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防安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知识问答
1、什么是消防安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消防安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指按照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消防安保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消防安保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作用?
消防安保职业资格证书是消防安保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国家对劳动者职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单位录用以及工资分配等的主要依据
3、实施消防安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也是我省消防安保职业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4、推行消防安保职业资格证书的意义是什么?
推行消防安保职业资格证书,是加快和推进《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和完善消防安保从业人员就业资格培训、鉴定制度,提高消防安保从业技能鉴定的对象主要包括:
(一)消防院校和培训机构毕(结)业生,从事消防安保职业技术工种工作尚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
(二)改变工种、调换新岗位、离开消防安保职业技术工种岗位1年以上重新回到岗位的人员;
(三)从事国家规定的消防安保职业技术工种的在岗人员和新招用从事消防安保技术工种的人员。
(四)在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的消防专业技术士兵、士官、警官或合同制消防员。
12、初次申报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有哪些要求?
可按下列条件申报初次消防安保职业职能鉴定:
(一)经培训机构初级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结业证书者,实习期满后,可申报初级(五级)职业技能鉴定。
(二)首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在职工作人员:
(1)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经初级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者,可申报初级(五级)职业技能鉴定。
(2)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7年以上,经中级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者,可申报中级(四级)职业技能鉴定。
(3)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经高级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者,可申报高级(三级)职业技能鉴定。
(三)消防院校及相关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申报中级(四级)职业技能鉴定;本科毕业生可申报高级(三级)职业技能鉴定。
13、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申报有哪些要求?
(一)取得初级(五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经中级职业技能正规培训合格者,可申报中级(四级)职业技能鉴定。
(二)取得中级(四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岗位工作5年以上,经高级职业技能正规培训合格者,可申报高级(三级)职业技能鉴定。
(三)取得高级(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岗位工作4年以上,经技师正规培训合格者,可申报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考评。
(四)取得技师 (二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岗位工作5年以上,经高级技师正规培训合格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资格考评。
14、申请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如何报名?
(一)省公安厅消防局指定报名点负责各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消防安保特有职业(工种)鉴定站指定报名点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
申请技师、高级技师等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二) 在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的消防专业技术士兵、士官、警官或合同制消防员、消防院校毕业生申报职业资格鉴定的,向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报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士兵证、警官证)、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服役)年限证明等材料。
15、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消防安保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16、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方式是什么?
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闭卷,技能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作、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17、什么是消防安保特有职业(工种)鉴定站?
山东省消防安保特有职业(工种)鉴定站,是经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的实施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规定范围内的消防安保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活动,是我省唯一具有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机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1)受理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鉴定;(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4)汇总鉴定成绩,并负责报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5)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6)协助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7)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18、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步骤有哪些?
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分为四大步骤,分为:鉴定前的组织准备、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实测、鉴定后的结果处理。
19、申报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申报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工种)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全省消防安保技术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委托具备培训资格的单位或机构负责。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0、消防安保职业资格鉴定前培训有哪些要求?
(一)申报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
(二)全省消防安保技术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委托具备培训资格的单位或机构负责。培训合格者,方可参加相应职业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三)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的消防专业技术士兵、士官、警官或合同制消防员的培训,采取自学或集中培训的形式,培训合格后可进行鉴定。
(四)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培训的经费按规定由本单位列支,公安消防部队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21、消防安保职业资格证书是如何办理的?
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消防安保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省消防安保特有职业(工种)鉴定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再报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验印后,由消防安保特有职业(工种)鉴定站或办事机构送交本人。
22、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发现违纪现象怎么办?
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是面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为了保证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树立消防安保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各级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乱办班、乱考核、乱发证以及各种违反考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检举。有关人员一旦发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违纪现象,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