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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专家会诊中心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6-11 08:36:28 来源:医院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专家会诊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提高安全检查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实效性,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制度”,确立了“专家查隐患、部门搞督导、企业抓落实”的运行机制。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工作由该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并从市财政拨出专款保障活动经费。今年以来,武安市安监局在规范中促完善,在推进中求创新,使该市的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制度日渐完善。

一是专家管理机制不断规范。专家管理是专家会诊工作的基础。在认真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武安市安监局本着“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年初出台了《安全生产专家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了严格的专家食宿标准和专家招待、使用预批制度,并严肃了专家会诊纪律,规定专家一律不准私自接受企业吃请、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等,切实解决了以往专家使用随意性大、专家招待审批不严和个别专家自律意识差等问题,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实现规范化运作的同时,塑造了良好的工作形象。

二是专家会诊效果不断提高。会诊效果是衡量专家会诊工作的标准。今年年初,武安市安监局逐步将专家会诊工作由“会诊数量”向“会诊质量”倾斜,创造式的提出了“审计式专家会诊”的概念,即对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高危行业逐企业实施“解剖式”、“通透式”的全面体检会诊,做到会诊一家企业,完善一家企业。会诊中要求专家在逐车间、逐工段、逐班组、逐岗位严查细查事故隐患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制订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以克服以往安全检查中“只查病不开方”导致个别企业无从整改的弊端。同时,本着“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该市安监局还建立了“并联式安全会诊(检查)机制”,安全生产专家组和局内相关业务科室定期沟通,密切配合,做到安全生产专家会诊与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大大减少了重复检查次数,大大减轻了

企业负担,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该市的金华焦化有限公司是危化生产企业,今年七月刚刚进入试生产阶段,因前期投入不足、缺乏生产经验、技术力薄弱等因素制约,企业存在诸多事故隐患。今年8月份,该市安监局按照“专家会诊计划 ”,由安全生产专家组和地面企业安监室组成“联合会诊检查组”,深入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和监督检查。经过深入细致的检查会诊,帮助企业查找出风机房、换向室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粗苯储槽区未设臵蒸汽灭火系统等16项重大事故隐患。会诊结束后,专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对企业在试生产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建议,并针对查找出的事故隐患提出了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在该市安监局的督导下,该企业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和方案,已将上述事故隐患全部整改到位。目前,该企业已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程序,安全生产条件基本达标。今年以来,武安市安监局共组织专家“审计式”会诊企业118家,查出重大隐患915条,提出整改措施494项。

三是隐患整改力度不断加大。专家查隐患只是手段,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才是专家会诊工作的最终目的。今年以来,武安市安监局一直把专家会诊隐患整改到位情况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及时调度督导,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对拒不整改隐患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措施,并将专家会诊隐患整改情况列入“安全生产双月述职会议”的点评范围,将未按期整改到位的204条重大事故隐患分解到有关乡镇和部门,予以挂牌督办。如地面企业中危化和钢铁企业建设项目违反安全“三同时”规定违规投建投产是专家会诊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于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和整改重视不够,企业只算“经济账”不算“安全账”,整改积极性也普遍不高。经过该市安监局和安全生产专家扎实有效的工作和耐心细致的帮促服务,大部分企业已经行动起来,但仍有个别企业等待观望,拖而不办。为切实加大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消除力度,

该市安监局将此列入全市第四次“双月述安”会议点评内容,通过市级领导现场点评和有关企业的现场表态,有力推动了危化和钢铁企业安全“三同时”工作的开展,违规投建投产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也正在逐步消除中。同时,为进一步加大专家会诊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切实落实责任,武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已将专家会诊工作和会诊隐患整改到位情况列入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近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暨责任制现场考核”工作,整个活动自9月13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分为“集中会诊”和“整改复查”两个阶段,检查与复查结果将与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直接挂钩,实行动态考核。左旋肉碱哪种牌子好美白祛痘产品排行榜10强推荐控油收缩毛孔产品哪个好推荐减肥茶哪种好

四是专家技术特长不断发挥。变“单一检查会诊”为“多种技术服务”是武安市专家会诊工作的延伸和创新。今年以来,武安市安监局在组织专家有序开展专家会诊工作的同时,还组织多名专家参与指导了多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了专家的技术特长。今年二月份,安全生产专家组配合安监、冶金、国土等部门对该市的重点隐患矿区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和严密论证,为该市重点隐患矿区治理这一历史性难题的解决制定了科学可行的方案。根据专家制定的方案,有关乡镇和部门认真落实,目前该市的重点隐患区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6月份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安全生产专家的直接参与、谋划和指导下,该市在危化和非煤矿山两个行业开展的两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也取得了圆满成功,并受到各界的一致好评。特别是在全市重大危险源辨识确认工作上,该市安监局充分发挥了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自今年2月份开始历时半年时间,组织非煤矿山、冶炼、化工等三个行业7名专家,勘察128家企业,查阅千余份资料,对全市初步审定的141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漏报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确认,最终确认全市重大危险源共有154处。在对重大危险

源辩识确认的同时,专家们还结合该市实际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工作提出了许多指导性的意见。实践证明,安全生产专家组的建立和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制度的实行,对重大安全生产决策的制定、疑难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消除以及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都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应继续长抓不懈,抓有成效。特制定专家会诊制度,专家会诊制度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定点服务,规范操作。县人民医院还充分发挥医疗技术的龙头作用,开辟了计划生育绿色通道,对四项节育手术的重点对象及疑难案例,主动配合,大力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措施的落实。

二是专家会诊,确保安全。该县专门成立了以县卫生局分管医技副局长为组长,县人口计生局分管技术服务副局长为副组长,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县妇保院妇产科主任、县计生指导站技术副站长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手术专家组,对落实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手术过程中碰到的一些疑难案例和手术相对禁忌症对象进行会诊。对计划生育定点服务机构提出的会诊需求,各专家组成员密切配合,随时进行会诊,及时作出能否落实四项节育手术的会诊结论和手术建议意见,并帮助做好可施行手术对象的思想工作,打消其顾虑。近三年来,专家组共会诊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案例70多次,帮助落实疑难节育手术40多例,成为确保群众安全接受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手术的“守护神”。(李坚毅)

