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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03 10:37: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员 工 管 理 手 册

新星教育辅导中心

二O一二年六月

1、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新星教育辅导中心章程,就中心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项而制订,主要包括中心内部政策,薪金福利,以及员工纪律等重要事项,并为您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2、本条例适用于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本条例所称的“中心”是指新星教育辅导中心,不包括其它被控股单位或者参股机构。

4、本条例所称“职务行为”,是指以中心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致 新 员 工

欢迎您加入新星,您的到来使中心增添了一份活力!

新星教育辅导中心致力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化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吸收。

新星教育辅导中心,成立于二O一一年六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学习能力开发和学习兴趣培养的教育辅导机构,拥有强大的师资力量,幽雅的教学环境,便利的交通,是广大家长们实现孩子教育的理想选择。本中心坚持以精品小班授课为主模式,从而提高学生成绩。自中心成立以来,学生成绩普遍有明显提高,得到了学生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新星通过奋发努力,不断创新,获得稳步发展。中心从成立时三人小组,发展到截止二O一二年六月的十多人团队,完善了系统化的管理、条理化的教学、人性化的机制,成为了本市一家有影响力和良好口碑的教育机构。作为新星一员,我们肩负着探索学生学习管理新思路的责任,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开发学生学习能力和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从而提高学生学习成绩,为中心获得不断发展动力。

中心聚集了善经营,懂管理,专业知识强,不断追求卓越的诸多人才。希望您能把握机会,虚心向老员工求教,相信他们的指点会使您获益匪浅。更重要的是,善于学习,积极进取的心态,本身就是获得成功的的要素。

在中心,晋升和发展都是建立在出色地工作实绩和良好的实务操作能力基础上的。即使您能力出众,具备良好的技能和高涨的工作热情,也不能期望一步到位,每个成功都是一步一个脚印的累积下来的。 机会掌握在您手中,如果您在压力下选择自我调节并继续付出诚意,思考和努力,您的同事,上级主管会感受到,最终您必将获得公正的评价。

团队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是新星力量不竭的源泉。您会发现个人的聪明才智只有融入团队才会获得更好的发挥,伴随着中心发展的是您的成熟和成功。新星追求的价值观在于保持昂扬的工作热情,健康的体魄,乐观向上、团结友爱的团队精神。这些都是金钱无法衡量的价值。

本手册,介绍新星的文化,认真阅读,将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与您的主管或者中心负责人坦诚交流。我们期待看到您在这和谐而富有激情的环境中一展才华。

员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新星文化---------------- 第二章 ---------------入职指引---------------- 第三章 ---------------薪金机制---------------- 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

---------------管理机制---------------- ---------------合同机制---------------- ---------------行为准则----------------

新 星 文 化

新星精神 成就学生,成就未来

教学模式 教辅结合,当堂训练

办学理念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得老师

新星口号

致力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化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吸收

共同价值观

以人为本,服务社会,发展教育

工作作风

严谨教学,严格管理,严明纪律 贴心关爱,虚心学习,耐心讲解

入 职 指 引

一、个人资料

1、您加入新星教育辅导中心时,需要向中心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明,体检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您应及时通知中心办公室,以确保与您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2)、住宿地址;3)、联系电话: 4)、婚姻状况;5)、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6)、家庭地址:7)、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

3、中心保留审查您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根据情节轻重,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报到试用

1、接到录用通知后,您应在指定日期到中心办公室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及时与中心人事负责人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报到程序: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办公资料等; 2)与试用负责人联系,接受工作安排。

3、试用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果您感觉本中心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您可以向人事负责人提出离开;相应的,如果您的工作无法达到中心要求,中心也可以随时终止您的工作,请您离开。试用期内离开者均无薪金。

4、如果试用合格,请您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中心教育负责人审核通过,报中心负责人批准后,与中心签定《员工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

1、中心工作时间安排为:

1)、正常学期:星期一至星期五18:30—21:30; 星期六8:00—11:30,14:30—18:00; 2)、寒暑假期:星期一至星期六8:00—11:30,14:30—18:00。

