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拆改建四邻协议书
拆改建户:
(以下简称甲方) 相邻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座落在溪塘村原小学旧房,需进行拆建改造,具体详见土地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调同意,订立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甲方旧房拆建改造房屋。应符合以下各项协议。
二、甲方新建房屋底层楼房墙脚,东、南、北按原老墙脚位置不变,与乙方相邻的西边拆建后应退里1米,其它东南北按土地证位置不变。
三、甲方新建房屋阳台南边外挑梁1.5米,西边挑梁1米。
四、甲方新建房屋地平高度不能高于乙方修户的地平。
五、沿沟雨蓬宽度及其它事项按常规修建,符合有关规定。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存档查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见证人:
年
月
日
《旧房拆改建四邻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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