推荐第2篇:院外专家会诊单

中医院

院外专家会诊、手术申请单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科室: 床号: 入院时间: 我自愿申请由院外专家对我□/患者□进行会诊

1、申请院外专家会诊理由:

□进一步明确诊断。 □来院指导、协助治疗或手术。

2、申请的专家:

来自 医院,姓名 ,是 科 职称。

3、会诊时间是: 年 月 日。

4、我自愿承担来院专家的劳务费用,交通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5、我已被告知:院外的专家的会诊效果不能确定,在此免除经规范诊疗操作后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医院和会诊专家的责任。

申请人签字: 与患者关系: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经治医师签字: 科主任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医务科意见: 主管院长意见: 医务科盖章: 主管院长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推荐第3篇: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

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

医院: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病案号

入院诊断:我自愿申请院外专家对 患者 进行会诊。

1.申请院外专家会诊原因:

进一步明确诊断

2.专家申请:

3.我愿意承担外请专家来院会诊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申请人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患者家属请附有效材料)

科室意见:

主治医师:科主任:

时间:年月日时分医务科意见:

科主任:

时间:年月日时分 备注:

医师外出会诊协议书

邀请医院:

被邀请医院:

委派医师:

会诊内容:

会诊时间: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治疗规范、常规。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出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诉邀请医院,并终止会诊。

会诊期间,如果会诊医师有违反有关规定,请与我院医务科联系,联系电话:

邀请医院:被邀请医院:

推荐第4篇:院外专家会诊制度

院外专家会诊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对于特殊病例可以外请专家会诊。会诊对象:

1、疑难病例。

2、三天以上未能明确诊断者。

3、治疗两周以上疗效差,患者及家属不满意者。

4、患者本人积极要求会诊者。

途径: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填写会诊邀请单,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后,将外请专家审批表送往某医院的专家,并通知来院会诊时间确定时间后,及时通知患者按约定时间来院会诊。

患者本人电话要求专家会诊者,根据来院专家情况给予及时安排会诊。

要求:外请专家会诊时,诊室内必须至少有一名本院相关专业的医生,对会诊专家的会诊意见进行记录,填写各种检查申请单,开具处方,并负责对患者进行随访。

注意:此项制度相关事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2号《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各项条款。

技术准入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制度。

2、制定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3、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建立档案资料,包括申请、审批、实施及监控情况的记录等。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与评价,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资料。

5、开展的每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均应有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的支持。当新技术、新项目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6、项目负责人应对新开展技术开展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预测与评估,一旦意外发生,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7、制定医疗技术科研审批制度,进行医疗技术科研,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同时,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8、不得应用未经批准的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

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1.凡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等,在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人的同时,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等,科室应组织科内完成术前讨论,填写好《重大手术审批表》,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审批后方可手术。对首次开展的新技术、新疗法立项后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批准,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3.实施手术前,必须经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患者意识障碍且家属未到的紧急手术,可由2名副高职以上医师讨论决定,报至医务科或总值班,签字后方可手术。

4.各科抢救过程中遇有困难时,应及时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统筹协调解决。

推荐第5篇:专家业务会诊制度

煤矿专家会诊制度

一、专家会诊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二、我矿应聘请安全技术专家进行定期会诊,所聘请的专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资历要求

具有国民教育煤矿采煤、通风安全、机电、地测防治水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及其相关专业5年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二)专家来源

1、省、市、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家库中的专家。

2、大、中型煤炭生产企业、科研部门、设计部门中的安全专家。

3、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安全专家。

三、专家会诊的基本要求

(一)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会诊,如实反映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煤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二)矿有关单位在专家会诊中,要积极配合专家的工作,听取专家的建议,尊重专家的意见,共同做好会诊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专家定期会诊的工作方式:

(一)安全会诊频次

按照《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专家会诊制度和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豫煤安[2016]192号):每年不少于3次。

具体检查频次由矿与所聘请的专家共同商定,但不得低于上述要求。每次参与会诊的专家不少于2名。

(二)会诊内容

1、采煤、掘进、机电、提升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事故隐患排查,安全设施运行及其完好情况、作业场所安全状况等;

2、矿井安全管理状况、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等;

3、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4、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6、其它安全生产条件相关内容。

(三)安全检查记录

会诊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并逐一向煤矿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会诊结束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会诊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记录由专家和煤矿分别留存。

(四)事故隐患整改

针对专家会诊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照“五定、四签字”原则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保障安全的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抓紧整改。对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监管部门。

五、本制度自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推荐第6篇:专家会诊课反思

专家会诊课反思

对于一名新教师,能接受前辈的指导、专家的点评,无疑是快速成长的机会,能接受柳州40中的前辈和专家的指导,我倍感荣幸,也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这次教研活动,采取同课异上,首先由我上,专家指导,然后专家上课,我们学习。以此进行交流。

通过听专家的课,以及前辈的点评指导,让我看到了自己的课堂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专业知识还有很多的需要积累,教学观念、教学设计还需要深入的转变。下面就本次教研活动总结反思如下:

1.教材分析不够透彻

本节内容为烃的衍生物其中的一类物质酯类,本节内容已是在详细学习了卤代烃、醇类、酚类、醛类和羧酸类之后,因此,在内容的把握上,不必向前面学习那么面面俱到,学习方法、学习内容都可以参考以往的学习。但是,这些自己在授课之前都没能深入分析教材,因此,还是拘泥于课本内容,照本宣科,面面俱到。通过对比专家的课,才发现自己的课在重难点的分析出现较大的偏离,内容的扩展上都不够准确。

2.学情分析不够深入,课堂实效性不强

在设计这堂课之初没有站在以学生为主体的度来考虑问题或者说没有充分站在学生的角度来设计这堂课,而是很盲目地追求所谓的新课改,新理念,没能更好的关注课堂的有效性,这让我想起以前有位老专家说过的一句话:“一堂好课,不是老师教了什么,而是学生学到了什么”。

