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良中心小学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一、参赛对象:
一至六年级学生。
二、组队:
竞
赛
规
程
1、田径项目:每个代表队(以班为单位),每班8名运动员,其中男女各4人,每个代表队设领队兼教练1人。
2、拔河比赛:男女生混合每班20人,(男女生各10人)
三、竞赛项目:
1、田径项目:
本次运动会共设4个竞赛项目:其中
五、六年级设50米跑、4×50米接力跑、铅球、立定跳远四项;一至四年级设立定跳远、跳绳两项。每个运动员各项都必须参加,不得少报或弃权。
2、集体项目:
五、六年级拔河(一至四年级不参加)
四、竞赛办法:
1、径赛项目:50米预决赛一次进行,运动员犯规超过三次取消比赛资格。若遇并列名次不再进行复赛,按名次依次积分16—1分。接力赛比赛结果按名次六年级分别积
7、
5、
3、1分,五年级分别积
5、
3、1分。
2、田赛项目:铅球、立定跳远比赛每个运动员轮流进行三次,哪一次犯规哪一次成绩记作0,取最好成绩为最终有效成绩,按最终有效成绩确定名次。依次积分为:16—1分。比赛若出现并列名次,
不再进行复赛。跳绳比赛以1分钟跳绳次数多少确定名次,依次积分为16—1比赛若出现并列名次,不再进行复赛。
3、拔河比赛:男女混合采用循环方式进行比赛,每胜一场积1分,按最终积分确定名次,六年级按名次依次积
7、
5、
3、1分,五年级按名次依次积
5、
3、1分。
五、奖励办法:
本次运动会设运动员个人奖28名,团体奖(集体奖)5个。 运动员个人奖:五六年级按50米跑、铅球、立定跳远三项个人总积分确定受奖人员,设20个运动员个人奖,其中男女各10人;一至四年级每班按立定跳远和跳绳两项个人总积分确定受奖人员,每班奖励2名运动员,其中男女各1人;集体奖按田径比赛、拔河比赛团体总分确定受奖班级。六年级组奖励前两名,五年级组奖励第一名。一至四年级奖励前两名。
上良中心小学
小学生运动会领导小组 201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