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圆煤矿掘进区长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职务: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局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责任要求和精神。加强矿井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拟定如下掘进区长责任书,甲乙双方签约后依照本责任书条款执行:
1、在矿行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面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是工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各项管理体制和各项通防管理规定,认真抓好落实、杜绝一通三防事故发生。
3、根据矿井生产布局和生产计划安排,组织有关人员提前编写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4、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各项管理体制,如监测监控、设备管理检验制度,瓦斯管理综合防尘制度等,完善分析矿井通风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畅通无阻。
5、组织人员认真排查一通三防存在的隐患,及时向矿总工程师,矿长汇报,研究处理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6、经常深入井下现场了解通防中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定期检查矿井死角,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调动人员彻底解决。
7、根据矿井生产布局,全面合理分配矿井通风质量,严禁矿井超通风能力生产,杜绝不合理通风,加强盲巷、高冒点、火区管理,采面上隅角瓦斯管理、抽放系统管理及监测工作,及时汇报检查结果,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
8、按规定认真落实好年度返风演习计划,认真做好矿井瓦斯鉴定工作。
9、认真制定要害工种培训计划,坚持持证上岗,加强仪器仪表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相符。
10、切实抓好救护队管理工作,平时加强训练,做到能战能胜,经常熟悉井下情况,努力提高战斗力。
11、.严把质量关,杜绝三违现象,对工程通防设施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50——200元的罚款。
12、经常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工程质量低劣,瓦斯超限作业,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安全措施没落实的,或发现其它隐患的,不得组织生产,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严查“三违”,尤其习惯性违章,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3﹑凡未尽到职责的每次罚款200元,执行不力的罚款300元,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造成轻工伤的一次处罚500元,造成重工伤的一次处罚30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处罚5000元并给予辞退和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4、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责任书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200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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