3.语言不够简练,不善于鼓励学生

课堂其实是一门语言的艺术,一堂课,学生喜不喜欢首先从语言就能决定。听过不少优秀教师的课,优美生动的语言,听课就是享受,幽默风趣的语言,听课非常轻松。但是,在自己的课堂中,语言不够精炼,重复性和随意性很大,同时,语言比较死板,不够风趣幽默,无形中会导致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同时,不能实时鼓励学生,给予学生学习的信心和动力。而前辈的课堂,语言亲切、幽默,针对学生回答的问题能给予肯定和鼓励,充分激发了学习的自信。

4.专业知识、课余知识积累不够

整章的内容,联系生活非常紧密,能够学以自用,能生活中的化学知识往往能大大的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听了专家的课,都佩服专家怎么知道得那么多的生活知识,甚至化学知识能和三国演义中的故事生动形象的联系在一起,对于专家的课余知识以及专业知识,我都非常感兴趣何况学生!其次,对于化学知识用语,专家都是非常精确,没有含糊不清,能很好的培养学生养成严谨的科学态度。

通过这次前辈和专家的指导,让我看清了自身存在的不足,给予我今后发展的指明了方向。专家一堂优秀的课后其实蕴含了多年辛勤的汗水。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应多花时间学习理论知识,严格要求自身,从细节做起,刻苦锤炼教学基本功,平时有时间多扩展课外知识,用积极阳光的心态,精心准备每堂课,认真上好每堂课,用心去鼓励和辅导每一位学生!

推荐第7篇:汇报材料专家会诊

新柳煤矿“一通三防”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0年1-5月份,我矿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瓦斯综合治理攻坚年工作按排”和“矿下发的新柳煤矿低瓦斯矿井专家会诊整治方案及项目安排文件”为主线开展“一通三防”工作,按照《矿井“一通三防”实施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认真整改专家会诊整治方案及项目安排中各种问题,稳步推进各个重点项目的进程,为实现山西焦煤提出的3年瓦斯彻底治理打下坚实基础,下面就我矿1-5月份工作及下半年打算汇报如下:

一.1-5月份完成主要工作如下

1.通风方面

我们对井下的通风系统进行全面的排查,在保证通风系统合理、风量充足的前提下,对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优化、改造。密闭了三盘区北翼、前期及管子道,停用了东风井简化了矿井通风系统,期间共砌筑闭墙10道,而且全部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全部按防火墙标准进行砌筑,每道闭墙的上宽都不小于0.8米,保证了密闭的质量。交子里回风联巷与小窑联通点,均按防火墙标准进行了砌筑封堵,巷道喷浆封闭现已全部完工。对交子里1105工作面与小窑贯通点进行了封闭堵漏,共砌筑闭墙14道,保证了工作面正常通风秩序。目前交子里盘区风井启用的各种通风设施已经完成,其它收尾工程正在进行当中。按照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实施细则要求及相关规定,新安装的风门全部使用无压风门。

2.监测监控、瓦斯治理方面:

信息中心与通风区对井下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数量、位置、类别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排查,按照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

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重新对井下的传感器位置、数量、类别进行了规范安装,并制定《新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通风区装备了徐州江煤集团的多功能标校仪,请厂家技术人员来矿培训及现场指导标校方法,做到数据准确、监控有效。对井下气体异常涌出的地点和重要部位由通风区瓦斯队、技术组定期进行人工监测,确保全方位,多种手段进行监控,不留死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防止与小窑无计划贯通,有害气体涌入工作面造成事故,在地测科物探的基础上,通风区给每个工作面配置了小型的探水钻机,杜绝无计划贯通现象。

3.在管理和瓦斯检查隐患排查方面

成立了新柳煤矿瓦斯治理机构、根据集团公司《2010年矿井通风技术管理的规定》对原有的各种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重新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在通风区进行了岗位责任制的培训和学习,使每个职工明白了自己的岗位职责。每十天组织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一次隐患大排查,每一名干部必须带问题入井,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对不是本部门的问题及时与矿调度进行沟通解决。实行区领导隐患排查包片制度,明确责任,规范落实,使得一通三防各项工作得到了稳步提升。

4.防灭火、综合防尘方面

每个回采工作面坚持“采后必灌、不灌不采”的原则,针对原231118工作面采空区防火墙出现一氧化碳异常的情况,及时对采空区进行了补灌浆,使一氧化碳浓度降至0。在与小窑漏通的工作面使用增阻增压通风,阻止了有害气体涌入工作面,保障了安全生产。为了使均压通风技术科学合理利用,我矿通风区正在与安徽理工大学联手对增压参数进行确定,使得增压通风真正起到均压效果;为了对煤

层自然发火进行动态监测,我们坚持使用束管监测系统对井下回采工作面的各种气体进行监测。配合安徽理工大学正在进行防火束管系统自动实现煤炭早期预报的研究与在线监测技术研究,年底将实现煤炭自然发火早期束管监测自动预报。为了防止小窑漏风引起煤层自然发火,安监处、地质科、小窑管理科、通风区联合对采空区裂隙、井筒进行调查封堵。为了减少粉尘产生,在强化煤层注水和机组喷雾净化水雾管理的同时,通风区还在主要运输巷各转载点安装了12套电控自动自动喷雾和2套炮掘面的放炮自动喷雾。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针对我矿战线长、机电设备多、皮带运输环节多,诱发外因火灾的因素多的特点,按照新柳煤矿应急预案要求,在2010年6月应急预案演练周进行2010年外因火灾应急救援演习。

2.加快交子里盘区各项收尾工程进度,确保6月20日前启运交子里风井主扇,尽快实现交子里盘区的分区通风。

3.在三盘区后期回风巷及交子里回风巷进行压风排水系统改造,目前风泵购买到位,正在进行风泵及附属管路的安装,预计在7月底安装完成,届时三盘区后期及交子里回风巷将实现无电器设备的回风巷。

4.3#回风井灌浆系统改造争取在六月中旬开工,11月投入使用,年底三盘区后期和四盘区实现机械配浆。

5.待供应科购买的DT-1000/6分子筛移动注氮系统设备到货后,7月底开始对需要注氮的各回采工作面进行移动注氮。

6.在原231118防火墙前再砌筑两道闭墙,待231107工作面回收完后及时封闭采空区。

7.继续简化、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在交子里盘区风井启运后,继

续排查矿井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将不用的联络巷全部永久密闭、漏风的闭墙重新进行修补。逐步将主要进回风巷间的木质风门更换为无压风门。

