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湖南省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按照上述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辽宁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12月1日起实施
青岛市五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基金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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