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卖方) 买方:(以下简称买方)
1、卖方同意将个人资产烟台海霸塔吊一台(现已在买方东湖花园工地)以元整(¥元)价格转让给买方。
2、买方于年月日于卖方签订此合同这时交付卖方元整,剩余元于年月日卖方将塔吊合格证、准运证等相关齐全手续交付买方时一次性付清。
3、附加条款规定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当事人,名前所列条款。
卖方(签字):买方(签字):
年月日
《塔吊买卖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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