8、督促尽快购买MPSC-6井下大巷自动喷雾晒水车,并投入使用。

9、在交子里风井启运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风机性能鉴定、通风阻力测定,以及交子里风井启运后全矿井各参数测定工作。并将所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进行局部通风系统调整,从而确保全矿井通风系统能够更加合理、可靠、经济的运行。在全矿井通风系统调整稳定后,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系统调整后的矿井反风演习。

10、继续配合安徽理工大学进行防火技术综合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实践中,指导我矿的综合防灭火工作。

新柳煤矿通风区 2010年6月4日

新柳煤矿“一通三防”汇报材料

新柳煤矿通风区 2010年6月

推荐第8篇: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

龙岩市博爱医院

院 外 专 家 会 诊 申 请 书

龙岩市博爱医院:

患者

性别 年龄:

科室

床号

病案号

入院诊断:

我自愿申请院外专家来院对口我/口患者进行会诊。 1.申请院外专家会诊原因:

口(1)进一步明确诊断;

口(2)来院治疗、手术。 2.申请专家:

医院,

医师,职称

。 3.我愿意承担外请专家来院会诊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申请人签字:

时间:

分 (患者家属请附有效证件材料)

────────────────────────────────────

科室意见:

主治医师:

科主任:

时间:

分 ────────────────────────────────────

医务部意见:

总监:

时间:

分 ────────────────────────────────────

备注:

推荐第9篇:解放军第309医院肾病会诊中心

解放军第309医院肾病会诊中心

解放军第309医院创建于1958年,也称总参谋部总医院,先后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总参谋部。医院是国家首批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北京 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医院还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参卫生技术培训中心,是各大军医院校、武警医学院的教学医院。

医院专业学科齐全,诊疗技术先进,医疗设备现代,军队作风底蕴深厚。医院设置有国家重点学科全军结核研究所,全军器官移植中心,肾内等53个专 业学科。“十一五”期间,承担国家、军队(省部)级科研课题79项。其中86

3、973课题3项,获国家专利10余项,科研成果转化5项,建立成果转化基 地中心3处。半个世纪以来,秉承“忠诚、奉献”精神,牢记军队使命任务,完成了国家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次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军队 四总部的通令嘉奖表彰。

医院发挥姓军为民的部队优良传统,为了外省市的肾病患者就医方便和得到权威的治疗,在院党委和总参保障部卫生局的支持下,特在市中心西城区成立 了以国内肾脏病学科权威的中医肾病、肾内科、中西医结合方面的肾脏病专家为专家团的肾病专家会诊中心,全军器官移植中心随访部、血液净化基地,肾病中心现 有博士生导师5名、硕士生导师8名、教授10多名,每位专家均具有肾病专业的高级职称。并拥有世界顶尖的肾脏病检查设备结合中医中药和六种权威肾脏病内病 外治创新疗法及健康管理体系,形成了多角度,全方位的肾脏病中西医结合一体化疗法,真正实现肾脏病无缝治疗。

肾病会诊中心坐落北京市于西城区爱民街2号,东衔地安门,西临北大第一医院,非常方便全国各地的肾病患者就医。肾病中心依托权威的中西医结合一 体化疗法开展各种肾病的临床诊断,中西医会诊,治疗,肾移植随访,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健康管理等临床诊疗活动。肾病中心将秉承严谨、责任、奉献、创新的 治肾理念为全国的肾脏病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推荐第10篇: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会诊管理制度

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

一、科内会诊:

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由床位医师主诊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二、科间会诊:

1.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需要相关学科协

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2.急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前往会

诊;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2天内前往会诊;严禁电话会诊。

3.科间会诊原则上由各科经治医师负责完成,并做好会诊

的登记工作,如碰到较为疑难的会诊,或同一病人经两次会诊后仍未明确诊治意见的,经治医师应立即如实地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处理;经治医师不在岗期间,会诊原则上由科室当天的第二值班医师负责完成。

4.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

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科主任盖章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5.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后,可

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夜间急会诊必须经二班医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邀请。

6.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经科主班同意

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

1.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他科协助诊治

的,可提出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床位分管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除了需要详细写明患者病情、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外,应在会诊单右上角标明“全院会诊”字样,并明确写明会诊的时间、地点、邀请会诊的专家,经科主任以上医师确认盖章后送至被邀请科室,并报医务处。全院会诊可实行点名会诊,未点名者应邀科室应安排主治以上医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处同志一起参加。全院会诊由科

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2.门诊病人经两次就诊仍不能明确诊断者,门诊医师可向门

诊疑难病例会诊中心提出会诊申请。会诊由会诊中心组织,专科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卡上,供门诊医师参考。

四、院外会诊

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能解

决诊治问题时,可提出院外会诊。

2.院外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

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必须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及会诊的目的要求,经科主任审核盖章后送医务处(周日或夜间送行政值班),由医务处或行政值班负责联系会诊专家。

3.一般的院外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负责接待会诊专家,院外

大会诊时由科主任主持会诊,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处同志一起参加,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第11篇: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为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执业医师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对于诊断不清、治疗效果不佳、多科属以及病情危重需会诊者,应及时申请会诊。

2.各项会诊,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结束时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按会诊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3.会诊分为科间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外出会诊及远程会诊。

3.1科间会诊:

3.1.1 由主管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送拟邀请科室,急会诊时应在会诊单上注明“急会诊”字样。

3.1.2普通会诊,应邀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人员,要在6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1.3急会诊应邀科室值班医师必须于10分钟内到达;非正常工作时间,急会诊一般由值班医师应邀完成,特殊情况下由二线值班医师完成。

3.2院内会诊:

3.2.1 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书面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向分管院长汇报。

3.2.2 确定会诊时间后,申请科室将会诊单及详细病历资料,抄送拟邀请科室,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3.2.3 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医务部主持,由有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本专业最高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并按时到达。

3.3院外会诊:

