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书
委托单位:通州区公安局 委托日期:2005年1月11日 委托事项:对死者李刚的死因作分析 检验日期:2005年1月11日 检验地点:通州区京津公路
一、
检验过程
⑴对死者身体外部做检查,死者背部有明显严重刮伤,鼻出血,头部表面有出血现象
⑵对死者身体内部通过照片等手段进行检查,发现左手臂关节处有骨折,颅内有很多淤血。
二、
检验结果
⑴背部刮伤严重,头部出血 ⑵左手臂关节骨折,颅内有淤血
三、
分析意见
该死者被快速行驶的车从后背将其剐倒在地,由于受力太大和速度快,使其脑部在着地的时候受到猛烈撞击,颅内大出血,致其死亡。 检验报告人:王国荣 主任法医师: 主检法医师:
2011年1月11日
《法医鉴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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