

2、路政管理机构具有特定的政府职能,在法律上享有执法主体的资格。

3、精细化管理中提出的“五精四细”是指精华、精髓、精品、精通、精密 以及细化对象、细化职能岗位、细化分解每一项具体工作、细化管理制度。

4、路政管理主要内容和中心任务: 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维持秩序、保障权益。

5、超限运输管理是指依法在高速公路入口设置超限检测站(点),对超过公 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 限载、限高、限款、限长 标准的货运车辆进行检测,杜绝非法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确保高速公路设施的完好和交通安全的行为。

6、应急突发事件路政管理要坚持 预防为主、科学处置、快速联动、安全高效 的原则。

7、到2013年,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 5000 公里,到“十二五” 末基本完成规划 的 6300 公里高速公路建设。

8、到2015年,我省 三纵十一横十一环 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

9、山西高速公路精细化管理系列标准自2010年 9 月 17 日起正式实 施。

10、公路路政,是指国家对公路的 公共事务 进行管理的活动。

1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证 公路安全畅通 。

12、各级路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和监督机制,实行 三公开一监 督 的办事机制,即 公开管理办法、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值班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

13、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以 法律、法规、规章 为依据。

14、路政巡查实行 定时、定线 巡查与 机动 巡查相结合的方法。 @@

15、路政案件查处原则:坚持以 事实 为依据,以 法律 为准绳,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应处不怠,应收不漏。

16、路政案件按照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 路产陪(补)偿 案 件和 行政处罚 案件。

17、路产赔(补)案件按照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可分为 简易 案件、一般 案 件、重大 案件、特大 案件。

18、超载源于国务院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超 限源于全国人大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治理超限和超载分别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和 《公路法》 的相关条款。

19、高速公路路政内业管理是指对路政 基础性业务工作 的管理。 20、高速公路路政外业管理主要内容有: 路政巡查、路政拖带清障、路

3 政处罚与赔偿、路政管理许可、公路用地与建筑控制区管理 。

21、治理超限运输按照 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 的要求,各 级政府统一领导,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高速交警等相关单位按照分工, 相互配合 , 各方联动 ,齐抓共管 的原则进行工作。

22、治理超限运输的总目标是: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确 保高速公路设施的完好和交通安全,建立 健康有序、公平竞争 的运输市场秩序。

23、路政管理的具体目标是:路政案件查处率≥98%;路政案件结案率≥98%; 路产恢复率达≥100%;建筑控制区控制率≥98%;依法制止 超限 车辆上路行驶。

24、超限车辆的认定标准中高度是: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 4 米以上; 长度:车货总长 18 米以上;宽度:车货总宽度 2.5 米以上。

25、路政巡查每日不少于 4 次,按规定时间、路线、趟次实施巡查, 特殊天气实行 机动 巡查。

26、清障人员上路实施清障时不得少于 2 人。

27、清障车辆在实施拖带作业时,应开启 示警灯 ,不准逆行和随意穿越 中央分隔带调头。

28、路政案件的查处必须由 两 名以上路政管理人员共同进行,严格遵守 办案程序。

29、高速公路路政巡查一般为 三 人一组。乘坐位置为: 正驾驶位 , 副驾驶位 , 后排左侧位 。

30、路政信息处理及指挥调度要做到 及时、准确、全面 。

31、财务票证室要认真、及时、准确地编制 月、季、年 度财务 报表,于次月 3 日前报送上级财务管理部门。

32、发生票据丢失或发现 残票、少票、空号、错号、残 号 等问题,应及时上报。

33、禁止损坏、擅自 移动、涂改、遮挡 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 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34、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 公路管理机构 ,并接受

公路管理机构 的现场调查。

35、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 公路标志 以外的其他标志。

36、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 200 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 100 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 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37、除发生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外,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中途不得 装 卸货物 。

38、实施交通行政处罚,除运用简易程序以外的应当适用 一般 程序。

3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擅自 喷印、安装、使用 公 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标志和示警灯。

40、巡查时发现路面有障碍物,巡查人员应当及时清理,如障碍物体积或面 积较大,无法清理,应先摆放 警告标志、锥形交通标志 ,并通知值班室。

41、路政大队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不符合规定的要 限期整改 。

42、路政管理专用车辆 转让、更新、报废 或者 改变用途 的,

4 必须及时报省局路政处备案。

43、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措施有拆、卸、罚、记、赔、拘等。

44、高速公路的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统

一、安全、高效、便民的原则。

45、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根据检测执法工作流程,明确车辆引导、超限检测、行政处罚、卸载分装、流动检测、设备维护等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

