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
实
施
方
案
为了贯彻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潭政办发„2010‟39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2月底,在全市开展加强“地沟油”及不合格食用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机构,市食安委办公室为执行机构。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及不合格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和坚决打击,保障食用油消费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重点区域和对象
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城市近效区、旅游景区及学校、厂矿、火车站、汽车站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较为密集的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
重点对象:以非法回收加工使用“地沟油”的黑窝点、食品生产小作坊、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餐馆和学校食堂、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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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整治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和部门监管责任制。各县(市)区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整顿任务分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市食安委办公室为总协调机构。负责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二)市委宣传部组织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三)市环保局对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企业的资格按国家标准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其生产行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监督各餐饮企业、食品加工企业正确处理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四)市工商局对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企业进行彻查,对专项整治前已注册的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企业进行规范,对未经注册的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点一律取缔,同时,对市场供应的食用油进行排查,杜绝食用油供应环节中的掺假、售假行为。
(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企业进行严格监管,查明其产品用途和销售渠道,指导企业对原料回收和产品销售建立台帐。对食品加工企业食用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其建立食用油使用台帐制度。
(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单位的食用油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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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典型案例,要随时向市食安办公室报告(联系人:马少武、王涛,联系电话兼传真:58555225,电子邮箱:xtwsf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