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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知识竞赛复习题

发布时间:2020-03-03 14:43: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知识竞赛复习题

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2、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3、劳动预备制度是指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在就业前接受相关教育,并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4、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

5、职业资格是指劳动者达到的从事某种职业的最低要求(,即起点标准。

6、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7、在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最高执行机构。

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学者建立各种行业的职业资格的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标准。

9、《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0、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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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的消费者利益的工种(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对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12、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就业的重要凭证。

13、1998年,我国正式确定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等级设置为五个级别。

14、下列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技术工种岗位: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企、事业单位学徒期满的学徒工。

15、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16、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 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17、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具体承担对劳动者和符合就业条件的其他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和技术职务考评的机构。

18、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初创阶段是从新中国建立开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

19、1978年至1987年是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的恢复阶段,在这一阶段又重新建立起工人技术等级制度。

20、1994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转折,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形势需要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应运而生。

21、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22、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

23、国家原劳动部和人事部,在1994年共同制定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4、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

一、质量第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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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职业资格证书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26、《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27、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

28、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29、未经过职业培训或培训,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在国家规定就业准入工种(职业)范围内就业,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介绍和招用。

30、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确定的技术工种目录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

31、高技能人才可分为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三类人员。

32、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33、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道德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34、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方法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

35、«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初级工鉴定:在同一职业(工种)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 3 以上,或者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经过初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36、«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中级工 鉴定: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3年的;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37、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38、«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高级工鉴定:在同一职业(工种)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5年的;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39、个人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时,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

40、考评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时实行师徒回避、亲属回避制度。

41、职业技能鉴定一次考核不合格,可以进行补考,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鉴定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年内有效,

42、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制度。全国统一鉴定考点实行国家集中管理。

43、1998年年9月16日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

44、1998年年10月12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

45、济南市劳动行政部门是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主管部门。

46、济南市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培训考核。

47、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

48、考评员可以承担初、中、高级技术等级鉴定。

4 49高级考评员可承担初、中、高级技术等级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

50、每次组成考评组时,应轮换部分考评人员,轮换的人数不得少于考评组总人数的 三分之一。

51、考评人员在同一鉴定机构内连续从事考评工作,不应超过三次。

52、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考核结束后十五日内,对鉴定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53、《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按照每人每日二十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54、职业技能鉴定中的操作技能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记分一般采用百分制。

55、«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连续满十年或者累计满十五年并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的,可以申请技师鉴定。

56、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制度,在每年3月、5月、7月、9月和11月第三周的周

五、周六和周日3天内,集中组织统考活动。

57、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新增企业文化师、企业培训师的职业资格鉴定。

58、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既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又属于综合性社会考试。

59、职业技能鉴定是以职业活动为导向、第三方认证原则为基础

60、职业技能鉴定对象是面向社会所有的劳动者,为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标准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具体包括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结)业生,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及社会各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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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制包括政策法规、组织实施、质量保证、监督检查系统。

62、«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规定:具有技师资格,并在技师岗位连续受聘三年以上或累计受聘五年以上者,可以申请高级技师鉴定。

63、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是199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第一个全国统考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内唯一的秘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64、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证书。

65、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6

6、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分为四大步骤,分别是:鉴定前的组织准备、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实测、鉴定后的结果处理。 6

7、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

68、劳动者一旦发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违纪现象,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由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6

9、职业技能鉴定是面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

70、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是考生资格审查和确认的原始依据,也是个人鉴定考核结果的记录。 7

1、《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7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文件)指出,到“十一五”期末,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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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文件)指出,到“十一五”期末,高级技工数量增加700万,技师和高级技师数量增加1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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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2005年年,山东省每年将从全省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各类人员中,选拔一百人为“山东省首席技师”,管理期为四年。

75、济南市首席技师在命名有效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500元。

76、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任期为三年。

77、«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规定: 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六名、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市级技能竞赛第一名,可以申请技师鉴定。

78、«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规定: 获得省级或本市技术革新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可以申请技师鉴定。 7

9、济南市每年评定首席技师20 -30名。

80、济南市突出贡献技师荣誉称号证书和津贴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

81、济南市突出贡献技师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每月享受政府高级技能人才津贴。

82、济南市首席技师是指工人队伍中技能水平高超、职业道德良好、实践经验丰富、贡献突出,且在所在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 8

3、国家规定家政服务员级别分为初、中、高级。

84、我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直接动力就是提高劳动者的能力、收入和社会地位。

85、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 8

6、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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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8

8、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89、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90、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9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遵循申请自愿,费用自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9

2、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它国籍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相应的职业资格。 9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照国际惯例,实行国际双边或多边互认。 9

4、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 9

5、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96.职业资格证书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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