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银行工作总结

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03 07:56:46 来源:银行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

有总结才会有进步,才会有提高,总结也是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的一项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一)

大家知道,管库员是一早、一晚,两头必须准时的工作。新的一年已经到来,现将我2018年度的工作做个简短的总结:

一、基本工作情况

1.我认真学习管库员守则和库房管理的各规定,严格遵守库房钥匙的管理规定,协助科领导共同做好现金清点、上缴等业务;

2.及时、准确地使储蓄专业库包出库、入库,保障了一线的工作需要;

在从事业务主办时,我积极协同搞好各项工件,利用自己所学掌握的知识,保障业务的正常进行;

3.营业前全面打扫卫生,营业终了,逐项检查好各项安全措施,关好水电等再离开。

二、以“客户满意、业务发展”为目标,搞好服务,树立热忱服务的良好窗口形象

1.在出门收款中,每到一处,我们的一言一行,能代表我们xx的形象。所以,我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积极为客户着想,在规章范围内,积极为客户办理残损币兑换、代捎回单等,极大的方便了客户;

2.同时,向客户宣传xx的各项新技术,新业务,新政策,扩大xx的知名度;

3.把了解到的企业现金量、重大投资、款项专移等情况及时向信贷部门汇报,为xx对企业的全面了解和信贷工作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

4.在许多季节性的大额现金收款中,我都认真对待每一次大额现金收款任务,期间的工作也得到了信贷、公存等科室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

5.在离退休职工换取工资时,提前兑换好大小票,积极主动、热情服务,尽最大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方便,让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我到xx工作后,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协同其他部门共同搞好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且获得了各单位会计人员和领导的信任和支持。

总结过去,是为了吸取过去的经验和教训,更好地干好今后的工作。在新到来的2019年,我将更加勤奋认真,努力做到更好!

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二)

2018年是辛勤耕耘的一年,是有所收获的一年,也是发展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在行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帮助下,我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任务完成情况都实现了平稳发展,感谢组织和领导给予对我工作的支持和肯定,现将自己这一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高度的责任心,勤恳认真地态度,优质高效的完成每天的工作

我的岗位是库管员,每天都要保证现金和凭证的丝毫不差。前台柜员缺少凭证和现金,我都保证及时的调剂。每天从前台收拢残旧币到后台清点和挑剔,保证了现金收付工作的顺畅。客户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换位思考问题,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我们的客户中有许多的超市商店,我经常帮助他们清点零钱兑换成整钱,也在出库的时候尽可能的多争取零钱,帮助客户,也得到了他们的真心赞扬。每天的出库和上缴都接触大量现金,我都做到了认真合规,一笔差错都没有。我利用自己的关系网和真诚的服务营销了一大笔忠实的客户,完成了存款任务x万。

二、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我从事储蓄工作已有x余年,一直十分注重个人业务能力的培养学习。利用总行和分行业务比赛的机会,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品,丝毫不松懈。在保证为储户提供规范优质服务的同时,刻苦钻研业务技能,积极认真地学习新业务、新知识,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领导及同事请教学习。很好的适应了我行业务综合全面发展的需要,我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也得到了更新和进步。

时代在变、环境在变,银行的工作也时时变化着,每天都有新的东西出现、新的情况发生,我也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的工行员工,当然,在一些细节的处理和操作上我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时刻以高标准鞭策和完善自我,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中提高自己、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为我行的发展添砖加瓦,充满激情的完成今后每一天的工作!

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三)

度过了难忘的2018年,转眼间新年到了,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大家一起拼搏努力,成绩与不足同在,下面就个人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以下总结。

一、岗位履职情况

1.加强业务学习。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我现在任xx的库管员,作为一名普通的后台管库人员,我深知没有过硬的规章理论支撑,就无法出色地完成xx的管库工作,在平时的业余时间,认真的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和新下发的各项文件,不懂的业务及时的请教xx里面的年轻同事,业务主管,使自己对现行的政策、规章制度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2.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我深知员工的一举一动都时刻体现着xx的形象,一年来对每一笔交款都一丝不苟地认真按照规定操作,早上,开库核对金额、给每位前台柜员发放款金凭证;中午及时盘点各柜员的凭证及现金,认真核对,确保资金安全;晚上,耐心收取柜员上交现金,做好核点工作;认真负责与款车的交接工作。一天中,每一个环节我都是仔细审查,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我还经常帮助前台柜员整理残币,以便及时上交。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学习的积极主动性还不够,因家庭因素、工作开展因素的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存在学习的连续性不足,存在业务素质提高不快,学习效率低的情况;

2.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不足,在自觉主动学习方面,不能有效的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岗位实际进行业务创新或针对岗位需求自觉进行相关考试认证;

3、工作方式简单,尚停留在较低层次的任务完成要求上,工作开展的实际效率和效果还有待提高。

三、工作规划

1.以身作则、严格管理。作为库房管理人员,要确保现金及库款安全。在现金及库房管理中事事、处处起表率作用,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2.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技能,我将结合自身工作开展的实际,有计划的报考相关科目考试,职称资格考试,针对自身进取不足的实际,自觉提高整体综合素质;

3.做好贷款催收工作,确保资产安全:由于贷款客户常年在外务工,已至不少贷款丧失诉讼时效,马上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我们要抓住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这段时机,及时的做好催收补救措施,只有保护好我们债权人的债权,我们才能谈下一步的清收,同时更是有力的保护好我们自己。

过去一年成绩与不足同在,2019年我将一如既往的继续努力,在领导班子带领下、在新的体制下,锐意进取,奋勇前进,共创xx美好的一天。

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四)

20xx年是工行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年,工行成功迈出了股份制改革的第一步。20xx年对xx支行来讲,是辛勤耕耘的一年,是适应变革的一年,是开拓创新的一年,也是理清思路、加快发展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各支行及下属分理处机构业务整合平稳发展,综合业务系统全面推进并取得预期目标。在这一年里,组织和领导给予了我许多学习和锻练的机会。

一、强化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我从事储蓄工作以来,十分注重个人业务潜力的培养学习。为储户带给规范优质服务的同时,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在熟练掌握了原业务流程的基础上,用心认真地学习新业务、新知识,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领导及专业科请教学习。随着银行改革的需要,我的工作潜力和综合素质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也随着工行各阶段的改革得到了更新和进步。

二、以高度的职责心,用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将优质工作落到实处。

20xx年,我在xx

村储蓄所任业务主管,主要负责重控、内控、核算质量、及柜面正常业务。透过加强内控管理,全所在去年分行开展的核算质量评比中,从未列于倒数五十名内,还曾几度位于前三、四十名之列,我个人还曾连续两月在南岸支行被评为“无差错柜员”。

我始终坚持“客户第一”的思想,把客户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换位思考问题,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大胆开拓思想,征对不同客户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努力为客户带给最优质服务,以赢得客户对我行业务的支持。在xx村储蓄所工作期间,我同众多客户由客户谊发展成朋友情,多次受到不同类型客户的赞扬,从未接到过一齐客户投诉。

时代在变、环境在变,银行的工作也时时变化着,每一天都有新的东西出现、新的状况发生,这都需要我跟着形势而改变。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技巧,适应周围环境的变化,提高自己的履岗潜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的工行员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是我所努力的目标。当然,在一些细节的处理和操作上我还存在必须的欠缺,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时刻以“服务无止境,服务要创新

推荐第2篇:银行现金管理大礼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2月3日国务院令第280号发布 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已经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年二月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维护人民币的信誉,稳定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四条 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

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二章 设计和印制

第七条 新版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设计,报国务院批准。

第八条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专门企业印制。

第九条 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质量标准和印制计划印制人民币。

第十条 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应当将合格的人民币产品全部解缴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将不合格的人民币产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全部销毁。

第十一条 印制人民币的原版、原模使用完毕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封存。

第十二条 印制人民币的特殊材料、技术、工艺、专用设备等重要事项属于国家秘密。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和有关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

第十三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

第十四条 人民币样币是检验人民币印制质量和鉴别人民币真伪的标准样本,由印制人民币的企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印制。人民币样币上应当加印“样币”字样。

第三章 发行和回收

第十五条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

第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新版人民币的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主色调、主要特征等予以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新版人民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新版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

第十七条 因防伪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改变人民币的印制材料、技术或者工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改版后的人民币的发行时间、面额、主要特征等予以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改版人民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改版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发行纪念币。

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

第十九条 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但是,纪念币的主题涉及重大政治、历史题材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予以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纪念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纪念币支付给金融机构。

第二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负责保管人民币发行基金。各级人民币发行库主任由同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担任。

人民币发行基金是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保存的未进入流通的人民币。

人民币发行基金的调拨,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动用人民币发行基金,不得干扰、阻碍人民币发行基金的调拨。

第二十一条 特定版别的人民币的停止流通,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兑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二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三条 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回收、销毁。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四章 流通和保护

第二十四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合理需要的原则,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

第二十五条 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第二十八条 人民币样币禁止流通。

人民币样币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第三十条 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携带人民币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具体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第三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当予以没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登记造册;持有人对公安机关没收的人民币的真伪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鉴定。

公安机关应当将没收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四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他制造贩卖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线索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申请鉴定。对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收缴及鉴定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将收缴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人民币真伪的服务。

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按照面额予以兑换;经鉴定为假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予以没收。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应当将没收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六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无偿提供鉴别人民币真伪的服务。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

第三十八条 人民币反假鉴别仪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生产。

人民币反假鉴别仪国家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协助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 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

(一)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

(二)停止流通的人民币。

第五章 罚 则

第四十条 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和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质量标准和印制计划印制人民币的;

(二)未将合格的人民币产品全部解缴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的;

(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将不合格的人民币产品全部销毁的;

(四)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对外提供印制人民币的特殊材料、技术、工艺或者专用设备等国家秘密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五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2003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7号发布)

第一条 为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第三条 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第四条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第五条 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第七条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第八条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本办法对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经2002年12月3日第4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

二○○三年四月九日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假币的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货币是指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外币是指在我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可收兑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定货币。

本办法所称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

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

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本办法所称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的业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是指具有货币真伪鉴定技术与条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商业银行业务机构。

第四条 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每季末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假币收缴、鉴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假币的收缴

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第七条 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

(一)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

(二)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

(三)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

(四)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

第八条 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印制。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颁发《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第九条 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第三章 假币的鉴定

第十条 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鉴定后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货币鉴定专用章和鉴定人名章。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授权证书。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收缴单位报送需要鉴定的货币。

收缴单位应当自收到鉴定单位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需要鉴定的货币送达鉴定单位。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受理鉴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时,应当至少有两名鉴定人员同时参与,并做出鉴定结论。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复点清分金融机构解缴的回笼款时发现假人民币,应经鉴定后予以没收,向解缴单位开具《假币没收收据》,并要求其补足等额人民币回笼款。

第十六条 持有人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该金融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持有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作出的有关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其上一级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

(三)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

(四)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申请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鉴定假币的;

(三)截留或私自处理鉴定、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授权的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授权的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鉴定假币的;

(二)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授权的鉴定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或再鉴定申请的;

(三)截留或私自处理鉴定、收缴、没收的假币,或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假币收缴、鉴定操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收缴、鉴定假币专用凭证印章样式及使用说明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省内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 第三条

假币收缴、鉴定实行属地管理,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负责本辖区假币收缴、鉴定工作。

第二章 假币收缴程序

第四条 金融机构办理假币收缴及鉴定的人员,应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在营业场所公示本系统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举报电话,应具备人民银行统一格式的《假币收缴凭证》、“假币”印章、“假币收缴专用章”。

第六条 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在办理假币收缴业务时,应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其具体操作程序:

(一)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在办理货币存取款业务时,所收款项应在持币人视线范围内经过手工清点和防伪点钞机清点。发现可疑货币应由两名以上业务人员人工和通过货币真伪鉴别仪器进行综合鉴别。鉴定为假币和,应在持币人视线范围内当面加盖“假币”印章,假币实物予以收缴。

对假人民币纸币,“假币”章应平行加盖在假币的正面左侧水印处和背面中间位置。 对假外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在持币人视线范围内经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章,收缴单位业务公章、收缴人、复核人名章,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等细项。

(二)金融机构在办理假币收缴业务时,应向持币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格式的《假币收缴凭证》。《假币收缴凭证》填写应规范、齐全(按币种、版别、券别分别填写; 相同版别、券别和面额,且冠字号码重号或连号的,可填写在一张凭证上;“交款单位”栏应填写交存现金的企事业单位;“版别”栏应填写纸币、硬币上的年号:“制作方法”栏应填写假币伪造和变造方法,如机制、拓印、复印、挖补等)由经办人、复核人签字,加盖“假币收缴专用章”,持币人在《假币收缴凭证》上签字后,第一联为收缴单位留存,第二联交持币人,并向持币人说明该假币主要特征,同时告知持币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交还持币人。如假币持有人拒绝在《假币收缴凭证》上签字,经办人应在假币持有人签字栏注明“***拒绝签字”。

第七条 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提供有关线索。同时经办人员填制《发案情况报告》,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一)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

(二)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

(三)有制造贩卖假徦线索的;

(四)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

第八条 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指定两名假币管理员并建立《假币收缴登记簿》。假币收缴后应及时、序时、逐笔登记《假币收缴登记簿》。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在复点清分金融机构解缴的回笼款时发现可疑人民币,经鉴定后确定为假币的,假币予以没收,并向解缴单位出具《假人民币没收收据》,并要求其补足等额人民币回笼款。

第三章 假币鉴定程序

第十条 如持币人对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时,可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鉴定申请,填写《货币鉴定申请书》并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支行级以上单位)申请鉴定。

