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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考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20-03-01 16:43: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财政学考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公共物品

预算外资金

财政收入增长弹性系数

国债负担率

纵向财政缺口

扩张性财政政策

二、简述题:(三题选两题,每题20分,共40分)

1.政府提供公共卫生的理论依据。

2.简述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

3.简述财政平衡与总量平衡的关系

三、论述题:(两题选一题,每题30分)

1.根据瓦格纳法则的原理,来分析我国财政支出占GDP比重变化的特殊性。

2.论述出口退税的理论依据和目前我国出口退税的改革。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公共物品

答:公共物品是和私人物品对应的。人类社会需要各式各样的商品和服务,从商品和服务需要的主体来看,有的是各社会成员的个人的需要,有的则不是某个个别人的需要,而是一种集体的社会性的共同需要。从商品和服务的供给渠道来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供给的主渠道是市场,即凡是市场上有的东西人们可以到商店里购买。但是,由于存在市场失灵,有些商品和服务市场不能提供,或不适于由市场提供,则必须由政府系统通过本身的特殊运行机制来提供。因此,人类社会需要的各式各样的商品和服务,依据需要主体和供给渠道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由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公共部门提供用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称之为公共物品。公共物品的特征有两个:一是非排他性;二是非竞争性。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具有两方面的含义:首先,公共物品在技术上不易排除众多的收益者;其次,有些公共物品技术上不易排除他性原则,但是排他性实施的代价太高,远远超出了排他后的益处。由于存在非排他性意味着可能形成“免费搭便车者”,导致其补偿的不足,从而使之供给出现不足。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是指再增加一个消费者时的边际成本为零,也就是说在公共品数量一定的情况下,公共品多分给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是零。在公共品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中,非排他性是公共品的基本属性,而且非竞争是由公共品的自身的因素决定,而排他性则是由外生因素决定。

2.预算外资金

答:预算外资金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其范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附加收入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务院及财政部审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等;主管部门所属单位集中上缴资金;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和乡统筹资金;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在国家财政尚未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制度以前,先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统一的专户,用于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以预算外资金收入也是来源于收费,不过是预算外收费。

3.财政收入增长弹性系数

答:财政收入增长弹性系数Eg是指财政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比。弹性(系数)大于1,表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快于GDP 增长速度。用公式可以表示为:

式中 代表GDP 增长率,ΔGDP代表当年GDP 比上年GDP 的增长额。

4.国债负担率

答:由于国债的应债来源,从国民经济总体看就是GDP,所以,国债规模通常是用当年国债发行额或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来表示,称为国债负担率。

5.纵向财政缺口

答:纵向财政缺口,是指由于中央收入占主导地位而地方又承担更多的支出责任所形成的地方财政的财政赤字,这种赤字要中央通过转移支付形式给予弥补。其中也包括地方财政上下级之间,上级财政(如省)对下级财政缺口的弥补。弥补纵向财政缺口,也称为纵向财政均衡。

6.扩张性财政政策

答: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收支规模的变动来增加和刺激社会的总需求,在总需求不足时,通过扩张性财政政策使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差额缩小以至平衡。扩张性财政政策的载体主要是增加财政支出和减少税收,两者相比,前者的扩张效应更大一些。财政支出是社会总需求的直接构成因素,财政支出规模的扩大会直接增加总需求,增加支出的乘数效应大于减税的乘数效应。减税政策可以增加民间的可支配收入,在财政支出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也可以扩大社会总需求。同时,减税的种类和方式不同,其扩张效应也不同。流转税的减税在增加需求的同时,对供给的刺激作用更大,所以,它的扩张效应主要表现在供给方面。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减税,主要在于增加人们的可支配收入,它的扩张效应体现在需求方面。在增加支出与减税并举的情况下,扩张效应虽然更大,但可能导致财政赤字,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张性财政政策等同于赤字财政政策。

二、简述题:

