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违约金标准
1.《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
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这里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并用了,因而这种违约金就是惩罚性的。
4.《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5.《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
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6.《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这里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并用了,因而这种违约金就是惩罚性的。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新劳动法违约金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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