3.3.1因病情需要院外会诊的,应填写院外会诊审批单。

3.3.2由经治科室向患者或亲属说明会诊原因、拟邀请专家、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亲属同意并签字后,由申请科室主任书面提出。经医务部及分管院长同意后,提前向被邀请医师所在单位递交盖有医务部公章的申请单,内容应包括会诊患者病历摘要、会诊科目、会诊时间及所邀请专家姓名等。

3.3.3一般情况下由科主任同被邀专家联系,必要时亦可由医务部负责联系有关医院。特殊情况下也可携带病史资料,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送至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3.3.4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医务部主持。

3.3.5受邀请医师应亲自诊查患者,详细了解患者病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验、检查,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在会诊意见或手术记录上签字。

程提供专业咨询、对发生术后并发症进行指导和参与抢救的责任。

3.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3.3.7.1 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有相应资质的;

3.3.7.2我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3.7.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3.7.4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外出会诊:

3.4.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应诊疗经验的主治医师方可接受院外会诊邀请。

3.4.2外出会诊需填写外出会诊审批表,科主任同意并签名,医务部批准后方可外出会诊,会诊结束后及时向科室及医务部汇报会诊情况。一般情况下,邀请单位应同医务部联系外出会诊事宜,特殊情况的,经医务部同意会诊结束后由会诊医师将会诊邀请单带回医院并补填会诊审批表,会诊邀请单及审批表由医务部留存。

3.4.3受邀请医师要亲自诊查患者,详细了解会诊患者病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验、检查,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在会诊意见或手术记录上签字。

过程提供专业咨询、对发生术后并发症进行指导和参与抢救的责任。

3.4.5 医师接到院外会诊申请时,应持会诊申请表到医务部及分管院长审批,经审核同意的,及时通知受邀请医师,并由受邀请医师回复邀请单位,联系具体事宜。

3.4.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派出医师参加会诊:

3.4.6.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有相应资质的;

3.4.6.2 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4.6.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有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3.4.6.4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7 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3.4.8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会诊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3.4.9.医师外出会诊不得索要、收受医疗机构、患者及其家属的礼金或实物,不得私自提供医疗材料,不得借机销售医疗材料。

3.4.10.如果医师未经同意私自到非执业注册地点会诊或手术,—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5远程会诊:

3.5.1各科遇疑难病例需要远程医疗会诊时,由主管医师征得病人及家属的同意后,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送至医务部审批备案。住院病人由主管医师下达远程会诊医嘱计费;门诊病人由申请会诊医师将远程会诊收费发票交医务部,并由医务部登记备案后安排会诊各项事宜。

3.5.2对要求远程会诊的病例必须准备如下资料:病历摘要(按标准申请单填写),各项检验检查及影像号及各种影像片、病理资料等。

3.5.3确定会诊时间后,由医务部通知请求会诊科室的主管医师及科主任,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10分钟到达远程会诊室,做好会诊准备。

3.5.4会诊时先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会诊结束后打印报告单附到病历里。

3.5.5主管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

3.5.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会诊制度同时废止。

第12篇: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1、凡危重疑难病例或涉及其它专科的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会诊工作,及时组织、完成会诊任务,并保证各专科会诊质量。

3、会诊邀请科室应做好有关准备,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明确会诊目的。应邀科室接到会诊邀请后应在规定时间派人完成会诊任务,并对会诊目的作出明确的答复。

4、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远程会诊。

①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并确定时间召集科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主持,经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后,大家发表各自的观点和意见,经过认真讨论,科主任进行总结。经治医师专册记录并择要记入当日病程记录中。

②科间会诊:由责任主治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科主任批准并签字。会诊申请单及时送达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必须派出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点名会诊由被点名医师亲自参加)在24小时内完成,否则经治医师要进行催促。会诊医师会诊后须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如会诊有困难,要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解决,不得拖延。科间会诊时,经治医师应在场以便共同讨论。会

诊结束后,经治医师要将会诊结论及建议记入当日病程记录中,并向科主任汇报,请示处理。

③急诊会诊: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值班医师应随喊随到,不得超过10分钟。病情特别紧急时可先用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申请医师应将急会诊意见即刻向科主任汇报请示处理,同时完成相关内容的病程记录。④院内会诊:凡需三个以上专科共同诊断与制订治疗方案时,可申请院内会诊。会诊前申请科室应先行科内讨论,再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院内会诊申请单,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后,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经治医师报告病例,分管的上级医师补充,然后展开讨论,依次发表意见,最后由科主任进行总结,医务科负责人确认。经治医师专册记录并择要记入病程记录中。

⑤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需请他院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及《娄底市中心医院医师外出(请)会诊管理规定》,与有关上级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由申请科室派人前往迎请。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必要时也可由申请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上级医院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上级医院,进行书面

会诊)。分管的主治医师报告病情,提出问题,会诊医师查视病人后,共同讨论确定诊疗方案。会诊意见可由会诊专家自行书写,或由主治医师代为记录,然后由专家审核签字存放病历中。经治医师择要记入病程记录中。他院及有关医疗机构邀请本院医师会诊时,亦应遵守有关规定,须凭邀请函到医务科办理手续,被邀科室凭会诊通知单指定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特殊情况高年资(3年以上)主治医师也可以应邀会诊,去外地会诊如超过2日,返院后到医务科报到,夜间的院外会诊,由总值班行使医务科职责,并于第二天通知医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⑥远程会诊:申请会诊科室必须先行科内讨论,准备好各种必须资料,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与会诊中心联系,填写表格,确定会诊时间及专家。会诊时科内人员应尽可能参加,会诊后认真总结,组织实施。

5、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会诊人员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6、申请会诊科室,必须严格掌握会诊指征,明确会诊目的,并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被邀请会诊科室,必须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并认真填写会诊记录。

7、医务科对全院执行会诊制度实行监控督查,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会诊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通过抽查会诊记录、参加会诊等形式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对不执行制度延误病情,酿成差错、导致纠纷、事故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13篇: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一般会诊应邀医师要在24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会诊医师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会诊时必须对病人进行体检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以避免专业设备仪器搬运。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院内医师必须10分钟内到达。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股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股要有人参加,并报告分管院长,提出最后处理决定。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填写申请单,经医务股同意,并派员参加,必要时并报院领导批准,由医务办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负责组织。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个别情况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由医务股组织,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第14篇: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会诊

