榔 梨 镇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榔梨镇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队伍管理,协调县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社区村委会和协管员在流动人口管理活动中的工作关系,明确各方的职责权利,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特制定《榔梨镇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管理规章制度》。
工 作 制 度
一、工作目标
(一)采集、录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房屋信息要准确及时。必须确保管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采集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情况数据规范、准确、明晰。
(二)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转递、上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各类工作台帐应做到规范、准确、齐全,准确率达100%。
(三)协助计生、治安、税务、工商、安全、消防、城管、文化、社保等部门做好社会管理工作。
(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
1 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协助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基本信息,办理居住证、出租屋登记备案,了解掌握本辖区内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的动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报告身份不明的人员和其他可疑情况;
(三)协助计生、治安、税务、工商、安全、消防、城管、文化、社保等部门做好与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相关的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出租屋的经营及消防安全等信息采集工作,注意发现和报告利用出租房屋违法躲生、超生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情况;
(四)督促辖区出租屋业主、用工单位签订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相关责任书,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责任;
(五)参加辖区内开展的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清理核查等专项整治工作,协助民警开展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及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注意发现和及时报告安全隐患、违法租赁行为和违法犯罪线索;
(六)提供出租屋经营情况,协助做好辖区出租屋税收征收工作;
(七)协助做好涉及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纠纷的调解处理;
(八)收集、反馈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意
2 见和建议,及时汇报,改进工作;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纪律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必须服从榔梨镇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没有单独的执法权,工作时应着装整洁,佩带统一标志,配合社区民警的工作,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二)工作时间应按规定着装整洁,佩带统一标志;
(三)全面采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忠实履行信息采集职责;
(四)工作中做到语言文明、耐心解答、热情服务;
(五)严禁从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或违规向流动人口收取费用;
(六)严禁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从事工作;
(七)严禁向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人进行敲诈勒索及吃、拿、卡、要;
(八)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涉及人口机密内容的采访和撰写涉及人口机密的新闻报道稿件或者向外界提供采录的信息资料;
(九)保守工作秘密。
管 理 制 度
榔梨镇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设在榔梨派出所,并下辖三个片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服务站设在各社区(村)居委会。中心主任由分管政法负责人兼任,中心教导员由派出所教导员兼任,副主任由派出所主管基础工作副所长兼任。各社区成立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社区治安主任任服务站指导员,社区民警任站长,协管员为成员。由治安主任和社区民警指导各社区(村)开展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从而有效的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全面参与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学习制 度
榔梨镇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定期培训机制,每周开展一次工作讲评,对协管员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周工作;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培训,由综治牵头,开展计生、治安、税务、工商、安全、消防、城管、文化、社保等业务知识讲座,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使协管员能熟悉掌握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的基本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考 核 制 度
管理考核坚持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实行“日量化、周讲评、月考核”的考核制度。由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一、协管员实行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发放办法,绩效工资为人民币200元。绩效工资主要用于考核房屋信息采集、流动人口信息采集、隐患信息排查及报告、档案资料管理,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等事项。
(一)出租屋信息、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率、准确率、更新率、出租屋备案率必须达到95%。每少(漏)登记1次,扣除绩效工资20元一次。少(漏)登记3次以上,扣除绩效工资100元,警告及通报批评。
(二)隐患信息及时报告率必须达到100% (1)协管员对管辖区域内计生、治安、税务、工商、安全、消防、城管、文化、社保等隐患情况要及时登记并报到相关部门,特别是对发现并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重大安全和消防隐患情况等真实信息给予通报表扬。
(2)隐患信息及时报告率必须达到100%。检查发现一处隐患信息未报告的,扣除责任区协管员当月绩效工资50元;以此类推,对责任区协管员当月绩效工资进行累计扣除。
(3)上级及其他部门检查发现一处隐患信息未通报的,
5 扣除责任区协管员当月绩效工资100元;以此类推,对责任区协管员当月绩效工资进行累计扣除。
(4)协管员对管辖区内的重大隐患情况未及时登记和通报,造成重大后果并被上级部门倒查的,扣除责任区协管员当月绩效工资200元,并予以辞退;如情节严重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协管员必须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不按要求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的,第一次扣除绩效工资50元并通报批评;第二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并通报批评,该项累计3次通报批评的,予以辞退。
二、档案资料准确,规范有序。
(1)流动人口与出租屋信息档案。流动人口与出租屋信息档案,实行统一管理,所有流动人口和房屋信息资料均以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为单位,按照一栋一档,一户一卷宗的办法整理、归档、保存,分类排列,整齐有序。
A、检查发现1户未分类的,发现1户空白、缺页、脱页、信息错误的,扣除管区协管员当月绩效工资10元,以此类推,对责任区协管员当月绩效工资进行累计扣除。
B、抽查合格率低于90%的,除对责任区协管员当月绩效工资进行累计扣除外,并通报批评;该项当年累计3次通报批评的,予以辞退。
(2)登记档案资料必须字迹清楚,资料真实完整。
6 每检查发现一份造假资料扣除绩效工资20元,每发现一张与承租人相片不相符的扣除绩效工资40元,每涂改资料一份扣除绩效工资60元。
(3)流动人口信息资料变更管理。对异动的租住人员必须及时进行资料变更及信息注销,凡租住人员出现异动的,协管员必须在7日内完成信息采集,并及时变更台帐信息。如逾期未变更信息造成流动人口信息录入错误的,扣除管区协管员当月绩效工资20元;以此类推,对责任区协管员当月绩效工资进行累计扣除。
三、协管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未按规定着装或未佩戴工作证的,一次扣除绩效工资20元。
(2)无故旷工并未请假的,半天扣除绩效工资20元,一天扣除绩效工资50元。
(3)应急不参与的,一次扣除绩效工资50元。 (4)在上班时间内参与赌博的,第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并通报批评;第二次扣除绩效工资200元并予以辞退。
(5)在上班时间内酗酒打架斗殴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0元 ,并予以辞退;在下班时间穿工作制服酗酒打架斗殴,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
(6)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和进行违法活动被群众投诉,经查证核实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0元,并予以辞退。
四、奖励办法:
1、每月对不达标的协管员扣除的绩效工资,将用于奖励当月抽查达到出租屋登记录入率、准确率、更新率、出租屋备案率95%以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率、准确率、更新率95%以上和隐患信息及时报告率达到100%的协管员。
2、出租屋信息采集录入率、准确率、更新率、出租屋备案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率、准确率、更新率达到95%以上,表现出色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全年验收达标的通报表扬,申报上级嘉奖、立功、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3、抢险救灾、预防治安、自然灾害事故中,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者,视情况给予每次100元到1000元的奖励。
4、对发现并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重大安全和消防隐患情况等真实信息视情况每次每项奖励人民币100元到200元。
榔梨镇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