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第五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06年4月27-28日,在校田径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我校十二个教学系(院)、柏杨校区,其中体育系以年级为单位,校教职工以分工会为单位。
三.竞赛项目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距9.14米\\限体育系可以报名)、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女子: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762米、栏距8.50米\\限体育系可以报名)、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四.竞赛办法
1.每单位限报运动员30人,(男生.女生合计);领队1人,教练2人。
2.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两人。
3.100米、200米为两个赛次。
4.比赛使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5.教职工以分工会为单位直接到院工会报名(教师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三男一女)。)。
五.运动员资格
我院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和在册的教职工,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加。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各单项录取前6名,按
7、
5、
4、
3、
2、1计分;接力加倍计分。参赛不足6人(队)的项目,按报名人(队)递减一名录取。只有1人报名,不举行该项比赛。
2.共体高水平运动员单项比赛与其他运动员同等名次录取。
3.团体名次奖前6名,如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4.体育系单项录取前2名,团体奖第一名。
5.评选3个精神文明运动队。
6.教职工参赛后取得名次由校工会给予奖励。
七.报名
各单位按报名表要求填报名表 ,于4月10日前交体育系办公室,报名后不得更改。
八.裁判员
体育系教师、学生担任。
九.符合田径规则,可申报等级运动员。
十.其它
1.自备适合塑胶场地比赛跑钉。
2.本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提出申诉需要在比赛结束半小时以内,并交纳100元申诉费。乐山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6年3月28日