一、科内会诊:危重或疑难病例,不能及时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者,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组织科内会诊,认真分析,充分讨论,及时确诊,制定有效诊疗方案。

二、科间会诊: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科室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会诊医师说明病人的诊疗情况,陪同检查病人,根据会诊指导意见进行下一步诊疗计划。

三、全院会诊: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进行全院会诊的,由经治科室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

四、会诊申请签发:科间会诊申请单由经治治疗组质控医师签字,全院会诊申请单由经治科室主任签字,送医务科审批,由医务科室送达拟邀请科室。

五、会诊医师资质:科间会诊由总住院医生以上人员承担,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或科室骨干承担,如会诊医师不能解决的应立即请示本专业上级医师会诊,力争达到会诊目的。

六、邀请会诊科室的准备:

(一)确定会诊时间,提前一天将会诊申请单和病历摘要(急会诊除外)送到拟邀科室;

(二)填写会诊病历,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

(三)专家会诊时,必须派知情医师简述病情并陪同专家检查病人;

(四)管床医生做好会诊前准备,包括病历、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并做好会诊记录。

七、会诊程序

(一)会诊主持:科内会诊由经治组质控医师主持;全院会诊由邀请科室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特殊情况由医务科主持。

(二)会诊流程:

1、管床医师报告病史、上级医师补充

2、会诊医师追问病史,检查病人;

3、会诊医师发表会诊意见;

4、主持人总结会诊专家意见。

八、会诊到达时间:

(一)急会诊:应邀人员必须10分钟内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会诊。

(二)一般会诊:应邀人员应在48小时内完成。

邀请外院专家会诊

一、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要求外院专家会诊的,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后,由经治科室科主任提出,书面报医务科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二、经医务科审批同意的会诊邀请,由邀请科室确定会诊时间,医务科或邀请会诊科室向被邀请医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包括拟邀请医师或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称、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地点、交通安排和费用等情况,加盖医务科公章,并附会诊患者病历摘要。

三、拟邀请的专家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在本专业有一定的影响或知名度。

四、会诊主持:一般由医务科主持,特殊情况由分管副院长或院长主持。

五、请外院专家的会诊费、手术费、往返路费、住宿费等均由患者承担。医师外出会诊

一、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我院医师经医务科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进行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外出会诊必须经我院医务科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二、邀请我院医师会诊的医疗机构应是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三、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需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包括拟邀请医师或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称、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地点、交通安排和费用等情况,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并附会诊患者病历摘要。除紧急会诊外,不接受电话邀请会诊。

四、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持邀请函和病历摘要,经我院医务科审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医务处通知相应科室主任,科室主任根据会诊要求及目的安排医师。外出会诊医师在医务科领取《会诊情况反馈表》前往。

五、外出会诊必须是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医师返院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会诊情况向医务处及科主任汇报,并将会诊邀请函、病历摘要、邀请会诊医疗机构签字盖章的《会诊情况反馈表》交医务科存档。

六、在会诊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包括路途中人身安全、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由邀请医院负责解决,我院协助处理。

七、为保障医疗安全,手术科室外出会诊,除因病情危重不能转院、必须就地手术者外,原则上外出会诊医师不参与院外手术,应将病人转入我院治疗,必要时通知医院急救呼叫配合接转患者。

本管理制度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人民医院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第15篇: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一、会诊主要是解决患者的诊断与治疗。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危急病人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医疗纠纷需要分析判断;错收病人或有合并症,需要转科治疗等。

二、科间一般会诊(平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决定,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会诊要求和目的,送往会诊科室。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应是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急诊会诊可由经治医师申请,在会诊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特别紧急或抢救性会诊可用电话邀请,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可以是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实习进修医师一律不得单独应邀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陪同,必要时主治医师参加。如病人需要专科特殊检查,经治医师应亲自参加协同检查。

三、一般会诊,应邀医师应在48小时内完成。急诊会诊,被邀科室医师必须突出“急”字,10分钟内及时会诊,不得借故延误。

四、对会诊的目的和要求,会诊医师应予比较明确的答复,如一时难以确定,应提出恰当建议和处理意见。对下级医师会诊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前去会诊。

五、通过会诊,若属该科疾病或需该科处理,应主动接受转科或协助处理。转出科室排除本科主要疾病,提出转科理由,认真写好转科记录;对不需或暂不宜转科者,经治医师应细心观察,精心治疗。若属急诊,会诊医师应主动随访。

六、申请会诊,必须具备必要的资料,如病历、化验、

放射及其他特殊检查结果(急诊可从简),以供会诊时参考分析。

七、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业务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八、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报请业务副院长,由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业务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九、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时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第16篇: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

会诊的流程标准。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

1.医务部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临床、医技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临床、医技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主管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会诊对象

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

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情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 (1)科内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1 (2)科间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3)急诊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病情特别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由医务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情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

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

(1)科内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

2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

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4)院内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或主管此项工作的院区医疗干事主持,应由被邀请科室主任或专家担任,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主持,必要时由主管院长主持,应由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人员

由我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在不影响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5.会诊时间

(1)科内会诊时间

由本科主任根据情况自行按排。

(2)科间会诊

在接到会诊单48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患者,可由医护人员带领到专科会诊。

(3)急诊会诊

必须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病情特别紧急会诊必须在接到书面申请单或电话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得延误。

(4)院内会诊

3 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2个小时内完成。

(5)院外会诊

应由临床科室在医务部的协同下与院外受邀请单位协商后确定时间。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时间

应由临床科室自行确定。 6.会诊记录

所有会诊均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汇报病情。受邀会诊医生会诊完毕后,要在会诊患者病历中详实记录会诊记录,会诊记录上要有会诊医生的手写签名,并归档到病案中。 7.会诊费用

(1)科内会诊不收取费用。

(2)科间及院内会诊,按自治区物价局收费标准执行。

(3)院外会诊由患者承担会诊费用。

(4)赴外院会诊及手术费用应上交财务,医院统一进行二次分配。

五、考核 1.考核方法

(1)参与科室会诊。

(2)查阅有会诊的病历,会诊申请单,了解患者和相关人员。

(3)现场模拟会诊。

(4)患者和科室投诉。

2.考核周期

(1)临床科室主任每月对本科室考核一次,并进行反馈,上报医务部。

4 (2)医务部每月对全院考核一次,并进行反馈,并上报主管院长。

(3)主管院长每月对医务部主任考核一次,并进行反馈。

六、罚则

1.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会诊者,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做开除处理。