2、法定休息日,或因工作需要,中心将对休息日做适当调整。

3、上班之前,请您注意检查着装,准备资料等是否符合教学要求;下班之后,请您安排好学生放学事宜,将教室清洁,关闭电器,保管好教学资料。

4、借阅中心的重要(保密)文件资料,请您按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做好保密工作,否则您将承担泄密直接责任。

薪 金 机 制

一、发薪日期

中心按照您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的十五日,支付的是您上月的薪金。若付薪日逢周日或公众假日,则于下个工作日支付。

二、薪金调整

1、薪金的评定以能力、贡献、责任为主,按照工作岗位、工作经验、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差异,确定不同的薪金级别。

2、员工因职务变动,晋升加薪或降职减薪,其变动后的薪金从中心下发通知(或决定)的下月发薪日起执行。

3、特殊性奖励晋级对象:其一为教学活动中为中心创利成绩显著(学生成绩进步明显);其二为促进中心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成绩突出(学生报名人数增多);由所在科室管理主任提出,报中心负责人办公会议通过确认执行。

三、考勤制度

1、准时上、下班,若因故不能及时到岗,应及时通知中心办公室,报负责人确定并备案。

2、严格考勤,不准弄虚作假,如发现按旷工处理。同类错误违反两次者,中心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下者,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另每天罚款¥25元;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每月累积旷工四天以上者,除扣发当日工资,另每天罚款¥30元外,中心将与其办理辞退手续;连续旷工五天或本学期累积七天以上者,扣除未发全部薪金,并作除名处理,中心不负责一切善后事宜。

4、迟到或早退者五分钟以上十分钟以下者,每次罚款¥5元;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下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处理。

5、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者上班后十分钟以内,致电中心负责人,且应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中心办公室提供区级以上义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请假期间,一天以内者不扣薪酬,但冲减加班天数,两天及以上者按中心考勤规定,以天数计扣发薪酬。

6、所有扣发薪酬和罚款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考核评估

1、为帮助您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高,每月中心办公室将进行管理层和教职工层的鉴定考核。通过您的直接上司和学生家长信息反馈,以及同事之间评比,对您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进行考核评估,考核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将与薪金福利和职务晋升有机结合。如果您每次的绩效考核都在末位,将有可能被淘汰哦。

2、教学过程中,如果您被家长们投诉一次,将罚款¥20元,被投诉两次罚款¥50元,被家长投诉三次以上者,中心罚款¥1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辞退处理。相应的,在整个学期内,从未被家长投诉的老师,学期末将一次性现金奖励¥100元。

6、所有现金奖励和罚款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薪金结算

1、员工薪金由签订《劳动合同》时中心与您商定。

2、所有员工工资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基本工资—中心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时商定;绩效工资—您的考核评定以及工作表现所得;全勤奖励—您每月工作完全出勤无请假;司龄工资—您在中心工作满半年以上者,每满半年加薪一次。

3、您的薪资计算方式:

总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励+司龄工资-扣除罚款

日工资=(总工资/本月总工作日)*当月实际工作天数

4、薪资发放参考算法:

基本工资:¥500元/月;全勤奖励:¥50元/月; 绩效工资:¥50元/月(优秀);¥30元/月(良好);

¥10元/月(合格);¥0元/月(不合格);

司龄工资:工作满半年,¥50元/月,最高300元/月。

管 理 机 制

一、办公管理

1、遵纪守法,依规定办事,配合中心管理。

2、办公时间,您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教育负责人说明;接待来访者,请在接待室进行。

3、着装要求,上班时,您的衣着服饰请保持整洁,大方,得体,禁止穿吊带衫,迷你裙(女),短裤(男),拖鞋上班。

4、保持整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要在办公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不要在工作时间聊天喧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使用中心电话应注意礼仪礼节,语言简明,文明用语:“您好,新星教育辅导中心,请问您。。。。。。再见!”无特殊是由,不得拨打私人电话。

6、教育是一项良心工作,所以从事教学工作时,请您认真负责!

