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大学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目的
为了更好推进“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学生顽强拼搏精神,构建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特举办2014年湖北大学春季田径运动会。
二、竞赛日期与地点
2014年5月21日(下午2:00)—22日(全天)在学校2号田径场举行。
三、参赛单位与竞赛分组
甲组以学院为单位参加比赛,分男子组和女子组;乙组以年级为单位参加比赛;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为甲组,体育学院学生为乙组。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2000米、跳高、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二)男子乙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2000米、跳高、跳远、铅球。
(三)女子甲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200米、跳高、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四)女子乙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200米、跳高、跳远、铅球。
五、报名与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凡湖北大学在校本科生、大专生和研究生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研究生、体育特长生回各自学院参赛;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单独组队参赛(学生不得再回所在院参赛)。
2.运动员不得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该单项名次及该运动员后续比赛
资格,并取消该代表团团体名次。
(二)报名办法
1.各代表队报领队一名(由学院领导担任),并报教练员(由公体下院老师担任)一名。
2.甲组(除特色项目以外)各队单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集体项目限报一队。乙组单项必须报满5人,每人限报2项。
3.甲组2000米和1200米为本次运动会特色项目,各代表队男女各报5人。
4.湖北大学在校本科生、大专生、研究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报名单含电子版和纸质报名单各一份。报名单(电子版)须于2014年5月11日晚上20时前传到QQ邮箱(122611126@qq.com)。纸质报名单需加盖学院公章于2014年5月11日晚上20时前交到体育学院8号楼周莉老师信箱里。报名单一经报出不得更改。到规定时间未交报名单的学院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田径运动会。报名单请在湖大各院体育部长QQ群里下载。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则。
(二)径赛男女100米、200米设二个赛次,400米(含400米)以上项目和接力只设一个赛次。
(三)田赛跳高起跳高度和升高计划由裁判员现场确定、宣布。
(四)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学生证。
七、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各项单项及集体项目各录取前8名,按
9、
7、
6、
5、
4、
3、
2、1计分。接力双倍计分。各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减一名录取,计分方法不变。名次并列按并列名次计分,下一名不取。只有2人(队)报名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特色项目不计入团体总分,男女各录取前50名。
(二)破校记录加5分,如同一运动员(队)在同一项目中多次破记录,均
不重复加分。
(三)团体总分各录取前八名(甲组团体、甲组男子团体、甲组女子团体、乙组团体)。如积分相等,则以破省高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破校记录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积分再次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四)获得单项名次者均给予奖励。
(五)评体育道德风尚代表队4名;各代表队评体育道德风尚优秀运动员2名(男女各一名);评学生优秀裁判员20名。
八、安全措施及要求
(一)参赛学生应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为宗旨,文明比赛,杜绝出现各种野蛮行为,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二)下院教师一定要组织好各院运动员的赛前准备活动,以免在比赛过程中出现不适。
九、其它
(一)本次比赛联系人:周莉老师(电话:18986215897)。
(二)在整个比赛过程中,如向组委会反映情况或有对赛事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比赛联系人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体育学院公体部负责比赛的解释权和裁决权。
湖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湖北大学体育学院公体部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