1.政府提供公共卫生的理论依据。

答:卫生领域中的市场提供存在着广泛的缺陷,为政府在这一领域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潜在的理论依据,其中公共卫生被认为是典型的事例。公共卫生领域是具有很大外部效应的纯公共物品,包括安全饮用水、传染病与寄生病的防范和病菌传播媒介的控制等。由于这些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即不能将不付费者从这种服务的利益排除出去,因而私人根本不会提供或者不会充分提供。公共卫生支出还包括提供卫生防疫一类的活动,而卫生信息是一种具有外部效应和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市场不可能充分提供卫生、免疫、营养以及计划生育等信息方面免费服务。政府提供公共卫生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公平的收入分配。市场是以个人对劳动和资本贡献的大小来分配收入,而劳动的贡献是以个人的健康为前提的,卫生条件以至于疾病却是对健康和劳动能力的一种极大的威胁。在市场规则下,疾病会使劳动者的收入减少甚至丧失劳动能力,而贫困者又难以抵御疾病风险的侵袭,这样就会陷入“贫困的循环”。现在,人们越来越认为,卫生保健是一种人人应有的权利,而不是一种基于经济基础上的特权。政府卫生政策的目标包括缓解和消除因收入差距对健康形成的不良影响。此外,疾病的风险是最难以确知的,在私人市场上,人们化解风险的方法是购买商业保险,但商业保险的趋利性必然产生“逆向选择”,即选择低风险的保险对象,而政府的公共卫生服务带有社会保险的性质,让疾病的社会风险在更大的范围内由政府承担,高风险者不受排斥,为劳动者提供了可靠的后盾。

以下就是世界银行提出的政府要对卫生事业进行干预的三条理由:“第一,减少贫困是在医疗卫生方面进行干预的最直接的理论基础;第二,许多与医疗卫生有关的服务是公共物品,其作用具有外部性;第三,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和保险市场的缺陷是政府行为的第三个理论基础。”

2.简述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

答:所谓税收的经济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作出的反应,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说,是指国家课税对消费者的选择以至于生产者决策的影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的调节作用。税收的经济效应表现为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两个方面,各个税种对经济的影响都可以分解成这两种效应,或者说,税收对相关经济变量的影响都可以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税收的收入效应,是指税收将纳税人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政府手中,使纳税人的收入下降,从而降低商品购买量和消费水平。我们以下图来说明。

图中,水平轴和垂直轴分别计量食品和衣物两种商品的数量。假定纳税人的收入是固定的,而且全部收入用于购买食品和衣物,两种商品的价格也是不变的,则将纳税人购买两种商品的数量组合连成一条直线,即图中AB线,此时纳税人对衣物和食品的需要都可以得到满足。纳税人的消费偏好可以由一组无差异曲线来表示,每条曲线表示个人得到同等满足程度下在两种商品之间选择不同组合的轨迹。由于边际效应随数量递减,无差异曲线呈下凹状。AB线与无数的无差异曲线相遇,但只与其中一条相切,即图中的I1,切点为P1。在这一切点(P1)上,纳税人以其限定的收入购买两种商品所得到的效用或满足程度最大,即用于衣物的支出为P1,与轴线的垂直距离乘以衣物的价格,用于食品的支出为P1与轴线的水平距离乘以食品价格。

若政府决定对纳税人课征一次性税收(如个人所得税),税款相当于AC乘以衣物价格或BD乘以食品价格,那么,该纳税人购买两种商品的组合线由AB移至CD。CD与另一条无差异曲线I2相切,切点为P2。在这一切点上,纳税人以其税后收入购买两种商品所得到的效用或满足程度最大,即用于衣物的支出为P2与轴线的垂直距离乘以衣物价格,用于食品的支出为P2与轴线的水平距离乘以食品价格。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政府课征一次性税收而使纳税人在购买商品的最佳选择点由P1移至P2,这说明在政府课税后对纳税人的影响,表现为因收入水平下降从而减少商品购买量或降低消费水平,而不改变购买两种商品的数量组合。

税收的替代效应,是指税收对纳税人在商品购买方面的影响,表现为当政府对不同的商品实行征税或不征税、重税或轻税的区别对待时,会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使纳税人减少征税或重税商品的购买量,而增加无税或轻税商品的购买量,即以无税或轻税商品替代征税或重税商品。以下图来说明。

仍假定政府不征税或征税前纳税人购买两种商品的组合线为AB,最佳选择点仍为P1。现假定只对食品征税,税款为BE乘以食品价格,对衣物不征税。在这种情况下,该纳税人则会减少食品的购买量,对购买两种商品的组合线便由AB移至AE,与其相切的无差异曲线则为I3,切点为P3。在这一切点上,纳税人以税后收入购买商品所得效用或满足程度最大,即用于衣物的支出为P3与轴线的垂直距离乘以衣物价格,用于食品的支出为P3与轴线的水平距离乘以食品价格。

由此可见,由于政府对食品征税而对衣物不征税,改变了纳税人购买商品的选择,其最佳点由P1移至P3,这意味着纳税人减少了食品的购买量,相对增加衣物的购买量,从而改变了购买两种商品的数量组合,也使消费者的满足程度下降。

3.简述财政平衡与总量平衡的关系

答:我们运用国民收入决定模型分析简单的财政赤字与社会总量平衡的关系。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总量平衡有如下恒等式:

C+S+T+M≡C+I+G+X …………………………(1)

恒等式的左边代表总供给的收入流量,由消费C、储蓄S、税收T和进口额M组成;右边代表总需求的支出流量,由消费C、投资I、政府支出G和出口额X构成。这个恒等式可以理解为:不论经济处于何种状态,在给定的时期内,作为总供给的收入流量恒等于作为总需求的支出流量。政府的所有支出,无论是赤字支出还是非赤字支出,都汇入支出流量而构成总需求。根据恒等式(1),我们可以列出描述财政赤字的预算恒等式:

G-T≡(S-I) + (M-X)…………………………(2)

恒等式左边表示预算收支平衡状况,这个预算恒等式可以理解为:财政赤字≡储蓄、投资账户结余+贸易经常账户赤字。为使该恒等式表达的经济含义更容易解释清楚,我们从一个封闭型经济讨论起。即:M-X=0,有G-T ≡ S-I…………………(3)

即:财政赤字≡储蓄、投资账户结余

这个公式表达了一个重要的经济学原理:一个部门的赤字正是另一个部门的结余。政府预算的赤字,可以由非政府部门的储蓄结余来抵补。按照恒等式的逻辑,财政赤字的增加,可以不影响需求总量,因为弥补赤字的资金可以来源于民间的储蓄结余。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多支出的那一部分,正是非政府部门少支出的那一部分。因此,赤字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替代支出的方式嵌入总需求,而不改变需求总量;如果财政赤字超过储蓄、投资账户结余,那么,赤字就会以增加新的需求的方式叠加在原有的总需求之上扩张总需求。

在一个开放型经济中,财政赤字不仅可以用国内结余资源来弥补,还可以动员国外资源。假定M-X>0,即贸易经常账户处于赤字状态,这表明一部分国外资源流入国内以补充国内总供给。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谁动用了这部分资源,则取决于S和I的关系。大体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S>I。这表示非政府部门有结余,资源净流出。政府既动用了国外资源,也动用了国内结余资金。赤字同时以两种方式加入总需求:用国外资源弥补的赤字,会以增加新的需求方式叠加在原有总需求之上,使总需求扩张;用国内结余资金弥补的赤字,会以替代支出的方式嵌入原有总需求中,总需求结构会被改变,但总量不变。

(2)S=I。这表示非政府部门的储蓄等于投资,这个部门既不占用其他部门的资源,也不为其他部门提供结余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动用了全部从国外流入的资源,且国外流入的资源数量与财政赤字相等。这是财政赤字由国外结余弥补的例子,全部赤字都会以新的需求叠加在原有总需求之上。在这种情况下,S=I,M>X与G>T的组合。

(3)S<I。这表示非政府部门的储蓄、投资账户也出现赤字,需要筹资弥补。由于政府也处于赤字状态,因此,两个部门都必须从国外筹集资金,所有的赤字都会使总需求扩张。假定国内的储蓄与投资的赤字等于贸易经常账户赤字,则财政便无资可筹,这也是一种排挤效应,是民间投资排挤政府支出的排挤效应。

从以上的恒等式分析,对财政平衡和社会总供求的关系可以得出以下三点简略的结论:

(1)财政平衡是社会总供求平衡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从国民经济的整体平衡研究财政平衡,就财政本身研究财政平衡难以得出全面的、正确的结论。

(2)国民经济整体平衡的目标是社会总需求的大体平衡,财政平衡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局部平衡,因而对社会总供求平衡而言,财政平衡本身不是目的,而不过是总供求平衡一种手段。

(3)公式中消费、储蓄、投资以及进出口属于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行为,或者说是属于市场行为,也就是通过市场实现的,而财政收支属于政府行为,因而财政收支平衡是掌握在政府手中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财政平衡可以直接调节社会总需求,间接调节社会总供给。

三、论述题:

1.根据瓦格纳法则的原理,来分析我国财政支出占GDP比重变化的特殊性。

答:根据瓦格纳法则等对财政支出规模的一般性描述,财政支出的规模,或者说,财政支出占GDP比重的发展变化的一般趋势是随着人均GDP的增长而上升,达到一定水平则相对稳定;同时,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因而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这一比重的高低也是不同的。我国财政支出占GDP 比重的发展变化有本身的特殊性。

改革开放后我国财政支出绝对数除1980、1981两年负增长外,其余年份都是增长的,而且增长速度不算很慢,财政支出增长率基本上是一条波折上升的曲线,有的年份波折度较大。但财政支出占GDP比重的运行则是另外一种情形。1995年以前这段时间内,由于财政支出增长速度慢于GDP增长速度,导致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一路下滑,1986年才停止下滑,1997年开始回升,而且回升速度较快。因此,改革开放后,我国财政支出占GDP比重运行的曲线呈现先逐年下滑而后又逐年回升的特征,这种发展变化的趋势是体现了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征。