第十一条 《货币鉴定申请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金融机构留存; 第二联交申请人。《货币鉴定申请书》由收缴单位提供。《货币鉴定申请书》填写要素要齐全完整,货币真伪认定结果栏内应加盖“假币收缴专用章”。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配备两名以上具有较强鉴定能力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负责假币鉴定工作,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鉴定机构应无偿提供货币真伪鉴定服务。自收到持币人书面鉴定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收缴单位报送需要鉴定的货币。收缴单位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送达鉴定单位。

第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自受理鉴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必须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货币真伪鉴定书》填写要素应齐全,由鉴定人、复核人签字后并加盖“假币鉴定专用章”;如鉴定的货币有不同面额或版别应分别填写。

第十五条 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收回持有人《假币收缴凭证》交收缴单位按照残损人民币处理(将《货币真伪鉴定书》附后), 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后退还持有人;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鉴定为真币的,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假币收缴凭证》;鉴定为假币的,鉴定单位将假币退还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在备注栏注明该币退还收缴单位)。

第十六条 鉴定人员在鉴定货币时,应通过人工和货币真伪鉴定仪器检测,并做出鉴定结论。对污损严重、部分防伪标记缺少不易鉴别的疑难币,应填写《货币鉴定申请书》申请上级鉴定部门鉴定。

第四章 假币保管与解缴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业务人员应在每天下班前将当日收缴的假币交本单位假币管理员登记、保管,交接无误后在《假币收缴登记簿》签章。

第十八条 各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应比照人民币管理的规定,按双人管理、账实分管的原则进行保管,主管部门应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用于记载所辖营业网点解缴的假币,并做到入库保管、账实相符。

第十九条 假币解缴。金融机构假币解缴时应逐级填制人民银行统一格式的《假币解缴清单》。《假币解缴清单》由解缴单位填写,一式二联,解缴单位应加盖“假币收缴专用章”、解缴人、业务主管、复核员、经办员名章,要素填写齐全完整。收缴单位在假币实物与清单核对无误后,加盖收缴单位“假币收缴专用章”、经办人和复核人章。《假币解缴清单》第一联留存记帐,第二联退还解缴单位。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按照货币金银管理信息系统反假货币子系统操作规程进行账务核算,打印“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入凭证”,加盖接收单位、业务主管、复核员、经办员名章,并连同《假币解缴清单》退还解缴单位保管。

(一)各地市市区金融机构的假币解缴按照系统管理的原则,即:各地市金融机构应将所辖市区营业网点收缴的假币逐级收缴汇总,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集中统一解缴人民银行当地中心支行。

(二)各县(市)金融机构的假币解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即:人民银行各县(市)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内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的解缴。县(市)各金融机构每季度末将所收缴的假币集中后,解缴人民银行当地支行。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每半年将辖内收缴的假币集中汇总后(6月、12月中旬),按照货币金银管理信息系统反假货币了系统操作规程进行账务核算,打印“假币调运凭证”一式三联,并连同假币实物解缴人民银行当地市场中心支行。每半年由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通过反假货币子系统逐级申报销毁计划,批准后假币实物在销毁点行统一销毁。

第五章 证书的管理

第二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是人民银行授权有货币真伪鉴定技术条件的商业银行业务机构受理货币真伪鉴定服务的资质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进行授权。

第二十一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具有货币真伪鉴定资格的金融机构在营业室醒目位置悬挂《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第二十二条 《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办理假币收缴的资格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核发、备案。

第二十三条 各金融机构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的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本系统组织的反假货币业务培训,各金融机构应根据本单位岗位人员情况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本系统主管部门报送培训计划及人员名单,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汇总后报人民银行当地中心支行。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适时组织反假货币业务考试。考试合格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颁发《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培训、考试原则上每年度组织一次。

第二十四条 各金融机构本单位持《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人员实行定期培训,逐级备案。凡遇有岗位调整、人员变动,金融机构应及时收回证书,交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因保管不善将证书损坏、丢失的,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培训、考试后予以补发。

第六章 专用凭证、印章的保管

第二十五条 金融机构要为营业网点统一刻制带有机构编号的“假币”印章、“假币收缴专用章”、“假币鉴定专用章”等,实行专人管理,登记造册(附盖印模)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如有机构变更及时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第二十六条 《假币收缴凭证》、《假人民币没收收据》、《货币鉴定申请书》、《货币真伪鉴定书》是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重要凭证,各金融机构要设立领用凭证登记簿,实行专人保管,如出现作废情况应与使用完毕后留存联一并妥善保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河北省辖区的假币收缴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情况;

(二)假币收缴、鉴定程序与实物管理;

(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是否按规定悬挂;

(四)反假货币各种专用凭证、印章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五)反假货币业务培训情况;

(六)反假货币宣传工作;

(七)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八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存取款业务中违反本实施细则行为的,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之规定给予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负责解释。

推荐第3篇:银行现金管理团队工作总结(精简篇)

银行现金管理团队2016年工作总结

银行现金管理团队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我们营运部现金管理团队在行长室、部门总经理室的领导下,在总行各部室、各团队的支持下,在各分行及南京地区各网点的配合下,本着服务的原则,以安全为根本,合规为前提,启用总行金库,配合核心系统上线,加强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流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保障工作,确保了2016年南京地区现金出纳业务安全无差错。

一、年度主要工作

1、启用总行金库,保障网点运营 2016年12月初,我部完成了总行金库的改造工作,并正式启用。在团队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抓工作重点,及时办理人行缴领手续,签定武装押运合同,保证了总行营业部等四家网点在元旦至春节,现金投放、回笼旺季的现金供应。2016年,为保障南京地区8家网点的安全运营,共办理人行领现**次,投放**元,缴现**次,回笼**元,网点领现**次,合计**元,缴现**次,合计**元,凭证调拨**次,合计**份,空白卡调拨**次,合计**张。南京地区现金备付率控制在0.3%以内,全年现金、凭证缴领,尾箱调拨安全无事故。

2、制定操作规程,优化业务流程 2016年,我部根据行长室、部门总经理室加强制度建设的相关要求,在部门各团队的大力配合下,通过近半年的制定和完善,于5月份正式下发了《现金出纳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现金出纳条线的运营规范,并且依据我行特点,首先以南京地区为试点,进一步开展了制度细化,流程优化的工作,为明年全辖统一后台现金、凭证及尾箱配送业务夯实了基础。

3、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柜员技能 2016年1月份,我部举办了南京地区第一期的本外币及票据反假业务培训,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反假货币资格证考试,保证了南京地区各网点柜员持证上岗。11月份,组织了全辖凭证管理系统的推广培训班。此外,还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和零售业务部的培训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外币反假基础知识、自助设备犯罪分析及防范措施、凭证管理系统基础操作等一系列的培训工作。

4、加强出纳机具管理,组织统一采购 出于加强机具管理,提高机具质量,降低机具成本,根据我行《出纳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经过全面的调研和考核,依据各分行08年的需求计划,制定了我行出纳机具采购方案,报行领导批后,组织了全辖出纳机具竞争性谈判,确定了入围的品牌、型号及价格。全年共采购各型出纳机具**台,并指导无锡、苏州分行完成了出纳机具的更新换代工作。

5、加强网点沟通,加大检查力度 我部为提高南京地区的服务保障效率,规范现金、凭证调拨的操作流程,控制尾箱交接的操作风险,先后三次到网点征询服务意见,并多次进行尾箱交接的突击检查。为加强全辖的条线沟通,了解各分行的实际情况,我部会同办公室安保团队先后对12家分行(除泰州),进行了飞行检查,具体调研了金库业务、上门收款业务、离行ATM清机业务及柜面现金业务的开展情况,并在每一家都召开了条线的座谈会,在反馈各类违规事项的同时,也指导了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风险防范的要点。 此外,我部还积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多次安排内部的技能练兵,根据各项制度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并且,还完成了南京地区及全辖现金保险的投保工作,参加了重要空白凭证印刷和南京地区离行ATM合作运营的招标工作,开发了凭证管理系统,运作了苏宁商贸和水游城两台离行式ATM,签定个3份武装押运合同和一份尾箱寄库押运服务外包合同,组织了一次全辖的人民币反假宣传月活动。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们完成了一些工作,服务的质量,保障的能力,人员的素质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还有很多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团队整体作用发挥不够 银行的现金出纳工作是基础,是高风险的重要工作,也是外部监管力度最大的工作,要保证团队日常工作的高速、正常、高效运转,必须要发挥团队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有责任,事事有落实。

推荐第4篇:分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

分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

引导语:写好工作总结,须勤于思索,善于总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分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

分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一

XX年上半年我公司各部门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作为公司出纳,我在收付、反映、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尽到了应尽的职责,特别是在**期间,仍按时到银行保险等公共场合办理业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不断改善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顺利完成如下工作:

一、开学期间日常工作:

1、与银行相关部门联系,井然有序地完成了职工工资发放工作。

2、清理客户欠费名单,并与各个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完成欠费的催收工作。

3、核对保险名单,与保险公司办理好交接手续,完成对我公司职工的意外伤害险的投保工作。

4、做好***x年各种财务报表及统计报表,并及时送交相关主管部门。

二、其他工作

1、迎接公司评估,准备所需财务相关材料,及时送交办公室。

2、为迎接审计部门对我公司帐务情况的检查工作,做好前期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统计,并提交领导审阅。

3、按照公司部署,做好了社会公益活动及困难职工救济工作。

在上半年工作中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定期向会计核对现金与帐目,发现现金金额不符,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2、及时收回公司各项收入,开出收据,及时收回现金存入银行,从无坐支现金。

3、根据会计提供的依据,及时发放教工工资和其它应发放的经费。

4、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算(发票上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帐),对不符手续的发票不付款。

分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二

今年以来,随着粮食市场的进一步放开和深入,“三农”问题和粮食安全问题已日趋突出,农发行的管理职能和业务范围也发生了变化,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我行资金计划管理工作在市分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这个中心,适时调整工作思路,以总行的规范化管理考核为工作准则,以努力实现提高信贷资金运用效率和切实防范信贷风险为双重目标,调动资金计划条线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资金计划工作的职能作用,使我行资金计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XX年上半年资金计划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量化和细化考核评比办法

继全省分、支行长会议之后,市分行召开了20XX年工作会议,把风险管理摆在了全行各项工作的首位,明确提出了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努力方向:以规范化管理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绩效管理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凸现机关处室的指导职能和服务职能为宗旨,灵活务实地开展计划信贷管理工作。并且对照省行资金计划处的考核办法,对资金计划工作百分考核内容进行了量化和细化,从处室到基层行都相应建立了计划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在百分考核办法中,把资金计划工作细分为计划管理、资金管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现金及利率管理、统计管理、等级行管理、业务综合管理七大块,做到了岗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半年来的工作表明,年初制定的工作意见和考核评比办法方向明确,切合实际,对做好全市资金计划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二、加强资金营运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以来,我行进一步加强信贷资金营运管理,信贷资金回笼后及时归还系统内借款,贷款回笼和借款下降基本保持一致。上半年每月信贷资金运用率均保持在××%以上,信贷资金保持较高的营运水平。

1、坚持资金头寸限额管理。今年以来我行计划部门进一步提高经营核算意识,严格对资金头寸的管理,在省行核定的资金头寸限额内按季核定基层行的资金头寸限额,并要求在保证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各行根据自身情况在限额内尽量压缩头寸占用,对不合理占用及时调整,保证了各行科学合理占用头寸资金,做到不闲置、不浪费。

2、完善资金调度管理。在资金调度环节上,市县明确专人负责资金调拨管理工作。在请调资金时,做到资金调拨与信贷计划的衔接,增强了资金与计划双重宏观调控作用,避免了资金供应脱节情况的发生。今年以来电子联行资金请调系统运行正常,我行继续坚持“小额度、勤调度”的资金调度原则,尤其是总行调整了资金请调时间以后,更加方便了基层行的资金使用,减少了资金请调时间,减少了资金头寸占用,今年上半年全行共请调资金××笔×××××万元。同时我行严格按上级行的要求,规范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资金调拨通知书》《资金请调单》《资金申请审批情况表》等,建立了《系统内资金往来台帐》,按月通过电子联行系统与总行对账,全年账务无差错,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三、加强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统计资料质量

(一)我行各级统计人员克服统计工作量比往年有大幅提增、统计报表上报时间节假日不顺延等实际情况,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保质、保量、按时做好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地上报了省分行与人民银行的各类统计报表,统计工作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为加强对现金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我行建立了现金投放、回笼月度分析报告制度,按月对辖内支行、部现金收支情况及其特点进行分析,并对造成当期现金投放(或回笼)的原因予以重点分析。

(三)我行在统计管理上始终坚持按照国家统计法以及人民银行和农发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数据完全来源于各支行(部)会计部门的各项报表,坚持报真情、报真数,不擅自公开发表统计资料和泄露统计机密,在按时完成好省分行规定的各项统计资料的同时,认真地做好当地人民银行要求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

四、加强财补资金管理,做好监督拨付工作

今年以来我行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重点是加强与财政、粮食部门的联系,积极向政府、财政、粮食主管部门汇报粮食销售、保管情况,补贴资金能否及时拨付到位直接影响到我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自粮食市场放开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各项财政补贴已逐步减少,加上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给粮食企业经营和我行收息率的顺利完成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严重影响到我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在新形势下,我行年初对所辖支行、部的财政补贴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各级粮棉油储备数量、库存值的增减变化及其原因,对各项补贴的项目、金额、来源、时间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已掌握的各项财政补贴政策和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认真实施规范化操作,切实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督促到位和监督拨补等管理工作,按时正确上报各类财政补贴报表及有关情况分析;认真及时登记各类财政补贴台帐,确保台帐间数据准确、衔接。