46、我们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分别是简易程序、一般程 序、听证程序。

47、公路管理机构对批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应签发超限运输车辆通 行证。

48、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49、对被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责令停止行驶、令车主对超限 超载部分的货物实施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等纠正措施,消除违法行为。

50、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进行 两 次以上的 重复 处罚。

1、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加轴载重超过了公路的限值(或承载能力)。

( )

2、超载既有货物超载,也有客运超载;超限只存在货物运输中。

( )

3、超限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路管理机构。

( )

4、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严禁修建临时性工程设施。

( )

5、实施高速公路路政巡查时,应遵守高速公路交通规则,车速不得高于

80km/h。 ( )

6、路政案件查处中调查取证应当询问当事人及证人,制作调查笔录,需要进行现场勘验或者签字的,还应当制作现场勘验报告或者鉴定报告。

( )

7、路产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案件称作轻微案件。

( )

8、清障车辆在实施拖带作业时,应开启示警灯,必要时可以逆行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

9、票据的使用应当明确开票责任人,严格控制开具票据的人数,不允许人手 一本或一次领取多本。 ( )

10、票款达到2000元,中队内勤必须在24小时内交回大队财务,不得在中 队存放。 ( )

1——5×√××× 6——10√√×√√

1、《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日通过,自 起施行。 A.2006年3月1日 B.2006年5月1日 C.2006年5月31日 D.2006年7月1日

2、禁止在高速公路大中型桥梁周围200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高速公路两侧 米内,从事挖砂、采石、取土、爆破、倾倒废弃物等活动. A.30 B.50 C.60 D.100

3、在高速公路上维修车辆,未使用垫木板、支轮三角木、修车漏油垫等辅助工具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元以上 元以下罚款。 A.200 B.400 C.600 D.300

4、路政案件的查处必须由 ( ) 名以上路政管理人员共同进行,严格遵守办案程序.A.一 B.两 C.三 D.四

5、路产设施修复后,恢复生产部门应及时通知路政大队验收。公路设施管理员接通知后在( )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填写《路产恢复验收单》双方签字存查。

A.12小时 B.24小时 C.两日 D.三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自

起施行。

A.1997年1月1日 B.1999年1月1日 C.1998年1月1日 D.2000年1月1日

7、《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已经2008年5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起施行。 A.2008年7月1日 B.2007年7月1日 C.2009年7月1日 D.2006年7月1日

8、公路设施管理员应每( )进行一次路产设施普查,全面统计辖区内损坏的公路设施。

A。日 B.周 C.月 D.年

9、出纳员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务必于次月( )日内核对完毕并编制“银行存款条款调节表”。

A.2 B.3 C.5 D.7

10、除高速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边沟外缘50米,匝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外缘( )米,收费站周围50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A.20 B.30 C.40 D.50

11、票据使用包括( )等过程。

A.票据填制 B.票据交接 C.票据作废 D.票据报核

12、路政档案管理的依据是( )。

A.《档案法》 B.《路政管理规定 》

C.《交通系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 D.《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13、交通部2000年《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交公路发【2004】4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的通知》,分别从车辆的( )规定了超限车辆的认定标准。

A.高度 B.长度 C.宽度 D.重量

14、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是代表国家实施公路行政管理权的组织,其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按照( ) 进行设置。

A.集中 B.统一 C.高效 D.特管

15、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依据是(

6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F.《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5 ABDBB 6——10 CACDA

11、ABCD

12、AC

13、ABCD

14、ABCD

15、ABCDE

路政管理机构收到利用、占用、挖掘、跨越(穿)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等的申请后,应在( )日内作出答复。

A、5 B、10 C、15 D、20 当货车总高度从地面算起( )米以上的运输车辆为超限运输车辆。 A.3 B.3.75 C.4 D.5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公路赔(补)偿复核申请之日起( )日内完成复 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

A、5 B、10 C、15 D、20 下列哪种情形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 A、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B、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C、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D、被许可的法人依法终止的

当事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的。( ) A、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B、可再次通知当事人 C、取消上述权利期

D、必须有当事人的参加听证方可进行

山西省交通厅路政服务大厅在审批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时,六轴车车 货总质量最大限制是( )。

A、70 B、72 C、75 D、78 下列选项中,( )是非公路交通标志

A、服务区指示牌 B、国道上的高速公路收费站预告标牌 C、确认车距标牌 D、交通设施生产厂家介绍标牌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 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 )元以下的罚款。

A、五万 B、三万 C、二万 D、五千

CCCCADDB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C)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对批准超限 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应签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A、第十条 B、第十一条 C、第十二条 D、第十三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违反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在公 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

