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转让协议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徐玉娟 身份证号: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郭新志 身份证号:659001195610070611 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以及明确和维护各自正当利益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该集资房自愿有价转让给乙方,双方就该房转让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38小区22栋111号集资房(高层住宅楼)、建筑面积129.87平方米,自愿转让给乙方。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该集资房的实际产权人。如补交房款差价由乙方支付。退款由乙方收取。
3、甲方以肆拾叁万元的价格(¥ 430000元,其中含甲方已交房款、地砖、契税等费用)转让给乙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交付甲方肆拾贰万元(小写¥420000元)余款壹万元(10000)于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该房过户时,不论房价涨或跌都以此为准,双方决不反悔。
4、甲方负责办理自己名下的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房屋维修基金,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乙方见票后应立即付给甲方自己应付的那一半,甲方在取得房产证后过户给乙方时包括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含补差价款、权证费、过户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缴纳,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5、甲方保证取得该集资房手续后,不得将该集资房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该集资房用于抵押、担保等。
6、在政策同意过户的时间段内,甲方无条件的配合乙方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等待过户期间,发生不测事件,双方子女应无条件继续执行该协议,双方子女应在本协议上签字以示认可。
7、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集资建房转让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