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返岗评估程序
1.目的
为保护员工权益,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对员工返岗能力进行评估,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 2.范围
针对所有发生工伤(包括轻微伤)的员工,在伤势康复后重新返回工作时对其是否能从事先前的工作进行评估。 3.程序
3.1 相关责任人员评估
在员工伤势康复返回工作岗位时,由相关责任人员对其进行评估,并填写评估意见表。
3.2用人部门主管评估
用人部门主管在评估时采用的方法应分以下几种情况: (1)员工发生轻微工伤(不需送医院),此员工的评价由直接主管负责,其应对工伤人员进行询问,看其伤口康复情况,决定其是否从事原工作岗位;
(2)员工发生一般工伤(需送医院治疗,但肢体没有缺失),此员工的评价应由部门主管负责,其应该查看相关医院的出院记录,同时询问员工情况,来决定是否从事原工作岗位
(3)员工发生重大工伤(送医院治疗,肢体有缺失),此员工的评价由总经理负责,相关人员应将此员工的治疗记录,工伤鉴定书和以前的工作岗位危险情况提报副总经理。 3.3 员工返岗
员工返回工作岗位后,部门主管应对相关员工每日进行跟踪,询问其工作情况,了解其是否适合从事此工作。如果发现异常,部门主管必须汇报给总经理。 3.4 如果员工工伤后不再适合从事先前工作,工厂应调离工作岗位,同时对新工作是否适应进行评价。 4 相关记录
4.1《工伤返岗评估意见表》 BSCI-303
《员工工伤返岗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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