2.对于没有根据病情及时申请、上报、审批会诊申请者,导致延误患者治疗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100元。

3.对于会诊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者,导致延误患者治疗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100元。

4.对于接到会诊申请,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会诊者,导致延误患者治疗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100元。

5.对于不能及时准确完成会诊记录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元-50元。

6.对于未完成会诊制度一级、二级质控者,每次罚款20--50元。

7.对于未执行会诊制度,导致医疗不良事件者,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及医疗安全先进科室奖励办法(试行)》处理。

8.对于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者,做开除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为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2.本制度自2012年4月1日下发之日生效。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拥有。

第17篇: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细则

(一)门诊会诊细则

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患者进行会诊

(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患者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2)必要的辅助检查;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 (5)患者为慢诊 ,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

(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 (7)患者为急危重患者,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给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 (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细则

1.急诊患者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 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 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 患者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 患者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 危重患者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 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 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3) 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4) 视当时患者的综合情况,可将患者送到被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5) 向患者或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医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到达时限:会诊医师在急诊室值班的,应立即到场;会诊医师在病房值班的,应在5-10分钟内到场;

(2) 综合首诊医师的病情介绍、患者或家属的陈述、专科查体、各种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给予正确处置:

1) 病情较轻的可留急诊用药观察;

2) 病情较重或诊断不确切的,建议入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3) 病情危重,现场实施抢救,如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心肺复

苏等;

(3) 出现以下情形,会诊医师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问题:

1) 不能确定诊断;

2) 会诊后经过用药及处置,患者病情未见好转。

二、病房会诊细则

(一)科内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细则

1.科内会诊,即全科会诊或全科查房,每周1次,固定时间进行。有急危重病例可随时进行全科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委托的教授或副教授主持,做好记录。

2.会诊病例的提出:

(1)带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提出;

(2)组内疑难病例,经三级医师查房,诊断和治疗仍不明确; (3)组内急、危、重病例,诊治不明确或治疗效果不好;

(4)外科系统的术前会诊也属科内会诊的一种形式,另行制定“术前会诊制度实施细则”。 3.会诊前准备:

(1)主治医师准备病例资料,熟知患者病情,包括入院情况、诊治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各种检查结果异常情况,及时完成病程记录,并将各种化验检查单附于病历中; (2)主持会诊的医师提前查阅被会诊患者的病历,结合会诊目的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3)其他医师也应了解即将会诊的患者的病情。 4.会诊中:

(1)主治医师汇报病历,内容包括:患者的病史、症状、主要阳性体征、辅助检查、临床诊断、治疗方案、疗效、目前存在的问题; (2)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补充诊治情况;

(3)主持会诊者听取汇报,翻阅病历,带领参加会诊的各级医师进病房,与患者或家属沟通,进一步收集信息,详细查体, 查体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4)会诊讨论由查房者主持,常采用先民主后集中的形式,首先是各级医师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其他组医师发表意见,最后,主持人总结分析,补充或更正诊断,提出进一步检查项目和治疗处置方案;

(5)全科会诊也兼有教学查房的功能,是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等各级医师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应大胆发言讨论,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5.会诊后:

(1)经治医师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真实完整地表达全科讨论情况;

(2)本组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特殊检查及治疗征得知情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 (3)及时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4)会诊主持者在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记录情况和医嘱执行情况; (5)科室建立全科会诊记录本,指定专人将每次全科会诊内容记录下来。

(二)科间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细则 1.会诊的提出:

(1)涉及其他学科的诊治问题,在本学科无法解决的病例,可提出科间会诊; (2)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内容应真实,便于会诊医师充分掌握患者的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 (3)一般情况下提普通会诊,普通会诊的含义是:

1)其他科情况为次要矛盾,可择期诊疗; 2)患者病情较轻,生命体征平稳。 (4)急会诊的条件:

1)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疑似合并其他学科疾病; 2)患者已知合并他科疾病,现有加剧趋势,需紧急治疗; 3)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他科协助。 2.会诊前准备:

(1)经治医师及时记录病程,详实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 (2)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到达时限:

(1)普通会诊:当天完成,最晚不超过24小时;

(2)急会诊:医院为每个科室配备1部会诊移动电话,由当班会诊医师持有,自接到急会诊单或电话请求,会诊医师必须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4.对会诊医师的要求:

(1)必须为本院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

(2)如会诊医师对患者的诊治不明确,应请上级医师前来会诊,解决问题;

(3)会诊医师白天只负责全院其他科室的会诊,不负责本科内值班。本科值白班医师由专人负责(周

六、周日除外)。

5.会诊进行:

(1)会诊医师到病房询问病史、查体,回到办公室翻阅病历,汇总信息,提出诊疗意见,在会诊单中详细记录; (2)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并做必要的病史补充。如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有特殊医疗工作不能陪同,需经治医师陪同会诊医师工作。

6.会诊后:

经治医师及时记录会诊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意见,经治医师执行会诊意见,特殊检查或治疗应征得知情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全院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细则 1.会诊提出:

(1)患者病情复杂,需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2)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1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送交医务部;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

1)患者病情介绍,在诊治上需解决的问题; 2)拟会诊时间; 3)拟请会诊人员; 4)科室主任签字。

(3)医务部负责通知相关会诊医师。 2.会诊前准备:

(1)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取得理解与配合;

(2)经治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片收集齐全; 3.会诊进行:

(1)医务部主任或科长委托人到达科室协调会诊,确认拟请的会诊医师均到场,及时联系未到场的医师,若有拟请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前来会诊,需立即落实,更改会诊医师; (2)提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诊,经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主治医师和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做补充。

(3)会诊医师到病房进一步询问病史,查体; (4)各位会诊医师回会诊室,提出各专科诊治意见; (5)科室主任总结发言。 4.会诊后:

