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业园区及孵化器建设与服务提升项目分项资金房租补贴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一、资助内容
对入驻专业园区及孵化器,并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检测中心、研发基地等创新机构提供房租补贴。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补贴标准不超过房租单价的30%,且每平方米不超过15元;单个企业或机构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考察、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
(一)注册在南山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已入驻区内专业园区及孵化器;
1
(三)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足够的资金实力,具备承担申报项目研究开发或产业化的能力;
(四)申请单位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房租补贴项目申请表》,生成PDF文档并在线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房屋租赁合同及最近一年缴纳的租金凭证;
(四)资质证明材料;
(五)资金申请报告(限2000字内)。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进行提交。
五、审核程序
申请人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形式审查——现场考察——拟定资助计划——上报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六、审批时限
2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附则
本规程由南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深圳市 南山区 企业市场拓展扶持分项资金文化产业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深圳市 南山区 企业市场扩展分项资金出口企业海外展会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深圳市 南山区 企业市场拓展分项资金出口贷款贴息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深圳市 南山区 产业转型升级分项资金结对产业园区产能转移补贴项目操作规程
深圳市 南山区 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企业扶持分项资金商业配套资助项目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