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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晋职晋级聘任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1 19:23: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吉林机电工程学校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晋职晋级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考核工作,推进学校岗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吉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组 组长:曲祖峰 副组长:朱蓬勃

成员:李景明 杨兆发 刘建华

2、工作组 组长:朱蓬勃 副组长:综合办主任

成员:教务处主任、学生处主任、招生办主任、科研处主任、部分教师代表、人事干事

3、评审组 组长:曲祖峰

副组长:朱蓬勃 李景明 杨兆发 刘建华

成员:综合办主任、教务处主任、学生处主任、总务处主任、部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职晋级的基本条件;

2、专任教师(教务处各个教研室工作的教师)在本级岗位上三年以内(含三年)不能有超过两学期(含两学期)达不到标准工作量的经历(学校工作需要者除外),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为学期平均教学学时数;非专任教师在本级岗位上三年以内(含三年)必须有兼课的经历;

教师的教学工作核定项目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一体化教学、技能大赛培训、短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顶岗实习指导、第二课堂教学、入学教育、就业教育、成人教育、法制安全教育、教师培训、卫生健康教育、人事政策培训、督导听课(只针对专职督导员、中层以上干部)等项目。专任教师的平均工作量由教务处在每学期期末根据专任教师完成教学工作的总数以学期为单位核定,兼职教师在近三年内只要有兼课经历即视为该项基本条件合格。

考虑到学校各岗位工作的特殊性,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学期完成《教学管理规程》中规定数量的督导听课及反馈工作就可视为有合格的兼课经历。专职招生岗位上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晋职晋级人员,完成招生任务的比例可以等同于完成相同比例的教学工作;创业人员及校企合作办公室人员如果经过学校考核合格也可视为有合格的兼课经历。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计算时间段为晋职晋级前一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的六个学期。

3、在本级岗位聘期内努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招生效果较好,在本职务或职级晋升前三年(不含当年)至少有完成一半及以上招生工作任务的经历;(招生任务一半及以上数量核定按照四舍五入来计算)

招生任务完成情况计算时间段为晋职晋级前一年年度招生注册截止日之前的三年。

4、在本级岗位聘期内至少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学生管理或中层以上(含中层)学校管理合格工作经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认定为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1)经本人申请学校聘任并经学生处考核合格的班主任; 2)学校产业处、招生办、培训处以及其它处室因公需要的外勤人员,由所在处室进行考核并报学生处备案; 3)在学生处工作、年终考核合格的的各类干事; (2)其他可认定为具有合格学生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 学校其它部门人员,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学生管理,由本人或者部门提出申请,学生处具体安排并检查该同志工作情况,并经学生处考核合格的,年终由学生处出具学生管理经历认定书。 1)学生管理白天值班人员

建立楼层包保制度,按照报名情况进行具体安排,具体工作范围是:学生课间秩序的管理及楼内学生吸烟现象的管理。在学生管理白天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内所在楼层课间无打闹、无吸烟现象发生。每两周至少一天值班,且效果良好。

2)日常食堂就餐秩序的管理人员

组织学生按照顺序打饭,制止学生吸烟行为,制止食堂打闹现象,由学校饮食服务中心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并报学生处备案; 3)学生文艺、体育活动组织人员

每年年初学生处制定详细的文艺、体育活动计划,根据计划情况,报名人员可以参与活动的训练、指导、裁判等工作,要求系统的进行参与,每学期不得少于3次。 4)后进生转化工作

申请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每年帮扶5名后进生,使其解除处分,效果良好。

对于各种学生管理工作经历以及中层干部学校管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晋职晋级前一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同时学生管理工作中只有担任班主任才给予相应的赋分,其它学生管理工作只认定为具有学生管理相应工作经历,不给予相应的管理工作赋分。

5、在本级聘期内至少有一次被评为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的经历; 对于中级向高级晋升或在高级职务中的职级晋升时(即七级晋升六级或六级晋升五级),在原职级期间必须具备至少一次被评为市级或市级以上年度考核先进个人、优秀任课教师、教学改革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的经历;或者参加或指导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得参赛奖励证书或指导教师证书;除此之外其它市级及以上专项奖励由学校晋职晋级领导组认定。

初级职务向中级职务晋升以及中级职务中的职级晋升(即十级晋

升九级或九级晋升八级),可认定的各级各类先进除了包含校级及校级以上的年度考核先进个人、优秀任课教师、教学改革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的经历外,也包含校内的各种教学竞赛奖励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各级教育学院、各级职业技术学会)组织的教师业务竞赛奖励,其他半官方和非官方组织和协会开展的各项评审奖励则不予计算。

三、岗位聘用的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3、量化考核的原则;

4、教育教学岗位优先原则;

四、岗位量化考核细则

如申报竞聘教师专业技术5-13级岗位的人员,符合职务晋升或职级晋升条件,在聘任年度内,竟聘相同级别人员按照以下细则评价赋分,根据学校各个级别职称数量缺额按照名次依次聘任。

(一)基本素质( 35 分封顶)

1、教、工龄(20分):教龄0.75分/年,工龄0.5分/年,教龄、工龄不重复计算(教、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晋职晋级工作实施年度前一年的12月31日)。(20分封顶)

2、资格(10分):

当职务晋升时,取得高一级职务资格满一年0.5分,聘任本级职

务满1年1分;当职级晋升时,聘任本职级满1年1分(职务或职级计算时间截止到晋职晋级工作实施年度前一年的12月31日)。(10分封顶)

