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郑州市启航职业培训学校(启航教育集团郑州分校)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例,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内容:甲方依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在校区的校园代理,负责该校区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利制定统一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办法
(二)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工作指导和相应的工作支持,协助乙方开展各项工作
(三)乙方如不能胜任该工作,甲方有权利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并解除该协议
(四)对于启航学校内部信息、资料等,乙方要予以严格保密,不可外泄;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且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五)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各种宣传材料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利在本协议规定内使用“启航”品牌,负责该校区的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①负责该校区宣传页发放与大海报张贴等工作
②负责接受学员咨询与报名
③协助甲方联系讲座与上课教室
④协助甲方开办宣传讲座与服务学员上课
(二)乙方有权利根据工作情况获取相应劳动报酬
(三)乙方有义务按时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绩效
(四)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到启航学校开会,定期交工作总结
(五)在该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得从事同行业其他工作
(六)乙方在离开启航学校之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甲方的一切资料全部交回,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或带离启航学校;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七)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积极宣传、推广“启航”品牌
(八)乙方有义务保存好甲方提供的图书、讲义、听课证和学员报名收据等,丢失者须
承担相应责任
四、待遇结算
(1)提成:乙方可获得其总营业额10%提成
(宣传费用为3%,招生费用为2%,服务费用为5%)
(2)奖金:
①各校区每月营业额第一个超5000元者奖励50元
②各校区每月营业额第一个超10000元者奖励100元
③凡月营业额超20000元者均奖励100元,月营业额超30000元者均奖励200元
(3)福利:节日礼品、聚餐、旅游等
六、该方案不尽之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协商后可做调整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身 份 证 号 :身 份 证 号 :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