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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3-02 02:10: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 共 苏 州 大 学 委 员 会

苏大委 [2001] 125号

关于印发《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已经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统战工作 意见 通知

抄送:苏州市委统战部,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1年11月29日印发

校对:刘伟

附件: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19号文件,以下简称《决定》)着眼于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深刻论述了统一战线在新世纪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系统阐明了统一战线一系列带有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当

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新世纪统一战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我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世纪高校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统一战线是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的重要法宝,在实现民族振兴和祖国统一大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高等学校统战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党的政治工作和特殊的群众工作,是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学校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领域,是培养选拔统一战线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的重要“源头”。高校是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物和输送党外干部的重要基地,高校党外代表人物的物色培养、举荐使用关系到党的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加强高校的统一战线工作,是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多年以来,我校统一战线成员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目前我校民主党派人数已位居江苏省属高校第一,归侨、侨眷、台胞、台属人数也在江苏高校中名列前茅。他们是我校办学发展的重要力量。做好我校的统一战线工作,将进一步促进这支队伍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制度建设

1、切实加强党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校党委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并定期研究解决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每学年听取统战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新学年的统战工作。党委的工作计划中,要明确统战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校党委有一位副书记分管统一战线工作。

2、明确和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的,各有关部门、各院系、各附属医院等单位党组织各司其职的“大统战”工作机制。党委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贯彻党委关于统战工作的决定和决策措施方面负有实施、协调、监督和检查的重要职责。党委组织部要做好培养、考察、推荐工作。党委宣传部要利用宣传阵地努力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宣传民主党派组织及其成员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宣传党外知识分子及其代表人物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建功立业的情况;宣传党外代表人物在社会政治舞台上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情况;宣传归侨、侨眷、台胞、台属联络亲友,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和祖国统一的活动情况。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等行政部门也要关心和支持统一战线工作,为党外代表人物搞好本职工作和参政议政做好有关管理服务工作。各院系、各附属医院等有关单位党组织,也要建立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制度。要把统一战线工作列入总支(党委)的工作职责范围和议事日程。总支(党委)的统战工作制度应当与学校的统战工作制度对应起来,做到明确分工,上下配合。要及

时部署统战工作,研究统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各院系总支(党委)设统战委员。统战委员一般由总支(党委)书记或党员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政负责同志应率先垂范,带头做好统战工作。

3、坚持和改善党委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领导,坚持和完善支持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制度。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和《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委对民主党派组织领导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切实研究和加强民主党派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加强政治领导,保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尊重和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宪法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的精神,搞好自身建设。要根据并校后各民主党派组织主要还是按区分片活动的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好他们的活动场所。民主党派每年一次外出考察学习,学校给予用车经费等支持,在统战部经费中列支。统战部还应组织民主党派负责人等外出考察学习或进行专题调研。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各院系总支(党委)、附属医院党委等有关单位共同担负着对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代表人物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教育引导的任务。既有面上的宣传教育工作,也有一人一事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既要用一般教育的方式方法,也要注意运用对待统一战线成员特有的思想工作方法,特别要注意用真诚帮助、平等交谈和交换意见的方式方法做好党外代表人物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支持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建设。民主党派组织在发展成员时,统战部和发展对象所在单位的中共党组织要帮助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4、广泛听取党外人士意见,坚持并完善“双月座谈会”制度。在工作中要广泛听取党外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在学校重大决策问题上做到事先征求意见和建议,事后通报情况。坚持和完善民主协商的“双月座谈会”制度。学校党政领导和各民主党派校级组织以上负责人、校侨台联组织负责人、区以上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民主协商,就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情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根据会议的议题内容,通知有关党政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双月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要进行反馈,统战部要做好反馈情况的搜集整理工作。各院系和附属医院等有关部门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就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这样的会议,每学年不少于两次。

5、坚持和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物的联系交友制度。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联系党外人士的基本方式。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考虑党外人士的相应层次,确定各自重点联系的党外朋友名单。领导要带头,形成规范。

6、坚持节日慰问制度。学校和各院系、附属医院等有关部门、单位都要坚持对统一战线成员的节日慰问制度。每年春节、寒假前夕,学校举行迎新春联欢会,学校党政领导、各院系、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与全体统一战线成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物、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共庆新春,互致祝贺。学校统一安排校领导、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分组上门慰问校级主委以上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物。各院系、附属医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自己单位的实

际情况,确定名单,进行走访慰问。

继续坚持节日慰问侨胞、侨眷、台胞、台属。每年中秋、国庆前后还要坚持组织好一年一次的慰问游览联谊活动。新年到来之前,还要坚持通过侨联向海外侨胞发信致贺。

7、坚持学校有关部门与学校各级党组织共同物色、培养、考察推荐党外代表人物的制度。组织部、统战部在物色、考察推荐培养对象时,一定要听取院系、附属医院等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这些单位的党组织也要着眼于坚持和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稳定与进步,切实处理好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与有意识地保留一批代表人物在党外工作的关系。认真负责地推荐一部分有培养发展前途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成员作为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对象。

8、坚持组织培训党外代表人物的制度。一要按照上级要求选送部分同志到高一级社会主义学院和专题培训班学习;二要以本校社会主义学院为主开展对党外代表人物的培训。本校社会主义学院主要培训民主党派骨干和党外代表人物。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统战部要协同社会主义学院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教学。各院系、附属医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给予支持,帮助参训人员安排好工作并报销必要的费用。

9、坚持执行为党外代表人物做好民主党派领导工作和参政议政提供必要条件的制度。视上级规定和需要,及时向党外代表人物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邀请他们参加学校的一些重要会议。要鼓励党外代表人物积极参加兼职的统一战线的社会活动,根据上级规定,对校级组织主委以上的党外代表人物每年由学校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补贴标准相对稳定。若需调整补贴标准,由党委统战部提出意见,校务会议研究确定。按照规定和工作需要,给部分党外代表人物一定的电话费补贴。

10、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分子工作运行机制。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重点是做好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要按照“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吸收人才”的要求,切实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联系,及时准确地把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学校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纳入知识分子工作的整体规划。学校党政各部门和院系、附属医院,都应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和具体情况,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

11、健全统战工作的信息制度。党委统战部具体负责下情上报、上情下达的信息搜集、汇总和处理,学校有关部门、各院系、附属医院要有专人负责统战信息的采集、上报。建立一支懂政策、熟悉情况、认真负责的信息员队伍,建立通畅的信息交流渠道。

12、建立健全统战工作交流评比制度。在各院系、各附属医院党组织之间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交流评比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在交流总结的基础上,评选统战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各民主党派中开展加强自身建设和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交流评比活动。在交流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三年一次。由统战部具体组织,校党委审核批准表彰。

13、坚持和完善支持侨台联工作以及开展海外联谊工作的制度。要支持、指导、帮助侨联组织和东吴校友会等前身学校校友会,广泛联系海外侨胞和校友,多做牵线搭桥的工作,促进学校对外交流和引进捐赠。要探求新形式、探索新途径,努力做好海外新侨民的工作。支持帮助台谊会组织和台属做好台湾来大陆亲友的接待工作,做好对台宣传工作,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和四化建设服务。

三、加强统战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1、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使统战干部具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知识和创新的精神,做到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

2、加强统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研究。统战干部要结合工作实践,撰写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文章。要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学校统战工作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促进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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