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时再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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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拟使用林地于 年 月 日向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提出办理申请,我站于 年 月 日 在 已为你单位办理好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现在领取同意书后,你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
1.拟使用的林地只能在批准的红线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红线范围,更不能异地使用林地。
2.拟使用的林地上如有国家或省级保护的野生植物,如香樟等,项目单位需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即时到县林业局野保站( )申请办理保护移植手续,方可移植。 3.拟使用的林地上如有需采伐的林木,项目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即时到县林业局林政股( )申请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后,方可采伐林木。
4.拟使用的林地上的保护植物和林木办理完移植和采伐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否则按非法采集和乱砍滥伐处理。
领取人(签名): 联系方式:
德安县林业工作管理站
年 月 日
《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时再次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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