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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02:57: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一:花木租摆工作总结 花卉摆放项目

浙江红叶园艺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九月一十八日

海宁市行政中心花木租摆半年工作总结

浙江红叶园艺有限公司从二οο七年八月对海宁市行政中心花 卉租摆项目进行投标,中标后进驻海宁市行政中心花木租赁已有三 年。海宁市行政中心绿化租摆既是海宁的形象工程,又是我们红叶

公司开拓海宁市场的样板工程,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在这三年当中,红叶公司本着“薄利经营、优质服务、力创品牌”的原则,克服长

途运输、人文环境陌生、花木养护困难等种种制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海宁行政中心进行花木摆放。

(一)人员定位

为提高摆放、养护花木质量,满足甲方长期花木租赁、临时花

木摆放或特殊紧急事件的需要,红叶公司委派吕逊丹为项目负责人,主管海宁租摆的一切事务,包括人员安排、车辆调配、花木组织、

协调等;郑国财、章君琴等责任心强、素质高、遵纪守法、栽培技 术及养护经验丰富的两位专业员工,长驻海宁市行政中心进行专职 养护。其中郑国财负责行政中心的日常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安排、

与甲方的交流、摆放花木的组织、运输、花木报表的统计、上报等。日常养护包括浇水、换花、花木的修剪、花木、盆面卫生的清洁、病虫害的防治等。

经过三年的花木租赁,红叶公司对海宁行政中心的环境已非常 熟悉,配合程度也逐步加强,在职员工在工作期间也能遵守行政中 心及红叶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一年内无员工素质问题或者违反行 政中心制度的事件发生,并能胜任行政中心的花木租赁工作。

(二)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备 我们公司以在省内起花木集散主导作用的子公司——浙江花卉

市场为依托,发挥杭州近郊租摆基地、2000余平方连栋温室大棚的 优势,储备大量花木。另外在中标后专门组织人员到广东、宜兴等 地采购大量花木、花盆,定制花槽、山水盆景,配备专用车辆,租 建花木摆放大棚等,确保海宁市行政中心花木摆放品种丰富、植物 新颖完成。

根据季节变化、保证观赏效果,每月从杭州拉运200余盆左右

的观叶观花植物以补充海宁行政中心日常花木租赁(日常花木摆放 量近1000余盆)的需要。

每年冬季由于天气原因、当地环境的不适应(行政中心空调未 开放),使花木遭受了较大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仍不惜血本对 死亡花木及时进行调换。同时也为我们今后的租摆养护提供了参考 依据及经验积累。

(三)花木摆放

1、加强了几个主要场合的花木布置,如礼仪大厅、会议中心大 厅等,更多地考虑环境协调因素,对摆放花木的品种、花色、冠形 等进行调整,提高了花木档次,营造一个舒心、惬意的环境;

2、对于重要领导办公室的花木布置,根据领导喜好调整花木品 种,每个办公室免费提供喷壶、花肥花药等小型园艺资材;

3、加强了日常花木养护、调换力度,适时、快捷地提供更优质 的服务;加强了临时租摆或特殊紧急事件的配合力度,使甲方始终

有一支稳定、快速的绿化队伍做后盾。我们公司将会加强对甲方单位的重视度和支持度,加大人力、

物力、财力的投入量,促进双方的合作力度。

总结近三年的工作,在海宁市机关服务中心领导的帮助下和公 司领导的重视下,通过我们员工的努力,整个养护过程还算比较顺

利,但并不否认由于一定的原因,使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缺陷,还有不少地方没有做到位,希望行政中心的领导多提意见,我们将

逐步改进,以期望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得尽量完美。

我们公司将会加强对海宁市机关服务中心的重视度和支持度, 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量,促进双方的合作力度。

浙江红叶园艺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8日篇二:租赁总结 租赁

(1)满足以下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让,其租赁期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75%)。但是,如果租赁资产在租赁开始日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则该项标准不能用以判断租赁的类别。

④ 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90%)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90%)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即租赁资产具有专购专用的性质。

(2)租赁开始日: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只对租赁业务进行分类)

(3)租赁期:指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 ① 如果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租赁该资产,而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不论是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应当包括在租赁期内; ② 如果租赁合同规定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而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自租赁开始日起至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之日止的期间。 (4)租赁期开始日: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资产的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对各方相关数据进行初始确认) (5)资产余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① 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担保余值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不仅包括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提供的担保,还包括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资产余值。