3、组织管理(5分):

任本职务或职级以来,担任校级领导正职5分,副职4分;担任校级中层干部每学期得0.5分(3分封顶),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得0.5分(2分封顶);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得0.5分,若当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所在年度再加0.5分(5分封顶)。

以上各项管理工作累计赋分(组织管理工作计算时间截止到晋职晋级工作实施年度前一年的12月31日)。(5分封顶)

(二)民主评议(30分)

1、年度考核(10分):任本职务或职级以来年度考核(截止到晋职晋级工作实施年度之前的五年)优秀一次计2分,称职一次计1分,基本称职计0.5分;校级领导的考核依据教育局党委年度班子考核结果赋分。(10分封顶)

2、群众测评(20分):全体教职工对于所有相同职务或职级竟聘人员从德、能、勤、绩等四方面进行集体综合评议,按照A、B、C、D四个等次进行,A、B、C、D等各等次分别按照20分、16分、12分、8分等分值赋分后计算得到平均分。(20分封顶)

群众测评考核评价参考标准:

A档:优质高效超额完成了岗位工作,质量高、效果显著; B档:较好的完成了岗位工作,质量比较高,效果较好;

C档:完成了岗位工作,质量和效果一般; D档:基本完成了岗位工作,质量和效果较差。

(三)工作评价(35分)

1、评审组评价(20分)

评审组由学校领导、部分处室中层干部(包括综合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四个学校综合处室的主任)及部分由群众推荐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代表组成,评审组成员对所有相同职务或职级人员进行工作量(含管理与服务岗位承担教学任务)、工作质量及工作效果等进行工作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得分按照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确定。(20分封顶) 评审组工作质量和效果评价的赋分参考标准: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果好;18分~20分 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果较好;16分~18分 完成了工作任务,工作效果一般;14分~16分 基本上完成了工作任务,工作效果较差;10分~14分

2、招生工作评价(10分)

根据晋职晋级人员在职务或职级晋升前三年招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在教职工基本招生任务内的每招1个学生加1分,每超过基本任务数1个加0.7分;(10分封顶)

所有教职工的基本招生任务以普通教职工的年度招生任务数量核定。

3、业绩评价(5分)

任本职务或职级以来教师本人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优秀奖)分别给予加5分、4分、3分;受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彰,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优秀奖)分别给予加4分、3分、2分;受教育局表彰,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优秀奖)分别给予加3分、2分、1分;受校级表彰加2分;对于获得各级各类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等综合综合性荣誉按照同一级别奖励中一等奖给予赋分。

所有各级各类奖项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不累计。(5分封顶)

(四)特殊贡献

在本职务或职级内,独立完成招商引资等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每完成1次加3分;

五、晋职晋级工作实施的程序

1.个人申报

晋职晋级的教职工应在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段内向学校提出本人晋职或晋级申请及任原职原级期间的述职报告,详细阐述该区间段从事教学、管理、招生等各项工作的情况,以及获得荣誉称号、特殊贡献等相关内容,同时提供职称证以及符合条件的荣誉证书原件;同时教职工本人还需要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如果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本人三年内的晋职晋级资格。个人申报材料装袋后交综合办公室。

2.基本条件审核

(1)综合办公室组织学校晋职晋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负责

基本条件审核的总体协调工作。在晋职晋级工作申报截止日期后,汇总申请晋职晋级职工名单,并将名单提供给相关处室,由相关处室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在晋职晋级工作中关于教学工作任务的佐证材料由教务处提供相应的认定材料,教务处主任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由学校晋职晋级工作组相关人员审核,并提供书面的审核意见。

(3)晋职晋级工作中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学生处负责制订实施细则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学生处主任签字并加盖学生处公章,由学校晋职晋级工作组相关成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审核意见;关于中层干部等其它管理工作经历由综合办负责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学校晋职晋级工作组成员审核并提交书面审核意见。

(4)晋职晋级工作中关于招生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由招生办负责提供,具体提供相应规定年限内分年招生人数统计和招生结算凭据的复印件,上述材料需要招生办主任签字后,由学校晋职晋级工作组相关成员审核并提交书面审核意见。

(5)综合办公室汇总上述材料后组织学校晋职晋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3.同级竞争

当完成资格审核后,出现符合晋职晋级基本条件的教职工人数多于相应的岗位数时,由学校晋职晋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按《办法》组织进行申报人员的基本素质、民主评议、工作评价、特殊贡献

四个方面的量化评分工作。

评分结果由学校晋职晋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审核汇总排序,按名额提出拟晋职晋级人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4.公开公示

经过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的拟晋职晋级人选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向全校教职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上报审批

对于经过公示无疑义的拟晋职晋级人选,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级人事部门申报,落实相关待遇。

六、说明

1、申请由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职的人员,应首先取得国家规定的同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然后可按政策转为同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一级。

2、关于特殊贡献的类型由学校晋职晋级领导组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确定。

3.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晋职晋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备注:

本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2011.12.25日通过的《吉林机电工程学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晋职晋级聘用管理办法》及2012.03.22通过的《吉林机电工程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晋职晋级聘用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吉林机电工程学校 2013年12月20日

晋职晋级通知

教师晋职晋级制度

教师晋级晋职述职报告

教职工聘任

教职工聘任小结

教职工聘任合同书

干部聘任考核办法

小学教师年度、评优、晋级晋职考核方案

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至教职工考核办法

教职工晋职晋级聘任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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