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方式
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按培养学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培养学校及招生计划
(一)培养学校
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的部分高等学校(名单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
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单列,不得挪用(各培养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
各培养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条件、培养能力和社会需要,自行确定招生领域。请于2011年12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进行招生领域备案。
三、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1年12月10日至2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daodoc.com/n141131c39.aspx
《在职研究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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