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科研工作,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学校浓厚的科研氛围,全面提高我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可持续深入发展。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1、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教研组和各学部。
2、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全校负责或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要求
(一)科研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教科研能力,在教科研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能协助教研组长、部长带动本学科、本学部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立足于课程与教学改革,善于发现问题,并把问题转换为课题。
3、能独立承担学校或区或市或国家级课题,或成为课题组的重要执行人,或在课题研究中能起骨干作用。
4、科研作风严谨,形成扎扎实实、实事求是的良好科研作风,科研结论要做到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客观、严密,明晰的知识产权意识。
5、科研成果突出。
(二)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要求:
1、本组(学部)有教科研工作计划,科研氛围浓厚,教师能参加教科研专题培训,组内老师主持或参与校级、区级、市级、国家级课题的总人数不低于本组室(学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2、本组(学部)能根据部门特点和学科特点,调查本组室教育教学现状,设立校级课题,组织本组集体进行课题研究。积极承担或参与学校的区级、市级、国家级课题中重大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专题研讨会。配合教科室做好科研调查、课题指导和管理工作。
3、组(学部)内老师的教科研实践能力强,能将新的教育理论运用于教学实践,课堂教学有特色,教学成绩突出,参加校级以上各种业务竞赛成绩显著,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率高。
4、组(学部)内老师的教育科研成果显著。
三、量化细则
1、近三年论著或教材:计8分
2、上一学年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省、市、区课题(已结题)研究的负责人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组员的分值减半) 。(课题获奖另外加分,分值等同论文获奖)
3、上一学年发表:发表在国家报刊(核心期刊)的每篇计8分、省级6分、市级4分、校级(指教科研信息或校报等)2分。
4、上一学年论文、案例或课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8分、6分、4分;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6分、4分、3分;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区级或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
5、相同内容获多种奖项取最高分;非法报刊上发表和非教育行政单位(如
杂志社、民间社团等)的评奖不计分。
6、各个级别的优秀奖与该级别的三等奖计相同分数。
7、材料内容的真实性与时效性由学校组织审核。
四、评选办法
1、先进个人由各学科组推荐到教科室,先进集体由各组(学部)自行组织申报,并填写上交教科研先进个人(或集体)申报表。
2、由教科室根据实绩组织评定后,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最后由校长室讨论确定。
3、名额:先进集体每年度评选1-3个,先进个人每年度评选2—6人,其中一人为先进集体负责人。
五、奖励办法
学校每学年对在教育教学科研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对评选出的教科研先进个人、教科研先进集体,学校在期末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01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