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聘用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工作需要,继续聘任乙方为甲方的临时工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后勤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
,任机关食堂厨师,主要负责食堂灶房卫生及后勤
交办的其它事项。
,从事司机工作,主要负责行车安全及机关交办的
其它事项。
,从事司机工作,主要负责行车安全及机关交办的
其它事项
三、乙方的工资及养老保险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厨师每月1100元,司机每月1000元。
2、养老保险。从2010年1月1日开始,甲方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金,根据长春地区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甲方按照应承担的缴费比例21%,每年应给付乙方社会保险金3559.30元,实行年底结算。一切养老保险手续由乙
方自行办理。
3、如果乙方不缴纳或不及时缴纳养老保险金,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
动保护用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
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享受协议规定的工资待遇;
3、在签订本协议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协议: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
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无故旷工超过3天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
重经济损失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乙方
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5.其它有关国家、政府规定的。
(二)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协议的,应提前3 0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协议时间从甲方同意之
日计算。
七、违反协议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应。协议期未满,又不符合解
除协议条件单方解除协议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
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 他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一份、
乙方当时人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