(二)积极加强宣传,密切与财政、企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争取理解和支持,为管理财政补贴资金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各支行、部落实配备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兼职人员,积极主动督促同级财政和企业主管部门及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弄清每一笔补贴资金的来龙去脉,及时将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反馈财政部门,督促下拨资金,避免了由于职责不清、信息不对称造成补贴资金滞留的情况,并与会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柜面监督,共同做好了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和拨付手续的管理。

(三)经过我行与当地财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财政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及监测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至6月末,全市应收各项财政补贴资金××××万元,实收各项财政补贴资金××××万元,财政补贴资金到位率××%。

五、监测和分析等级行管理指标,适时调整工作思路 20XX年度等级行考核与以前年度相比有很大的调整,首先市行要求各支行认真领会等级行管理文件,掌握新的指标精神,并对考核指标提出反馈意见,分析各项指标完成的难易程度,指导全年工作。其次根据各行按月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市行对各行的失分项进行原因和对策分析,通过对经营指标的监测反映,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找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方向,为领导的预测决策提供了保障,有效提高了各行的经营管理水平。

六、加大调查研究深度,做好业务经营分析,发挥业务综合职能

为了充分发挥资金计划业务部门的综合职能作用,我行十分注重提高业务经营分析水平,增强业务分析的实用性,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通过对所辖支行、部和粮食购销企业信贷资金运用、粮油物资运动、信贷资金活动的变化、信贷资产结构变化及存贷款异常变化等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动态情况,深入分析影响全行业务活动的各种因素,并且坚持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态相结合、近期分析与远期分析相结合、银行信贷业务活动分析与企业经营活动分析相结合、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紧紧抓住收购资金封闭管理重点和疑点,揭示规律,找出特点,反映问题,提出对策,增强了全行业务经营分析的前瞻性和指导性。

七、加强现金和利率检查,确保政策正确执行

(一)今年以来,我行按照有关现金管理的文件精神及具体实施办法,继续抓好现金管理工作。一是做好现金计划管理,现金计划一经下达,认真组织执行,同时要做好与当地人行现金投放计划的衔接工作。二是做好大额现金支付的内部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大额现金支付三级审批制度。三是加强粮棉购销企业现金帐户管理,严格控制粮棉购销企业帐户现金的支取,合理核定企业淡旺季库存现金限额,切实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减少现金使用。各支行(部)在信贷监管中强化了现金管理,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专项检查。市分行也在利率检查的同时对各支行(部)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现金收支基本能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二)我行利用多种形式向购销企业宣传利率政策,明确公布人行规定的企业存款利率、正常贷款利率,按合同利率计息、按利率调整分段计息以及逾期贷款、挤占挪用贷款加罚息等政策,指导企业计算好利息收支帐;银行内部严格执行各项存贷款利率及收息政策,切实维护利率政策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利率的调控、激励和约束作用。在严格执行利率政策的同时,我行要求各支行(部)每季对利率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书面上报市分行。市分行也对各支行(部)全部贷款的利率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利率执行情况基本能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八、认真做好夏季信贷资金需求预测,为经营决策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xx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保证粮油收购资金的供应,我行主动和粮食、农业等部门联系,搜集相关农业经济部门的信息资料,如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变化情况,粮棉油种植面积变化、产量变化,粮棉企业改革改制进程等。并深入企业,获取企业的经营信息量,为计划预测服务。通过对今年夏季粮油购销形势的分析,预计前期收购进度较慢,收购时间会拉长,可能会出现收粮困难的现象。随着粮食收购准入条件放开,粮食收购主体呈多元化,收购量势必降低。结合多方面因素考虑,预计全市将收购小麦约××××万公斤、收购油菜籽××××万公斤。

回顾xx年上半年我行资金计划管理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对照省分行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新形势下,全市计划在岗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充实,业务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所辖各支行、部每月(季)财政补贴资金到位情况不甚理想,有待进一步加大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力度。

九、下半年工作打算

20xx年下半年我行资金计划管理工作要积极适应当前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紧紧围绕年初制订的资金计划管理工作意见,积极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

[分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

推荐第5篇:现金管理的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新时期住房公积金普法工作,通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全区公民住房公积金法规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文化氛围,为“法治xxxx”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现将一年来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部署,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加强住房公积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这项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今年2次召开会议研究普法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联系实际,普法教育常抓不懈

面向本单位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培训、讲座、自学、警示教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普法宣传教育。今年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为指引,牢牢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点,深入开展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指导意见》、《xxxx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一年来,党组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参加法制讲座3人次。单位集中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2人次,参加民族政策法规有奖知识竞赛1人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7人次,参加全市公积金扩面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3人次,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19人次,参考率及合格率达100%。全单位掀起学法懂法的新高潮,为推进“六五”普法营造浓厚氛围。

三、重点突出,法制宣教成效明显

面向企业负责人、社会公众、机关干部为重点,采取“进企业、进社会、进机关”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公积金法制宣传进企业。通过走访规模以上企业、纳税大户企业30家,面对面耐心宣讲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增强企业负责人住房公积金法规意识及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公积金法制宣传进社会。制定纪念《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十四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在xxxx建行、中行、农行等7家委贷银行共57个服务网点大厅统一设置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宣传专栏,发放《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公积金支取办理

指南》、《公积金变更办理指南》、《缴存政策问答》等共30000余册。在xxxx新区时刊开设“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服务”宣传专版共四期。向办事大厅服务对象发放办事指南5000份,到大润发广场开展公积金现场咨询活动,在各公积金承办理银行营业网点、公积金办事大厅悬挂宣传横幅及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区政府和单位网站悬挂宣传飘窗,免费发送公积金便民政策信息短信约30万条等,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公积金法制宣传进机关。通过向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住房公积金工作,在行政大楼悬挂宣传横幅,摆放住房公积金宣传资料1000份,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住房公积金法规意识,切实引起政府各部门对实施住房公积制度的高度重视。

四、严格依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在抓好公积金法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各种依法治理工作,一是依法开展2012年度公积金验审工作。依据住房公积金法规,审核缴存企业公积金应缴未缴人数,督促企业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让更多职工享受公积金制度。今年通过年检新增缴存职工近700人。二是严把企业上市关。对准备上市企业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进行核查,积极引导,严格把关,共使19家上市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规范建立。三是做好公积金执法维权工作。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采用调解、协商等方法妥善处理职工投诉,及时化解矛盾,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一年来,共受理解决投诉27件。四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住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年度审计制度,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时排查和处置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五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售后监督。对保障性住房售后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保障性住房销售后可能存在的出租、出借、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等违规使用情况。8月份,对已售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有3户家庭有违规使用情况,已责令限期整改。

推荐第6篇:现金管理调查报告

关于扬州市天高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内容提要]

本调查以扬州市天高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简称天高公司)现金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相关数据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揭示了扬州市天高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在现金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该企业现金管理方面的若干建议。 [关键字] 流动资产 现金

本文所指的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的人民币现钞。它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对于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但现金也是企业资产中最容易流失资产,加强现金管理对于企业和国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011年3月5日至2011年3月28日,本人通过在扬州市天高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实地走访的方式,对该企业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力图通过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思考解决的方法,同时对改进企业的现金管理提出一些建议。

一、扬州市天高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简介

扬州市天高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创建于1976年,由五家专业制鞋企业组成,现有员工1800多名,年产各类鞋计300万双。 主要产登山鞋、防水鞋、雪地靴、安全鞋、皮靴、PVC注塑鞋、PU注塑鞋、全胶鞋等。公司拥有自主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具有多年的生产耐油、抗静电、绝缘、防砸、防穿刺、防火阻燃安全鞋的熟练技术和经验。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国、加拿大、日本及国内市场。现有品牌“倍天力”系列安全鞋、运动鞋、休闲鞋畅销全国各大中城市,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与喜爱。

公司拥有国际领先和各种先进的制鞋设备,现有冷粘成型线五5条、PU连帮注塑机2台、PVC圆盘注塑机1台、全胶鞋生产线2条。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公司于2007年初从德国DESMA公司引世界最先进的24工位橡胶双密度连帮注射机一台,用以生产高品质、高标准的皮靴和军靴。公司在同行业中率先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生产的各类安全鞋通过了加拿大CSA、欧洲CE认证,出口到日本的安全鞋达到JIS S级标准。荣获“扬州市经济百佳诚信企业”、“扬州市质量服务诚信三优企业”等称号。

二、天高公司企业现金管理情况介绍

(一)企业经营初期时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天高公司是一家家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企业经营初期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只是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人的妻子负责出纳,而她们并不是专门的会计专业人员,经常出现企业资金被个人私自占用的情况。在月末查盘时,常出现现金盘亏现象。资金被挪用,被家族管理者私人取用或是企业出纳私吞的现象较严重。

2.对现金管理不严,随意使用现金,现金交易很频繁,很少通过银行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支付,与开户银行联系较少,没有做到日清月结。

3.坐支现金现象严重,超限额、超范围支取现金,对以现金方式收回的销售款、企业销售人员或清收账款人员,不是先交到出纳手中,而是放在身边供自己随时支配,财务管理整体很混乱。

4.未规定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流于形式,企业管理者认为手中拥有的现金多进行业务往来更方便也更迅捷,由于业务比较频繁,因此他们即使有超限额的现金也不愿全部存到银行。

5.多头开户,开户银行不止一个。 6.白条顶库现象严重。 7.为了避税,存在帐外设帐。

(二)该企业现金管理现状

该企业初期由于在现金管理方面存在上述诸多不合理,不科学的方面,企业现金日记帐无法反映其真实面貌,现金流量表也未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致使企业财务部门不仅无法产生其应有的作用,反而制约着企业的发展,甚至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目前,家族企业的老板也渐渐认识到种种弊端,建立了现有的专业的财务管理队伍,由专业的会计人员负责企业的财务运作,外聘有一定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人才为企业财务总监。企业在现金流管理方面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具体如下:

1.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得到一定的分散,企业现在外聘财务总监兼任总经理,因此企业的财政大权不再被所有者全盘掌控,坚持一定的财务制度。

2.现金管理流程更趋合理化。

3.加强了现金的内部和外部控制,每日都有进行盘查。 4.运用较为科学的现金核算方法,且运用了相关财务软件。

5.对发生的业务及时入账,并须经过相关各级部门管理人员签字,这在一定程度上很大的减少了白条顶库的现象发生。

(三)企业目前现金管理方面有待提高的方面

1.企业坐支现金现象还很严重,有待减少该现象的发生 2.应收款管理不够完善

3.企业现金内部管理需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企业现金管理问题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现金管理

对企业的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抽查与稽核,对发现的溢缺,必须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二)促进银行合作,强化银行现金管理

企业应规定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把握现金的最佳持有量,坚决杜绝对大额支现、频繁支现、超范围、超结算起点支取现金。

(三)加强对存货和应收帐款的管理,保持良性现金流量

加强存货管理,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库存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并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对赊销客户的信用进行调研评定,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制定完善的收款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帐龄。对死帐、呆账,要在取得确凿证据后,进行妥善的会计处理。

(四)进一步提高企业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五)完善现金管理法规,增强可操作性

要加强企业现金管理,除了企业内部因采取并落实相关举措外,政府方面还应尽快制定出台专门适用于我国企业的、统一的会计行为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法人会计资料不实、不合法所对应的法律责任,从而减少会计行为的随意性。

(六)正确充分运用现金预算表和现金流量表

制定现金预算以便在存货及应收账款方面做出比较具有弹性的估算,更好地协助企业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财务需要,同时还有充分把握采购机会,及时支付贷款,以享受现金折扣。利用现金流量表进行比率分析,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过去一期现金流动的情况,以便更好地进行管理与决策。

四、总结与心得

此次到企业实地调查我们不仅认识到理论与实务操作中的差距,对企业现金管理方面有进一步的了解,而且还获得了天高公司企业财务总监给我们的一些很有意义的忠告,他指出:“作为学财务的人,个人修养与职业道德是非常重要的,专业素质不高,可以慢慢地培养,而修养不够则是绝对不行的。一旦选择了财务这个专业就应该明确自己的人生定位,坚守工作原则。在你们将来工作后,每天与金钱打交道,而对金钱的诱惑一旦有一丝的心动就很容易偏离职业道德的天平,如果不能坚守原则,为了一点小利就很有可能断送了自己职业生涯。另外,一般企业家要的是管理效果,而对我们财务管理人员来说,重视的应是过程,考虑其中是否有不合理不必要的流程,这些都需要我们去思考。”听了财务总监的话令我们想到了老师第一节课就告诫我们的话,的确,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或许会与实务操作中不同,但作为财务会计人员应有的素养与品质是始终不变的。当我们提完问题时,该公司财务总监还问了我们一个问题:关于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我们回答的半对半错,经过财务总监的耐心指导,我们认识到我们对于知识的掌握是破碎的,基础专业知识应打牢,知识结构决定认识有多深,做的有多深。此次调查令我们受益匪浅。

此报告仅对该企业库存现金的情况作了简要分析,相信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有所启发。本次调查由于学识所限,难免存在有失偏颇之处,但通过调查,使我对现金管理方面的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在这里要感谢扬州市天高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在这次调查中给予本人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感谢指导老师对我报告给予的指导。

推荐第7篇:库存现金管理

库存现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库存现金安全,规范库存现金管理,提高现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现金暂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库存现金,是指各公司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公司财务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第三条本规定是对各公司涉及现金收支业务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集团及所属各公

