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电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发动后应注意各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响。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运转时先接上主离合器再按顺序扳动各机构的操纵杆,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检修。
三、作业前应注意在起重机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四、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
五、重物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并严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六、起吊最大或接近额定重量时,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和不平时应采取措施。起吊时的一切动作应以缓慢的速度进行,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七、吊物行走时,地面应坚实平坦,起重臂应在履带正前方,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0.5米,回转机构、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起重机禁止作运输机械使用。
八、空车行走转向时不得过快过急。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九、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与坑边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
十、起重机行走时。避免在松软或不能承受重压的管、沟、地面上行
驶,以防翻倒或压坏管、沟。如果必须通过,应在地面上铺上结实的木板。
十一、起重机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应将机身垫平。
十二、工作完毕后,应关闭发动机,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各制动器刹死。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尽。并将驾驶室门窗锁住。 十
三、履带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的准备工作和起重作业除应严格执行履带起重机的有关规定外,根据汽车、轮胎起重机的特点,还需注意以下几项:
1、轮胎气压应充足。
2、在松软地面工作时,应在作业前将地面填平、夯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
3、汽车起重机不准吊重行驶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4、轮胎起重机不打支腿工作时,轮胎的气压应在0.7MPa左右。起重量应在规定不打支腿的额定重量范围内。
5、轮胎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作短距离行走时,应遵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重物离地高度不能超过0.5米,重物必须在行走的正前方,行驶要缓慢,地面应坚实平整。严禁吊重后作长距离走行。
6、当起重机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时,在卸重前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绳拉紧状态,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脱钩,以防止起重机卸载后向后倾翻。
二、行使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须垫约50毫米的橡胶快,吊钩挂在汽车前端保险杠上不得过紧。轮胎起重机应将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并固定在起重臂上。
三、全液压汽车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将油泵与动力输出轴结合,在待速下进行预热,液压油温达30才能进行起重作业。
2、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关闭支腿开关,如地面松软不平,应修整
地面,垫放枕木。检查安全可靠后在进行起重作业。
3、吊重物时,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严禁伸缩起重臂。
4、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50℃。
5、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径,亦不得斜拉起吊。并禁止在前面起吊。
6、一般只允许空钩和吊重在额定起重量30%以内使用自由下落踏板。操作时应缓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脚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7、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
8、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
9、除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按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四、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桥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十
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桥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
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十
七、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十八、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拼装式起重机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不准斜拖被吊物体。
2、所吊重物应找准重心,并捆扎牢固。有锐角的应用垫木垫好。
3、在重物未吊离地面前,起重机不得做回转运动。
4、提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避免速度急剧变化,造成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落下重物时,速度不宜过快,以免落地时摔坏重物。
5、起重机在吊重情况下,尽量避免起落臂杆。必须在吊重情况下起落臂杆时,起重量不得超过规定重量的50%。
6、起重机在吊重情况下回转时,应密切注意周围是否有障碍物,若有障碍物应设法避开或清除。
7、起重机臂杆下不得有人员停留,并尽量避免人员通过。
8、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两机间距离应大于3m。
9、两台起重机合吊一物体时,起重量不得超过两台总起重量的75%,两台起重机走行、吊放动作要一致。
10、起重、变幅钢丝绳需每周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具体要求按起重钢丝绳有关规定执行。
11、空车走行或回转时,吊钩要离地面2m以上。
12、风力超过六级时,应立即停止工作。TMK应将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并适当落低,将吊钩挂牢。龙门吊须打好铁楔(止轨器),并将吊钩升至上限。同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拉好缆风绳。平时工作完毕后也应照此办理。
13、起重机平台上严禁堆放杂什物件,以防在运行中掉下伤人,经常用的工具应放在操作室内的专用工具箱内。
14、运行中,不准突然变速或开倒车,以免引起重物在空中摆动,也不准同时开动二项以上(包括副钩)的操作机构。
15、开车时,操作人员的手不得离开控制器,运行中突然发生故障时,应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落,然后切断电源,进行修理。严禁在运行中检修保养。
七、起重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
1、重物超过起重机额定起重量。
2、重物重量不明。
3、信号不明。
4、重物捆扎不牢。
5、露天作业遇六级(梁上五级)以上大风及大雨、大雾等恶劣气候。
6、夜间作业照明不好。
7、斜拉。
8、钢丝绳严重磨损出现断股及有人在起重机上或机房进行检修。
拼装式起重机(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