在经济体制改革前,我国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是比较高的,这是由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决定的。一方面,实行“低工资、高就业”政策,在GDP的初次分配中,个人所占的比重较小,同时,许多个人生活必需品由国家低价乃至无偿供给;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利润乃至折旧基金几乎全部上缴国家,相应地,它们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投资乃至更新改造投资,都由国家拨付。简言之,在改革前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国家扮演了一个总企业家和总家长的角色,这种角色在GDP分配上的体现,便是实行“统收统支”制度,既然要“统”,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就必然较高。经济体制改革以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经济改革首先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调动起千千万万个微观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经济充满勃勃生机,为实现这一目标,实行放权让利政策显然是一个必要条件。所以,在改革之初,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向国有企业放权让利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阶段,与此相对应,财政收入增长放慢了,许多项目的支出特别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便在财政支出账上或多或少有所缩小,有的甚至消失了,于是导致财政支出增长弹性和增长边际倾向的下降,必然导致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出现逐步下滑的趋势,而且我国列入预算内的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下滑的速度过快,下降的幅度过大,1979-1985年17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

但是,财政支出占GDP比重的逐年下滑并不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而我国经济改革初期之所以逐年下降,是因为了改变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局面,调整政府职能和分配格局,激发经济活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一旦经济体制迈上市场经济的运行轨道,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到位和GDP的加快增长,上述的逐年下滑趋势理应逆转,改革之初财政支出比重下降的趋势会在某一时点中止,转而趋于回升。我国财政支出增长弹性边际倾向以及由二者决定的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都是于1996年停止下降,1997年开始回升,特别是自1998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后,回升速度较快。我国目前的财政支出增长弹性和边际倾向却已远远超出美国,这是未来我国财政支出占GDP比重继续增长的重要因素。

2.论述出口退税的理论依据和目前我国出口退税的改革

答:早在18世纪,现代财政学创始人亚当.斯密就从经济学的角度描述了“退税”及其原理,他认为:商人和制造业者不以国内市场为满足,而谋求最广大的国外市场,但由于他们的国家在外国没有管辖权,他们只好请求奖励输出,“在各种奖励中,所谓退税,似乎是最合理的了。在商人输出时,退还本国产业上的国产税或国内税的全部或一部分,并不会使货物的输出量,大于无税时货物的输出量。这种奖励,不会驱使大部分的资本,违反自然趋势,转向某一特定用途,但却会使课税不至于驱使这部分资本中的任何部分转到其他用途去。这种奖励,不会破坏社会上各种用途间的自然平衡,但却会使课税不产生破坏这种自然平衡的作用。这种奖励,不会破坏社会上劳动的自然分配,而会保存这种分配。在大多数场合,保存这种分配是有利的。”显然,斯密从政府鼓励出口和退税不干预自由市场经济的角度,论述了出口退税对于出口商的重要性,他的出口退税“中性”思想成为了20世纪后各国制定退税政策的基石,“退税”这个经济概念从此正式进入了经济学研究的领域。

此后,随着经济理论和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许多经济学家又从不同角度对出口退税理论进行了诠释,但总的来看,出口退税的理论依据基本上是围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保证国际竞争的公平性和促进一国的经济增长而展开的。

出口商品的国际重复征税,是由于进口国在产品的最终消费阶段还要征收间接税导致的。例如,中国的彩电在国内已经征收增值税,如果向美国出口,在市场上销售时还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则将产生国际双重征税的问题。根据本章第一部分的国际税收理论,国际重复征税会导致税收超额负担和社会净损失增加,鉴于对消费商品征税一般遵循属地原则的考虑,出口国通过退税来避免双重征税,将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消除国际重复征收符合国际公平竞争原则。出口国政府之所以愿意退税,除了遵循国际税收间的惯例,更主要的原因是双重征税会使本国出口商品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为了保证国际竞争的公平性,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鼓励出口,各国政府愿意在WTO允许的范围内对出口产品少征税和不征税,而出口退税就是最简便易行的方法。例如,韩国和中国都出口彩电,假如韩国对出口的彩电不征间接税,而中国政府却对出口彩电征税,那么,中国彩电在国际上的价格竞争力就减弱了,中国政府通过出口退税将直接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使中国产品和国际产品在韩国市场上处于公平的竞争地位。