② 未担保余值: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后的资产余值。 (6)最低租赁付款额:(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 ① 期满所有权转移时: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期满购买付款 ② 期满所有权不转移时: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承租人担保余值+不续租付款 (7)最低租赁收款额:等于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

(8)或有租金:承租人支付的或有租金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出租人收取的或有租金确认为当期收入。

(9)履约成本: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相对于承租人的情况,履约成本通常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0)租赁内含利率: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11)经营租赁

1) 租金的收付:承租人只需将租金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的费用;出租人也应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将收取的租金直接确认为业务收入。

2) 租赁相关费用:承租人和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在发生当期确认

为费用。承租人支付的或有租金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出租人收取的或有租金确认为当期收入。对于固定资产租赁来说,应当由出租人按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3)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① 将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费用,按实际情况记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科目。

②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进行分摊。(不扣除免租期)

③ 出租人承担了应由承租人负担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将实际承担的租金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④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⑤ 承租人支付的或有租金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⑥ 分录: 第一年初:

借:管理费用(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待摊费用(预付租金) 贷:银行存款 租用期间: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租赁费 (当期确认的租金费用) 贷:银行存款(每期实际收到的租金)长期待摊费用 (差额) 4)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① 出租人应当将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② 如果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或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应当将租金总额扣除这部分费用后的余额,在包含免租期在内的整个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③ 对于固定资产,出租人要计提折旧(借方为“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成本”)。 ④ 分录: 第一年初: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预付租金) 租赁期间:

借:银行存款(每期实际收到的租金 其他应收款 (差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 计提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营业费用 贷:累计折旧 ) (12)融资租赁

1)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① 租赁类型的确定。

② 租赁资产的转移。承租人则应遵循谨慎原则,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二者中较低者入账。

③ 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④ 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与租赁开始日资产入账价值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⑤ 初始直接费用。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这样的费用在融资租赁中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⑥ 融资费用和收益的分摊。分摊率的确定顺序:

a.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

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b.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 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c.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

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d.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的,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 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⑦ 租赁资产的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⑧ 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或有租金应当在发生当期计入费用,为保证资产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履约成本,其中受益期较长的资产改良支出、人员培训费等,可以按照受益期间进行递延和分摊,金额较小的经常性支出,如修理费、保险费等则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⑨ 租赁期满时,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返还、续租和留购三种情况。 ⑩ 分录: 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二者中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差额)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租金支付: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每期支付的租金) 贷:银行存款

融资费用的分摊: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篇三:2010年租赁组工作总结 2010年租赁工作总结 (1-10 月份)

2010 年经营采购部租赁组在分管领导的正确指导、部门经理的 带领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和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了 2010 年的 各项工作,回顾 2010 年 1-10 月份租赁工作总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经营分析:

1、2010 年经营采购部实际租赁收入:256.3 万元

2、2010 年预算租赁收入为:420 万元

3、1-10 月实际租赁收入为:256.3 万元 单位:万元

4、2009 年租赁工作回顾:

★完成了 2010 年“春节”期间临时招商工作,实现收入 2.55 万元。 ★完成了景区酒店回廊“商业街”经营项目招商工作,并实现规范有 序经营,实现年收入 14.4 万元。 ★与法门寺博物馆签订了“博物馆南侧店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并完 成了委托经营管理的 15 间门面房租赁招商工作,实现此区域经营项 目规范有序经营,并实现年收入 47.44 万元。 ★完成景区山门广场租赁店铺的租赁合同续签工作,实现年收入: 27.12 万元,山门广场租赁店铺租金收入较去年同期整体上涨 58%。★对景区租赁经营项目从业人员进行了服务礼仪、环境卫生、食品卫 1 生、安全防范意识等相关内容加强了培训,使景区租赁经营项目服务 标准、服务质量得到更高的提升。

★完善了观光游览车经营项目硬件配套设施服务, 增设两间游客候车 亭,规范美化了游客的候车环境。

★严格落实督导 2010 年“五一”劳动节期间景区各经营网点的配套 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实现零投诉。

★配合省旅游局、宝鸡市物价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景区各经 营项目 进行检查,并针对提出的相关整改事项进行落实检查,确保 景区经营项目各方面工作良好开展。 ★完成了 2010 年“十一”黄金周民俗文化街临时招商工作,实现收 入 3 万元,并严格落实督导 2010 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景区各经营 网点服务标准、质量,实现零投诉。 ★对景区经营项目租赁商户针对行业行为规范、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 内容对租赁商户进行了系统的培训, 重点针对游览观光车车辆使用规 范、行车安全、操作标准等方面进行重点培训,以此提高景区租赁商 户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租赁工作存在问题: 租赁工作存在问题:

1、租赁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到位,对景区个别租赁经营项目日常 管理方面没有抓住细节。

2、在开发经营项目等工作中创新力度不够,经营理念、细想认 识不够开放。

3、与其他部门在进行工作对接方面衔接不够准确、导致工作中 出现问题。

4、对景区经营项目行业规范化操作方面管理不够细致到位。分析及解决:

1、2010 年租赁组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及控管流程认真落实 各项管理工作: 对电瓶车、山门租赁店铺群、素食餐饮等景区配套设施服务项目 的服务意识、从业人员仪容仪表、卫生环境、用电、用水安全等标准 化、规范化流程进行全日制监督管理,使景区配套设施服务标准更上 一个新的台阶。 对祈福互动经营项目除了做好规范化管理之外, 还要认真贯彻落 实景区佛教文化经营方针,严抓祈福互动经营项目销售流程,不违背 宗教经营理念避免游客投诉发生。

2、不断加强租赁组整体经营工作创新意识、主动发现工作中的 不足。结合法门寺佛教文化景区的主题不断学习,积极主动向宣传策 划部、宗教部门等专业部门及人士请教学习,充分积累经验,发掘景 区各方面优势开展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方式不断追求公司利润最大 化。

3、进一步加强自身文化修养、提高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在此 方面继续加大团队协作能力。

4、游览观光车经营项目个别从业人员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我部将 在后期针对此类问题,加大力度检查。重点针对游览观光车车辆使用规范、行车安全、操作标准等方面进行重点培训,以此提高景区租赁 商户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2010 年 11-12 月经营工作情况预测

2010 年租赁经营收入较为稳定,经营采购部一方面针对景 区佛教文化背景,积极创新、开拓思路开发适合景区的租赁经营 项目; 另一方面对景区现有的租赁经营项目加强管理, 培训力度, 在环境卫生、仪容仪表、服务礼仪等各方面达到景区标准,提升 服务标准及经营服务形象。

2010 年 11-12 月经营采购部租赁组将对个别合同期满的经 营项目进行重新核价,完成合同续约工作。

预计 2010 年 11 月-12 月两个月租赁收入约为 50 万元,即 全年租赁收入约为 306 万元,完成全年租赁预算收入的 73%。

四、2011 年租赁工作基本方针: 201 2011 年租赁组将继续坚持走开拓创新的发展道路,在工作中要 坚持以下方针:

1、对景区现有经营项目加强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 标准。

2、以引进和开发新项目为契机,进一步丰富景区经营项目。

3、完善及优化景区长期租赁项目,确立“品牌化、公司化”的 经营工作方针,以“细致化、标准化”为工作标准,使项目开发、管 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2011 年租赁经营工作总体思路、计划、目标: 201 年租赁经营工作总体思路、计划、目标:

1、创新经营模式、突出租赁经营重点:大力开拓景区新的租赁 经营项目,以景区租赁项目为核心,把握景区经营定位,利用景区各 项优厚经营条件放开思路开拓适合景区的新颖租赁经营项目, 全面调 动整体经营氛围,增加经营收入。

2、巩固和加强景区长期租赁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综合经营情 况在长期租赁项目经营租金的基础上, 将对现有租赁项目进行逐年租 金成比例递增的调整, 在经营商户有利润可赚取的基础上为公司增加 经营收入。

3、抓住临时招商契机,借鉴以往成功经验: 根据以往经营经验,2011 年将继续抓住黄金周契机,突出 2011 年景区“十一”“春节”黄金周等活动策划方案的主题,进行临时招 、商工作,挖掘除长期租赁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收入;另可充分利用景 区内优良的场地经营条件,进行临时及短期场地租赁,在营造浓厚经 营氛围的同时,增加经营收入。

4、深挖旅游旺季资源,将全年旅游旺季细化到双休周末: 根据今年景区的入园人数统计以及对节假日游客量的观察, 节假 日及周末的入园游客量相比日常游客量较多, 将双休周末作为旅游旺 季的最小单位,设立多样经营品种促销车,按天计费,形式多样,减 少风险,增加合作契机、增加经营收入。 2011 年新增项目及黄金地段长期租赁项目,租赁组将遵循公司 政策采用公开招标经营的方式, 在选择最佳经营模式的同时以使经营 5 收入最大化。

租摆工作总结

花木租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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