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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赤水市市中街道工作委员会文章

发布时间:2020-03-03 00:06: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市中发[2011]37号

中共赤水市市中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根据《中共赤水市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赤党发„2011‟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按照“党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总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根本,以解决影响我办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切实加强依法管理,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努力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健全工作体系,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加快建设平安、和谐、幸福、文明赤水。

二、措施步骤和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5日—2011年10月30日)

1.召开动员会。召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动员会,传达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安排和发动,迅速掀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高潮。

2.学习宣传。组织召开不同范围的座谈会,传达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遵义市委《实施意见》、赤水市委《实施方案》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本单位、本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应发挥的职能作用,运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标语等各种载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30日—2012年6月25日)

各社区(村)、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发挥职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运转。

1.全面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管理组织平台。

(1)全面推广“党员晋星、支部晋级”,大力加强和创新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把“双晋”活动与“孝心工程”、计划生育“三权+服务”、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综治“三级联调”和“党支部+合作社”等结合起来,深化拓展内容和内涵,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和社会管理的组织化程度。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牵头单位:组织办,责任单位:计生办、科教中心)

(2)全面推进“四民社区”建设,夯实城镇社会管理基础。建立以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协调协商会议制度,明确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义务和责任,落实社区在职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制度。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健全志愿者培训、使用、考核、激励机制,对服务效果好、受益人群广的志愿者服务项目,给予资金扶持,促进志愿服务事业规范发展。鼓励社区志愿者经常为农民工子女、孤寡老人、病困家庭和社区环境保护等提供义务服务,实现社区志愿者服务的经常化、制度化。推动驻社区机关单位、学校的运动休闲场地向社区居民有序安全开放。(牵头单位:社事办,责任单位:团委、科教中心)

2.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根本,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加强维护群众权益工作体系建设。

(4)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安排1天接待群众来访,其他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要听取一次信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集中突出问题。积极组织信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建立“和谐基金”,集中解决信访事项中合情合理而无法律依据的突出问题,组织“和谐基金”募捐仪式,建立基金使用和定期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听证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评估”“谁决策,谁评估”“谁审批,谁评估”的原则,出台重大社会决策或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立民情收集处置制度,组织“两代表一委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办事处和社区(村)干部、群众代表或公共服务职能部门召开恳谈会,征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置反馈。(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武装部、党政办)

(5)建立领导干部社会调查制度。把社会调查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重要抓手,视群众需要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社会调查,察民意、解民忧、集民智、聚民力。办事处领导干部要经常到基层调研,建立由专职副书记牵头负责的党委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四帮四促”活动,大力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深入基层群众,开展社会调查”活动。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党工委,责任单位:市中“四帮四促”办公室)

3.以创建“平安赤水”为目标,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共安全工作体系建设。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以公安网、内保网、群防网、科技网为核心,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健全点线面相结合、网上网下相衔接、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和“天网工程”,提高信息收集、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坚持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以办事处、村(社区)综治工作机构为重点,大力开展“四统一五到位”规范化建设,完善“四级联防”网络,推广社区“1+N”警务模式,筑牢基层综治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平安赤水”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

4.以增强服务能力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工作体系建设。

(7)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托服务型党组织四级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办事处、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和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广“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管理模式,落实房屋出租人、房地产中介企业、用工单位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责任,推行居住证、社保卡等“一证(卡)通”制度,突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逐步把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融入居住证管理,努力实现实有人口全采集、实有房屋全登记、实有单位全覆盖、高危人群全掌控。继续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的配备和管理。树立对流动人口先服务、后管理的工作理念,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政策、法律咨询、职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登记和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着力解决流动人口的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使流动人口享受城镇居民待遇、亲情化服务和人性化管理。(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社事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计生办、科教中心)

(8)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联动协调机制,加大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重点行业打非治违和隐患整治力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网络,实行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单位和易发火灾事故场所的监督检查,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危险品治安管控,切实消除治安隐患。(牵头单位:安监站,责任单位:城管站、卫生所、派出所)

(9)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服务。对网上和手机出现的虚假消息和不当言论适时引导、及时删除;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坚决封堵、落地查人;对煽动性、破坏性、行动性信息迅速开展网上侦察和落地调查,坚决防止形成危害。要加大对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加强网络诚信建设,将法律法规、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结合起来,推动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强对网民的管理力度,规范网民网上行为,强化网民法定责任和义务,引导网民健康有序上网,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网络诚信进学校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好电信、电力、金融、交通等社会服务行业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牵头单位:组织办,责任单位:派出所、科教中心)