司财务部是具体办理现金业务的管理部门,出纳员是负责库存现金安全的保管人。

第二章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

第四条 各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因特殊业务需要支付大额现金,应按规定上报批示,可以不包括在库存现金限额内。

第五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星支出额×核定天数

每日零星支出额=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

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

第六条 各公司库存现金如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下

“坐支”现金。

第三章库存现金的保管

第七条 现金保管人员应负责对现金做如下保管:

(一)保险柜内,只准存放公司的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等,不能存放个人和外单位现金(不包括押金和代收代付款项)或其他物品;

(二)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只能由现金保管人员掌管,不得将钥匙随意乱放,不得把密码告诉他人;

(三)现金保管人员在离开工作场所前,必须将现金、支票、印鉴等放入保险柜并锁好,不得随意存放;

(四)现金保管人员变更时,新任接交人必须及时变更保险柜密码。

第八条 现金保管人对核定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必须核对清楚,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所有库存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第四章库存现金存、取管理

第九条 各公司送存现金和提取现金,必须注明送存现金的来源和支取的用途,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银行现金提取申请单》,并写明用途和金

额,由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到银行提取。

第十一条 借支备用金、报销等需支取大额现金的领取人,须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提

取现金额达到或超过银行规定需预约金额的,出纳员应提前一天与银行预约。

第十二条 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有两人同行且由公司派车办理,不准由他人

代办。取送款中途原则上不准任何无关人员搭车,且未经批准不准在途中办理任何与此项工

作无关事宜。如遇非财务部门共同派车办理公务,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办理财务事

务。现金大额缴款应尽可能请银行上门服务,存、取现金在交接手时必须当面点清,存、取

款凭证随现金一起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各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均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确有困难,必须于次日及

时交存银行,遇节假日收取大额现金可以临时存放在公有私户中,待正常工作日内及时转存

公户,以免影响公司运营资金正常周转。存入公有私户的现金视同库存现金核算与管理。

第十四条 各公司为方便业务管理,确保现金安全,在报请集团书面批准后,允许开立

1-2个公有私户,公有私户必须以集团指定的名义开立,公有私户的《权属声明书》(附件三)

应提交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五章 库存现金的收付管理

第十五条各公司应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与标准,合理使用现金。具体现金支出范围

如下: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零星采购借款(备用金);

(三)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四)个人劳务报酬;

(五)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六)向个人收购物资的价款支出;

(七)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 凡不符合上述第十三条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的,均应通过银行转账办理结算。

如因采购地点不明确及其他特殊情况不便办理转账结算手续,而必须使用现金的,要事先提

出书面申请,金额在 10000元以内的须经本公司财务经理审核,金额在10000元(含)以

上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十七条 各公司出纳员对差旅费报销及借款等现金借款业务,应督促借款人员及时清

理归还借款。经常性采购人员和外出办事人员可给以5000元以下备用金 ,超出上述金额财

务部不予借款。借款单上应有财务部门对定额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各公司出纳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

取,但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总经理、

财务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出纳员应按照集团相关报销管理流程,依据会计审核签章,总经理、财务经

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 或者超越规

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坚决不予现金付款。发现伪造变造凭证、虚报冒领款项,应及时书面

报告。

第二十条 各公司对于办理现金收入业务所开出的各种票据,必须在“结算方式”或“备

注”栏中正确标注“现金结算”字样,不准空白和随意错填。各公司对以大额 现金结算开

具发票的客户,必须要求对方出具“现金付款证明”附于记账凭证后备查。

第二十一条 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

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并将自制原始凭证加盖“附件”章。对于借款归还,需给借款

人开具收据作为记账凭据。

第二十二条 各公司对各种业务的现金退款(非现金收款的业务不能退还现金),应履行

完备的现金付款审批手续,由经办人填写正式的退款申请单,注明退款理由、业务经理确认、

财务经理核实、总经理签批后再办理付款手续。退款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领取(其他现

金付款业务亦同),不准他人代领,异地客户应由财务人员办理电汇。如果是个人客户应让

客户在退回的收据后签字(注明身份证号码,如果代领必须提供授权证明,收据丢失则按集

团已有相关规定办理);如果是法人单位客户应索取客户的收款收据记账。

第二十三条 各公司应加强现金收入管理,严禁信用卡套现或公款私存。

第六章 库存现金的盘点清查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各公司在库存现金监督管理中应遵循下列规定:

(2)不准在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情况下提前支取现金;

(3)不准私自挪用现金;

(4)不准未经批准任意坐支现金;

(5)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6)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8)不准将公司经营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9)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10)不准以任何票券作为现金抵值券用于业务经营。

第二十五条现金保管人员应确保现金收支款项的准确和保管现金的安全完整,竭力避免现金错、短款的发生。如在日常现金收付中,发现现金多余或短缺,必须及时写出文字报告,经批准作当日暂存、暂付处理。应做到长款不留库,短款不空库,不得以长款补短款。第二十六条 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成立现金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并对现金管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库存现金清查时现金保管人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结束后,清查人员应填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各公司现金错、短款情况一旦发生,出纳人员应及时经财务经理向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报告。 现金错、短款,要视情况分别处理:

(一)属于书写、计算、清点等技术原因造成和一般责任事故的错款,经报批后,按“长款归公,短款报损”的原则处理,并责令有关人员检讨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 属于工作失职、有章不循等原因造成现金错、短款报批处理时,要由公司领导视情节和损失程度,决定责任人员的相应赔偿责任;

(三)属于有关人员监守自盗款项、侵吞长款、挪用公款的均应按贪污案件处理;

(四)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

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属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的由过失人赔偿;

(五)属于未明原因、如在调查且一时难于处理的错、短款项,应经前述审批手续后,挂账待处。并坚持“不能长期挂账,不能草率处理”的原则;

(六)属于抢劫、被盗案件,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安部门。第二十九条 各公司对尚未入账的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收、付凭证,应按规定及时入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借条,应要求追回款项;对白条开支,应说明原因,并要求其换取正式票据。

第三十条 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信用卡套现的,除给有关财务处

分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七章附 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所属各公司。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推荐第8篇:现金管理规定

1.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

现金开支范围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的范围。国家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只能在下列范围内开支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这里所说的职工工资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指由于个人向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提供劳务而由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包括新闻出版单位支付给作者的稿费,各种学校、培训机构等支付给外聘教师的讲课费,以及设计费、装潢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医疗费、法律服务费、咨询黄、各种演出与表演费、技术服务费、介绍服务费、经纪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及其他劳务费用等等。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职工困难生活补助费等。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等的价款。

(6)单位预借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按照规定,结算起点为1OOO元,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对于这类支出,开户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子以支付现金。除上述第(5)(6)两项外,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OOO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金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

2.需要使用现金和禁止使用现金的情况

(1)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用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2)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的货款,应当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方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客户提出申请,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3)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可以通过银行以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4)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尸发放的贷款,应以转账方式支付;对于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由承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5)开户单位购置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能使用现金。

3.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库存现金限额每年核定一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开户单位由于生产的发展和业务的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可以随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再行调整。

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永久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对没有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库存现金限额的具体核定程序为:

(1)开户单位与开户银行协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星支出额×核定天数

每日零星支出额=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

(2)由开户单位根据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填报“库存现金限额申清批准书”表。

(3)开户单位将申请批准书报送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开户银行经过审查、核定和综合平衡之后,在申请批准书上填写批准限额数。

开户单位凭开户银行批准的限额数作为库存现金限额。除可以用非业务性的零星现金收入(如退回差旅费、出售废品收入等现金收入)中补充和允许坐支的单位可以从业务收入中补充外,

均应向银行领取现金补足限额。单位向开户银行领取现金补足限额一般不得超过原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与剩余现金之差。如果零星费用集中支付,需领取的现金和存现金之和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应在领取现金时说明情况经银行同意后方可领取,但单位当天留存过夜的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单位向开户银行领取零星现金时,在现金支票用途栏应注明“备用金”字样,不属于备用金范围需要的现金,应另开现金支票领取。单位收入的现金不得作为库存现金留存,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4.现金坐支

坐支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8218;可以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8218;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8218;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8218;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必须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现金#8218;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在申请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内同时申请坐支#8218;说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额#8218;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8218;也可以专门申请批准。允许坐支的单位主要包括:

(1)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销售兼营收购的单位#8218;向个人收购支付的款项。

(2)邮局以汇兑收入款支付个人汇款。

(3)医院以收入款项退还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费及支付输血费等。

(4)饮食店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找零款项等。

(5)其他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坐支的单位。

5.现金管理“八不准”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8218;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守“八不准”。这八不准是: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7)不准发生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开户银行如有违反现金管理“八不准”任何一种情况#8218;开户银行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8218;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8218;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6.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监督管理

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1)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

开户银行要从实际出发#8218;本着既要保证单位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合理需要#8218;又要减少现金的使用的原则#8218;合理核定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

(2)柜面管理

开户银行的柜面人员#8218;在办理业务过程中#8218;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当开户单位送存或支付现金时#8218;要对凭证上写明的款项来源和取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8218;进行逐笔审查。凡不符合规定的现金支出#8218;银行予以拒绝付款;凡不符合规定的现金收入#8218;应查明原因#8218;反映给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3)现金管理检查

开户银行有权深入开户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8218;并按规定同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超过库存现金限额#8218;账面库存金额和实际库存现金是否一致;

是否有用白条或其他单据顶替库存现金及公款私借问题;

是否有擅自“坐支”和账外保留公款情况;

现金收入是否正常#8218;现金支付有尤扩大使用范围#8218;有无假造用途套取现金等情况;

是否存在携带大额现金外出采购问题;

有无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

有无出租借账户;

有无发行变相货币#8218;用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

开户银行检查人员要编制现金管理执行情况检查报告表#8218;对现金管理检查情况进行逐一登记#8218;并及时向银行领导进行汇报。开户银行对发观的开户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8218;并进行处罚。

另外#8218;开户单位的主管部门也要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所属单位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的情况#8218;发现问题及时纠正#8218;并将检查情况通知开户银行。

三、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处罚

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8218;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8218;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按规定#8218;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8218;给予警告或罚款:

(1)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8218;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8218;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8218;按凭证额10%~30%处罚;

(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8218;按坐支金额的10%~30%处罚;

(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8218;按借用金额10%-30%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8218;一律以罚款:

①保留账外公款的#8218;按保留金额10%-30%处罚;

②对现金结算给予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8218;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③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8218;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④开户单位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8218;按购买金额50%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⑤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的#8218;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⑥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8218;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⑦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8218;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⑧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8218;按存入金额30%~50%处罚; ⑨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30%~50%处罚。 具体处罚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8218;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8218;然后在十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开户单位对人民银行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8218;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同人民法院起诉。

推荐第9篇:财务现金管理

A.财务人员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如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差旅费,结算限额(100元)内的零星支出,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等;

B.除前款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方式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C.本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D.日常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E.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呈报总经理批准;

F.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G.汽车修理厂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时,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则转为应收款,从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还;

H.符合现金使用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据及本企业认可的有效报销凭证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I.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人事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员工工资表,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财务人员到银行提款。当月工资发放后,财务人员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J.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并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能办理;

K.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现金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推荐第10篇:现金管理规定

红星农场现金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企业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使用效率,保证企业现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以及我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农场及农场下属各单位。

第二条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日期作为记账流水号,逐笔记载现金收付业务。每月终了,出纳人员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支出合计数和结存数,并同库存现金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日清月结。次月月初,出纳必须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单据,编制现金移交单给会计,与会计账现金科目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核对无误后,由会计、出纳在移交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第四条定期(每月)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做出处理。

第五条每笔现金业务的发生,都必须履行实名制手续。原始单据都必须填制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单位名称及填制人姓名。购买实物的单据,必须有验收人的证明。对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善、原始单据不齐备的现金收付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六条严禁出纳直接使用现金支付未经审批的原始单据。机关人员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开支,实行逐级、限额审批制度。1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或管线领导审批;超过100元由场长审批;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场长、书记双签。接待费、出差费、用车标准按有关文件实行包干。

第七条收到欠款、岗位承包费、罚没款或处理固定资产残值等农场的款项时,要及时全额上缴财务部,严禁各单位、部门开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

第八条严禁用“白条”报销;不得用借据及基金会存折等不符合财务制度

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不准以谎报用途的手段套取现金。

第九条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

币资金。对单位个人借款要定期进行清理,防止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每个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500元,

以各单位的月末现金移交表为准,超过部分要在移交现金原始单据的同时将超过

部分的现金上缴财务部,不足部分由财务部补足。

第十一条经查实有违反本制度的,按违规金额的20%对相关责任人给予

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定从2008年10月8日起执行,如有与本规定相冲突的,按本规定执

行。

主题词:内部控制现金管理规定

抄送:场领导机关各部室基层单位发文单位:红星农场财务部2008年10月8日印发(共印50份)

第11篇:现金管理流程

现金管理流程

1、目的和范围

1.1 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完整、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促进公司资金规范操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和各分厂/分公司对现金管理工作,包括办理有关现金收入、支付、保管事项时,应遵循本标准进行管理。

1.3 各工厂/分公司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便进行控制。

2、引用(相关)标准和文件

全国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199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部2001年3月13日颁布《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

国务院1988年颁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3、定义

3.1 现金

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现金结算会计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它可以随时用于购买所需物资,支付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