出口退税对一国经济增长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解释。从经济理论来说,对于一国经济来说,净出口增加能带动国内经济的增长,而出口退税是对出口贸易的有力支持,因此出口退税对本国GDP的增长有巨大的贡献作用。同时,出口贸易的增加和经济的增长扩大了税基,使得税收收入大幅增加,客观上承担了因出口增加而需要的退税额度。只要这个循环机制不被打破,那么退税、净出口和GDP三者的互动增长关系是可长期保持的。从实际看,出口退税已成为一国国民经济增长的推进器,我国近年来不断提高出口退税率带来出口增加推动国内经济增长就是最好的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快,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制定国际贸易原则中的地位日益凸现,而出口退税制度也正是WTO在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等一般自由贸易原则下所倡导中性原则的体现。WTO坚持的中性原则的精神,是以不干预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运行为基本出发点的,出口退税一方面为了鼓励产品出口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克服重复征税,实行消费地征税原则。在WTO的规则之下设置中性的出口退税制度,是各国参与国际贸易必然的选择。在反对政府补贴政策的前提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对增进出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WTO对出口退税的要求体现于原关贸总协定的第6条款:“一缔约国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用于消费时所须缴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可见,只要一国政府对某种产品的出口退税额度不多于其国内所征额度,就符合WTO规则的要求,不会导致成员国报复。

(一)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发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由于退税、净出口、GDP、财政收入与的外贸出口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循环机制,它们的协调互存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如果变量间的互动链条遭遇阻碍,出口退税与经济增长的互动局面就会受到影响。我国以往对出口退税制度设计地不尽合理,因而形成近年来连续出现拖欠出口退税的问题,使得变量间阻碍加剧。

拖欠出口退税的原因,主要是来自制度性的缺陷,诸如:(1)退税计划管理脱离实际,年初确定退税计划指标,作为每年财政收入的减项,一旦该年的出口贸易大幅增长,超出计划退税指标则无力支付。(2)其1994年分税制改革规定,新增出口退税由中央财政全部承担,中央财政不堪重负。(3)地区间外贸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高达90.%以上,由中央财政全部承担出口退税,实际上给富裕地区加大一笔“隐性转移支付”,拉大了地区差距,而且加重了中央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负担。(4)出口退税按增值税的名义税率实行零税率,但实际征收税率低于名义税率,也加大了退税负担。(5)退税机关与征税机关分离,信息交流不畅,管理疏漏,骗税行为屡见不鲜。(6)许多地方不是严格执行“免、抵、退”,而是“先征后退”,导致中央退税指标上升。

由于以上各种原因形成出口退税欠税日趋严重,直接影响外贸企业的周转资金短缺,增加了出口成本,也涉及中国投资环境的信誉,影响引进外资的速度和效率,还引出“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使得退税问题极有可能形成新的国家、企业、银行之间的“三角债”。由此可以看出,出口退税欠税的现状,已经不仅是一个出口贸易问题,而是关乎整个经济增长和财政金融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表现给予高度重视,不可掉以轻心

(二)2003年中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改革。

国务院于2003年10月13日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确定了未来实施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原则:“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对历史上欠退税款由中央财政负责偿还,确保改革后不再发生新欠,同时建立中央、地方共同负担的出口退税新机制,推动外贸体制深化改革,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效益,促进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的具体内容是:

(1)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本着“适度、稳妥、可行”的原则,区别不同产品调整退税率,对国家鼓励出口产品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

(2)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从2003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

(3)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比25的比例共同负担。

(4)推进外贸体制改革,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通过完善法律保障机制等,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积极引导外贸出口代理制发展,降低出口成本,进一步提升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结合调整出口退税率,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提高出口整体效益。

(5)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对截至2003年底累计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和按增值税分享体制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中,对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中央财政从2004年起采取全额贴息等办法予以解决。

这次退税改革的意义在于:不仅理顺了出口退税机制,还通过出口退税率的调整来引导国家外贸出口结构乃至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真正使出口退税制度成为了一种有效的政策工具。同时,出口退税率下调后,将有利于平衡中国国际收支,减少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当然,也不能忽视出口退税改革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从历史情况看,伴随着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出口增长率会出现较大的反向波动。比如,1995年7出口退税率曾由16.63%下调到12.86%,调,相应地,当年出口增长率从上半年的44.2%下降到下半年的8.8%,下调出口退税率的出口弹性系数高达9.4。,1999年7为抵消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退税率曾由12.56%上调到15.51%,相应地,当年出口增长率从上半年下降4.7%提高到下半年的增长15.8%,增幅提高20.5个百分点,上调出口退税率的出口弹性系数接近7,可见,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出口增长的影响不可忽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克服这种可能出现的负面效应,保证外贸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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