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毕节市政府文件精神
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建设)工作
通过参加县组织召开的贯彻毕节市委[2012]5号和毕府发电[2012]6号文件会议,感到安全生产形势非常紧迫,连夜召开矿全体管理人员会议,重复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牵一反三,对照本矿实际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运动。我矿具体做法是:
一、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非常紧迫。
今年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第七届“旅发”大会召开之年。此时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影响非常恶劣,给煤矿企业造成极坏影响,我们要提高煤矿安全意识,真抓实干,抓安全管理,抓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坚决杜绝我矿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实现我矿的安全生产,确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第七届“旅发”大会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严格听从上级领导和部门的指导
根据文件精神,我矿立即停止井下全部巷道掘进工作。对井下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运动。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整改落实到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树立不安全不生产观念,确保安全后在生产建设。
三、长期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煤矿安全生产工
作必须坚持的一贯方针。应长期树立安全意识,持之以恒。不能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的思想。要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观念,以“零事故、零死亡”为目标,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警示教育,举一反三,经常查找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并进行整改排除。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按章组织生产建设
按法律法规组织生产建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一禁令、四规定”,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抽后采(掘)”、远距离放炮等规定。要把瓦斯治理和防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牢记树立瓦斯不治,永无宁日的思想,全面开展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工作。确保消除突出危险,坚决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充分认识到违章违规发生事故后所造成的严重恶劣后果。
下对门煤矿20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