(10)以“三权+服务”为载体,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治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加强村(居)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突出“维权、服务”两个核心,积极开展“三月”活动、“三亮三比三展”活动,继续抓好“三结合”帮扶、“生育关怀行动”、“万千才富行动”、“支部加协会、建设新农村”、“六卡进家”(贺婚卡、贺孕卡、贺育卡、慰问卡、流动联系卡、应知应会卡)、“三新”建设等特色品牌活动,不断增强自治组织的服务能力;围绕“双降”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晚婚晚育、从我做起”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基本无政策外生育、基本无手术库存;大力开展“演身边人,颂文明事”活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创建“十佳会员”评选表彰等活动,移风易俗,弘扬新风尚;进一步健全村(居)务公开工作,大力开展以“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的诚信计生新模式;坚持搞好年度评估工作。认真对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标准和目标要求,切实做好年度评估验收工作,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深入推进“三权+服务”工作的有序实施,确保取得真正实效。(牵头单位:计生办,责任单位:计生服务站、卫生所)

(11)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工作,强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有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等。(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综治办、社事办、妇联)

(12)积极开展社会心理咨询服务工作。逐步培养和建立专群结合的社会心理咨询服务队伍,通过设立心理咨询服务站、服务热线结对帮扶等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类人群,特别是“六类”特殊群体和空巢老人、残疾人的心理问题,扩大心理健康服务覆盖面。通过心理关怀、情感慰藉、上门服务、生活照料、生活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不安全、不和谐因素。(牵头单位:卫生所,责任单位:妇联、组织办)

(1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贵州精神和“赤水申遗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推进“提速赶超、转型跨越”的主力军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牵头单位:组织办,责任单位:市中“四帮四促”办公室)

(14)加强法制教育。要确保每个村民组(片区)至少有一名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热心帮助群众、带头遵纪守法的“法律明白人”,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增强全民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继续开展“送法进千家万户”活动。积极开展“送法律小故事进村”、“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进校园”活动、“法律进企业”活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传或青少年观看庭审活动。(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科教中心)

(15)加强诚信教育。坚持以政府诚信带动社会诚信。办事处要广泛开展“诚信单位”、“诚信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诚信公民”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诚信市”、“诚信镇”、“诚信村”建设,开展说诚信话、行诚信事、做诚信人竞赛,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和身边榜样的教育示范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载体,采取讲座、报告、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活动。(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科教中心)

(16)加强文明教育。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加大“整脏治乱”工作力度,强化整改措施,加大硬件投入,责任明确到人,改进督促检查方式,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体水平提升,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大力开展“文明市民”、“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家庭”、“文明村寨”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确定“文明机关”、“文明企业”、“文明窗口”、“文明家庭”、“文明村寨”、“文明景区”进行集中打造,并将创建经验进行推广。通过举办礼仪知识讲座、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倡导文明言行,普及礼仪知识,树立文明道德风尚,特别是切实提高旅游业从业人员如宾馆服务人员、出租车司机、导游等的文明素质,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每半年聚焦2个公民行为中的突出顽症陋习和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行为规范实践宣传教育和督查活动,增强市民意识,提高市民素质,引导全民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牵头单位:组织办,责任单位:科教中心、城管办)

(17)加强“孝心”教育。在全办大力实施孝文化“六进工程”,推进孝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大力开展“孝亲敬老”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根据赤党办发„2010‟96号文件要求,按照创建“孝亲敬老”示范村(社区)“七好”标准,开展具体、实际的创建活动,办事处每年至少创建并申报1个“孝亲敬老”示范村(社区),把“孝亲敬老”行为列入干部职工文明档案重要内容。打造部分学校为“孝亲敬老”示范学校。(牵头单位:组织办,责任单位:社事办、工会)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6月25日—2012年9月20日)

(18)强化工作落实。由党工委牵头,组成督导组对各社区(村)和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全面掌握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全局性、根本性、前瞻性问题,查找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办法,对工作不落实、不负责、搞形式主义的及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9)健全长效机制。各社区(村)、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总结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按照全局性、战略性、长效性、常态化的要求,研究制定各项制度。由党政办牵头,开展调研工作,于2012年8月前建立并完善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20)推进创先争优各社区(村)、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力争取得实效。

三、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树立经济建设与社会管理并重的观念,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党工委将组成督导组定期检查落实社会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用创新的理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

(22)加强经费保障。按照(遵党发„2011‟14号)要求安排资金用于社区(村)基础设施、治安防控、信息网络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政策经费支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社会管理。

(23)加强考核评价。党工委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通报会。

(24)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社区宣传栏、公益活动、网络、手机、广播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注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引导,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典型案例总结、报道,规范传媒人员从业行为,强化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管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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