4、职责

4.1 财务部

a)负责现金总归口管理;

b)负责库存现金实物资产的安全保护;

c)负责设置现金日记账,由现金结算会计进行维护;

d)负责按月编制现金盘点表,由资金管理会计定期对各个账户盘点情况抽查,并向会计核算科长汇报调查情况。

4.2 工厂/分公司

a)负责本单位现金归口管理;

b)负责本单位库存现金实物资产的安全保护;

c)负责维护本单位现金日记账;

d)负责编制本单位《现金盘点表》,每月5日前将报表报送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科资金管理会计。

5、管理流程

5.1 现金收支管理流程

5.1.1 现金收支管理流程图(P08-23A)

5.1.2 活动描述

6、管理内容

6.1 现金收支管理 6.1.1 库存现金保管

a)库存现金及支票存放于保险柜,保险柜密码仅由现金结算会计知晓。保险柜存放于财务部专门地点,并由一定的安全设施保证。房间钥匙和保险柜钥匙由现金结算会计掌握。保险箱密码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离开时应检查保险箱是否关闭。大额的现金提取应有专门的车辆、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b)支票应存放保险箱,不得事先预留印鉴。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和直接接触货币资金。不得以任何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不准套取现金。

6.1.2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a)公司取得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按开户行确定的时间送存。

b)现金结算会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填写支取现金“付款单”,并注明用途和金额,支票号码等,经会计核算科长批准后提取。

C)未经部门批准,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当经过经过批准,并在核定的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须入账反应。

d)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购时,其采购款项,一般由财务部门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e)公司职工预借差旅费时,财务部门应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预算出所需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款单,按权限规定审批后借支。

f)财务部门要加强备用金的管理,及时办理报账手续,严禁私人非公务借款。差旅费借款需在公务完毕后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上次借款未清的,不得办理新的公务借款。对不按时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应发出书面通知,经催办仍不办理报账手续者,可从借款经办人下月工资奖金中抵扣。

g)对于现金的收入,各个交款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交到我公司银行账户上,现金结算会计不直接收受货币。对于特殊情况经会计核算科长批准的现金收入,现金结算会计必须当面点清款项并验明货币真假;对于当面没有履行点验手续而事后发现短缺或者假币的,由现金结算会计负责。

h)对于现金的支出,我公司统一使用卡卡转账形式,不再支付现金货币,如有特殊情况支付现金货币的,收款人必须当面点清款项并验明货币真假,否则,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短款或假币,财务部门及现金结算会计不负责任。

6.1.3 库存现金盘点:现金收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业务。现金结算会计每天根据现金日记账进行现金盘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并将盘点结果报会计核算科负责人审核。财务部会计核算科应组织进行按月的现金盘点,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向财务部负责人汇报,并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处置。

6.1.4 现金的支付范围

a)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各项工资性补贴; b)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

c)支付各种抚恤金、学生奖学金、丧葬补助费; d)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e)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种奖金; f)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g)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现行规定的结算起点为1000元; h)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7、记录

编号名称保存时间保存地点 7.108040010付款单15年财务部 7.208040020收款单15年财务部

8、附录

附录A 08040010 付款单 附录B 08040020 收款单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XXX起草 本标准由XXX审核 本标准由XXX审查 本标准由XXX审定 本标准由XXX批准

本标准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2篇:现金管理练习题

第二章第二节现金管理章节练习

单项选择题

1、因采购地点不确定,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 )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A、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 B、本单位负责人 C、总会计师 D、董事长

2、凡有现金收入的单位,其现金收入应于当日及时交存()。A、财务部门 B、开户银行 C、出纳员保管 D、单位保险柜

3、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的是()A、开户银行 B、国家政策性银行 C、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 D、各级财政机关

4、开户银行据开户单位(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核定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A、1~3B、3~5C、5~7D、7~9

5、某企业每天的零星现金支付额为 6000 元,根据银行规定,该单位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应为( )。 A、6000 元 B、12000 元 C、18000 元 D、30000 元

6、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国家现金使用范围规定的是( )。

A、支付职工工资 65000 元 B、支付职工报销差旅费 5000 元 C、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 30000 元 D、购买办公用品 1050 元

7、下列有关现金使用限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现金使用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定 B、现金使用限额一般按照单位 3~5 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C、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超过 5 天但不得超过 30 天的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D、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定

8、用单位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称为( )。A、透支 B、坐支 C、垫支 D、超支

9、有关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方面,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次日送存开户银行

B、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开户单位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C、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D、开户单位根据对于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的,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多项选择(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0、某单位出纳会计张某签发现金支票 3000 元到开户银行提款,在该现金支票上的签章应为( )。 A、预留银行的该单位财务专用章 B、经授权的出纳人员张某的印章C、该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印章 D、预留银行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11、银行对于具有下列( )行为的单位,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A、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B、谎报用途套取现金C、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

D、未经批准坐支现金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

12、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次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

13、使用现金结算的起点为 1000 元,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 )。

14、企业因特殊情况可坐支现金,但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钱账分管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保管制度、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现金出纳和会计记录工作应该适当分离,出纳工作应由专人负责。2.现金日记账应根据经审核合法的收付款凭证序时逐笔登记。3.收入的现金应该当日送存银行。4.库存现金应该遵守银行规定的限额。5.现金支出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6.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7.不得私设小金库。

8.现金存放应该有安全保护措施。案例分析【案例1】

(一)案例概述

某公司在甲银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该公司因贷款需要又在乙银行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一日,该公司财务人员签发一张现金支票,向乙银行提示付款,要求提取现金20万元。乙银行对该支票进行审查后,拒绝办理现金取款手续。分析乙银行的做法是否正确。

(二)分析与提示

乙银行的做法是正确的。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理》的规定,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因此,该公司财务人员要求在一般存款户提取现金的做法是违反规定的,银行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不予办理现金支取手续是正确的。【案例2】

(一)案例概述

某投资公司业务人员到贷款企业催收到期的贷款本息,将该贷款企业当日收回的销售货款55万元现金收回并连夜乘火车赶回公司,得到了该投资公司领导的表扬。分析该贷款企业和某投资公司业务人员的做法是否正确。

(二)分析与提示

(1)该贷款企业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贷款本息的做法不正确,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开户单位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的规定。

(2)该投资公司业务人员携带现金的做法不正确,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童叟条例》关于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的规定。【2010年·多选题】某投资公司业务人员到贷款企业催收到期贷款本息,将该贷款企业当日收回的销售货款50万元现金收回并乘火车回公司。此案例中的相关行为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有( )。

A.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转账结算B.实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

C.开户单位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D.一个单位只能在一家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结算账户

第13篇:现金管理工作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支出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的价格;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二、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三、派人到外地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科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四、预借差旅费、进修培训费,财务科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需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审签后借支。

五、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日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科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确保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七、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

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14篇:现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

万鼎硅钢集团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监督,完善集团及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杜绝各种不合理占用损失,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集团的业务特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加强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1.从业务经营的角度来说,集团及各子公司必须保持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其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过多的现金。

2.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现金是所有资产中收益率最低的,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短期证券等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现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过多地保留现金将降低集团及各子公司资产的获利能力。

3.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无须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偷盗、贪污、挪用的对象。

第3条 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集团及各子公司所有经济往来,除属于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可以使用现金外,其他均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集团鼓励在与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4条 适用范围。

所有与个人、与外部单位的经济往来,集团及各子公司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2章 钱账分管

第5条 钱账分管,是指现金出纳和会计记录工作应当适当分离。 第6条 集团各子公司专门设立一名出纳员,负责现金的日常业务管理。 第7条 出纳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经济法规和集团各项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财务部经理负责。

第8条 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的基本规范要求,出纳员严格禁止办理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

1 附件1

作。

第3章 现金收取、支付范围规定 第9条 现金的收取范围。

1.个人购买集团及各子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2.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3.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4.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5.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第10条 集团及各子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根据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1.员工薪酬,包括员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给集团及各子公司外部个人的劳务报酬。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予以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6.向股东支付红利。

7.根据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11条 除第10条第2项外,公司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及财务主管同意后,报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予以支付现金。

第4章 现金限额管理

第12条 各子公司按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13条 各子公司财务部要结合本集团及各子公司的现金结算量和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

第14条 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3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主办银行核定。

第15条 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

2 附件1

第16条 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人员、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同意后,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银行重新核定。

第17条 隔夜库存的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守。

第5章 现金收取与支出

第18条 现金收支工作总体规定。

1.现金收支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2.除财务部或受财务部门委托的出纳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与其他单位办理结算业务。

3.出纳员不准以白条抵充现金。现金收支要坚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理现金账务。

4.出纳员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得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5.出纳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必须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代其办理有关现金业务,出纳员不得私自委托。

第19条 有关现金收取工作的规定。

1.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收款时当面点清;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若发生误收假币或短款,由出纳员承担一切损失。

2.因业务需要,在企业外部收取大量现金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负责人汇报,并妥善处置,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回自己的家中。否则,发生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3.现金收讫无误后,出纳员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4.公司每天的现金收入,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 3 附件1

不入账。

5.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及时登记《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办理交接手续,《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要同现金日记账一起保管归档。

第20条 有关现金支付工作的规定。

1.公司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现金的库存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必须经会计、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同时批准同意。

2.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办理。

3.办理现金付款手续时,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审查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签批手续,审核无误后填制现金付款凭证。

4.出纳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付款凭证支付现金,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5.支付现金后,出纳员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办理相关账务手续。

6.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借或挪用公款,个人因公借款,按《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现金的用途,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会计人员审核,经财务部经理审批后方可支取。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集团及各子公司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

7.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8.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顾问费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同时办理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

9.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银行结算不便,且生产经营急需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大额现金时,由使用部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经理及总经理同意后,准予支付现金。

4 附件1

第6章 现金保管

第21条 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员。出纳员人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22条 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员在下班前送存银行。公司的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23条 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员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第24条 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密码由出纳员自己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出纳员调动岗位,新出纳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

第25条 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第26条 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第27条 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员负责。

第28条 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7章 现金盘点与监督管理

第29条 出纳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数进行核对,以确认账实是否相符。

2.按日清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并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现金日记账。

5 附件1

(3)进行现金盘点。

(4)检查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30条 每月会计结账日后,出纳员应及时与负责账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明细账”进行相互核对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经理、出纳员、会计人员三方签字,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31条 出纳员有义务配合财务部经理或其他稽查人员随时、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第32条 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定期监盘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因出纳员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员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33条 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应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8章 其它相关规定

第34条 签发票据的银行印鉴不得交出纳保管,出纳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保管的空白银行票在下班后必须存放于保险柜中。空白收款收据必须存放于专用柜里,不得将空白的收款收据带出工作单位使用,作废的收款收据和银行票据要整份加盖“作废”印章,并妥善加以保管。

第35条 公司财务部门对银行票据和股票管理与保管不善,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除了负责追回损失外,对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按发案金额的10%进行经济处罚。无法挽回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额全额赔偿损失。

第9章 附则

第36条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经总裁办公会讨论批准生效。修订、废止时亦同。

第37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财务管理部 2011年2月15日

第15篇:现金管理自查报告

现金管理自查报告

*月*日,我社召开社务会,组织各网点、股室负责人学习了市中心支行***行长、***副行长在加强现金管理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时传达了市联社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对辖内各营业网点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相关法规,增强现金管理工作意识。

今年*月份,我社在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时,已较为充分认识到现金管理的重要性,及时传达了市联社《***市农村信用社关于做好大额现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市中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多次组织职工深入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努力增强职工对加强现金管理特别是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的工作意识,自觉遵守相关内控制度,履行现金管理职责,在现金管理方面严格把关;***月份组织召开社务会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3]163号),对账户现金支付做了规范,现金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月***日及时传达市联社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对现金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逐步将现金管理引向深化。

二、落实相关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工作。 (一)各项内控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根据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社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现金管理内控制度,现已下发的相关文件有:《关于印发反洗钱规定和操作规程的通知》(***[2003]024号)、《***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2003]025号)、《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几点要求〉的通知》(***[2003]044号)。***月中旬,我社组织开展的财务、信贷、安全保卫及文明优质服务四项检查刚刚结束,已就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各网点职工现金管理工作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基本上能按现金管理条例贯彻执行。 (二)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落实储蓄实名制度,严格客户信息登记制度,对在储蓄业务发生大额现金支付的储户提供的有效证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储户身份,相关的个人数据信息档案较为健全。

2、台帐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由现金管理人员负责汇总并填制《开户单位大额现金支付统计表》,对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台帐,逐笔登记备查。今年1至8月份,我社发生的对公大额现金支出1123笔,金额25818万元,其中20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支出497笔,金额20147万元,支现用途以建材企业业务往来为主,占现金支付总量的45%左右,符合当地的产业格局。截止目前,暂未发现存在提取现金明显超过企业应用额度或超过现金使用范围等可疑现象。 (三)大额现金支付分级审批授权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基本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足3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但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上报联社业务科审批;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但不足10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上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能上报***市信合办审批。

2、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足1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联社分管主任审批;5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均能按规定上报审批。

3、个人银行存款帐户的现金管理均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进行管理,暂未发现超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等违规现象。

三、加强帐户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确保帐户开立的合规性,严禁帐户化整为零提取大额现金。今年我社新开立对公帐户34户,日常现金收付交易正常,暂未发现有明显可疑的提现活动;二是鼓励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帐户,9月26日,我社已就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帐户进行了布置,凡在我社办理10万元以上个体贷款的一律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后转存支付,现已组织信贷人员下乡,做好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三是做好注资、验资帐户的管理工作,对前来办理注资、验资的客户,验资成功后一律在人行开立基本帐户方给予办理支现业务,现金支付有按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做好现金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

