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并实行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一、廉政谈话的对象
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选举产生的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届中选任的村“两委”委员。
二、廉政谈话内容
(一)廉政谈话主要是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和廉
1 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出廉洁自律和廉政勤政的希望和要求。宣传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
(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明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三)对农民群众反映涉纪涉法方面苗头性的问题,应提醒和教育整改。
(四)听取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方面的认识和打算。
(五)谈话人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
三、廉政谈话的实施
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纪委具体实施。谈话人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或纪检书记担任,每次谈话要有2人以上参加。
《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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