7 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可处以(A)以下的罚款。 A、30000元 B、10000元 C、5000元 D、3000元

对已行驶在公路上的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超限超载车辆(A), 但必须在道路运输证上登记违法行为并抄告有关执法监管机构。

A、不得滞留、卸载和罚款 B、不得滞留、卸载,可以罚款 C、可以扣留 D、不得滞留,可以卸载和罚款

案件调查人员在初步调查结束后,认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主要证据齐全, 应该制作( A )

A、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 B、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C、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D、限期拆除通知书

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时和对停放在公路超限检测 站内接受调查处理的超限运输车辆,是否可以收取费用( D )。

A、可收取检测费不得收取停车费 B、不得收取检测费可收取停车费 C、可收取检测费和停车费 D、不得收取检测费和停车费

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的原则是(B) A、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 B、合理布局,完善网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C、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 D、集中、统

一、安全、高效、便民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道路上检查车辆时,不准同时拦截(B)辆以上车辆进 行检查,不准人为造成交通堵塞。

A、3辆 B、5辆 C、7辆 D、9辆

第19篇:路政管理办法

山西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

令[第143号]

第一条 为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保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和高速公路设施。

第三条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其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有关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实施高速公路路政、路况巡查,并制止违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三)与土地、城建、规划等部门共同依法控制高速公路两侧的建筑事宜;

(四)审批高速公路的特殊利用和超过公路、桥梁限载标准车辆通行;

(五)维护高速公路养护和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六)负责高速公路路面障碍的清理;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持行政执法证件,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佩戴公路路政胸徽;专用于执行路政巡查任务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执行路政巡查任务时,应当装有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专用标志和示警灯。

第五条 除高速公路路政、交通管理人员和养护、施工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高速公路隔离栅以内行走、作业和逗留。

第六条 在高速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挖沟引水、利用高速公路边沟排放污物;

(二)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

(三)履带车、铁轮车、教练车、运输易抛撒物品采取封闭措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以及其他有损高速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

(四)毁坏绿化设施,花草树木;

(五)其他损坏、污染高速公路和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及高速公路标桩、界桩。禁止攀越高速公路防护设施。

第八条 跨越、穿越高速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和在高速公路路面上临时作业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

设施应当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 凡驶入高速公路的各类车辆,应配备千斤顶垫木板、支轮三角木、修车漏油垫。未配备的,不得驶入高速公路。

第十条 下列行为须经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一)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灯饰标志、牌坊、牌架以及信号灯等设施的;

(二)在高速公路控制线内设置构造物、广告、宣传栏等标牌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拉运可能对高速公路及其设施造成严重破坏的物品的。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外缘30米和立交桥通道边缘50米内,修建任何永久性设施。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下掘进采矿,不得在高速公路两侧50米内,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大中型桥梁周围200米内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以及其他危及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 高速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着安全标志服,并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所有车辆必须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设置的交通控制标志指示的车速、车道或路线行驶。

第十四条 高速公路路政巡查人员发现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迅速通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立即派员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事故现场勘查、取证事宜完成后,经处理现场的交警同意,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及时将毁损车辆拖运出

高速公路外;对事故车辆需进一步勘查鉴定的,应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的地点。对损坏道路及其设施的车辆,路政管理机构负责路产损失的索赔。

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因机械故障停驶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将故障车辆移至紧急停车带维修,一小时内不能修复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及时将车辆拖运到服务区或高速公路外。

拖运事故毁损车辆和机械故障车辆的清障费用,由被清车辆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

(一)、

(二)、

(四)、

(五)项和第九条规定,损坏、污染高速公路路面,毁坏绿化设施及花草树木,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

(三)项规定,履带车、铁轮车、教练车、运输易抛撒物品

采取封闭措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以及其他有损高速公路路面的机具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和高速公路标桩、界桩,攀越高速公路防护设施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

(三)项规定,未经批准在高速公路上拉运可能对高速公路及其设施造成严重破坏的物品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危及高速公路安全作业的。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

(二)项规定,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或者高速公路控制线内设置高速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擅自修建永久性设施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高速公路路产不按规定赔偿损失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扣留当事人的车辆或者相关证件,待其接受处罚后,放行车辆,退还证件。

第二十条 当事人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扣留车辆或者证件的处罚决定后,三个月内既不接受处罚,又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扣留车辆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对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高速公路路产的赔偿标准和清障收费标准,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部门共同制定。

第二十四条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委托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西省太旧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20篇:路政行政许可

路政行政许可

更新采伐护路林申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涉路施工活动申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一、事项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二、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三、许可机构及期限程序: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事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一、许可机构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二、程序

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路政工作报告范文
《路政工作报告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