(1)经治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并请上级医师审阅签字; (2)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提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 (3)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特殊的检查及治疗。

(四)院际会诊细则 1.会诊提出:

(1)疑难复杂病例经科内会诊、院内会诊后,诊断仍不明确,或治疗上仍存在困难的病例;

(2)患者存在本院未开设的学科范围的疾病;

(3)医疗组填写院际会诊申请单,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部;

(4)医务部与拟邀请会诊医师所在医院的医务部电话联系,请求落实,并告知时间与地点,简介患者病史等资料,陈述会诊目的。

2.会诊前准备:

(1)向患者及家属告知会诊的目的,征得同意并签字;

(2)经治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片收集齐全。 3.会诊进行:

(1)医务部主任或科长委托人协调并落实会诊人员;

(2)提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主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医疗组长做病情补充;

(3)会诊医师到病房查患者,进一步询问病史,查体; (4)各位会诊医师回到会诊室讨论,提出各自的诊治意见; (5)科室主任根据各位会诊医师的意见做总结发言; (6)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4.会诊后:

(1)经治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并请上级医师审阅签字; (2)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提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

(3)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结果,得到知情,并签署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特殊的检查及治疗。

第18篇: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治疗意见。会诊时,由床位医师报告病历,集体分析诊疗情况,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作出总结意见,由床位医师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病人: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需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请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邀请和被邀请医师之间电话沟通,应尽量避免患者反复辗转。

2、住院病人: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审签后,由专职人员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照申请科室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和(或)主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也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主治医师审签,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殊情况下,可电话邀请,现场补填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应在3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抢救会诊不得迟于10分钟。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部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申请科室应提前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的名单报医教部。院内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教部派人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史,经治医师详细做好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教部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教部和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史,经治医师详细做好记录并请会诊医师修改签字。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前去外院或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六、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在医教部登记备案后,指派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去会诊。会诊人员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检查病人,科学、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申请会诊医院参考,并尽可能帮助其解决问题。同时,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防止出现一些不良后果,并进一步加强业务上的沟通和交流。

第19篇:外请专家会诊管理制度

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

外请专家会诊管理制度

为规范外请专家会诊管理,更好地发挥外请专家作用,提高医疗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医疗风险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拟邀请专家会诊需向医务科提供外请专家来院会诊申请表,内容应按表逐项填写,报医务科登记后,加盖公章,由医院向被邀请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征得被邀请的医疗机构及被邀请人同意后,方可来院会诊。

三、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时,应履行上述的审批手续后,及时补办书面材料。

四、邀请会诊科室将专家的会诊意见认真记录在病历中。手术病人的手术记录由专家签字,科室相关人员记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提出会诊手术邀请:

(一)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范围或被邀请的医院或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二)我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三)我院可独立开展的诊疗技术。

六、如外请专家手术或者诊疗出现意外立即向医院报告,通知专家本人及被邀请医院立即积极协调处理,避免纠纷。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20篇:专家会诊收集资料清单

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收集资料清单

(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组)

(河南工程学院分组)

一、瓦斯治理会诊自评报告书

二、瓦斯防治责任制与人员配备及任职文件

1.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地质副总任命文件及安全责任制度 2.各基层单位有关瓦斯防治的安全责任制度 3.煤矿管理机构图及各机构人员构成情况一览表 4.瓦斯检测、瓦斯治理、抽采等奖罚制度 5.执行采煤工作面采前验收、预抽消突评价制度 6.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度 7.瓦斯治理技术评估、会诊资料 8.煤矿生产许可证

9.年度“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10.规章制度汇编 11.矿井地质说明书

二、瓦斯防治基础资料

1.采掘工作面消突评价报告 2.瓦斯基本参数测定报告

3.矿井瓦斯超限情况、防止措施、超限处理措施、责任追究制度

4.瓦斯治理每周会议记录、“一通三防”每月会议记录、“一通三防”述职报告 5.每周地质报告

6.领导人员防突跟班、带班和防突督查资料 7.瓦斯等级鉴定资料 8.瓦斯检测仪器及检测报表

三、区域防突基础资料

1.区域防突措施基础资料

2.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报告、区域消突评价报告

1 3.保护层开采设计及其防突措施,保护层开采奖励资料 4.保护效果评价(考察)报告 5.“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资料

6.石门揭煤设计、石门揭煤预测预报台账 7.瓦斯基本参数测定报告

四、局部防突基础资料

1.“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资料 2.掘进、回采工作面每周地质报告

五、矿井通风资料

1.通风系统基本情况 2.局部通风机资料

3.反风设施及反风演习资料 4.工作面通风设计方案 5.测风报表

6.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及运行记录 7.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六、矿井瓦斯抽采措施及资料

1.抽采系统设计、设备和工艺参数及实施方案 2.瓦斯抽采达标考核办法 3.被保护层抽采设计方案 4.瓦斯抽采报表

5.瓦斯抽采措施及钻孔参数

6.地面瓦斯抽采系统设计以及抽采参数 7.及其参数、钻机参数 8.煤矿瓦斯利用资料

七、监测监控资料

1.监测监控系统资料 2.瓦斯监测资料

3.瓦斯超限记录以及井下灾害监控记录等资料

2 4.远距离爆破记录

八、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等方面资料

1.安全费用提取投入金额证明(清单)

2.设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相关文件和瓦斯治理专项资金费用清单 3.年科技经费投入资料证明

4.安监员、瓦检员、防突员等专职人员工作卡及工资明细 5.矿管理人员及科室人员学历、年龄结构证明资料 6.职工教育培训资料

7.瓦斯综合治理专业人员业务培训资料 8.各工种持证资料 9.技术创新奖励资料 10.打钻进尺创纪录奖励资料 11.瓦斯治理工程资料

12.新采区、新水平的防突专项设计以及采区设计

九、图纸

采掘工程平面图、开拓系统图、抽采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季度瓦斯地质图、采区布置图、煤层综合柱状图、瓦斯地质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突出煤层顶底板巷道层位控制图

十、其它资料

1.安全生产系统:矿井提升、运输、压风、防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等系统资料

2.与科研单位合作研究瓦斯治理方面的科研报告等。

医院专家会诊中心工作总结
《医院专家会诊中心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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