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5级20个月,6级18个月,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患职业病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5级35个月,6级30个月,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辽宁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12月1日起实施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书
《青岛市五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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