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招生承诺书
.市电大分校(教学点)参加了年季
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招生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现就本分校(教学点)的招生工作承诺如下:
一、在本季度招生工作中没有设立点外点或进行非所开专业招生。
二、在本季度招生工作中没有不实宣传、虚假承诺。
三、在本季度招生工作中没有跨区域或变相跨区域进行招生。所招收注册区域外学生均属在当地工作的社会人员,其学习、考试等均由本分校(教学点)组织实施。
四、在本季度招生中没有违反教育部规定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同时兼读或套读开放教育。
五、在本季度招生工作中没有挂靠注册学生,也没有被挂靠注册学生的情况。
六、在本季度招生工作中没有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
七、在本季度招生工作中严格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没有弄虚作假或协同造假现象,没有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注册入学。
八、本市级电大对所属该分校(教学点)本季度开放教育招生承诺审核并确认无误。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市电大和该分校(教学点)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市电大校长(签字):县电大校长(签字):
年月日 (公章)年月日(公章)
《开放教育招生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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