一是组织信贷员到各企事业单位中去,解释上级行社关于现金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争取企业的谅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二是开展信贷员下乡活动,动员个体工商户自觉开立个人银行,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资金通过转帐结算,避免大额现金支付;三是充分利用转帐、大同城、汇兑等结算工具,积极动员企业将大额资金通过转、汇结算,便于开展大额现金交易监控,保证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对现金支付用途的审查管理工作。

重点检查各网点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对支付用途、提取金额、交易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查、分析。今年1至8月份,我社5万元以上的对公大额现金支付主要集中在建材、陶瓷、粮食加工、石油化工等支柱产业,提现用途主要用于购置荒料、原油、粮食或其它正常经营往来,提取现金的用途、额度、频率与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基本相符。

通过此次自查,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加强,管理工作进展顺得,但还是存在某些方面不足,主要有:(一)现金管理内控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监督制约机制未得到全面落实,部份违规违章行为时有抬头;(二)因现金管理工作难度较大,对企业现金支付的审查管理力度不够,现金监测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三) 对《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学习还不够深入、透彻,帐户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今后,我社将紧紧围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大现金管理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职工现金管理的工作意识,增强现金管理的工作能力;(二)不断加强现金管理方面的检查力度,督促各网点自觉落实相关的内控制度、台帐制度、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完善监督制约制度;(三)加强对大额现金支付的交易监测,对现金支付用途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尽量避免违规支付,有效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套现从事经济犯罪等活动;(四)加强帐户管理,严格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确保开立帐户的合规使用;(五)做好企业现金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信用社

****年*月*日

第16篇:现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金管理暂行办法 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满足公司正常的现金周转,特制订本暂行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条例进行现金收付的结算业务。1.出纳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盖章或签字的收付款凭证,认真复核,办理日常现金收付业务。对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汇报单位领导,经过单位领导同意和会计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支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 2.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当日的收支款项当日必须入账,并结出余额,每日终了,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如有差错,要及时查询处理。 3.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5.每日末或次日早上8:20前必须把前日的现金日报表报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如有违反,给以50元处罚。 6.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二、现金的财务核算: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 2.库存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守。 3.库存现金必须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按“财产损溢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相互抵补。 4.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出纳人员一律凭领导审批的借条方可付款。 5.外埠出差人员回公司后3日内应主动向财会部门报账,如因手续没有办完,可将所剩现金先行交回,于7日内必须办理转账手续。 6.购买物品所借现金必须当日报账。如因一时购买有困难,次日需向财会部门说明原因,3日内不报账,出纳人员有权收回所借现金。 7.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8.保管现金的部位要有安全防范措施,门要安装保险锁,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有专人保管。下班要检查窗户、保险柜,门锁好后,方能离开。 9.出纳员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保证库存现金与明细账完全相符。 10.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开支标准范围应进行严格的审核。

第17篇:《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2号)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已经1988年8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 鹏

1988年9月8日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

(五)、

(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和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五天,但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帐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第十四条 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

第十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解决。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

第二十一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一)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

(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

(四)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五)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的;

(六)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七)互相借用现金的;

(八)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九)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十)保留帐外公款的;

(十一)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第二十二条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在十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同级人民银行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18篇:现金管理学案

CJ-13-01-008 课题:_____; 编写时间:;使用时间:_____班级: 姓名:

CJ-13-01-008课题:_____; 编写时间:;使用时间:_____班级:姓名:

第19篇:工行现金管理

曾琪:创新支付方式激活企业现金管理

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首先非常感谢组委会给工商银行和我个人这个机会和在座同行还有企业代表们共同分享。我今天演讲题目是银行创新支付业务激活企业现金管理。想从三个方面和大家做一个分享,首先第一部分想跟大家分享一下目前中国企业现金管理的开展情况,第二部分结合今天主题跟大家分享一下银行在支付结算领域重大变革和创新。第三部分就是银行创新支付业务是如何激活企业现金管理业务。

首先第一部分想跟大家分享是企业现金管理开展情况,在座有一些企业代表,我想你们对现金管理应该说并不陌生,但是从中国的现金管理整个发展情况看应该说它经历的时间并不长。作为工商银行第一家在国内推出为企业提供现金管理的服务的银行,我们走到今天也才走了十几年的历程。和企业合作过程当中,特别是近几年我们越来越多感受到企业对现金管理需求不断丰富,需求不断加强以及企业自身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从企业现金管理的角度讲,现在企业资金管理已经渗透到它所有经营过程中,从一家企业采购原材料到生产商品到销售商品,到上游供货商和下游经销商、分销商合作业务,企业资金管理变得越来越集约化,越来越立体化。与银行合作过程当中也越来越希望银行能够为企业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利用银行强大计算机系统,利用银行丰富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的资金管理的综合化服务。而特别在资金管理层面,希望银行通过提供这种高效现金管理服务,实现收付款快速的回笼,提高资金流转和使用效率。

在所有企业思考资金管理过程中,我们越来越多感受到企业对资金管理关心层面已经远远不止于企业的财务总监,更多董事长和总经理他们在制定企业经营管理发展规划过程中能够更多去思考企业如何通过自身资金管理提升自身企业效率,支持企业长远发展。在思考如何管理资金过程中,很多企业在考虑如何能够安全对资金管理上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之间达到最优平衡。看到资金流转情况,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情况。通过自身资金流动化管理,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通过企业高效财务管理向自身资金要效益。第三方面就是越来越多希望银行能够跟企业共同探讨一些最优化的个性化的资金管理方案,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资金安全性的管理前提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企业长久发展。

在这种现金管理资金管理过程中特别是一些大企业集团,一些全球化企业都在事实集中化资金管理模式,通过集约化资金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加强资金控制,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实现资本和资源合理化分配,获得流动性和收益性最佳平衡。

管理模式上企业也在不断更新和创新优化这种管理模式,相信大家都比较熟悉企业通过财务部或者资金部管理内部资金。随着企业资金集约化不断发展,很多企业首先开始通过这种结算或者资金中心方式集约化管理资金,对发展成熟大的企业集团而言,很多大企业集团通过成立自己的财务公司去集约化的统一管理资金。那么在不管在管理模式上还是资金管理层面对整个企业经营不断深入和渗透上面,应该说中国企业对现金管理的需求越来越强,对资金管理水平也是在不断提高。 第二部分想跟大家分享银行在这么多年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在支付结算领域都做哪些主要创新。第一个想跟大家分享就是我想在座银行业非常不陌生就是数据大集中。我看一下这次大会整体安排,前面有很多信息管理部门,来自银行、来自企业的同事都讲到银行是通过IT数据大集中,实现这种资金集约化管理。作为最早实现数据大集中工商银行,这种数据大集中实际上改变整个中国银行业经营管理模式,可以说是一次革命性变革。我相信在座你们从事银行都很清楚的记得,不到20年前我们还都是通过银行跨行精算,实现跨地域资金管理。数据大集中银行实现了跨地域的资金划拨问题。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在银行资金划拨不再有地域差异。无论一个企业从北京到上海还是到全国任何一个地方,依托这种大集中数据系统,给大家带来是信息技术的提升。依托银行不断提升信息技术水平,银行金融创新产品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

第二想跟大家分享在这么多年银行支付系统创新过程中,我们主办单位人民银行这么多年一直致力于人民银行数据系统不断提升,大家现在现代化支付系统这么多年完善,为跨银行资金清算提供很好的平衡,包括资金、票据结算还有支付领域很多金融产品应用都依托与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使得资金实时清算和结算。特别是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使得企业之间跨银行资金清算变得提高实时效率,变得实时资金清算成为可能性。

第三在支付结算领域当中这些年发展越来越好,在电子银行领域当中,所有银行包括企业都能感受到银行业推出电子银行系统越来越覆盖到所有业务,除了现金之外大部分的业务,电子银行都可以给予支持。电子银行交易量和交易金额也在逐年增长。除此以外,依托电子银行和传统业务结合,银行在电子银行业务创新每年不断有新的产品推出。其实很多演讲嘉宾都会讲到我们在网上银行基础之上,随着手机功能应用更加方便企业客户方便查询和资金管理。人民银行推出超级网银系统使得跨银行网上银行清算的实时性变成可能性。不管一个企业还是一个个人你即使在不同银行之间资金划拨,通过人民银行超级网银系统也可以做到资金实时到帐。

第四在资金结算领域当中比较重要一个发展就是我们的票据电子化,票据电子化也是这两年无论是银行还是企业都讨论非常多的话题,因为票据从最基础的支付工具已经变成企业越来越多的用作他的结算工具和融资工具,大家提到供应链金融。很多企业通过票据电子化使得它上下游企业供应链贸易融资成为可能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人民银行推出现代化支付系统一个主要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也使得跨银行这种票据成为实时清算和结算提供的可能性。

第三部分跟大家分享一下随着银行不断支付体系创新,随着企业现金管理需求不断提升,银行创新支付产品是怎么和企业现金管理得以契合的。第一方面就是想跟大家分享刚刚讲到数据大集中的系统,使得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成为可能性。依托大集中数据系统,主要解决就是跨地区的资金清算问题。作为一个企业他想把他的资金作为集约化管理这是前提,它的资金划拨不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把他全国各地资金实时划拨到他希望指定帐户上面。以数据集中为基础的企业信息管理到流动性管理集约化,渗透到企业各个经营领域,成为企业发展的很好帮手。 促进企业集约化管理上面首先就是帐户架构设计变得灵活多样,作为一个企业而言,最初对银行结合就是帐户,而依托于银行数据大集中,为企业提供数据管理帐户构架,变得使得企业的不同帐户架构可以帮助企业实现不同的资金管理模式的理念。这里面讲到其实不同的帐户总帐户和分帐户的对应,收入帐户和支出帐户对应等等方式都为企业的不同资金管理模式提供这种可能性。在帐户灵活设置方面,其实银行业在切合企业不同需要做不同金融产品的创新。比如一个企业不管他希望在全国各地所有帐户都是零余额归集到一个总帐户还是定向收支还是支付额度控制,银行通过灵活控制架构设置,帮助企业实现灵活帐户控制。企业的资金收付款方面,所有企业在经营当中都希望可以快速收款。对于实施集约化资金管理企业而言,他也希望银行能够为他们提供集中对付款业务。伴随着各家银行数据化大集中,和一些金融产品创新,使得各家银行在企业在资金管理领域当中提供非常快捷的收款业务。与此同时,针对这种集约化资金管理的企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方案当中也会推出集中对外付款业务。如果一个企业你设立集约化的管理,你把全国各地收入归集在北京一个总帐户的时候,你再对外付款的时候不需要再把你的钱划回到各个地方,而是通过北京的主帐户,通过银行的数据集中系统就可以支持你在北京实时实现对你全国各地的所有相关单位的集中的对外付款。

目前更为流行就是资金池,资金池的应用不仅在中国企业,很多跨国企业也都是通过资金池的管理去实现这种资金的集中化。资金池就是企业在不断的资金集约化的过程当中越来越思考的是如何能够更加灵活有效的运用自己的资金。而资金池就是让企业能够在他短缺资金的时候,首先在他所有自己的分子公司之间进行这种资金调拨,使他的资金最大化使用。每天日终的时候进行完整清算,看他需要多少资金缺口的时候他才向银行做隔日拆借。资金足够满足他所有分子公司对外支付的话,每天晚上银行都会对他进行一个总帐户和分子帐户之间的清算。最大程度上去满足企业资金使用需要,而随着这种中国企业国际化步伐加快,银行推出这些所有资金管理业务也竞价契合企业多方面需求。比如资金管理同时,能够把4人民币业务和外币业务做一个有效的衔接,比如说在这种资金解决了在同一个银行清算的过程当中,又帮助企业去设计了很多跨银行的资金划拨方式,能够让企业通过和银行合作实现这种资金的最大的使用效率。

第二个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在现代化支付体系如何激活跨银行现金管理方面,应该说做了很多探讨和研究。首先是企业在他们经营过程中不可能只和一家银行合作,一定会根据业务发展宣传几家银行作为他主要的合作银行。资金集约化管理层民来讲,面临难题就是我怎么能够把跨银行资金做一个集中化管理问题。这几年银行和企业共同推出这种跨银行现金管理平台,就是帮助企业解决跨银行的资金管理问题。一个是从借助渠道上面,企业在他的ERP系统设置上面做了很多更新和改造,通过ERP接口首先对各家银行提供多渠道接入,通过网银方式、银企互联方式,通过SWIFT方式,一家企业ERP系统可以接收各家银行的信息,通过信息交互实现对外收款和付款。

在跨银行平台上面主要就是实现几个功能,一个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和各家银行连接,第二在连接之后实现企业资金上收划拨和对外支付实时性和有效性。同时为了保证这种资金安全对跨银行资金进行整合监控,包括资金存量分析、流量分析、帐户余额查询、帐户明细查询,还有资金跨行统计。 这里看到应该说是资金管理水平很高的一个公司,他的一个完整的ERP系统,在这个系统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企业的资金管理实际上已经渗透到他每一个环节,从企业资金的计划到结算,到清算到数据监控到多银行数据整合。企业通过这样有效集约化的管理,最大程度去提升自身资金管理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想跟大家分享就是电子银行不断发展对现金管理创新影响。电子银行越来越多嵌入到每一个个人生活当中,实际上也越来越多切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体现在现金管理当中每一家银行在发展自身的网上银行业务的时候从几个层面为企业提供便利电子化服务。首先银行会把各种对企业产品放到银行网上去,让企业了解不断推出新的创新产品。第二银行会把企业资金管理提供所有的产品都嫁接在电子银行网站上面。也就是说一家企业当他实施这种资金集约化管理之后,他从帐户的开立到帐户查询到帐户收付款业务以及资金池业务,都可以在电子银行平台上面实现这种集约化的管理,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第三,银行借助电子化平台为企业提供电子化服务。比如说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实时看到他在全国帐户信息,可以通过电子银行实现对全国所有收款和付款业务。还有很多电子网上银行信息的查询,帐户变动通知。第四也是从去年到今年一些银行正在研究和推出票据池业务,把资金池概念用到票据上面。随着企业票据越来越使用程度的提高,企业提出希望能够把自身在全国所有票据通过池子进行管理。进入票据池所有票子在相互之间做灵活应用。通过票据抵押,银行给他开一个新的票据,通过票据抵押去换开一些金融资产产品或者是开出信用证等等。通过票据池业务帮助企业实现票据统一管理,票据盘活,存量票据以及最大程度的降低财务成本。

