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东溪镇初级中学
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重于泰山;常抓不懈,贵在落实。
学生安全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家长、学生的长远的根本利益。我校历年都非常重视学生安全工作,以对中学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已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及社会各界的认可。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诸多原因,学生安全工作仍存在隐患,部分学生和家长认识还没有到位,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为了使学生、家长立即行动起来,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同学校一道建立起安全防范体系,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各级有关文件精神,特与级班学生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东溪初中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不准学生私自离校、离家出走;不准学生与学生之间随意窜门。
三、不准学生进电子游戏厅、录像室、网吧等娱乐性场所玩耍。
四、学生不能私自下河塘、水库踩水、游泳。
五、学生不准带管制刀具进校、同学间不准打架斗殴。
六、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不准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注意行路安全。
七、学生不应乱买、乱吃零食,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八、不准学生和校外、社会上的不良人员交往。
九、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救、自护意识,严防被拐、骗和出现其他事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十、学生不可从事不安全的活动和游戏,不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不准燃放烟花爆竹。
十一、在课余时间,学生不准进行可能导致伤亡事故的体育、游戏活动。
十二、没有教师和家长的组织,学生不能自己组织同学集体外出旅行。
十三、住校生未经班主任同意,在住校学习期间不准私自离校,不准让非本寝室人员在寝室留宿,不准私接电线,在寝室内使用电器设备。
以上各条,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家长监督,对违反安全规则以及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要进行严肃处理;若发生伤亡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此责任书适用于学生在学校上课时间内,在国家法定假日和学生寒暑假期间以及学生上学路上、回家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一份。
本协议书从签定之日起至一年有效。其最终解释权属于东溪镇初级中学。
甲方:简阳市东溪镇初级中学乙方: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