7、工作期间,请您认真对待签到签离考勤程序,若发现问题,及时与人事负责人沟通。

二、培训管理

1、新员工入职培训

在试用期内,为使您尽快熟悉办公环境,开展教学工作,您会被要求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以了解中心概况,教学理念,中心宗旨,管理模式,新星人应有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其他内容。

2、晋级培训

由普通教学职工晋升为管理人员时,原则上您会被要求参加晋级培训,学习一些中心管理的基础知识,来帮助您完成角色转换,担当起管理责任。

3、业务研修

1)、如果您来中心时间较长,或在中心担任管理职能,您可能将被挑选参加中心不定期举办的研修班,以进一步了解中心的理念,运作特点,把握中心的发展脉络。

2)、当中心在教学管理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时,会在不同范围内组织研修,形式包括实地考察,专题研讨等,以便于将成果提炼推广,实现资源共享。

三、沟通管理

1、经常进行沟通交流,对您的成长会有裨益。中心一贯提倡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重视信息沟通,强调资源共享。

2、中心定期组织所有教职工一起探讨工作心得,教学体会,以实现大家互学互勉,工作能力共同提高。

3、中心有相当宽广的沟通渠道,如有问题,可按顺序与您的直接上司,主管负责人,中心负责人进行沟通,您的问题会得到及时处理,而您亦会收到有关口头或书面的回复。

4、中心会经常进行各种问卷调查,征询您对中心有关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您的意见将有助于中心不断改进,完善管理。

合 同 机 制

一、劳动合同

1、签订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确立中心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2、签订及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

3、劳动合同按用工性质来划分的种类和签订对象:

1)、劳动合同:中心招聘录用的,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 3)、聘用协议:中心聘用的顾问,停薪留职人员,退休返聘人员以及单位借用人员。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着重对劳动合同这种用工形式的管理进行界定,其他用工形式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参照《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

4、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岗位的不同要求,确定合同期限。

二、合同解除

1、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不继续签订,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因工作关系,出国上学,定居等理由,或者其他双方商定协议可辞职原因时,您应提前壹月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你的直接上司审查,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相关辞职手续,方可离职。

3、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员工将被提前壹月,书面通知辞退,并发给按每在中心工作满壹年发壹月薪金,作为经济补偿金(如与劳动合同法不符,以劳动合同法条款为准)。

1)、生病或非因公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 2)、因中心机构调整,无合适工作安排的人;

3)、因中心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有关单位核准后,确实需要裁减的。

4、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中心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提供任何补偿。

1)、试用期不符合中心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中心管理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处理的人员。

5、辞职或被辞退员工的当月薪金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按正常薪金发放日期发放。离职前,中心人事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与您进行面谈。

6、辞职获批准或者收到合同解除通知后,您应到中心办公室领取《离职工作移交表》,完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中心有关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办公室及相关的钥匙、《员工手册》及其他物品; 2)、退还所借中心公款,物品,书籍等;

3)、解除合同时,中心即停止为您提供的一切福利待遇; 4)、对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者,中心将有权扣除所有未付薪金,保留对您的相关责任追究权。

三、福利待遇

1、在中心工作满壹年者,按以下规定您可以享受公休假,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带薪公休假期为五天/年。

2、因工作实际要求,法定节假日会被要求工作,以正常工作日计算。正常工作时间外,中心与您协商加班事宜。

3、如在公休假后再请事假,病假超过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都取消公休假。

4、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1)、半年内请事假连续三天或事假累计五天; 2)、半年内请病假连续五天或病假累计十天; 3)、半年内请事假和病假累计十天。

5、生日礼物

每到您生日时,会得到中心负责人赠予的签名贺卡和小礼物,愿您生日快乐!

6、员工活动

一般来说,您均有机会参与中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中心周年庆祝活动,聚餐活动,郊游等。

行 为 准 则

一、基本准则

1、中心倡导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中心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

3、因违反职业道德规定,给中心造成经济损失者,中心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

二、利益准则

1、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或个人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2、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共场合下接受。

3、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或个人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他不道德的手段谋取利益。

4、员工不得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中心利益或者处于比中心以外人士有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5、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三、交际应酬

1、中心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中心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高标准娱乐活动。

3、员工在与业务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联系活动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

四、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中心的机密。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持有的重要(保密)文件资料。

2、员工未经中心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中心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员工无权将公司的资金,资料,财产等擅自赠予、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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