刚刚从三个方面跟大家分享银行的支付创新,如何激活企业的现金管理。应该说中国的商业银行从最初的专业银行到国有商业银行到今天的股份制银行,我们在支付结算领域创新从来没有停步,企业发展越来越集约化和全球化,企业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在我们和一家又一家企业去实施综合化、现金化的综合管理解决方案当中,我们感受到企业现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实在在推动着银行支付结算不断创新,谢谢大家。

第20篇:现金管理审计报告

货币资金管理的内部审计报告

(征求意见稿)

公司财务部: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审计部于*月1号至28日对本部财务、分公司财务进行了08年1-6月份期间货币资金管理的审计。

一、审计概况

审计依据:财政部《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审计目的:监督企业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防患违规风险;防止舞弊,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审计重点:审查《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票据管理实施细则》、《银行帐户管理实施细则》制度的遵循情况。主要内容有货币资金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内部记录和核对的执行情况。对货币资金的收支管理、票据及印鉴管理的执行情况。

审查程序和方法:(1)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内容遵循情况进行答卷式测试。审查既定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2)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票据,编制有关盘点表。(3)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情况以及未达帐项的真实性。(4)抽查部分会计资料、文件,并采取监盘、观察、计算、分析性复核、询问等审计方法,审查会计记录及货币资金业务的处理流程是否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二、审计评论

经过审计,可以看出,我单位在货币资金的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以下几 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制度建设比较健全。与国资委年初下发的《财务内部控制评价指标标准》比对,我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科学性。二是内部控制系统比较完整。对财务人员的配备比较科学合理,不相容岗位的财务人员实现了分离。三是会计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基本能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资金收支业务。做到钱帐分管、财务印鉴分别保管。

审计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极少是因为财务制度没有涵盖,或者是财务人员根本不懂所致,有很多问题只要认真对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大多数问题已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并随即提出了整改建议,被审单位充分重视,这些问题正在积极整改过程中。

三、审计结果及建议

(一)本部财务部门

1、审计结果

(1)盘点库存现金与现金账面金额不符。 7月18日公司本部库存现金实际清点金额为*元,当日会计账面金额为*元。经查有三笔业务是出纳已付款会计未做凭证记账(会计人员出差)共计*元,其中:交办公电话费借款**元、两笔职工报销费用*元。除去以上三笔业务外,尚有224.75元长款不能说明原因。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不正确。通过对公司08年1-5月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进行的核对,发现5个月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均不正确。原因是调节表上部分所列未达帐项不是未达项,已经记账。另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没有按规定进行有效复核。

(3)未及时收取银行回单,并依据回单做凭证。经抽查发现08年2月22日一笔*万元的银行付款凭证没有银行汇款回单等附件。另外发现存

在制作会计凭证日期在前、银行回单日期在后的时间逻辑错误。

(4)票据的登记不及时、不完整。银行汇票登记簿没有及时登记,会计账面应收票据金额为*万元,出纳银行汇票登记簿金额为*万元,有3帐合计金额*万元的银行汇票没及时记录。另外空白支票、发票未登记,作废支票没有按照时间顺序顺号登记。

(5)其他问题。收付款凭证有个别未履行签字手续,并且部分附件没有及时盖收讫、付讫章。

2、审计建议:

(1)关于库存现金

加强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做到账款相符。认真执行日清日结的现金管理制度,每天应于下午下班前将库存的现金跟日记账进行核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会计人员遇出差等特殊情况时对收款的业务处理:大额现金由出纳会同交款人一同将款项存入银行,小额现金收款时由出纳填写一份收款证明交给交款人保存,收款证明应有交款内容、金额、日期、交款人签字等内容,等会计制作凭证后再由交款人在会计凭证上履行签字手续,同时出纳收回收款证明销毁。对付款的业务处理:原则上会计人员出差出纳不允许办理费用报销的现金支出业务,对急需支出的现金业务以办理借款为宜。

(2)关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每月月初,财务部应对出纳员经管的银行业务进行检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余额相符。调节后不符,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保证资金的安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复核分别应由2人承担。真正履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复核程序。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主管汇报。 (3)关于银行回单

积极收取银行回单,保管好各种原始单据,按规定程序做好单据的传递、记录。

(4)关于票据管理

有关人员需加强票据管理,及时登记取得、使用的各类票据。

(二)分公司财务部

1、审计结果

(1)库存现金的盘点情况。会同会计对出纳的现金进行了清点,没有发现现金实盘金额与日记账余额不相符。现金日记账记录规范,做到日清日结。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不规范。对分公司08年3-5月份的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进行了核对,发现这三个月份的银行对账单均没有足月打印。

(3)票据的登记不完整。支票、收据、发票的使用情况有登记记录,但新购入的空白银行支票、空白发票和收据没有进行登记。

(4)抽查了08年3-5月份的收款业务会计凭证,全部收款凭证没有履行交款人签字的手续。

(5)设备的购臵、处臵的审批手续不齐全。经抽查有大额设备的购臵、处臵凭证附件没有上级部门申请单或签字手续不齐全。如*年*月15日处臵猎豹车一辆,金额*元,4月29日购入*万元设备一台,均没有公司*管理部门的书面审批手续或相关人员签字。

2、审计建议

(1)关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每个月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安排在下月初进行,确保银行资金支出足月核对。

(2)关于票据管理

有关人员加强票据管理,及时登记取得、使用的各类票据,特别是空白银行支票、发票、收据的登记。

(3)关于收款凭证

严格履行收款人的签字程序,保障交款金额的真实性。

(4)关于设备购臵处臵

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物资采购小组负责*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和一次采购*万元以上材料的审批,*管理部负责物资采购的审查实施工作。《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设备处臵报废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询问这两笔设备入账,均是口头请示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类似的情况建议补办有关审批手续。

四、其他说明

因限于此次货币资金审计的重点、范围,审计工作无法触及所有方面。审计方法以抽样为原则,因此在报告中未必揭示所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审计部决定进行后续跟踪审计,时间安排在2008年9月初。

审计部

2008年7月31日篇2:货币资金内部审计报告定稿

关于集团货币资金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摘要

我们于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对集团2012年1-10月份货币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经审计发现货币资金收支的内部控制、实质性、账务处理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以上内容为集团货币资金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摘要,欲了解审计详细情况,请查阅审计报告正文。

辰坤集团内控部

秦元增

2012年12月15日

关于集团货币资金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鲁辰坤内审字[2012]第1022号

我们于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按照《内部审计准则》有关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对集团货币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范围为2012年1至10月份集团货币资金收支情况。审计目的在于掌握集团货币资金收支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便进行分析,从中评价出货币资金账务处理中存在的差距及揭示主要问题,针对重大缺陷提出审计意见。

一、基本情况

集团财务部负责集团账务核算,现有员工8人,其中:1名副部长,5名会计,2名出纳。内外账各11套。人员分工为:孙珍为财务部副部长兼鑫成公司主办会计,李春莹为天润公司主办会计,孟令祥为全坤公司、集团主办会计,明红光为昌润公司、昊润公司主办会计,卢佳佳为兴润公司、物流公司主办会计,石丽丽为臵业公司、国贸公司、接待中心主办会计,商小燕为天润公司、昌润公司、昊润公司、国贸公司、接待中心出纳,朱迎新为集团本部、全坤公司、鑫成公司、兴润公司、物流公司、臵业公司出纳。货币资金账务处理流程是出纳负责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及记账凭证的填制,主办会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记账凭证复核、记账。

(一) 审计实施 2012年11月24日接受领导安排进行集团货币资金专项审计,25日进行审计准备事宜, 26日早晨进驻财务部。26日中午对出纳朱迎新处现金进行了盘点,下午对出纳商小燕处现金进行了盘点。27日对商小燕、朱迎新处借条进行了落实。28日姜总开会安排配合审计事宜,由出纳、会计提供银行对账单(主要以10月份为主)及记账凭证。11月29日至30日对出纳、会计及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12月5日至12日一边对银行对账单进行催收,一边抽查凭证。12月13日10月份的银行对账单基本收全,相应凭证也已抽查,撤离现场。12月14日至16日整理资料起草审计报告,17日与财务部座谈,18日审计报告定稿上报领导。

(二)审计总体结论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较弱,缺乏完整有效的管理制度,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日常收支处理、资金管理以及费用报销不够完善。

三、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1、出纳人员的设臵

财务部出纳身兼内部多家出纳,现金混用,无法单独对某一公司进行现金盘点,此项不利于现金的准确性。

建议:现金业务少的公司直接取消现金核算,只保留几个主要公司的现金核算。库存现金按照各公司的设臵分开存放管理,财务部每天对出纳进行现金盘点对账。

2、出纳岗位的轮换

财务部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

行岗位轮换。

建议:财务部执行岗位的轮换制,一年一换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应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财务报销流程的执行

集团财务报销管理流程按设备、材料、费用、工资、其他等规定了财务报销流程及审批权限,实际操作授权有漏签现象。流程规定集团货币资金支付超过五千的应有董事长签字,但有部分支付未有董事长签字如借款(有短信、电话请示)、转款等。流程规定对外应酬费用,应有董事长签字,实际未严格执行。

建议一:财务部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流程,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短信、电话请示事后应补签。所有货币资金支付、转账等都应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办理。

建议二:财务部应会同有关领导、单位、部门对集团财务报销管理流程制度的实施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结合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流程。

4、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集团各公司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由主办会计一人保管,财务部出纳及融资部使用时经核准可以把全套章带走,此项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财务部对财务专用章和个人章分开保管,用章提申请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外用章需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安排授权代表携章同行。

5、票据的保管篇3:(范本)关于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关于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审计背景及目的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持有货币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货币资金在会计核算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与各交易循环均直接相关。为了保证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都是经过适当的授权并能被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特针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审计范围

期间范围:2010年1-6月。

资料范围:出纳日记账、会计账簿、银行对账单、凭证等。

审计方法及程序

询问、复核、抽查等。

审计总体结论

对于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较弱,缺乏完整有效的管理制度,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日常收支处理、资金管理以及费用报销不严谨。

审计发现及建议

一、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日常处理及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现金盘点流程化和表面化。

经查核2010年6月30日的几张现金盘点表并询问相关人员,发现现金的盘点于每月末最后一天下班结账后或次月1日早上上班进行,出纳自己盘点,会计人员监盘,盘点表于盘点事后若干天才编制现金盘点表,盘点人和监盘人于编制当日签名确认,审核人员则根据盘点金额与账面数核对一致后,签名确认。

该盘点流程最大的缺陷在于盘点事后编制盘点表,很难保证盘点数据的准确性。

审计建议:⑴加强盘点表的专业化。盘点表非期间表格,应该按时点编制,严格注明所盘点的现金金额是企业哪个盘点时点的。⑵督促盘点表的及时编制。

我们所获取的盘点表都是事后编制的,例如6月30日的现金盘点,盘点表却于7月2日或者7月6日才编制。这样难以保证盘点数据的准确性。建议在盘点时现场填写盘点表,盘点人和监盘人当场签名,复核人当场复核。⑶真正实现盘点复核人的监督作用。根据询问,盘点复核人并未参加现场盘点,只是在事后根据补编写的盘点表对照会计账面数,相符时则签名确认。这样无法保证复核人的监督作用。 2.现金库存超限额。

据了解,6月30日,罗冬玲现金369,125.25元(包括个人账户263,811.71),黎建平现金237,525.44元(仅现金,不包括个人账户,包括深圳公司现金63,334.98元);以罗冬玲为例,根据统计,6月1-30日罗冬玲现金总支出783,873.82元,平均每天支出26,129.12元,而罗冬玲6月30日现金库存相当于可供14天的现金支出数,而6月1日的库存数892,621.25元更是达到了34天的库存量;上述数据体现了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远超过规定的现金库存限额。

现金库存超限额会带来以下几个问题:⑴ 现金的管理难度加大,存在安全隐患,例如出纳是否会利用职务之便不经审批程序,临时挪用或擅自借出现金;⑵ 出纳手中现金超库存,容易形成坐支现金,不利于现金的管理。

根据会计制度现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企业现金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建议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现金库存量,一般预留5个工作日的现金用量。

根据以上2点,建议在加强现金定期盘点的同时,会计人员结合审计部对出纳现金进行不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3.未发现大额、异常支出,但费用报销处理不严谨。

