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人民政府文件
西政发〔2012〕号
为了加快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特别是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已纳入铁岭市目标绩效考评内容。根据辽宁省建设厅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村镇规划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特制定我县2012年村镇规划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规划编制方面
1.县城规划
完成西丰县城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完成西丰县城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完成西丰县县域居民点体系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完成西丰县域绿地和水系发展战略、地下空间利用、旅游发展战略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乡镇规划
按照省建设厅要求,2011年度应实现镇总体规划全覆盖,2012年实现乡总体规划全覆盖,今年要求各乡镇必须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和报批工作。完成郜家店镇和安民镇近
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3.村庄规划
必须完成西丰镇乐善村、永丰村;平岗镇杏岭村、吉祥村;郜家店镇洪来村、河崴村、松树村;凉泉镇泉北村;振兴镇枫树村;安民镇富源村;房木镇幽雅村、河边村;天德镇金谷村、天来村;陶然乡太平村;柏榆乡文安村;德兴满族乡连云村;钓鱼乡新昌村;明德满族乡横街村;成平满族乡铜台村、石城村;和隆满族乡万和村、福巨村;营厂满族乡桦树村、增庆村;金星满族乡永安村、青山村;更刻乡大营村的村庄规划。
二、村镇规划管理
1.各乡镇要加强对村镇工作的领导,多方位筹措资金,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2.各乡镇要配一名专职性的建设管理干部,县有关部门要定期负责培训和学习。
3.加强规划编制的成果和审批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管好最基本的原始资料,以保护群众产权产籍方面的利益,避免产权纠纷和上访案件。
附:铁岭市规划局关于2012年铁岭市村镇规划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