⑴ 通过对6月30日的现金日记账与总账、明细账核对,未发现较大、异常差异。随机抽查大额现金收支,均附有主管和各中心总监、财务总监的签字和批准,手续齐备。

⑵ 经抽查每月最后几天和次月头几天的现金收支凭证,以测试现金收支的截止性。结果显示,现金的截止性测试良好。

⑶ 费用报销处理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① 部分费用开支无合法凭据,只有对方开具的收据。例如2010年2月11日,付42#;又如2010年2月12日,付97#公司年费餐费28,837.00元,只取得收据,建议要求收款方提供合法发票。或者无对方收据,只有报销申请单,例如2010年6月11日,转18#,报销金碧雅苑6月份房租,房租只附有借支申请单和网上银行转帐汇款打印件,而且收款账户并非房东账户,建议取得房租发票,可以建议房东到税务机关代开。

② 个别报销情况不属实,例如:报销2010年4-5月差旅费,所附出租车发票为2009年1月、2月(例如2010年6月10日,付21#)。

③ 以以前年度旧版发票冲帐,个别 以2007年、2008年、2009年发票,甚至2006年发票在2010年做费用报销;在税法上,此种情况定义为非期间费用,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例如2010年3月31日,付466#,所附5000元广东合富房地产臵业公司2006年发票,还有200

7、2008旧版发票和2009年出租车票;等等。

建议财务部加强对费用报销的审核力度,要求报销人提供合法、有效、当年度有效期间内的发票,不能用以前年度作废旧版发票冲帐,降低或规避由此带来的涉税风险。 4.存在多个私人账户。

公司开有多个私人银行账户,视同“现金”进行管理,每月盘点时由出纳查询私人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填入现金盘点表中。据了解,目前,所有的非上市部分的直营店都是以私人账户收款,这些账户只有总经理和资金组主管能够取款,其他人只能存,不能取。上市部分的直营店中,有些因时间原因还未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之前开立的私人账户仍在继续使用。此外,因公司客户都是个人,为了方便加盟商缴货款,公司在华东、华北、华南总部和深圳都开立了多个不同的私人账户。经询问财务部,华东、华北、深圳和总部的私人账户正在进行清理,财务部对外公布了共计5个允许使用的私人账户,要求加盟商打款时选择对应账户。但由于加盟商的习惯做法,其他私人账户仍有货款的转入。所以,部分私人账户的清理完毕还需要一段时间。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

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企业内设私人账户。因此,建议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并定期检查,抓紧时间清理私人银行账户。

5.个人账户无银行对账单。

经检查2010年6月30日的所有银行的对账单,除了未能取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外,以公司名义开户的银行对账单相符。

根据会计制度,会计与出纳应当对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核对,月末核对。这样做,不仅能保证账务清晰,及时发现异常,保证资金安全和会计资料的准确性,也为每月末报表的编制带来便利。

审计建议:⑴ 个别账户开户仍为“广州美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议尽快更名;⑵ 加强对个人名义开立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其他情况

通过抽查凭证,我们发现有个别会计分录错误,个别会计科目的使用不正确,有些业务可以做更有利于公司的处理。具体如下:

⑴将购买专柜支出做费用报销,取得普通发票。

例如:2010年2月9日付40#购买专柜18,031.00元做费用报销,取得普通发票;2010年2月11日,付68#购买信号放大器直接做部门营运费用报销;等等。

经询问相关会计人员,财务部对专柜的处理如下:对所有专柜均取得普通发票,不做增值税进项抵扣;单个价值低于10,000.00元的直接做费用报销;高于10,000.00元的做固定资产(??为什么抽查的18,031.00元的专柜没有进固定资产?)

如此账务处理的弊端有三:

① 多缴了增值税。财务中心如若能要求采购人员取得专用发票,那么能按照17%抵扣增值税进项,降低了增值税实际税负率;譬如此专柜可以抵扣进项税=18,031.00×17%=3,065.27元。又如2010年6月11日 付14#购买空调也是只取得普通发票,未取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类似情况不少。

② 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若将专柜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其每年折旧也能抵免企业所得税;如若在当年费用中列支,那么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要求不能全部税前扣除,部分做纳税调增,不能抵免企业所得税。

举个例子,有什么规定说沙发必须进“固定资产”?怎么作为费用列支就不能抵免企业所得税呢?从这个问题上,我能看出2个认识上的误区。首先沙发的购买费用能否在费用列支的当年全部一次性税前扣除,这是会计法与税法的差异。将沙发一次性进费用报销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定义,但是绝对没有违背税法,只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沙发的税前扣除成本只能按照税法规定的分4年扣除,也就是每年25%,当年75%做纳税调增,补缴企业所得税。其次,资本化与费用化的问题的混淆。沙发是否进“固定资产”也是这个问题。沙发属于实物资产,价值2000元以上(特殊情况下,可以低于2000元),不属于低值易耗品,可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应该资本化。

③ 如果专柜等实物不做固定资产管理,也就是说,该资本化的没有资本化,却费用化,有什么弊端?第一,虽然类似专柜等存在实物形态的资产在财务帐上已做费用报销,看似完成了账务处理,但是类似的实物资产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存在、流转,那么我们面临一个问题:因为财务中心没有设立固定资产台帐,那么又有没有一级明细帐,二级明细帐呢?这些资产怎么实现监管?谁来管?资产丢失责任谁来负?第二,这些应该属于企业资产的都没有作为资产来管理,企业资产是企业生产运营、创造价值的基础。如果有第三方参股公司,那么购买公司股权价格是根据评估价格和账面资产总额,以及以前年度的盈利能力来确定。那么应该资本化的支出费用化,既减少了企业账面资产总额,又减少了当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显然是不利于公司谈判价格的。第三,如此多资产费用化,长期以来形成大量帐外资产,不利于我们公司上市账务处理要求,给事务所和外部审计机构造成不好印象。

⑵未严格区分固定资产的改良性的装修支出和期间维修费支出。 例如2010年2月12日 付96# 厨房雨棚铁门制作款9686元直接做部门营运费用。对固定资产的改良性支出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使用年限内摊销:① 新建或支出达到原支出的50%;②延长使用年限2年以上。事实上,我公司此种情况较多,大部分支出都没有区分支出的性质、类别,统一计入部门营运费用,一方面在账面上“隐藏”了我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片面增大营运费用,使公司财务分析数据失真,不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费用等情况。篇4: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样式

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样式 a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承担的“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 (项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 ;下达文号: )在 xxxx 年 xx 年 xx 月至 xxxx 年 xx 月的收支使用情况及《„„合同书》中“主要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计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对“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合同书》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承担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 由 a 公司系 xxxx 年 x 月 x 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xxx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nnnnnnnn;注册资本:人民币 nnnn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nnnn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 公 司 住 所 : nnnnnnnnnnnnn 。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xxxxxxxxxxxxxx。 项目基本情况:a 公司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与 b、c 等单 “。。。。。 项目。位联合申报 。。。。” 于 经批准, xxxx年 xx 月 xx 日被列为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编号: ,贵公司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签订了《„„合同 。书》

二、项目合同有关规定 一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 项目总经费为 nnnn 万元,其中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为 xxx 万元。 总经费开支预算计划为: 基建费 万元,用于„„ 原材料费 万元,用于„„ 设备购置及使用费 万元,用于„„ 专用业务费 万元,用于„„ 其他 万元,用于„„ 二 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 xxx 万元,计划分配如下:a 公司 万元、b 公司 万元、c 公司 万元。 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应单独列帐核算,专款专用,开支预算计划为: 原材料费 万元,用于„„ 设备购置及使用费 万元,用 于„„ 专用业务费 万元,用于„„ 其他 万元,用于„„ 三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开支预算计划为: xxx 费 万元,用于„„ xxx 费 万元,用于„„ xxx 费 万元,用于„„ xxx 费 万元,用于„„ 其他费用 万元,用于„„ 四项目完成时达到的主要经济指标: ) (合同约定经济指标内容。

三、项目合同中有关指标的执行情况 经审计,截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一 经费到位情况: 我们根据银行存款帐单、进帐单及银行对帐单确认:已到位的项目 已到位的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为 xxx 万元;总经费为 xxxxxx 万元;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为 xx 万元。 二 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情况:

1、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分配及单独列帐核算情况: 经核查,贵公司已经(或没有)为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单独列帐。 根据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单独列帐情况、银行对帐单等,确认省部产学 研专项资金实际分配情况如下: a 公司 万元,最后到帐时间 nnnn 年 nn 月 nn 日 b 公司 万元,最后到帐时间 nnnn 年 nn 月 nn 日 c 公司 万元,最后到帐时间 nnnn 年 nn 月 nn 日

2、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单独列帐核算情况: 经核查,贵公司已经(或没有)为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单独列帐。根据经费单独列帐情况、银行对帐单等,确认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实际分配情况如下: a 公司 万元,最后到帐时间 nnnn 年 nn 月 nn 日 b 公司 万元,最后到帐时间 nnnn 年 nn 月 nn 日 三 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我们根据相关帐簿及凭证,确认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 xxxxx 万元,其中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实际支出资金 xxxx 万元,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实际支出资金 xx 万元,列表如下: 其中:科技厅省部产 其中:地方各级政 总经费支出 学研专项资金支出 府配套资金支出 (万元) (万元) (万元) 1.基建费 2.原材料费 3.设 备 购 置 及 使用费 4.专用业务费 5.其他 合计 四 项目经费支出与合同差异的情况说明: (列明主要差异原因。) 五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 (根据合同约定经济指标内容进行审计。

四、有关附件 附件一: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报告附注 附件二:项目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表 附件三:项目财政资金支出台帐 附件四: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列表 附件五:项目财政资金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

单xxxxxx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aaa 中国注册会计师:bbb xxxx 年 xx 月 xx 日附件一: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报告附注附件二: 项目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表项目名称: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万元) 其中 项目总经费开 支出科目 支 科技厅 地方各级政府配 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 套资金

一、基建费 其中

二、原材料费 其中

三、仪器设备购置及使用费 其中

四、专用业务费 其中

五、其他 其中总计 0.00 0.00 0.00(注:高校等单位所分配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的每笔支出均须按支

出科目进行归集。)附件三: 项目财政资金支出台帐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金额(元) 凭证 序号 日期 凭证号 摘要 省部产 地方各级 附件 学研专 政府配套 内容

项资金 资金a 单位: 1 2 3 „ 小计: 0.00 0.00b 单位: 1 2 3 „ 小计: 0.00 0.00c 单位: 1 2 3 „ 小计: 0.00 0.00 所有单位合计: 总经费合计: 0.00 0.00(注:上表所涉单位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等,且仅填写政府财政资金相关内容。)附件四: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列表 交易金额 标明销项发票或销售合同序号 日期 付款单位 摘要(货物情况等) (万元) 等及其编号 1 2 3 4 5 6 7 „附件五: 项目财政资金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从省部产学 从地方各级 单价序 资产登记 购买 安置 数量 总价(万 研专项资金 政府配套资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元/台号 卡号

日期 单位 (台件) 元) 列支数(万 金列支数 件 元) (万元) 1 2 3 4 5 6„ 累计:(注:仅填写政府财政资金所购置设备、仪器。)篇5:关于财政性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审计部[2012]011号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二.公司接受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情况如下: 12项专项资金又分为两类:征税收入及不征税收入。四项专项资金都取得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专项资金拨付证明,明确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名称、拨付时间、用途、拨付金额、拨付企业名单等详细信息。第1-3项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第4-12项没有。可以说公司所取得的专项资金分两种类型。 三.不征税收入及征税收入

第一类不征税收入:第1-3项830万应为不征税收入。无论是财税[2009]87号还是财税[2011]70号,都要求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我公司350万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范围,适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80万有市级拨付资金部门资金管理文件,300万区级拨付资金部门管理文件。因此,1-3项专项拨款中,350万、180万、300万可以享受到不征税收入的税收待遇。既然政府部门给予企业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是对企业的一种扶持,就应该将这一政策做完善,真正使企业得到实惠。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规定,项目单位收到投资补助后,必须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

公司取得的350万投资补助是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武发改工业(2011)530号转发湖北省2011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计划,文件依据是湖北省鄂发改投资【2011】1261号,属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国家补助资金, 可参照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比照执行。 对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

在会计上应单独设置相关科目进行核算。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第二类征税收入:第4-12项专项资金101万元没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是按应税收入进行核算处理的政策依据。应税收入在核算上相对来说要简单得多,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公司取得财政专项资金得到的实惠

企业从财政取得的款项830万,企业可以说取得了无息贷款,按3-5年期贷款利率6.9%计算,专项基金预计资本化600万,230万费用化。企业得到的实际好处是节约5年利息费用约200万。资本化600万国家将以折旧不允许税前抵扣的方式逐步收回。

五.未能遵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造成公司补交所得税及财政处罚风险。 从财务中心对专项资金的核算分析:财务中心收到投资补助后,没有单独建账核算,没有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据财务人员反映,天健审计事务所要求财务中心在年末将所有到账专项资金,视同应税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天健事务所要求调整所得税额不能说没有道理。2011年收到的专项资金180万、300万已在天健事务所的建议下调整缴纳了所得税,2012年350万也要补交所得税。三项专项资金交纳所得税207万。

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一旦被拨款部门认定,款项没有按核定项目实施使用投资补助。或未按规定安排使用投资补助,有可能将要受到拨付的投资补助资金收缴国库的处罚,也会给以后年度申请专项资金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六.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还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这里的5年不是指5个纳税年度,而是指取得资金后的连续60个月内;第二,如果企业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资金在第六年转作应税收入处理了,则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已经按不征税收入从所得额中扣除,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形成的资产计算折旧、摊销时,若再在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就会获得双重优惠,这是不允许的。因此,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弄清财税[2011]70号文件精神,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审计部建议: 财务中心对于取得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按类别和取得时间在会计上进行单独建账核算,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从管理税务风险的角度出发,积极从合理性角度出发,把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运用好。

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